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的国内外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电子政务论文,知识产权论文,国内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G350
CLASS NUMBER G350
1 国外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分析
1.1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电子政务建设
美国是世界知识产权大国,在网络技术及知识经济的推动下,美国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也在发生战略性转变。例如,美国专利商标局(USTPO)在2002年上半年专门制订了一项“21世纪战略计划”,将致力于发展成一个以质量为核心,生产效率极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的支持市场驱动型知识产权制度的组织。该战略计划要点包括:(1)灵活性,即发展成一个更灵活的组织,以应对21世纪的经济。(2)能力,即通过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改进工作流程来提高质量。(3)生产效率,即通过集中力量审查来加速结案时间[1]。
为实现战略计划要点之首的灵活性,USTPO正在着力实施一系列专利和商标申请处理的自动化措施(即分阶段的电子政务建设计划),包括:
(1)开发一种商标电子化受理管理系统,并于2003年10月1日开始电子政务运作。
(2)到2004年10月1日提供一种运作系统,对专利申请进行电子化处理,包括对所有进出的纸质文献进行电子图像扫描。
(3)开发一种自动化信息系统,对授权后的复审工作予以支持。
(4)制订一项信息技术安全计划,充分确保每种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5)最大限度地给审查员、法官、公众以及其它专利和商标局提供电子获取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知识产权电子政务的建设,是在严密的战略计划指导下,以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大工程。
1.2 美国版权同的电子政务建设
为促进版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美国版权局也积极采纳新技术,实现版权管理政务的电子化与现代化,主要表现为版权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及版权局网站的完善建设。
美国版权局电子注册记录与注册系统(CORDS)的开发建设既是为了完成版权局的法定使命、达到版权法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数字化网络作品的要求,尤其是网络数字作品的传播与利用。该系统开发始于1993年,宗旨是实现通过因特网实现数字作品的在线版权登记申请、注册与保存,具体目标包括:版权登记申请人快速、有效进行版权作品登记申请和储存;通过加快注册程序,提高版权局服务、交流与管理水平;控制版权注册与管理成本;便于国会图书馆获取网络数字作品数据。CORDS是一组管理系统与软件组件的集成,分别进行版权登记、注册、储存、信息处理、检索等功能的实现。
美国版权局网站主要是一个版权业务管理网站,其基本栏目设置为:一般信息(如版权法律基础、登记程序、电子注册记录与注册系统、版权贸易)、版权局版权数据记录(包括检索版权记录、联机服务提供代理等)、各种新闻消息通报、出版物、立法资料、国际版权机构、版权链接(如相关资源、美国政府出版物获取等)。该版权网站的信息提供是以文本和Adobe的PDF格式(包括全文和图解)显示,但浏览、打印前应先安装PDF软件(可免费下载);它既提供免费信息也提供深层次的收费信息。提供的免费信息主要有:美国FOIA(the Free of Information Act)1998、1999、2000年的报告。FOIA只提供公众信息,不提供国会、法院、地方机构、公司或个人信息。它的检索体系也很健全,主要提供了美国版权局版权数据库的查询界面,包括3个数据库:一是图书类数据库,包括图书、电影、声音记录、地图、软件、媒体等;二是期刊、报纸、杂志库;三是版权所有者库,包括版权人的变更或转移等[2]。
美国版权局的电子政务建设是以版权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为核心,突出版权信息的社会传播与实用性为特长的。
1.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
1.3.1 WIPO数字时代议事日程(DIGITAL AGENDA)
它共有10个要点,其中包括:
(1)实施WIPONET及其他措施,加大发展中国家参与知识产权信息的获取、全球政策的构建、在电子商务中利用知识产权智力资产等活动的力度。
(2)开发电子版权系统及其元数据、文学艺术作品数字化的联机贸易系统、知识产权争端的联机管理系统。
(3)研究数字资产全球贸易的程序与格式、电子文件的公证、知识产权标准与程序等,促进国际文化及数字资产的管理。
1.3.2 WIPO信息计划
WIPO的核心信息技术计划包括:行政集成管理系统AIMS(Administration Integrated Management System)、自动分类信息系统CLAIMS(Classification Automated Information System)、专利合作条约信息管理IMPACT(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 the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IPDL(Intellectual Property Digital Library)、PCT电子申请PCT E-Filing、WIPO信息网WIPONET。其中CLAIMS目标是:支持成员国专利局进行专利库藏的再分类;为不同水平的成员国之间共享国际分类法IPC分类结果及分类相关数据提供工具。在互联网络上检索专利信息时,由于专利文献的技术复杂性及专门化术语,IPC的功能远比全文搜索引擎要强。但由于专利文献数量剧增,IPC也需要进一步修改以适应大量、快速的需求。正在采取的措施是建立主分类号数据库(其中包含核心层次与高级层次两种分类号)。CLAIMS计划即是为了促进这一措施的实施,它将提供机助系统及基于因特网的自动系统,进行专利分类号的自动分类和英、法语言的自动翻译[3]。IMPACT的目标是为满足PCT进行纸件或电子格式专利申请处理的需要而实施的,它源于1998年WIPO成员国大会提出的一项PCT系统自动化计划,包括文献管理、申请处理、开发电子申请软件、电子格式的信息交换、开发电子申请与文献编码新标准等[4]。AIMS目标是开发一种集成化的财务系统,以取代已有的财务系统FINAUT和预算支出跟踪报告系统BETS,它具有高效、信息密集、透明、安全、灵活、集成功能强等优势[5]。PCT E-Filing即PCT电子申请计划(原来是IMPACT的一部分),目标是用4年左右的时间,设计一套标准并开发一种基于现有PCT-EASY(PCT电子申请系统)软件的系统,以便于国际申请的处理及电子申请。该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开发PCT电子申请导航系统,二是开发PCT电子申请扩展系统,并辅之以用户帮助系统的开发应用[6]。
1.3.3 WIPONET
WIPONET是一个集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加工处理、知识产权机构(尤其是成员国知识产权局)于一体的全球化数字化信息网络,是WIPO同其他知识产权机构加强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各知识产权机构基于信息技术进行创新的重要手段。其目标及优点在于:缩小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信息方面的差距;便于国际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与未来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转移;建立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信息服务;便于不同利益群体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业务开展[7]。因而,WIPONET是WIPO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WIPONET依靠现有的全球化通信基础设施及其功能,如电子信箱、电子列表Web服务、文件传输、知识产权讨论组等,将171个国家的332个知识产权局联结起来;WIPO的一些信息系统,如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IPDLs)、PCT在线申请等,也借助WIPONET平台得以更广泛发挥作用。这样,WIPONET服务涵盖了以下两类:基本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前者包括E-MAIL、WWW链接、网络传输、文档传递设施、WIPO远程会议、保密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列表、WIPONET的帮助平台、软件支持;后者包括链接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获取PCT服务、通过WIPO远程学院进行学习、仲裁中心、调研与证明工具等。除各国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外,WIPONET的用户还包括地区性知识产权局、WIPO职员、其他知识产权团体、普通公众。
从WIPO电子政务建设成就看,该组织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有计划且有完备技术支撑的电子政务建设体系。
2 中国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分析
2.1 国家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中国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在专利管理、商标管理领域均制订了相关计划并正在付诸实施。
(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2年全国专利工作要点[8],涉及电子政务方面的工作计划包括:
第一,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专利审批速度。主要设施包括: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专利电子申请系统、专利审查流程管理系统(CPMSIII)并投入使用,完成电子文档系统的系统集成和电子出版系统,完善专利审查辅助系统,完成中国专利文献检索系统升级,为专利审查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体系。
第二,建立“三个平台”,加快专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立“全国专利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在进一步完善“中国专利信息化工程”地方网点和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在已建成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并投入使用的基础上,再在全国选择两三个行业,与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共建行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向全社会提供简便、快捷、可靠、有效的专利信息服务。二是建立“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加快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推广电子政务,实现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专利管理工作效能。三是建立“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利用公用网络,加强远程教育。该平台将用三年时间完成。
(2)根据国家商标局工作规划[9],商标行政管理领域的电子政务建设计划包括:
第一,为推进商标工作的现代化,商标局将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在总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在总局红盾信息网下建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信息网(简称中国商标网和中华商标网),公布商标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布商标注册和管理的有关信息;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商标注册咨询触摸屏系统、商标注册咨询电话语音系统,建设商标注册信息滚动屏系统。
第二,为提高服务水准,商标局将和总局信息中心一起开展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三期工程的调研和立项工作,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公告、网上申请注册和网上付费,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达到世界同行的先进水平。
2.2 我国各地区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措施
我国各地区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例如,广东省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制订出台了《汕头市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评估办法》。该办法将在规范全市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的采集和上报程序,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以及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将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化工程,形成一个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门式上海知识产权网站,实现网上知识产权政务公开、业务受理、检索查询、咨询服务等功能。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在2001年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务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并要求各市设立信息员。2002年,该局又制订下发了《广东商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电子政务建设已经起步,并正在成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
3 国内外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的比较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国内外知识产权电子政务的共同发展趋势及存在的差距。
3.1 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的起点并无悬殊差距
总体来看,尽管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的信息技术水平较高、电子政务起步较早,但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领域,我国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给予了充分的重视,该领域的政府上网、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开发、政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紧随国际步伐,与发达国家并无悬殊差距。这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的国际化发展是遥相呼应、相互协调的,也为我国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的国际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3.2 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建设令人瞩目
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建设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从国外已有的知识产权类网站看,其开发者主要是国际协会或组织、大型的网络信息服务商以及地区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网站占据主要地位。许多网站提供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即提供两种以上的信息服务,如有的网站既提供专利信息又提供商标信息和版权信息及其他信息,而有的网站则同时提供商标和域名信息服务。
我国的知识产权网站建设,是以中央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带动地方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建成一个总的知识产权资源网络,实现各知识产权信息库的资源共享。在林林总总的知识产权网站中,按其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不同,基本可分为行政管理类、服务类和检索类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其中行政管理类知识产权信息网站,主要是以政府机构为背景的网站。这类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多以知识产权政府职能、国内外法律法规、科研成果、发展规划、统计数字等为主。
3.3 知识产权电子政务的实质内容不尽相同
从国外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的内涵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电子化、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贸易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信息传输安全、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开发等,构成电子政务实施的主体内容。而国内知识产权电子政务的内涵则存在较多缺陷,例如:尚未充分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相当多的网站仅仅局限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虽对政务信息给予一定的重视,但公开的信息数量少,质量也不高,网上信息更新也很不及时;由于业务的条块分割,而在专利、商标、著作权领域表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其中专利电子政务建设已处于全面实施阶段,商标政务建设仅有规划,尚未全面实施,而著作权领域的政务建设重点仅限于网站开发。
4 我国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展望
我国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与创新。
4.1 知识产权政务软件的大力研发
知识产权管理软件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为适应知识产权管理现代化的需要,许多国家都开展了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的研究与开发。从研发成果看大致有如下几种类型:(1)知识产权分析软件(IP Analysis Software),主要用于提供一种对现有注册的知识产权的分析功能,包括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文效益等许多方面。(2)知识产权业务管理软件(IP Management Soft ware),主要借助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等,将现有在册的知识产权管理发挥到一个更高的水平。(3)知识产权描述(申请起草)软件(IP Drafting Software),主要按照标准的格式来完成对文件的书写。(4)知识产权归档软件(IP Filing Software),主要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来完成对知识产权消息的归类分析,以方便使用者的检索,也可以起到有效加工、传播知识产权信息的作用。(5)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IP Miscellaneous Software)。
目前,我国国内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还处于初始阶段,基础比较薄弱,各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国外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的开发与利用方面更是显示出这种不足。从未来走向看,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的研究开发应重视如下方面:高度的集成化、高度的智能化、体现新的软件设计思想、充分表现出软件设计和使用的民族性和软件的地域性、注重软件开发的国际化。
4.2 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网站的优化与完善
提高和完善这类网站的建设,是知识产权信息化、网络化的必然选择。
(1)改革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网站设计思路。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网站作为一种专业内容服务网站,主要是在一般内容网站基础上针对特殊的用户群,提供专业的内容及服务。分析国外优秀知识产权政务网站的设计模块,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网站的特色更多地应体现在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信息交流方面。
(2)电子政务与电子交互功能的完善。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网站应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方式,推动知识产权部门以电子化方式与用户连线进行代理、交易及支付处理作业。提供以电子签章及公开密钥等技术构建的信息安全环境,促进网站服务部门与用户之间以电子资料交换技术进行通信和交易处理。应强化交互式的论坛建设,实现网上互动的交流方式。论坛应根据信息交流的层次分为不同的等级,如“用户级”和“专家级”。“用户级”论坛主要以处理用户意见、解决用户疑难为目的,对用户的要求给予一定的解答;而“专家级”则可以聚集对知识产权有一定兴趣和研究的公众尤其是专业研究人员,在论坛中发表论文、交流思想和论点,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利用。
(3)提高网站实务指导价值。如果说网络沟通是虚拟的,那么网络所提供的信息对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指导价值是真实、不可忽视的。例如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作为我国乃至全球法律组成部分,规范着人们的有关行为,是人们行为的准绳,因为盲目和不理解而产生的违法行为是让人遗憾和惋惜的。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网站应在这方面加强宣传力度,向用户提供典型的案例及分析,指导用户利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同时,网站应当在内容服务深度上加大投入力度,提供权威性的年度统计数据、有关研究报告、相关调查数据等,以作为用户采取行动的依据和参考,切实起到务实指导的作用。为了满足用户对知识产权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有必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深度开发政务信息资源。
4.3 知识产权政务信息服务的创新发展
(1)从单一形式的政务信息服务向综合性服务发展。文献信息服务、国际联机检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信息服务等具有综合功能的服务体系,将成为知识产权政务信息服务的主要模式。
(2)政务信息服务业务向集成化方向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文献提供、知识产权软件开发、知识产权信息研究咨询、知识产权信息系统集成等,已经成为国外知识产权政务信息服务的主导业务。
(3)从随机性服务向控制性、规范化服务方向的发展,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监督。信息污染、网络侵权、价格欺诈与垄断、服务技术质量参差不齐、标准化程度不高和管理失控等问题,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面也有表现。从管理角度上看可主要归结为服务的管理相对滞后于网络的发展,其中对网络服务的监督矛盾突出。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领域,有关网络信息服务监督的研究与实践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它将是未来专业信息服务中要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4)提供建立在网络信息挖掘技术上的深度加工政务信息服务,如采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进行显性用户需求数据的收集、加工、存储以及用户评估;引进信息集成服务理念,面向用户的特定问题,为他们提供媒体丰富并深度加工的、具有解决方案性质的专门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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