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模式下售电公司盈利模式研究论文_任博强1,王中荣2,王颖2,鲍洁3,徐晖1

电改模式下售电公司盈利模式研究论文_任博强1,王中荣2,王颖2,鲍洁3,徐晖1

(1.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天津 300450;2. 天津市电力公司 天津 300000;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 天津 300201)

摘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交易中心相继挂牌,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增量配电网投资模式逐步发生改变。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建设的新兴主体,其盈利模式直接决定了市场多元化主体发展的方向。毋庸置疑,售电业务是售电公司生存的主要方式,但仅凭售电业务,甚至是投机型售电业务不但不能让售电公司长久发展,更有甚者将影响电力市场的良性运行,影响国家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本文针对电网发展现状,结合电力体制改目标,深入分析售电公司盈利模式,确保电力体制改革健康、稳定推进。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公司;盈利模式

0项目概述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相关配套文件接连下发,售电公司数量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激增,但在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由于售电公司结构、目标各有不同,其盈利模式有待深入研究和探讨,本文结合国家售电侧改革文件开展售电公司的盈利模式研究,深入分析电网资源、社会资源的深度融合方式,对未来售电侧改革方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1 售电公司分类

售电公司分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2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要求。

一是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二是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三是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四是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3)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售电公司盈利模式

(1)政策优势与辅助服务优势相结合拓展市场。

电力市场组建初期,售电公司首先完成的任务就是捆绑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以代理部分不具备申报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或为相关用户提供电力负荷预测等初期辅助服务来拓展市场。同时,违约电量以售电公司申报总电量为标准,其捆绑电力用户规模较大时,违约电量考核风险将明显降低,用户形成抱团取暖趋势。

(2)以低电价拓展市场份额。

电费结算是售电公司盈利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利润的核心之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因此,用户是否能充分利用地理优势或配电网运行权优势,从发电企业直接购买低成本、优质电,基于各类用户的用电性质开发不同的售电服务套餐,电价模式更灵活,更适应用户个性化需求,将成为售电公司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

(3)加强用户智能化改造力度,发展多种辅助服务业务。

电力市场中期,各售电公司业务范围已基本确定,盈利模式开始转变,基于电力用户信息化水平不高,但需求侧、节能等服务需求空间较大,售电公司可协助用户开展内部智能化改造,掌握核心数据,提供节能减排、能效分析等高端电力辅助服务,为用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用电策略,电力咨询辅助服务成为售电公司中后期的盈利模式之一。

(4)综合能源管理提升区域优势。

以区域为单位,充分整合水、电、煤、气等多类能源,以局部区域为试点,统一计量、缴费归口,利用各类能源属性、价格等特性,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管理,不同能源间可及时切换,以最大限度降低用户用能成本。待各类微网逐步形成后,各工业园区形成自给自足、余电上网模式,电网资源逐步被蚕食

(5)设计、施工、运维等“一站式”服务范围拓展。

开展电力用户全过程“一站式”服务,从前期咨询、设计、建设施工、运维等重要环节提供专项服务,打造电力用户VIP专项服务模式。与电力公司电网建设流程相比,售电公司电网建设实效具有明显优势,在目前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模式来看,售电公司的电网建设方式优势较为明显。

(6)以重酬、PPP等融资模式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以降低区域购电成本为目标,政府相关部门主导,区域电力用户或相关社会资本以重酬方式成立售电公司,统一开展增量配电网及购售电服务,区域内电力用户既是电力使用者又是电力管理者,提升用户参与改革红利的积极性。

(7)拓展金融服务产业。

参照支付宝、P2P等金融增值模式,充分利用电费资金周转模式,开展投资增值,并将增值资金部分以红利方式反馈用户,实现电费互动化。

4结论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售电公司将不再以售电业务作为公司生存的主要方式,节能减排、综合能源利用、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等业务将成为售电公司与其电力用户加强关联关系的多途径方式,局部地区电力格局将悄然发生变化,社会资本将逐步活跃。但电力行业涉及国家安全稳定问题,电力市场化因素的加入势必会影响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因此,售电公司的加入应排除投机性行为,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准入。

作者简介

任博强(1984-),男,高级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电网规划、电力交易工作,Email:renboqiang1984@163.com。

王中荣(1974-),男,高级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电力交易结算工作, Email:catpipi@163.com。

王颖(1969-),女,高级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电力交易结算工作, Email:wangying@163.com。

鲍洁(1987-),女,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电力交易结算工作,,Email:baojiebj@qq.com。

徐晖(1981-),男,高级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电网规划管理, Email:5099460@qq.com。

论文作者:任博强1,王中荣2,王颖2,鲍洁3,徐晖1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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