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新安全观与合作机制_中国崛起论文

东亚新安全观与合作机制_中国崛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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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现代史上的大国霸权更替,最终决定胜负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而这种发展和国力又是由他们的国家制度和经济制度所决定的。在工业革命早期,英国霸权战胜荷兰、西班牙等老牌殖民大国,靠的是机器工场和大炮利舰,建立了“日不落”殖民体系。美国霸权取代英国霸权,靠的是强大的制造业金融业、海空优势和原子弹,建立了横跨两大洋的军事集团盟国体系。不可否认的是,英、美两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保持着与他们对手相比更有竞争力的制度优势,同时也保持着比其对手更加高明的地缘战略优势。虽然德国、日本、俄罗斯也曾经挑战过当时的霸权国家,但是都未能成功。原因是他们在生产力和制度上都没有提出比当时的霸权国家更有优势的挑战,却采取了更加倒退的扩张方式。这就是过于依赖军事力量,依靠对内的集权统治和对外的武力扩张。其结果不仅没有建立新的霸权体系,却使自己国内统治机器走向了彻底崩溃。这些大国的兴衰史告诉我们,单纯依靠军事扩张而没有经济实力作为后盾的大国崛起,必然是短命的;而仅仅依靠经济实力而忽视制度建设的大国崛起,同样也是难以持久的。

中国不是霸权国家,也无意成为新的霸权国家,它也不会挑战现存的霸权国家及其盟国体系。但是,中国是一个大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大国,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一个亚洲的地区大国,它在崛起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维持现状的大国”的打压,也会遇到其他国家和国际力量的阻挠。中国的崛起比任何大国上升更为艰难曲折。如果我们按照常规的思维,依靠军事和经济实力,采取同现存大国对抗和向外扩张的战略,很难摆脱以往“崛起而不满现状的大国”的厄运。我们必须采取与历史上各个大国不同的战略思维,实行融入21世纪全球化趋势而不是与之对抗的战略,才有可能避免在崛起过程中发生大的、全局性的冲突,开创落后国家在世界体系中成功崛起的范例。

这种新战略思维的核心概念就是“新安全观”和“共同利益”。新安全观和共同利益是相对“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而言的,是在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需要对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概念作出最简单的分析。

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历来是国家主权的基本构成,是国家作为国际政治实体的基础,又作为国家存在的根本条件。因此,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都是国家战略考虑的首要因素。同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又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国家利益可以分为核心利益(包括领土和主权完整,政权的合法性和基本政治制度不受到颠覆、核心价值观不受到挑战等)、重要利益(包括有利的国际环境、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资源不受到敌对力量控制等)、次要利益(包括环境保护,人才培养和集聚。治安和打击犯罪等)。国家安全也可以分为领土(领海、领空)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环保安全等。在正常情况下,大多数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是在上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得到基本保证的前提下实现的。但是,国际关系中也经常出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发生变形的状态。例如,盟国之间往往把其他成员国的核心利益和安全等同于自己的利益和安全;小国经常在大国的保护下维持自己的利益和安全;不同国家之间可能出现利益和安全的某种交换来确保更大的利益和更多的安全;核心利益、重要利益和次要利益之间,各种类型的安全之间也可能出现换位或错位。总之,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它们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时期,不同的力量对比关系中,具有不同的具体内容。

在中国崛起过程中,由于国家战略目标定位、国家综合实力、国内社会经济结构和国际环境的长期、深刻而重大变化,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界定极为复杂。尽管如此,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界定是与21世纪上半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任务紧密相关的,即实现中等发达的现代化目标、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在这三大任务中,实现现代化是核心,是其他两项任务的保证。因此,与传统的国家利益观相对照,中国更强调经济发展,把全面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准作为核心国家利益。中国在其 他各领域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都必须以这项核心利益为基础和前提条件。无论是内政和外交,中国的各项政策都是围绕着这项核心利益展开的。

与美国相比较,他们强调的是美国主导世界秩序的霸权地位不受到挑战,以此作为美国的核心国家利益。从国家利益的排列次序上看,似乎美国并没有把经济发展放在核心利益部分。这部分是因为美国早已完成其现代化和经济上赶超世界强国的任务,更因为美国的国家经济利益是以美国在世界上的霸权地位和国际体系为保证的。尽管美国并没有把经济利益放在国家利益的首位,但是经济利益在其全球战略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例如确保对中东石油控制,掌握世界上主要航海通道,保证美元的特殊地位,防止美国高新技术流失,以国防工业带动和提升整体经济结构,制定对美国有利的国际贸易规则等等。当然,美国在其核心国家利益部分经常强调保卫盟国和美国价值观等,但是在实际运作时这些利益往往让位与美国的市场利益。从美国对国家利益的界定和实际操作二者之间的差距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世界上并没有脱离经济利益的抽象的国家利益,也不可能存在与市场战略脱节或背离的安全战略。

从其他大国的国家利益和安全战略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经济利益和市场战略的轴心作用和基础地位。欧盟国家在其集团化和一体化的过程中,始终是把欧洲在全球的市场竞争力放在首位考虑的。由于扩大市场规模和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欧盟国家不惜放弃国家主权的多方面表征,实现关税和货币的统一。这种高度的主权让渡产生了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的“超国家联盟”。日本的对外战略基本上是以市场利益为出发点的,它的所谓“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目标都是建立在“经济超级大国”的基础上的,日本外交特点也是同“经济援助”、“开发支持”、“环保外交”等紧密相连的。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对外战略一直在向国际经济战略转型,到普京时期基本上完成了以国内发展为基点的国家利益和安全战略框架。这些大国与美国的关系最终也受到各自的经济利益制约,传统的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因素在大国关系中的地位趋于下降。

即使是一些热点冲突地区,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经济利益在相关国家的战略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以色列把经济发展作为其立国和保证犹太移民利益的根本条件。伊朗和伊拉克争夺海湾石油的斗争是两次海湾战争的主要起因。韩国在朝鲜半岛统一过程中越来越重视经济手段的运用,并且认为军事手段统一对南北双方都是极大的灾难。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后果,成为印尼、菲律宾等国内部动乱甚至形成恐怖主义势力的重要原因。同样,由于经济崩溃而引发的国内动乱和国际冲突,已经成为冷战后“失败国家”和“人道主义干预”的主要起因。由此可知,任何国家在其经济利益和其他国家利益相平衡时,首先考虑的都是经济利益,所谓“安全利益”只是保护和推进经济利益的外壳和手段。

在这种国家安全利益和国家经济利益交叉、融合的过程中,国际关系越来越体现为一系列共同利益的结合,使国际合作可能成为21世纪国际政治尤其是大国关系的主导方向。其一,由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深入广泛发展,各主要大国都需要以其他国家的发展作为本国发展的前提条件,以国际经济政治秩序的稳定作为本国安全的基本环境。换言之,孤立的、封闭的、完全单边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不仅不可能存在,而且可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要因素。其二,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传统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依然存在,但是非传统的安全威胁急剧上升,在某些领域甚至超过传统的安全威胁,如跨国恐怖主义、跨国金融犯罪、跨国毒品走私以及网络恐怖袭击等。任何一个单独国家即使是超级大国,也无法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付这些非传统安全威胁。因此,追求国际合作来应付非传统威胁,必然成为大国安全的主要手段。其三,由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种文化的碰撞和交融达到空前的规模。文化冲突甚至与安全冲突交织在一起,成为重要的安全因素。各种文化能否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吸收,也成为各国安全的重要条件。主要大国包括超级大国的物质力量(特别是军事力量)并不能压制各种文化力量的冲击。文化因素同样成为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重要构成。其四,全球化条件下各种市场要素的跨国界流动配置,由跨国公司生产链条连接的全球生产体系,超越各种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障碍,流向各种比较优势最集中和最佳组合的国家和地区。这是过去任何时代所没有的制度开放和制度融合,由此构成了各种不同制度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基础。这种基础远比在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基础上的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要深厚得多。

总之,这些新的历史条件提供了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新的结构和空间,适应这种新的历史条件要有新的安全观。“共同利益”作为基本概念构成了新安全观的核心。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含义:

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各国建立相互信任即互信机制,通过战略合作机制以争取共同安全,通过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承认并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不同文明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和民族之间保持和睦相处的关系。

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大小国家一律平等,求同存异,通过国际政治民主化的途径,解决事关世界与地区和平的重大问题。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共同利益、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共同安全”。

“新安全观”是中国在崛起过程中对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新认识新观念,它产生于1997年香港回归以前,完成于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被概括为“上海精神”。其历史意义可以和50年代初中国首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万隆精神”相提并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映了在民族解放运动中诞生的新兴国家对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的原则诉求,从根本上否定了殖民主义历史残留在国际体系中的不合理现象。新安全观则反映了全球化的历史条件下,绝大多数国家对和平与发展的维护和追求,从根本上同各种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划清了界限。50年代的万隆精神从当时少数亚洲国家提出的国际政治倡议,经过半个世纪的不懈奋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新安全观由于它反映了历史发展规律和绝大多数国家的利益,也同样会被国际社会所接受,成为21世纪国际关系的新准则。

中国首倡“新安全观”,就是以此概念作为中国自身的战略思维模式和国际行为出发点。这就规定了中国在崛起过程中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同各种霸权思维、冷战思维、扩张思维、实力决定论等旧的大国强国战略思维模式划清了界限。在给别国利益的同时发展自己的利益,在各国共同安全的前提下保证自己的安全,这种思维将为中国的崛起提供长期稳定的外部环境,同时也将为国际社会提供反对霸权、维持和平的思想武器。

正因为如此,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战略界对“新安全观”持有深刻的怀疑。西方战略家认为,“新安全观”反映了中国外交越来越积极地参与国际环境的塑造,同时也表明中国对冷战后世界秩序的不满,特别是隐含着对美国霸权的批评。中国系统地提出与西方主流国际理念完全不同的国家安全观,象征着中国的崛起将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大国。中国在实力上赶上最强的大国可能还需要较长的历史时期,但是它在理念上超过美国及西方的战略界,这可能正是中国可以避免崛起过程中出现灾难性后果的“秘密武器”。美国依仗其无人相与匹敌的实力,越来越走入单边主义的极端方向,成为国际政治经济的矛盾焦点。而中国则根据其新安全观,在亚洲以至世界范围内编织“伙伴关系”,越来越参与多边合作机制,从而大大化解其他大国对中国崛起的防范。而作为唯一的霸权国家,美国遇到越来越多的传统威胁和非传统威胁。它不仅不可能对中国展开全面的遏制战略,而且不得不越来越多地寻找与中国合作的机遇。如果美国要从根本上摆脱其全球战略的困境,最终将不得不接受“新安全观”的逻辑和框架。这样,中国就占据了全局的战略主动权。

90年代以来中国对外关系的变化趋势,证明了“新安全观”为中国创造了难得的有利国际环境。就在中国提出“新安全观”前后的几年之内,中国就和世界上大部分主要国家建立了各种层次的“伙伴关系”:同俄罗斯建立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996年4月),同法国建立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1997年5月),同美国建立的“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1997年10月),同东盟建立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1997年12月),同欧盟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1998年4月),同英国建立的“加强合作伙伴关系”(1998年10月),同日本建立的“为了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1998年11月),同韩国建立的“面向21世纪的合作伙伴关系”(1998年11月),等等。这就形成了一个以“新安全观”为指针的中国国际安全环境,同时也实践了中国“把和平与发展的世界带入21世纪”的承诺。中国的安全与世界的和平联为一体,相辅相成,这对未来中国崛起的历史进程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多种文化、多种社会制度、多种经济长期共存,共同发展,形成不同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这就是中国在其崛起过程中形成和奉行的国际观和全球观,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哲学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体现。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仁”、“和”、“无为”等概念在现代世界的国际竞争中得到了新的诠释,被赋予新的涵义。中国传统军事学的“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和中国武术的“以柔克刚”、“内敛借力”等,在新的国际安全战略中获得充分的发挥。这种理念既超前又古老,既全球化又民族化,既理想又务实,因而它特别具有生命力。

2.东亚地区合作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安全

进入21世纪以来,“共同利益”和“新安全观”又有了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更加深刻的概括。这不仅体现在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国际行为中,而且影响和改变着大国关系和国际秩序。中国如何实践这两个概念,可以从中国在其外交战略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即东亚地区和中美关系中得到证明。东亚地区在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是中国最重要的周边地区,同时也是当代国际关系中最复杂的地区之一。中美关系是中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国如果能够运用“共同利益”和“新安全观”等新观念处理好这两个最重要关系,则可对中国在未来的国际事务中有所作为提供宝贵的经验。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在东亚地区的外交活动越来越具有从双边关系向多边合作机制转变的趋势。东亚地区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安全在这种多边合作机制中逐步得到体现。我们可以从东亚政治合作的内在逻辑中来了解中国是如何推进东亚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安全的,促使东亚地区合作机制由低级向高级、由局部向全面发展。

东亚政治合作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的两种界定。狭义政治合作是以传统的安全领域为主的“高政治合作”(High Politics),也可以称为“地区安全合作”。广义政治合作是覆盖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低政治合作”(Low Politics),也可以称为“地区发展合作”。介于二者之间的还有“非政府的安全论坛”或者称为“第二轨道”

(Second Track),如ARF(东盟地区论坛)和CSCAP(亚太安全合作会议)。

东亚地区政治合作的现状,一是广义的、低政治的合作机制正在发展,有些已经形成基本框架,如“东盟10 + 3”;二是“非官方或准官方的安全论坛”得到了维持和深化,许多讨论的议题对“高政治合作”具有重要影响;三是“高政治合作”尚未取得重大突破,有些框架虽然曾经出现突破,但是其作用仍受到限制,如“朝鲜半岛能源计划”。

东亚地区的政治合作机制必须从低层次上升到高层次,其原因是由这个地区的经济政治现状所决定的。其一是,多数东亚国家的共同利益主要还是经济层面上的相互依存,关注的主要焦点仍然是发展问题。尽管东亚国家在发展层次上很不一致,但是它们都迫切需要一个稳定的东亚经济环境。这一点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日益突出。因此,东亚国家对经济多边合作或低政治合作有较大的兴趣并容易达成共识。换言之,地区多边合作机制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参与者的共同利益是否存在并且可以制度化。

其二是,东亚地区的共同安全目前还受到旧的体制障碍,但是追求本地区的共同安全仍然是本地区国家的共同目标。东亚地区在安全领域还存在着一系列由美国主导的双边军事安全同盟,他们多数是冷战时代的历史产物。新的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必须处理好超越和保留这些旧的地区安全机制之间的关系。东亚国家需要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在新的地区安全机制中保留旧体制的某些存在,同时按照共同利益建构新的安全合作机制。其三是,中国在参与东亚地区合作机制时要妥善处理美国在亚洲的利益和存在。美国在东亚地区拥有重大的市场利益存在和军事存在。东亚国家多数都承认这个事实,并且希望美国在本地区扮演建设性的、稳定器的角色。同时东亚国家也不愿意看到美国过于强烈地干预本地区事务,甚至把它的安全利益和市场利益强加给东亚国家。这就是东亚国家对美国在亚洲存在的共识,甚至包括美国的盟国在内。中国只有同东亚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和利益趋于一致,才有可能形成一个不包括美国在内、但是照顾到美国利益的东亚地区合作机制。

其四是,中国应调整其传统的“不结盟”外交政策,使之适应于基于共同利益和共同安全的地区合作机制的需要。我们一贯奉行不结盟政策,这是因为中国不能成为某个大国控制下的地区军事集团成员,也不愿意同某个国家结成针对第三国的双边军事同盟。而今后中国积极参与的是容纳和包括全体东亚国家、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地区合作组织,它们完全不同于冷战时期的军事集团,因此并非所谓“结盟”。中国在新的地区合作机制中必须承担自己的义务,把国家利益和多边共同利益结合起来。

其五是,东亚国家必须处理好共同利益和历史遗留问题之间的关系,如对二次大战的历史认识问题和领海领土争端。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妨碍着亚洲国家的高政治合作,尤其是安全领域的合作。而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相当复杂和有待时间。东亚国家应当把共同利益置于历史遗留问题之上。如同邓小平所设想的,“搁置争端,共同开发”,就是要超越历史争端,扩大共同利益。地区合作机制就是这种共同利益的纽带和结合体。

其六是,东亚地区的共同利益受到朝鲜半岛和台湾海峡两边的分裂状态的严重制约,这种态势又受到强大的国际因素影响。这两个潜在的冲突地区成为东亚地区合作的关键。东亚国家应当认识到,防止这两个潜在热点成为危机爆发点,是亚洲国家的共同利益。东亚国家在经济利益上的相互依存,本身也是防止冲突爆发的重要因素。中国致力于国家的和平统一,就是从根本上消除铲除冲突爆发点,因而是符合东亚国家共同利益的。我们应反复、长期地同东亚国家合作,在整个地区形成确保安全稳定的机制。

其七是,东亚地区同样存在着非传统的、跨国的安全问题,解决或控制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需要建立一些超越国家主权的国际机制。但是亚洲多数国家摆脱殖民主义统治的时间不长,他们仍然珍视自己的国家主权,在主权让渡问题上远没有达到西方国家所认识的程度。目前东亚国家对主权认知差异影响着高政治地区合作的突破。在这过程中,中国的“共同利益”和“新安全观”无疑为东亚国家在主权问题上的认知接近提供了现实的空间。

尽管中国对多边合作机制的认识与西方国家正在接近,但是仍有明显的差别。因此,在“共同利益”和“新安全观”的内涵中,我们仍然保持着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和立场。首先,中国认为,针对国际政治中的霸权主义现象和单边主义倾向,需要推进国际政治民主化和多边合作机制。多边合作主要是解决全球性和地区性的问题。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多边合作往往比双边协议需要民主磋商,更具有透明度。在这种机制下,大国、强国应当比小国、弱国更负有遵守承诺的义务。目前的问题是西方强国正在施加各种压力,要求发展中国家遵守国际规则,但是美国本身却在不断地改变、放弃自己的多边承诺,甚至公开违反国际机制的约束。在东亚地区的多边合作中,我们应当建立起国际多边合作的义务和诚信,不能出现少数强国要求小国遵守义务、自己却不受约束的现象。

其次,中国参与多边合作机制的前提是保证国家主权的完整性。多边合作机制应当建立在各参与国主权平等的基础上,是一种相互尊重、互利的国际契约关系。它又是参与国之间的相互约束,有关方面的行为都应当受到相关多边协定的制约。在多边机制的框架内,各成员方的主权和义务应当是平衡的,既不应当借口主权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滥用多边机制而对别国内部事务横加干涉。只有保持国家主权和多边义务的平衡,多边合作机制才可能持久。

其三,多边合作机制的基础是相关成员之间的共同利益。欧共体的发展过程就是欧洲国家共同利益结合的产物。亚洲和东亚地区的多边合作机制也必须是共同利益发展的产物。只有确立、巩固和发展共同利益,多边机制的相关成员才能取得共识,多边机制才能有效地实施。因此,东亚地区的多边合作机制,也应当从各方具有共同利益的领域先行,逐渐扩大到更多的领域。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才能防止或制止大国将其个别利益置于多数国家之上。

其四,多边机制和多边规则既有合理性,又有不合理性。目前现行的国际规则大多数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和价值观,或者带有意识形态痕迹和冷战残余。发展中国家大多数是后来者,从而成为被动的接受者。东亚的地区合作机制应当避免旧的国际机制的教训。在这个地区,多边合作机制基本上是在冷战结束后发展起来的,而且这个地区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因此我们有可能在东亚形成比较平等、能够反映本地区共同利益的国际机制和国际秩序。

其五,中国加入多边机制是以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为背景的。没有硬力量和软力量的全面提高,中国在东亚合作机制中就很难有所作为,也难以履行自己的各项承诺,更没有力量防止和抵御各种安全威胁。相反,中国的力量越是不断提升,中国与东亚国家的共同利益重合部分也越具有更高的比重,相互信任和共同安全才会得到更大的保证。

这些认识非常重要,它们反映了中国参与东亚合作机制同西方特别是美国霸权主导下的多边国际机制之间的重大差别,反映了中国倡导的国际政治民主化的本质内容,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改革的要求。但是,在西方国家占据力量优势的国际体系中,中国参与多边机制的首要任务不是立刻改变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而是接受和适应现行的国际规则,通过国际机制培植力量和积累经验,发展同各类型国家的共同利益,为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准备条件。这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量变曲折过程。

在中国崛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防止急于求成,防止充当现存国际体系的挑战者,防止同现行国际体系的主导力量美国展开大规模对抗。中国如何加入国际体系并成为国际事务的主要建设力量,关键是解决与美国的共同利益和安全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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