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哲学的进步_哲学论文

论哲学的进步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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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现,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科学发现,历来都被人们看作是科学进步的重要标志与历史尺度。在众人的心目中,科学发现意味着科学知识的积累和增长,表征着人类认识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然而,哲学发现却很少被人当作哲学进步的标志。这有三个方面的表现:首先是,历史上许多哲学家都只承认自己的哲学中才有真正的发现,从而将以往的哲学史看作是既无发现更无进步的历史;其次是,少数哲学家根本否认哲学能够有所发现,从而也就完全不承认哲学可以发生进步;再次是,个别哲学家尽管既承认哲学发现,又承认哲学进步,但却没有将哲学进步同哲学发现的根本内容,即哲学问题的发现联系起来,从而未能揭示哲学进步的真正本质。第一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在康德那里明显看到,第二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找到典型表述,而第三方面的表现则是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

康德曾明确否认他之前的哲学中有发现和进步。在他看来,其他一切科学都在不停地发展,唯独自命为智慧之化身的哲学却老是原地踏步不前①。他写道:“对任何综合命题,形而上学从来也没有能够先天地给以有效的证明。因此任何分析都既没有取得什么成就,也没有产生和推进什么东西。而这门科学尽管闹哄了这么多时候,却仍旧停留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②

康德本来的理论兴趣在自然科学上,后来移到了哲学领域。这种理论兴趣向哲学的转移,并非由于康德意识到哲学具有同科学一样的进步性,而是由于要替人的权利进行辩护。他在1764年曾这样说过:“我生性是个探求者,我渴望知识,不断地要求前进,有所发明才快乐,卢梭纠正了我。我意想的优点消失了。我学会了来尊重人,认为自己远不如寻常劳动者之有用,除非我相信我的哲学能替一切人恢复其为人的共同权利。”③这段话表明,康德之所以将自己的理论兴趣由自然科学转移到哲学领域,乃是因为,在他看来,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学术研究是能够起到恢复人的尊严和共同权利之作用的研究,而这种研究正是哲学研究。

当然,康德并没有现成地利用前人的哲学研究成果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认为,以往的哲学都未能对人的认识能力的可能性限度加以批判性的考察,便断定了理性认识的确定性,或感性认识的确定性。前者康德称之为“独断论哲学”,后者,他称之为经验论、怀疑论。在他看来,以往的哲学要么是独断论,要么是怀疑论。由于都未能对人的认识能力的可能性限度进行批判考察,所以以往的哲学也就无法取得什么真正的进步。

康德认为,他自己的哲学既不同于独断论,也不同于经验论。他的哲学的首要目的是对人的认识能力进行批判性考察,以便确定认识的范围和可能性。在他看来,只有确定了认识能力的起源与限度,才可以开始正确地认识世界,从而才可以导致哲学的进步。但由于他自己的哲学本身并不构成哲学史,因此,在康德看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哲学并无进步可言。

在否认哲学进步方面,维特根斯坦比康德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不仅否认他之前的哲学有任何发现和进步,而且否认整个哲学包含发现和进步。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科学是不断进步的。科学解决一些问题并且继续探讨新的问题。在这种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科学既做出了发现,又取得了进步。但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的最明显的特色之一就是其所要解决的全是古老且没有意义的问题。他说:“哲学家并没有哪一个比柏拉图更加了解‘实在’的意义。”④对此,维特根斯坦大为感叹地说:柏拉图能够走得如此远,真是让人惊异。我们怎么就不能走得更远一些呢?维特根斯坦以讽刺的口气发问道:难道这是由于柏拉图超群的天赋吗?⑤

当然不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问题在哲学发展过程中之所以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乃是由于我们的语言在各个重要方面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只要语言不变,我们总会碰到那些令人烦恼却又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哲学就既不能做出任何真正的发现,也不可能发生真正的进步。

维特根斯坦对哲学进步的否定,是其哲学观的必然结论。在1930-1933年间的讲演中,维特根斯坦一方面继续坚持哲学问题的无意义观,另一方面又强调哲学的描述性。他断定,哲学并不说明任何东西,而只是描述。他写道:“在这儿我要说我们的工作决不是将任何一事归之于另一事,或者来说明任何一事。哲学实际上是‘纯粹描述的’。”⑥“在我们的思考中决不要任何假设的东西。我们必须避免一切说明,而只用描述来代替它。”⑦“哲学决不干预语言的实际用法;它归根结底只能描述用法。”⑧

在维特根斯坦的著作《哲学研究》中,对于“什么是说明”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但他事实上对于“说明”一词是有自己特定的理解的。分析哲学家普遍认为,说明一件事是把它置于一定规律之下,即置于一个真的、实际存在的自然一致性之下。从维特根斯坦的相关论点可以断定,他是完全接受这种对“说明”的说明的。他自己正是将“说明”这个概念同寻求原因和规律联系起来的。在他看来,只有科学才提出假设,需要“说明”,只有科学才揭示一些新事实,从而为我们提供一些未知的东西。然而,哲学却根本不是这样,也不能这样。哲学不是科学,所以不能说明。

科学由于运用说明的方法,所以能够达到意义一致。而哲学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说明方法,因而只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家永远不可能取得意见一致。这是因为,如果哲学家不使用科学家的说明等方法,它就没有意见一致的条件或保证;而如果哲学家企图用科学的方法来提问题和回答问题,那么就只能导致形而上学,而不是意见一致。

既然哲学由于不能使用说明而只能导致相互意见冲突,那么哲学的历史也就成了各种哲学意见相互否定、相互冲突的历史。在这样一种历史中生存的哲学,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进步”可言。于是,维特根斯坦关于哲学无进步的“悬设”终于落到了“实处”。

维特根斯坦关于哲学不是说明的而只是描述的观点,还暗含着这样一层意思,即一切呈现于眼前的东西都是十分清楚的。既然一切都已十分清楚,当然也就无须说明了,从而对于无须说明的一切的哲学来说,进步当然也就无法进入可能性空间,更不可能成为现实。

在哲学史上,首先明确承认哲学发展中存在进步的哲学家是黑格尔。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所论述的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他认为,人类对“绝对精神”的认识,也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这一认识过程必须经过由低级到高级、由现象到本质的运动发展。这就是说,“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必须经过一个艰苦奋斗的发展过程。作为其哲学体系的“导言”,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正是意识如何从最低级、最简单的直接意识状态开始,逐步上升到以概念把握“绝对精神”,获取“绝对知识”的过程。

“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或人类对“绝对知识”、“绝对真理”的把握,包括三个发展阶段或环节,即“艺术”、“宗教”和“哲学”。这三个环节也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三种形式。三种形式相比较,宗教高于艺术,而哲学又高于宗教。

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以概念的形式表现“绝对精神”的,因而是“绝对精神”的最高体现,也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最高形式。当然,哲学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进步过程,其具体表现为各种哲学体系的交相更替。在黑格尔看来,历史上各种哲学体系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不过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不同阶段。每一哲学体系都不是独立自存的,而是“绝对精神”整个自我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环节。他说:“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哲学全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哲学的“全体便有如许多圆圈所构成的大圆圈。这里面每一圆圈都是一个必然的环节,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⑨。黑格尔指出,哲学史上后继的哲学体系是从先前的哲学体系发展而来的,它否定了前者,但却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提高,是进步。哲学的进步表现了“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深化和丰富。

黑格尔还将哲学史看作是真理的发展史,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哲学的进步观。同时,黑格尔将哲学史与真理发展史相联系,也暗示了哲学的进步是通过一个个不断深化的哲学发现而实现的。因为,只有有所发现,才能谈得上是真理。哲学史既然是真理的发展史,当然也就必然是哲学发现的发展史。黑格尔认为,真理的发展并非一平行的前进过程,而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抽象到具体、从相对到绝对的过程。最早的哲学体系是最抽象、最贫乏的,在这里,真理的发展尚处在低级阶段。越在后的哲学体系越深刻越具体地表现出真理的内容,到了他自己的哲学,则达到了“绝对真理”。“绝对真理”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完成。

从哲学发展的进步观出发,黑格尔批评了关于哲学史只是一大堆哲学意见之罗列与陈述的观点。他说:“如果哲学史只是一些意见的展览——即使是关于上帝或关于自然事物和精神事物的本质的意见——,则它将是一种多余的无聊的学问,无论我们从这类的博学和思想活动里能够得到多少益处。”⑩所谓意见,在黑格尔那里,是“一个主观的观念,一个任意的思想,一个想象,我可以这样想,别人可以那样想;一个意见是我私有的,它本身不是一个有普遍性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思想”(11)。黑格尔认为,哲学中是不包含意见的,或者说哲学的意见是没有的。在他看来,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之必然性进行反思的科学,属于概念式的认识。因此,哲学既不是意见,更不是意见的产物。

从哲学发展的进步观出发,黑格尔还批评了哲学知识无用的观点。在许多人看来,整个哲学史的结果所昭示的,不过是分歧的思想,多样的哲学的发生过程,这些思想和哲学彼此互相反对、互相矛盾、互相推翻,所以,哲学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力气,毫无用处。但黑格尔认为,哲学分歧的事实并不能表明哲学的无用。他说:“哲学系统的分歧,绝不意味着真理与错误是抽象地对立着的。”“我们必须明白:哲学系统的分歧和多样性,不仅对哲学本身或哲学的可能性没有妨碍,而且对于哲学这门科学的存在,在过去和现在都是绝对必要的,并且是本质的。”(12)

哲学的进步正是在诸种哲学分歧的演变中实现的。没有哲学的分歧,也就没有哲学的进步。哲学系统的分歧和多样性,不是证明了哲学努力的无用,而恰恰是哲学进步的条件。因此,黑格尔指出:“哲学史的事实并不是一些冒险的行为,一如世界的历史并不只是一些浪漫的活动,换言之,它们并不只是一些偶然的事实,迷途骑士漫游事迹之聚集:这些骑士各自为战,作无目的的挣扎,在他们的一切努力里,看不出任何效果。哲学史同样也不是在这里异想天开地想出一个东西,而是在思维精神的运动里有本质上的联系的。”(13)这种联系的纵向表现,便是哲学的进步。

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承认哲学存在进步,这里黑格尔对哲学的一大贡献。然而,黑格尔的哲学进步观是从“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不断深化中演绎出来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神秘的色彩。如果套用列宁的话,我们不妨可以说,黑格尔是“猜测”到了哲学的进步。

哲学史上,这样的情形屡屡发生:一种新的哲学出现了,它便首先断言所有别的哲学都是毫无价值的。而后来,它本身又被后继的哲学断言是没有价值的。黑格尔能够透过这种与哲学进步观念相冲突的现象,“猜测”到哲学的进步,表明其思想确有超越常人的深刻之处。但是,在我看来,黑格尔并没有发现哲学进步的实质所在。我认为,哲学的进步主要不在于其结论如何,而在于其问题如何演变。英国当代哲学家艾耶尔在谈到哲学进步时,曾这样写道:“如果在这一学科领域继续存在着如此多的相互冲突的理论,而每种理论都有其坚决的支持者,那么哪些争论可以被说成是哪怕以往暂时地解决了呢?如果这些争论中没有一种是已经解决了的,那么又怎能设想这种进步呢?我的答复只能是:哲学的进步不在于任何古老问题的消失,也不在于那些有冲突的派别中一方或另一方的优势增长,而是在于提出各种问题的方式的变化,以及对解决问题的特点不断增长的一致性程度。”(14)

我认为,哲学的结论就其本质而言乃是对世界的领悟。不同的哲学结论表征着不同主体的不同领悟。作为对世界的深层领悟,不同的哲学结论的价值大小,不在于其真假程度,而在于它们给人们提供了多少思维上的启迪。如果哲学的结论所给予人们思维上的启迪仅由其本身所决定,而同时哲学史上的各种哲学结论又总是给人们提供越来越多的思维启迪,那么,我们理所当然可以通过哲学结论的比较来确定哲学的进步。然而,事实上,哲学结论就其是一种不可证实也无法证伪的普遍陈述而言,并没有总是给人们提供越来越多的思维启迪。人们思维上的启迪主要来自哲学发现的根本成份——哲学问题。这些哲学问题虽然不少是由以往的问题演变而来,但它们却比以往的问题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思维启迪。例如,由康德“纯自然科学如何成功”演变而来的波普尔的“成功的猜测是怎样可能的”这一问题,便比原先康德的问题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思维启迪。它让人们认识到,纯自然科学的理论也并非确定性的真理,而是可以出错的“成功猜测”。

当然,以哲学问题的演变和递增为根据的哲学进步,并非一个直线过程,而是一个曲折的运动过程。这就是说,后继的哲学问题并不是总是比先前的哲学问题给人们提供更多的思维启迪,而是时常在启迪思维的功能上弱于先前的哲学问题。但是,不管哲学进步的过程如何曲折,进步本身却是客观存在的。

注释:

①②参见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4页,第16页。

③转引自诺曼·康德,斯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解义》,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9页。

④⑤贝克尔、海克尔:《罗素与维特根斯坦:两种不同的哲学观》,载《哲学译丛》1990年第1期。

⑥维特根斯坦:《蓝皮书和褐皮书》,转引自舒炜光:《维特根斯坦哲学述评》,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20页。

⑦⑧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转引自舒炜光:《维特根斯坦哲学述评》,第420页。

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6页。

⑩(11)(12)(1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7,23-24,24页。

(14)艾耶尔:《二十世纪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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