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在乡村变迁中的发展路径探析
傅 彧,俞 宁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合肥 230031)
摘 要: 随着乡村变迁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产生一系列诸如“三留守”群体等特有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农村社会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农村社会工作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种种困境。分析农村社会工作面临的四重困境,并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进行探析。
关键词: 农村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发展路径
改革开放40年以来,伴随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乡村变迁也更为剧烈,农村社会由封闭型趋于开放型,城乡关系由原本相对分割的两部分走向融合。可以说,中国乡村正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1]。在此历程中,农村的经济条件得到改善,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逐渐流入农村,无论是从乡村景观还是文化建设等方面而言,农村都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但同时,在乡村变迁的过程中,其产生的“阵痛”也是不容忽视的。以“养老问题”为例,农村留守在家的老人数量逐渐增多,但养老服务却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据有关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农村地区的空巢老人已达到了约4000万,占农村地区老年人的比重约37%,在这部分空巢老人中,需要护理人员照顾的半失能和失能的老人占相当大的比重[2]。与此同时,空巢老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和精神世界的丰富也亟待相关工作介入予以解决与疏导。由于农村地区地域和经济条件限制,大部分农村是以村落的形式留存,村与村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而农村又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熟人社会,故留守在家的空巢老人缺乏对外的社会交往,精神世界相对匮乏,生活方式十分单调。乡村变迁进程中产生的不仅仅是特有的留守老人群体,此间所产生的另一大留守群体即为“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所直接遭遇到的就是现实生活中缺乏父母的关爱,享受不到家庭氛围的温暖。由于与父母缺乏沟通,部分亲情缺失,使得留守儿童的社会归属感弱,家庭责任感不强,由此导致农村留守青少年的犯罪率增高[3]。其次,由于父辈外出务工,家中对子女的教育监管责任只得落在祖辈身上,所以在留守家庭中隔代教育问题异常突出。而农村社会工作恰恰可以与政府协作,帮助政府有效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
在乡村变迁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其产生的社会问题不仅仅是广大留守群体的关怀,还包括农村地区的福利保障问题、变迁过程产生的环境问题、伴随现代社会生产而需求更盛的农业技术推广等等都需要农村社会工作的参与,更要求农村社会工作者与政府共同协作履行职能,发挥其解决及预防社会问题的作用。
居家养老是指家庭依托社区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各方面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多以“居家养老”为主。由于欧美、日本这些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普遍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居家养老模式和相关配套体制[7]。在我国,居家养老也是近九成的老年人最中意的养老方式。
基于农村地区诸多社会问题亟待解决的需求,农村社会工作领域本应得到蓬勃发展,但实际上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却基本处于研究的低潮阶段。主要表现在农村社会工作在专业上并未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门类,国内的社会工作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城市社会工作,使得农村社会工作的地位沦为式微。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由于“三农”问题解决的制度背景日益引起广大人民的关注,社会工作学者逐渐将目光投往农村社会工作的研究中,借以说明农村社工的深远意义与将其推进的有效举措。但大多数研究皆从理论层面出发,忽视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社工进程推进不同步等现实问题,缺乏有力的基层经验。而在实务上,农村社会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全被政府所包揽,缺乏专业的农村社工机构指导,广大农村人口缺乏农村社工意识,相应的便缺少社工人才流入,所以农村社会工作在实务发展上进程较为缓慢。2016年,据安徽省民政厅出具的《安徽省社会工作十年发展报告》指出,社会工作发展普遍存在城市多农村少,城市社区和事业单位多、基层和社会组织少等现象。所以说,我国农村社会工作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改革开放初期,囿于历史和现实的局限,宪法学专业基础相对薄弱,学术研究基本上停留在以解读宪法文本为主的“注释宪法学”阶段,学理论证能力和思想供给能力不足,系统独立、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尚未建立。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一种以宪法文本为基础,注重以宪法的法律性来规范现实政治运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规范宪法学逐渐兴起,学科意义上的宪法学知识体系开始了初步构建。
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端于英美等国,作为尊重人、关心人并致力于人的发展的专业活动,与西方文化传统及社会思想密切相关[6]。换言之,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西方的“舶来品”,一开始就带有浓郁的西方文化色彩,所投射的研究视角最初的目标也是着力在英美等国的城市社会问题的解决上。而进入我国的社会工作,其学科起源于西方国家,其理论探索也深受西方理论的影响,并没有发展出适宜我国国情的社会工作理论。而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经济发展迅猛,大批流动人口涌向城市工作或生活,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形成了诸多社会问题,也就吸引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探索目光投向城市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这一领域几乎无人问津。所以,笔者认为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程度上,也体现在学科视野的聚焦上。
一、 农村社会工作在乡村变迁中的局限性
(一)农村社会工作的相关研究严重滞后
目前农民对自身所需所得的社会服务知之甚少,一是意识不到自己的需要,二是意识到了也不知该从何处寻求帮助,农村地区普遍的社工意识淡薄成为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推进的巨大阻碍。由于农村社会工作并未得到有效推广,所以社工难以进入农民的视野,农民有所需求都向政府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寻求帮助,并未将求助方向转向社会工作。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工作除了解决社会问题以外,还有预防社会问题这一目的。而在农村地区,由于思想、文化等相对于城市有所滞后,为了减少社会问题发生的积极主动型社工举措往往得不到有效支持。例如需要农村社工定期组织的生态环保意识宣传,由于农村地区在思想的革新上还没有与城市保持一致,农民的参与率较低、意识不强,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逢传统节日,在山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诸如此类的传统习俗造成灾害。先天的基础薄弱,后天的了解过少,造成了农村地区普遍性的社工意识淡薄。
由于社会工作的性质是区别于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它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维持社工服务,本身并不具备“造血功能”,所以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受到行政体制的干扰,甚至有时会沦为政府的下属机构,做社工的“份外之事”。而在完成政府项目之后,对于工作成果也多采用汇报的形式,具有明显的上下级阶层意识。这使得政府在实际的工作中将所有工作任务“包办”,沦为由政府本身向社会工作者指挥分配任务,社工机构几乎起不到中间人作用,也缺乏社会工作者应有的敏锐度和专业度。此间与社工直接打交道的即为基层政府,无疑造成了基层政府和社工之间的角色定位模糊。
(二)在基层政府中定位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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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群众的社工意识淡薄
至今,几乎在全世界范围内,主流的专业社会工作已经变成了城市社会工作的代名词,农村社会工作不仅研究文献缺乏,而且也没有发展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4]。当前在我国社会工作的研究发展中,农村社会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属于边缘化的研究方向。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兴起时间大约在2007年,源于民政部推动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至今为止得到兴起与发展的时间仅十年,在农村社会工作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专业实践也屈指可数,仅有“云南绿寨模式”、“江西万载模式”以及“湖南湘西模式”有较大影响力,在该地区在脱贫攻坚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可以说,无论是作为学科发展还是社会实务,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工作的基础还是非常薄弱的。
袁泉、游志麟认为,农村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结构具有较高的异质性。[7]由于乡村变迁的进程不尽相同,各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大的。在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其发展水平和现代社会文明甚至接近于城市。而反观偏远落后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限制,很多农民连基本的生活保障水平都无法达到。换言之,不仅是农村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农村与农村之间所存在的内部的差异性问题也值得学者进行研究探索。
(四)人员配置的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
当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领域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资格认证体系,也没有官方组织的选拔性考试和专业素质考核,导致农村社会工作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主要表现在很大一部分社工人员是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员兼任的,他们本身并不具备社工的专业素质,但在实际的社会服务中却承担着社工的工作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一是本职工作外增加了工作负担,二是社工领域内的工作任务无法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而就专职社工而言,由于农村地区准入门槛较低,所以大多数任职人员既非社会工作专业出身,也不具备社工证书,在工作任期内还缺乏专业的、定期的社会工作职业培训。
二、 产生局限性的原因
(一)农村社工缺乏历史根源和后期探索
故本文将从农村社会工作目前存在的局限性出发,将农村社会工作从作为专业学习角度到成为社会实践行业这两个部分来分析其中尚存的不足之处,由此探究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地区未来的发展路径,以期在乡村变迁过程中,农村社会工作能够更好发挥其援助弱势群体的作用,提高农村地区的发展能力,缓解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分化的难题,帮助促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同时丰富该领域的相关文献,为后人研究提供参考。
(二)服务深受政府部门的制约
(2)管子在正断层有内压工况下的变形有2种,当内压较小时发生拉伸变形,当内压大于一定值时发生弯曲变形。
(三)开展的社工活动与农民割裂
由于我国的农村具有“过疏化”的特点,村落与村落之间在地理位置上存在距离,而社会工作的手段是社区工作、小组工作和个案工作,在农村地区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和工作方式从实践难度上来讲都需要耗费高额的财力和人力资源。而从意识上来看,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农民习惯大小事宜诉诸政府。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工作作为时代发展的新兴产物进入农村地区,会受到农民的怀疑与不信任。由于社工活动与农民相割裂,农村社会工作无法真正服务到农民主体,种种实务只得流于表面。
(四)农村地区“留不住”人才
社会工作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源于政府拨款,其次通过申请如基金会等资金支持维持运转,而农村地区所能提供的工作薪金和提升空间及机遇远不如城市。其次,在乡村变迁进程中家中的青壮年外出,留守人口对于陌生的外来人口抱有较高的警惕性,人才准入性非常低。三是由于农村是典型的乡土社会,有浓郁的地域特征,外来的社会工作者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盲目开展工作使得社工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三、 农村社会工作发展路径探析
(一)鼓励学术和实务探索视野投向农村社工
Networking of Civilian Video Monitoring and Public Security……………ZHU Yuehong(3·58)
而在实务上,积极与高校展开合作。建立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基地的重要举措即是与高校创立联动机制。利用高校寒暑假培育学生实习机会,与高校的社会工作专业联合建立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切实推进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财政上需要政府支持,专业的社工机构自身也需充分发挥优势,利用自己完备的社会组织体系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尽可能多的吸引高校加入,与高校合作一同进行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基地的建设。同时,在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必须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以农村地区发展和高校教育声誉吸引社工人才的加入。
基层政府政权在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基层,意味着处于最低一层的位置,也同时意味着基层政府是距离农村社会工作实务最近的一层。而农村社会工作在基层的开展也往往需要得到各乡镇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获得基层政府的认可可以说是农村社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首要前提,因此可以说,农村社会工作实施效果好坏往往与基层政府关系重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其中关于“加大乡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监督评价方面的作用”等表述[5]。但现状是,由于基层政府的重视力度不够,没有摆正两者之间的角色关系,得不到乡镇政府办公人员的普遍认可,直接导致在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专业农村社工的缺乏,故农村社会工作在实施中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厘清与基层政府之间的角色关系
保障社会底线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是时代赋予的最紧迫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务。要完成这一目标,就必须厘清农村社会工作与基层政府之间的角色定位。在开展农村社会工作时,社会工作者与基层政府之间更多的应当是合作型关系。农村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社会救济等等,必须双管齐下,与政府岗位的行政化管理有所区别,要认识到社会工作的作用更类似于社会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查漏补缺”;而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也绝不能忽视基层政府所起的主导作用,尊重基层政府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共同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
(三)多方协作,增强农村地区社工意识
农村社工的服务主体是农民,必须将农民接受农村社工、打消顾虑作为在农村开展工作的重要任务,以此打开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地区宣传力度不足的缺口。宣传工作上做到成就宣传、亮点宣传与典型宣传。在成就宣传上,利用诸如板报、广播、走访等各种形式向农民群体宣传农村社会工作所做出的成绩;在亮点宣传上,农民最在乎的莫过于粮食,重视当前困扰农民的卖粮难问题,做出社会工作应有的介入作为宣传的亮点;在典型宣传上,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举办诸如公开表彰会等活动,将具有成绩的社工人才作为典型人物广泛宣传,带动农村地区社工意识的增强。
(四)培养有志于农村建设的“家乡工作者”
立足于人才的本土化建设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就目前现状而言,吸引广大异地人才支援农村发展的成效是微乎其微的。现今农村地区面临的更多情况是吸引过来的人才在短暂的服务期满后就选择离开农村另觅出路;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以血缘与地缘关系为纽带,本土化人才更具有信任感和亲切感,可以更为方便地开展服务工作。所以,尽快培养本土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在经济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要尽快通过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快形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律保障的国家权力纵向配置体系与运行机制。这既是形成合理的行政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基本前提,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从目前来看,主要应推进政府间财政关系立法,让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做到有
在现有的人才培养上,首先在薪酬制度上要制定合理且可持续的薪酬奖励制度和考核办法,这也是留住本土化人才的底线;其次,要有科学人性化的培训分享模式来提升人才队伍专业素质的建设,定时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并自主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在盘活本地的社工人才上,招募视野也要投向妇女、离退休职工等等不同群体,此举不仅有利于吸纳本土化人才扎根家乡,更有利于在面对不同的帮扶对象时发挥专业优势,建立沟通桥梁。
在面向未来的人才培养上,制定培养计划时将本行政区域的培养对象作为重点,在重要岗位上敢于任用能力出色的本土化年轻人才,以此发挥农村地区天然的血缘地缘优势,吸引更多的本土化人才加入到人才队伍培养的行列中来。
综上所述,在乡村变迁的时代背景下,农村正面临着比城市更大的挑战,比以往更加迫切地需要社会工作承担其在农村地区的职能和责任。农村社会工作无论是作为一种在农村地区补充性的福利制度还是专业社工的实践途径,其在农村地区大力开展所带来的意义在各方面都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既要认识到现今农村地区社会工作存在的局限性,更要充分研究如何使农村社会工作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农村社会工作领域做出更多创造性成果,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带动各地区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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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7-02/20/content _5169482,htm.2017-02-20/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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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袁泉,游志麟.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需求特征与推进路径[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05):1-7+25.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4658( 2019) 03-0085-04
[收稿日期] 2019-04-21
[作者简介] 傅 彧(1995-),女,安徽池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贫困问题和发展策略;俞 宁(1970-),男,安徽寿县人,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
标签:农村发展论文; 农村社会工作论文; 发展路径论文;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