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心血站 河南新乡 453000
摘要:血站应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置。[1]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血站突发医疗废物危害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危害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危害事件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影响,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关键词:突发;医疗废物;危害事件
1明确相关人员和相关科室的职责。
1.1血站的第一法定代表人负责突发医疗废物严重危害事件处理的决策。
1.2质量主管负责医疗废物危害事件处理的协调和及时向站长报告。
1.3业务科负责预案的启动,突发医疗废物事件登记,监控并及时向质量主管报告。必要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现场处置技术指导工作。
1.4总务设备科负责医疗废物危害事件中消毒,防护物品的紧急提供。
1.5检验科负责发生医疗废物危害后的相关病毒血清学检测工作并登记。
1.6质管科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验正。
2突发医疗废物危害事件预案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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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工作人员发生医疗废物危害后的处理按照《职业暴露的预防与控制程序》执行。
2.2环境受到医疗废物污染危害。
2.2.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业务科,总务设备科对发生的危害事件进行现场调查﹑评估﹑上报和处理,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将危害降低到最低。
2.2.2业务科及时将危害程度上报主管领导,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2.2.3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选用含有效氯2000mg-5000mg/L或0.5%过氧乙酸消毒液进行喷洒作用60分钟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献血者,工作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2.2.4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2.2.5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2.2.6发生严重危害事件时,业务科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不仅对人类的生命健康有严重的危害,而且对环境污染也存在巨大的破坏,医疗废物一旦出现流失,泄漏,扩散,后果将不堪设想。我站各科室长期加强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末出现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S],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4.
论文作者:赵新艳,郭艳红,王楼,魏明艳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4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
标签:废物论文; 医疗论文; 事件论文; 发生论文; 业务科论文; 血站论文; 预案论文; 《健康世界》2014年2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