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权溃败的政治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学论文,国民党论文,政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1)04-0179-06
国民党政权从大陆溃败是20世纪中国历史最重大事件之一。
导致国民党于抗战胜利4年后在大陆的统治猝然崩溃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海内外许多研究国民党从大陆溃败原因的论著主要把重点放在社会经济根源和军事根源的探讨上,笔者则更看重的是影响国民党政权溃败的政治因素和体制因素。
一
国民党政权溃败当然是国民党军事失败和共产党军事胜利的结果。海内外的学者对这一问题发表的观点很多,概括其要点,从国民党方面讲:蒋介石在战略上屡次出现失误,他对战争进程的直接干涉使前线指挥系统发挥不了正常的效能,坚守东北消耗了最精锐的30万军队,使国共军事力量对比在1948年发生了巨大转变;以及缺乏有学识的军官,普通士兵的贫困,自上而下的萎靡不振,国民党内部派系斗争,政工人员制度不健全和取消部队政治教育等等,均是国民党军事失败的原因。共产党方面,毛泽东战略战术的高明,实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略方针,解放军将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士兵拼搏杀敌,攻无不克;以及优秀的组织训练和宣传教育,优秀的谍报活动;全党上下团结一心,目标一致,是迅速打败了蒋介石,解放了全中国的重要原因[1]。
国民党的军事失败和共产党的军事胜利,虽然是国民党政权溃败最直接的表现形态,然而,这本身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军事问题,实质是一个政治问题。它反映出的是国民党内战政策的失败,这是政治上的失败,是国民党大政方针的错误。换言之,国民党1946年的内战政策是国民党溃败的直接原因。
从1949年看,内战的结果是共产党取得了胜利,国民党才因此溃败。可是,从1946年看,共产党决不想打这场内战。1946-1949年的内战是国民党强加给共产党的。
众所周知,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在“七大”方针的基础上,确定了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及“和平、民主、团结”的总方针。“它既不是国民党所攻击的什么假和平,又不是中共党内一些人认为的仅仅是为揭露国民党而制定的权宜之策。”[2]重庆谈判达成的“双十协定”,就是中共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及实行“和平、民主、团结”的总方针,进行世人瞩目的政治改革活动所取得的重要成果。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是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的。1945年10月9日,毛泽东在答复英国记者甘贝尔的12项问题时指出:“目前中国只需要和平建国一项方针,不需要其它方针。”“在全国实现和平、民主、团结的条件下,中共准备作重要的让步,包括缩减解放区的军队在内。”毛泽东还说:“如果联合政府成立了,中共将尽心尽力和蒋主席合作,以建立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3]1946年1月10日,毛泽东向全党发布停战通告,认为国共双方达成的《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是:“全中国人民在战胜日本侵略者之后,为建立国内和平局面所作之努力,今已获得重要之成果。中国和平民主新阶段,即将从此开始。”[4]反映了中共期盼和平民主的良好愿望。1946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党内指示,认为“中国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并指示全党:“中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为非武装的群众的议会斗争,国内问题改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5]
中共期盼和平民主、不打内战的愿望是真诚的,并有认真准备、具体部署。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了中共参加国家宪法审议委员会、国民政府委员会和行政院的人员名单。具体提出周恩来、董必武、吴玉章、博古、何思敬为宪法审议委员;毛泽东、林伯渠、董必武、吴玉章、刘少奇、范明枢、张闻天、彭真为国府委员;周恩来、林伯渠、董必武、王若飞分任行政院副院长、两个部长及不管部长[6]。3月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晋冀鲁豫局、华东局、华中分局并告晋察冀、晋绥的指示,又对裁军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你们三处兵额最大……我们意见,第一期精减三分之一,并于三个月内完成……第一期完成后,取得经验,第二期再精减三分之一。”[7]走和平民主道路,用政治方式解决国共冲突当然要裁军,由此可见中共对和平之诚意。然而,在中共裁军之时,6月,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
全面内战爆发后,中共中央最初采取的方针是以自卫战争粉碎国民党军队的进攻,继续争取和平的前途。7月20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军队的进攻》的党内指示中讲:“只有在自卫战争中彻底粉碎蒋介石军队的进攻之后,中国人民才能恢复和平。”[8]
所谓“自卫战争”其特征有二:其一,是战胜蒋介石或打败蒋介石的方针,不是打倒蒋介石的方针;其二,是争取继续同蒋介石和平建国的方针。换言之,在战场上战胜蒋介石,使蒋介石知难而退,然后,仍与蒋介石和平建国。是为制止内战,恢复和平而战。
中共为和平建国作了不懈的努力。只是在1946年11月,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召开;1947年1月,国民党政府宣布解散军事三人小组;2月,国民党限令中共驻南京、上海、重庆中共代表于3月5日前全部撤退;3月,国民党军队侵占延安。在这种形势下,迫使中共中央不得不放弃自卫战争方针,而实行人民解放战争的方针。所谓“解放战争”,就是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换言之,用战争推翻蒋介石的统治,建立一个没有国民党反动派的新中国。这意味着共产党对用政治方式解决国共冲突已不抱希望。并且,共产党的确最终在内战中打倒了蒋介石,迅速实现了解放战争的胜利,解放了全中国。
由此可见,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是国民党最终放弃用政治方式解决国共冲突而选择内战的结果。蒋介石和国民党内的一些人过于迷信武力可以解决中共问题了。就这一点而言,美国政府的决策者相对则比较清醒,他们看到国民党“绝对没有能力用军事手段镇压共产党”,他们担心蒋介石如果发动内战“可能导致共产党控制全中国”[9]。
国民党一意孤行实行武力政策,反而自食其果,最终被武力消灭。所以,国民党的失败就是他的内战政策的失败,是战略选择的错误导致的必然结果。国民党在1946年选择了内战,就是选择了灭亡。他本来是有机会选择和平、民主、团结的建国道路的。他掌握着主动权,中共又有诚意,不断地让步,而全国人民则期盼和平。历史给了他机会,不断地等待他作出明智的选择。但是,他最终选择了内战,走上了自我毁灭的不归路。枪杆子里面可以出政权,但也可以毁灭政权。
二
选择内战,就是选择了灭亡。当然国民党蒋介石在主观上选择内战的目的是想坚持一党政治和一人独裁,不想开放政权。所以,国民党溃败大陆是坚持一党政治和一人独裁的结果。
一党政治、一人独裁是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时期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1948年虽由“训政”改行“宪政”,但实质未变。国民党一党政治的理论,发端于1905年中国同盟会组成之始,坚定于1914年中华革命党组成之时,而成熟于1924年国民党之改组。至1925年国民党制定《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其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受中国国民党的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这种理论已见诸法律。而对一党政治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的是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72次中央常会制定的《训政纲领》[10]。《训政纲领》其列述的党治的原则有三:①训政时期政权由国民党代表行使;②训政时期政府由国民党产生,并对国民党负责;③训政时期关系政权的法律由国民党制定,并由国民党来修正与解释。所以,一党政治就是国民党掌握政权,既没有人民民主,也没有民选的议会,而是由国民党的代表会议代替民选的议会行使立法权,并产生政府。民主国的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在训政时期即是国民党与政府的关系。政府的权利由国民党给予,政府由国民党产生,人事由国民党安排,政策由国民党决定。
一党政治还有一尤为重要的特征是在训政时期除国民党是合法政党外,其他政党没有存在的合法性。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确定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中规定:“中华民国人民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誓行三民主义,接受四权使用之训练。努力地方自治之完成,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10]有学者曾对此评论道:“引申的说,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凡不服从或不拥护中国国民党的人民,是没有国民权利的,因此亦无集会结社的自由,当然不能公开组党;二是凡享有国民权利的人,既都服从并拥护中国国民党,那么纵使不是国民党,也不会去另行组党。”[11]
国民党内还存在一人独裁制度。中国国民党一大通过的党章曾为孙中山特设“第四章总理”一章,是以孙中山为总理,而不是设总理这一职位。总理为当然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主席和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主席。总理对于全国代表大会的议决有交复议之权,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这是国民党内个人独裁权力的合法来源。孙中山之后国民党不再设总理。1938年3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议决由蒋介石“代行党章所规定总理之职权”从而蒋便取得了总裁地位,这是蒋介石的个人独裁权力的合法来源。1939年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又规定,国民党总裁兼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统一指挥党、政、军事务。且明文规定委员长可以“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处置“党政军一切事务”[10]。从这个意义上讲训政时期的国民党政府不仅是一党专政政府,还是一人独裁政府。“训政”本是孙中山有利于训练人民行使政权的工具,实际上则沦为蒋介石行使独裁权力的工具。
从比较的观点看,南京国民政府与北京民国政府最大不同,是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了制度化的有统治力的政党体制,而北京政府是军阀干政,没有一个政党具有统治能力,没有一个有力的政党体系。这一时期,在中国政局中扮演决定性角色的是军阀,而不是政党。蒋介石虽然是军事起家,但他争夺的是国民党的最高权力。蒋介石拥有独裁者权利的合法来源于国民党的党章,“代行总理职权”。中国国民党的训政,表现了在中国一个有统治力的政党体系的出现。
从政党政治的标准衡量,国民政府政党体系的形态是独一政党制。这种政党体系可称为一党专政,不是民主竞争的政治结构。在这种政治结构中,不容许政党之间的合法竞争,而政党政府化。
现代政党是为组织政府而存在的团体,其功能是为了最终实现对政府的政策及人事的控制权。在多元的政党体系中,这种政党的功能则是通过各政党在一定政治的主张或利益的号召下,以从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竞选的活动来实现的。而在一党体系的政治结构中,则不然。一党体系下决定政府政策和政府领导人选的过程,完全是在单一政党的范围内进行的。中国国民党的训政就是一个典型。
从政治学角度来看,对政党体系的价值判断标准重要的不是政党的数量,而是政党体系的力量和适应性。这种政党体系能否吸收同化因现代化而产生的新社会力量,换言之,政党体系的力量和适应性表现在增加了以下的可能性:产生政治抱负和政治意识的新社会力量被动员起来,参与体制而不是反对体制,为接纳新集团的加入可以提供制度化的组织和程序。如果政党体系不能提供这种可能性,则将产生政治不稳定的现象。
在一党体系中,很清楚,新社会力量只能靠参加这个党才能进入体系。在这个意义上说,一党体系远比多元的政党体系接纳新社会力量的管道少。一党体系中的政治领袖能对动员新社会势力进入体系予以高度的控制,他们没有竞争的推动,因而无须为保住权力而扩大其号召而把新社会势力引入政治体系。
但是,社会上是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意见、需求及利益。从表达利益的观点看,一党体系难以反映社会的多样性的需求。在一党体系下,民众对政府的要求要想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并在政治体系内予以调节和汇集,即使并非不可能,但也十分困难。并且在一党体系中,政党极易沦为独裁者权力行使的工具,其领袖个人特殊立场及人格特质常易于投射到政党的组织内。蒋介石的传统文化素养以及几十年的行武生涯,不认同民主,只认同武力,不能不是国民党1946年选择内战的决定性因素。
从中国政治发展的历程观察,中国国民党一党体系的建立不仅仅是国民党对民国初年多党体系教训的总结,也与国民革命运动有密切的关联。辛亥革命后,国民党长期都没有表现出是一个有统治能力的政党。孙中山让位袁世凯、“二次革命”的失败、“护法运动”的失败,就是明显的例证,这也正是国民党改组的背景。在国民党一大后,作为国共合作组织形式的中国国民党,用“打倒列强”、“打倒军阀”的口号成功地实现了对广大工农大众的社会动员。五卅运动、北伐战争竟使几百万人都卷入民族反帝的革命运动的浪潮中。社会精英同民众的结合,城乡间大革命广泛开展,扩大了国民党的社会基础,增强了国民党的力量,国民党才得以取得北伐战争胜利,建立起一党体系。
但是,南京国民党政府政治发展的价值取向是日益强化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一再尝试建立清一色的蒋系国民党一党专政。而不是遵循政治现代化的价值取向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管道,建立吸收希望参政的新社会集团和上层分子的程序,同化因发展而产生的新社会力量。相反,采取非民主的行动去阻挠参政扩大化,并力图维持一党专政的政治秩序。1946年政协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规定,立法院为相当于议会之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并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这种政治体制,接近于英、法等国实行的议会制和内阁制。它体现了政府人员之产生不能经由国民党中央通过这一原则。这对于一党训政的法统是一种否定,是多党制原则否定了一党训政原则。这是国民党蒋介石不能接受的。1947年1月7日,马歇尔在其发表的离华声明中则道出实情:“国民党方面,其最有势力之反动集团,对于余促成真正联合政府之一切努力,几无不加以反对。”他们“意欲保持其自身在中国之封建统治,显无秉承政协决议之诚意。”[12]艾奇逊在其回忆录中也承认:国民党“愈来愈流露一种信念:追求统一和民主的中国,他们将失去一切。”[13]所以国民党最终选择战争,用枪炮和士兵去作决定。
国民党在1946、1947年的一系列力图阻止扩大参政的行动,如,“较场口事件”、“下关事件”、发动全面内战、“李闻惨案”、召开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侵占延安、发布《戡平共匪叛乱总动员令》、宣布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这些行动注定了国民党1949年的命运归缩。
国民党虽然成功地实现了“以党建国”,却失败于“以党治国”。
三
国民党的一党体系表现出的集团同化能力太低,难以适应参政的扩大化,而参政扩大化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
1945年抗日战争的胜利,国家前途处于重新选择的历史时期,给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自从日本帝国主义1931年占领中国东北,继而入侵内地,构成了推动中国人民全面动员参加反侵略战争的因素。这场前所未有的全民族抗战,促成了前所未有的中国人民的民族觉醒,也促成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动员。因为,只有通过激发民族主义,才能把政治觉悟扩展到新的社会集团,并将这些集团动员起来参政。
抗日战争决不是单纯军事意义上的对外反侵略战争,其社会的、历史的意义远远超过战争本身。抗日战争所引起的社会变革是十分深刻的,尤其是促成了中国民主进步力量的成长、新的社会集团的兴起和社会政治生活的重大改变,政治意识扩展,政治要求剧增,要求以某种形式参加到政治体系中去,这些变化削弱了一党政治体制的合法性资源。国民党政权面临严重的挑战。抗日战争胜利时,中国共产党已成为有120多万党员的大党,并拥有120余万的军队,10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和近1亿人口,是国民党一党政治的最大挑战者。
抗日战争时期在国共两党之外,形成了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各民主党派。1941年各民主党派联合起来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称中国民主同盟。到1945年9月,拥有3000党员,人数虽然不多,但绝大多数都是有相当社会声望的中上层知识分子,在社会中有相当的号召力,成为独立于国共之外的第三种力量。
除此之外,被战争动员起来的社会各利益集团在战后也纷纷舆论议政,组织政党,干预国事。据不完全统计,1946年仅在国民党管辖区正式登记注册的报刊杂志就有984家,而实际达到1832家,总发行量为200万份[14]。其中有相当大比重是社会政治类时评刊物。在1945-1946年间约有近百个政党宣告成立或公开活动。当然这些政党绝大部分并不能发挥重大的政治影响。然而,组织政党这一政治现象本身至少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即战后,在中国社会各利益集团,尤其是知识分子中间,产生了相当强烈的参政议政的要求,他们希望通过政治参与来表达自己的愿望。
各党派向国民党政府就是要求和平、民主、团结;就是要求召集全国各党派以及无党派的代表人士共同举行圆桌会议,用和平协商的方式,对当前国家的一切问题逐步地求得全盘彻底解决;就是要求举国一致的联合政府;就是要求国民大会必需是代表真正民意的机关,而不是任何党派包办操纵的机关。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全国人民的愿望。
我们不能说国民党完全无视人民的要求,和平的希望在熄灭前曾经短暂地闪烁过。《双十协定》《停战协定》《政协决议》,和平的前景似乎近在咫尺。然而事隔数月,竟然全面内战。
从理论上讲,因社会发展产生的新的成员投入政治过程后,新利益、新问题会对既成体制的连续性造成破坏,此时如不当机立断地重建新政治结构,必然出现参与危机。对政府来说,只要能迅速而有效地将这些要求组织起来,参与危机就不会过于严重。而国民党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政策是失败的。“参与爆炸”演变成参与危机,严重削弱了国民党政府的权威性、效能和合法性,从而成为革命的催化剂。
1946年的内战,可以说是国民党和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冲突加剧的反应,在解决政治冲突的合法而有权威的方法上,各政党之间是不存在一致意见的,冲突加剧,从而引发暴力。这本身说明国民党一党体系不是一个能够调节、改进和节制各集团政治活动的有力的政治体制,同时也是国民党一党体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衰落的反应。这主要是国民党一党体系的同化能力太低,不愿意分享统治,不想允许别的政党的存在,不习惯与反对党进行平等的政治对话。而共产党则为了和平表现出了极高的适应能力,愿意与国民党和平建国,甚至因而在政协会议上不再坚持自己的主义和政治理念。但是国民党还是拒绝其参政。
政治体系的合法性毕竟有赖于广大社会集团的参与。在现代社会中,组织这种参与的方法是进行选举、召开议会和建立政党。但是国民党却不允许进行平等的选举,不允许民主的议会和与其竞争的政党存在。这是国民党否定政协决议之实质、之根源,也是国民党发动内战之目的、之根源。坚持一党政治和一人独裁,必然走向内战。
按照民主理论,政治体系的合法性还取决于其体现人民意愿的程度,人民要求和平民主,而国民党则打内战。按照程序观念,如果政府行动体现了冲突和妥协的过程的结局,而各利益集团又都参加了这一过程,那么,这一行动也是合法的。由各政党参加的政协会议曾规定:必须在全面停战的前提下,由各党派改组政府,随后由改组了的联合政府主持召开举国一致的国民大会,通过宪法,实施宪政。这是当时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各利益集团达成一致的政协程序。可是国民党单方面破坏了它,对共产党、民主同盟大打出手,在内战的背景下,由其未改组的一党政府单独召开国大,这就不具有合法性。
同时,由于国民党政府对美国的依附,利用美国的援助打内战,这使得他彻底的孤立于民族主义集团之外;再加上,国民党的腐败在抗战胜利后日趋严重,丧失了自己的声望,也都严重动摇他的合法性基础。
政治权力的有效性和权威取决于它的合法性,而它的合法性如果衰落,它的权力的有效性和权威也会逐渐衰退。单纯一种社会力量不可能实行统治。一人当道的政治体制,是最不稳固的政治体制。一切暴政实质都是短命的。
凡是有能力扩大其权力并在其体系内扩大参政的政治体系,都不大可能发生革命。采用非民主的方式抵制参政扩大化在存在强大反对派政党背景下会促使革命的发生。国民党的失败当然是共产党竞争的结果。国民党拒不给共产党参与政治体系的机会,就迫使他采用革命的手段来对付国民党,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合法性流失的过程中积聚了力量。国民党政府对美国的依附,使得共产党可以通过民族主义伸张其主义,进行政治动员。毛泽东是如此来定义1946年的内战的:“蒋介石发动的战争,是一个在美帝国主义指挥之下的反对中国民族独立和中国人民解放的反革命的战争。”[8]十分明显,民族战争这一特征是毛泽东特意强调的。这极大的加强了共产党在内战中的合法地位和号召力。尤其是,通过土地革命对广大农民进行的政治动员,从而获得了最广大的中国人民的支持。这是共产党赢得战争胜利的力量源泉。
国民党在大陆失败最重要的原因不在军事方面,而在政治方面;它反映的不是军事的失利和组织的紊乱,而是政治制度和体制结构的腐败,是在于刻板、僵硬的政治体制和大政方针决策的错误,这是战略性的失误。国民党虽然在1945年试图建立宪政政体,但仍严重限制大众政治参与,并没有开放政权,建立一个民主化的政治竞争体制,并企图通过战争伸张其主义,使其丧失统治的合法性,从而促使革命发生,共产党在农民的支持下通过革命夺取了政权。简单的说是独裁和内战引发革命导致了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终结。国民党军队拥有精良的武器和美元,但缺乏对中国未来的新远见。国民党领导了8百万的军队,但却没有领导这个时代。
收稿日期:200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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