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伴随介词语法化的类型学研究--兼论SVO语言中伴随介词的两种演变模式_介词论文

汉语伴随介词语法化的类型学研究——兼论SVO型语言中伴随介词的两种演化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介词论文,汉语论文,两种论文,语法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 引言

现代汉语普通话里虚词“和、同、跟”可以同时用作伴随介词(comitative preposition)和并列连词(coordinating connection),(注:汉语中“和、跟、同”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用法的区分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以往有很多学者就这个问题提出若干标准。朱德熙(1982)提出两项区分标准:(a)连词“跟”的前后两项可以互换位置,基本意思不变;介词“跟”的前后两项互换位置以后,意思跟原来完全不同。(b)介词“跟”前边可以插入修饰成分,连词“跟”前边不能插入修饰成分。Tao(1991)则从话语功能的角度提出了另一个区分标准:在伴随介词出现的句子里,主语名词NP[,1]的话题性和被强调的程度高于伴随介词的宾语NP[,2],而在并列连词出现的并列结构"NP[,1]+NP[,2]"里,NP[,1]和NP[,2]之间没有这样的差别。本文对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的认定主要参考上述三项标准。)例如(引自吕叔湘1980,AB两类分别表示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的用法,下同):

A有事要和群众商量|我去年同小王住在一起|你去跟老王研究一下

B老师和同学都赞成这么做|化肥同农药已运到|小李跟我都是山西人

汉语历史语法中相同用法的虚词还有“与”、“及”、“将”、“共”等。为表达方便,我们暂时按照通行的说法把这类虚词统称为“和”类虚词(于江1996,高育花1998)。

“和”类虚词的产生和发展,已有大量的文献作过讨论。其中较有影响的有周生亚(1989)、刘坚(1989)、马贝加(1993)、Liu & Peyraube(1994)和于江(1996)。这类研究主要侧重于“和”类虚词出现时间的考证和演变过程的描写。譬如于江(1996)详细论证了虚词“共、连、和、同、跟”的产生时间,对以往的结论做了有益的补正。而Liu & Peyraube(1994)则通过对“与、及、共、和、同、跟”等虚词语法化过程的分析,揭示了汉语并列连词共有的语法化模式,从而得出“动词>介词>连词”这样一个重要的语法化链(grammaticalization chains)。

跟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关注的问题是:(一)汉语“和”类虚词语法化(特别是由伴随介词到并列连词的语法化)的机制和动因;(二)已经揭示出来的汉语“和”类虚词“动词>介词>连词”这一演变模式的类型学蕴涵;(三)决定汉语“和”类虚词这种演化方向的句法因素。

一 汉语“和”类虚词的语法化历程

 1.1历史语法中“和”类虚词的语法化过程

根据现有的研究,我们知道,见于汉语历史语法的“和”类虚词(即同时兼有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两种用法的虚词)主要有“与”、“及”、“将”、“共”、“和”、“同”、“跟”七个。尽管这些虚词分别产生于汉语的不同阶段,后来发展演变的命运也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一个相同的演变路径。在这一节里我们将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虚词的语法化历程和模式作简单的勾勒。

1.1.1上古汉语时期:“及”、“与”

1.1.1.1“及”和“与”是上古汉语广泛使用的虚词,可以同时用作伴随介词(如例(1))和并列连词(如例(2)):

(1)狐偃及秦、晋大夫盟于郇。(《左传·僖公24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邶风·击鼓》)

(2)七月亨葵及菽。(《诗经·豳风·七月》)|今我战,又胜荆与郑。(《国语·晋语》)

“及”、“与”原本都是动词,它们是如何获得介词和连词用法的呢?周生亚(1989)、蒋宗许(1990)、Liu & Peyraube(1994)和洪波(2000)等很多学者都对这个问题作过推测和探讨。下面我们基于洪波(2000)的研究对“及”、“与”的语法化过程作简略的勾勒。

1.1.1.2“及”的本义是“追上”(《说文解字》:“及,逮也。”),由此引申为“到达”:

(3)駪駪征夫,每怀靡及。(《诗经·小雅·皇皇者华》)

又由“到达”引申为“偕同、与……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及”可以用作连动式的前项。如:

(4)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诗经·邶风·谷风》)

“与”的本义是“党与”(《说文解字》:“与,党与也。”),引申为“参与”,又由“参与”引申出“偕同、与……在一起”。例如:

(5)子行三军,则谁与?(《论语·述而》)|桓公知天下诸侯多与己也。(《国语·齐语》)

可见,在“偕同、与……在一起”这个义位上,“及”、“与”是同义词,它们都能构成“NP[,1]+V[,1](及/与)+NP[,2]+V[,2]”这样的连动式。在这个连动式中,“及/与”的宾语NP[,2]在语义上是V[,2]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参与者,因而导致原结构的重新分析,“及/与”因之由动词语法化为伴随介词(如例1)。作为伴随介词,“及/与”的典型功能是引出事件的另一参与者。句法上,“及/与”跟它的宾语组成的介词结构充当谓语动词的状语。这样,“及/与+NP[,2]”就跟主语NP[,1]分布在谓语动词的同一侧。同时在语义上“及/与”所引导的NP[,1]跟充当主语的NP[,2]一样也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因而“及/与”又语法化为并列连词(如例2)。(参看洪波2000)

由此可见,“及”、“与”的语法化路径应该是:伴随动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注:先秦时期,“与”主要用作伴随介词,而“及”主要用作并列连词。这种情形汉代以后尤为明显。(参看徐萧斧1981,王克仲1984,周生亚1989)。另外,作为并列连词,“与”、“及”在先秦古籍和出土资料中分布不很一致,这种情形很可能是反映了先秦语法的地域差异。(参看 徐萧斧1981,大西克也1998)

1.1.2中古汉语时期:“共”、“将”

1.1.2.1共

“共”原本也是动词,本义为“共同”、“共有”(《说文解字·共部》:“共,同也。”):

(6)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论语·公冶长》)

由此引申为“偕同”、“与…在一起”,成为伴随义动词。例如:

(7)昔吾尝共人读书,言及王莽形状。(《颜氏家训·勉学》)

魏晋六朝时期,“共”由用在连动式中前项的伴随动词语法化为伴随介词:

(8)荣即共穆结异姓兄弟。(《洛阳伽蓝记·城内》)|后于中间,共他交往。(《百喻经·妇诈称死喻》)|稍共诸声叙其短长。(《世说新语·文学》)|吾共诸君逾越险阻,转战千里。(《反汉书·王常传》)

六朝后期,“共”开始由伴随介词语法化为并列连词:

(9)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文心雕龙·徵胜》)|落花与芝盖同飞,杨柳共春旗一色。(庾信:《三月三日华林园马射赋》)

降至唐代,“共”作为并列连词的用例逐渐增多。例如:

(10)莫辨荆吴地,唯余水共天。(孟浩然:《洞庭湖寄阎九》,《全唐诗》,1634页)。

1.1.2.2将

上古汉语里,“将”是个动词,本义是“扶助”、“扶持”,如(11);并由此引申为“带领、携带”,如(12)。

(11)乐只君子,福履将之。(《诗经·周南·樛木》)

(12)郑伯将王自圉门入。(《左传·庄公21年》)|楚子使道朔将巴棵客以聘于邓。(又,桓公9年)

魏晋南北朝时期,“将”由“带领”、“携带”义动词语法化为伴随介词:

(13)游子河梁上,应将苏武别。(庾信:《咏怀》)|愿与浊泥会,思将垢石并。(颜之推:《古意》)

南北朝后期,“将”又由伴随介词语法化为并列连词:

(14)寒笳将夜鹊,相乱晚声哀。(阮卓:《关山月》)|云霞一已绝,宁辨汉将秦。(徐陵:《山斋》)|歌喧桃与李,琴挑凤将雏。(张正见:《置酒高殿上》)|寸心将夜鹊,相逐向南飞。(何逊:《门有车马客》)

1.1.3近代汉语时期:“和”、“同”、“跟”

1.1.3.1和

“和”作为动词,本义为“应和”,如(15);引申为“拌和”、“调和”,如(16)。

(15)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易·中孚》)|叔兮伯兮,倡予和汝。(《诗经·郑风·萚兮》)

(16)作氈法:春毛、秋毛,中半和用。(《齐民要术·养羊》)|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饭饲之,恬不肯食。(《南史·孝义列传》)

到了唐代,“和”的“拌和”义开始语法化,一方面发展出表示“连带”、“连同”的介词:

(17)紫芽嫩茗和枝采,朱橘香苞数瓣分。(元稹:《贬江陵途中寄乐天杓直以员外郎判盐铁乐天以拾遗在翰林》,《全唐诗》,4571页)|老去和头全换却,少年眼也拟捥将。(《敦煌变文集》,762页)

另一方面又开始语法化为伴随介词:

(18)烟和魂共远,春与人同老。(韩偓:《幽独》,《全唐诗》,7812页)

到了宋金时期,“和”典型的伴随介词的例子已不难见到:

(19)暗思向日,和他共鸳衾,效学秦晋。(《董解元西厢记》,卷7)|才始送春归,又送春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王观:《卜算子》,《全宋词》,261页)

在唐代文献里,“和”作为并列连词的用法也已出现:

(20)感君澄澧酒,不谴渭和泾。(元稹:《饮致用神麴酒三十韵》,《全唐诗》,4539页)|引水忽惊冰满涧,向由空见石和云。(卢纶:《早春归周至旧居》,又,3156页)

我们认为,“和”的这种并列连词用法应该是由伴随介词语法化而来的。(注:唐宋时期,“和”用作伴随介词的例子远少于并列连词,我们这里给出的“和”用如伴随介词的唐代用例也不十分典型。这种情形自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的并列连词用法源自伴随介词”这一推断的可信度。但在后面的讨论中,我们会看到,“伴随介词>并列连词”是SVO型语言中伴随介词的一个重要演变类型,这种演变模式的动因可以在语言系统之外得到解释。如果本文的基本论证可以成立,那么“和”在文献用例上表现出来的“特性”,也许可以用文献语言的局限性(对口语成分吸收、使用的选择性以及反映实际语言演变的滞后性)来解释。)

1.1.3.2同

“同”的本义是“聚合”(《说文解字》:“同,合会也。”),如(21);引申为“共同”、“相同”,如(22)。

(21)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诗经·郑风·有女同车》)

(22)有女同车,颜如舜华。(《诗经·郑风·有女同车》)

又由“共同、相同”引申为“偕同”:

(23)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畯至喜。(《诗经·豳风·七月》)

唐代,“同”在“偕同”义的基础上语法化伴随介词。例(24)引自马贝加(1993)和于江(1996):

(24)梅熟许同朱老吃,松高拟对阮生论。(杜甫:绝句四首)|每候山樱发,时同海燕归。(王维:《送钱少府还蓝田》)|虽同故山会,草草如露歧。(李涉:《杪春再游庐山》)

到了宋代,用作伴随介词的“同”开始语法化为并列连词。例如(引自于江1996):

(25)蚕共茧、花同蒂,甚人生要见,底多离别。(吕渭老:《贺新郎》,《全宋词》,1125页)

1.1.3.3跟

“跟”的本义是“脚后跟”,原本是个名词(《说文解字,足部》:“跟,足踵也。”):

(26)头痒搔跟,无益欲疾。(焦赣:《易林》)

宋元时期,“跟”引申为“跟从”、“跟随”的意思(《正字通·足部》:“俗谓随行曰跟。”)。例如:

(27)诸军且跟着明皇入蜀。(《宣和遗事·前集》)|任屠!兀自不省哩!跟师父出家去!(《马丹阳三度任风子》第二折,《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

明代“跟”由“跟从”、“随从”义语法化为伴随介词:

(28)我跟你爹在他家吃酒,他还小哩。(《金瓶梅词话》,第58回)|(罗刹女)跟我为仇,不肯借扇,与我争斗。(《西游记》,第59回)|我们跟大郎拿得狐精,却来回话。(《平妖传》,第3回)

大约在清代晚期,“跟”由伴随介词语法化为并列连词(于江1996):(注:张玉金主编《古今汉语虚词大辞典》244页,举有“跟”在明代用作并列连词的例子:

天福儿、天喜儿跟花子虚等三人,到后巷吴银儿家,已是二更天气。(金瓶梅,13回)

据这个例子的上下文可知,“花子虚等三人”指的是花子虚、应伯爵、谢希大三人。因此,这个例子中的“跟”或者是伴随动词,或者是伴随介词,但绝不可能是并列连词。)

(29)俺们的胭脂花粉跟身上穿的小衣裳都是自己钱买。(《老残游记》,13回)|现在尚秋已到,只等石农跟纯客两个一到就可以行礼了。(《孽海花》,第11回)|就冲少奶奶跟姑娘使了个眼色儿。(《小额》,14页)|里头是各样的膏子药跟面子药。(又,121页)

1.1.4以上我们粗略考察了汉语史上七个“和”类虚词的语法化历程。这些虚词的功能和语源可以列表如下:

语法形式 词汇基础

 语法范畴[,1] 语法范畴[,2]

及“偕同”义动词伴随介词

 并列连词

与“偕同”义动词伴随介词

 并列连词

共“偕同”义动词伴随介词

 并列连词

将“带领、携带”义动词 伴随介词

 并列连词

和“拌和”义动词伴随介词

 并列连词

同“偕同”义动词伴随介词

 并列连词

跟“跟从、跟随”义动词 伴随介词

 并列连词

上述“和”类虚词的语法化过程,有几点需要说明:

(一)上表所列的“偕同”义动词、“带领”或“携带”义动词、“拌和”义动词以及“跟从”或“跟随”义动词在本文的分析框架内均被广义地视为“伴随”义动词(这里所说的“伴随”义动词指的是某类动词所共有的一种概括的语义范畴而非某个动词所具有的具体的语义值)。这样我们可以发现,上文所讨论的“和”类虚词都有一个相类的语义基础,换言之,汉语史上所出现的“和”类虚词都无一例外地源于伴随动词。

(二)语法化理论的研究表明,任何一个词汇成分的语法化总是由特定语境触发的,然后,这个语法化了的形式再逐步扩大语境范围,用于它原先不能出现的语境(参看Heine et al.1991;Hopper & Traugott 1993)。具体到本文所讨论的“和”类虚词,我们看到,“及/与/共/将/和/同/跟”由伴随动词到伴随介词这一语法化过程导源于连动式这一句法结构,也就是说,伴随动词“及/与/共/将/和/同/跟”的语法化是由它们用于连动式前项这一句法位置触发的。

(三)假若上面的分析可以成立,那么Liu & Peyraube(1994)所论证的“动词>介词>连词”这一语法化模式可以具体化为这样一个语法化链:X:伴随动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1.2汉语方言中“和”类虚词的共时用法及其演变方向

1.2.1在1.1节里我们论证了在汉语的历史上存在“伴随动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这样的一个语法化链。我们上面讨论的见于历史语法和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和”类虚词,有一些仍然活跃在现代汉语方言中,比如“和”、“跟”用于晋语(侯精一、温端政1993)和北京话(周一民1998),“同”用于粤语广州话(白宛如1998)和香港话(张双庆2000),“共”普遍用于闽语(陈泽平1998和2000;李如龙2000;庄初升2000)和南宁平话(覃远雄2000)。此外,现代汉语方言还采用一些不见于历史语法和普通话的虚词来表达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的功能。据我们目前粗略的调查,这类虚词主要有下列形式。

此外用“搭”兼作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的方言还有云南境内的西南官话(毛玉玲1987)、客语汝城方言(黄伯荣1996)、徽语歙县方言(合肥师范学院方言调查工作组1961;平田昌司1998)、湘语益阳方言(崔振华1998)等。

(二)合(佮)

泉州(李如龙2000)、厦门(周长楫、欧阳忆耘1998)、平和(庄初升2000)、永春(林连通先生惠告)、漳平(张振兴先生惠告)、汕头(施其生2000)等闽方言以及连城客语(项梦冰2000)都用“合/(佮)”兼作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合”、“佮”是同一个语素的不同标写形式,本字即是“合”(庄初升2000)。例如:

此外,汉语方言里的“和”类虚词还有:

(四)“对”,如江苏淮阴话(黄伯荣1996)和沭阳话(颜景常、王开扬1982)、浙南吴语遂昌话和云和话(曹志耘等2000)。

(五)“听”,如浙南吴语开化话和庆元话(曹志耘等2000)。

(六)“搞”,如官话安徽巢县方言和江苏淮阴方言(黄伯荣1996)。

(七)“得”,如客语广东大埔话(何耿镛1993)和福建永定(下洋)话(黄雪贞1986)。

如儋州村话(丁邦新1986)。(注:丁先生认为,从语言性质上看,儋州村话应该是一种汉语方言。(丁邦新1986)

(十四)“教(告)”,如新派上海话(许宝华、汤珍珠1988;钱乃荣1997,2000),吴语嘉兴话和金坛话(钱乃荣1992)等。

(十五)“帮”,如上海话(许宝华、汤珍珠1988;钱乃荣1992,1997,2000),苏州话(钱乃荣1992)。

(十六)“国赐”,如湖南涟源桥头河话(陈晖1998)。

1.2.2以上我们对现代汉语方言中“搭”等16个“和”类虚词的共时用法作了简单的勾勒。如果我们把共时的语言(方言)状态看作是语言(方言)历时演变进程中的一个阶段(Croft 1990),那么上举“搭”等虚词同时具有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两种功能这一共时平面上的变异所体现的正是其历时平面上演变的不同阶段。因此,根据1.1里我们对历史语法中“和”类虚词语法化历程的讨论,上述汉语方言“和”类虚词的语法化链可以描述为:

Y:伴随动词(或其他动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1.3小结

在汉语的历史进程中,存在着“伴随动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这样的一个语法化链。另一方面,在汉语的共时平面(普通话和现代汉语方言)我们也发现同一个形式表达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两种功能这一状态。由此可以断定,在汉语中存在着“伴随介词>并列连词”这样的一个语法化模式。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从汉语观察到的“伴随介词>并列连词”的语法化模式只是一种为特定语言所独有的演变模式,还是反映了伴随介词演变的一个类型学特征?

二 SVO型语言中伴随介词的两种演变模式

语言共性和语言类型学的研究表明,在已知的人类语言中,小句语序为SVO、SOV和VSO的语言占绝大多数,而具有OSV、VOS和OVS语序的语言十分少见。(参看Greenberg 1966,Comrie1989,Song 2001等)根据Greenberg (1966)、Croft(1990)和Song(2001),VSO类型的语言一定有前置词(preposition)(因为VSO语序蕴涵前置词的存在),如威尔士语。SOV类型的语言一定有后置词(postposition)(因为SOV语序蕴涵后置词的存在),如日语。而属于SVO类型的语言通常有前置词,但也不排斥后置词,如汉语以及很多非洲语言。(参看Heine & Reh 1984,Lord 1993,Heine 1997)

跨语言的研究表明,很多具有前置词的SVO型语言都有伴随格标记(语法上可以是前置词,也可以是标示格功能的词缀)。但是,这些语言中伴随介词的语法化路径却有两种迥然不同的类型。

2.1类型Ⅰ: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在我国境内的少数民族语言特别是壮侗语言中,我们发现有些语言跟汉语一样,也是用同一个语法形式表达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两种功能。例如(A类为伴随介词,B类为并列连词):

在上面列举的这些语言里,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采用同一个形式来表达,这使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这两种功能之间很可能有派生关系,比照汉语历史语法的事实我们有理由推断,这些语言中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之间的衍生方向应该是“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参看2.3)

在西非的一些语言里我们可以观察到同样的语言事实。Awutu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的例证。(Lord 1993)Awutu语的连词nε可以用作并列连词,同时又具有伴随介词的功能:

Lord(1993)通过跨语言的共时分析,指出在西非语言特别是Benue-Kwa语群诸语言里许多并列连词的来源可以经由伴随介词追溯到伴随动词,也就是说,在这些语言里大量的从动词到伴随介词再到并列连词的连续统可以被清晰地揭示出来。(详见Lord 1993)

2.2类型Ⅱ: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

2.3两种演变模式的功能-类型学证明

以上我们列举了伴随介词与相关的语法范畴共存于同一个形式的两种类型,并据此推断在具有前置词且小句语序为SVO类型的语言中,伴随介词具有两种迥然不同的演变模式:“(Ⅰ)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和“(Ⅱ)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

我们现在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当一个语言(特别是那些缺乏历史文献的语言)的某个语素同时具有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两种功能或者同时具有伴随、工具、方式三种格功能时,(一)我们如何通过共时分析确定这些功能是直接关联的,换言之,我们如何证明该形式是一个“非同音成分”(non-homonymy)?(二)假若这些功能确实直接关联并有衍生关系,我们如何证明其间的衍生方向是“伴随介词>并列连词”或“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而非相反?对于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历时类型学理论能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启示。历时类型学理论中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即“共时类型学的动态化”(the dynamicization of synchronic typology)。其基本思路是,类型学的研究可根据某个语法参量建立若干语言类型,如果有证据显示这些类型之间是直接关联的,那么就可以将它们所代表的语言状态串联起来,解读为一个历时的过程,其中不同的类型代表不同的发展阶段。而两个共时类型X和Y是否直接关联,主要决定于中间类型XY存在与否。确定相关之后,就可以根据语法化程度和语法化过程的“单向性”(unidirectionality)原则来判定X和Y之间的演变方向(是X变为Y,还是Y变为X)。(参看Croft 1990,1996;张敏2001)

下面我们根据这种思路分别以汉语的“和”和英语的with为例对“(Ⅰ)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和“(Ⅱ)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这两种演变模式进行论证。

2.3.1过渡性状态与功能之间的内在关联

语法化理论中的渐变(gradualness)原则强调,一个形式X的功能由A到B的演变通常是一个具有连续统性质的渐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总会有一个可以观察到的过渡阶段(中间状态)AB的存在。即A>AB>B。而根据语法化的层次(layering)原则,X的上述三种状态往往会在一个语言的共时平面并存。(参看Hopper 1991,Lichtenberk 1991,Hopper & Traugott 1993)因此,只要能找到过渡性状态AB,那么形式X的功能A和功能B之间的内在关联即可得到证实。

Schlesinger(1979)在分析英语介词with的各种功能时,提出构成这个介词各种用法基础的若干认知连续统,如“伴随-工具(comitative-instrumental)”、“伴随-成分(comitativeingredient)”、“成分-工具(ingrediant-instrumental)”、“工具-方式(instrumental-manner)”等。Heine et al.(1991)根据Schlesinger的分析将“伴随-工具”和“工具-方式”等连续统加以简化和合并,得出一个扩充的连续统:“伴随-工具-方式”。再看汉语的虚词“和”:

(32)我要和你去上海 (33)我和你去上海 (34)我和你都是教师

(32)中,“和你”之前有助动词“要”同现,“和”显然是典型的伴随介词,(34)中的“我和你”被范围副词“都”加以总括,显然是一种并列结构,“和”无疑是并列连词。但(33)中“和”则有两种可能的分析:可以解释为伴随介词,如(33a);也可以分析为并列连词,如(33b)。

(33a)我和你去上海,不想待在北京。 (33b)我和你去上海,王先生和李小姐留在北京。

可见,虚词“和”所具有的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两种功能之间在意义上也是直接关联的。

伴随、工具、方式等格功能之间以及伴随介词、并列连词之间的直接关联,还可以利用跨语言的类型学比较得到进一步证明:如果若干没有发生学关系和区域类型学(areal typological)关系的语言都独立地拥有相同的“同音”模式(the pattern of"homonymy"),那么这个“同音形式”的各项意义之间是密切关联的,换言之,这是一种有动因的多义关系(the motivated polysemy);(参看Haiman1985,Croft 1990,Hopper & Traugott 1993等)反之则是真正的同音形式(homonymy)。我们上面的例证显示,伴随、工具和方式这三种格功能共存于同一种形式的现象在世界语言中普遍可见,这些语言之间有些既无发生学上的同源关系,也没有因地缘因素而导致的区域类型学关系(比如英语和豪萨语)。因此,由同一个形式表达的伴随、工具和方式这三种格功能之间只能是一种有动因的多义关系。同样,我们从汉语观察到的用同一个形式表达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的事实也大面积地见于西非诸语言,而汉语跟这些语言显然没有同源和接触关系。据此,我们也可以断定,由同一个形式表达的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之间也是一种有动因的多义关系,换言之,它们在意义上也是直接关联的。

2.3.2语法化程度与功能之间的衍生方向

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证明了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之间以及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之间在意义上是直接关联的,换言之,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衍生关系。现在我们就可以根据语法化理论中的语法化程度和单向性原则来判定这些功能之间的演变方向。

语法化程度是共时语法化研究中常常用到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在一个语言的共时平面上不同的语法范畴之间往往具有语法化程度高低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可以通过若干参数加以测定。(参看Heine et al.1991,Lehmann 1995)如果一个形式具有若干语法化程度不等的功能范畴,那么语法化程度高的功能一定派生于语法化程度低的功能。“单向性”原则强调,语法化过程本质上体现为由词汇成分到语法形式或由语法化程度较低的形式到语法化程度较高的形式的历时性演变,而且这种演变通常是不可逆的。(参看Heine et al.1991,Lehmann 1995,Hopper & Traugott 1993,Traugott 1996等,特别是Haspelmath 1999)(注:有些学者举出一些所谓的“非语法化”(degrammaticalization)现象作为“单向性”原则的反例。比如Ramat(1992)就专文讨论印欧语言中若干形态成分发展成附着词或独立的词汇成分的事实,并认为这是一种非语法化现象。但正如Traugott(1996)所指出的,这类所谓的“非语法化”现象其实是一种词汇化(lexicalization)现象。在迄今已知的语言中真正的“非语法化”现象并非绝对没有,但至少是极其罕见的。(参看Heine et at.1991,Lehmann 1995,Hopper & Traugott 1993)。

Heine等(1991)在谈到确定格标记的语法化程度时,概括出七条参数。其中参数(c)是:如果两个语法范畴的差别只体现在,其中的一个语法范畴典型地蕴涵了指人的事件参与者,而另一个语法范畴蕴涵的是非生命体的事件参与者,那么后一语法范畴更为语法化。据此,伴随成分的语法化程度应低于工具成分,因为前者典型地蕴涵了指人的事件参与者。Heine et al.(1991)的参数(f)是:如果两个范畴的差别只体现在,其中的一个范畴具有更宽的指涉范围(more inclusive),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语境里它可以包含另一个范畴,那么指涉范围更宽的范畴更为语法化。这个观察跟Bybee & Pagliuca(1985)提出的“泛化原则”(the notion of generalization)是一致的。方式成分比工具成分指涉的范围更宽,所以前者较后者更为语法化。这一点可以通过下面的事实得到证明:比如,英语的方式疑问代词how(How did he do it?)既可以指涉方式(carelessly),也可以指涉工具(with a gun)。但反之(What did he do it with)则不然。(Heine et al.1991)

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之间的语法化程度差异,虽然也可以用Heine et al.(1991)的参数(c)来测定:典型的伴随介词所引导的成分通常是指人的事件参与者(而且是事件的发起者之一),而由并列连词连接的成分并非必然地蕴涵着指人的事件参与者。但更有效的测定参数应是辖域(scope)大小:如果两个语法范畴的辖域有大小之别,那么辖域大的范畴语法化程度高于辖域小的范畴。补足语标记(complementizer)和小句连词的语法化程度高于介词,因为前者控制的对象是小句,后者只是个名词性成分。同样,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范畴的语法化程度要高于道义情态(deontic modality)范畴,因为前者的辖域大于后者。(参看Bybee 1985,Bybee et al.1994,Traugott 1996等)伴随介词的辖域显然小于并列连词,因为前者只能引导单个名词性成分,后者除了连接两个名词性成分外,还可以连接谓词性成分和小句。据此,并列连词的语法化程度要高于伴随介词。

既然伴随介词、工具介词和方式介词之间,以及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之间的语法化程度是一种依次递增的关系,那么根据语法化的单向性原则,前者的演变方向只能是“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后者的演变方向只能是“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2.4两种演变模式的句法条件

以上我们通过跨语言的类型学考察,证明在具有前置词且小句语序为SVO类型的语言中,伴随介词具有两种不同的演变模式:“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和“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那么,同样的伴随介词范畴为什么在不同的语言里会有两种不同的演变模式?换言之,导致伴随介词呈现两类演变模式的因素是什么?Traugott(1996)认为,实际语篇里一个成分发生语法化的先决条件主要有(一)语义相宜(semantic suitability),(二)结构邻接(constructional contiguity),(三)频率因素(frequency)。在我们看来,前面两项实际上也可以看作决定一个成分语法化方向的条件。条件(一)(即“语义相宜”)对伴随介词的两种演变模式的影响力是均等的,因为正如上文所指出的,伴随介词与工具介词之间以及伴随介词与并列连词之间在语义上都是直接关联的,换句话说,伴随介词能同时为并列连词和工具介词的语法化提供合适的语义基础。由此看来,导致伴随介词呈现两种不同演变模式的因素只能是句法条件。

考察发现,在具有(Ⅰ)类演变模式(即:伴随介词>并列连词)的语言里,伴随结构(由伴随介词+伴随成分构成的短语)通常前置于谓语动词(如汉语),与此相反,在具有(Ⅱ)类演变模式(即: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的语言里,伴随结构通常后置于谓语动词(如英语)。在伴随结构前置型的语言里,如果伴随介词之前没有修饰性成分共现,伴随结构和主语名词在线形序列上便彼此邻接(即"N[,1]+PREP.+N[,2]+VP")。在语言交际中,"N[,1]+PREP.+N[,2]+VP"序列中的两个事件发起者(N[,1]、N[,2])一旦被交际参与者视为一个整体,那么N[,1]和N[,2]就会被重新分析为一个并列结构,原来的伴随介词也就会被重新分析成并列连词。另一方面,在伴随结构后置型的语言里,由于伴随介词引导的伴随成分和主语名词之间被谓语动词阻隔(即N[,1]+VP+PRE.+N[,2]),伴随介词如果发生语法化,它的输出成分(output)不可能是并列连词,而只能是表示其他格功能的介词。

如此看来,在汉语型的语言里,伴随结构前置的语序类型与“伴随介词>并列连词”的演变模式兼容;而在英语型的语言里,伴随结构后置的语序类型跟“伴随介词>并列连词”的演变模式冲突。导致伴随介词在两种类型语言中不同演变类型的根本原因是伴随结构的位置。

假若上面的分析合于事实,那么关于伴随介词的演变方向我们可以作出下面的预测:

如果一个语言的伴随结构前置于谓语动词,那么该语言中的伴随介词最有可能的语法化模式是“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反之,如果一个语言的伴随结构后置于谓语动词,那么该语言的伴随介词最有可能的语法化模式是“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

三 伴随介词两种演变模式的认知解释

3.1功能主义的历史语法学家认为,语法演变(包括语法化现象)的发生是由话语交流中某种语用/认知策略促动的,本质上是语言使用的产物。(参看Bybee:forthcoming)一般认为,导致语法化过程发生的主要语用/认知动因是隐喻和转喻。隐喻体现为一个语义成分基于意义感知的相似性而发生变化,在性质上具有类同性(analogical)和象似性(iconic);转喻体现为一个语义成分基于意义感知的邻接性(contiguity)而发生变化,在性质上具有相关性和标引性(indexical)。(参看Aattila 1972;Traugott 1988,1996)就本文讨论的“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和“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两种语法化演变模式而言,我们认为前者的认知动因是以语用推理(pragmatic inferencing)为主要特征的转喻操作,后者则主要是隐喻操作。下面分别以汉语和英语为例做简要分析。(注:事实上,“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这一演变模式的认知动因是一个由若干转喻操作累积而成的隐喻过程,换言之,从伴随介词到工具介词以及从工具介词到方式介词,每个宏观的隐喻过程内部都包含了微观的转喻操作。这就是Heine等(1991)所说的语法化过程中的宏观结构(macrostructure)和微观结构(microstructure)。为了避免讨论过于纷繁,我们这里只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这一演变模式的认知动因。)

3.2在汉语中,一个包含伴随结构的句子在话语意义上跟一个主语为并列结构的句子十分接近。

(34)a.李教授最近和王教授完成了一项新实验。

意义a:李教授和王教授都是“完成一项新实验”的参与者,在该事件中李教授的贡献可能大于王教授

b.李教授和王教授最近完成了一项新实验。

意义b:李教授和王教授都是“完成一项新实验”这个事件的参与者

我们很容易看出,(34b)的意义被包含在(34a)的意义之中,换句话说,在话语意义上(34a)以(34b)为蕴涵,二者之间类似于一种整体与部分关系。在实际的话语交际中,如果某种语境使得(34a)中两个施事成分在事件中的地位差别不被突显,那么受话人就有可能按(34b)的意义来理解(34a)(即从(34a)推出(34b)的意义),一旦这种会话含义被规约化(conventionalizated),那么语境诱发的重新解释(context-induced reinterpreation)就会发生,最终(34a)的意义完成由意义a到意义b的转喻性演变。这个转喻过程可以用Norvig and Lakoff(1987)的“勾勒转换”(profile shift)来解释:在(34a)的意义中,“在该事件中李教授的贡献可能大于王教授”是句子的焦点义,而“李教授和王教授都是‘完成一项新实验’这一事件的参与者”是其预设义。在特定的上下文里,由于语境的诱发,(34a)的焦点义被背景化(backgrounded),而其预设义得以前景化(foregrounded)并发展成新的焦点义。

上述这种话语意义的转喻性变化在句法上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导致句子结构成分的重新分析。在(34a)里,“和”是伴随介词,伴随结构“和N”是谓语动词的修饰语,跟主语名词NP之间存在一个明显的句法分界,句子的序列是[NP[PP VP]]。当(34a)的意义实现由意义a到意义b的转喻性变化时,说话者象似性地把两个施事成分视为一个整体,原来的伴随结构跟主语名词之间的句法分界取消,被重新分析为一个并列结构;相应地,原本是介词的“和”被重新分析成并列连词。这样,句子的序列就由[NP[PP VP]]变成[[NP CONJ.NP]VP]。

3.3伴随、工具和方式等格功能之间的隐喻关系已有很多学者作过阐述。Lakoff & Johnson(1980)讨论过大量概念隐喻的事例,其中就有AN INSTRUMENT IS A COMPANION(工具是伴随者)这样的隐喻。Schlesinger(1979)在谈到英语介词with所表达的工具和方式功能的关系时,通过比较(35)和(36)指出方式被吸收进工具的表达之中,也就是说,“热情”(enthusiasm)、“谨慎”(care)和“明智”(intelligence)被隐喻地说成是做某事的一种工具。(参看Heine et al 1991)

(35)He did it with enthusiasm. (36)He did it with a crowbar.

对伴随、工具和方式三种格功能之间的隐喻关系阐述得最充分的是Heine等(1991)。Heine等指出,很多语言都有相当于英语with的伴随格附置词(adposition),这类附置词同时也用来标示带无生名词的工具(instrument)成分和带抽象名词的方式(manner)成分。在这类例子里,隐喻具有将工具范畴化为伴随者以及将性质范畴化为工具的效果。例如:

例句

 语法功能

隐喻范畴

He fought with John伴随格人

He fought with a knife

 工具格物

He fought with skill方式格

 性质

Heine等(1991)还基于跨语言的考察提出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隐喻范畴等级序列:“人>物>活动>空间>时间>性质”。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一个隐喻范畴等级序列呢?Heine等(1991)的解释是,在上面这个隐喻范畴链的背后,可能存在一个可以按照自我中心距离(egocentric distance)来刻画的认知活动,它的操作是从最接近人类经验的范畴(person)扩展到最远离人类经验的范畴(quality)。这个解释与“人类中心说”(anthropocentrism)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后者强调人类对世界的经验和认识是从自身开始的,然后再渐次扩展到外界的事物、空间、时间和性质等概念范畴。

我们知道,典型的伴随成分是人(person)范畴,典型的工具成分是物(object)范畴,而典型的方式成分是性质(quality)范畴,因此,三者之间的隐喻关系可以刻画为下面的等级序列:

伴随>工具>方式

这个等级序列能够有效地解释,为什么在很多语言里伴随格语素可以获得工具义和方式义,但反之则不然。(参看Heine et al.1991)

四 结语

4.1现将本文的论证要点小结如下:

(一)通过对汉语的历时考察和共时分析,发现在汉语中存在着“伴随动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这样的一个语法化链(第一节)。

(二)我们从汉语观察到的“伴随介词>并列连词”这一演变模式也见于其他语言,事实上,它代表了SVO型语言中伴随介词的一种重要的演变类型;与之对立的另一种演变类型是“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这种演变模式广泛见于SVO型语言。分析表明,导致伴随介词在SVO型语言里具有上述两种不同演变模式的因素是句法条件。(第二节)

(三)“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和“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这两种演变模式的认知动因也不相同。前者由转喻操作而诱发,后者主要为隐喻操作所促动。(第三节)

4.2人类语言之所以会存在大量的普遍语法特征,原因在于这些语言具有某些相同的语法演变模式,而语法演变模式的类同本质上是因为具有相似的语法演变机制和认知语用动因。(参看Bybee:forthcoming)既然如此,我们在考察某个特定语言的语法演变时,就应该有一种语言类型学的眼光。如果能将单个语言的语法演变放在人类语言演变的背景下来考察,我们对它的演变模式、机制和动因就会有更本质的把握和更深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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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伴随介词语法化的类型学研究--兼论SVO语言中伴随介词的两种演变模式_介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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