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怀疑论所表现出来的认识论坍塌箭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怀疑论论文,认识论论文,箭头论文,常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8)06-0146-07
在常识中,诸如“存在外在世界”、“对自己来说存在另外的自我”这类常识知识之为真是显然的,但是,通过诸如瓮中脑、虚拟世界等思想实验,却又可以揭示出常识怀疑论,即对任何认知者来说,这些是可质疑的①。
不仅常识怀疑论本身令人不安,而且随着常识怀疑论的提出,还从多个方面对常识生活提出了挑战,例如常识怀疑论悖论②,这就不得不引起常识论者捍卫常识的努力。如果常识怀疑论是彻底的,即任何常识知识都是可质疑的,那么,无论对提出常识怀疑论来说还是对捍卫常识来说,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一个困难:既然没有什么知识是不可疑的,那还能取什么作为论证前设以做出有说服力的常识捍卫?反过来也可以同样问:既然如此,怀疑论者又如何能提出有说服力的彻底怀疑论?毕竟怀疑论者提出怀疑论也需要理论基础,否则单凭想像并不值得重视。
这个困难,无论对常识捍卫者还是彻底怀疑论者,值得重视吗?本文首先在第一节陈列出常识中看起来最不可质疑的常识真理以及相应的常识怀疑论,最后指出常识怀疑论是彻底的。然后在第二节提取出这些常识怀疑论所表现出来的认识论坍塌箭头,并通过认识论坍塌关系重述了作为彻底怀疑论的常识怀疑论,这不仅使得我们能够在第四节指明上述困难仅仅是表面上的,无需重视,更在第三节指引出常识知识的认识论坍塌线路,而这个线路反过来正提示出捍卫常识的论证线路。
一、常识真理和常识怀疑论
我们需要完整地说出常识怀疑论。从常识生活中和哲学文献中,我们可以提取出一系列看起来不可质疑的常识真理,以及相应的常识怀疑论③。
首先,在常识中,实在事物以如此这般的样子——性质、延展、动变——鲜明地显现着,恰如其在人类身体正常状态下所显现出来的样子,这看起来是不可质疑的,可称为常识真理(1)。
皮浪主义者告诉我们④:对于相同对象来说,1)不同的物种观察到的样子不同;2)即使物种相同,例如都是人,但不同个体观察到的样子不同;3)即使同一个人,不同的感官,观察到的样子不同;4)即使相同感官,但所处内部、外部环境不同,观察到的样子不同;5)即使都一样,但出于观察角度(例如位置、时间等)的不同,观察到的样子不同;6)即使都一样,被观察物总是借助一些媒介被观察,通过不同媒介观察到的样子不同;7)即使都一样,我们对事物本身的数量、结构的获得却无能为力,不得不中止判断;8)既然一切事物的被观察到的样子都是相对的,那么关于事物本性我们就只能中止判断;9)相同事物会随着遭遇次数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对于事物绝对本性我们只能中止判断(注:按理路,这一式至少合理导致的是对“A和B是同一个东西”进行中止判断)。
回到常识真理(1),相应的就是:实在事物自身所是的样子——性质、延展、动变——是否恰如其所显现出来的样子,无论身体是否处在正常状态,是不可知的。这就是常识怀疑论(1)。
其次,实在事物不仅如此鲜明,更重要的是,实在事物如此融贯,以至“实在事物之间的内在关联——因果关系——是存在的”这一公认的常识真理(2),看起来是不可质疑的。
沿着Hume的分析我们知道,不管表现出来的数学相关度多么高,在不同东西之间的内在关联(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这就是常识怀疑论(2)⑤。
第三,即使实在事物之间是否存在内在关联不可知,但存在外在事物(相对于一个自我的意识内容而言的)总是显然的,尤其是,对一个自我来说,没有亲身经验到的(活着时未亲身经验到的、出生前的、死后的)实在事物是存在的。所以,这就包括,没有任何认知者亲身经验到的实在事物是存在的;对一个自我来说,自己没有亲身经验到但其他认知者亲身经验到的实在事物是存在的;对一个自我来说,亲身经验到的外在事物(含自己的身体)是存在的。这些就是看起来不可质疑的常识真理(3)。
可惜,Descartes(MFP)的第一沉思、Putnam(1981)的瓮中脑思想实验清楚地揭示出,对一个自我来说,外在事物(含自己的身体)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这包括,对一个自我来说,没有亲身经验到的(在活着时未亲身经验到的、出生前的、死后的)实在事物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对一个自我来说,亲身经验到的外在事实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等等。这就是相应的常识怀疑论(3)。
第四,虽然前面的常识怀疑论使得常识在何物存在上非常不堪,但至少还能守住自我及其内在世界。而且,这个自我并不孤独。例如,对自己来说,1)在某古老石头上留下的规则图形,这可作为没有亲身经验到的其他自我存在的明证;2)通常情况,就是亲身遭遇到的由身体承载而外在的其他自我;3)多重人格的例子,这可以保留为亲身经验到的以某种未知的并非外在的方式[可能]存在其他自我的情况。所以,这是看起来不可质疑的常识真理(4):对一个自我来说,至少另外的自我是存在的,或者是以身体承载的方式存在,或者是以某种未知方式存在。但是,常识怀疑论(4),即他我怀疑论⑥,对此提出了挑战:对一个自我来说,另外的自我——无论是以身体承载的方式,还是以某种未知方式——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
第五,也可以设想自我本来就是孤独的,因此,即使对其他自我之是否存在不可知,但我对自己的存在并不会质疑。Hume对此提出了质疑。
当然,在常识中,对自己来说,似乎真正困难的反而是“自我是什么”。Reid的观察是:
不管这自我是什么,反正它能思想,会思考,能做出决定,能行动,也能感受痛苦。我不是思想,
我不是行动,我不是感觉;我是某种能思想、行动、感受的东西。⑦
看来,在常识中,对“自我是什么”的间接理解有:自我,就是那个在感知的东西(即,是“我”在感知,在感知的是“我”)、在意愿的东西、在思考的东西、在回忆的东西、在反思的东西、在期待的东西,等等。对“自我是什么”的直接理解有:自我,就是在回忆中被回忆的那个过去之我,在反思中被反思的那个当前之我,在期待中被期待的那个未来之我,等等。
特别的,进一步观察,对当前的自己来说,正是在自我对自己的反思——特称为当前性自身反思⑧——中直接理解、关注到自己。例如,在当前,我注意到我自己想睡觉。在这个反思行为中,被关注到的“我自己”,是作为当前的自我所关注到的特殊表象(可表达为“自我-表象”)而鲜明地显现出来的,虽然这种“显现”相对于“我注意到电脑在那里”中的“电脑-表象”之“显现”来说要复杂许多。同时,就在这个反思中,那个“正在注意____”的作为反思主体的自我,本身并不作为表象显现出来,而是以这样的方式被理解到的:1)当前所有表象(包括“自我-表象”),在自身反思中,都非常鲜明地表现为“围绕且面向什么东西而显现着”,但这个被围绕、被面向的“什么东西”本身是隐身的;2)鉴于“反思是我在反思”、“关注是我在关注”等常识理解,因此可以接受,这个被围绕、被面向的隐身之“什么东西”就是作为反思行为之主体的“当前自我”。
作为例子,“在当前,我注意到我自己想睡觉”更精确的描述是这样的:隐身的作为反思主体的当前自我,在当前性自身反思中关注到现身出来的“当前自我想睡觉”这个表象。
无论是否支持自由意志,即无论是否支持自我是自因的,在常识看来,都会把自我理解为是这些行为的主体。自我和相应的意识表象(被感知到的感觉、感受,被意愿的意愿指令,被思考的想法、观念,等)保持着在时间中和自身反思中的相互伴随。意识表象当然是转瞬即变的,但自我总是在时间中和自身反思中保持着同一。被回忆的过去之我、被反思的当前之我、被期待的未来之我,是作为主体的我所回忆、所反思、所期待,而这些都是“我”。
所以,在常识中,这些看起来是不可质疑的:1)对自己来说,自我——从出生到死亡的,可被自己回忆、反思和期待的,在时间中保持同一的意识活动主体——是存在的,这是常识真理(5)。2)对当前的自己来说,在当前,转瞬之间,现身的“当前自我-表象”是在自身反思中面向隐身的作为反思主体的当前自我而现身,这是常识真理(6)⑨。
但是,这些也都是可质疑的。一方面,对当前自己来说,记忆中的过去之我、期待中的未来的/下一瞬的自我,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这称为常识怀疑论(5);另一方面,对当前自己来说,在当前,转瞬之间,现身的“当前自我-表象”是否是反思主体自己的现身表象,是不可知的,这称为常识怀疑论(6-1),还有,对当前自己来说,在当前,转瞬之间,作为反思主体的隐身当前自我是否存在,既然是隐身的,也是不可知的,这称为常识怀疑论(6-2)⑩。
最后,如果用“剩下”来表示尚未受到常识怀疑论攻击的公认的常识知识内涵,那么,现在剩下的就只是转瞬之间的表象整体(特用以称刹那出现、转瞬之间的表象本身的全体,这个说法包含涌现效果,特别是包含对表象本身的忠实记录(11))。由于表象整体总归在效果上表现出面向某东西现身出来,因此,也就多少能够接受对它(们)进行的忠实记录。
但是,按前面的常识怀疑论,在刹那出现、转瞬之间的表象本身中,表象整体的不同部分之间是否有内在关联不可知,是否可交流不可知,是否可忆不可知,是否可反思(或在反思中是否可识别为同一)不可知,是否可绵延不可知,等等。所以,这(些)忠实记录只能是孤立的,这(些)表象本身不可被二次记录,不可基于交流而被转述,不可基于记忆而被复述,等等。
即使不再试图寻找针对忠实记录的常识怀疑论(12),在常识上看,这些忠实记录表现为:不可提问;即使提问,也不可回答。毋宁说这本身正是非常彻底的怀疑论(13)。或者,也可这样说:如果没有其他常识知识的支持,仅仅就这些忠实记录而言,并不具有知识意义。所以,在常识上,这些忠实记录,一方面可权且保留为常识真理(7),但另一方面本身也就是常识怀疑论(7)。
于是,至此给出的常识怀疑论,对公认的常识知识的全部内涵进行了彻底挑战,没有什么常识知识是不可质疑的:
常识怀疑论(1):实在事物自身所是的样子——性质、延展、动变——是否恰如其所显现出来的样子,无论认知者身体是否处在正常状态,是不可知的。
常识怀疑论(2):实在事物之间是否存在内在关联——因果关系——是不可知的。
常识怀疑论(3):对一个自我来说,外在事物(相对于这个自我的意识内容而言的)——这包括没有任何认知者亲身经验到的实在事物、自己没有亲身经验到但其他认知者亲身经验到的实在事物和自己亲身经验到的外在事物(含自己的身体)——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
常识怀疑论(4):对一个自我来说,另外的自我——无论是以身体承载的方式,还是以某种未知方式——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
常识怀疑论(5):对当前自己来说,记忆中的过去之我、期待中的未来的/下一瞬的自我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
常识怀疑论(6):对当前自己来说,在当前,转瞬之间,在自身反思中现身的“当前自我一表象”是否是反思主体自己的现身表象,甚而,作为反思主体的隐身当前自我是否存在,都是不可知的。
常识真理(7)暨常识怀疑论(7):对刹那出现、转瞬之间的表象本身,权当能够忠实记录,这些忠实记录是孤立的、不可二次记录的、不可复述的、不可转述的,等等。
二、常识怀疑论所表现出来的认识论坍塌箭头
在前面的叙述中,常识怀疑论的提出表现出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注意到每次提出常识怀疑论,严格说都仅仅在针对相应的常识命题,而剩下的常识知识内涵至少当时无需被质疑,而是被进一步的常识怀疑论所质疑。例如,常识怀疑论(3)(对一个自我来说,外在事物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和常识怀疑论(4)(对一个自我来说,另外的自我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本身都没有质疑常识真理(5)(对自己来说,在时间中保持同一的自我是存在的),它之被质疑是由常识怀疑论(5)来实现,而且,常识真理(5)对常识怀疑论(3)、(4)保持认识论中立,即:即使知道常识真理(5)也无需知道常识真理(3)、(4)(14)。
常识怀疑论所表现出来的这个特征,意味着常识怀疑论(3)、(4)能够重述为“即使知道常识真理(5),也不可知常识真理(3)、(4)”。这里的“即使__也__”无需实质肯定,是假言条件句。
当把常识怀疑论重述为相应的假言条件句后,它表达出的就是两个常识真理之间“即使知道___也不可知___”这样的认识论关系,这里特称这种认识论关系为认识论坍塌关系,并用“___向___坍塌”来表达这种关系,称为认识论坍塌箭头。例如,常识真理(3)向常识真理(5)坍塌,常识真理(4)向常识真理(5)坍塌。
注意到,这种认识论坍塌关系无需仅仅是作为常识知识某个整体内涵的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常识知识中某个整体内涵和它的部分内涵之间的关系,例如“对自己来说存在实在世界(含外在世界和内在世界)”向“对自己来说存在内在世界”坍塌。显然,后一种关系和前一种关系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但当难以或无需明确区分两个部分的情况下,后一种关系会更方便,例如我们可以说常识知识向表象整体坍塌,而无需预先明确从常识知识中除去表象整体之后还有哪些知识内涵(15)。
对前述所有常识怀疑论的逐一考察,能够指明常识怀疑论所表现出来的认识论坍塌箭头。于是,除了常识真理(7)本身就是常识怀疑论(7)外,其他的常识怀疑论都可重述为认识论坍塌关系。例如,常识怀疑论(5)是常识真理(5)向常识真理(6)坍塌;常识怀疑论(6-1)是常识真理(6-1)向常识真理(6-2)坍塌;常识怀疑论(6-2)是常识真理(6-2)向表象整体坍塌;等等。
这就意味着,彻底的常识怀疑论,不仅能够用传统方式表达,即对任何认知者来说,任何常识知识都是可疑的,不知其为真,亦不知其为假;而且能够通过认识论坍塌关系得到表达,即对任何认知者来说,任何常识知识都会向其他常识知识坍塌,并一直坍塌到对表象本身的忠实记录。
三、常识知识的认识论坍塌线路
一般来说,对常识知识来说,挑战最为严峻的是这些认识论坍塌关系:常识真理(3)向常识真理(5)坍塌,这是内在论坍塌;常识真理(4)向常识真理(5)坍塌,这是唯我论坍塌;常识真理(5)向常识真理(6)坍塌,这是时间向当前的坍塌;常识真理(6-1)向常识真理(6-2)坍塌,这是向超越自我的坍塌;常识真理(6)向表象整体的坍塌。
特别的,内在论坍塌通常被认为已经内含唯我论坍塌,因为通常认为对一个自我来说的另外的自我正是外在的。但也注意到,常识真理(4)也允许以某种未知的并非外在的方式[可能]存在其他自我的情况,例如多重人格所揭示的情况。如果其他自我的存在性问题能够在某种特定意义上预先得到确认,那么相应意义的他我和自我就能够共同确立起独立世界。
独立世界一定等同于外在世界吗?Fleming(2004)提供过一个有趣的思想实验:某生活者a的被给予表象来自另一个生活者b的设想,而b的被给予表象又来自a的设想,于是a、b能够面对独立世界但却并非外在世界。这类思想还可在翟振明(1998)的“交叉通灵景况”中得到实现。这些思想实验所强调的是:“存在独立世界”对“存在外在世界”来说是必要的,但不一定是充分的(16)。
这意味着,常识知识向表象整体的坍塌,并不一定仅仅沿着常识真理(3)向常识真理(5)坍塌的路线进行,可能在某种特定意义上向常识真理(4)坍塌,而相应意义的常识真理(4)进而向常识真理(5)或常识真理(6)坍塌(17)。
这些对常识知识发起挑战的认识论坍塌的线路,反过来正提示出捍卫常识的论证线路。
图1 常识知识的认识论坍塌线路(18)
四、结语
常识论者无论以何种目标、何种方式反击常识怀疑论带给常识生活的挑战,如果直接取用怀疑论所质疑命题的内涵(哪怕仅仅是其部分)作为其论证的前设内涵,那么这样的论证无法令怀疑论者信服,因为这样的论证诉诸问题(从英文的“question- begging”译出)(19)。
认识论坍塌关系提示出,虽然常识怀疑论对常识知识的挑战是彻底的,但在提出任何一个具体常识怀疑论的时候,怀疑论者其实仅仅在针对目标命题提出质疑,所以无需立即对全部常识知识提出质疑,因此捍卫常识者可以取用怀疑论者在提出这个怀疑论的时候无需拒绝的常识知识内涵作为论证前设,这样就无需担心诉诸问题的指责。所以,论文开头提出的那个困难仅仅是表面上的,无论对捍卫常识者还是彻底怀疑论者,都无需重视。
常识知识的认识论坍塌线路为捍卫常识提示出了论证线路,至于究竟如何利用认识论坍塌关系建立有效的捍卫常识的论证方案,将在其他地方专文论述。
注释:
① 通过思想实验揭示出常识怀疑论,可参见Descartes(MFP)、Putnam(1981)、翟振明(1998)。
② 参见Pritchard(2002)、DeRose(1999)。
③ 下面会给出7个常识真理以及相应的常识怀疑论。这些怀疑论的相关论述,大部分可参见刘莘(1999)、Dancy(1986)、Popkin(1967)、徐向东(2006)。还有,常识真理可参考徐向东(2006,p.223-)所转述的Reid的“非必然的12个常识原则”,这些原则所涉内涵的基础都内含在下面7个常识真理中,这些原则的原文见Reid(里德)“An Inquiry into the Human Mind on the Principles of Common Sense”。
④ 参见Empiricus(2004汉,p.11)的怀疑论论证“十式”,相关讨论参见Thorsrud(2006)。这里的叙述是按个人偏好的理解方式重述的,去除了第十式(即,对价值评价是相对的,因此对事物固有价值中止判断)。
⑤ 严格说,这个表述和“是否凡事必有因是不可知的”有区别。前一表述对后一表述来说是必要的,但不一定充分,例如在允许超越原因的设计中。基于常识理解——任何经验事物都处在因果关系网中,都有经验性原因——两个表述依然可取为等价。在此意义上,这个怀疑论命题可视为取自Hume[参见Hume(HN)]。需注意,Hume把“因果关系是否存在”的思考和对“明天太阳是否升起”这类问题的思考结合在一起,通过接受“自然齐一性”而把因果问题的解决归结为归纳问题的解决。但是,归纳问题,严格说无关乎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否,无论因果关系存在与否,都可以考察表现出来的数学相关关系,并基于“自然齐一性”进行预测。因此归纳问题是一个独立难题,而“自然齐一性”对“因果性”来说,严格说,既不充分也不必要。鉴于此,这里没有直接关心归纳问题,也没有直接处理“自然统一性是否可疑”的问题。相关讨论可参见徐向东(2006,p.103-)。
⑥ 参见翟振明(1998)和Dancy(1985,p.80-)。按Dancy(1985,p.80-),一个针对“他心”或“他我”的怀疑论论证是基于意识内容在事实上的不可分享性,例如我们无法获取到另一个人的疼感觉本身。对他人感觉的无法直接获取,原则上可视为“能力不足”,而这种“无能”原则上并不是不可克服的,例如他心通——除开神秘论元素——并不是逻辑上不可接受的经验能力,多重人格更可以视为现实例子。因此更严格的他我怀疑论来自翟振明(1998)对虚拟世界的设计,在其中,人偶(zombie)是可现实的。
⑦ 转引自Davies(1995汉,p.95)。原文见Reid(里德),“Essays on the Intellectual Powers of Man”。
⑧ 关于自身反思和自我反思的细致讨论,参见倪梁康(2002)。这里的常识观察,尚未介入这些讨论。
⑨ 为了更准确表达,常识真理(6)可记作:隐身(当前自我)-自身反思-现身[当前自我-意识行为-表象]。其中,1)“(当前自我)”特用以表达作为反思主体的当前自我是隐身的;2)“[当前自我-意识行为-表象]”特用以表达作为被关注到的“当前自我及其意识行为以及相应的意识表象”是作为整体表象而现身出来的;3)“现身”特用以表达表象的显现出来,以对比被表象围绕且向之现身的反思主体的“隐身”。
⑩ 这里给出的关于自我的三个常识怀疑论,需要补充说明两点:第一,在常识怀疑论(6-1)和(6-2)之间原本还有一个中间怀疑论(6-3):“即使作为反思主体的隐身当前自我存在,但是否存在这个隐身主体的现身表象,不可知。”(6-3)和(6-1)相比较,(6-3)强调的是“自己的现身的‘当前自我-表象’是否存在不可知”,而(6-1)强调的是“被认定为自己的现身的‘当前自我-表象’是否是自己的不可知”。原本这个区分是实质性的,但鉴于常识理解中自己的当前自我表象只有一个,或,现身的“自我-表象”这样的表象至多是有限的,因此这里粗略地取为内涵相等。第二,按Hume(HN,第4章第6节),常识怀疑论(5)显然归于Hume,而常识怀疑论(6)的几个和Hume的“都是感觉印象,没有自我”的怀疑论结论表面上有些类似,因为Hume的“……自我或人格并不是任何一个印象,而是我们假设若干印象和观念所与之有联系的一种东西”和这里基于对自身反思行为的观察而得到的“作为反思主体的隐身当前自我”的理解是相似的。但是,仅限于类似。因为Hume毕竟基于“……只有记忆使我们熟悉这一系列知觉的接续性和这个接续性的范围,所以主要是由于这个缘故,记忆才被认为是人格同一性的来源”来考察自我怀疑论,因此Hume严格说并没有触及当前性自身反思中的这几个自我怀疑论。另,刘莘(1999,p.236)亦再次强调了针对自我的怀疑论,但依然仅限于基于记忆的考察,因此也没有超出Hume式自我怀疑论,没有触及这里所提出的当前性自身反思中的这几个自我怀疑论。
(11) 单个的分子并不具有温度,而大量的分子聚集就可成热力学系统,于是可用温度刻画其整体属性。类似的,按意识的涌现论解释,意识内容(包括自我意识)仅仅是表象在整体层面的一种涌现效果,这个时候的忠实记录本身也是一种涌现效果。对意识进行涌现解释,参见Schick & Vaughn(1998,pp.101-107)。
(12) 这里还可尝试建立针对“表象本身是否可表达”的常识怀疑论:如果这里继续考虑“当前对之前进行的全部回忆”、“对当前进行的反思”以及“对反思的进一步反思”,等等,这就好比法藏的“一一毛头各有金狮子,一一毛头狮子同时顿入一毛中,一一毛中皆有无边狮子,重重无尽”,显然不得不陷入“无限重义”而使得“不可记录”。所以忠实记录亦是可疑的,即使在涌现效果上说忠实记录。
(13) Popkin(1999汉,p.262):“据说克拉底律拒绝对任何事进行讨论。当人们对他说话时,他只是摇摆自己的手指以表示自己已经听到了什么,但要进行回答却没有意义,因为一切都正在发生变化。”
(14) 这个观察和White(2007)对Hume式怀疑论的一般性实质的诊断是一致的:“……Hume式[哲学]怀疑论显然并不试图同时质疑所有东西。有一个定义明确的领域及其相应的命题集(关于客体性外在世界的a posteriori‘验后的’诸多命题),我们对它们的信念被认为不具有合理基础。存在一个相对领域及其相应的命题集,对它们却没有提出这样的[怀疑论]挑战。……关于某领域的Hume式怀疑论,必要的是:该领域的相对领域相对于该领域来说是中立的。”
(15) 可以引入符号“≯”来表示认识论坍塌箭头,‘X≯Y’标示两层含义:1)在常识中‘XY’原本是一个整体(“X|Y”的所指);2)即使知道Y也不可知X(“X>Y”的所指)。例如:常识真理(3)≯常识真理(5);常识真理(4)≯常识真理(5);常识知识≯表象整体。易得:[(X|Y)≯Y](也可用:“≡”)[X≯Y];传递律:若X≯Y,Y≯C,则X≯C;推论1:若X≯Y,Y≯C,则(X|Y|C)≯(Y|C)≯C;推论2:若X≯Y,Y≯C,则X≯(Y|C)。
(16) 独立世界不充分于外在世界,这个思想还可参考Kant(CPR)中的客观性概念以及Kant(CPR,B277)的反观念论论证,相关讨论参见Fleming(2004)。
(17) 这组坍塌关系在这里仅保留为逻辑可能,具体情况如何,将在其他地方专文论述。
(18) 示意图中的“→”特指认识论坍塌箭头,“…>”表示这是一种逻辑可能但有待指明的坍塌箭头。
(19) 参见Pritchard(2004)。一般来说,前设中的部分内涵,如果恰恰是怀疑论者所质疑的,那么这样的论证即使能成功导出对怀疑论者所质疑命题的支持,也无法令怀疑论者信服,因此在反击怀疑论上无辩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