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奥委会的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奥委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3 改革以来出现的新问题
国际奥委会的这些改革措施的深度与广度在奥林匹克运动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上无疑是前所未有的。解决或缓和了长期困扰奥林匹克运动,特别是奥林匹克组织和奥运会的诸多矛盾,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奥林匹克运动及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奥林匹克改革也带来一系列的新问题。
3.1 国际奥委会的新问题
1998年底盐湖城申奥丑闻曝光引发的国际奥委会改革,是奥运史上最为深刻的改革。上述颇具力度的改革无疑给国际奥委会带来新的生机,加快了这一处于国际体育领军地位组织的现代化进程。国际奥委会持续了一个世纪之久的组织运行机制在这次改革中开始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民主化进程取得新进展,组织构成得到界定,组织更新频率加快,运动员进入决策层,组织开放,运作透明度增加。但是,由于这次改革是国际奥委会陷于前所未有的危机,在没有回旋余地的条件下发动和进行的,改革者急于改变被动局面,摆脱困境,无暇深思熟虑,从长计议,从容推敲改革方案。此外,面对如山的内外压力,出于策略考虑,改革者不得不采取一些短期行为作为权宜之计,以换得较好的处境。于是,这次改革也给国际奥委会带来一些新问题。
3.1.1 内部利益集团可能公开化、合法化
国际奥委会此次向民主化方向的改革,没有采取其他国际组织通行的自下而上选举的方式,而是采取对合作伙伴分配名额以增加其代表率的方式。这固然有利于“奥林匹克三大支柱间的合作”,但也带来潜在的危机。
国际奥委会委员多为本国或国际体育界的知名人士,多在国内外体育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及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这“奥林匹克三大支柱”的领导人在组织上相互兼职,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如国际田联的第一任主席埃德斯特隆和曾任副主席的布伦戴奇先后担任过国际奥委会主席。国际奥委会的委员中也有诸多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主席,如国际足联、国际马联等。国际奥委会委员是国家奥委会的当然成员,而国家奥委会中又有国家单项体育组织的代表。“奥林匹克三大支柱”在组织上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叉态势,组织间的沟通已无问题。在国际奥委会中,淡化委员们各自小群体的身份意识,对于整合组织,合作协调,共同致力于奥运事业是十分重要的。而改革方案以分配名额的方式,强化国际奥委会委员类别,突出他们的群体身份,其结果有可能使内部潜在的利益集团合法地浮现出来,并诱发其他内部矛盾的公开化。奥林匹克运动需要参与各方基于这一事业长远利益的战略合作。突出委员的类别,强调委员的身份差异,实际上就是突出内部利益的冲突性,也就是赋予不同身份的委员按其类别联合起来维护其群体利益的合法权利。这样,各具体的利益都有人代表了,谁来代表奥林匹克运动的整体利益?而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离开了整体性的运作是危险的。这使人想起圣经中著名的修建巴比伦塔的故事。国际奥委会新的组织格局为其内部的利益冲突准备了条件。
3.1.2 组织类型混杂,管理难度加大
改革前的国际奥委会是个人委员制的协会组织,其组织原则尽管不合理,却有同一标准,是逻辑一贯的,因此,其管理也相对容易。改革后,国际奥委会从组织类型上转化为个人委员制与代表委员制共存的混合型组织,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组织形态——既有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委会等得以确认的利益群体,又有个人代表,还有运动员这一极不稳定的群体。委员的配置与选择缺乏标准的同一性,管理难度大大提高。国际奥委会注意到了其组织类型的变化带来的相应问题,因此,1999年的第110次全会对《奥林匹克宪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在国际奥委会委员的第20款中,淡化了委员的国家身份,只要求其为“自然人”。明确提出国际奥委会的组成结构包括现役运动员、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国家奥委会的高级官员。
除了上述组织设计方面的问题外,国际奥委会还面临着大量实际操作的困难,例如,如何公正公平地从28个夏季项目联合会和7个冬季项目联合会中选出15名代表;如何从199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中选出15名代表?从一万多名奥运会选手中选拔15名代表更是难上加难。在悉尼奥运会期间,参加运动员投票的只有5 216人,仅占全部参赛选手的47.26%,也就是一多半运动员没有参与这项关乎其切身利益的活动。由于实际操作的困难,委员遴选难以避免黑箱成分,这就为不正当竞争,甚至舞弊,留下可乘之机。
此外,这些以群体代表身份进入奥委会的委员显然是为了代表和反映其群体在奥林匹克事务中的利益,那么,如何保证他们所代表的是自己所属的“类别”的利益,而不仅仅是自己的“联合会”,更不是其“个人”的利益?
过渡时期实行的新委员采取新规定,老委员沿用旧规定的做法,使国际奥委会的组织现状更加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
如果说,改革以前的国际奥委会以其独特的“自我遴选”制,在各种国际组织中是独一无二的,那么,改革后,它又以其双重的组织类型,错综的组织关系,而独树一帜。
正如何振梁先生所评论的:“从1999年改革以来,国际奥委会里既有以自己的信念、理念,乐意为奥林匹克运动献身的个人身份的委员,又有来自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运动员群体的代表。现在连委员宣誓的誓言都成了问题,原来说委员们不接受其他任何影响,只维护奥林匹克利益。现在既然有的委员代表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群体,就必然要代表各自的利益。这样的委员个人制和代表制混合的组织原则能维持多久?这些涉及到组织结构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思索与探讨,甚至质疑。”[13]
3.1.3 组织界面模糊,普通委员权利弱化
吸纳外界人士参与此次奥林匹克改革,应该说是国际奥委会的一着妙棋,是极富想象力又切实可行的神来之笔。盐湖城丑闻事发之后,国际奥委会顿时成为众矢之的,一度被逼入绝境,正是借用外部力量参与改革这一措施有效地化解了外部压力,同时,对内有效地克服了一个保守性、封闭性较强的组织特有的种种阻力,使改革顺利启动。此外,这样做也有助于更为冷静、客观地对改革做出判断,扩大可资改革利用的资源。内外结合实施改革是此次奥林匹克改革的重要特色之一,反映了国际奥委会领导层高度的政治智慧。
但是,在改革发动起来并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之后,却又将外界人士的参与,特别是对奥运一些重要决策的参与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如针对国际奥委会委员的遴选成立了选举委员会(Election committee),该委员会在遴选国际奥委会委员的过程中有重要作用,对各类组织或群体(运动员、IFs,NOCs或大洲协会及个人委员)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对执委会提交详细的报告。选举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国际奥委会及非国际奥委会人士),至少有1名运动员[7]。国际奥委会的道德委员会的组成也同样如此。
这就使原本“四两拨千斤”的妙着,化为“滞重”的结果。这不仅会造成国际奥委会自身组织边界的含混不清,带来诸多组织管理方面的困难,而且,会动摇自己组织成员的信心,影响国际奥委会内部的凝聚力。再加上在改革的过程中,普通委员的权力,特别是在选择奥运会举办城市问题上的权力,已经被削弱。此时继续保持外界力量参与重要的奥林匹克事务,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矛盾。盐湖城丑闻披露后,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一度试图取消全体委员投票决定主办城市的传统做法,而改为由一个15人的委员会(其中5人为非国际奥委会成员)投票的办法,这一举措遇到委员们的强烈反对。因为,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奥林匹克事务的迅速增多,国际奥委会的决策权越来越多地集中于执委会手中,普通委员的决策权主要体现在对举办城市的表决上。而选定奥运会举办城市是奥委会委员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第110次全会通过的改革方案不再允许国际奥委会委员访问考察申办城市,也不允许申办城市代表拜访国际奥委会委员,尽管有助于遏制类似盐湖城申办之类的腐败现象,但是,也确实剥夺了大部分正直的委员工作的机会和权利。不能亲临实地考察,仅凭第二手资料投出对奥林匹克运动有重大影响的一票,似乎于情于理都难以服人。因此,普通委员不能不产生代人受过,不被自己人信任的消极情绪。这情绪可能会影响到委员们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会影响到整个国际奥委会的士气。
3.1.4 运动员委员带来的问题
运动员进入管理层,参与决策,固然可以使运动员群体的声音得到更清晰、更直接的表达,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首先,过分强调现役运动员的主体地位,强调运动员的重要作用,似有三点欠妥:1)今天的奥林匹克运动并非仅是奥运会,它的参与者还有数以亿计的体育爱好者,他们都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主人,更应有他们的代表。即便就奥运会而言,直接服务于它的还有教练员、裁判员、科研人员及传媒人士等,并非只是运动员。2)今天的奥林匹克运动不再是单纯的体育竞赛运动,而是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交织在一起的国际社会文化运动,非体育问题在奥林匹克事务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运动员由于自身的局限,难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3)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奥运会选手是一个差异极其巨大的群体。国际奥委会对其委员的语言要求,使大多数运动员失去竞选的资格。奥运选手之间缺乏互相沟通和了解,发展中国家的运动员,由于西方媒体对之不熟悉,缺乏必要的知名度,在竞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都为运动员推选出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人进入国际奥委会造成极大困难。悉尼奥运会期间组织的奥运选手选举运动员委员会的结果,也让人不得不怀疑这种选举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这次选举,有44个候选人(非洲5人、美洲6人、亚洲9人、欧洲22人、大洋洲2人),参加投票的运动员只有5 216名(占悉尼奥运会全部参赛选手的47.26%),最后选出的8人为:北美2人、欧洲5人、大洋洲1人,而亚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竟无一人当选[32]。1992年在长野冬奥会选出的3名运动员代表也全是来自欧洲。
这种欧美一边倒的选举结果至少说明参加投票的运动员缺少奥运的整体观,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观念。幸亏国际奥委会主席及时“不民主”地指定了5位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平衡,否则,国际奥委会的“运动员委员会”应改名为“欧美运动员委员会”。萨马兰奇指定的这5人是邓亚萍(中国,乒乓球)、古斯塔夫松(T.Gustafson,瑞典,速度滑冰)、路易斯(M.Luis,古巴,排球)、莫塞里(N.Morcelli,阿尔及利亚,田径)、穆托拉(M.Mutola,莫桑比克,田径)[33]。
3.2 奥运会改革存在的问题
由于奥运会对奥林匹克运动整体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也由于此次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的高度重视,这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围绕着奥运会的改革展开的。因此,有必要对奥运会改革引发的问题进行专门的讨论。
3.2.1 经济目标与人文目标冲突
这次改革,针对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的经济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基本出发点是经济的。这就使人们不得不提出“国际奥委会面临的是向何处去的问题。是成为经营体育秀的企业,还是通过体育传播奥林匹克精神、理念和价值观的社会教育运动”;“是将奥运会作为一个手段,来推动、传播奥林匹克的价值观为国际奥委会的主要职责,还是将奥运会视为目的,将它变为单纯的商业来源,变为一种产业?这是国际奥委会所面临的问题”[13]。与之相联系的一个矛盾就是,“要传播奥林匹克理想就必然要涉及到奥林匹克的标识。商业开发部门要考虑保护商业利益,使赞助商们享有专用权。这样往往使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和奥林匹克教育的活动受到了限制”[13]。
3.2.2 瘦身与集中办奥运会的矛盾
罗格瘦身计划的直接目标是对奥运会日益膨胀的规模进行控制。这里就需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奥运会的规模在不断扩张?是什么力量在推动着奥运会不断膨胀?如果对推动奥运会膨胀的原因不能进行有效消解,瘦身计划能否取得成效就大可怀疑了。
奥运会自其诞生以来,就其规模而言,是沿着更多、更大、更贵的基本方向发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型化曾经是普及体育文化最直接、最简便的途径。这种模式在世界体育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19世纪和20世纪中期以前,由于体育本身发展水平较低,奥运会获得的资源有限等原因,一度是可行的。不断扩张的奥运会发挥着促进现代体育的加速器的作用,一波一波地将现代体育普及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功不可没。然而,这种模式有一个最致命的缺陷,就是它的发展方式本身不具有可持续性。任何量的增加都不可能无限持续下去。这不仅是因为当量增长到一定程度后,要再继续增长就需要成倍地增加投入,其消耗的资源量令人难以承受,更因为量的增长早晚会达到其无法突破的临界点。经过一个世纪的锲而不舍的推广,大量的接受奥运模式的运动项目发展起来,从而使奥运会的规模持续膨胀,最后,在20世纪后期终于膨胀到要压垮自己的地步,不仅在举办奥运会期间给举办城市的住宿、交通、通讯、安全等各个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而且几乎每届奥运会举办后都会给举办城市留下难以充分利用的场馆设施,成为沉重的负担。不仅如此,这种昂贵的超大规模的奥运会不仅完全排斥了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举办奥运会的可能,使之成为少数富国、大国的特权,而且,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种种现象表明,奥运会大型化的过程已经走到尽头,它已经大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无法承受、无法管理的程度。奥运会的容量已经达到它既有结构模式和运作机制所能支持的极限。对奥运会实施“瘦身”手术势在必行。
然而,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瘦身?由于国际体育的不断发展,到2006年底,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General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s,简称GAISF)吸纳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数量已达101个,而有幸进入奥运会的只有35个,大多数(占总数三之二)的联合会尚在奥运会外徘徊,正在以各种方式试图挤进奥运会。国际体育组织如此巨大的压力,使得奥运会的瓶颈效应更为突出。要缓解这种压力,似乎应当在时空上对奥运会实施分散处理,即分散到不同的城市举办,或拉长在一个城市举办的时间。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原因是:
其一,从赞助商的角度来看,奥运会的规模越大、越集中就越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也就意味着他们的赞助可获得更多的回报;
其二,从广播商的角度来看,集中在一个城市的奥运会可以加强视觉效果,节约成本,提高广播效率,符合广播公司利益;
其三,从奥运会组织者的角度来看,尽管筹办目前这种超大规模、高度集中的奥运会具有相当难度,但是,如果将其分散,又会大大增加管理过程中协调的难度;
其四,从国际奥委会的角度来看,分散的奥运会将大大增加其对奥运会进行监控、协调的工作量;
其五,从奥运会自身的角度来看,奥运会的独特性在于其特有的超大规模与集中度,如果将其分散,也就降低了它的号召力和品牌;
其六,从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角度来看,它们之所以千方百计地想获得或保持在奥运会中的位置,也正是因为奥运会大而集中的独特性,如果奥运会的声誉因分散举办而有所损耗,这些体育联合会还有这样的兴趣吗?
正是出于上述理由,奥运会研究委员会的结论是:“许多公众提到了要延长奥运会的举办时间,及同时在几个邻近的主办城市举办奥运会的建议,但委员会认为,时间和空间的同一性,即‘一届奥运会——一个城市’的原则应继续保持下去,以确保奥运会继续作为全球最大规模的体育赛事,并保证运动员的感受不受影响。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委员会当然不愿破坏那些使奥运会取得如此圆满成功的必要元素。”
于是,对奥运会的改革似乎走入一个悖论:使奥运会圆满的成功元素,也是使奥运会必须努力克服的障碍元素,为了维持奥运会的既有模式,所以,要对奥运会既有模式进行改革。
这一悖论,使得国际奥委会难以解决自己对奥运会的长期关注与奥运会组委会短期目标之间的矛盾。尽管奥运会研究委员会注意到“组委会根据其性质仅考虑到奥运会的短期利益,而国际奥委会须确保其长期的存在与成功”[7],而且,将“促进奥运会为主办城市和主办国家留下有益的遗产”列为自己的一项使命[16]。但是,如何处理这一冲突,如何留下有益的遗产,似乎并未找到适合的方法,而且,为了维持“时间和空间的同一性”的“一届奥运会——一个城市”的原则似乎在强化这种冲突。
奥运会的规模问题,反映的不仅是一个运动会的竞赛结构,涉及到的也不仅是对奥运会项目的取舍,它面对的是许多更为深刻的问题——迅速膨胀的竞技体育如何找到自己的出口?当奥运会无法容纳这些增量时,它们会以何种形态出现?这些新的形态对奥运会又将产生何种影响?奥运会是否正在由促进现代体育发展的助推器,变为阻碍其发展的绊脚石?既有的奥运会模式是工业社会的产物,托夫勒在其名著《第三次浪潮》中概括出工业社会的六大原则:标准化、专业化、同步化、集中化、极限化和集权化。奥运会似乎全面体现了这六个方面。随着当代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演化,奥运会这个天之骄子遇到的挑战是深刻的。国际奥委会和相关各方在处理有关奥运会的继续与扬弃、发展与改革方面,需要有更多的维新思维。
3.2.3 奥运会与体育多元化的矛盾
在今天的世界,不同文化间的交流比以往更加迫切。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领域的巨大优势,今日的全球化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表现为西方化。因此,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日益增长的西方文化压力的作用下,各民族和地区的文化一方面出现发展危机;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民族意识和对自己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得到强化。抵制单一的文化扩张,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化沟通,构建一个多元而和谐的世界文化体系,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利益之所在,也是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的利益之所在。在这种情况下,国际间跨文化的相互了解和理解日渐重要。但是,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和语言的差异,使得国际间的沟通手段,尤其可用于民间交流的沟通手段极其匮乏。这里,世界各地的传统体育的作用就凸显出来。然而,体育运动的全球化伴随着这样一种趋向,即强调西方体育文化,让其他非西方体育文化向西方体育文化看齐。
在奥运会的竞赛项目中,源于西方的运动形式居于压倒地位,在夏季奥运会28个大项300个小项中,除了柔道、跆拳道等极个别的项目外,均为西方运动项目;发展中国家对奥运会的参与处于较低水平。在悉尼奥运会注册的10960名运动员中,实际参赛人数为10651名,其中近一半(49.6%)的运动员来自欧洲。
尽管国际奥委会采取了一些措施鼓励这些国家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特别是奥运会,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参与状况还远不能令人满意。在许多场合,其参与仅仅具有象征性的意义。有71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派出的运动员不足5人,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仅派出1人。
奥运会极少在非西方文化传统的城市举办,这就限制了其从西方以外的文化中吸取营养的机会。
奥林匹克运动的文化单一化似乎是在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各民族传统体育要获得现代性就必须抛弃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改用西方体育的形式。如果这样下去,奥林匹克运动越普及,对非西方的传统体育的威胁就越大,文化的多元性,这一奥林匹克思想体系的核心要素受到的压力也越大。许多从长远观点看问题的人士对此深表忧虑。
奥林匹克运动所追求的普遍性只有通过文化的多样性才能达到。全球化与多元化以一种对立统一的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文化的多元化意味着将不同的体育文化形态纳入奥林匹克运动以制约全球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当然,纳入奥林匹克运动的传统体育也需要进行改革,使之成为开放的和可共享的。
然而,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采取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其项目委员会提出的对运动项目的评估标准,使得奥运会吸纳新的运动项目,尤其是非西方文化运动项目进入奥运会的难度大大增加。这种状况也不利于奥运会自身的发展,也与下面将讨论的奥林匹克改革趋势相悖。
4 奥林匹克改革的解读
4.1 对奥林匹克改革的多种观点
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奥林匹克运动有史以最为深刻的改革拉开了序幕。如日中天的奥林匹克运动为什么要进行这场改革?为什么在这一历史时刻进行改革?
如何认识奥林匹克运动在20世纪末以盐湖城丑闻事件为契机启动这次改革?如何理解这次改革的意义,人们看法各异,有多种解释:
1.这是一次治理腐败的改革
一些反对奥运会的学者和国际主流媒体将改革的发生归结为“奥林匹克体系的秘密行事与腐败”[34]。《纽约时报》著名撰稿人称“奥林匹克运动就像一颗蛀牙一样腐烂了,也许未来面临被永远拔除的命运”。伦敦的Times和美国的New York Times批评国际奥委会一直在培育“腐败的文化”[35]。
1999年3月,美国奥委会调查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也是这样认为。一些西方政治家还提出,国际奥委会有一种腐败文化。
2.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政治斗争
有人认为是有人夸大盐湖城丑闻的严重程度,企图借机与国际奥委会争权,如国际奥委会内部从事奥运营销的专家持这种看法,而且,《商业周刊》也确实发出过呼吁,提出美国公司应该抓过奥林匹克火炬,将其从国际奥委会那里拿回来[2]。而美国的一些动作也确实证明这并非空穴来风。美国参议院和美国国会的政客很快开始提议召开特别听证会,修改美国联邦法令,限制美国电视机构和赞助商给国际奥委会的支付方式。参议员约翰·迈凯恩(John McCain)提议引入一项法案,将海外腐败诉讼案的适用范围扩大,包括国际奥委会在内[2]。另外,美国参议员泰德·史蒂文斯(Ted Stevens)提出法例草案,限制国际奥委会的免税待遇,限制全球赞助商将赞助费用作为商业成本扣除,把奥运会美国电视转播权由国际奥委会手中转移到美国奥委会。美国国会议员亨利·瓦克斯曼(Henry Waxman)、里克·拉奇奥(Rick Lazio)试图引入一条法案,在国际奥委会采取一定的改革措施之前,禁止任何为国际奥委会提供财政支持的公司在美国国内进行州际商业贸易。但上述法案提议没有一条最终被通过。美国奥委会行政主管迪克·舒尔茨也一直在暗中努力,试图把商业利益从国际奥委会那里夺到美国奥委会手里[2]。加拿大奥林匹克研究专家B.Barney也尖锐地指出:“美国政府官员对盐湖城丑闻的关切显然不如他们对这次丑闻给他们带来的机会更感兴趣,特别是关于奥林匹克财务问题的兴趣”[20]。
3.国际奥委会自身结构不足
还有人认为,国际奥委会的传播能力薄弱,没有自己的传播部门。萨马兰奇在对付媒体方面一直不太拿手,于是,当危机袭来时,国际奥委会不得不付出沉重代价。由于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态度,国际奥委会被误解,而且在处理与媒体关系方面声誉不高。萨马兰奇自己也为此付出了代价[2]。
4.扩张太快,管理未能有效跟进
罗格在第114次全会上指出,由于在过去的20年间,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太快,一直处于扩张,因此需要停下来整顿。
上述这些观点都有一定道理。然而只说对一个方面,或者只涉及到事物的表象。对奥林匹克改革的动因应当从奥林匹克运动与它所依存的社会背景,从社会与奥运的互动中去寻找。20世纪末奥林匹克运动开始的这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改革,就其导火索来看具有偶然性,似乎是由危机引发的应急措施。但是,却有其必然的内外原因。20世纪后半期是人类社会发展极为迅速的时代,经济、政治、文化均出现前所未有的种种趋势。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说,这次奥林匹克改革是社会发展的潮流直接作用的结果。
的确,奥林匹克改革确实与中观及微观环境有关,如从微观的直接动因来看,有申办机制固有的缺陷、国际奥委会缺乏自律机制、部分委员道德水平低下;还有亚特兰大奥运会庸俗的商业化给奥运带来的损害,由于毫不掩饰地追逐商业利益,这届百年奥运会沦为奥运史上一大败笔,毁坏了奥运会的形象,使媒体和公众心目中的奥林匹克运动跌至低谷。
但是,如果将其置于更大的时空范围来审视,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的过程,任何一个社会现象也都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有其自己的历史延续性。它的现实状态,存在的问题,未来走向,都有其可以追寻的历史原因。发生于20世纪末的奥林匹克改革,尽管事发偶然,但绝不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相反,是隐藏在国际奥委会内部的潜流逐渐发展的结果,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因此,分析奥运改革,应将其置于历史的长河中,探讨其来龙去脉。此外,奥林匹克运动不是独立存在的事物,它是社会互动的产物,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奥林匹克运动危机的出现及其后续改革是一系列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结果。因此,对奥林匹克改革的观察应将其置于它所处的各种社会关系中进行。最后,奥林匹克运动以体育运动为载体,使得这一社会运动不同于其他社会运动,有着鲜明的体育特色。体育是人类社会中颇具特色的一个领域,具有自己的规律与特点,因此,对奥林匹克改革走向的分析,还应当充分考虑体育的特点。
4.2 奥林匹克改革的趋势分析
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者、监护人、运营商。细究起来,国际奥委会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组织。就组织性质来说,它是非政府的:就经济形态来说,它是非盈利的;就组织制度来说,它是精英统治的;就文化渊源来看,它是西方文化占主导地位的。奥林匹克改革在所有这些维度上表现出新的发展和新的突破。
4.2.1 经济的角度:市场化
奥林匹克运动是公益性社会运动,这鲜明地反映在它的思想和宗旨上。“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并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它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奥林匹克主义所要开创的人生道路是以奋斗中所体验到的乐趣、优秀榜样的教育价值和对一般伦理的基本原则的尊敬为基础的”[16]。
“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通过没有任何歧视、具有奥林匹克精神——以友谊、团结和公平精神互相了解——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16]。
长期以来,国际奥委会奉行的基本是非商业化的运作模式。
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奥林匹克运动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其中,具有根本意义的是经济领域全球化大潮的迅猛发展。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将一切国家、各个地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第一次赋予“地球村落”以实际意义。现在,每天全世界金融市场的交易量为1.5万亿美元。全世界1/5的产品和服务用于交换[36]。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由于通讯与大众传媒的作用日益凸显,跨国公司的发展及其营销方式人性化的需要,奥林匹克运动作为公益事业的商业价值开始为人们所认同,奥运文化产业的潜能开始为人们所认识,奥林匹克标识的全球品牌效应也得到商界的广泛认同。奥运会获得外界经济支持的渠道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由传统的慈善性捐赠及行政性的拨款,发展到商业性的自我开发,奥运会运作模式呈现出鲜明的商业化特征。萨马兰奇及时把握住了时代提供的这一机遇,在奥运会这个一向被人们视为公益事业的领域,成功地引进市场机制,开创了体育领域公益事业市场运作的先河。用市场机制运作奥运会的这一模式借全球化之势,很快进入全球运营状态。随着竞技运动发展成为在全球有巨大需求的文化产业,奥运会作为这一产业的文化精品,第一次有了可以依靠其自身力量从市场中获得足够的经济资源的可能。
于是,以奥运会及奥林匹克标识营销为基础,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运行机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建立起市场导向的运作方式。营销一词来自企业界,是与市场相关联的概念,涉及到“市场上需要什么商品?按什么价钱能够卖出去?如何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如何出售?如何开拓市场?”“公共组织是否该有自己的营销管理,许多人对此持怀疑态度,认为既然是非营利的组织,就不存在市场、价格、营销等给人以经商或牟利印象的概念。但是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公共组织领导人认识到:营销管理是公共组织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只有建立起面向需求、面向受益者、面向市场的健全的营销体制,实施积极创新的策略性营销管理,并在公共组织运作和管理的全过程中坚持营销导向,公共组织才能在不断变化和充满竞争的现实中立于不败之地”[37]。
赫兹琳杰将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经营的原因归结为:1)重商的时代精神使营利行为在非营利世界中容易被接受;2)非营利组织寻求新的方式提供社会产品和服务,不使受益人产生依赖心理;3)非营利组织寻找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钥匙;4)非营利组织可利用的资金来源正在向更商业化的海外关系倾斜;5)竞争对手促使非营利组织考虑将商业性融资作为以前传统资金来源的替代品[38]。
于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体坛出现的一个重大的发展就是引进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渠道吸纳经济资源,体育的经济功能得到前所未有的开发,巨大的经济潜能得以彰显。体育本身特有的普适性及人们体育观赏需求的普遍性,使得当代体育率先成为经济领域全球运作的排头兵。经过近三十年的市场运作,体育赛事尤其是大型体育赛事已经与商业结下不解之缘,正如曾任国际奥委会营销部主任的Michael Payne所言,“仅就奥运会目前的规模与复杂程度而言,它已经到了没有赞助商就没有奥运会的地步”[39]。
然而,公益事业引入市场机制的一个风险就是处理奥运会的人文目标与商业机制的关系。这两者既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也相互干扰、相互冲突。
4.2.2 政治的角度:民主化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二战以来持续近半个世纪的冷战状态结束,两极对峙的世界格局不复存在,而是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当代的多极化发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首先,它缘起于对抗两极争霸格局,带有鲜明的反对超级大国霸权与霸权主义的色彩,并上升为国际平等与民主的诉求,声势空前壮大。其次,战后,随着反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力量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成为国际政治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战后的多极化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即针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力图实现以自己为核心标准的国际经济政治一元化的战略企图,谋求多种社会制度模式、价值观念、思想文化并立存在和发展之平等权利的国际政治多元化”[40]。
对国际体育影响最大的意识形态的冲突重要性下降,国际体育中以前为意识形态掩盖的经济差异、文化冲突等潜在的矛盾开始浮出水面,在对话、和平、发展成为主潮流的同时,对奥运会施加影响的社会因素也大大增多,在不同的方面,沿着不同的方向,形成新的干预奥运的力量。这一社会背景,一方面使得国际奥委会脱离了两大营垒分明的政治集团斗争所左右的困境,在国际社会获得自己独立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它又面临来自多种利益集团、文化群体和社会势力更为复杂的综合影响。国际奥委会需要以更加民主的方式来应对世界政治格局发生的变化。
20世纪后期以来,国际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出现的许多问题,均超出了原有组织框架和机制所能处理的范围。因此,奥林匹克运动及其所依托的社会的发展要求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于是出现两种趋向,一方面是国际奥委会的权力更加集中,权力的运作也更加规范化;另一方面,是由于各分领域自身的特点,在奥林匹克运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分离化倾向,如由国际奥委会创立并一手扶植起来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体育法庭,已经演化为相对独立的组织;国际奥委会的亲密伙伴——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奥委会,也越来越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要求分享更多的利益。国际奥委会越来越发现自己处于由若干网络交织而成的巨大网络之中,其涉及到的组织因素之复杂、利益群体之多样、运作机制之精巧,都是前所未有的。国际奥委会需要在各方的合作与冲突中保持衡势,在钢丝上保持平衡,并非易事。
4.2.3 文化的角度:多元化
文化是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提炼和积淀的精神财富,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在当今以诸多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社会中,人类社会的文化呈现出多元性。“全球化既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认同,又强化了各种本土文化的自我认同,导致了一个同时展开的双向过程。全球化决不意味着全球文化单一化,而只是表示,不同文化在更加广阔的基础上获得多元发展的可能性。”[4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化过程伴随着这样一种趋向,即强调西方体育文化,让其他非西方体育文化向西方体育文化看齐。
奥林匹克运动的普遍性只有通过文化的多样性才有可能达到。全球化与多元化以一种对立统一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文化的多元化意味着将不同的体育文化形态纳入奥林匹克运动以制约全球化带来的不良影响。这就涉及到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的问题。尽管国际奥委会已经注意这一问题,但其基本思路是集中在如何帮助这些国家改善容纳西方体育的条件,而这些国家丰富的传统体育资源的可利用性却被忽视了。现有奥运模式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以致很少有人想到奥林匹克运动从发展中国家的丰富的体育文化资源中吸取营养的可能性。
出于上述原因,国际奥委会的2000委员会在其提交的改革报告中表达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在奥林匹克运动中,对普遍性的推崇绝不意味着标准化、现代化,或文化的单一化,更非欧洲化或西方化。适宜的奥林匹克教育寻求在奥林匹克运动中开发和庆贺文化的多元性”[7]。
4.2.4 管理的角度:企业化
奥林匹克组织不是企业组织,企业以获取利润即以营利为目的,而奥林匹克组织则是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奥林匹克的人文价值目标而存在的,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然而,随着西方各国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或信息社会的转变,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公共行政学理论及实践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国际思潮在迅速兴起,社会公共组织的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逐渐出现向灵活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企业管理形式的转化,强调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及模式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伦敦经济学院院长胡德(C.C Hood)将“新公共管理”的内涵及特征表述为七个方面:1)向职业化管理的转变;2)标准与绩效测量;3)产出控制;4)单位的分散化;5)竞争;6)私人部门管理的风格;7)纪律与节约[42]。
采用企业管理的经验、原则、方法和技术,用企业管理的模式重塑公共部门管理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国际奥委会的改革从管理层面来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企业化。将企业管理的方式应用于它的战略管理(准备、分析、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
随着竞技体育由业余娱乐转为职业性产业,国际体育组织在业余时代所形成的业余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竞技运动产品商业化、运动员职业化、资源运作全球化的新趋势。以市场机制来运作大规模的体育赛事及其相关的各种文化附加值,需要专门的知识、技能与方式。于是自20世纪末期以来,国际体育组织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在管理方面实施公共组织的企业化管理,由原有的业余社团型向现代企业的公司型转化。国际奥委会组织的更新和机构调整清楚地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向。
4.3 国际奥委会的组织转型
由上述分析可知,奥林匹克改革的实质就是以经济的市场化、政治的民主化、文化的多元化和管理的企业化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奥林匹克运动自身的发展。这种改革在不同的发展方向上形成的合力就是促使国际奥委会进行组织转型。
国际奥委会与当代其他国际体育组织萌芽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期,是在现代体育尚处于业余体育阶段发展起来的,这一时期体育组织的基本特点是组织结构是松散的、运作机制是非市场的、组织成分是不规范的,组织行为多基于道德而非法治,其运作是非专业的业余人士操控的。进入20世纪后期以来,国际体育所处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背景均发生全面而深刻的变化。竞技体育迅速进入市场成为极具吸引力的文化产业。于是,旧有的奥运模式与迅速变化的社会环境的矛盾与冲突日趋剧烈,体育组织的既有形态及运作机制无法适应体育的迅速发展,表现为:运作模式对市场经济运作的不适应、组织结构对现代企业模式的不适应、组织机制对现代民主制度的不适应、单一文化对多元文化环境的不适应、奥运会框架对国际体育迅速发展的势头不适应。为了解决组织与社会,与体育的实践的冲突,国际奥委会及其他一些国际体育组织从20世纪后期开始了组织转型。国际奥委会的组织转型是以1981年西班牙银行家萨马兰奇担任主席为标志的。在萨马兰奇任职的21年中,国际奥委会采取以下措施实施组织转型:
1.1981年取得法人资格,结束国际奥委会长达87年的法律真空状态;
2.首次有了专职的主席,并建立起较为专业的行政管理团队;
3.走出业余主义的禁区,将奥运会向职业运动员开放,加入文化市场竞争;
乙开发出独特而有效的奥林匹克营销模式,通过出售电视版权和品牌营销,在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5.以国际奥委会为核心形成了覆盖五大洲的全球体育网络;
6.1981年女委员首次进入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不再是男性的俱乐部,1997年首次有了女性副主席;
7.夏季和冬季奥运会由同一年举办改为每隔两年交替举办,使奥运会的举办在时间上更为均衡,并扩大了奥运市场。
但是,国际奥委会的转型面临众多挑战,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来自国际奥委会自身组织性质的挑战。国际奥委会是一个“国际性、非政府、非营利、无限期的组织,以协会的形式获得法人地位”。一个以公益为目的的国际民间社团,要使其运作模式向市场运作转轨,组织管理向企业模式转轨,组织机制与民主制度对接,价值体系向多元文化开放,这是人类社会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情。公益属性使它无法全盘照搬企业的经验,非政府性使它没有硬权力的资源和手段来推动转型,国际性又使它的转型过程充满变数,迷局重重。更何况在组织转型的同时,还要确保其非营利的公益本质不变。
其二,来自奥运会的挑战。奥运会是国际奥委会开展一切活动的基石,国际奥委会的组织转型与奥运会的状况关系密切,如果奥运会萎缩,国际奥委会既失去了存在的凭借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然而,奥运会是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公益事业,涉及多种复杂而敏感的关系,如公益目标与商业手段的锲合与冲突,历史遗产与开拓未来的继承与扬弃,全球普适与本土化的相关与相异,法律制衡与道德制约相辅相成。奥运会的规模问题不过是冰山的一角,隐藏其中的是一系列难以处理的关系。
其三,来自传统的挑战。国际奥委会是百年老店,在其成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委员们出席全会时自己负担费用,因此,非家产殷实的上层社会人士难以进入国际奥委会,如担任国际奥委会委员49年(1894-1943)的古特·亚尔科夫斯基(Jiri Guth-Jarkovsky)提到,1915年的国际奥委会委员中有王子2人、公爵1人、伯爵12人、男爵6人、侯爵1人、绅士5人和22个无贵族头衔的人。然而,在这22人中,有部长1人、将军2人、上校1人和美国的几个百万富翁。国际奥委会的这种阶级构成,使它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深受其阶级偏见和贵族意识的影响,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国际奥委会由于顽固地坚持过时的观念,无视社会的飞速变化,形象大损。1972年基拉宁接任国际奥委会主席时,他发现“人们普遍认为它(国际奥委会)是一个贵族的、独断专行的有钱人的团体,远远脱离现实”[44]。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国际奥委会有能力支付其委员们的交通及食宿费用,个人的富裕程度这一选择委员时十分重要的标准不再起作用,候选人自己的能力、地理位置及在奥林匹克运动中可能发挥的作用成为主要考虑的因素。发展中国家的委员逐渐增多,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触动国际奥委会保守的积习,如对业余主义原则的废除、引进市场机制、实施必要的改革等均遇到来自内部的巨大阻力,国际奥委会成立后的87年中没有吸纳一个妇女委员,直到1981年这种男性一统天下的局面才裂开一个小缝(1981年芬兰的海格曼和委内瑞拉的伊萨瓦·丰塞卡成为国际奥委会的首批女委员)。国际奥委会要推进改革,进行组织转型,内部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5 结束语
进入20世纪后期以来,由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迁和奥林匹克运动自身的发展,国际奥委会遇到一系列旧有的模式难以解决的矛盾,具体表现为运作模式与市场经济的矛盾、组织结构与现代企业模式的矛盾、组织机制与现代民主制度的矛盾、单一文化与多元文化环境的矛盾、奥运会框架与国际体育迅速发展的势头的矛盾。在这些矛盾的作用下,国际奥委会进入了它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组织转型期。这次转型对国际奥委会来说是一次由传统进入现代的质的飞跃,因此,涉及诸多方面,其主要发展趋势为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管理企业化和文化多元化。这些发展趋势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从而使国际奥委会的转型维持必要的均衡。任何一个维度的突进都需要其他维度的相应改革提供必要的支持。盐湖城申办丑闻事件出现,是国际奥委会组织转型失衡的一种表现,即在经济市场化迅速挺进的同时,其政治、文化和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未能及时跟上。当奥运会进入市场运营并且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时候,它的组织机制和管理模式尚处于数十年前业余社团的状态,既不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也不能提供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形成剧烈的组织震荡。但是,也是这次事件提供了加速改革的契机,使国际奥委会意识到全面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罗格上台后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表明,国际奥委会已经认识到不改革就难以生存,因此,采取非常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行改革。然而,历史事实也告诉我们,国际奥委会的改革历来多是被动进行的,如采取市场机制办奥运,在经济方面的改革,最初是在旧模式难以为继时不得已而为之的应急手段;国际奥委会在组织方面的改革,最初也是在丑闻披露、压力激增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应急之举。国际奥委会能不能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因势而动,完全把握改革的主动权,完成其组织转型,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收稿日期:2008-06-22;修订日期:2008-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