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刑事警察对“永不闭上眼睛”的严重伤害发表了评论_永不瞑目论文

老刑事警察对“永不闭上眼睛”的严重伤害发表了评论_永不瞑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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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题材的影视剧大部分是真实感人的

记者:我们是老朋友。十年前我曾写过您这位手下有二三千侦探的“探头儿”。在您刚刚从刑侦一线下来之际,我们请您就近期播映的几部公安题材的电影、电视剧,从一个老刑警和一个领导刑警的“官”的角度谈点你的想法。

王殿栋:你们请我看那几部片子,我欣然同意了。以前的37年间我几乎没有看过什么电影、电视。现在离开一线了,就是你们不要求我看,我也想看,我觉得这些离我很近,我觉得很亲切,也很自豪。它反映了社会、老百姓、作家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也积极地反映出战斗在第一线的公安干警出生入死的英雄业绩,反映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大智大勇,大部分片子是真实感人的。

《西部警察》《刑警本色》在片子的立意和表达上都不错。《刑警本色》突出反映了干警们的执著精神,严格执法,使人们认识到目前社会犯罪现象的尖锐和越趋复杂。这部片子的反面人物描写比较成功,比较深刻,不单纯表现一个流氓和经济犯罪,而是把他提高到一个社会问题来看,也就是“黑社会”性质这个问题。

记者:“黑社会”性质的问题与一般团伙犯罪是有区别的,构成“黑社会”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王殿栋:第一,它是由“惯犯”或说老的刑事犯罪分子组成骨干力量。第二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就如《刑警本色》中那个大建筑公司是他们的支柱一样,用强大的财力养着这伙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是有党政机关的人员作后台,即罪犯渗透进权力机构。《刑警本色》中的公安局副局长被拉进团伙,副市长也是共同参与,这就较为突出地表现了这种犯罪具有了黑社会性质。有了这样的背景罪犯就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凶残。这个问题在片子里反映得淋漓尽致。过去我们不承认有“黑社会”,现在看来某些地区还是存在“黑社会”性质的问题。片子的表述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教育广大干警提高警惕,告诉广大群众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斗争还是尖锐的复杂的,甚至有时是残酷的。

《永不瞑目》的效果是人们误解公安工作

记者:关于《永不瞑目》我听到了一些观众比较消极的反映,很想听听您这位老专业刑警谈谈看法。

王殿栋:这部片子的本意应该是想反映当前缉毒战线公安人员的艰苦斗争,整个题材是体现出了各级公安穷追猛打的精神,各种手段的发挥也是不错的,体现了侦查人员的聪明才智,也反映出了犯罪分子的狡猾多变,斗争的错综复杂。

但是我看后总感觉这个片子没能表达好初衷,相反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对公安工作的误解,产生了对公安人员的怨气,甚至有些憎恨的情绪,反而同情起大毒枭父女俩,这使我心里很不舒服。

记者:人们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情绪主要是因为片中在使用“特情”又保护不了“特情”这一点上。您认为是表达不够准确误导了观众?还是这样的作法根本就不符合侦查办案的原则?

王殿栋:首先是主人公肖童在剧中的命运。他从一个优秀的、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到被犯罪分子所毒害吸毒——复吸——最后被罪犯杀害,最终给人们的印象就是这一切都是公安部门造成的,为了破案不惜牺牲掉一个优秀的大学生。

在实际的斗争中这种现象不能说没有,但一部电视剧弘扬什么震慑什么还应该有主导吧!事实上这样使用“特情”或说“眼线”是违反刑侦工作基本原则的。比如像吸贩毒案中的“眼线”不仅可以打进去,也可以拉出来。打进去的人原则上是在吸贩毒人员中做工作,感化、教育,动员他们为公安部门工作。不可能用一个正常的、没有经过任何刑侦素质训练的、没有一点斗争经验的大学生去充当这么重要的角色,去承担这么艰巨的任务。虽然这个人有“接敌”的条件,但这条件并不是吸贩毒的对象,而是情感关系,为了破案利用他的情感打进去,葬送了一个年轻的大学生的前途,使他放弃学业,让同学老师都百思不得其解,但为了案子,为了取得罪犯的信任,他吸毒就成了必然的一条路。

另外,在完成一次任务后就应该将“眼线”撤回,但为了剧情的发展继续编造。实际上肖童作为“眼线”已经暴露了,因为他得到的信息就是从大毒枭微机里调出来的。但凡形成的贩毒集团,他们是非常严密,谨慎的,不可能不怀疑到肖童这个人。按常理,我们的侦破手段完全可以按这个线索一查到底,一网打尽。遗憾的是剧情仍然用一些说不服人的手法延续下去,演绎成二次启用肖童,再次吸毒,导致肖童成为人质被带走。

刑侦工作是有原则的

艺术作品也不能离开这个原则

记者:实际工作中使用“眼线”有哪些原则,这种以同居、吸毒为代价的事允许吗?

王殿栋:在我三十几年刑侦办案工作中没听说过这种情况,也决不可能作这种安排,我觉得这是原则问题。为了剧情这么安排我也不赞成,不惜牺牲一个好人换取一个情报,这是不道德的。同时也违背公安工作的基本原则:保护好人,打击坏人。利用“眼线”的原则中基本群众也有,但主要是内部策反,在吸贩毒案中,大都是从内部人员中拉出来教育,他们不一定戒毒了,因为已吸毒人员必然就有戒毒的条件。当然谈恋爱也是“接敌”的条件,但对于一种不可能形成的恋爱关系,硬是为了破案让一个公民吸毒得到对方信任,得不偿失。保护“特情”人员的人身安全是我们很重要的一条原则。为什么很多人看完这部剧对公安产生了误解,一是觉得公安人员对作出贡献的“特情”不负责任,二是以一个大学生生命作为一个案件的代价太不人道。

如此虚构是歌颂还是贬低

记者:这部电视剧也许是一个真实的特例,也许是为了剧情发展虚化了客观真实。在实际斗争中您一定办过此类案件,怎么处理?

王殿栋:我们都是经过认真的分析精心的排查、挑选,还得有一个对“特情”培养的过程,然后打入,或者从集团里拉出来,经过我们的感化、教育,动员他为我们提供情报。决不可能把一个对黑暗面一点都不了解的人推到里面去。也难怪群众误认为公安部门不道德,这个片子就叫人这么理解了。

实践中这种情况可以多条路“接敌”。剧中还特设了一个三角恋爱,让女公安领导男“特情”,最后还发生情感关系,队长对女公安也有恋情。这在电视剧中就不合适,本身贬低了公安干警的形象,违背了带“特情”原则。第一我们工作中要求是单线领导两人工作,男公安领导男“特情”,女公安领导女“特情”,或者是一男一女领导一个“特情”。不能异性带线,而且过去就关系甚密。按理说这种情况在办案中还应该让这位女公安回避本案,怎么可能因为感情为就让她去领导“特情”,实际剧情中也表现了这种矛盾。在那么紧急的情况下,男女见面后又拥抱又流泪,那是十分危急的时刻,怎么可能?这太做作、太戏剧化,用得太不是地方了。第二,保护“特情”的生命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和另一个原则。既要使用,就必须保护,在整个侦破过程中不能有任何失误。当然案情变化出现失控的情况有,但不应该死在罪犯的枪口下,因为按照案情完全有条件,有机会,有能力留住作为“眼线”的肖童,尤其是已经与公安联系上以后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失误了。这就会让人觉得公安部门无能,自己束手无策完全依靠“特情”工作,缺乏高智谋高智慧。

这是歌颂是贬低?产生不良好的效果是必然的。

在你死我活关头罪犯不会讲人性

记者:《永不瞑目》这部剧的立足点似乎在人性、爱情、亲情这一点上,因此淡化了别的因素。

王殿栋:人性、爱情、亲情什么人都有这一面,但要看怎么表现它。电视剧中把一个大毒枭表现成一个慈父,一个最痛恨吸毒的“正人君子”,以表达他的人性,忽略一个时代应该弘扬什么打击什么的原则,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就太大了。

剧中把贩毒淡化为经商,把他们的罪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描写得太少了。事实上贩毒集团,是罪大恶极的,是对社会危害最大的犯罪群体,因此社会都非常重视,毒枭永远是罪不可赦的。此片中毒枭不惜倾家荡产迁就女儿,还把一个他们认定出卖他们的人留在女儿身边,这事实上也是违背客观真实的。因为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要告诉人们与贩毒集团的斗争是没有人情可讲的,罪犯更不可能讲,他们讲人情就丢性命。从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分子也不可能把他们所怀疑的人留在身边,早干掉了。

毒枭大都不吸毒是事实,但让一个贩毒的毒枭口口声声痛斥吸毒者,似乎又不太合适。把这个贩毒集团描写得太仁慈,激不起人们的憎恨。

记者:一个全国通缉的犯罪团伙,可以乘飞机飞往西藏又从西藏飞往广州一路畅通无阻的可能性有吗?

王殿栋:这也有可能。因为剧中没有表明是怎样布设通缉∧。但从另一个方面讲,全国通缉的案犯,各机场、港口、重要公路出入口、饭店都应收到通缉令,都有照片,由于罪犯的狡猾逃过检查是可能的,但是在那些场合没有任何设防是不可能的。剧中没能反映出公安整体作战、法网恢恢的工作特点。

剧中也可以夸张罪犯的狡猾,但全国通缉令发了各地没有反映是不可能的,饭店电话,他们的手机电话不设监听也不可能。

导演让谁永不瞑目

记者:您想过在《永不瞑目》中表现了谁永不瞑目吗?

王殿栋:我想不出永不瞑目的寓义。只看到惟一死不瞑目的人是毒枭的女儿也是参与贩毒的案犯欧阳兰兰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死了。

记者:也许导演和编剧是想让人们思考许多比单纯犯罪更为复杂的人性的情感的东西?

王殿栋:公安题材的文学作品不比言情作品,不能只顾情节性或者感情戏而忽略它的社会性。涉及重大社会问题题材的作品是必须考虑社会影响及负面效应,这也应成为媒体的一条原则。

一个案子一个保密方法不必担心泄密

记者:我曾对公安文学作品中对一些侦破手段、作案手段的表述方法问题进行过访谈。而电视的收视率远远超过一部书的读者,在电视屏幕上详尽地描述作案、侦查手段是否影响以后的办案?

王殿栋:七八十年代这个问题强调得比较多,现在这个问题在各种媒体上已不再回避。因为国内外影视作品中对这种手段多有描述,脚印、指纹、监听、监视、血型等侦破手段都成了公开的秘密。

记者:以往人们习惯地认为这些手段会给有犯罪可能的人群、包括罪犯提供反侦破的手段?

王殿栋: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当事者迷,杀人越货的总会留下破绽。实际上一个案子一个保密方法。刑事案件中同样是杀人案,动机与手段千差万别,侦破手段不可能雷同。但对尚未侦破结束的案子必须严格保密,暴露过早会造成重大损失,会前功尽弃,而且对进一步审讯和最后定案都会造成恶果。

记者:作为一个有37年警龄的老刑警,您对反映公安工作的影视作品有哪些希望?

王殿栋:我们无论做什么工作的都懂得文艺作品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道理,只是觉得作品中的虚构和夸张不能违反所涉及这个领域的工作原则和社会道德准则。比如《永不瞑目》一剧,我想编导的初衷还是想表彰公安战士,打击贩毒集团,可结果不然。这就失去了本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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