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183;政府和农业#183;农民#183;农村金融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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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确立,对“三农”经济的关注与政策研究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国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阶段,有财力、也有必要全力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这不仅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而且也是国家经济伦理使然。过去,为了支持工业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农业和农民以“剪刀差”的方式做出了牺牲。这种做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必然要农业和农民为其提供廉价的生产、生活资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市场,一切经济活动都是政府统一计划。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强调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然而对弱势产业和群体如“三农”经济似乎出现了理论上所谓的“市场失灵”,即依靠市场的作用难以达到发展“三农”经济的作用,于是需要政府发挥重要作用,也即市场与政府作用并存。怎样构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弱势的“三农”经济的服务体系,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利用在美国学习的机会,深入考察了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对其农业、农民怎样构筑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期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有一些参考作用。

在对待农业、农民等弱势产业和群体方面,连最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美国,政府也发挥着“纠正市场失灵”的重要作用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市场经济,如美国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政府不应插手市场经济行为。政府应是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日本、德国、法国等又是另一种类型的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强调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政府起校正“市场失灵”的作用,然而由于存在官僚等因素,政府也存在“政府失灵”等问题,需要市场来校正,因此,政府和市场相互补充。

理论上,美国政府关注的重点是外交、国防等非经济因素,然而当你深入了解美国的农业经济时,就会对政府在支持与保护农业经济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感到惊讶,就会感到自由市场经济其实并不是想象的那么“自由”。政府对农业、农民的呵护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让人修正了对美国完全自由市场经济的认识,认识到市场永远只能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 (所以,在农村金融理论中,有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和和不完全竞争理论,下面讨论采用农村金融市场和不完全竞争理论方法论),也使人对作为美国农民感到羡慕。在美国,“农民”有两个单词,一个是farmer,即农场主的意思;另一个是peasant,这个词有点贬义,所以农民一词是farmer。在美国,作为一个农民,并不意味着低人一等,相反意味着一种同其他职业同样的地位,甚至由于农场主拥有土地和机械,成为财富的代表。在伊利诺伊大学有一位金融学教授叫保罗,他经常说他是Farmer的儿子,他的个人主页是 http://www.farmdoc.edu/,他用农民博士(farmdoc)作为他的网页,并以此自豪。在学校安排我们参观的farm credit unit(相当于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专门请一位农民来介绍情况,这位农民拥有伊利诺伊大学农学双学位,自己制作PPT,熟练地介绍他的农场(其实就他一人,忙时请人帮助,在美国请固定工人成本很高,不仅工资高,还要办理养老保险等),他利用卫星定位系统管理他的农作物,在计算机上了解哪些地方农作物存在问题并及时处理,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他会利用历史数据,分析种植玉米和大豆的利弊并及时调整农作物的种植品种。如美国用玉米生产没有污染的乙醇(ethanol)作为汽油的替代品,导致玉米需求上升、玉米价格随之上升,农民种植玉米较大豆更有利,于是他种植玉米,不再种植大豆。这是基于数据分析、制作历史发展趋势图而作出的科学决策。他在农闲季节与芝加哥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以及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期货交易中心进行农产品期货交易,锁定价格,防范风险。当他被问及是否愿意当农民时,他认为他很乐意并很快乐。再有,我们参观美国州农民保险公司时,当被问及他们公司是否考虑改名、不再称为State Farmer Insurance Company,他们感到不解,并认为这是他们良好的品牌,事实上它已经是覆盖全美、在美排名第三的非常有知名度的保险公司,开展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由此可见,在美国farmer(农民)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由此联想到在我国,农民一直是弱势群体的代名词,许多农民子弟考大学为的是跳“农门”。也有人认为某人土气而称其为“农民”,农民总与“农民工”等歧视性词汇连在一起。也由此联想到,中国农业银行只要经营管理良好、业绩优良,农业银行也可以如同美国州农民保险公司、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等一样蜚声国内外。关键是农民要富裕起来,农业银行要有良好的业绩。为什么“农业、农民”就一定是弱势群体的代名词呢?美国等国的实践有力地反击了这种观念,全社会也要转变观念,尊重农业和农民。

为进一步深化对美国农业、农民的认识,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层面,利用一些数据作一点说明,并对中美农业农民的一些关键点进行对比。

(一)农业就业人数的中美比较。美国农业就业人数一直维持在330-360万人左右,而中国1 999年的农业就业人数为 46896万人,是美国的130倍,实际上这个数字还要高些,因为美国有些农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农业是一种生活方式。

(二)劳动力就业人数占总劳动力人数比例的比较。美国约为5.49%(1990)、 2006年为2%,而中国1990年为72.24%。

(三)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的比较。美国平均每千名劳动者拖拉机拥有量(台/千人)为1355.9(1994),日本为532.5台,韩国是26.4台,印度是5.1台,世界平均是20.2台,而中国为1.4台;平均每千劳动力化肥用量(吨/千人),美国为5448吨,中国为64.7吨,世界平均为95.7吨。

(四)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农业增加值,1996年中国为297.52美元,美国为35123美元,美国是中国的118倍。

(五)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比较。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道路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趋势,不但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更有利于发展农业产业化和一体化,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美国农业劳动力总人数为354万人,中国的为51324万人(1994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耕地面积中国为0.2公顷,美国为52.5公顷。美国的农场数量1995年是20730个,土地总面积为9.72亿英亩,平均每个农场是469英亩,不动产价值为8070亿美元,每英亩平均为832美元,每个农场不动产价值为39.02万美元;我国是推行小型散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限制了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经营。

(六)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对中美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比较,可以分析中美三个产业的异同,也可以看出美国产业发展和升级的历史轨迹。伴随几次产业革命,美国经济结构中主导产业经历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再向第三产业转移、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再向技术密集型的转移过程。在1870年以前,农业劳动力占三个产业一半以上。后由于第一次技术革命的到来,农业劳动力人数和产值在总体上所占的比重下降、产业重心从农业向制造业转移。在大约50年的时间内,美国完成了工业化。在第三次技术革命浪潮下,美国开始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第三产业在 1999年占74%、农业仅占3%、第二产业为23%。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下降,约占16%,制造业迅速发展,是世界的制造业中心,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学界将中国的产业结构与1890年美国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进行研究后发现, 1999年中国的产业结构与1890年美国的产业结构非常相似。这说明中国将来的发展趋势是提高服务业和制造业的比重,帮助农业和农民脱贫致富,实际上,就是要减少农业占比,减少农民数量。农业向制造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转移,可以吸收大量劳动力,实现农村城镇化,由此可以想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民数量及占比相对美国高很多,需要通过产业升级最终解决农民问题。

(七)农民的收入。2001~2006年美国农民平均净收入为61985美元,2004年为9万美元,2006年达9.43万美元。在伊利诺伊州平均农民拥有的资产达140万美元,其中机械为30%,土地为40%,负债率平均为360,000美元,农民土地为380公顷,平均农民拥有20%的土地所有权, 80%土地为租赁。在美国,对农业有新的定义,即差别生产、生物技术、全球竞争、食物供应链、因特网、精耕细作、风险控制、产品多元化等。对农民可细分为传统家庭农业、就业农业、大农场、非全职农民,农民数量从1994年的6%下降到2000年的2%。在农场结构中,总产值2000亿美元以上的,有389个农场,占10%,其后的3201个农场总产值占10~25%, 30495个农场总产值占25~50%,而200万个农场占50%。产值集中在一些大农场中。在美国农民家庭中,收入一般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来自农业收入;二是社会保障;三是非农业收入。按类别分:40%的农民农业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lifestyle),其收入95%来自非农收入, 5%来自社会保障,其农业收入甚至为负的;14%的农民是退休后回到农场,社会保障收入占近50%,另50%来自非农收入;20%的农民农业销售收入仅占5%、社会保障收入占比为15%,其他80%为非农收入;只有16%的农民主要靠农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为70%,社会保障收入仅为5%,非农收入为2.5%。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美国的农民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仅为2%,数量保持在300多万人,在占总人口很少比例的农民中,几乎所有的农民都不仅仅靠农业收入,至少有25%以上的非农收入,仅16%的农民主要靠农作物收入(70%),所以仅48万农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由此想到,中国农民耕种的土地面积比美国少很多,人多地少,所以农民进城务工收入也应是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靠农业收入的农民比重也较高,好在国家免除了农业税和义务教育学杂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由于生病返贫农民比例很高,所以建设新农村,关键是要提高农民收入,特别是非农收入。温总理带头帮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使农民的辛苦劳动收入有了保障。

(八)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财政支农力度较大。

美国对农民的支持是通过立法来进行保障的,农业法案授予农业部以下权力:农产品项目支持;水土保持和森林保护;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研究;农产品贸易;农村发展;政府给贫民的食物券和其他营养品支持。政府财政收入支农以农作物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以玉米为例,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固定金额的货币支持;二是最低价格保护。

美国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在1998~1999年期间高达225亿美元,从90年代初以来一直呈上升趋势。2000年财政支持也达 225亿美元,平均每个劳动力所得到补助相当可观。以美国主要农业州——伊利诺伊州为例,政府财政支付占净收入的20~ 30%,在2000年,农民的净收入为5万美元,政府的支持为5.5万美元,超过农民净收入;2001年,农民净收入为3万美元,而政府支持为5.5万美元(每个农户);2002年农民收入为2.5万美元,政府支持近2万美元;2003农民收入为7.5万美元,政府支持为2.5万美元;2004年农民收入为9万美元,政府支持为3.5万美元;2005年农民收入为4万美元,政府支持为5万美元。从中可以看出:无论农民收成好坏,政府都予以支持,收成不好的年份政府支持较大,即使收成好的年份如2004年,政府仍有大额支持,这引发我对市场经济中政府作用的思考。世界上头号实力、奉行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在特定产业和弱势群体中,政府发挥的作用非常之大。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产品价格受市场供求因素波动较大,农民收入也随之波动较大。用理论来理解,在农业这个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场失灵”现象,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政府介入的方式主要是给农民货币补贴,农产品价格依然由市场来决定,由市场供求起作用,也即政府不干预市场运作,价值规律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政府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来讲,政府行为受选民选票左右。然而农民数量仅 300多万人,在全国总人口3亿中仅占1%,显然政府不是为了选票而大力支持农民,那政府为什么这么做呢?据说,西方(欧洲)有些国家农民力量很强大,如果不满意政府行为,会把拖拉机开到大街上表示抗议,警察也没奈何。究竟美国政府对农民为什么要这样支持,不得而知,可能是农业法案起作用,也可能是历史沿革下来的惯例。不管怎样说,美国政府重视农业、农民,这是不争的事实。同时,也说明,即便是非常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府在农业领域也是作为的,更何况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欠发达,价格机制还未理顺,农民“剪刀差”依然存在,政府对农民的支持更应加大。2004年,中国政府对农民种粮采取直接补贴一定金额资金,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由农民出10元,政府也出一部分,免除运行2600年的农业税,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经济的等等,这些都说明中国政府对农业、农民、农村的高度重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构筑政策性农村金融、商业性农村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适合中国国情,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正确途径

研究一个国家的农村金融体制,必须坚持几个原则:一是经济体制,如美国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法、德、日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北欧是民主社会市场经济,中国是转轨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印度也是市场经济;二是一个国家的国情和历史路径变迁,即所谓的路径依赖;三是可借鉴国际惯例和国外农村金融做法,但切不可照搬照抄,复制国外金融体制是行不通的。既要有一般原则,也应有特殊之处。

对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国际借鉴,既要比较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应借鉴与我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印尼、泰国、孟加拉等国家的经验教训,再针对中国的实际,作出客观务实的分析、判断。

在美国,经过长期的发展完善,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有以下几部分:商业银行(40%)、农村信用合作系统 (31%)、人寿保险公司(6%)及个人、经销商(20%)、政府服务机构(3%)。有三大块:一是商业农村金融;二是以合作金融为主线的农业信贷系统,这是属于合作金融的范畴;三是政府农贷机构,包括农民家计局、商业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三个机构,此外,联邦银行贷款体系、美国进出口银行、小企业管理局也分别在相应领域构建农村政策性业务的补充,这是属于严格的政策性农村金融。

美国是以互助合作性质的农业信贷机构为主导,商业银行对农业、农民的支持主要是经营性的短期贷款和一些期限不长的中期贷款,在美国商业银行体系中,有全国性乃至全球性开展业务的大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也有地区性质为社区服务的中小银行。这些银行都有自己清晰的业务定位,美国80%的人生活在一些中小城市里面,这些群体就是社区银行服务的对象,社区银行对农业、农民的支持力度较大。

从上表可知,美国共有8733家与农业贷款相关的商业银行,在农业业务有关的银行中,规模在5000万美元到3亿美元规模的商业银行涉农信贷业务合计比例达 31.8%,非农类的商业银行只有规模在5亿美元以上的银行才发放较高比例的涉农贷款(34.2%)。在美国对农贷款的损失相对高一些。在1984-1988年,农业性质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农业贷款损失金额达47亿美元,最高的损失率是3.4%。合作金融的农业信贷系统损失额达39亿元,最高损失率达3.3%,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损失额达219亿美元,最高损失率达13.5%,这说明农业信贷较之其他的行业仍然是高风险行业。在美国,发放农业信贷有一些有利条件:如土地私有,可以用来抵押贷款;金融市场很发达,农村信贷资金来源依赖于在金融市场的债券融资。合作金融系统的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不吸收存款,定期在金融市场发行债券融资,连农民家计局也依赖在金融市场上发债融资。金融管制的放松使得各种金融机构比较容易进入中小农村金融领域,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竞争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从对美农村金融体系的分析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明显。

政府不仅对农业、农民进行货币补贴支持,而且通过建设有效农村金融体系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支持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美国在农村信贷发展初期,政府为了促进信贷事业发展,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了大量的拨款。比如美国联邦土地银行最初的股金80%是政府拨款;政府农贷机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财政的拨款或借款;商业信贷公司,其资本全部由政府拨款。除此之外,政府还要提供大量的营运资金。国会和政府还为合作金融和政府农贷机构提供债务的担保、拨付款项,弥补商业银行发放农贷的收益差额和政府农贷机构的政策性亏损。美国政府针对农村金融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合作金融机构免交存款准备金、不缴税;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规定,凡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

美国根据《联邦农业信贷法》建立起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政策性金融体系,由美国农业部主导的农贷机构,它由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业信贷公司和小企业管理局等构成,各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农民家计局主要为无法从商业银行和其他农业信贷机构借到贷款的农民提供低息、长期融资支持,农民家计局的资金来自预算拨款和贷款周转金;贷款由政府贴息,周转资金短缺和损失由国会在年度预算中拨款弥补(贷款份额占4%,政府补贴比重达14.7%)。商业信贷公司成立于 1933年,资本金1亿美元,全部由美国国库支付,职能是农产品抵押贷款,灾害补贴,仓储、干燥等其他处理设备贷款等;农村电气化管理局,成立于1935年,资金来源完全由政府提供,主要为农村电、气等基础设施提供贷款;还有中小企业管理局和农业保险体系,为帮助农民应付农作物自然灾害,美国政府积极参与农作物保险计划,现在农业保险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和代理,但会收到政府提供的经营管理费和保险补贴等。

(二)尽管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作用很大,但是市场化运作依然是农村金融体系的特点。政府只是对农业因市场操作带来的损失予以货币补贴。因为如果不进行市场化运作,人为设定低于市场的利率,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农村金融机构也不具备财务上的可持续性,也会损坏市场效率,所以一提到政府的作用,不能就认为政府插手商业行为运作,事实上美国并不是这样。印度政府对农村金融非常重视,但政府干预市场行为带来了资产质量差的问题,使金融机构不能良性循环,这个教训很深刻。究竟政府如何支持农贷机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值得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认真参考借鉴。我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化方向是大原则。

(三)美国农村金融体系实现了农村资本的相对独立运作,这是以有效的组织制度为保障。其合作金融自成体系,直接接受农业部下面的农业信贷管理局的监管。在全国层面上有一个农业信贷委员会、在 12个农业信贷区内设有一个区农业信贷委员会,结合本区情况制定具体的方针政策,这种组织制度设计较好地保证了农村资金用于农村和农业。农业信贷管理局自成系统,为防止商业银行出于盈利目的而将农贷资金移到其他领域,联邦法律规定对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利率提供利率补贴,并相应修订了农贷利率的有关标准,减缓了农业资金转移局面。

按美国商业银行规模分类看其对农业参与度

(四)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有合理的分工,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农业保险分工协作,职责明确,配合得当,各有各机构的生存空间,各有各的业务定位,且通过适度竞争提高效率。美国有《联邦农业信贷法》、《农业信用法案》等完备的法规体系,使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有章可循。

农业、农民、农村(农村社区)、农村金融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农村城镇化等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农村金融要为产业结构调整服务。要通过一整套制度设计,如政府财政支农、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公司、信贷支农立法等来配套解决“三农”经济和农村金融问题,实现良性循环。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金融问题,但事实证明,又很难寻求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道路。农村金融被称为最难啃的骨头,农业、农民、农村问题现在已是我党的中心工作。重视是必要的,更为关键的是探索一条解决“三农”问题的道路。中国与美国,无论在农民的数量、农业的科技含量、人均耕地面积、农民的文化素质、农业的耕种方式等等,都有很大的不同,产业结构相差100年左右。中国人口基数之大,非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所能比拟。中国过剩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轨迹有一些与美国相似,但是中国经济发展、城市产业发展还不足以吸收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所以国情是很重要的。英美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几次技术革命导致的产业升级同样出现农业剩余劳动问题,如英国开始以海外殖民地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后来通过产业升级来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服务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正好可以吸纳过去通过制造业吸纳的劳动力,因为新技术的运用使制造业对工人的需求大大减少。美国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正好和美国工业化发展史相吻合,可谓是历史的机遇:在美国历史上有三次劳动力大转移,均发生在第一、二产业革命时期,一是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流动;二是交通革命带来的“西进运动”;三是废除奴隶制带来的黑人户口大迁移。这三次历史性机遇改变了美国的人口布局和结构,使美国由一个庄园式的农业国家迅速成为工业化国家。工业革命所引起的人口迁移,伴随“西进运动”,公路、铁路、水路的相继建成,人口由周边城市转移变为在全国范围内转移,西部资源丰富,吸收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黑人奴隶制的废除,使黑人在全国流动。美国工业化、城市化、机械化都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直接结果。工业化恰好与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相伴随,工业化的劳动力需求正好解决了农业机械化多余的劳动力;正好在那个年代产业一般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又促进了城市化进程,农业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机械化的进程。反观我国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农民大量进城务工,但同时城市就业困难,农民工只能做城市人口不愿干、待遇低的活,再加上遇上新技术经济、知识经济时代,农民没有办法进入那些技术要求高的行业,加之东中西区域发展不平衡,对农民工吸纳能力极其有限。农村联产承包制决定了分散的农户耕作的必然性,农业机械化程度低。过去“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由于大锅饭不适合提高劳动生产率,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第三产业发展不快,难以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所以美国和中国的情况差别很大。但美国的大城市的人口占比仅20%,大量是中小城市,占80%,这与我国大力发展中小城市,推进农村城镇化思路相吻合,今后要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要建设新农村必须首先解决人的问题。一是农业人口数量,要通过城镇化进程不断减少农民数量;二是普及农民教育,推动农业科技化。解决农民问题首先要减少农民,真正要解决农民问题,一是靠教育提高素质,二靠科技,提高农业附加值,三靠产业升级,提高服务业占比,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的有效供给是现代农业、农民致富等的重点。没有资金的支持,农民发展涉农相关产业、种养殖业都很困难。农业与其他产业不同,靠天吃饭,投资期长,风险大,完全的商业行为难以适合“三农”需要。合作金融非常适合中国的“三农”,然而中国的农业合作经济一直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解放初期的合作化道路时间短,很快进入“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道路。初级社、高级社仅是昙花一现。有人说中国客观上就没有存在过合作金融,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国家金融机构在基层的翻版,是借合作金融之名,行商业或政策金融之实,这些反映了中国合作经济与金融的缺失性。政策性金融目前主要是农发行服务于农村,然而仅限于粮棉油收购的农发行服务是不能满足农民需求的,中国的农民虽然不能如上述的美国农民定义一样,但是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农民,农民收入中纯农业收入占比很小,大部分属于非农业收入。在美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几乎与城镇居民一样,这主要因为其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自来水、电、气等比较发达,有专门的机构如农业电气化局来提供资金予以建设。所以农发行服务于现代农村作用也是有缺失的。首先要对改革开放近30年来农村社会变化全局及当代农民进行分类划分、充分满足各层次的农民需求,而不能仅以“工、农、商、学、兵”笼统地、简单地划分,金融服务也应有针对性,美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多样性、针对性、政府支持下的资金充足性。各种类型农民都有对应的机构为之服务。在发展中国家,有小额信贷公司、乡村银行、村镇银行,以独具特色、与当地社会风土人情相吻合的小额公司直接为农民服务,农民文化是熟人文化,人缘关系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信誉,然而农村却是有信息不对称特点。获取农民信息的交易成本很高,所以与当地特点相吻合的金融机构农民最受欢迎。这些小额信贷公司中国已开始试点,但尚不成气候。总之,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我国农业发展中作用有限。商业农村金融在我国也存在一定局限性:一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宅基地都是集体所有,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美国农民贷款抵押物大都是土地、房屋,而我国包括中小企业在内、没有抵押物造成农民贷款难。我国也没有政府支持的农民贷款担保公司。我国农村没有建立信用体系,信誉问题是全社会共同问题。在美国有专门的征信局,每个法人和自然人经济行为有信用记录、违规的成本极高,所以逃奔废债现象极为少见,这使得农村商业贷款得以开展,我国,正相反,信用缺失。再有农贷分散、金额小、成本极高,这都造成农民意愿性贷款差,商业性金融也缺乏应有的条件。这些一定程度上都可归结为“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必须发挥政府的校正作用。政府对“三农”及农村金融很重视,但干预“市场失灵”的方式不当,又会造成“政府失灵”。所以市场、市场行为、政府、政府行为对整个“三农”及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关系重大。对美国农业、农民的考察及反思,至少让我体会到以下几点:一是最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下政府是如此地关心与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民社区,奉行政府不干预经济的美国政府会在补贴、农产品的最低保护价、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对农业农民以极大的支持,看来弱势群体和产业(相对)是每个社会人文关怀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自由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二是合作经济、合作金融是农村经济金融有效的组织形式,它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中国信用社的联保信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德国的合作金融非常发达,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金融也较发达;三是市场化取向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原则。只有市场化、通过市场覆盖风险才能走财务上持续可行的道路,否则靠低利率补贴、逆市场化运作,结果只能是低效率和不能良性循环,是短期行为,市场总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低利率的贷款作为一种福利总会落到有权有势的人手上,达不到支持弱势群体的作用;四是对农民及农业要市场细分,不能笼统地称农民,否则就没有针对性,联想到服务县域经济,需要对县域经济进行细分和界定;五是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经验只能借鉴,必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建立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分工协作的体系是正确的方向,但要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简单照搬美国或者印度等其他国家的做法。

中国虽然经过30年改革开放,然而农民的观念却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中国农村情况复杂,现在有一种倾向,一谈支持新农村建设,往往首先想到的是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如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放松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学习孟加拉国尤努斯创办的乡村银行经验,发展中小信贷公司(人民银行正在不同的地区如山西、四川等地试点),这当然是对“三农”经济支持的重要表现,但从需求角度来分析适合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需求的较少。农村不仅要正规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也非常重要。如民间借贷、农村合作基金会,这在农民生产和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要规范引导农村民间借贷,创新组织形式,如可以在民间信贷与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和政策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农村信贷理事会,通过信用理事会担保或正规金融机构注入资金给理事会,给民间金融提供资金,可以很好地解决农民资金需求,解决对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问题,让民间非正规金融走出阴影、发挥支持农民的作用。这也是从内生需求的角度分析金融需求,而不是外生强制性制度变迁。诱发性变迁更适合中国的特点,也符合经济规律。

强调财政对农业、农民转移支付,美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中美财力不同,中国乡镇财政是吃饭财政,很多乡镇有巨大负债,无力支持农村公共建设,但是从理论上讲,财政应是公共财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是公共财政应该支持的范畴。财政支持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理所当然,财政对农民的补贴不应破坏农村金融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以农业银行为例,农业银行支持“三农”,但应坚持商业化、市场化行为,否则难以财务上持久。然而当今中国农村经济、特别是中西部农业现状难以符合商业化原则,这样首先农行要生存、要股改上市,股民会“以脚投票”,市场价值必将体现;同时又要支农,这样必然要对支农部分分开经营核算。印度通过股份制改造成功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运作。在印度中央银行印度储备银行的积极倡导下,印度商业银行绝大部分是上市公司,有利于公众监督,以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现有27家国有商业银行中,24家已上市,在农村的分支机构有33万个。国有银行带头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且成为领头银行计划的领头银行。印度国家银行有14个跨邦银行,58个二级分行,260个支行, 9300个营业网点,其中5800个设在农村地区,42%的机构设在人口不到1万人的纯农村地区,20%设在城乡结合部。20万员工中20%在农村机构网点服务。说明只要制度设计得好,上市银行可以兼顾城市和农村业务。不管怎样,以金融发放贷款支持比财政直接拨款效率要高得多。再加上农行股改后财政部依然是最大的股东,农行与财政部利益与共,一损俱损,一赢俱赢,设计好农行与财政相互配合默契的机制,是农村金融的长久之计。所以建立双层经营体系非常有必要。城市是一套经营核算体系,农村业务是另一套经营核算体系。对农业这一块的经营财政必须解决,如利率补贴等。可效仿电信部门,对政策性业务那部分设立公共服务基金。建立财政和农行共同监管的公共服务基金,通过农行赢利税收返还充实基金。使农、工、中、建在股份制上市方面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商业行为的业务收入可以反哺农业,建立良性循环,使中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农业银行定位“三农”,不放弃城市业务,兼顾城市和农村,成为唯一城乡一体化的银行,这是现实选择。商业银行定位明确,政策落实到位,制度建立健全,坚持市场化方向,财政与银行协调配合,中国农民的资金供给就有保障,资金的效率就会提高,对农村资金要得到充分供应,建立一个健全的有关农村金融的法律非常重要。美国有专门的法案,如《农业法》、《联邦农业信贷法》等,通过法律的规定使农村金融有章可循。印度与中国一样,同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印度政府制定了《印度储备银行法案》、《银行国有化法案》、《地区农村银行法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银行法案》等有关法律,在这些法律中,都对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机构网点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银行国有化法案》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农村设立一定的分支机构,将其放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和农业和发展。《地区农村银行法案》规定地区农村银行营业机构要设立在农贷服务薄弱的地区。印度储备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一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区开设2- 3家分支机构;为确保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印度储备银行确立了“优先发展行业贷款”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将全部贷款的40%投向农业、中小企业、出口等国家重点发展行业,其中贷款的18%必须投向农业和农业相关产业。如果达不到比例,差额部分资金以低于市场利率的资金价格存放到国家农业农村发展银行,由这家银行对地区农村银行和邦农村合作银行进行再融资,也可以购买印度农业农村发展银行债券。这些对农村支持都是通过立法来实现的。

农业政策性保险也是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可以降低农村地区信贷风险,对促进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美国的农业保险是财政支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民的年收入进行保险,是政策性保险。印度重视农业保险措施建设,由国家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专为农作物生产、经营、加工提供保险,农民无论是否拥有土地,是否拥有负债,都可以参与保险,而我国虽然也有农业保险,但由于农业风险大,所以商业性保险公司几乎都不愿意进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逐年萎缩。这样,国家财政必须承担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重任。

大力推进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金融创新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农村金融市场创新尤为必要。一是组织创新。美国的社区银行都足按照《社区投资法》要求进行,农村社区要求资金留在农村、封闭循环。而我国农村资金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等抽水机,抽到城市,导致资金严重外流。可参照美国制定《社区投资法》相似的法律,抑制资金外流。印度一些商业银行视农村市场为未来的潜在市场,重视开发农村市场。特别是印度工业信贷银行是印度第二大规模的私人银行,非常重视开发农村市场。不过,它不是通过盲目在农村建设网点,而是通过与农村的一些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开展金融业务和通过流动银行、网上银行等,减少机构运营成本,进而可低利率发放贷款,这也是组织创新,而且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产品创新。银行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产品竞争,美国的社区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民金融需求。印度商业银行为扩大农村金融市场,结合自身利益和农民需求,研究开发了多种金融产品,产品成本可控,适合农户特点,广受农民欢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有待提高。事实上,存、贷款业务在农村并不能创造多少利润,还有可能赔钱,可以靠中间业务如基金销售、代理保险等获取利润,而这必然对产品有较高的要求。所以这是一个重要方向。

农业银行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城乡和谐,使命光荣。设计好服务三农的着力点、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适应城乡二元经济的特点,城乡兼理,构筑二元核算体系,理顺财政与银行的关系,使农行支农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涉及农村社会文化、风俗习惯、信誉环境、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等一系列问题,构筑有效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三农”,商业运作,就是要充分发挥农业银行服务于县域经济,连接城乡,发展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在商业金融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共同构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在具体运作层面上,要认真搞好制度设计,参考美、印等国经验教训,坚持利率覆盖风险的市场化运作原则,在外部说服政府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商业化支农的必备环境,在内部构筑双层经营核算体系,既为股东创造财富,又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这也是公司治理中所谓的相关利益者的社会责任的实现。坚持产品创新,为农民提供优质产品服务,也通过产品优势增加非利息收入。对农村营业网点,要创新组织形式,加强与合作伙伴合作力度,实现双赢,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和交易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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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183;政府和农业#183;农民#183;农村金融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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