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理想教育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重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理想教育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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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法分类号 B821.1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精神支柱,即内心信念和信仰,表现为坚强的意志和执著的追求精神。由于人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来源于人们的共同理想,所以共同理想是共同精神支柱的思想基础。历史证明,一个国家和民族如果没有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就难免会出现思想混乱和行为失范,影响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甚至最终会导致民族的分裂与解体。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把共同理想的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

理想是与人生奋斗目标相联系的精神现象,简言之,理想即人们追求的目标。从主体的角度来看,理想有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之分,社会理想也就是共同理想,它是人们共同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从性质上看,理想有科学、进步的理想与错误、落后的理想的区别,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同理想应是科学、进步的理想。就内涵来说,共同理想包括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的发展目标,物质生活的追求目标、道德文明的进步目标,等等。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共同理想应当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涉及到如何理解社会意识形式与基本经济制度的关系问题。我们所倡导的共同理想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其客观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十五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是我们共同理想的客观基础。现在有人认为,既然所有制形式是“多元”的,现阶段的理想就应当是多元的,形成共同的社会理想既不可能也无必要。要说可能和必要,就只能是“共同富裕”、“快快发财”。这种看法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因为社会走向共同富裕,人人想快快发财,确实是当今国民的共同理想。但是,“共同富裕”、“快快发财”仅仅是国民在物质生活方面的共同理想,并不能反映国民共同理想的全部。在任何社会里,共同理想作为国民共同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作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不是“不折不扣”地“反映”基本经济制度中各种所有制成分,而只是反映基本经济制度中所有制的主导方面或发展方向。换言之,共同理想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精神生活的主导方向,它不是“镜子”,也不是“尺子”,仅仅“纯客观”地反映立在基本经济制度之上的社会现实生活;而是“指南针”,引导人们循其指引的方向前进,奔向未来的社会发展目标。据此我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理想,从整体上看,近期的应当是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长远的应是把不大发达的社会主义建成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国民共同富裕,使中国逐步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具体来说,我们的共同理想应包括:经济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政治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思想道德上,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为人民服务,讲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的良好的社会风尚。

共同理想具有层次性。上面所阐述的共同理想属于最高层次,反映全体国民共同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除此之外,尚有其它一些因集体层次不同——共同追求的目标不同,比如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各个方面的发展目标,一个部门或单位有一个部门或单位在各个方面的发展目标,由此就会表现出不同层次的共同理想。

人的共同理想不是自发形成的,一个人对于社会共同理想的认同,一个社会、地区或部门单位的共同理想的形成,都要靠教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理想教育,不论属于哪个层次,在整体上都需要注意正确认识和处理如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现实有多种涵义,我们这里所说的现实是指我国的国情。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正确认识和对待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就要是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的国情,追求共同理想要从基本的国情出发。诚然,理想在本质上是超越现实的,正因为如此,理想才成为社会发展的目标,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和前进的动力。但是理想对于现实的超越必须是“有限”的。这个“限度”就是必须反映现实的客观走向,合乎现实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准,就是说理想所指示的发展目标必须是人们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这是科学、进步的理想的根本标志。须知,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的失误就在于无视和超越了这个基本现实。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共同理想教育,我们一方面要反对那种不顾基本国情,盲目超越现实的“理想主义”,另一方面也要反对那种无所追求的所谓“现实主义”。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尤其要反对那种目光短浅,急功近利,不顾集体和国家长远发展需要的功利主义、“现实主义”。

(二)正确处理实现个人理想与共同理想的关系。个人理想,就是个人在物质和精神生活包含道德需求方面的向往和追求。共同理想是一定社会的人们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它影响和制约着个人理想,为个人理想的形成和实现提供了条件。正因为如此,一个人的个人理想应当与其所处时代的共同理想相一致,把实现个人理想与实现共同理想结合起来,当个人理想与社会的共同理想相抵触的时候,应当自觉服从共同理想。从这一点来看,目前在处理个人理想和共同理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有些现象是需要注意的,如有些人只关心个人利益和个人发展,置社会共同利益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于不顾,不问政治,不问世事,什么社会主义制度的前途、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国民的共同富裕等等,统统丢在脑后。这当中有些属于认识问题,而更多的属于道德问题。他们的人生哲学是:“人的本质是自私的”,“人人都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因此理所当然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自己多得实惠,快快发财就行了。事实证明,这种人为了实现个人理想往往做出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事情来,败坏了社会风气,这是我国当前共同理想教育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因此,要正确处理实现个人理想和共同理想的关系,必须加强道德教育,并以法制教育和建设相配合,将此作为当前进行共同理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正确看待在追求共同理想的过程中顺利与困难及挫折的关系。自古以来,人们追求或实现共同理想都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总是充满困难,既有顺利也有挫折,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人类追求或实现共同理想的过程从来就是顺利与挫折同在并相互纠葛的过程。在有些情况下,人们为实现理想所遇到的困难还会特别的多,遭受的挫折也会特别严重,经历的时间也比较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我们经历了几次右和“左”的挫折,才实现了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理想。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腾飞,为了早日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理想,我们又曾犯过一系列“左”的错误,遭受过严重的挫折,这些错误和挫折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表现在各个方面,在思想文化和道德建设方面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增加了今天精神文明建设的困难。因此,不应当用“理想”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和追求共同理想,在“理想”的期待中实现共同理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充分的克服困难、不怕挫折的思想准备,要实现我们如上所说的共同理想,是不可能的。

共同理想教育的内容体系要以为人民服务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为核心。因为,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既是共同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或曰在道德建设上的社会发展目标,也是全面实现共同理想的重要保证。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为纪念因公牺牲的革命战士张思德发表了著名文章《为人民服务》,文中说道:“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 第1004页)后来毛泽东同志在其它许多著作中都说到为人民服务的问题,说明他所讲的为人民服务反映的是共产党人共同的政治理想和社会道德理想。在革命战争年代,包括建国后实行计划经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人民服务其实是被当作一个阶级概念和政治伦理原则看待的。需要指出的是,在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由于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人民服务的阶级和政治伦理的内涵应当随之改变。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左”的原因我们没有这样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在我们社会里,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又都为他人服务。”这也就是列宁所说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它表明为人民服务已经不再是或主要不再是一个政治概念和政治伦理原则,而是一个道德概念和社会伦理原则。如果说,为人民服务在过去作为一个阶级概念和政治伦理原则是共产党人“单方面”向自己提出的共同理想的话,那么在今天,它作为一个社会伦理原则则是共产党人向全民族提出的共同理想。不难设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在全民族能够逐步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状况就会彻底改观。

集体主义作为一项社会伦理原则,其内涵与为人民服务是相通的。所谓“人人”,可看成“集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也就是“我为集体,集体为我”,确切地反映了个人和集体之间在利益关系上根本一致,可以和谐结合的价值趋向,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伦理原则的本质体现。所不同的是,集体主义的内涵更为丰富,它除了上述意思外,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时还主张: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为集体利益作出必要的牺牲。

由此观之,作为共同理想在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目标,在全社会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必然同时为全面实现共同理想提供可靠的保证。因此,把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建设中共同理想教育的核心内容,是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的,如此来构建共同理想教育的核心内容,就抓住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导方面。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展共同理想教育,还应注意运用正确的方法和途径。首先,要运用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舆论是社会教育的基本方式,正确的社会舆论对于宣传共同理想,强化人们关于共同理想的内心信念即所谓精神支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应当指出,自从邓小平同志提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要求以来,我们党是十分重视共同理想教育的。党在历次重要会议上都指出共同理想教育的重要性,在这次党的十五大上又一次强调指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但是,必须看到,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这方面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许多领导在抓精神文明建设时并没有把共同理想教育问题放在应有的位置,甚至根本不提共同理想教育的问题,那里人们头脑里没有共同理想的概念,甚至连与本单位相关的“共同理想”也没有。翻开各种报刊包括一些重要的报刊,也很少看到关于共同理想教育方面的内容。人人都在讲干什么事,赚什么钱,唯独不大关心社会共同的发展目标,缺少共同的精神支柱,如果有谁讲到共同理想方面的问题,说不定还会被指责为说“大话”、“空话”。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其次,要把共同理想教育与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即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武装人结合起来,这一点最重要。在任何社会里共同理想都是以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思想理论基础的。经济制度是共同理想的客观物质基础,但经济制度不能直接产生共同理想,它对共同理想的影响需要通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中介”指导作用。为此,要进行科学的社会主义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确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生价值观。做到了这一点,共同理想教育才有可靠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同时也要反对那种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脱离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和需要,空谈社会主义优越性,空谈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人生价值观的做法。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共同理想是他们能够体会和预见的社会发展目标,是与他们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密切相关的发展目标。因此,还应把进行共同理想教育与关心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再次,要在学校中认真开展共同理想教育。共同理想教育要从学生尤其要从中学生和大学生抓起。中学的思想政治课和大学的思想品德课,都应把共同理想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由于受应试教育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目前不少中学灌输给学生的仅是“考上大学”的个人理想,学生几乎没有受到有关共同理想的正常教育。大学生是最富于理想的一代青年,应当接受高层次的理想教育。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在整体上还不得不把基础文明教育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和基本环节之一的大学思想品德课程,由于目前在课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教材质量不高、教师素质不齐等,有关共同理想的教育也没有放在应有位置,有的教师甚至存在着把讲个人理想与讲共同理想对立起来,讲个人理想“理长”,讲共同理想“理短”的不正常现象。目前在一些大学生中存在的“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名就图”的不良现象,与不少年来没有受到良好的共同理想教育是有关的。这些情况说明,在学校教育中认真地研究和积极开展共同理想教育,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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