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 盛新荣 周晟
今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要求,通过建章立制、阳光公开、强化监督、深化改革等举措,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管理制度日益健全 。近年来,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集体创办的新型合作农场蓬勃发展态势,南通市主动作为、深入调研,先后制定了《南通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在制度约束下有序运行。
4.良好的发展空间是影响员工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威廉·考伯说过:“真正的幸福来自于全身心的投入到对我们目标的追求之中。”有无良好工作发展前景是员工能否快乐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正常情况下,通过努力赚取薪水的同时,能否有更好的职业规划,就会成为员工更加关心的问题。如何使员工更开心,就是要让他们感觉到企业对自身的发展的定位,这就要求企业要做好员工对于个人发展的期望值管理工作。
二、民主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全面完成“阳光行动”试点,全面实现非现金结算。经过前期不懈努力,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100%村(涉农居)开展“阳光行动”、使用村务卡,实现了非现金结算。二是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根据省纪委、农业农村厅部署,在每个县(市)区确定2个镇,分别开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试点、村会计异地任职试点。截至目前,各地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试点任务均已完成,有条件的县(市)区正在研究扩大试点范围;村会计异地任职试点顺利进行,预计今年底前完成。三是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坚持规范建设和风险防范并重,加大考评力度,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进必进、公开操作。今年1-10月,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8288个,交易金额9.88亿元,溢价1693.1万元。
三角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类型。与一般诈骗不同的是该学说将顾客和商家分别置于被骗人与受害人的地位。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行为人通过偷换二维码欺骗了顾客,进而让顾客错误扫码支付处分了商家的财物,由于顾客获得了商品对价,不存在损失,故本案最终受害者是商家。
三、监管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加强监管系统建设。落实省、市纪委要求,建成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并投入使用,制订《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运行办法(试行)》,建立系统使用日常检查机制,做好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研究增加系统支付的短信验证功能,开发系统手机APP,方便镇村使用。二是强化会计力量培养。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村会计教育培训基地,村会计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进行为期2个月的脱产培训。到今年10月底已举办培训班13期,1000多名村会计参训。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评账活动、“三资”管理政策执行检查等,不断提高村会计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审计力度。各县(市)区每年对三分之一村进行财务审计,并对村干部经济责任、村干部离任、“一事一议”资金筹集使用和农民负担开展专项审计。2018年全市农村财务年报显示,全市累计对1069个单位、139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120.45亿元。另一方面,市级层面重点探索开展第三方审计,每年审计村数超过60个。
四、产权改革进展顺利 。近年来,南通市按照中央、省部署,扎实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将集体“三资”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群众对集体“三资”的监督也更有力,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更有信心。2019年,南通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不减,3月初即对全年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建立半月报表制度。截至目前,全市1626个村(涉农居)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占全市村(涉农居)总数的99.8%,累计确认成员581.95万人;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25个,占全市村(涉农居)总数的99.8%。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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