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公有制实现形式理论研讨会发言选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形式论文,研讨会论文,选登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 10月25日,中央党校经济研究中心与深圳万丰股份集团公司在中央党校联合举办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理论研讨会。与会专家结合万丰股份集团公司的实际,围绕怎样认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及如何在实践中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探索,现摘发部分专家的发言。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刘海藩: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所有制理论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指出公有制可以而且应该有多种实现形式。我认为,对待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该强调这样三点:第一,检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从理论上讲,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种生产关系。所有制形式,也就是生产关系的形式,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因此,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应该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从实践上讲,所有制实现形式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最终要通过实践来检验,也就是用“三个有利于”标准来衡量所有制实现形式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之,检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最后标准是实践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第二,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在实践中的突破,关键在于解放思想,突破原来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才是公有制这样一种思想认识,根据实际情况创造多种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共有制”就是万丰集团解放思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创造出来的一种公有制实现形式,它促进了万丰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万丰农民的生活水平,对其它地方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很有借鉴意义的。第三,准确界定公有制实现形式中对公有制经济的界定,不能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私有制相混淆。公有制从根本上讲是相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个人或少数人占有生产资料、剥削占有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剩余价值,由此造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就是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公有制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享受剩余产品。尽管还有其它各种分配,有多次分配,但在总体上区别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即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剥削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当前,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应有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但不能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与私有制相混淆。
深圳宝安区万丰村党支部书记潘强恩:万丰村是深圳市宝安区沙田镇一个2000多人的农村。改革开放以前,受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模式的束缚,生产力落后, 群众生活相当困难; 最好的年景全村总收入只有60万元,1978年人均才350元。1979年实行了土地承包, 全村群众开始解决了温饱、走上了劳动致富的道路,万丰村初步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但土地承包以后形成的毕竟是分散的小农经济,难以形成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原始积累。第二步该怎么走,如何实现起飞呢?当时关于股份制姓“社”、姓“资”的争论十分激烈。经过讨论我们认为,股份制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它是筹集资金的一种好手段。1984年我们率先搞起了农村股份制。实践证明,股份制既解决了急需的发展资金、发展了生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又使村民增强了投资意识、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到1987年,我们搞了十多个股份制企业。然而,同时我们也发现,入股的群众由于分配上多了一个按股分配,生活水平很快提高。相比之下,40%的群众因为没有股份,与有股的群众的收入出现了较大的差距。社会主义的宗旨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如何解决这种矛盾,实现共同富裕呢?经过支部研究,我们组织了一个扶贫公司,从集体积累中抽出4000万元,人均5000元贷给没有股份的群众。这样,万丰村的群众人人都成了股东,实现了“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即“共有”。实践证明,这种所有制形式既消除了传统公有制的弊病,促进了效率的提高,又保留了公有制的优越性,实现了共同富裕。1988年,我们全面消除了贫穷。今天的万丰已经由昔日的农村变成了一个城市化的新农村。
著名学者吴象:十五大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其中的重大突破之一,就是提出公有制要有多种实现形式,不要拘泥于一种,要从实践中探索更好的实现形式。万丰的变化就是自觉地、创造性地实践邓小平理论的产物。因此万丰不仅在物质文明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由原来的一个穷村实现了农村城市化,人均收入达到两万元以上,整个经济实力接近10个亿,达到了超前小康;而且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创造了“共有制”这样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了“共有制”是公有制的一种比较有效的实现形式,公有制应该而且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对待这种理论和实践的创造,应该像对待农民最初创造承包制一样,加以支持和鼓励,应该允许创造、允许多样化。人民公社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式单一,不顾实际情况单纯追求统一模式的一大二公。还应该指出的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该是一个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产业结构变化越来越快,如何调整发展战略,适应时代潮流,不仅是万丰自身发展的问题,也是“共有制”以及公有制的其它实现形式应该注意的问题。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陈锡文:从农村改革的历程来看,在财产关系,也就是在所有制问题上,农民在农村改革中以实践回答了三个关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重要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公有财产可以而且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这个问题是在包产到户初期提出来的。结果经过二、三年的实践,绝大多数农民选择了在公有土地的基础上实行包产到户形式。农民之所以选择包产到户这种形式,是有其必然原因的。从农民作为集体财产的所有者和家庭经营的主体来看,包产到户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比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的问题,作为所有者、农民通过包产到户这种形式充分体现了他们对所拥有的财产的管理、经营、决策和分配。第二个问题是集体对成员的劳动成果的分配,是否只能分配消费资料,能否分配财产或可以转化为生产资料的财产。包产到户的过程,实际上不仅使农民分配到了消费资料,而且还分配到了财产,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农民有了自己的财产,这对农业经济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果只对农民分配消费资料,农民就既不会有投资的能力,也不会有投资的积极性,因为他们不是财产的主人。同样,包产到户之所以能成功地调动农民积极性,绝不仅仅是因为包产到户解决了农民的温饱,更重要的是包产到户使农民感受到可以从土地生产力的提高上建立自己的财产所有。农村改革比较好地解决了财产分配问题,不仅增加了个人财产,而且增加了集体财产。第三个问题是当农民拥有了个人财产以后怎样去对待他们。农民拥有个人财产以后,有两个强烈的愿望。第一个愿望是个人财产的量很小,干不成大事,迫切希望联合起来。第二个愿望来自于深刻的教训,过去搞合作制,财产一联合,财产就不归农民了,农民就丧失了所有权,所以农民的第二个愿望是在联合的过程中仍然能保留财产的权益。对待农民的个人财产,必须尊重农民的这两个愿望。也就是说,农民的财产可以联合,但是他们的个人财产的权益必须得到承认。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联合经营才是可取的,农民才会有动力。股份合作制和万丰村的“共有制”满足了农民的这两个愿望,使农民既可以把自己的个人财产联合经营,又能保留对自己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农村改革的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借鉴。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鲁从明:我认为,万丰模式较好地解决了这样几个关系:第一,公有和个有的关系。在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中,就如《哥达纲领批判》所论述的,生产资料采取公有制,包括社会所有制,排斥公有制的成员拥有生产性的财富。每个人投入的仅仅是劳动,而不是生产资料;个人从社会领得的,是按劳分配的收入。过去我们讲生产资料的主人都是从总体上来讲的,是以国家为代表的、或者集体为代表的。生产资料的主人长期以来是虚幻的,大家没有实感。国有企业是如此,集体企业都是如此。而万丰集团提出共同所有,就是说,集体成员都既是劳动者,也是投资者,是股东。这就突破了传统公有制的模式。万丰集团既有总体上的集体经济,同时每一个个人也有投资。它把总体上的公有和个人联合所有结合起来,解决了公有和个有有机地结合的问题。第二,解决了内股和外股的关系。万丰集团首先实行内部集资入股,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吸收外股,这就实现了资本的进一步扩张,为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发展公有制提供了一个思路。股份合作制必然要向股份公司的方向发展,即从内股发展到外股,形成真正多元化的股权模式。第三,解决了收入分配上的矛盾。万丰模式不仅坚持按劳分配,而且还有按资分配,也有现阶段的按需分配,把一定数量的基金用于各种集体福利事业。这既有利于发展集体经济,又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第四,解决了先富和后富的问题。在现阶段,人的素质有高有低,情况不尽相同。万丰模式首先使高素质的人富起来,但是先富的人没有忘了弱者,万丰集团成立了扶贫基金会和扶贫公司,以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这为如何使落后地区和贫困人口走向富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中共中央政研室李连仲: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当前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应该有哪些实现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讲过,这要靠我们自己在实践中创造。因此,探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既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另一个需要探索的问题,是与所有制紧密相联系的劳动成果分配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设想,首先通过六项扣除、分配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劳动者再凭劳动时间、按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消费品的原则,获得必要劳动,劳动者就等于消费者。扩大再生产的投资由社会中心解决。我们现在是通过企业进行六项扣除,这仍然是原来计划经济的模式。根据十五大的精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劳动者按劳分配和按生产因素分配相结合,劳动者可以是投资者,可以从资本、技术取得劳动收益。投资的部分由劳动者作为投资主体来选择投入哪一个企业。这就需要我们找到一种新的方式,不是通过直接扣除的方式,而是首先以一种直接的方式实现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然后再把这部分基金用在企业扩大再生产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实际上是一体的,万丰村实行的“共有制”,就是公有制的一种比较有效的实现形式,它既以货币工资实现必要劳动,体现了按劳分配,又通过股权实现剩余劳动,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同时拿到的股票又只是一种符号,不能上市,不能在社会上流动,但这一部分资金又通过间接的方式在企业中实现滚动、扩大再生产。这种形式不仅体现了按劳分配的优越性,而且找到了一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应该指出的是,尽管我们已经初步找到了一些比较有效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但由于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及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国务院研究室李晓西: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或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从生产关系角度讲的,这种提法为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允许和鼓励包括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必将促进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从法律的意义上讲,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或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就是所有权问题,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其中很大程度上是收益问题。国有企业和国家的关系,除了税的关系以外,如何规范收益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此相关的还有职工收益权和经营者收益权的问题。万丰模式比较成功地解决了集体财产的实现形式。与过去的合作经济不同,它采取社区经济和企业集团的形式,既实现了财产的合作共同经营,又体现个人占有财产,实现了个人对集体财产的所有权。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是值得我们在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中借鉴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克穆:提出公有制可以而且应该有多种实现形式。这一突破是多少年来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探讨的结果。列宁从十月革命开始,对这个问题就进行了十分艰难的探索。十月革命成功以后,困扰列宁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按照马克思所说的公有制代替私有制、俄国能不能实行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过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列宁认识到,马克思所谓的公有制是以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前提的,当生产力发展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时,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实现单一的所有制形式是行不通的。所以列宁采取了新经济政策,提出了适合当时俄国现实的一系列经济操作方案,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斯大林对列宁的思想进行了很大的修正,理论上走了一条脱离苏联现实的道路,这条道路在发展中困惑着当时苏联的很多经济学家,当时苏联社科院的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和探讨,但探讨的环境也是有限的,没有取得什么突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受苏联的影响很大。我国于1956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后来事实证明,实际上过早地、过于激进地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们又急于跃进到共产主义,实行一大二公,跃进的结果导致经济上遭受巨大损失。现在党的十五大终于实现了理论上的突破,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形势,提出公有制可以而且应该有多种实现形式,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种多种形式并存的形势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时期,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