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圣谕宣讲类善书的刊刻与传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代论文,善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善书,又称为劝善书,“是为劝善惩恶而辑录民众道德及有关事例、说话,在民间流通的通俗读物”,“是一种不论贵贱贫富,儒、佛、道三教共通,又混合了民间信仰的,规劝人们实践道德的书”。①明清时期,善书被广泛地编纂和刊刻,流行于各个地区,“善书之流传多矣,入则充栋,出则汗牛,殆不啻恒河沙数也”。②这一时期的善书,或载以阴骘果报故事,或载以劝诫箴铭,或载以俗歌俚语,构成一个个特点鲜明的善书体系。笔者根据过去两年多时间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杭州、苏州等地图书馆所翻阅过的近八百种善书,分门别类,将其分为“三圣经”及其注本、功过格、图说类劝善书、宣讲类善书、鸾书类善书、规谏类善书、因果报应故事类善书、劝善歌、有关善堂善会建置的善书及综合类善书等几种类型。圣谕宣讲类善书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因其自身的独特性,在社会教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学术界逐渐展开了对圣谕宣讲类善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主要的研究论文有常建华的《论〈圣谕广训〉与清代孝治》、③王尔敏的《清廷〈圣谕广训〉之颁行及民间之宣讲拾遗》、④游子安的《从宣讲圣谕到说善书——近代劝善方式之传承》、⑤日本关西大学陶德民的《明清“圣谕”对日本的影响》⑥以及雷伟平的《〈圣谕广训〉传播研究》⑦等等。相关的研究专著以周振鹤的《圣谕广训:集解与研究》⑧为代表,该书可以说是目前《圣谕广训》相关资料的集大成者,代表了《圣谕广训》研究的当代成就。但是,对于清代汗牛充栋的圣谕宣讲类善书来说,目前的研究显然是不充分的,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本文拟在梳理清代圣谕宣讲类善书资料的基础上,尝试对圣谕宣讲类善书的特点进行总结并对其传播情况进行专门的分析。
一、以宣讲圣谕为主要内容的乡约体系
明朝建立伊始,明太祖朱元璋就注意教化民众,洪武初年即编辑《昭鉴录》、《永鉴录》、《历代驸马录》、《公子书》等,取善恶事迹,以示法戒。明洪武十八年(1385)至十九年(1386)朱元璋还三次颁布大诰,共235条,以劝谕百姓。洪武三十一年(1398)更颁布《教民榜文》,其中一条规定:“每乡里,各置木铎一个,于本里内选年老或残疾不能生理之人,或瞽目者,令小儿牵引,持铎循行本里,俱令直言叫唤,使终闻知,劝其为善,毋犯刑宪。其词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如此这每月六次。”⑨其中的“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六句话,即通称的“圣谕六言”或“六谕”。而令老人每月六次,敲木头,叫“孝顺父母”等六句话的做法,则可算是一种“游走的宣讲”。⑩
清初在制度方面多因循明代,在社会教化上,完全师法明代的乡约和宣讲制度。清世祖福临于顺治九年(1652)颁行《六谕卧碑文》,于十六年(1659)正式设立乡约制度,每月朔望两次讲解六谕。清康熙九年(1670),即康熙帝擒鳌拜之后的第二年,就颁布《圣谕十六条》以取代《圣谕六训》,这十六条的内容为:“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雍正皇帝对于庶民的教化和管制,无论在形式、内容上,还是在规模上都远远超出前代。清雍正二年(1724),世宗更亲自撰写《圣谕广训》,对康熙的十六条圣谕加以诠释,“颁发直省督抚学臣,转行该地方文武各官及教职衙门,晓谕军民生童人等,通行讲读”。(11)从此《圣谕广训》取代其他版本,成为有清一代圣谕宣讲的主要依据。雍正七年(1729)谕令直省各州县大乡大村于人居稠密处设立讲约所,每月朔望,齐集乡之耆老、里长及读书之人,宣讲《圣谕广训》,“详示开导,务使乡曲愚民,共知向善”。(12)从此,清代乡约逐渐演变成为单纯的圣谕宣讲。
乾隆即位之后,继续倡导宣讲圣谕制度,清乾隆元年(1736)、二年(1737)分别严饬各地方官,实力奉行宣讲圣谕,不得视为具文,并于宣讲圣谕之外,更将相关律条,刊布晓谕。乾隆三十二年(1767)谕令中建议“不妨以土音谚语,敬谨诠释,明白宣示,并将现禁一切邪教等律例,刊板刷印,遍贴晓谕”。(13)此后,历朝清政府都十分重视圣谕宣讲,一再申饬地方官员实力奉行。
在清代,作为化民之道的御制圣谕,在童试以及乡试、会试中均被列为考核内容,进行默写,不可有半点错讹或添漏。对于普通读书人来说,要求得功名,势必需要将圣谕熟读记诵。
二、清代所编刊的圣谕宣讲类善书
为了使圣谕的意旨能真正为一般民众特别是广大的下层民众所了解,明中叶以降,各种注解圣谕或者辅助宣讲的善书不断出现,以资宣讲之用。此类善书以圣谕为中心,自成一体,成为清代善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所见清代编纂、刊刻的版本大致如下:
(1)《上谕合律乡约全书》,陈秉直辑,清抄本,一册。
(2)《圣谕灵徵》,八卷,佚名辑,清咸丰六年(1856)刻本,八册。
(3)《圣训绎谣》,陈崇砥绎,清同治元年(1862)刻本,一册。
(4)《圣谕十六条附律易解》,夏炘绎,谭廷献校,清同治七年(1868)浙江书局刻本,一册。
(5)《宣讲引证》,十三卷,戴奎撰,清光绪元年(1875)闵省宣讲总局刻本,十三册。
(6)《圣谕广训直解》,王又朴绎,清光绪四年(1878)天津县知县王炳燮刻本,二册。
(7)《圣谕广训集证》,一卷,吴旭仲辑,清光绪四年(1878)阳湖史氏清虚室刻本,一册。
(8)《宣讲戏文》,东局诸同人撰,清光绪十二年(1886)刻本,一册。
(9)《宣讲博闻录》,不分卷,调元善社辑,清光绪十四年(1888)刻本,八册。
(10)《宣讲直说》,六卷,佚名编,清光绪十五年(1889)杭省同善斋善书局刻本,六册。
(11)《宣讲拾遗》,六卷首一卷,庄跛仙辑,清光绪十九年(1893)重刻本,六册。
(12)《宣讲余言》,四卷,冯智庵、叶永言、霍海天撰,檤真氏编,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羊城翼化堂刻本,四册。
(13)《圣谕广训通俗》,严大经编,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一册。
(14)《圣谕便讲附律》,李应珏编,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一册。
(15)《乡约要谈》,秦赞尧辑,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江阴保婴局木活字本,二册。
(16)《换骨金丹》,不分卷,佚名辑,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台湾新竹县补容堂刻本,四册。
(17)《圣谕像解》,二十卷,梁延年编,恩寿校录,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石印本,十册。
(18)《宣讲最好听案证》,三集十二卷,佚名辑,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二册。
(19)《善恶案证》,十二卷,周汉重订,清光绪三十年(1904)长沙重刻本,十二册。
(20)《宣讲集要》,佚名辑,吴梓民校点,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吴经元堂刻本,十六册。
(21)《宣讲醒世编》,六卷,杨子侨编,清宣统元年(1909)山东登州府石印本,六册。
(22)《全图宣讲拾遗》,六卷,庄跛仙辑,佚名重订,清末民初上海宏大善书局刻本,二册。
(23)《宣讲选录》,十二卷,庄跛仙辑,民国二十三年(1934)铅印本,十二册。
另外根据清代文献所附书目及其他学者的研究,这一时期至少还编撰过《宣讲刍论》、《宣讲集编》、《宣讲集粹》、《宣讲珠玑》、《宣讲回天》(《宣讲回天案证》)、《宣讲金针》及《宣讲六种》等几种圣谕宣讲类善书。(14)
三、圣谕宣讲类善书的特点
清代延续了明中后期重视圣谕宣讲的做法,将《圣谕十六条》及《圣谕广训》作为乡约宣讲的中心内容,并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但这种宣讲内容空洞,形式单调,对普通民众缺乏吸引力。而且《圣谕广训》不过万言,逐条宣讲,每月两次,历时不过八个月,而雍正要成年累月地进行,照本宣科的方式,令人生厌。(15)因此圣谕宣讲过程中就出现了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圣谕过于深奥,“聪俊之人咸倾耳不倦,而椎鲁者犹或瞠目相视”。(16)因此圣谕宣讲就存在着一个如何将圣谕进一步通俗化的问题,于是多有一县知县或者训导,在执行宣讲的过程中将圣谕进一步通俗化:
宣讲圣谕,唯直皆为明澈,唯恐照本读去,乡民尚未能尽知,故必参以方言里语,罕譬曲喻,引古证今,反覆开导,方能耸听。尤须按切地方风俗,对症发药,惕以王法,动以人情,警以天理,更晓以果报,务使听者于欢欣鼓舞之中,有感动奋发之意,斯为得之。(17)
地方官员多依据地方实情,进行阐述。如光绪间富春县训导严大经将圣谕“道以俗情,参以方言”,修成《圣谕广训通俗》一书,并择“善于喻解”之宣讲生,殷勤解说,反复引申。于“邪说流行,横议群起”之时,阐明圣教,使先王之道不绝,民众不为旁道邪说所惑。另如蒙城县知县李应珏,因夏炘所绎《圣谕十六条易解附律》一卷律条过于简短,且该书所编时民俗与今时又不同,故在原书的基础上进行增补、删定,成《圣谕便讲附律》一书。
第二,世情大多厌旧喜新,圣谕宣讲若一味沿袭旧说,则容易使人生厌,若宣讲不力,必然会出现日久成具文的情况。因此就需要“博采往事之传闻,于理有不刊、情无不尽者,引申其说,加以论断,一以劝善,一以惩恶”,(18)于宣讲之时,每讲一条,即举因果报应之事例一两条,以示证据,并能“参以描摹点染,动以活泼天机,使环听者不致倦而思散”。(19)同时,又要把握好尺度,“不可竟类俳优伎俩,致生狎玩”。讲毕,可将地方节孝之人对众揄扬,孝为百行之先,“一切善事,都以孝字速其立行;一切不善,都以孝字动其改悔。源头立论,易于感动”,(20)以期鼓舞人心,潜移默化,以化民成俗。
圣谕宣讲在实践过程中的困窘,推动了圣谕宣讲类善书的出现,各种注解圣谕或辅助宣讲的图书陆续被编纂,且形式、内容出现了多样化、通俗化的特点。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
第一种,与现行相关律例合编。即根据圣谕各条之总旨,参以具体的律例条目。清代,与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风气的每况愈下,道德败坏的状况为时人所诟病,“人心不古,习俗浇漓,董戒之法不行而江河靡下”,(21)由此“世人根行愈薄,动辄作恶”。(22)清律在明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备,然而律例条文枯燥乏味,即使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内容,亦不为民众所熟知。地方官虽以化民成俗为念,然乡民散处一方,“于大伦常、大节目所关者不能家喻户晓,而设木铎老人提醒于路,亦未能呼其寐而使之觉也”。(23)因此有心世道之地方官将圣谕十六条中所有日常生活之关切事一一讲解,附以相关的律例条目,使得“保身保家,积善远害,人人做得来,处处行得去”,(24)由此时时感念圣谕谆切而律法森严,然后“知善之当为而法之难犯”。(25)
第二种,注以通俗白话。由于底层民众中“愚鲁者多不谙文理,不通官话”,(26)而“宣讲者圣经贤传词尚文雅,非愚夫愚妇所能知;且宣讲者家塾党庠地关礼法,非愚夫愚妇所得近曷”,(27)因此宣讲圣谕如欲被一般民众所接受,就必须令人达其词、通其义、体其理、察其情,所以宣讲圣谕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将圣谕宣讲通俗化。《圣谕广训通俗》这样阐述圣谕第一条“敦孝弟以重人伦”:“今朝恭读第一条圣谕,为何说敦孝弟以重人伦呢?喏,概孝弟为百行之原,世界上不孝的人,何弗拿你父母养育之恩来想一想看。你母亲怀胎十月,担了多少惊忧……”。(28)这样“道以俗情,参以方言”近乎白话的讲解,即使是不识字或者识字不多的民众,也容易理解和接受。
第三种,借助俗歌童谣。在底层民众中,口耳相传是更为重要的传播方式,因此用俗歌童谣来阐释圣谕也成为辅助宣讲的重要方式之一。如献县知县陈崇砥用“乌能反哺羊跪乳,鶺鸰飞鸣燕呼侣,人生昂藏七尺躯,天性人伦传自古。生我之德报未能,与我同生何敢侮,劝汝孝弟汝不知,看汝眼前小儿女”(29)来阐释“敦孝弟以重人伦”。虽然在浅易直白上不如俗讲,但其朗朗上口,容易记诵。一旦在民众中流传开来,则时时处处记诵讲说,即农暇之时,一家父子兄弟,或一里耆老卑幼可互相讲说,而不用专待讲约之时。
第四种,附以因果报应故事。劝诫之书多矣,无非惩恶劝善,去邪归正,然圣贤之言义理深奥,中材以下未能触目了然,且“经籍所陈,童而习之,有以为老生常谈,不复措意”。(30)阴阳鬼神之说,儒者所不道,然《易经》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尚书》讲“惠迪吉,从逆凶,唯影响”,并“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且世间“不知无所利而为善,无所畏而不为不善者,唯上哲为然。若中材之辈,不见所利则其为善也必不力,不见可畏则其去不善也必不坚”。(31)故有心世道者,采集可骇可愕、征验无爽之事,附于每条圣谕之下,“惕之以鬼神,悚之以祸福,言经籍之所不尽言,而为是发聋警聩之说”,(32)以使世俗之人,耳目为之一新,明白“鬼神之鉴察,不遗漏于斯;天地之报施,无错于毫发”,(33)然后善者感发善心,恶者惩创恶念,于风俗人情不无补益。与此同时,此类故事通俗易懂,宣者娓娓道来,上而士大夫,下至贩夫走卒,莫不通晓其义,然后油油然循至于向善之途路。
第五种,图绘善恶陈迹。清代,图说善书成为流行的编纂方式,当时流通较广的善书如《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玉历钞传》、《丹桂籍》等均出现了增以劝善惩恶图画的版本。清康熙二十年(1681)原安徽繁昌县知县梁延年仿《养正图解》及《人镜阳秋》诸书编辑的《圣谕像解》,摹绘古人事迹于每条圣谕之下,直观醒目,俾得阅此书者观感兴起,翻然动其为善之心。此书在其后的三百余年时间里于上海、湖南长沙、山东、安徽、江苏等地多次刊刻流通。
四、圣谕宣讲类善书的传播
圣谕宣讲作为实施教化的重要手段,圣谕教化类宣讲书的刊刻传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官的推动。如江阴县训导秦赞尧辑《乡约要谈》一书,书成后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印二百五十部,所耗资费主要由秦赞尧、本城(江阴)乡约总局及城外乡约总局承担。(34)清光绪元年(1875)福建省宣讲总局刊刻宣讲生戴奎所辑《宣讲引证》,颁行全省,以期“讲让型仁,风隆俗厚”。(35)康熙间浙江巡抚陈秉直辑《上谕合律乡约全书》,书成之后,分发给浙省州县及乡村里民。在礼部的覆文中亦规定“直隶各省督抚,如有从前未经刊刻颁发者,照依浙抚陈秉直,亦捐资刊刻各款,颁行分发州县乡村”,(36)以此广宣教化,推本天子教民之良意。与此同时,清后期相继成立的官书局,亦刊刻了一些圣谕宣讲类善书,如浙江书局刻《圣谕十六条》(即《圣谕十六条附律易解》),山东官书局刻《圣谕像解》等。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使得圣谕宣讲类善书在民间大规模地推广开来。
天下之物,最动人耳目者最易入人心。在清代,村野之地,读书识字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口耳相传才是更为普遍和有效的方式。善书中亦提倡这种随时随地的传播方式,“感应篇读法纂要”五条,“笃信”、“勤修”、“坚勇”、“真切”四条从态度上作出规定,第五条即是“流通”:“此篇所在,即属善缘,秘而不流,必有奇祸。故能传一人者当十善,传十人者当百善,传大贵人、大豪杰、大力量者当千善,广布无疆,重刻不朽者当万善。时时称说,时时提醒,使一切世人,无不闻言感动,变化更新,善缘无边,福禄亦无边矣。”(37)《天律圣典》所载“天律流通赏罚条例”中第七条“演讲流通”,指出“家置一部,随方便时,为父母、妻子、兄弟、奴仆清白演说;宴会宾客,亲戚朋友演讲。宣讲格言案证,或先讲天律经文一章条律,而后讲案;或于讲案中,何条恰合何节,摘讲何条尤美”,(38)然后根据讲解内容的多少,进行记功,听者亦根据听讲内容的多少分别记功,“端坐演讲,功德较胜于诵经”。(39)因此宣讲成为此类善书传播和流通的重要途径之一。
清代大量出现的善会、善堂以施医赠药、施粥施衣、收养弃婴、救助贫困、组织救灾善后等善举为主要职能,除此之外,大多数的善堂还自觉承担起清代乡约所承担的宣扬教化的职能。善堂、善会刻印了不少圣谕宣讲类善书,如高安七都保婴局刻《圣谕六言解》、(40)江阴报应局刻《乡约要谈》(41)等等。与此同时,他们还进行圣谕、善书的宣讲。如广东崇文善堂所提供的《宣讲博闻录》一书封面即题写“看书之法”,以勉人随时随处劝化世人,宣讲善书内容:“看书之法,无论全部,或逐段,或逐节,俱要自头至尾看过,了然于心,然后知其劝善惩恶,大意如此,日久月深,则自己好善之心省,方为有益,最好得闲,大众讲论,逢人劝化,其功德更无量矣”。(42)而善会、善堂作为非盈利组织,经费有限,能够刻印善书广为布施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善堂出于节约开支的考虑,则会提供租赁善书的服务,但出借善书基本上不收取任何费用,如上面所提到的崇文善堂提供的《宣讲博闻录》封面“看书之法”上面,即题写“借看善书,五日轮换,不收租钱”,并标明崇文善堂的具体地址,以便善信上门索书。
另外,清代书坊的发展,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影响上,都超越前代,成为清代善书传播的有力推动者。不少圣谕宣讲类善书正是经由书坊,在全国各地流通开来。而清代中后期开始成立的专门刊刻和流通善书的善书流通处,也成为此类善书的重要流通渠道。
有关此类善书的刊刻数量,今人已经不能知悉,然资料中留下的只言片语,亦可使我们管窥一斑。《善恶案证》刷印数千部,单行本数十万,仅郴州善人李君慎吾就醵资重刊一千部于其里,(43)由此可见此书在当时的刊刻之多、流传之广。
圣谕宣讲类善书的流通,“使乡曲之间言劝惩者稍资谈柄”,(44)由此讲案渐多,于世道人心不无小补,并进一步推动了圣谕宣讲类善书的编纂。《宣讲集要》行之数年后,“人心大有转移之机”,(45)即在教化民众中产生了好的教化效果,后人亦仿其体例、承其义旨编成《宣讲拾遗》刊刻流传。光绪间江阴县训导秦赞尧曾述无锡余治、江阴郑经两先生讲约事:“东北沙洲数十里,地瘠而民杂,岁收常歉,岁成盗薮,城乡之路为之隔绝者有年。大宪捕之急,将发兵,两先生以为此皆饥民也,因赴辕求缓,且以招抚自任。于是募捐散赈,兼讲乡约。沙洲之民始而骇,既而疑,久而信,又久之而感且泣,以为非先生不能救我于是。谕以威福,计擒其巨魁,而胁从者悉解散,沙洲之乱以平。民德之,为建生祠五六所,今犹祀之。”(46)虽然乡约内容不得而知,但据余治在乡约上的一贯主张,亦能推其大概。秦赞尧正是见其成效如此,遂采摭往事,取其粗浅可以劝诫乡愚者编定《乡约要谈》一书。
与此同时,宣讲类善书的作者多从清代流传的善书中获取养分,采摘其中善恶果报之有关教化者,以资宣讲。如《宣讲集要》一书,用俗语对圣谕十六条阐发之余,又汇录诚孝格天、冥案实录、淫恶巧报、欺贫赌眼、宣讲解冤、溺女现报、冤孽现报、毁谤受谴等善恶果报故事,以及破迷歌、警俗勉孝歌、文昌帝君遏欲文、安家箴、石天基安乐歌等劝善歌,使宣讲者于“临讲时,则于各案中,喻以格言,谆谆劝勉”。(47)而宣讲生在宣讲之余,亦会编辑一些其他类型的善书,如许维邦于乡里宣讲圣谕之余,采“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中敬天地、礼神明、奉祖先、孝双亲、守王法、重师尊、爱兄弟、信朋友、睦宗族、和乡邻、别夫妇、教子孙、戒杀放生、回心向道、改过自新、改口过等十六句为题,就题作注,后列阴骘果报案证,编成《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俗解》一书,用以范俗。(48)我们不难发现,清代圣谕宣讲类善书体系与其他善书保持着一种积极的互动关系。
对于民间流行的圣谕宣讲类善书,时人亦心存顾虑:“超越了德礼教化的范畴,而变成宗教性的神道设教,里面充斥着各种牛鬼蛇神故事,宣扬的尽是些因果报应思想。”(49)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清代以圣谕为中心的圣谕宣讲类善书,在教化民众、稳定基层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此类善书的存在,也丰富了整个善书体系。
[收稿日期]2010-01-29
注释:
①酒井忠夫:《中国善书の研究》,东京:国书刊行会,1960年,第1、437页。
②(清)佚名辑:《宣讲集要》,清咸丰二年(1852)福建吴玉田刻本,十六册。
③常建华:《论〈圣谕广训〉与清代孝治》,《南开史学》1988年第1期。
④王尔敏:《清廷〈圣谕广训〉之颁行及民间之宣讲拾遗》,收入《近代文化生态及其变迁》,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2年。
⑤游子安:《从宣讲圣谕到说善书——近代劝善方式之传承》,《文化遗产》2008年第2期。
⑥陶德民:《明清“圣谕”对日本的影响》,北京大学日本研究中心编:《日本学》,2006年第1辑(总第五辑)。
⑦雷伟平:《〈圣谕广训〉传播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⑧周振鹤:《圣谕广训:集解与研究》,上海:上海书店,2006年。
⑨《皇明制书·教民榜文》卷八,《史部政书》第46册,《古籍珍本丛书》,北京:北京图书馆辑印,第290页上栏。
⑩李孝悌:《清末的下层社会启蒙运动:1901-1911》,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65页。
(11)(12)《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7《礼部·风教·讲约一》,第315、330页。
(1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8《礼部·风教·讲约二》,第331页。
(14)《宣讲刍论》、《宣讲集编》、《宣讲集粹》、《宣讲珠玑》系清末善书《保富确言》书后“善书目录”;《宣讲回天》(《宣讲回天案证》),四卷,佚名编,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益元堂刊本,台湾“中研院”藏;《宣讲金针》,四卷,佚名编,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巴蜀善成堂刻本,台湾“中研院”傅斯年图书馆藏。以上参见游子安的研究《从宣讲圣谕到说善书——近代劝善方式之传承》,载《文化遗产》2008年第2期,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编。《宣讲六种》见《宣讲醒世编》书后所录“营口成文厚书局发兑新出石印各种善书目录”。
(15)李孝悌:《从中国传统士庶文化的关系看二十世纪的新动向》,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9期,1990年,第327页。
(16)(清)严大经:《圣谕广训通俗》,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一册,严大经序。
(17)(19)(20)(清)余治:《得一录》,八卷,清光绪十二年(1886)长沙宝善堂重刻本,八册,“宣讲乡约新订规条”。
(18)(清)调元善社:《宣讲博闻录》,不分卷,清光绪十四年(1888)刻本,八册,调元善社序。
(21)(清)陈秉直辑:《上谕合律乡约全书》,清抄本,一册,许三礼“六谕集解序”。
(22)(清)佚名编:《一心普度合编》,四卷,清同治十年(1871)苏州得见斋刻本,二册,佚名“孚佑帝君序”。
(23)(清)陈秉直辑:《上谕合律乡约全书》,清抄本,一册,许三礼“六谕集解序”。
(24)同上书,“谕解”。
(25)(清)陈秉直辑:《上谕合律乡约全书》,清抄本,一册,陈秉直“序”。
(26)(清)夏炘绎:《圣谕十六条》(《圣谕十六条附律易解》),(清)谭廷献校,清同治七年(1868)浙江书局刻本,一册。
(27)(清)庄跛仙辑:《全图宣讲拾遗》,六卷,佚名重订,清末民初上海宏大善书局刻本,二册。
(28)(清)严大经编:《圣谕广训通俗》,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一册,严大经跋。
(29)(清)陈崇砥绎:《圣训绎谣》,清同治元年(1862)刻本,一册。
(30)(清)谢宗亮编:《循环鉴》,四卷,清同治十三年(1874)刻本,二册,陈起荣序。
(31)(清)黄正元辑:《阴骘文图说》,清嘉庆十九年(1814)刻本,四册,黄正元序。
(32)(33)(清)何思永编,朱潮增辑;《身世绳规》,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山阴何思永刻本,四册,朱潮跋。
(34)(清)秦赞尧:《乡约要谈》,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江阴报婴局木活字本,二册,牌记。
(35)(清)戴奎:《宣讲引证》,十三卷,清光绪元年(1875)闽省宣讲总局刻本,十三册,戴奎序。
(36)(清)陈秉直:《上谕合律乡约全书》,清抄本,一册,礼部覆文。
(37)(清)周鼎臣:《增订敬信录》,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书带草堂刻本,一册,“感应篇读法纂要”。
(38)(39)(清)佚名,李时品重校:《天律圣典》,十四卷,清同治十年(1871)北京天华馆石印本,十六册,“天律流通赏罚条例”。
(40)贺箭村:《古今善书大辞典》,转引自游子安:《劝化金箴:清代善书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
(41)(清)秦赞尧:《乡约要谈》,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一册。
(42)(清)调元善社辑:《宣讲博闻录》,不分卷,清光绪十四年(1888)刻本,八册,封面。
(43)(清)周汉重订:《善恶案证》,十二卷,清光绪三十年(1904)长沙重刻本,十二册,周汉“序”。
(44)(清)冯智庵、叶永言、霍海天撰,(清)檤真氏编:《宣讲余言》,四卷,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羊城翼化堂刻本,四册,(道木)真氏“宣讲余言后”。
(45)(清)庄跛仙:《宣讲拾遗》,六卷首一卷,清光绪十九年(1893)重刻本,六册,庄跛仙“序”。
(46)(清)奉赞尧:《乡约要谈》,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江阴保婴局木活字本,二册,秦赞尧“序”。
(47)(清)佚名辑,吴梓民校点:《宣讲集要》,清光绪二十三年(1906)吴经元堂刻本,十六册,吴梓民“序”。
(48)(清)许维邦:《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俗解》,四卷,清光绪六年(1880)刻本,四册。
(49)董建辉:《明清乡约:理论演进与实践发展》,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