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学生交通安全堪忧论文_李福祯

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学生交通安全堪忧论文_李福祯

摘要:近年来,校车(准确地说绝大多数是学生接送车)安全这一话题,一直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然而,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对交通规则相当漠视,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确实堪忧。在本文中,笔者就对此展开了探讨,希望能引起家长的重视。

关键词: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学生;交通安全;堪忧

近年来,校车(准确地说绝大多数是学生接送车)安全这一话题,一直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然而,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对交通规则相当漠视,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确实堪忧。

一、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规则十分漠视

我们不难看到:虽然还没到放学时间,等候在学校(幼儿园)门前马路上的家长们,各自驾驶着各类车辆早早地就来到这里等待着。来接孩子的大都是爷爷奶奶辈的老人,交通工具可谓五花八门。有个别家长在接送孩子的同时,还不忘拉客营运,驾驶车辆随意穿行。笔者在不少学校周边就看到,很多家长无视学校周边的禁行、禁止掉头等标志,不管不顾地随意行驶,随地停放几乎占满了车道,接到孩子后随意调头就走,有时候他们还会闯红灯。特别是在农村公路上,不时可以看到一些机动小三轮上载着五六名中小学生,摇摇晃晃,险象环生。电动车、摩托车超员现象也屡见不鲜,有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竟然坐着两、三个学生。更有家长竟然纵容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他们在道路上骑行你追我赶,交通事故也常有发生。可见,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

当然,这些车辆为学生的上学、放学提供交通便利,但同时也加大了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在与家长的座谈中了解到,一些学生家长出于对孩子上学、放学方便考虑,有的乘坐客运车,有的合租面包车,有的是自家的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所乘交通工具可谓五花八门,样样都有,非法营运现象也十分普遍。这部分家长对学生乘坐“三无”车辆的危险程度也很清楚,但因为家长本身的客观情况,又见其收费低廉,为图方便省事,便抱着侥幸心理让孩子搭乘这些“三无”车辆。虽然公安部门对此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教育部门也加大了安全教育力度,但效果不甚明显。

二、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需家长做好表率

对于如何保证孩子的出行安全,一位教师说:“家长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自己首先要遵守规则。在孩子们有限的认知里,他们不知道闯一个红灯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往往看大人闯了也就跟着闯了。”在这一点上,家长的榜样作用与学校开课教育一样重要,甚至是家长的榜样作用比学校教育的作用大的多。

长期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人士认为,普及安全知识,不仅仅是社会和学校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家庭要担负起相应的教育作用。尤其是孩子的父母,他们不仅要有一定的教化作用,更重要的是,他们要承担起相应的榜样。树立好孩子的安全意识,说到底是培养学生(幼儿)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从这方面而言,帮助学生(幼儿)监护人即孩子的父母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就非常重要,毕竟孩子的大多数言传身教来自于他们的家庭。一位高级教师这样说道:“一个不尊重规则、没有安全意识的家长,是不可能成为孩子的表率的,其孩子的安全意识也不会强的。”所以,孩子们的马路安全,需要学校、家长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维系,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家长做好孩子的表率作用。

三、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树立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需要每位交通参与者从我做起,形成人人重视、人人遵守、人人维护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风尚。只有建立起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安全防护网络,才能切实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的安全。

1.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

首先,安全知识教育是公民教育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学校必须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利用升旗、班会、“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特殊日子,对学生进行交通等安全方面的教育。尤其是放假前,学校要通过活生生的未成年人伤亡的案例,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在假期中,学校不能是一放了之,把学生安全保护的责任全都推给家长和社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学校教师和孩子们之间应通过一定的方式保持必要的联系,不要让孩子们在漫长的假期里完全成了“断线的风筝”。

其次,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好安全课。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一些安全的基本常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学校和教师要结合生活案例让学生真正了解安全事故背后的危害性,使学生从认知和理性上逐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学校应围绕火灾、交通、地震、溺水、雷击、触电、食物中毒、楼梯踩踏、传染病防治、校园暴力等十个方面,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教会学生一些事故防范、人员救护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和技能,进而有效地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护自救能力。当各种自然灾害来临前,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第四,学校要鼓励学生在假期中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积极鼓励学生参加交通志愿服务,在交通要道和红绿灯路口,及时纠正和制止车辆、行人的不文明、不正确的交通行为,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2.家长应认真履行孩子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并做好孩子的榜样

第一,为孩子上好家庭教育的必修课。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孩子的安全教育职责。不仅要关心孩子们吃得怎样、学得如何,更要时刻提醒孩子不要参加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活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要教育孩子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路上靠右行走,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与机动车抢行,不在公路上玩耍。

第二,切实负起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同样,家长不能将孩子送到学校,就一放了之,把学生安全保护的责任全都推给学校。特别是在假期中,家长要与老师之间也应通过一定的方式保持必要的联系,不要让孩子们在漫长的假期里成了“断线的风筝”,要切实负起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

第三,做好孩子遵守交通规则的楷模。孩子的行为习惯大多数来自于他们的家庭,来自于家长的言传身教。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自己首先要自觉遵守规则,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楷模。在这一点上,家长的榜样作用与学校开展课堂教育一样重要,甚至是家长的榜样作用比学校教育的作用要大的多。否则,孩子从学校受到的正面教育,就会因社会方面的反面影响而丧失殆尽,从而孩子从主观上不再信任学校教育、教师的说教行为。这也正是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艰难困境!

3.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交通环境

学校的安全工作,学生(幼儿)的安全状况,不是单靠学校和教师一己这力能够顺利完成的,政府应当对学生的安全责任,像对待校车安全那样对待。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制定长期的交通安全教育规划,以法律形式加强确定并保障实施。

其次,召开定期联席会议。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安监、公安、教育、学校、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进行讲评,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发挥新闻媒体力量,营造社会宣传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乡镇和社区应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认真研究学生的假期安全,采取多种措施,防患于未然,大力营造学生假期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众所周知,保障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学校和家庭,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个值得引起全社会关注的问题。这就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对学生的安全负起责任,建立起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安全防护网络,在对学生、幼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行为,恪尽职守,坚持用机制管理校园的交通安全,内外结合,标本兼治。唯有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才能切实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为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教育局教研室 045400)

论文作者:李福祯

论文发表刊物:《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2016年9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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