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性、心智模态与心智逻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心智论文,意向性论文,逻辑论文,模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3785/j.issn.1008-942X.2010.05.121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在线优先出版日期]2010-08-11
一、意向性与心智模态
意向性即心灵活动的指向性或关于性。约翰·塞尔(John R.Searle)说:“意向性是为许多心智(mental)状态和事件所具有的这样一种性质:世界上的客体(objects)和事态(states of affairs)通过它而被指向或被关于或被涉及。”[1]1它被认为是心灵(mind)的特征。普莱尔·雅各布(Pierre Jacob)说:“意向性是心灵的一个重要特征——即使不是别的心灵的重要特征,也是人类心灵的重要特征。”[2]665
意向性不是所有心理活动的特征,只有那些有对象——这些对象可以是存在的也可以是不存在的——作为其指向、关于、涉及的心理活动,才是有意向性的。这样的心理活动便是心灵活动或心智活动。
心灵活动或心智活动存在的类型不同。塞尔说,意向状态从其特性上来看有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我们可以称为内容的部分,它使心灵涉及某物,另一个是它‘心灵的方式’或‘类型’的部分”[3]50。前者是意向性的对象,后者是意向类型。塞尔所说的心灵的方式或类型便是通常所说的“认知”(cognition)、“情感”(emotion)和“意志”(volition)这三种类型。
将意向性的心灵活动与它们所指向、关于或涉及的对象(target)①分割开来,我们会得到一些“态度”,这些态度是关于心灵所指向、关于、涉及的对象的,对应的(往往)是“相信”、“喜欢”、“坚持”等心智动词。本文称心灵对相应对象的“态度”为“心智模态”(mental modality),刻画这些态度的相应心智动词为“心智模态词”,这样就有三种心智模态:认知模态、情感模态和意志模态,它们分别对应于三种心灵方式或类型。
在这三类心智模态中,心灵活动的“意向对象”或“指向对象”是不同的。认知模态是指向事态的模态,情感模态是指向客体(包括人)的模态,意志模态是指向行动的模态。例如:在“我相信地球围绕太阳转”中,这个事态——地球围绕太阳转——是“相信”的对象;在“我喜欢北京”中,北京这个城市是“喜欢”的对象;而在“我想要参观鸟巢”中,“想要”的对象则是“参观鸟巢”。
严格说来,在心灵活动所产生的精神事件中,意向性的对象均是观念。“我相信地球围绕太阳转动”,无论是当我表达这个信念,还是反思这个信念,精神事件之发生是在我的内部世界之中,所涉及的这个事实“地球围绕太阳转动”并不在我的面前呈现,也不必呈现在我的面前。对事态的观念便是有真假值的“命题”。同样,情感的对象不是具体的客体,而是客体在心中的观念——“客体表征”;意志的对象也不是具体的行动,而是行动在心中形成的观念——“行动表征”。
这些观念为语言所表达,在语言中我们用“名称”来表示“客体表征”,用“行动名称”来表示“行动表征”,因而意向性在语言之中。为方便起见,下文仍使用认知的对象为事态或命题、情感的对象为客体、意志的对象为行动这样不太严格的表述。
二、心智模态命题与心智模态词的特点
心智模态词与相应的对象构成心智模态命题,这样,不同的心智模态词与相应对象构成不同的心智模态命题。
1.认知模态与认知模态命题。认知模态的对象即命题(proposition)是由观念按照一定的结构即语法连接而成的、反映某个事态的判断。这个事态可以是心理活动之外的事态,也可以是心理活动中的事态。
例如,当我说“我相信中国将要成为一个强国”这样的命题时,“中国将要成为一个强国”出现在我的意识之中,它成为我心理活动的对象。它表示的是这样一个事态:中国现在不是一个强国,在未来中国将会发展成一个强国。而在“我相信我喜欢上了北京”中,命题“我喜欢上了北京”所反映的是我心理的一个事态,它成为我的相信对象。
由于认知模态词的对象为命题,故认知模态被称为命题模态,或命题态度。
认知模态词有许多,如“知道”、“相信”。而笔者认为还有不同于“相信”的“怀疑”、“无知”等模态词[4]。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认知模态。如果根据认知主体对命题的态度肯定与否来划分,模态有“肯定的”、“否定的”两种。“肯定的”认知模态词有“相信”、“知道”等,“否定的”认知模态词有“拒斥”、“怀疑”等。“肯定的”和“否定的”统称为“有知的”或“觉识的”。认知主体对某个命题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的模态词,可称为“无知”认知模态(其是否可以作为认知模态是可讨论的)。“疑问”模态词是其中一个特殊的“无知”模态词。如果根据认知主体对一个命题的认知“强度”来分,有“觉识”、“了解”、“相信”、“知道”……这是一个从弱到强的序列。用不同的模态词可构成不同的认知模态命题。
2.情感模态与情感模态命题。情感的心理活动同样与一定的对象相联系,情感心理活动的对象是世界中的“客体”(object)。例如:“爱屋及乌”说的是爱一个房子连房屋上的乌鸦都爱,这里爱的对象是房屋及房屋上的乌鸦。
情感模态词有哪些呢?“令人愉悦的”情感模态词有:“爱”、“喜欢”、“好感”……与之相对的是“令人不快的”(或“令人不愉悦的”)情感模态词,这些模态词有:“讨厌”、“反感”、“恨”……根据强烈程度的标准来划分,不同情感模态词的强弱程度是不同的。比如,“爱”的强度比“喜欢”的强度要强;“恨”的强度比“讨厌”的强度要强。
不同的语言都有“爱”、“恨”、“喜欢”等刻画人类“显著情感”的模态词。没有证据表明有民族缺乏某种“爱”、“恨”这样的显著情感,进而在其语言系统中缺乏相应的模态词,因此,不同民族的人的显著情感应该是相同的。然而,不同民族的语言所包含的情感模态词的丰富程度可能不一样,语言中丰富的情感模态词可以刻画细微的人类情感。
3.意志模态与意志模态命题。人们“坚持”做、“想要”做或“决定”做某个行动……这些都是人们的意志性行为。
“坚持”、“想要”、“决定”都是意志模态词,它们的对象是行动(action)。因此,意志模态是行动模态的一种,它们是人们的“行动态度”。意志模态词加在行动之上便构成意志模态命题。如“我想要开车”,便是一个意志模态命题。与上述两类模态词一样,意志模态词存在强度不同之分,并存在如“坚持”等“积极的”和如“放弃”等“消极的”模态词之分。这里不再赘述。
行动是意志的对象,意志模态是主体在行动上的“态度”。主体对现有状态不满意,从而希望改变现有状态,而改变现有状态的方法是通过行动——自己的行动或他人的行动来完成的。但是,行动主体对同一个行动的“态度”存在不同,或因外界情形的变化,行动主体对行动的“态度”发生变化。人在行动上的这些态度或态度变化便是意志的体现。
对于意志模态的对象,需要作如下三点说明:
第一,正如存在非现实的客体一样,也存在非现实的行动,非现实的行动同样能够成为意志的对象。“屠龙”是一个可想象的行动,但因无龙这样的动物,任何人都不可能实施“屠龙”这样的行动。某人可以想到屠龙,此时他的意志模态是指向屠龙这样的“行动表征”,尽管这样的行动表征没有对应的行动外延存在。
第二,他人的行动能够成为某个意志主体的间接对象,而这样的意志活动是通过言语行动完成的。主体改变现有状态的行动有“自己的”和“他人的”之分,然而,一个重要的现象是,意志模态的“直接对象”是主体自己的行动,他人的行动只能是主体意志模态的“间接对象”。如“我想要开车”,我的意志对象是“我的行动”——“开车”;“我想要让张三开门”,我的意志模态“想要”的直接对象是“我的行动”——“让张三开门”。在“我想要让张三开门”中,我通过发出某些言语,如我命令张三“开门”,将我的意志传递到张三的行动之上,即张三的开门行动是我意志的间接对象。
由此可见,言语是一种特殊的行动,言语行动者通过它达到某种目的,这便是奥斯丁、塞尔等人所提出的言语行动(speech act)理论的观点。在言语行动中,言语的对象是他人的心灵,“我”的心灵通过言语与他人的心灵直接连接在一起。通过言语这一中介,“我”的意志间接地加在他人的行动之上。在实际中,言语行动者如公司管理者、军队长官往往通过言语将自己的意志“间接地加于”或“传递于”他人(员工、士兵等)的行动上,此时言语行动者使其意志一定程度上成为言语行动对象(员工、士兵等)的意志。
第三,心灵活动同样能够成为意志的对象。通常所说的行动指的是诸如“上课”、“种地”、“开车”等等,实施者通过它们往往对实施者的外部世界造成某种程度的改变,这些行动可称为实体行动(或物理行动)。人的内部世界里的心灵活动本身能够被称为行动吗?塞尔反对将带有意向性的精神事件称为行动。他说:“相信、希望、害怕和渴望根本不是行动,也不是心智行动。”塞尔的理由是,行动是一个人所做的事情,而“相信”、“希望”、“害怕”则没有如行动那样正在做的对象,它们也不能如行动那样以某种方式得到某种东西[1]2。塞尔准确地分辨出心灵活动与实体行动之间的不同。确实,心灵活动构成的精神事件之发生,与实体行动之发生存在巨大的差别。实体行动之发生是物理事件,其主体是包含“心”和“身”的“我”,它的进行需要移动“我”的肌肉,外部世界的物体状态因“我的”肌肉的移动而得到改变;而精神事件的主体似乎只与“心”之“我”相关,与“身”无关,它的发生不在空间之中,但在时间之中,因而对于它们,我们完全不能以理解物理事件的方式去理解。
然而,心灵活动与实体行动有共同的地方:它的发生和实体行动的发生一样,离不开“心”,它们均是由“心”引起的,并使某种状态发生改变。不同的是,心灵活动所改变的是内部世界中的某种心理状态,而实体行动改变的是外部世界中的物理状态;更重要的是,心灵活动本身同样能够成为更高层的心灵活动的意志对象(本文在第四部分中将专门论述)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心灵活动具有行动的特征。当然,本文这里不是说心灵活动就是行动。为了不陷入“心灵活动”是否是“行动”的争论,本文仍用“心灵活动”或“心智活动”来表示与实体行动相对应的理性的精神事件,而不用“心灵行动”或“心智行动”的说法。当然,一个更好的做法是发明或构造一个指称心灵活动的新词(英文和中文),赋予它与实体行动有别的但含有心灵活动的特有涵义。
自然语言中的这三类模态词有什么共同特点呢?
第一,在同一类心智模态词中存在一个按强弱划分的谱系。主体心灵活动指向同一个对象,但意向程度会不同。如“喜欢”与“对……有好感”均是情感模态,但“我喜欢南京”比“我对南京有好感”的程度要强。这样,若按照强弱程度对同一类心智模态词进行划分,我们能够得到一个序列或谱系,如认知模态词:“知道”、“确信”、“相信”、“了解”、“觉识”。当然,可以划分得更细一些。
对同一个对象不同强度的模态词构成的心智模态命题之间的关系是“差等的”。如“知道p”与“相信p”便是差等的关系:若某人知道p,那么他相信p;反之则不成立。
第二,同一类模态词中存在“正”、“负”之分。认知模态词“知道”、“相信”等是“正的”(即“肯定的”)认知模态,“拒斥”、“怀疑”等是“负的”(即“否定的”)认知模态。情感模态词“爱”、“喜欢”等是“正的”(即“令人愉悦的”)情感模态,“恨”、“讨厌”等是“负的”(即“令人不快的”)情感模态。意志模态词“坚持”、“决定”等是“正的”(即“积极的”)意志模态,而“放弃”、“犹豫”等是“负的”(即“消极的”)意志模态。
同类模态词中,“正的”模态词与“负的”模态词之间的关系是“反对关系”。“坚持”与“放弃”,“相信”和“怀疑”,“喜欢”和“讨厌”便是典型的三对反对关系的正负模态词。这些反对关系的模态词加在同一个对象上所构成的模态命题,其关系是反对关系:一个真,则另一个必假。若“坚持”A,那么不“放弃”A;若“放弃”A,那么不“坚持”A。即“坚持”A和“放弃”A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自然语言有这样一个特点,对任何一个“正的”或“负的”模态词,我们能够给出一个与之有反对关系的同类模态词。这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无论是“正的”还是“负的”模态,它们对相应对象都有一个“态度”。然而在实际情景中存在这样的状态或情形,即主体的心灵虽然指向某个对象,但主体对之的“态度”为“零态度”——“零态度”不是“没有态度”,而是既不是“正的”又不是“负的”态度。
那么,是否存在“零态度”的模态词?存在“零态度”模态词的理由可能是当出现“零态度”的情况时,人的心灵指向相应对象,因而在相应对象中包含意向性。如在认知状态中,某个命题出现在某人的心中,他对这个命题处于思考状态,尽管他对该命题既不相信,也不怀疑。因此,“无知”能够成为一个认知模态词。不存在“零态度”的模态词的理由可能是:“零态度”刻画的情形与“相信”、“喜欢”等模态词所刻画的情形有较大的不同,它更应称为一个“状态”,而不是一个“活动”;并且,在自然语言中(无论在英语中还是在汉语中)不存在刻画“零态度”的心智动词,如“无知”并不作动词来用。因此,不存在“零态度”的心智模态词。本文对是否存在“零态度”的心智模态词暂不下定论,希冀同行对此进行讨论。
第三,不同的自然语言系统中模态词的“细致程度”存在不同。如“爱”与“喜欢”是有差别的情感模态,前者比后者要“强”。然而,在“爱”与“喜欢”之间完全能够存在其他的模态,它或它们所表达的情感比“爱”要弱,比“喜欢”要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问某个女孩对某个男孩感觉如何。她说:“怎么说呢?这样说吧,有好感,但不能说喜欢。”这个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是比“好感”的程度要多些,但没到“喜欢”的程度。她无法用一个词语来表达她此时的心理情感,这不是因为她语言贫乏,而是因为她所使用的语言系统不够精细。然而,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语言都不能表达这种情感,我们可以设想某种语言,它包含刻画“喜欢”与“好感”之间或“喜欢”与“爱”之间的细致情感的模态词。
因此,尽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同的民族由于多种原因,其语言中表达心理状态的模态词集是不同的,即在不同语言中心智模态词存在丰富与不丰富之分。模态词丰富的语言往往能够表达出细腻的心理状态。模态词不丰富的语言可以有一些“补救”措施,如使用某个“程度”副词来刻画某种心理状态。比如,用“非常喜欢”表示比“喜欢”要强但比“爱”要弱的情感状态,当然这种表达不如直接用一个词表达来得准确和直接。基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对不同民族的语言进行实证性的比较研究,比较不同语言中模态词的“细致程度”。
三、研究心智模态命题之间关系的心智逻辑
心智模态逻辑简称“心智逻辑”,属于广义模态逻辑的范畴,它研究某个心智模态词构成的心智模态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不同心智模态词构成的心智模态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心智逻辑的英文是mentallogic或logic of mind,它与皮亚杰所给出的心理逻辑(psycho-logic)是完全不同的。皮亚杰的心理逻辑研究实际的人(儿童)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实际认知能力或认知结构,其方法是描述的或实证的。本文的心智逻辑所探讨的是心灵的结构,其方法是规范的。
关于认知模态逻辑(简称“认知逻辑”),逻辑学家已经给出了完全的和可靠的各种知道逻辑系统、相信逻辑系统,它们是关于认知模态词“知道”、“相信”等构成的认知模态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逻辑学家构建逻辑系统所用的方法是克里普克(S.A.Kripke)的可能世界语义学。不仅如此,弱的认知模态如“觉识”及负的认知模态如“怀疑”等所构成的认知模态命题之间的关系,也为逻辑学家所关注。同时,“我们知道”、“我们相信”这样的“公共认知模态”所构成的公共认知模态命题形成的逻辑关系,也为逻辑学家所研究,辛提卡(J.Hintikka)于1962年出版的《知识与信念》是这方面的开创性著作。公共认知模态逻辑所刻画的便是群体“公共知识”、“公共信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而在情感模态逻辑(简称“情感逻辑”)方面,逻辑学家研究得比较少。对于情感逻辑,人们可能心存这样的疑虑:情感是非理性的心理活动,怎么可能存在情感逻辑?某人喜欢一个人可能是没有理由的;某个人喜欢甲,而另外的人不喜欢甚至讨厌甲,也是可能的。然而,正如认知逻辑不研究人们为何相信一个或为何知道一个命题一样,情感逻辑不研究人们对某个客体为何有这样的情感而没有另外的情感。情感逻辑探讨情感模态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包括某个情感模态词与不同对象(即客体)构成的不同模态命题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情感模态词构成的情感模态命题之间的关系。例如:若我爱所有中国人,甲是中国人,所以我爱甲。再如:若我爱甲,那么我喜欢甲。它们都是合理的逻辑关系。
意志模态逻辑(简称“意志逻辑”)亦是如此。它不探讨为何一个人意志坚强而另一个人意志软弱这样的问题,只探讨如若一个人坚持某个行动,他就不放弃这个行动这样的逻辑关系。意志模态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包括某个意志模态词与不同对象(即行动)构成的不同意志模态命题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的意志模态词构成的不同意志模态命题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意图逻辑(intention logic)进入人工智能专家的视野[5-6],意图逻辑是意志逻辑中的重要部分②。
在模态逻辑研究中,中世纪的逻辑学家对真势模态(“必然”、“可能”)构成的命题给出“从物模态(de re)”与“从言模态(de dicto)”两种解释;而在现代模态逻辑的发展中存在对“从物模态”的异议,蒯因(W.Quine)便是拒斥“从物模态”的主要人物之一[7]33-39。本文要指出的是,既存在“从物模态”,也存在“从言模态”,并且在这两种模态之外还有“从动模态”—关于行动的模态。本文的三类心智模态分别是三种不同的模态:认知模态是“从言的”,情感模态是“从物的”,而意志模态则是“从动的”——意志模态是加在行动之上的模态。而至于真势模态应当是何种模态,是“从物的”还是“从言的”,或是应当有两种不同的真势模态?许多文献已有详细的分析。
这里有一个与本文关联不大但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否有“从动的”真势模态?模态命题“可能苏格拉底在跑”可解释成从言模态——“苏格拉底在跑,这是可能的”,也可以解释成从物模态——“可能是苏格拉底,在跑”。但我们为什么不能解释成“苏格拉底,可能在跑”?即苏格拉底这个特定的人除了“跑”外有可能做其他行动,如苏格拉底可能在教导年轻人或可能在与人对话。在这个解释中,模态词“可能”的对象不是命题(“苏格拉底在跑”),也不是客体(“苏格拉底”),而是行动(“跑”)。笔者想不出不能进行这样解释的理由,若能够作这样的解释,我们便有了“从动的”真势模态,同时可用可能世界语义学对之进行解释。
通常,逻辑学家采用可能世界语义学的方法来构建认知模态逻辑系统,这样做会造成认知主体知道或相信一切逻辑后承这样的逻辑全知问题;这样的方法也是有局限的:我们难以用该方法来建立如“觉识”这样的认知模态所形成的认知模态逻辑系统,也难以直接建立情感模态逻辑和意志模态逻辑,除非对其进行大尺度的发展。因此,在发展心智逻辑的进程中,我们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不是简单地构建形式系统这样的技术工作。
四、内部世界的“被指向”与心灵活动的层次性
我们将心灵活动的指向“对象”分为“事物”(包括人)、“事态”和“行动”,从而产生三种心灵活动。然而,由于心灵的活动,人的心理世界中存在“事物”,也存在“事态”,即心理事态,同样存在“行动”——不同于现实中的行动的心理行动或心灵活动。这些心理世界里的对象同样能够成为心灵活动的意向性的指向对象,同样可以“被指向”或“被关于”。即,心灵的意向性不仅仅指向外部世界,同样可以指向人的内部世界。
若指向对象为外界对象的心灵活动称为第一层的心灵活动的话,则内部世界里的对象作为意向对象的心灵活动可称第二层的心灵活动,以此类推。这样看来,心灵活动具有层次性的结构,并且其层次数为无穷。然而以心理世界里的对象为指向对象的心灵活动仍是心灵活动,这样心灵活动可简单地分为两层:指向对象存在于外部世界之中的第一层的心灵活动,以及指向对象存在于心理世界的第二层的心灵活动。
下面来分析指向对象在心理世界之中的第二层的心灵活动。
1.对心灵事态的认知(内省)。存在三种作为心理事态的不同心灵活动,因而存在三种对心理事实的认知,这里将对心理事实的认知称为“内省”③,因此,存在三种“内省”:对认知的内省、对意志的内省和对情感的内省。
第一,对认知的内省。结构为:认知模态+认知模态(+命题)。认知逻辑中正的反省公理和负的反省公理刻画了心灵在认知上的内省,如知道逻辑中的~Kp→K~Kp(智慧公理或苏格拉底公理)、Kp→KKp公理。这里,“知道”模态词的叠加构成的模态公式KKp(知道自己知道p)和K~Kp(知道自己不知道p),表示的是对自己知识的内省认识。当然,叠加的认知模态词不完全相同。
第二,对意志的内省。意志模态命题作为认知模态的对象构成意志活动的内省,结构为:认知模态+意志模态(+行动)。比如:“我相信我有意采取行动A”,“我相信我坚持采取行动A”。
第三,对情感的内省。若情感模态命题作为认知模态的对象,此时的内省为对情感活动的内省:认知模态+情感模态。如:“我相信我喜欢O”,“我觉察到我讨厌O”。
2.对心灵活动的意志。心灵活动同样能够是意志性心灵活动的对象,因此有:
第一,对认知的意志。认知活动作为意志模态的对象,其结构为:意志模态+认知模态(+命题)。此时的认知活动是作为行动而不是命题。如:“我坚持相信p”,“相信p”作为坚持的对象,指的是“相信”这样的心理活动或心灵活动。
第二,对情感的意志。情感活动作为意志模态的对象,其结构为:意志模态+情感模态(+事物)。人的情感这样的心灵活动作为意志模态的对象时,同样是心理活动(行动)。如:“我坚持喜欢O”、“我放弃讨厌O”。
第三,对意志活动的意志。意志活动作为意志模态的对象,结构为:意志模态+意志模态(+行动)。如:“我坚持坚持A”,“我放弃坚持A”。
从这些例句中可以看到,将心灵活动看成与实体行动同样的行动没有什么不妥,尽管它们本身构成心灵活动,但同时也能够是心灵活动的对象。
3.对心中物的情感。对心中物的情感同样有三种:
第一,对认知的情感。认知可作为情感模态的对象,此时认知具有“事物”的属性。结构为:情感模态+认知模态(+命题)。如“我喜欢相信p”表示的是:命题p是我的信念,我喜欢我心中的这个信念。
第二,对情感的情感。情感活动作为情感模态的对象,结构为:情感模态+情感模态(+事物)。如:“我讨厌爱O”。
第三,对意志的情感。意志活动作为情感模态的对象,结构为:情感模态+意志模态(+行动)。如:“我讨厌放弃行动A”。
用“内省”一词刻画对心灵事态的认知即第二层次的认知是合适的,但本文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如“内省”这样的词来刻画另外两种第二层次的心灵活动——对心灵活动的意志性活动以及对心中物的情感活动。在逻辑上,存在这两种第二层次的心灵活动的可能,从句法上它们也可合语法地被表达,对它们的意义我们也可理解。
这一层级的心灵活动在形式上反映在心智模态词叠加所构成的模态命题上。这里出现了不同种类心智模态词的叠加,从而出现了如“坚持相信”这样的“复合心智模态”,以及如“我坚持相信p”这样的“复合心智模态命题”。在正规模态逻辑中,“必然”、“可能”的叠加都是合法的,克里普克语义学给出了它们的叠加所构成的命题的语义解释。这里,从直觉上,复合心智模态命题是可理解的,它反映了心灵活动复杂的层次性结构关系。
五、结语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心灵的结构以发展心智逻辑。对于心智逻辑研究,本文有三点需要说明:
第一,自然语言中存在丰富的心智模态词,每一类模态词都可以说是“完全的”,人们用之形成各种心智模态命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讲,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语言,至少心智逻辑的研究是这样;并且可以说,逻辑学的研究是一个“发现的过程”:发现自然语言中哪些心智模态词形成的命题构成一个系统,以及如何构成一个系统的,等等。
第二,本文通过给出三种模态的区分而指出三种模态的对象不同,这有助于澄清逻辑学研究中的混乱。在现代逻辑中存在混淆不同模态的错误。例如,在道义逻辑中将道义模态词加在行动之上构成道义模态命题,如“禁止偷盗”等,这没有什么问题。但道义模态命题是行动模态命题——模态的对象是行动而非命题,因而道义模态是行动模态而非命题模态。但冯·赖特(G.H.von Wright)等许多道义逻辑学家将道义模态混同于命题模态,他们直接将命题连接词用于连接行动,如赖特在《道义逻辑的一个新系统》中所做的那样[8],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命题连接词可以连接在如“禁止偷盗”、“允许开车”这样的行动模态命题之上,而不能将之连接在“偷盗”、“开车”这样的行动之上。赖特等人的做法将道义逻辑研究引入歧途,极大地制约了道义逻辑的发展,这需要我们加以更正。
第三,本文所倡导的心智逻辑研究有助于“机器人”的研制。在人工智能的问题上,人们关注更多的问题是机器能否具有智能,是否具有像人那样的智能,等等。这些问题是“认知”问题,然而,认知只是人的心灵的一种活动,若在机器人的研制中,将构建完善的心智逻辑(包括认知逻辑、情感逻辑和意志逻辑)“植入”到机器人之中,机器人便“有”了像人一样的“心灵”,此时的机器人不仅能够进行认知,而且可以表达情感,以一定的意志执行行动,这样的机器人更像人。
总之,心智逻辑是一个既有理论意义,同时又有应用价值的领域。
注释:
①本文用target表示意向“对象”,以与“客体”object相区别。
②由于意志模态逻辑的对象是行动,因而意志模态逻辑是行动逻辑的一种。关于逻辑研究的行动论转向,张建军给出了一个富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的研究纲领,参见张建军《逻辑行动主义的方法论构图》,载《学术月刊》2008年第8期,第53—62页。
③内省如同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一样也存在强弱之分,“强”的知道型、相信型的内省便是“反思”,最弱的觉识型的内省可称为“自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