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与贸易保护主义_贸易自由化论文

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与贸易保护主义_贸易自由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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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实际上原是一种地区经济一体化。地区经济一体化是指同一地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邻近的国家采取共同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措施,使各成员国的经济结为一体,形成地区性的经济共同体。它们往往通过条约的形式,结为不同程度的松散的经济联盟,甚至建立起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允许成员国的产品与生产要素在本地区中自由流通,以期促进地区性的专业化分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迅速发展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经济福利。由于经济一体化是以地区经济合作为其核心内容,因而可以称之为地区性经济合作化。

在世界经济的运转中,愈益深化的国际分工和不断发展的世界市场,促使各国之间的相互交往与彼此依赖的有机联系起来越紧密,这尤其表现在对外贸易方面。

保护贸易原是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两种基本对立形式之一(另一种就是自由贸易)。一个国家的内部乃至不同国家之间,经常围绕着这两种形式的外贸政策展开激烈的斗争。这既反映了一国内部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也反映了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及其在世界市场上力量对比的变化。

在二次大战之前,垄断替代了自由竞争,发达国家以资本输出为手段,亟力向外扩张,夺取商品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为此,二战之后,一些地缘接近、类型相当、联系密切的国家便逐渐组成不同形式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在这样的一体化组织内部成员间强调自由贸易,而对外则奉行保护贸易。它们的理论各有所据:前者源于18世纪末的李嘉图,继之以近代的范纳;后者起于19世纪的李斯特,继之以近代的凯恩斯。尽管他们各执一端,实质上却都是为资本主义国家开拓市场出谋划策。

概括地说,在战前的半个多世纪中,曾出现过两次贸易保护主义高潮:一是19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二是20世纪的30年代。战后,以西方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国际垄断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国际贸易的控制。不过,其主要手段首先仍是资本直接输出与国际生产,国际贸易仍居次位。正由于世界经济进入生产国际化阶段,便出现了与之相适应的贸易自由化倾向。到70年代中期后,由于世界经济危机的袭击,便产生了第三次贸易保护主义的浪潮。具体地说,战后,随着世界政治与经济的发展,在发达国家的外贸政策中,先后出现了两种主要倾向:其一是从50年代到70年代初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二是从70年代中期以来的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

就战后初期开始的贸易自由化倾向来看,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西欧、日本等国,继续实行超保护的贸易政策,严格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随着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迅速恢复与发展,它们又在不同程度上放宽限制,在其外贸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的倾向。到70年代初,可以说已达高峰。这主要表现在大幅度削减关税与降低或撤销非关税壁垒两方面。就前者而言,一是在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成员国范围内大幅度降税;二是在欧共体实行关税同盟,对内取消关税,对外通过谈判达成减让关税的协议;三是通过普遍优惠制的实施,对来自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商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就后者来讲,一是在不同程度上放宽进口限制,扩大进口自由化,增加自由进口的商品;二是放宽或取消外汇管制,实行货币自由兑换,以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这里必须指出,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倾向是在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经济迅速增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它同这个时期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特别是同美国、西欧与日本经济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和国家对外扩张的加强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贸易自由化符合美国垄断资本对外扩张的要求、乃使美国成为战后贸易自由化的倡导者和积极推行者。另外还须指出,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不同于自由竞争时期的贸易自由化。在自由竞争时期,自由贸易代表着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中工业资本的利益;而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则反映了各种垄断资本的利益。因此,它绝不是自由贸易时代的重现,而是打上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维护垄断资本利益的烙印。

一般说来,由于各垄断集团实力地位的不同,因而对贸易自由化的实施所持态度也就不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往往根据不同垄断集团的利益和对外关系的变化,采取调整贸易自由化的相应措施。正因为如此,战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是不平衡、不稳定的。而且,不同集团根据其需要及其对外政策的变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和贸易保护措施结合在一起,往往使贸易保护主义的色彩日益浓厚。

从战后初期到70年代中期,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这段时期中,虽说出现了贸易自由化的倾向,但实际上乃是一种有选择的贸易自由化。它有几种明显的趋势:首先,生产国际化和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更趋加强,跨国公司的发展更见突飞猛进,工业品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日益增长。由于这种形势的迅速发展,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工业品的贸易更强调自由化,以期尽快地开拓市场。与此相反,在农产品方面,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的生产,防止国外廉价农产品的冲击,维护其农场主的利益,仍实行严格的保护贸易措施。其次,由于各工业部门发展的不平衡,从而对不同工业品的贸易自由化也不一致。一般说来,为加速某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其国际竞争力,许多国家大多取消或放宽与之有关的高精尖机械设备的进口限制;至于普通的工业消费品,则仍继续限制进口。再次,战后西欧建立的区域性经济集团总是根据其成员国,甚至个别大国的利益而采取内外有别的政策:对内实行完全的贸易自由化,对外则在区域性贸易壁垒的基础上,有选择、有限度地实行部分贸易自由化,从而导致了集团内部贸易自由化超过其对外的贸易自由化。还有,战后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根据其垄断资本的利益,根据关贸总协定等关于多边国际协议的规定,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彼此间的关税,放宽了相互间的限额。然而,它们对发展中国家的商品,特别是那些劳动密集型产品课以重税,并实行其他的进口限制。这就突出地表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就此数端,足以表明这个时期的所谓贸易自由化并不是完全的贸易自由化,而是在维护其垄断资本集团利益的前提下,带有某些保护措施的“贸易自由化”。

70年代中期(1974-1975)的世界经济危机,促使资本主义世界的贸易自由化倾向趋于停顿,而国际贸易中新的保护主义色彩越来越浓。虽说通过七轮谈判获得的降低税率受到关贸总协定的约束,然而,为维护垄断集团利益的新保护主义措施又不断出现,其中包括:供应国的“自动”出口限制、“有秩序”的销售安排,乃至各国政府通过补贴与其他手段干预贸易等非关税措施。这样的一些措施,势必直接或间接地妨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从1977年开始的新保护主义浪潮是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第三次保护主义浪潮。它具体地主要表现在纺织、钢铁和电子产品等产业领域里。就纺织品来说,首先是1977年安排续订纤维产品计划时,欧洲经济共同体大大加强了对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的限制。同样,美国同韩国、台湾的所谓有秩序的销售协议,目的也是限制韩、台向美国销售鞋类。英国和加拿大两国也对鞋类的进口加以限制。在钢铁方面,1977年这一年,欧共体制订了所谓钢铁工业合理化计划,削减钢铁生产能力,对进口钢铁实行双边进口限额。美国则从1978年起实行起动价格制,而后又于1982年改用新的“自动”限制协定,用以取代原来的起动价格制。至于电子产品,美日于1977年达成有秩序销售彩电的协议,1979年又同韩国、日本分别达成类似的协定。在这几年间,法、英、意相继对进口电视机而同有关国家和地区达成双边限额协议。关于出口补贴的事例,最突出的是70年代末期,加拿大,英国和当时的西德等国,为保护造船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地位,相继对各自出口的船舶给予补贴。

从上述的情况中,可以看出这样三个特点:第一,70年代末的新保护主义,都反映在一些发达国家相同的产品领域..诸如纺织品、服务、鞋类、电视机、钢铁、船舶制造等。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反映了发达国家这些工业部门的产销脱节,也反映了贸易保护主义的传染性。第二,无论是自由贸易还是保护贸易,都是各国垄断集团为维护并扩大自身利益的手段。当世界经济迅速发展时,自由贸易便占上风;当衰退出现,甚至发生危机时,保护贸易就占优势。第三,世界最大的地区经济贸易集团(欧共体)的一体化进程日益深化,同美、日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排它性也随之日益增强。

在世界经济由于西方的滞胀而日见萎缩的情况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先后组成地区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仿效欧共体的做法,实行内外有别的政策,用以保护其成员国民族经济的发展。

世界各地区经贸集团所奉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其具体措施大致如下:

第一,限制进口措施的重点,从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关税虽已明显降低,但并未因而缓和其相互间争夺市场的矛盾。特别是在1974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竞相采取了一些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抵消由于减税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具体表现为:(1)非关税措施的项目日趋繁杂。诸如进口限额制、“自动”出口限额制、有秩序的销售安排、进口许可证、外汇管理制、进出口国家垄断、歧视性采购、进口押金制、最低限价制、卫生检疫制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加之,程序复杂,时日稽延,这便加强了限制进口的作用。(2)非关税措施的应用逐渐扩大。如以“自动”出口限额制为例,原是美国于50年代首先采用,强制有关出口的国家“自动”限制某些商品的出口。随后,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率效尤,并将应用范围从纺织品扩展到鞋类、罐头、陶瓷、胶合板、彩电以至汽车。(3)非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不断增长。自70年代以来,这种歧视现象更为明显。所有上述的这些措施,受其影响最大的还是发展中国家。

第二,奖出限入措施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促使出口。为了帮助本国垄断资本在贸易战中战胜对手,扩大内外市场,发达国家仅仅加强非关税措施,不但难以满足本国垄断资本对外扩张的需要,而且每每受到他国的谴责和报复。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发达国家便把奖出限入的重点加以调整,从限制进口转向奖励出口,从经济上乃至其他有关方面加强奖励出口措施,用以促进商品的输出。有关这方面的措施,常见的有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出口补贴、放宽信贷条件、乃至给予各种奖励等。除此以外,还有一种所谓“高层限制”,即通过有关各方面政府进行政治磋商而临时作出的限制。很明显,这实际上也是违背关贸总协定法规的做法。

第三,贸易壁垒的范围从国家扩展到区域集团。例如欧共体,一方面使本身由六国逐步扩增为十二国,另一方面又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谈判,达成了建立欧洲经济区的协定,从而使一个范围不大的地区经贸集团逐步发展为一个超越一般地区的大区域经贸集团。

从上述的情况可以看出,自70年代中期以后,贸易保护主义又重新抬头。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外贸政策中,从贸易自由化向非贸易自由化的转变,这是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发展从迅速增长走向滞胀的必然结果,也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必然结果。发达国家采取一些非关税的保护贸易措施,说穿了,就是要求别人敞开大门,采行自由贸易政策,而自己则奉行半开半掩或小开大掩的外贸之门,搞变相的保护贸易,用以维系其控制的地区集团。

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此,发展中国家又是怎样呢?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低,实力弱,竞争条件差,为加快各自的经济发展,在对外贸易方面,也必须采取应有的保护政策。那些具有初步工业发展水平的国家,先后采取出口替代政策和出口导向政策,相应地或设关税,限制进口与管理外汇,用以扶持并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或鼓励出口,设加工区、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用以促进出口工业的发展。可是,随时日的推延与形势的发展,也相继发生了严重的问题。由于出口导向工业主要面向国外,因而加深了这类经济部门对外资与国外市场的依赖性,此为其一。由于出口导向工业发展快,而其内销产品的工业与农业的发展则相对慢,从而加剧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失衡,此为其二。由于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源源渗透和强化控制,利润大量外流,外债因之大增,此为其三。发展中国家深感单靠各自分散的力量,难以推行保护贸易的政策,必须协调立场,加强团结,制订共同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采取共同的行动,促使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才能改善其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地位。

根据集体自力更生的原则,发展中国家也相继成立了各种地区性的经济贸易集团,制订出一些经济贸易合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对外贸易方面,有的规定集团内相互减免关税,取消或放宽彼此间的贸易限制,对外实行各自的保护措施;有的集团则征收统一的进口关税和实施其他的保护措施。实践充分证明,它们的联合、它们政策措施,对于反对帝国主义和国际垄断资本集团的控制与剥削,对于发展各自的民族经济与对外贸易,的确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国际垄断资本的控制与剥削,为了加速自身国民经济的发展,仍将充分利用地区经济贸易集团的形式以获得必要的保护。尽管乌拉圭回合已经取得了协议,新的世界贸易组织又告组成,但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国际垄断资本总是要向外扩张的,即使各地区性的经贸集团进一步扩充为区域性的大集团,而贸易保护主义并不会因之消失;相反,贸易保护主义倒会促使地区性经贸集团的延续和调整,从而,势必延缓实现世界经济一体化原旨的进程。这就是本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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