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模式研究论文

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模式研究

潘 琳1,周荣庭2

(1.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 合肥 230059;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科技传播与科技政策系,安徽 合肥 230026)

摘 要: 社会组织是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社会组织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是关键因素。文章以回应性监管理论为理论视角,以深度访谈法获取大量采访样本,采用扎根理论的编码技术对社会组织多元协同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进行质性评价,构建回应性管理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模式,并基于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多样化监管策略,以期解决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困境,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 回应性监管;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多元协同监管模式

一、引 言

社会组织是公益事业的运作主体,其公信力决定了公益事业的长足发展。近年来,我国公益负面新闻频出,如“人人汇”“善心汇”骗局、知乎女神诈捐、公益人雷闯事件、“罗尔”等事件,给我国的公益事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致使社会组织公信力不足。通过深度访谈发现,社会组织发展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法律体系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不够透明、专业人才较为缺乏等。深究原因,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源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影响了组织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在民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中,指出要加强党建、财务审计、第三方评估等措施,这对社会组织内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以回应性监管理论为理论视角,基于实地访谈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实际情况,运用扎根理论的编码技术对深度访谈资料进行质性评价,在此基础上,构建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多元协同监管模式。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多样化监管策略,以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相关文献综述

(一)回应性监管理论

回应性理论的提出可追溯到1992年,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两位学者伊恩·艾尔斯、约翰·布雷斯维特首次提出[1]。随着该理论的日渐成熟,回应性理论在完全依赖政府或市场单方面机制之外提供了另一类具有中庸色彩的监管模式,即强调强制行政监管与非强制非行政监管的融合[2]。回应性监管的理论核心是基于行政归口监管权分流的监管主体和监管策略多样化实现。通过政府与企业、行业机构、市场等角色的某种类商品交易(如公共服务外包、权利委托)等手段完成监管权责的有限让渡和交割,改变了传统的单一行政监管格局[3]。回应性监管理论表现出治理型特质,从主体思想来看与社会组织内部监管目标与要求之间有高契合度。因此,以回应性监管理论有效适配我国社会组织监管模式,克服传统监管的实践短板、实现社会组织内部监管理论突破,不失为一种创新解决途径。

(二)内部治理监管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非营利组织内部治理的监管研究主要围绕组织治理结构设置、绩效考核、内部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吉贝尔曼等人(Gibelman M)指出,设立理事会可以对社会组织管理层实施监督,防止管理者徇情枉法,间接改善社会组织的公众印象,但学术界对理事会监督重视不够[4]。劳伦斯(Laurence L)研究了非营利组织绩效考核与理事会职能的关联,认为通过对理事会的成员资格和议事决策机制的设定来提高理事会绩效,有关利益方面可要求理事会成员承担相应的受托职责,并对各自的受托代理人所从事的业务和行为进行监督[5]。普里根和王(Pridgen A,Wang K.)指出了审计部门在非营利组织的监管环节中的核心地位,并验证了部门审计与社会组织公信力的关联[6]。德鲁克(Peter F.Drucker)从社会组织的使命、成果转化、绩效管控、HR网络和自我提升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提出可操作性的内部管理措施[7]

国内关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研究主要围绕社会组织监管缺失,还有部分学者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对社会组织监管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王名(2014)指出我国普遍缺乏社会组织有效监管,要在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管以外加强过程监管,探索和推进监管体制创新,基于社会组织的独特性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方式,从而建立起现代化的社会组织体系[8]。康晓光(2010)认为,不能仅仅依靠理事会问责与绩效评价等内部机制,还需要引入竞争差序、外部问责和监督等外部条件,因此要协调利用社会组织的内外合力以完善其机构功能[9]。邹世允(2013)则提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在内部管理制度、面向志愿者的捐赠协议机制、监管主体的部门架构、社会公信力建树和法规协同制定等方面存在困境,针对我国社会组织的弊端进行了立法理论分析,提出组织完善和监管立法观点[10]

(三)文献述评

从国内外对于社会组织内部监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情况来看,尽管针对社会组织范畴的研究十分火热,但学术界对社会组织内部监管的关注较为稀缺,这种稀缺预示着相对广阔的后续研究空间。本文的研究在以下两种意义上显示一定的创新性。

(1)文章在大范畴上仍属于社会组织治理研究,但重点在于学术界较少关注的社会组织内部监管,尤其是将社会组织置于回应性监管这一视角下的研究。文章将探索回应性监管理论对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为组织内部监管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2)文章从微观层面系统研究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将探讨组织内部监管过程中,多元协同监管模式,突破过去从政府视角探讨社会组织内部监管的宏观思考维度。

基于此,文章融合与借鉴回应性监管理论的分析框架,运用深度访谈法和扎根理论质性分析技术法,凝练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多元协同监管要素,构建社会组织多元协同监管的运作模式,并提出有针对性地的优化策略,以期拓展该领域的研究空间。

三、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深度访谈法获取了大量访谈资料数据,以扎根理论的编码技术为基本分析工具,凝练出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多元协同监管要素。扎根理论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以材料归纳分析为特征的质性分析技术,其方法强调可操作性,要求研究者舍弃先入为主的导向,同时对研究者有一定理论灵敏的要求。扎根理论的精髓在于针对调查数据的编码与演绎,为了表述方便,通常可以将其分为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三个阶段[11]。本文的研究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深度访谈法和扎根理论的研究流程

(一)资料收集与整理

作为社会组织内部监管理论建构的第一步,需要在科学方法的指引下,获取一定数量的原始数据。本文以深度访谈法为指导,基于半结构式提纲开展访谈,考察社会组织内部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的重要要素。笔者在2018年6月至10月共进行了两轮访谈采集,每轮访谈时间跨度一个月,其中第二轮访谈主要针对首轮访谈暴露的问题进行跟进式回访和挖掘式探讨,同时也扩大了调研目标(社会组织服务领域)的覆盖面。本研究选取了国内34家典型的社会组织进行深度访谈。这些社会组织的平稳发展时间均超过两年,在业内已形成一定的区域影响力。访谈对象为社会组织中具有负责人或项目主管权限的管理代表,他们对组织的使命与定位、内部治理结构、项目运作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维护等方面有较为成熟稳定的理念。为保障访谈效果,所述结构式访谈平均持续2个小时。受访社会组织的服务领域涵盖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健康、扶贫、公益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教育助学、城市社区建设、儿童青少年、老年人以及残障人士服务等18个方向。访谈包括9个问题15个方面,通过将音频、笔记等采访资料进行文字转换,共获得了约8万字的文本材料。

(二)数据编码与逻辑演绎

当前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主要监管模式为多元主体协同监管模式,但是对于该模式的理解还存在差异。基于回应性监管理论视角,进一步剖析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中多元监管模式的内在特点,对于建立和完善以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内容全面化和监管策略多样化为核心特点的多元协同监管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2]。社会组织的成立基于社会公众需要和市场需求,依法依规根据各自不同的发展目标与政府开展平等合作,从而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第一,社会公众是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需要承担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同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此外,社会公众也可以选择将部分甚至全部收入捐赠给某一或部分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利用收到的捐款来为社会提供服务,捐赠者就可以参与社会组织的监管,也可以作为兼职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到社会组织的日常工作中;第二,政府管理机构作为多元协同监督管理体系的主体之一,更多通过行政指导来实现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第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对社会组织的运营开展全过程评估,这也是加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而社会公众满意度是第三方评估的核心指标之一,这样也可以督促社会组织更好实现自我监管;第四,社会组织自身必须提升组织内部治理能力,加强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自我监管,严格按照理事会要求,积极践行组织社会责任和价值观,不断提升组织领导者素质、优化组织人员机构、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本文基于34家社会组织对的答复进行整理,有效答复数目503条,并对每条答复进行逐句概念提炼,并按照概念的内涵和属性进行范畴归类。这一步即前文所述的开放性编码过程。通过编码,最后形成概念210条,形成基本范畴76个。限于篇幅,仅举一例说明编码的原则。如编号为Ah001的社会组织的问卷中,针对问题“监管”的答复提炼出“市民政局固定年检”“向团市委汇报”“社工组织综合党委会”概念,而前两者可归纳进“政府”这一范畴底下,并进一步归纳为“监管主体”这一范畴;后者则可以根据其在属性上偏向社会组织的内部结构而被归纳为“组织机构”这一副范畴。表1为经选择性编码形成的范畴体系构成。

表1 开放性编码形成的范畴

续表1

2.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的目的是厘清概念和范畴的相互关系,整合出更高层次的范畴。对于本研究“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多元协同监管模式”以监管主体作为编码情境,得到如图2所示的主轴编码,围绕政府监管、自身监管、第三方监管和公众监管等四种监管方式形成主轴脉络。

2.健全的评估机制和监管机制

图2 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多元协同监管分析范式

3.选择性编码

农业生产中防灾减灾工作对气象的依赖程度越高,对农业气象工作者服务准确度的要求就会越高。因此,应结合我国实际来完善我国的气象预报系统,而且基层气象部门要对农业气象工作起到推进作用。

图3为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多元协同监管机制。随着监管权力的转移,随之产生了多元监管条件,形成了归口监管、委托监管和社会监管的多元监管格局,体现了多元协同监管的实质。通过对多元协同监管机制的分析,确定以政府、自身、第三方和公众作为监管主体的核心范畴,以组织使命和志愿精神、健全的自我评估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组织的人员结构和领导人素质作为监管内容的核心范畴,并结合现象、中介条件、行动策略建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逻辑关联,由此,回应性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多元监管路径如图5所示。

从图4可以看出,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方面存在正负两种作用,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制度低效或失效、组织机构失范和网络技术落后等因素对监管产生了副作用,而诸如资格登记认证与绩效考核、政府指导培育、事中事后的阶段性监管、监督意识与参与机制等范畴则对监管带来了积极的正效果。

在运用社会组织监管的过程中,在内部治理这一环节,实现对组织使命和志愿精神、健全的评估机制和督导机制、组织的领导人素质和人员结构等四项重要内容监管,扩展和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

图3 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原理

图4 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路径

四、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要素分析

(一)组织内部多元监管主体

监管主体,也就是担负社会组织内部监管职责的一方或几方。根据图2所示的主轴编码的逻辑范式和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路径(图4)可知,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中,运用政府、自我监管、公众、第三方机构这四大要素进行协同监管,以促成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完善,使其管理规范,使组织得以持续发展。

1.政府——组织运作归口监管

第二是日用品的改变导致的谜语费解。从前的一些日用品已经或者行将淘汰,以之为谜底的谜语就令年轻人费解,自然面临着被淘汰的命运。如例11的谜底“火钳”,例12的谜底“草鞋”,现在在城镇甚至在一些乡村都已经很难觅其踪迹了,其谜语的费解是显而易见的:

政府对社会组织负有行政归口管理的职责,因此扮演了内部治理的主体监管角色,其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表现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则制定与执行、依法对社会组织实施监管,并承担地方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监督与指导。而狭义的监管职责则是对社会组织运行的日常监管,如在法律法规约束下对社会组织管理者及理事会、秘书处和普通成员实施行为和结果监管。社会组织对应归口管理部门对其分类指导和阶段性检查检也是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并以此作为社会组织日常运作过程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举措。

2.自我监管——内部治理提升的监管

出于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水平提升的考虑,社会组织也可对自身进行自我监管,提升自律自治的能力。因此,自我监管也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主要监管主体。通过考察大量媒体披露的因公益腐败造成社会组织公信力严重伤害的慈善事件,可以发现,社会组织迫切需要通过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监督机制,来增强自身治理水平和提高运作效率,以高度社会责任意识和表现来维护和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水平。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存在监管意识不足、监督制度缺乏或不健全、监管执行力不足、自律机制薄弱等问题,容易让自我监督流于形式成为自我开脱,致使监管失效;而来自社会组织外部的相互监督机制尚未形成。社会组织内部管监管机制的制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并以遵守行业章程为前提,明确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并在监管框架内开展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公众——强化主体监管责任意识

公众作为监管主体的条件来自三方面,一是公众向社会组织直接发生的捐赠或服务购买行为,作为一种物权交易的对等原则,社会组织自然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义务,这种义务具有市场属性;二是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承接主体向公众提供服务,如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但作为被服务方,公众可以向社会组织提出连带权利请求,从而形成一种间接监管的义务;三是鉴于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每一个关心组织或对组织愿景与行为有疑义的公众,都可以以纳税人的身份对经政府核准和资质登记的社会组织享有类似公民权的天然监督权利。因此,具有广泛参与意识的公众监管可以督促社会组织强化自律。

4.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政府通过一定的授权或服务外包让渡部分监管权限,让更多其他的机构成为监管主体。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权限,主要来源于政府权力的让渡。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第三方监管是指具有资质的非利益相关第三方机构在法律法规原则指导下,科学设计评估程序和考核标准,对社会进行组织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运行管理、成果与绩效鉴定等指定方面的评估定级和出具评估报告。作为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和纠偏,以专业性、独立性为典型特征和基本要求的第三方监管在我国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重要性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淡化了评估过程中的强制性行政色彩;二是推动社会完成服务型政府的社会转型,这不单是因为第三方监管对政府负担的分流,也因为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而言,第三方监管与评估可发挥更大作用;三是第三方评估集中体现社会力量对社会组织协同监管的意义,增强社会评估工作的公信力。

(二)组织内部多元监管内容

四川办事处主任高建平双脚沾满泥土,走进柑橘地里服务指导一呆就是一天;陕西办事处主任王国峰把猕猴桃园当作办公场所;晋东南办事处主任赵松林搭建零距离服务农民“直通车”;宁夏办事处主任李玉宝起早搭黑奔忙在西北大地指导农民施肥;晋南办事处主任王志斌实施“配肥套餐”奇迹把冻害葡萄成果挽救实现高产……销售人员用辛劳背影,勾勒出“希望田野上的流动服务路线图”,他们的足迹成为大地丰收曲线谱上跳跃的“耕耘音符”。

1.组织使命和志愿精神

定义 2[9] Hom-Jordan李代数(L,[·,·]L,α,δ)由空间L,一个二元双线性运算L×L→L满足

理事会机构,可以使组织的使命更加明确,能够使组织的决策战略更加合理可行,使监督更加全面,并能实现自我评估。使命是一个组织前进的方向,需要在成立之初就明确,跟随着发展逐步调整,理事会的首要职责就是明确组织使命,确保组织成员忠于组织使命,对组织行为的目标、活动领域、发展方式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约束。组织使命的确立需要对应国家国情的发展,就我国现阶段发展情况而言,需要着力解决教育、基层治理、贫困、环境治理等相关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在社会领域至关重要,政府需要在这些问题上下大功夫,解决好这些问题有利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政府可以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也要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自身使命以及志愿精神、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这套书一共5本,分别描述了花金龟、圣金龟、大孔雀蛾、节腹泥蜂等家族和直翅目家族等。每一幅画和每一段文字都充满着作者对法布尔先生的敬意,也体现了作者跟昆虫融为一体的境界。

4.人员结构

他们就这样又绕了几秒钟的圈,谁也没发起进攻,艾瑞克不耐烦地吼道:“你们以为这是休闲运动吗?还要不要停下来打个盹?马上,给我打!”

3.领导人素质

理事会成员、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都被视为社会组织的领导层。领导人素质的高低对于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最为关键,事关组织的命运。对社会组织而言更是如此,由于其特殊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方式,领导者的素质对于社会组织目标的实现、活动的开展、发展轨迹以及组织的绩效非常重要。社会组织的领导者既要与企业高管一样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又需要考虑社会组织的特殊性,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组织成员践行社会组织的使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为监管体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完善和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必须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加强对社会组织注册登记、财务内容、项目活动、组织发展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已经成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对社会组织的未来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社会组织监管要按照政社分离的改革思路,不能只停留在登记注册时的审核阶段,而要尽快健全现有评估体系,建立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全流程监管体系,完善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保证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1.政策法规建设滞后

尽管各学者对火电行业的排放绩效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大都停留在不同方案情景、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排放绩效测评,针对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并覆盖所有机组规模的统一且完整的排放绩效研究尚缺乏,难以实现将这一指标统一应用于所有火电企业遵循同等的环境管理要求。因此本研究的目的在于确定浙江省火电行业超低排放限值下三项污染物的许可排放绩效标准,为核算许可排放量提供统一的排放绩效基数。

(三)社会组织内部监管失效的问题分析

人力资源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根基和保障,而人员结构则是制约组织内部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通过调研发现,目前社会组织中兼职工作人员占比较高,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必须严格执行社会组织中人员结构的基本要求:第一,专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占比要高于兼职人员的占比;第二,社会组织人员总量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的占比要超过二分之一。其中专职人员是指已经和社会组织正式确立社会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不含行政编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兼职工作人员以及退休后返聘的人员。所以,加强社会组织人员队伍建设,不仅要保证工作人员的数量尤其是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更要注重工作人员的素质,优化社会组织人员结构。

7.2.6 治疗成功 既往文献多基于SBM频次定义,如SBM≥3次/周,无大便失禁[15]。最近,罗马基金儿童临床试验小组委员会将其定义为“在长期维持试验的最后4周中有3周(包括治疗结束前1周),最多只符合1条FC的罗马IV标准[11]。试验设计中,均可参照执行。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社会良好运转的制度保障,社会组织依法运行和依法实施监管是社会组织治理的根本前提。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完善能为社会组织治理提供引导和规范,有利于监管双方的衔接,为有关监管事项的对话与协商提供框架。现阶段有关我国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调研中不少社会组织均提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宣贯、推进作为不力,或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造成社会组织在完善内部监管方面无据可依,也影响了社会组织实施规范化监管和整改提升的积极性。反之,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已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的主要问题。

2.管理机制失效

由图9可以看出,CDFU起到了一定除悬浮物的作用,但去除效果一般,最高去除率只有55%。分析原因认为,CDFU主要用于高油含量生产水的处理,且只对粒径>3μm的悬浮物具有一定的去除效果,对于油含量较低、悬浮物粒径较小的生产水处理效果一般。

社会组织内部的制度设计应充分保证社会组织目标愿景的达成、日常运转的高效并提供可供实施的与绩效挂钩的监管问责机制。目前,在调研中发现,诸多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志愿者制度、财务管理等制度不健全。由于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低效或失效,致使社会组织运作和发展不能有序进行,进而影响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监管效率。

3.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机制相辅相成。是社会组织制度的载体,是社会组织实现各项运作实务的机构实体。内部治理机构冗余和欠缺都会对监管产生不利影响。但两者出现的场合不尽相同,在当前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中,机构冗余往往存在于各类行政监管主体方面,而社会组织内容由于建设不完善,经常表现为机构欠缺,从而无法行使和完成监管职能对接。只有社会组织做到结构衔接有机,才能最大程度释放组织效率。

4.网络技术应用滞后

五、美术史的归结是对人类如人性以及知牲的剖解,只有对雕塑语言全新的思考和架构才续写里程碑。寻求一种人类突破的模式和变革心,本身就是艺人的义务和先锋品质。

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机制的独特性,政府机构在运转效率和新技术应用方面往往滞后于体制外机构。此外,公众运用互联网技术参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也是必要手段。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组织活动的增加,使得运用网络技术完成监管信息交互、监管政策制定、监管形式研判成为必须。以“互联网+”理念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改造包括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在内的传统应用领域成为大势所趋。

五、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多元协同监管模式建构

根据社会组织设立主体和目的的不同,目前关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监管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机构直接领导下的一元监管模式,该模式下的政府机构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类似于对机构组成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监管;另一类是除政府机构的指导外,加上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以及组织自身共同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监督管理的多元协同监管模式。在此模式下,政府机构不再是单一的监管主体,而更多变为指导,社会组织受到多主体管理因素的共同影响。根据上文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路径演绎(图4),构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多元监管策略图,如图5所示。

图5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多元监管策略

1.开放性编码

六、优化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策略

根据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模式提炼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问题,在回应性监管理论框架下,优化我国社会组织的内部监管主要策略如下。

(一)完善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政策

从我国目前已制定的社会组织的立法与政策及实行现状来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社会组织的相关法规及政策规范,社会组织主体资格已被认定,但享有相应法人主体资格待遇的各项政策尚未得到真正落实。如税收、社会保障、政府扶持资金等各项政策和优惠。此外,社会组织在现实中更多依附于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尚未实现真正的独立。需要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主体角色和社会主体地位,明确其内部组织形式、合理的治理机构、法律责任和发起人、会员的权利义务等。同时优化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环境,在注册、税收、孵化等方面给予新成立社会组织支持。此外需配套制定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登记条例》等,在地位、性质、体制机制等方面对社会组织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各类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和行业规范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可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内部的治理水平,保障多元协同监管模式能够发挥作用。

(二)创新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方面,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此机制能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监管规范化,有效的激励评估机制可以使社会组织由被动变主动。具体而言,在各种主体角色的社会地位明确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科学的评估方法,评估社会组织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运作效果、信息公开情况、可持续性和社会效益等指标,并进行实时改进和解决。鼓励将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可以对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给予不同的奖励、物质资助、项目资助或税收优惠政策;将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与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年度检查等工作相挂钩。因此,有效的激励评估机制能科学评估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水平。

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于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或在运作中弄虚作假的组织应注销撤销,那些在每次评估中位于末位的社会组织,由管理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组织并向社会公布。如果社会组织有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政府部门需依法处理并加大处罚力度。对长期不参加年检、多次年检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清退,实现社会组织的优胜劣汰[13]。留下活跃度较高、能力较强的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实现社会组织专业化的发展。

原文包含封号、地域等大量文化负载词,译文在处理时补充了公元纪年、地理方位等文化背景信息,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楚国的发展史和疆土变迁。增加这些信息对于跨文化交流是有必要的,然而译文多次用括号加注信息,会打破读者的阅读节奏,不利于读者消化。可以采用尾注的形式在文末体现出来,这样既保证了流畅的阅读体验,又补充了文化内涵。

居家养老是指家庭依托社区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各方面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多以“居家养老”为主。由于欧美、日本这些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普遍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居家养老模式和相关配套体制[7]。在我国,居家养老也是近九成的老年人最中意的养老方式。

(三)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

健全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首先要优化社会组织的内部各项制度。因为内部制度是组织使命得以实现不可或缺的动力因素。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首要手段就是设立完整而健全的组织章程,确保每项活动、每个行为都能在章程规范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有违反章程的事情出现。另一项策略则需要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合理设置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结构,建立制定、执行、反馈于一体的综合管理体制,将结构与组织规章制度匹配。并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使规范决策的程序更加合法合理化。合理规范资金的来源和去处,并对其进行监管,提高公众对社会组织资金管理的知情程度,增加公信力,可以获取更多的资助,以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另外,需要强化综合监督的力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设立独立于董事会、理事会之外的监事会,合理设置监督机构并依法规范,通过内部治理主体、内容、手段等全方位约束组织内部的各项行为,确保组织目标和愿景的实现。

(四)实现“互联网+”助推组织内部治理监管

当前社会正处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更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及时将社会组织工作过程中的数据公布给社会大众,赋予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的权利。另外,可以依托民政部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会组织官网等综合信息平台,社会组织可以将内部信息及时公开。一方面对社会组织进行宣传,另一方面促进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参与监管活动的积极性,及时了解组织项目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组织的透明度。除此之外,可以将社会组织的办公系统与政府部门直接进行对接,政府部门可以直接调取相关数据,社会组织可以方便地提交各项申请,简化办公流程,便于政府的监督。互联网对于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也起到了促进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服务,便于群众的监督和反馈,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社会组织项目和活动的认可度,引导公众对内部问题的监督和反馈。

七、研究结论与讨论

文章基于2018年6月-2018年10月对国内具有代表性的34家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状况进行深度访谈的资料,运用扎根理论的编码技术、访谈资料整理分析等统计方法,质性评价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的要素,针对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构建了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模式,得出如下结论。

(一)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成为社会组织的根本

社会组织成为中国公益事业的运作主体,社会组织在社会公众中的公信力对公益事业的生存和发展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是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近年来,随着我国频出的各种公益负面新闻,致使公众对中国的公益事业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一系列社会组织负面事件表明,我国社会组织在监管方面存在弊端。究其根本原因,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管存在必然联系。在回应性监管理论视角下,政府如何合理地让渡监管权,如何有效发挥其他主体的多元协同监管力量,规范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已成为目前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研究领域的根本要务。

(二)多元协同监管应存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发展的全过程

基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回应,以政府为引导创建多元主体互动协商和对话平台,从而实现社会组织内部多元主体的协同监管,并采取多样化的监管策略。文章基于深度访谈进行编码,构建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多元协同监管模式,根据内部治理的不同监管内容,实行权力下放,使不同的监管主体拥有不同程度的监管权,各监管主体各司其职,形成多元监管主体间监管权的合理分配与协同共治模式。

在自我监管方面,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此制衡组织内部的决策层;在行业监管方面,组织依靠行业协会的建立,实现行业自律,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形成内部监管合力;在外部监管方面,以政府为引导,带动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管(公众、媒体)等多元主体协同监管。目标是要求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并在所有监管主体权利意识觉醒的基础上,完善内部治理和法律相关政策,促进各监管主体执行自身的监管权力。各监管主体在完成上述监管权力同时,需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并同时作为客体,积极主动的接受来自社会其他各方力量的监管,形成社会组织内部各监管主体间的多元协同的关系,保证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监管模式的良性运行,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AYERS I,BRAITHWAITE J.Responsive regulation:Transcending the deregulation debat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25-26.

[2]杨炳霖.监管治理体系建设理论范式与实施路径研究——回应性监管理论的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14(6):47-54.

[3]陈自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下的监管问题研究——基于回应性监管理论的分析[J].宜宾学院学报,2016,16(2):83-89.

[4]GIBELMAN M,GELMAN S R,POLLACK D.The credibility of nonprofit boards:A view from the 1990s and beyond[J].Adminis tration in Social Work,1997,21:21-40.

[5]LAURENCE L,SMITH S.The performance challenge i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R].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Working Paper,2005.

[6]PRIDGEN A,WANG K.The role of audit committees i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R].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2007.

[7]彼得·德鲁克.非营利组织的管理[M].吴振阳,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8]王名.改革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分析和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07(4):62-64.

[9]康晓光,冯利.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45-46.

[10]邹世允.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完善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34-150.

[11]贾旭东,衡量.基于经典扎根理论的企业虚拟经营动因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5(5):118-126.

[12]刘鹏,王力.回应性监管理论及其本土适用性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1):91-101.

[13]潘琳.“互联网+”背景下社会组织多元协同监管研究[D].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8.

ResearchonMultipleCooperativeSupervisionModeofSocialOrganizationsInternal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ponsive Supervision

PAN Lin1,ZHOU Rong-ting2
(1.Party School of Anhu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Anhui Academy of Governance),Hefei 230059,China;2.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 and Polic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Hefei 230026,China)

Abstract: Social organization is the third sector besides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rket.It is a novel organization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internal governanc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s the key factor affecting the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Based on the theory of responsiveness supervision,this paper collected a large number of data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and evaluated the multi-coordinated subject and the supervision cont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by the coding technology of Grounded Theory.It constructed a multi-coordinated model for internally supervis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responsiveness management.It put forward diversified supervision strategies to promote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on the basis of problems in the existing regulatory model.Multiple cooperative supervision model is suggested to be established to defuse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dilemma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Keywords: responsive regulation;social organization;internal governance;multiple cooperative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 :F062.6;F912.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7-5097(2019)05-0177-08

[DOI] 10.19629/j.cnki.34-1014/f.180731012

收稿日期: 2018-07-31

基金项目: 2018年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gxyqZD2018144)

作者简介 :

潘 琳(1986-),女,安徽枞阳人,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组织治理,公益新媒体;

周荣庭(1969-),男,浙江东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益新媒体,传媒管理。

通过对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和探索,构建一种内外兼修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2]。在内外兼修培养模式中,“内”指校内,是指充分利用校内各种资源对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课程体系、实践环节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外”指校外,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利用校外丰富的资源进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从而培养创新型人才。在内外兼修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中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很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余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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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性监管视角下社会组织内部多元协同监管模式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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