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国家时期的邦国与方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时期论文,国家论文,邦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形成和发展是近百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瞩目的重要学术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考古新发现层出不穷,所及的时空跨度扩大,年代、地区上许多空白得到填补。时贤运用考古材料结合传世文献、历史理论乃至人类学、民族学理论研究早期国家,深度不断增进,多有突破。然有关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和形成诸问题的研究在学界尚远未达成共识。笔者曾以湘西北城头山地区古代文明化进程为例,论述中国早期邦国文明的起源和产生,提出中国早期文明经历了一个邦国文明阶段。①在本文中,笔者进一步研究认为邦国是初始的早期国家,之后的方国是典型的早期国家,方国晚期则为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准王国阶段。中国古代国家的演进历程更准确的表述应为“邦国—方国—王国—帝国”四个阶段,而不是“古国—方国—帝国”或“邦国—王国—帝国”三部曲。②邦国、方国为早期国家的中国模式。
一、新石器时代晚期后段:中国早期国家时期
对于中国早期国家的时段,学界众说纷纭,概而言之,有“新石器时代晚期”说、“夏”及“夏商周”说、“商”及“商周”说、新石器时代晚期及夏商周说四种主要观点。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约为距今7000—4000年间。也有学者将晚期后段出现少量铜器但还不能有意识地制造青铜合金的阶段,单列为铜石并用时代,时间约为前3500—前2000年,③笔者认为中国早期国家时期就在此时。尽管西方学者早就提出“早期国家”概念,④有方家认识到中国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进入早期国家阶段,但在有关讨论中却鲜见结合考古材料的具体阐述,对其阶段性特征认识不足。故笔者试图就此作进一步讨论。
随着考古工作的不断开展以及考古材料和传世文献的进一步结合,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时间也逐渐向前推移。林沄主张中国古代文献中提到的“邦”、“国”就是早期国家,并以考古所见自龙山时代即已出现的都鄙群这种聚落形态作为中国早期国家的组织形式。⑤苏秉琦提出:“不迟于四五千年前,全国六大区系大都进入古国时代即城邦、万国林立的时代。”⑥王震中认为:“中国的城邑最早出现于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000年,处于铜器冶炼铸造的初期,在中国历史编年中大体相当于考古学的龙山时代即夏王朝之前的颛顼尧舜禹时代。”⑦张忠培认为前3200年,中国的黄河、长江中下游和燕山南北及西辽河流域的诸考古学文化,应属于文明时代。⑧严文明也认为前3500年前后神州大地上出现了一系列城址或中心聚落,象征着小国林立。⑨2009年,由科学技术部等主办的特展《早期中国——中华文明起源》通过一系列考古发现和出土文物的实物证据,展示了约前3500年至前2000年早期中国的大致历程。
哈赞诺夫认为:“早期国家是指最早的、真正原始类型的国家,是原始社会解体后的直接继承者”,“它们代表一种不稳定的群体政体,保留着很多先前发展阶段的特征,社会结构是复杂而不稳定的,有不同种类的从属关系,其中没有一种关系占据肯定或绝对的优势”。⑩克赖森认为早期国家是处于最初发展阶段的国家,是介于非国家组织和成熟国家之间的社会形式,其先驱形式即酋邦或大人社会。他将早期国家分为初始的早期国家、典型的早期国家、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三个类型,且指出早期国家在中国大约发生于5000年前。(11)科林·伦福儒、保罗·巴恩指出早期国家保留了许多酋邦的特点,早期国家社会一般表现为特有的都市聚落形态。(12)
根据早期国家理论和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往不少学者所主张的夏、商、周为早期国家说值得商榷。夏、商、周尽管保留了一些早期国家的因素,但发展水平、文明程度总体上已处于成熟国家阶段,显然不符合西方学者关于早期国家的概念。以夏为例,考古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偃师二里头遗址为夏代后期的都城遗址。该遗址现存面积约300万平方米,为公元前二千纪前半叶最大的中心性城市。从考古发现可知其为一座经过缜密规划的大型王都。这里发现了最早的城市干道网、最早的宫城、最早的中轴线布局的宫殿建筑群、最早的青铜礼乐器群等。(13)刘庆柱把古代都城、城邑分为单城制、双城制、三城制三种类型,指出“单城制的‘城’的出现与‘邦国’社会形态是一致的,双城制的‘郭城’与‘宫城’的出现与‘王国’社会形态是一致的,三城制的‘郭城’、‘内城’、‘宫城’的出现与‘帝国’社会形态是一致的”,并推断二里头遗址的都城是郭城与宫城区明确分离的双城制。(14)
大量考古发现证明,中国社会在距今约5500—4000年之间发生巨大变化。如长江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自10000多年前起步,文化谱系清晰,经历4000多年的发展,到距今约6300年始的大溪文化阶段,开始向国家演进的进程,到距今约5500年始的油子岭文化时期,开始进入早期国家阶段。长江下游地区、黄河流域、燕山—长城南北地区等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均已进入早期国家阶段。尽管此阶段的国家还具有原始性,既复杂又不稳定,各地区发展也不平衡,但此期社会主体已是早期国家阶段。若还是依传统观点把夏作为奴隶制的早期国家,就很容易走进一个误区。也就是说,如果不管夏之前各区域文化多么发达,都把其归到国家和文明史前,对一些文明现象统统冠以“文明的曙光”之名;或按西方人类学理论将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早期国家一概视为“酋邦”,将会错误地估计中国早期国家的产生时间和发展水平。
笔者认为,学术界之所以对中国早期国家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认知与运用有偏颇。20世纪后半段兴起的以美国学者塞维斯等为代表的“酋邦—国家”学说被国内外不少学者借鉴以研究中国国家起源形成问题,这对于完善此前有关人类早期社会组织进化学说,推动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和形成研究具有积极意义。不过有学者称夏以前的早期国家为酋邦,认为它可以对应于古代文献中“天下万邦”的“邦”,即“族邦”,并认为“如果我们以夏代作为我国进入国家社会的开始的话,可以说酋邦社会阶段在我国延续了几近两千年左右”。(15)也有学者认为,屈家岭文化古城是由多级城址构成的复杂体系,屈家岭文化社会与“酋邦社会”的诸多特征相似,可作为中国早期国家文明的典型代表。(16)另有不少国内外学者运用酋邦理论研究中国早期国家,几乎无一例外主张夏或夏商周为早期国家。(17)
笔者认为,酋邦不等于早期国家,“天下万邦”应是先哲对新石器时代晚期一些早期国家的概指,尽管这些“邦”可能既包括早期国家,也包括酋邦乃至原始部落,但此阶段的主流已是早期国家。王青运用泰森多边形分析和遗址资源域分析等西方聚落考古及环境考古比较常用的方法,对豫西北地区济源、焦作、新乡三地部分龙山文化时期聚落的控制网络与模式作了分析探讨,发现该地聚落的社会性质比酋邦性质更为发达。(18)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此时已是早期国家阶段,酋邦在此前更早阶段。
第二,受文明形成因素理论的局限。摩尔根将人类社会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三个时代,认为文明时代“始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文字的使用”。(19)恩格斯发展了这种观点,指出正是“由于拼音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20)柴尔德则认为城市的出现是文明的标志。(21)中国和日本学者后来提出应补充一个标准:冶金术的发明和使用。因而,城市(包括复杂的礼仪建筑)、文字、冶金术的发明和使用被认为是文明形成的标志。其中以夏鼐提出的“都市、文字、青铜器”(22)三项标准最有代表性。夏鼐以此解读中国文明的起源,的确有划时代意义,但考古新材料的不断发现,令人反思是否只有这三项因素或一定三要素齐全才佐证文明的产生。当年美国人类学家克拉克洪就曾提出只要具备高墙围绕的城市、文字、复杂的礼仪中心三项因素的两项就是一个古代文明。(23)有学者主张将玉器、漆器等作为中国文明起源的要素,还有学者主张将考古发现中可以直接观察到的物化形态(如城市、文字、礼仪建筑、冶金术、玉器、漆器)作为中国文明起源的物化因素,而将国家、阶级等上层建筑范畴因素作为隐含在物化形态背后的社会形态因素。(24)笔者认为文明起源在世界范围内各有特点,在中国呈现出不平衡性、多样性,需具体分析研究。
第三,受“内华夏外夷狄”传统观念影响。中原以外的考古发现,已逐步改变“黄河文明”一元论。费孝通系统提出并阐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25)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广泛认同。苏秉琦等也提出区系类型理论。(26)考古学上的区系类型理论和社会学中的多元一体理论在构建国史的过程中遥相呼应。考古发现已充分说明中华文明起源犹如“满天星斗”,因此,除中原地区外,我们还应到长江流域等地区寻找国家和文明起源的源头。
第四,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认识和运用偏差,也是导致对早期国家认识不一的原因。就目前的研究进展而言,应该继续遵循唯物史观指导,同时根据传世文献和考古发现,借鉴西方人类学理论,以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和中国特色的早期国家材料去不断完善以往的认识,这样才能揭示中国国家起源和产生等有关问题的本来面貌。否则,在一些问题上就很难达成共识。
二、邦国:初始的早期国家
学界或以邦国概指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早期国家,或认为邦国、方国通用。苏秉琦提出中国古代国家可以概括为发展阶段三部曲,即“古国—方国—帝国”,认为“古国指高于部落以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即早期城邦式的原始国家”。(27)王震中则认为“都邑·城市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最早出现的文明,大多是都邑国家或城市国家式的文明”;并将古代国家发展修正为“邦国—王国—帝国”三个阶段。(28)苏先生的“古国”及王先生的“邦国”概念都是对夏以前早期国家的泛指,早期国家被界定为一个阶段。笔者认为,早期国家可分为邦国、方国二个阶段。邦国是以古城为中心的小国寡民式的地方性国家,是中国早期国家第一阶段——初始的早期国家阶段,大体相当于前3500年至前2500年间。
世界上的一些文明古国就是从城邦开始的。如幼发拉底河沿岸的小国以城邦国家面貌出现,也许远在乌鲁克晚期(前3200年左右)就已存在。这种城邦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其周围的乡村(村社)地区形成的统一政治经济共同体,由共同体自由地支配以城市为中心的地区,类似自由独立的国家。尼罗河两岸也可能存在过这种小国。印度河流域的城邦文化至迟在公元前三四千年代产生。(29)中国早期国家阶段是否也是从城邦开始?答案是肯定的。
日知指出:“最早发生的国家是小邦小国,这是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不管东方西方都一样。”“作为国家,城邦是最早的国家形式。因之,国家的起源问题,必须而且只能从城邦时代说起。”并认为:“几乎所有最早出现文明和国家的地区都留下城邦时代城邦联盟的证据。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的起源,毫不例外也是从城邦和城邦联盟开始的,也是从小国寡民的政治单位开始的”。(30)顾准也曾指出城邦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联合周围乡村地区构成的国家。(31)
从考查“国”的词义中,可知“国”最早作都城、城邑讲。甲骨文的“或”即“国”。“或”从“戈”从“口”,戈是武器,亦是军队;口为四方疆土,亦象城。“国”本身近于城墙之形,孙海波释“或”谓“国象城形,以戈守之,国之义也,古国皆训城”;徐中舒等认为“按孙说可从”。(32)在金文中“或”可做邦国或作疆界解,如《毛公鼎》铭文:“康能四或”、“廼唯是丧我或”。古代典籍中也有不少关于“国家”、“万邦”或“万国”的记载,如《尚书·立政》“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诗·大雅·文王》“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战国策·齐策》“斶闻古大禹时,诸侯万国。……及汤之时诸侯三千。……当今之世南面而称寡者乃二十四”;《荀子·富国》“古有万国,今无十数焉”;《吕氏春秋·用民》“当禹之时,天下万国”。其中既有邦国,也包括方国、酋邦等。
地处长江中游地区的澧阳平原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就可清晰勾勒出作为初始的早期国家——邦国的产生和发展。其位于湘西北,为江湖冲积平原;南、北、西三面环山,东临洞庭湖西北岸,呈喇叭形扇形带,与江汉平原连成一片,澧水从其南部台地流过,东西长约100多公里,南北最宽约50多公里,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人类较早在此繁衍生息。该地目前已发现史前遗址近400处。(33)
人类早期文明几乎都产生于自然生态优越的地区。普列汉诺夫曾指出:“地理环境不但对于原始部落有着很大的影响,就是对于所谓开化民族也有着很大的影响”。(34)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已成为近年来学术界致力的重要课题之一。(35)旧、新石器时代过渡时期和新石器时代,湖南地区处于热带—亚热带气候环境。中、日学者通过对城头山遗址出土花粉、寄生虫、昆虫、硅藻类微化石、动物骨骼、人骨DNA等的取样分析和遗物的放射性碳素精确测定,认为当时此地是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亚热带湿润地区。(36)优越的生态环境是澧阳平原稻作农业的基础,而稻作农业又是该地先民从游群发展到定居部落和逐步产生复杂社会的物质基础。
澧阳平原从旧石器时代末期到新石器时代阶段演进有序,过渡期的年代范围大致为前14000—前8000年。郭伟民根据最新考古发现资料及碳十四测定数据等材料,综合研究构建了澧阳平原和汉东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大致年代框架。(37)
笔者认为澧阳平原油子岭、屈家岭文化时期曾存在一个以城头山古城(中后期为鸡叫城)为中心的邦国。城头山遗址位于澧阳平原中心腹地,是中国迄今所见最早的城址。(38)鉴于该城址的典型性及其对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重要意义,试以其为例分析邦国的产生及其主要特征。
当今关于人类社会依次递进的发展阶段主要有四种著名理论:摩尔根的“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说;恩格斯的“原始群、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和国家”说;弗里德的“平等社会、等级社会、阶层社会、国家社会”说;塞维斯的“游群、部落、酋邦、国家”说。(39)酋邦理论是对摩尔根学说的发展,被证明具有较强说服力。而恩格斯理论也是发展了摩尔根学说。酋邦理论可以用于丰富恩格斯的论述。近三十多年来的考古调查、发掘,基本上揭示了澧阳平原的文明化进程,可以发现其社会进程与酋邦理论比较接近:
第一,游群阶段(距今约50万—1万余年)。据袁家荣研究,迄今所见湖南最早的旧石器时代地点即在地处该地的津市虎爪山,距今50万年甚至年代更为久远。(40)
第二,部落阶段(距今约1万余年—7000年)。竹马遗址人工堆筑的土台上清理出一座1万多年前面积达24平方米的椭圆形建筑,据研究为定居的房屋台式房基。(41)距今1万—7800年的彭头山文化时期,已从散点式定居点进一步发展为环壕部落阶段。迄今所见16处该期的聚落遗址中,以位于中部的彭头山遗址和东北部的八十垱遗址最有代表性。彭头山文化时期的聚落不仅功能齐全,而且具备定居性农业聚落的一般规模及特征。湖南地区是稻作农业起源较早的地区。道县玉蟾岩发现了数枚距今12000年以上的人工栽培稻标本。(42)彭头山遗址发现大约8000年前的人工栽培稻实物,八十垱遗址发现9800余粒古栽培稻的稻谷和稻米实物及大量古植物遗存。(43)丰富的栽培稻遗存的发现说明稻作农业在当时的重要性。恩格斯曾指出:“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44)原始农业的发展以及后来至成熟阶段产生的多种农业经济结构的形成是文明和国家起源和形成的基础。由于农业的发展,澧阳平原在长江中游地区率先出现定居聚落。
高庙文化位于沅水中上游河谷地带,距今约7800—6800年。除发现大型祭祀场所、居住遗迹外,装饰白陶是最重要的发现。在罐类器的颈、肩部,钵、盘和簋形器的上腹部,通常饰有由戳印篦点纹组成的各种图像,贺刚称之为“艺术神器”,并认为该遗址已是一个区域性的宗教中心。(45)高庙文化时期已有一些酋邦的迹象。
第三,酋邦阶段(距今约7000—5500年)。西方学者认为酋邦模式拥有2—3级决策聚落等级,一般面积1400平方公里;简单酋邦聚落等级层次为2,管理等级层次为1,数千人;复杂酋邦聚落等级层次为3,管理等级层次为2,1万—数万人;国家聚落等级层次为4,管理等级层次为3,1万—10万人。(46)澧阳平原经历了两个酋邦阶段。
1.简单酋邦阶段(距今约7000—6300年)。汤家岗文化时期,该地进入简单酋邦阶段。汤家岗遗址一些墓葬随葬一种精美的白陶盘或白衣红陶盘,纹饰继承发展了高庙文化“艺术神器”那种繁缛的风格,模印、压印、戳印獠牙兽、凤鸟、八角星纹、菱形纹等。经检测,白陶的成分与高岭土极为相似,但是,该遗址附近并没有发现高岭土矿源。有分析认为其原料需输入,其与外界有了贸易往来。(47)何介钧认为洞庭湖地区是白陶的原产地,其呈辐射状传播北到汉中盆地,东达杭嘉湖平原,南抵珠江流域。(48)先民生前聚族而居,死后聚族而葬。汤家岗遗址发掘100余座墓葬,墓地已分墓区、墓组、墓列,连同墓地,为四级结构,据此分析,当时既有核心家庭,也有扩大家庭,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复杂,而且北区、南区随葬器物已有明显的等级之分。(49)
丁家岗遗址面积近10万平方米,发现汤家岗文化时期设有二层台的高等级墓葬、多座祭坛及10多个祭祀坑、陶窑等。(50)城头山遗址则发现汤家岗文化时期的居住区和水稻田及与之相配套的灌溉设施,说明当时已有利用和控制农田用水的能力,此地已是一处重要的农耕聚落遗址。汤家岗聚落与城头山及丁家岗聚落之间至少已存在2个等级层次。其时汤家岗既是一个宗教中心,又是一个经济文化中心。汤家岗文化的影响力、分布面积等都符合简单酋邦理论。
2.复杂酋邦阶段(距今约6300—5500年)。大溪文化时期的澧阳平原则已进入复杂酋邦阶段。王巍指出,聚落形态反映社会结构特点,是了解古代社会结构演变的重要方法,在文明起源研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51)按统计分析,该时期澧阳平原聚落有了重大变化,已查明的遗址数量50处。无论是聚落面积、数量、内部结构,还是聚落的空间分布,都有了重大变化。(52)笔者认为其变化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聚落数量、规模、人口急剧增加。与汤家岗文化相比,聚落数量扩大不止一倍,且出现分布在澹水、涔水两岸,分别为城头山、麦芽岗、三元宫为中心的聚落带。出现大型聚落,甚至特大型聚落。人口被看作是社会复杂化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柯恩指出,除战争之外,人口压力或人口密度的增长是代表国家形成特征的一种因素。西方人类学家估算,随着新石器时代出现的定居和婴儿出生间隔的缩短,人口增长率很快变为以每代翻两番的速率增长。哈桑根据一些民族学资料提供了一些史前人口统计估算数字,如伊拉克迪亚拉河下游平原60%的村落平均人口为150人,40%的村落的平均人口为300人。(53)参照这一数字,以每一聚落平均人口200人计算,澧阳平原聚落人口可达2万余人,若考虑到10多个大型聚落人口数字远不止200人,澧阳平原酋邦估计总人口数约3万人。
(2)已有符合克里斯塔勒提出的“中心位置理论”(54)的聚落集群。以城头山古城为中心的聚落集群,成了澧阳平原区域聚落的中心,与普通聚落相比,地位、等级都较高。其拥有一大批大型聚落,大坟台、李家台、桥家坝、邹家山、荷花台等聚落面积均超过3万平方米。城头山古城既是聚落集群,又是澧阳平原区域聚落的政治、经济、宗教中心。城墙、城壕和城内建筑布局有序,古城初具规模。城址西南部发现大型建筑遗迹,包括大型基槽和柱坑,成片红烧土堆积,以及作为礼仪性建筑的祭台。还发现3处大溪文化时期的祭坛和大量祭祀坑;环城城壕和澹水相连,在城壕发现木桨、木艄和带榫眼的可能是船结构的木板及木排的组成部分,显然这里已成为水上交通枢纽;该期九座陶窑、大量纺轮和植物纤维纺织品的发现,说明当时已有专门的制陶、纺织等手工业,这里已是一个手工业中心。从澧阳平原及邻近地区该酋邦领地遗址分析,酋邦区域内等级分化已非常明显。以城头山为中心的聚落带整体发展水平、等级最高,以三元宫为中心的聚落带次之,以麦芽岗为中心的聚落带规模最小,等级也最低。至少有总中心聚落、中心聚落、一般聚落3个等级层次,有总中心聚落、中心聚落两个管理层次。
(3)作为聚落集群中心的古城体现了酋邦首领的神权。M678、M680男、女墓主人左手掌上放置一小陶鼎,其可能为酋长夫妇,鼎寓示其权威。M678墓主左侧有一小孩头骨,在墓坑四周各有一座空无一物的屈肢葬墓。这四座墓和小孩头骨说明当时已有了人殉人祭现象。在这些墓葬西北20米处,发现数十座屈肢葬墓,有些呈被捆绑的姿态,有的身首异处。(55)这些人不应是战俘,否则进不了其公共墓地。其可能为酋长权力处罚的牺牲品,说明澧阳平原酋邦的酋长可能有了哈维兰所说的“生杀予夺之权”。(56)当时已有一定的权力机制,酋邦首脑行使神权、行政权。古城的修筑是澧阳平原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大溪文化一期,这里开始建造城壕工程,现存Ⅰ期城墙顶宽5.2米、底宽8米、高1.6米。M706为Ⅰ期城墙筑土中的一座葫芦形土坑墓。墓主为一成年男性,无任何随葬品,似作为城墙奠基的牺牲。(57)Ⅰ期城壕东西长311米、南北宽211米,周长约为819.54米,城壕横截面积19.25平方米。据测算,挖掘整条城壕的土方数约为15776.15立方米,按每人平均挖掘1立方米折算,以每天100人次计,则需要大约半年时间。(58)Ⅱ期城壕修筑更加复杂,并出现了木桩捆扎一体的严密紧凑的芦席护坡设施。
(4)聚落集群社会复杂化程度与普通聚落相比也较高。城头山城址所反映的贫富分化现象已相当突出,数十座大溪文化二期墓葬中,既有随葬品丰富的墓,又有未见任何随葬品的墓。如M678东西向,墓主为身高约1.75米的成年男性。墓坑长2.5米、宽1.1米。墓坑底分布有零星朱砂,随葬精美的磨光红陶豆、盘等30余件器物,有2件玛瑙璜置于颈部。与其并列同时期的M679、M680规模略小,其中M680有磨光红陶豆和盘、玉块等随葬品近20件。玛瑙璜、玉块和长江下游地区风格相同,(59)见证该地和外地的贸易往来。从墓葬等遗迹、遗物分析,核心家庭、扩大家庭已是这一时期主要家庭形式。
总之,此地大溪文化时期已是早期国家的前身,也出现了诸多早期文明起源的因素。(60)
第四,邦国阶段——初始的早期国家阶段(距今约5500—4500年)。澧阳平原新石器时代早、中期文化在长江中游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并影响周边地区。彭头山文化时期,澧阳平原是稻作农业的区域中心,其中心地位一直延续到大溪文化时期。郭伟民认为大溪文化三期,汉东地区率先迎来快轮制陶等手工业技术的突破,社会形态也发生变革,出现了油子岭文化。该文化迅速壮大成为强势文化,并向周边扩散。原先被划分为大溪文化四期、屈家岭文化一期阶段澧阳平原的聚落结构、器物风格都发生重大变化,应为汉东地区油子岭文化扩张的结果。因此,他主张将这两个时期划分为油子岭文化。(61)城头山遗址油子岭文化墓葬出土20余件石钺。汉水中游宜城顾家坡油子岭文化墓地的237座墓葬中出土石钺达177件之多,这些石钺被认为是战争的直接证据。(62)
澧阳平原和汉东地区有着文化的交流互动。是油子岭文化的扩张还是澧阳平原对外文化的吸收导致澧阳平原器物风格的变化,目前还难下结论。到油子岭、屈家岭文化时期,澧阳平原已形成邦国。澧阳平原酋邦内部的进一步分化和对外战争是邦国产生的动力。当时社会已发生剧烈变化,聚落形态进一步演变,从“人神杂糅”到“绝地天通”,从无序到有礼,社会组织结构和人地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主要具备了如下一些邦国特征:
1.有了一定规模并有复杂祭祀、礼仪建筑的城市。城头山古城遗址是油子岭—屈家岭文化前期的邦国之都所在地。古城地处澧阳平原腹地、澧水支流澹水北岸。作为邦国之都,城头山屈家岭文化古城从大溪文化时期酋邦古城发展而来。到了油子岭—屈家岭文化前期,约公元前3200年前后,城头山聚落结构发生重大变化。Ⅲ期、Ⅳ期城墙的建造和其周边聚落的情况足以说明问题。也许是古城所处的中心战略地位,抑或是对古城的眷恋,当时没有另建新城而是在原有古城的基础上扩建城池。Ⅲ期城墙即垒筑在Ⅱ期城墙之上,时间约相当于油子岭文化二期。Ⅲ期城墙的外侧不久又在屈家岭文化一期加宽,形成第Ⅳ期城墙,此期城址直径已达到315—325米,连城垣面积约8万平方米。有四个城门,其中北门为水门,通过水门、护城河及其和澹水之间的人工开凿水道可直通澹水、澧水。古城通过陆路或水路和澧阳平原其他聚落四通八达。尽管古城面积不算很大,但功能齐全。Ⅲ、Ⅳ期城墙远比Ⅰ、Ⅱ期城墙高大,整体宽度在20米以上,高度达2—4米。墙体之外是宽达40—50米、深2米的护城河。城内居住区、手工业区、公共墓地布局有序。除去城垣、手工业区、公共建筑、墓地等,若按居住区面积50000平方米、人均面积10平方米计算(除少数贵族特权阶层,平民、手工业者、商贾应占人员多数,其住房面积不大),估计城内人口约5000人。
祭祀已是较高等级、较大规模的行为。一处敷垫烧成砖的建筑,建筑平面上排列有正殿(SBI)、前殿(F23)和侧殿(F57),而另一处接近正方形的居址F87,绕有列柱回廊。宫本长二郎认为前者具有祭祀祖先、举行仪式的宗庙神殿性质,后者是首领举行仪式的祭政殿。安田喜宪则认为“在城头山,既发现了祭祀场神殿(神殿),又发现了祭政殿(王宫)。这样,加之祭坛的发现,王宫、神殿、祭坛,这都市文明的三要素都已齐全。可以断言,城头山遗址是长江文明最早的都市”。(63)鸡叫城遗址(64)位于澧阳平原东北部,澧水支流涔水南岸,西南距城头山遗址16公里。此处油子岭文化时期即出现聚落,屈家岭文化一期开始筑城,当初不排除为阻挡来自东北部的侵扰,为拱卫城头山古城在此筑城以起防御作用的可能性;屈家岭文化中晚期,随着城头山邦国势力的东扩,政治格局的变化,迁都至此。鸡叫城遗址逐步取代城头山古城的地位。
2.有一定疆域和人口。尽管当时领土观念可能还不是很强,且因战争或部落内部分化不断变化,但作为邦国有一定的疆域。根据同时期、同文化因素的遗址分析,该邦国范围主体为澧阳平原,包括其东南部洞庭湖平原和东北部江汉平原的一部分地区,其面积可能达到5000—6000平方公里,到中晚期则可能达到10000多平方公里。仅澧阳平原油子岭—屈家岭时期性质相近的遗址就有约63处。(65)人口比大溪文化酋邦更多,按前述方法估算,总人口可能已达4万多。
3.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首先是该邦国油子岭—屈家岭文化前期的社会结构已形成中心城池、次中心城池或环壕聚落、中型聚落、小型聚落4个聚落等级层次,3个管理等级。城头山是澧阳平原邦国的中心城池;鸡叫城开始成为次中心城池,也是城头山聚落控制下的一个次中心聚落。其次是聚落内部等级分化。通过聚落形态分析,聚落等级分化相当显著。划城岗遗址中一期遗存属于屈家岭文化早期(油子岭文化)。(66)其中的91座墓葬引起考古学界关注。吴汝祚根据各组随葬品情况推定了埋葬者的贫富和身份,认为已经产生不平等社会。赵辉则认为墓地反映南区墓主人社会地位高于北区墓主人,同一区的南区也出现分化。(67)城头山遗址屈家岭一期墓葬随葬陶器中的鼎、簋、壶组合较为常见,(68)礼制化趋向明显,在数量上有等级之分。郭伟民认为城头山社会此时是一种金字塔形等级,占有大量财富的人只是少数,而大多数是处在金字塔底层的贫民。(69)这既说明中心聚落等级的分化,也说明不同等级聚落的贫富差别。据何驽研究,屈家岭文化时期,夫权和父权确立,男女之间出现政治权利不平等现象。(70)
4.强制权力产生。何介钧认为当时的划城岗“具有了强制性的权力”。(71)日本学者计算过建造城头山Ⅲ、Ⅳ期城墙的规模和用工量,需要劳动力约为47万人次,按每天200个成人劳动计算,需要6至7年时间。(72)城墙被视为检验国家形成与发展的尺度。夯土城墙、城垣大型中心建筑是复杂的工程,既需要较为成熟的行政组织来组织大批人员,也需要有剩余粮食以供这些人员消费。说明在当时有了资本的集中、人力的控制以及行政组织的复杂化等国家机构得以运作的必要条件,显示出在其背后有完善的社会协调和支配机制来为其作保障和进行运营,当时已有国家力量驱使城头山周边聚落来完成该城的建设。服劳役筑城可能是邦国内居民尽义务的主要方式之一。
城址较澧阳平原大部分地区要高数米到十来米,地势低的周邻同时期遗址中未发现城墙设施。1998年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对这里及周边农田未造成显著影响。日本学者从微地形环境角度分析研究认为,当时这里没有受到洪水影响。城墙、城壕环绕整个聚落,可以起到有效的防御作用。古城功能主要不是防水而是防御,“是防御外部敌对社会集团的掠夺和侵略,保护本社会集团成员的利益和财富,是为了守土安民”。(73)李禹阶认为中国早期的氏族、部落在生态环境和部族战争等生存压力下,在生产力低下,私有制还未充分发展的时候,就在血缘氏族、部落的基础上产生出早期的阶级和国家。(74)澧阳平原邦国的产生适合于这种情况。
作为一个原生型国家,澧阳平原邦国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使剩余增多,另一方面也使分工和分化了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复杂化,专门履行公共职能、维护共同利益的阶层的出现,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必需。战争是其产生的催化剂。澧阳平原邦国具有早期国家特征,是“早熟的文明”。
从考古资料看,中国迄今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城址年代、规模、持续时间不一,其中不乏早期国家时期第一阶段的邦国之都。这些古城遗址由早到晚形状由圆到方,规模由小到大,并呈由西向东的发展方向。长江中游地区发现的17座新石器时代古城遗址见表:
资料来源: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鸡叫城古城址试掘简报》,《文物》2002年第5期;荆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公安、石首三座古城勘查报告》,《古代文明》第4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397—411页;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市阴湘城遗址东城墙发掘简报》,《考古》1997年第5期;荆门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荆门市后港城河城址调查报告》,《江汉考古》2008年第2期;张绪球:《屈家岭文化古城的发现和初步研究》,《考古》1994年第7期;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天门市龙嘴遗址2005年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08年第4期;北京大学考古系等:《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童恩正主编:《南方民族考古》第5辑,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第213—294页;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天门笑城城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7年第4期;李桃元、夏丰:《湖北应城陶家湖古城调查》,《文物》2001年第4期;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应城门板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国家文物局主编:《1999中国重要考古发现》,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刘辉:《江汉平原东北发现两座新石器时代城址》,《江汉考古》2009年第1期;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2006年度南方地区考古新发现》,《南方文物》2007年第4期;孝感地区博物馆、大悟县博物馆:《大悟县土城古遗址探掘简报》,《江汉考古》1986年第2期。
目前已知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的荆州市阴湘城、荆门市马家垸、天门市龙嘴城、公安县鸡鸣城城址、石首市走马岭等和澧县城头山屈家岭城址时代大致相当或接近。龙嘴古城则为目前所见江汉地区最早的古城,其形状、规模类似城头山古城;其可能受到城头山古城的影响且因战争而修筑。这些城址基本处在江河或湖滨地区台地上,有城壕、城墙,形状以圆形为主,面积8万—24万平方米,距离30—50公里。从其周边遗址文化因素分析,应是有一定疆域的邦国之都。城头山邦国的产生对其周围地区进入邦国阶段无疑有重要影响。
长江下游的太湖地区在崧泽文化时期、巢湖地区在凌家滩文化时期也可能产生邦国。苏秉琦曾指出:“仰韶文化后期同它南方邻境江汉之间的屈家岭文化的关系,也表现为自南而北的影响要多于自北而南的影响……在此期间内,我国民族文化关系上发生的一个大变化……以东南方原始文化集中影响于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为主。”(75)张绪球也指出:“从仰韶文化晚期以后,黄河流域文化的统一性不断削弱。相反,长江流域从大溪文化第四期(即油子岭文化)起,文化覆盖面和影响范围却在不断向周围特别是向北方扩大……至屈家岭文化时,长江中游的文化势力达到了鼎盛时期。……由此可见,屈家岭文化率先建立第一批古城,是有其必然的历史原因的。”(76)据杨育彬、袁广阔统计,20世纪河南省境内即发现近20处屈家岭—石家河早期文化遗存,(77)也说明这两阶段文化北上的趋势。黄河流域的古城相当于屈家岭文化早期阶段者目前只发现一处,即郑州西山古城遗址。其近圆形,面积3.1万平方米。李鑫认为其兴起与塞维斯的酋邦兴起模式极为接近。(78)说明黄河流域酋邦、邦国和古城的起源比长江流域相对而晚。西山古城的修筑是否也受到长江中游地区古城的影响,有待进一步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才能得出结论。
三、方国:早期国家的进一步发展
“方国”概念,则有“部落方国”和“方国文明”之说。石兴邦较早提出“部落方国”概念,并将其作为指称龙山时代社会发展状态的一个术语,指出龙山文化时期的特点是部落方国林立,形成许多准国家前的氏族部落方国。(79)佟柱臣提出的“方国文明”概念是相对于夏商“王国文明”而言的。(80)后来有学者认为“方国文明”是夏以前龙山时代的社会形态,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81)而苏秉琦运用的“方国”概念,则主要是指夏商周时期这一社会历史发展阶段。(82)
张忠培认为古代文明发展的第二阶段是“国联”组织时期,第三、四阶段是王朝时期,第五阶段是帝国时期。(83)王震中提出鉴于尧、舜、禹各自的政治实体都是邦国,应当称为“邦国联盟”或“族邦联盟”。尧、舜、禹首先是本邦的邦君,又都曾担任过邦国联盟的“盟主”。夏商周三代王朝之王的“天下共主”地位,就是由尧舜禹时期邦国“盟主”或“霸主”转化而来的。(84)
笔者认为,张先生所说的“国联”组织及王先生所谓的“邦国联盟”即为方国。作为邦国联盟的方国,时间大致为前2500—前2000年,是一个大邦国与其他众邦国的统一体,是早期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属于典型的早期国家。方国孕育于邦国阶段晚期,与邦国的本质不同在于,方国是邦国的联盟体,即由一个较大的核心邦国(宗主国)联合周边的邦国或武力征服使一些邦国处于从属或半从属地位。方国联盟中的邦国大部分是相对独立的国体,作为方国之都的城市面积达数十万乃至一百多万平方米以上。方国之都的周边地区是其核心统治地区。方国比邦国疆域更大,已是一个地区性的区域国家。有必要强调的是,笔者提出的方国概念不同于苏先生视夏、商、周为方国的概念,也不同于时贤以邦国代替方国并概指中国早期国家阶段的观点,否则我们就无法诠释石家河古国、良渚古国、陶寺古国这类“超级大国”的属性。
“方”在甲骨卜辞中有“多方”之称,金文沿用则有“井方”、“蛮方”之称。在传世文献中,《周易》有“高宗伐鬼方”的记载。《诗经·大雅·大明》:“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其所谓“方”即“方国”。而《尚书·汤诰》:“王归自克夏至于亳诞告万方。”这里的“万方”如“万邦”,应是概指。商在尚未取代夏之前,是方国,灭夏以后就成为王国;同样,周灭商之前是方国,灭商后成为王国。“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分别是春秋、战国时期实力较强的方国。
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进入邦国阶段以后,还有酋邦、部落共存;进入方国阶段后,仍存在一些独立的邦国及一些酋邦和部落。进入王国阶段后,还存在一些邦国、方国乃至酋邦、部落。直到西周,文献称那时的小邦有成千上万之多,如《尚书·洛诰》:“曰其自时中乂,万邦咸休。”这些邦的性质仍基本与夏代以前的邦相似。进入王国阶段后,尽管除作为方国联盟的王国之外,也还存在着一些相对独立的方国、邦国乃至酋邦和部落,但当时已属于王权统治下的“家天下”时期。
澧阳平原邦国,到屈家岭文化中、晚期势力向东进一步发展,邦都也迁到鸡叫城古城。鸡叫城已是近方形的城址,面积比城头山古城大,结构更为合理。邦国进一步整合、演进,兼并周边地区,疆域更广,邦都更大。到屈家岭文化晚期阶段,长江中游地区已形成以石家河古城为邦都的汉水以东、澴水以西地区,以城河古城为邦都的汉水以西、长江以东地区,以鸡叫城为中心的长江以西的澧阳平原和邻近地区,以澴水以东叶家庙古城为中心的地区这样四个隔河而治的主要邦国。石家河邦国实力最强,处于领先地位,屈家岭文化晚期已开始向方国迈进,到石家河文化早期,长江中游地区其他三个主要邦国被石家河邦国进一步整合,诞生了三苗方国。
石家河古城存在年代约为前2600—前2000年。由谭家岭、邓家湾、三房湾等数十处遗址构成。城内有着巨大的宫殿或宗庙等特殊用途的大型建筑遗址。其城内居民据估算为22500—50000人。(85)城内外都存在早于城址的聚落遗址,反映了它从中心聚落发展为聚落群权力的演化历程,说明古城是在聚落群的基础上兴建起来的。除原来邦国的四级聚落外,进而形成以石家河古城为顶端的金字塔形五级聚落等级。石家河古城进一步确定中心地位,是典型的方国之都。大型宫殿区、宗教活动区和大量宗教礼仪区和宗教礼仪陶器的生产等,也说明已是一个方国之都而不是一个蕞尔小国的邦国之都。
1927年,蒙文通考察中国上古民族及文化,得出“古民族显有三系之分”的结论。他还以地域分布称此三系为“江汉民族”、“河洛民族”、“海岱民族”,又以传说的“炎帝”、“黄帝”、“泰帝”(太昊伏羲氏)之名分称三系为“炎族”、“黄族”、“泰族”,认为三族渊源不同,泰族祖居东方滨海地区(主要是渤海湾沿岸),黄族出于西北,炎族则在南方。(86)徐旭生则从古代文献和考古发掘两方面入手,并结合相关民间传说,力图考证有文字记载历史之前的中国社会状况,包括当时的部落分布、彼此之间的关系、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系统论证古代部族的三大集团——华夏集团、苗蛮集团、东夷集团,认为苗蛮集团的中心在今日的湖北、湖南两省。(87)
已有学者论证屈家岭、石家河文化为苗蛮文化。(88)根据考古发掘可知,石家河方国范围包括湖北、豫西南、湘北、湘中等地区,相当于三苗地区。《尚书·吕刑》中有对三苗滥施刑法的记载,尽管它可能是中原方国为征伐三苗的一个师出有名的借口,也间接说明三苗已有刑法。徐旭生引《说文》“灵,巫也”的说法,将“苗民弗用灵”释为三苗不肯遵守华夏族的宗教(巫教)习俗。(89)说明中原方国力图使三苗方国遵守中原的宗教习俗,在意识形态方面也令其和中原方国保持一致,使其处于从属地位。此时应已到方国的晚期阶段——准王国阶段。
长江下游的江浙地区古代气候温暖适宜农业生产,水网纵横便于交通运输,分布着发达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以太湖为中心的杭嘉湖平原是这一地区的文化中心。莫角山古城面积达290万平方米;其周边方圆约50平方公里范围内已发现100余处同时期的聚落遗址和墓地,其中包括多座大型祭坛和贵族墓地,该古城是这一地区的统治中心,周围的聚落、祭坛、墓地等遗址组合成众星拱月的局面。(90)
地处四川盆地的新津宝墩文化古城和海岱地区滨海的日照尧王城,则可能是龙山文化时期所在地区的方国之都。(91)而分布于内蒙古东部和辽西地区的红山文化晚期遗址中,发现了代表红山文化最高层次中心聚落的大型祭祀建筑群、积石冢及以玉雕龙为主的随葬玉器。(92)此时的红山文化也可能进入方国阶段。
龙山文化晚期,石家河方国、良渚方国衰落,原因除战争说,方家提出神权与王权说、气候或洪水说、粮食作物单一说等。(93)笔者认为战争是其直接原因。为了满足土地资源、劳动力和财富等需求,中原地区一些实力较强的邦国先是“逐鹿中原”成为中原方国首领,再“征服天下”,成为“天下共主”。
先秦文献中,有不少关于尧、舜、禹征伐三苗的记载。(94)在中原华夏集团强大的军事“南征”之下,三苗文化迅速衰落,考古发掘材料基本可以印证文献所载。新石器时代北方、南方地区在历史上有过文化的交流互动,更有腥风血雨的战争。如蒙文通论及炎帝族为南方江汉间部族,炎族曾北上与黄帝族大战,战败后“熊湘江汉之南犹为炎族割据”。(95)禹征三苗为尧、舜以来“华夏”与“苗蛮”两大集团之间战争的继续。(96)三苗也曾北上中原争雄,但因深层次的社会、自然原因,而最终被灭国。三苗方国、良渚方国最终未能跨入王国文明的门槛,但其文明的成就汇入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历史长河之中。
《史记·五帝本纪》应有其符合历史客观事实的成分,尽管关于五帝时代的时间时贤有不同说法,新石器时代末期即为五帝时代晚期这点可能没有异议。此阶段即为方国阶段,在此阶段后期开始向王国过渡,进入准王国阶段。
地处黄河流域中游的陶寺古城早期城址距今约4300年,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约560米,面积约56万平方米,已是一座功能比较完备的方国之都。城南为公共墓地,已发掘1000多座墓葬中,只有十分之一的墓有随葬品。其中9座大型墓,不仅墓穴大,还随葬有象征权力的钺和斧之类的玉石兵器、1.5米高的陶鼓、1米左右的鼍鼓和大石磬,而且都随葬有直径达50—60厘米左右的彩绘龙纹陶盘。(97)这些随葬品显然是墓主人作为方国之君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尚书·尧典》记载帝尧以德治协和天下万邦,可佐证至迟在帝尧时期产生邦国联盟性质的方国。
陶寺中期城址距今约4100年,面积达280万平方米。其中有一座大型建筑基址面积达1万平方米。从陶寺遗址中期大城相对独立的宫殿区分析判断,双城制已具雏形。在陶寺文化中期的大型建筑基址的夯土中,出土一件青铜容器口沿的残片。在高等级建筑以南发现每个直径达10米多的类似“府库”的储藏用的窖穴群。还有被城墙围合、由大墓与祭祀遗迹组成的类似后世的“王陵寝庙”区。有一座大墓长5米、宽3.6米,随葬6件装有漆木柄的跟礼仪有关的玉石钺,说明墓主人地位的显赫,极有可能为准王国之君。在墓穴的附近,有总面积1000平方米的集观象授时与祭祀功能于一体的礼仪建筑遗址——观象台,考古学者通过近一年的模拟实验,已准确观察到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其所体现的天文历法内涵与《尚书·尧典》所载“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大体一致。而陶寺中期大城的王墓ⅡM22墓室东南角竖立一根漆杆,通过研究和实验证明为测日影立中的圭尺,也说明政权的更迭以授收圭尺“中”为象征。(98)有学者认为陶寺遗址出土朱书陶扁壶上的文字为“文尧”二字,并认为其为“尧都平阳”。(99)尽管对于这两个文字还有不同看法,但考古学界基本认为其为尧舜时期的都邑。显然,陶寺中期古城已是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准王国时期的都城,为早期国家的晚期即向成熟国家过渡期的国都。说明以此为都的尧舜之国为早期国家的晚期阶段,距成熟国家已经不远。“官天下”、“家天下”,禅让、世袭,是过渡王国区别于典型王国的标志。
王国是方国的进一步发展,到夏代进入方国联盟的王国阶段。最初的王国夏王朝相当于方国联盟,也就是一个实力强大的方国联盟几个方国或使一些方国处于从属或半从属地位。有关禹画九州、禹迹,史籍及金文中记载颇多。(100)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土一些先秦文献也有相关记载,如上博简战国楚竹书《容成氏》曰:“禹亲执枌耜,以陂明都之泽,决九河之阻,于是乎夹州、徐州始可处。禹通淮与沂,东注之海,于是乎竞州、莒州始可处也。禹乃通蒌与汤,东注之海,于是乎蓏州始可处也。禹乃通三江五湖,东注之海,于是乎荆州、扬州始可处也。禹乃通伊、洛、并瀍、涧,东注之河,于是乎豫州始可处也。禹乃通泾与渭,北注之河,于是乎虚州始可处也。”(101)佐证了《禹贡》九州有关记载。邵望平运用文化区系理论对《禹贡》九州进行探索,认为自龙山文化时期以来形成的文化区系是九州划分的自然依据,九州是龙山时代中华核心区域的地理文化大框架。(102)笔者认为《禹贡》九州大致相当于黄河、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所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九个方国,是夏王朝九个联盟国。
总之,从部落到酋邦,再从酋邦到初始的早期国家——邦国,再到典型的早期国家——方国,而后到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方国晚期的准王国阶段,之后步入成熟国家的王国阶段,这是早期国家的中国模式。所谓“多元一体”,“多元”应为邦国文明的多元,“一体”则为王国文明的一体。黄河中游地区邦国文明起源于仰韶文化晚期,在龙山文化时期出现邦国,并逐步发展到方国。尽管中原地区邦国起源、形成晚于长江中游地区,但后来居上,经历了酋邦形态—邦国形态—方国形态—王国形态—帝国形态这样典型、完整的国家形态演进阶段。中原地区汇聚四方,逐步成为中国文明的中心。公元前21世纪禹建立夏,标志着王国的产生。到秦代则发展为帝国文明。西方人类学理论与中国早期国家问题研究,可以相互借鉴,互为补充。早期国家研究是一个牵涉多学科的系统工程。我们应当进一步坚持并科学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同时借鉴吸收国内外近现代人类学等方面的积极成果,严谨对待文献资料,科学审视考古材料,综合研究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以得出更加贴近实际的结论。
附识:承蒙三位匿名外审专家提出宝贵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注释:
①袁建平:《试论中国早期文明的产生——以湖南城头山地区古代文明化进程为例》,《中原文物》2010年第5期。
②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129—167页;王震中:《邦国、王国与帝国:先秦国家形态的演进》,《河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③严文明:《论中国的铜石并用时代》,《史前研究》1984年第1期。
④H.J.M.克列逊(克赖森)、P.斯卡尔尼克:《关于早期国家的各种学说和假说》,杨玄塞译,哈赞诺夫:《关于早期国家研究的一些理论问题》,黄松英译,中国世界古代史学会编:《古代世界城邦问题译文集》,北京:时事出版社,1985年,第289—333、268—288页。
⑤林沄:《关于中国早期国家形式的几个问题》,《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6年第6期。
⑥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第140页。
⑦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4—256页。
⑧张忠培:《关于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原文物》2002年第5期。
⑨严文明:《重建早期中国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文物局编:《早期中国——中华文明起源》,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5—23页。
⑩哈赞诺夫:《关于早期国家研究的一些理论问题》,中国世界古代史学会编:《古代世界城邦问题译文集》,第289—333页。
(11)克赖森:《关于早期国家的早期研究》,胡磊译,《怀化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邢颖:《早期国家的结构、发展与衰落——荷兰著名人类学家克赖森教授来北京讲学》,《世界历史》2006年第5期。
(12)科林·伦福儒、保罗·巴恩:《考古学:理论、方法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译,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76—177页。
(13)参见许宏:《最早的中国》,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4—18页。
(14)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遗址布局形制的考古发现所反映的社会形态变化研究》,《考古学报》2006年第3期;《关于深化中国古代都城考古研究的探索》,《光明日报》2010年5月11日,第12版。
(15)沈长云:《酋邦、早期国家与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及形成问题》,《史学月刊》2006年第1期;沈长云等:《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2页。
(16)孟华平:《试论长江中游古城的兴起》,吉林大学考古系编:《青果集:吉林大学考古系建系十周年纪念文集》,北京:知识出版社,1998年,第155—161页。
(17)参见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陈星灿、刘莉:《中国文明腹地的社会复杂化进程——伊洛河地区的聚落形态研究》,《考古学报》2003年第2期;刘莉:《龙山文化的酋邦与聚落形杰》,陈星灿译,《华夏考古》1998年第1期;刘莉:《中国新石器时代:迈向早期国家之路》,陈星灿等译,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段渝:《酋邦与国家起源:长江流域文明起源比较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何驽:《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的阶段与特点简论》,《江汉考古》2004年第1期。
(18)王青:《豫西北地区龙山文化聚落的控制网络与模式》,《考古》2011年第1期。
(19)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11—27页。
(20)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4、193页。
(21)V.G.Childe,“The Urban Revolution,”The Town Planning Review,vol.21,no.1,1950,pp.3-17.
(22)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79—106页。
(23)C.Kluckhohn,“The Moral Order in the Expanding Society,” in C.Kraeling and R.Adams,eds.,City Invincible:A Symposium on Urbanization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60,p.400.
(2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中国文明起源研究要览》,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1—134页。
(25)费孝通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36页。
(26)苏秉琦、殷玮璋:《关于考古学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第5期。
(27)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第129—167页。
(28)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第254—256页;王震中:《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国家的形成——从聚落到国家》,《周秦文化研究》编委会编:《周秦文化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9—73页。
(29)罗曼·赫尔佐克:《古代的国家——起源和统治形式》,赵蓉恒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79页。
(30)林志纯:《孔孟书中所反映的古代中国城市国家制度》,《历史研究》1980年第3期;日知主编:《古代城邦史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9页。
(31)顾准:《希腊城邦制度——读希腊史笔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8页。
(32)参见陈源:《从文字角度看早期国家观念演进》,《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孙海波:《卜辞文字小记》,《考古社刊》1935年第3期;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362页。
(33)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湖南分册》,长沙:湖南地图出版社,1997年。
(34)普列汉诺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张仲实译,北京:三联书店,1961年,第32页。
(35)宋豫秦等:《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
(36)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国际日本文化研究中心编:《澧县城头山——中日合作澧阳平原环境考古与有关综合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
(37)彭头山文化年代约为前8000—前5800年;皂市文化年代约为前5800—前5000年;汤家岗文化年代约为前5000—前4300年(汉东地区与汤家岗文化处于同一时间阶段的边畈文化年代约为前4800—前4200年);大溪文化年代澧阳平原和峡江地区约为前4300—前3500年(汉东地区约为前4300—前3700年);油子岭文化澧阳平原和峡江地区约为前3500—前3200年(汉东地区约为前3700—前3200年);屈家岭文化的年代约为前3200—前2500年;石家河文化的年代约为前2500—前1900年。(参见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与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40、16—37页)
(38)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
(39)摩尔根:《古代社会》,第3—17页;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9—195页;M.Fried,The Evolution of Political Society; New York:Random House,1967; E.R.Service,Origins of the State and Civilization,New York:Norton,1975.
(40)袁家荣:《略论湖南旧石器文化的几个问题》,中国考古学会编:《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1—12页;袁家荣:《湖南旧石器文化的区域性类型及其地位》,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江中游史前文化暨第二届亚洲文明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20—47页。
(41)储友信:《旧石器时代旷野居址初探》,《江汉考古》1998年第1期;袁家荣等:《三湘大地的原始社会》,田伏隆主编:《湖南历史图典》,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10年,第18—33页。
(42)袁家荣:《湖南道县玉蟾岩1万年以前的稻谷和陶器》,严文明、安田喜宪主编:《稻作陶器和都市的起源》,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31—42页。
(4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彭头山与八十垱》,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82、508页。
(4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5页。
(45)贺刚:《高庙遗址的发掘与相关问题的初步研究》,《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2期,长沙:岳麓书社,2005年,第113—124页。
(46)陈淳:《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中外理论、方法与研究之比较》,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第116—155页;刘莉:《中国新石器时代:迈向早期国家之路》,第145—175页。
(47)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与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第146页。
(48)何介钧:《环珠江口的史前彩陶与大溪文化》,邓聪编:《南中国及邻近地区古文化研究》,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21—330页。
(49)湖南省博物馆:《湖南安乡县汤家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2年第4期;尹检顺:《汤家岗文化初论》,《南方文物》2007年第2期。
(50)何介钧:《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07—109页。
(51)王巍:《聚落形态研究与中华文明探源》,《文物》2006年第5期。
(52)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与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第162—163页。
(53)参见陈淳:《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中外理论、方法与研究之比较》,第177页。
(54)参见陆大道:《区位论及区域研究方法》,北京: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25—31页。
(55)何介钧:《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第390页。
(56)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77页。
(57)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第290页。
(58)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与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第141页。
(59)袁建平:《略论湖南出土新石器时代玉佩饰》,《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6期,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152—160页。
(60)袁建平:《论服饰是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因素》,《求索》2010年第8期。
(61)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与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第271—272、57—62页。
(6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第478、594页;贾汉青:《从顾家坡墓地的发掘看史前时代文化交叉地带的部落冲突》,《华夏考古》2004年第4期。
(63)安田喜宪:《长江文明的环境考古学》,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国际日本文化研究中心编:《澧县城头山——中日合作澧阳平原环境考古与有关综合研究》,第13页。
(64)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鸡叫城古城试掘简报》,《文物》2002年第5期。
(65)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与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第180页。
(66)湖南省博物馆:《安乡划城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3年第4期。
(67)吴汝祚:《划城岗遗址中一期墓地剖析》,《江汉考古》1987年第1期;赵辉:《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墓地研究》,北京大学考古学系编:《考古学研究》(四),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3—54页。
(68)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第516—612页。
(69)郭伟民:《新石器时代澧阳平原与汉东地区的文化和社会》,第180页。
(70)何驽:《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的阶段与特点简论》,《江汉考古》2004年第1期。
(71)何介钧:《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第397页。
(72)高桥学等:《长江中游澧阳平原的微地形环境与土地开发》,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国际日本文化研究中心编:《澧县城头山——中日合作澧阳平原环境考古与有关综合研究》,第18—31页。
(7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第797页;高桥学等:《长江中游澧阳平原的微地形环境与土地开发》,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国际日本文化研究中心编:《澧县城头山——中日合作澧阳平原环境考古与有关综合研究》,第18—31页;何介钧:《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第460页。
(74)李禹阶:《史前战争与华夏早期文明的内聚式发展道路》,“推陈与开新:跨学科视野下的文明和国家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西安,2011年6月,第101页。
(75)《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87页。
(76)张绪球:《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概论》,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第220页。
(77)杨育彬、袁广阔:《20世纪河南考古发现与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04—218页。
(78)李鑫:《西山古城与中原地区早期城市的起源》,《考古》2008年第1期。
(79)石兴邦:《从考古学文化探讨我国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纪念摩尔根逝世一百周年》,《史前研究》1983年第1期。
(80)佟柱臣:《中国夏商王国文明与方国文明试论》,《考古》1991年第11期。
(81)参见白云翔、顾智界:《中国文明起源研讨会纪要》,《考古》1992年第6期;杨育彬、孙广清:《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与发展的几个问题》,《华夏文明的形成与发展》,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87—100页。
(82)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第145页。
(83)张忠培:《关于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的诸问题》,《中原文物》2002年第5期。
(84)王震中:《三十年来我国的夏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09年第5期;《夏代“复合型”国家简论》,《文史哲》2010年第1期。
(85)石河考古队:《湖北省石河遗址群1987年发掘简报》,《文物》1990年第8期;北京大学考古系等:《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童恩正主编:《南方民族考古》第5辑,第213—294页;张绪球:《屈家岭文化古城的发现和初步研究》,《考古》1994年第7期。
(86)蒙文通:《古史甄微》,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36—61页。
(87)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37—125页。
(88)石兴邦、周星:《试论尧、舜、禹对苗蛮的战争——我国国家形成过程史的考察》,《史前研究》1988年辑刊。
(89)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105—109页。
(90)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城遗址2006—2007年的发掘》,《考古》2008年第7期。
(91)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等:《四川新津县宝墩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1997年第1期;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20世纪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25—226页。
(92)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第106—112页。
(93)李伯谦:《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两种模式——红山、良渚、仰韶大墓随葬玉器观察随想》,《文物》2009年第3期;王巍:《公元前2000年前后我国大范围文化变化原因探讨》,《考古》2004年第1期;赵志军:《中华文明形成时期的农业经济发展特点》,《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1年第1期。
(94)参见《吕氏春秋·召类》、《尚书·舜典》、《墨子·非攻》、《尚书·吕刑》、《国语·周语下》。
(95)蒙文通:《古史甄微》,第66页。
(96)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109—199页。
(9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等:《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0年第1期;《山西襄汾陶寺城址2002年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5年第3期;《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中期大型夯土建筑基址》,《考古》2008年第3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文物局编:《早期中国——中华文明起源》,第65—67页。
(98)王巍:《从考古发现看中华文明的起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文物局编:《早期中国——中华文明起源》,第29—39页;何驽:《山西襄汾陶寺城址中期王级大墓ⅡM22出土漆杆“圭尺”功能试探》,《自然科学史研究》2009年第3期。
(99)何驽:《陶寺遗址扁壶朱书“文字”新探》,《中国文物报》2003年11月28日,第3版。
(100)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7页。
(101)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简楚竹书》(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68—271页。
(102)邵望平《〈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苏秉琦主编:《考古学文化论集》(二),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