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金融执法监察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执法监察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五法一决定”以及《货款通则》等一系列金融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监管职能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强调。作为其重要手段之一的金融执法监察工作,开展的现状怎样?难点何在?如何真正发挥金融执法监察在金融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笔者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一些探索性思考,在此略抒拙见。
一、金融执法监察的概念和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监察部驻金融系统监察属下发的《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的内容,金融执法监察的概念可以表述为:金融执法监察是各级金融监察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对其监督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正确理解金融执法监察的概念,弄清楚金融执法监察与其他业务监督手段的异同,是有效开展金融执法监察的前提。
首先,金融执法监察是国家依法赋予金融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作为监督机构之一的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履行这一职责,确保国家政令在金融系统的贯彻执行。
其次,金融执法监察是行政执法监察行为,是在金融机构行政领导的领导下对其管理对象实行分级监察。因此,金融执法监察是监察部门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一种管理监察,是金融机构行政领导实施有效领导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
其三,金融执法监察是一种再监督活动。金融系统各级领导既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对下级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者,同时本身还要接受上级的监督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执法监察是对管理者的再管理,对监督者的再监督。这也是执法监察区别于其他业务监管的一个方面。
其四,金融执法监察不是金融稽核。金融执法监察与金融稽核虽然有着紧密的联系,二者在任务、目的、方法和程序等方面是基本一致的,但在性质、对象、内容、手段上有所不同。
了解了金融执法监察的概念,对其任务应该说不难理解了。金融执法监察的任务是:
1.促进被监督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
2.增强监督对象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意识,正确履行职责;
3.纠正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行为;
4.协助被监督单位改善和加强内部管理,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二、金融执法监察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
金融执法监察对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的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克服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推进金融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金融执法监察为国家政令在金融系统得以正确贯彻执行提供了重要保证。金融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中枢,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运转是否正常、发展是否稳健,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兴衰成败。同时,各个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准确、及时、全面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各种金融规章制度,又会直接对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金融改革的实行构成影响。因此,只有强化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令情况的监督检查,才能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金融方针的贯彻执行。
2.金融执法监察适应了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客观要求。经济改革给国家和人民都带来了实惠,这是众所周知的。同时由于经济改革伴随而来的机构重组和利益调整,其正面和负面的影响都直接渗透到了金融领域。加上新的金融改革措施不断出台,各种配套改革措施还不够完善,使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有关政策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因素难免出现一些偏差。为此,通过金融执法监察,就可以适时地纠正偏差,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排除消极因素,确保经济和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
3.金融执法监察是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监管以及合规经营的有效手段。金融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而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理,都将影响到金融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资金的安全周转,甚至造成资金损失。所以,通过金融执法监察,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金融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总结、推广内部管理经验,促使管理者加强内部管理,监管者依法监管,业务经营者合规经营。
4.金融执法监察是金融系统预防和查处案件的得力措施。通过金融执法监察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可以发现事故隐患和案件线索,从而遏制案件发生和为查处案件提供必要的证据。
5.金融执法监察是金融监察部门培训干部、岗位练兵、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的途径。金融执法监察工作内容多、范围广,涉及金融系统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而且大部分工作在各个业务领域,这对金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对薄弱的监察部门来讲,不失为一条通过岗位练兵提高干部金融业务素质的较好途径。
三、金融执法监察工作的现状及难点
(一)金融执法监察工作的现状
金融监察部门真正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时间不长,尚缺乏较为完整的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就目前工作的情况看,还处于边开展、边探索、边积累、边完善的阶段。
1.积极参与,主动出击,面上工作已经铺开。自从金融监察局《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对执法监察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下发后,各级金融监察部门都把执法监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一是积极参与上级监察部门选题主项的执法监察工作和配合业务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二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自选项目开展执法监察。
2.选题立项缺乏统筹兼顾和指导性。在选定执法监察项目时缺乏对金融工作中心任务的通盘考虑,上级监察部门对下级监察部门、金融系统监察室对各行、司监察部门在选择执法监察项目问题上缺乏指导,往往使各单位监察部门在选题时带有盲目性、随意性和片面性。
3.浅尝辄止,力度不够。有的把执法监察作为一次工作检查来完成,工作不细致,不扎实,没有触及深层次的问题,仅掌握一些现象,不深究其成因及根源,缺乏金融执法监察应有的力度。
4.虎头蛇尾,难见实效。没有按照执法监察工作的四个阶段合理安排和使用力量,形成开始声势浩大,处理无声无息,跟踪可有可无的状况,最终不解决实际问题,难以收到实效。
5.参差不齐,进展失衡。执法监察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体现在选项不平衡,有的除参与上级选定的项目外,还自办多个项目,而有的一年内没有一个自办项目;二是体现在工作力度上不平衡,有的工作扎实一些,有的则看看现象,形同走过场;三是人员力量不平衡,有的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协调较好,可以抽调有关人员协同作战,而有的则单纯靠监察部门的力量,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二)金融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
1.体制因素。由于金融监察部门是在单位行政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执法监察工作能否有效开展以及权威性如何,往往取决于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2.政策因素。对检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执法监察本身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只能依据业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使执法监察决定缺乏独立性,并给处理和行文带来不便。
3.人员因素。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常常是通过具体的金融业务活动表现出来的。因此,金融执法监察不能脱离金融业务活动孤立进行。这就要求组织实施金融执法监察的人员有较强的金融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而目前金融监察部门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远远不能适应这一要求。
4.教育因素。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监察工作了解的程度如何,也会影响金融执法监察的效果。有不少同志对执法监察的性质、对象、内容还不清楚,对执法监察工作认识模糊,因而执法意识和接受监察的自觉性不强。
四、强化金融执法监察的思路
金融执法监察工作,既是金融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又是金融监察工作的一种手段。作为职责和任务,它必须发挥其自身的作用,保证国家政令畅通,促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职责;作为手段,它应有自身的特点、程序以及完成任务的方法。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际,要强化金融执法监察,充分发挥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金融工作重点,认真选题立项。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金融中心工作出发,通过调查研究,抓住领导关切、群众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具体讲就是要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围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金融方针贯彻执行过程的违法违纪行为选题立项;二是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金融改革中出现的一些只顾局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不规范行为选题立项;三是围绕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违规经营行为选题立项;四是围绕金融改革中由于责、权、利的调整而产生的阻力和弊端选题立项。如近年来,我省分别对结算纪律执行情况、保险赔案核查情况、农贷资金使用情况、邮政储蓄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执法监察。
2.争取领导支持,精心组织实施。选定执法监察的项目后,填报执法监察项目审批表,得到领导批准后可实施。项目实施前要向领导汇报选题的意图和目的、实施的初步想法和打算,争取领导的支持。要拟定实施方案及细则,精心组织实施。
3.协调组合,发挥整体优势。金融执法监察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涉及业务部门的内容很多,因此,取得业务部门的配合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与会计、计划、稽核、金管等业务监督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每次执法监察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抓出一两个重点问题进行治理整顿。衡量执法监察效果的好坏,不能只看检查后发现了什么问题,而是能否运用自身权力解决发现的问题,规范监督对象的言行。一是要解决认识问题,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二是纠正不规范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保证处理的落实到位;三是查处违纪案件,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立案查处;四是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提高金融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一是对现有干部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充实业务骨干到监察部门;三是监察干部自身要刻苦钻研,力求掌握更多的金融业务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