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产业集聚及其省域特征与同构表现--基于长三角产业集聚演化的视角_产业集聚论文

长三角的产业集聚及其省区特征、同构绩效———个基于长三角产业集聚演化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同构论文,产业集聚论文,省区论文,视角论文,绩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文献综述与框架安排

发展极是区域经济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源于佩鲁部门增长极理论的发展极理论(缪尔达尔;赫希曼)研究的内容之一是发展极和周边地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经济影响,集中在“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两个方面。当代,国外研究发展极的文献主要集中于产业集聚研究领域,其重点在于发展极的形成、演进和集聚对地区经济效率的影响,基本按两条线索展开,一是集聚的产生、演变和产业集聚对地区经济效率的影响,以新经济地理学理论为线索(Krugman; Fujita,Krugman & Venables; Fujita & Thisse;范剑勇;何弈等;Hu; Fan & Scott;冼国明等);二是研究产业集聚对区域的竞争优势的形成问题,以Porter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为线索。

新经济地理学主要运用运输成本、不完全竞争、规模收益递增三个命题为分析起点,从规模经济、产业地方专业化、外部经济、市场放大效应和价格指数效应等因素来解释产业的集聚,而扩散则源于市场竞争效应的离心力量。Porter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又名“钻石理论”,该理论从微观(生产要素、企业战略结构与同业竞争)、中观(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宏观(需求条件)分析了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和比较优势的动态化,认为要素对竞争优势的影响是动态的,可以被升级、创造,一国主要的竞争优势取决于投资和培育形成的高级要素。Porter将竞争优势理论与经济地理结合,提出了产业集群的概念,认为相关企业通过地理集中,产生群体协同效应,从而形成竞争优势。“钻石理论”不仅有助于解释国家之间的竞争,而且有助于解释区域之间的竞争和区域发展极的形成。国内研究产业集群的理论延伸Porter的研究思路,对产业集群的演进及其与竞争力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事实上,国际上新经济地理学已经综合了竞争优势理论中部分有益因素来说明产业集聚现象。国内在产业集聚产生的理论方面,梁琦借鉴国外有关产业集聚的研究,结合中国的案例和数据对产业集聚的一般因素进行了拓展性研究。理论界对长三角作为中国的发展极,和其经济发展的产业集聚及其产业集聚中的同构两个基本特征存有共识,但是长三角为什么发生产业集聚,新经济地理学说理论无法解释规模经济、产业地方专业化和外部经济最初如何形成,特别是具体到长三角这一地区,长三角产业集聚过程中产业同构的形成机理是什么,产业同构作为长三角省区集聚的空间特征是否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绩效,在中国学术界还欠缺深入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本文试图根据产业集聚的一般影响因素,结合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本文的研究框架如下:第二部分对长三角产业集聚的阶段、地位、三次产业的集聚和地区产业发展的总量特征进行描述统计研究,论述长三角产业集聚的动力机制;第三部分在描述统计和动力机制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和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实际从理论层面研究该区域产业集聚演化的省区空间特征,第四部分对产业集聚过程中长三角的产业同构之于区域经济的发展绩效进行实证研究,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论。

二、长三角的产业集聚与动力机制

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开始了高速增长,这一增长过程也是国内外产业向中国区域转移与集聚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前,这一阶段广东、浙江、福建、江苏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排头兵,区域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中央特殊经济政策和地区区位优势,但是这一时期存在的条块分割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产业的区域集聚起了明显的阻碍作用。这一时期的唯一亮点是华南经济板块(广东、福建)由于其外向型经济的引导成为中国国内产业集聚最快的地区;长三角由于上海的拖累,基本维持改革初期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1992年其GDP占全国总量的17.3%,比1978年减少0.5%。第二阶段是1992年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随着上海浦东经济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产业转移和集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这一时期,华南经济板块仍然保持产业继续集聚、经济继续增长的势头,但是这时经济增长和产业集聚速度的领先位置已经让位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京津冀、辽宁、山东)①。与华南经济板块2004年比1992年在国内GDP中的份量增加4%相比,长三角,环渤海分别增加7.7%,5.2%。改革开放以来,三大经济圈在中国的产业集聚版图如图1,中国的三大经济圈用不到中国11%的土地生产了全国GDP总量的近70%。

图1 中国产业的空间集聚

注:长三角经济圈指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华南经济圈指广东、福建两省,环渤海经济圈指京、津、冀、辽宁、山东三省两市。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江苏统计年鉴2005》、《浙江统计年鉴2005》、《上海统计年鉴2005》数据整理。

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既是国内外产业产能向区域内集聚和竞争优势发挥择优汰劣的过程,又是区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长三角的产业集聚从三次产业关系看主要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集聚。制造业的集中引起人口的集中,人口的集中引起服务业的集中,由此又引起制造业需求的增加和集中,产生“集聚呼唤集聚”的效果。上海在中国第二产业GDP中的份量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高开低走”,而江苏、浙江的第二产业则一直维持“低开高走”的态势。直至1996年,上海第二产业由于浦东开放进程的加速和资本大量流入,其第二产业在中国的相对份额才止跌回升,由1996年占中国GDP的4.7%上升到2004年5.2%。所以,长三角的产业集聚在1992年以前主要得益于江浙经济的成长,1992年以后长三角经济的发展则得益于浦东的开发、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统一市场的形成。我们论述的产业集聚的这一特征可以通过图2和图3得到印证。图2表明长三角第一产业占中国GDP的份额基本稳定,1978年是12.5%,2004年是10.7%,而第二、第三产业占中国GDP的份额则发生大幅变化。从1978年至1992年,长三角第二、第三产业占中国GDP的份额,平稳中略有下跌,图3表明这主要是由于上海第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拖累;1992年后至2004年,第二、第三产业GDP占中国份额大幅增长,分别由20.9%、16.1%增至25.7%、30.6%。

图2 长三角在中国三次产业的百分比

图3 江浙沪在中国第二产业中的百分比

注:CA、CI、CS分别表示长三角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在中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三次产业中的百分比,SI、JI、ZI分别表示上海、江苏、浙江第二产业在中国第二产业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同图1。

长三角的产业集聚在于它在整个中国区域经济中的比较竞争优势,这一优势可以概括为区位优势、工业基础、基础设施、文化习俗。此外,中国相对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成本分工优势,也是构成长三角产业集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地理位置的区位优势 长三角的区位优势可以追溯至清乾隆期间,在1757年乾隆实施闭关锁国政策之前,江浙两地一直有港口通商的历史,在中国统共四个海关中占据两席。在前近代时期,“苏杭宁”是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使上海凭借其天然的地理位置迅速成为中国最大的工商城市,并刺激了当时江浙民族工商资本的发展,在长三角积累了领先全国的工业基础。这一区位优势在改革开放后继续得以发挥,长江三角洲上海港、宁波港、舟山港已位列中国著名的十大港口。长三角独特的地理优势使得自身在承接世界产业转移和发展对外贸易方面形成了比较优势。

工业基础 解放后,由于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和依托上海良好工业基础将该地区建成中国重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意图,国家对上海的投资进一步增强,上海作为中国工业基地的优势得以强化,使长三角地区形成了上海和江苏、浙江之间的垂直分工关系。1978年上海的第二产业占全国GDP的12.1%,江浙分别占7.5%、3.1%。上海国内工业基地优势地位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后技术向江浙地区外溢提供了可能。

基础设施 本文中基础设施不仅指改革开放前国家出于发展上海地区经济而在长三角地区进行的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更是指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云集,能够提供大量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良好的基础设施为长三角承接区域外的产业转移和发展经济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文化习俗 江浙在历史上历来是富裕之地,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之一,地处沿海,民间保有崇尚工商致富的传统。江浙地区富余的劳动力与崇尚工商致富的传统相结合,造就了江浙地区丰裕的企业家资源,促进了长三角地区产业的发展和集中。

劳动力成本优势 在世界分工格局中,长三角的核心比较优势和中国的比较优势具有一致性,即廉价的劳动力优势。

改革开放和市场化改革激活了长三角的竞争优势,一方面海外产业为了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长三角的竞争优势向此转移和集聚,表现为中国充当世界廉价劳动力加工制造业的世界工厂和长三角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特征;另一方面长三角的本土产业也凭借自身在中国的相对竞争优势和在海内外的规模经济在国内竞争中战胜对手,引起产业向长三角集中。

克鲁格曼提出历史和预期可能会对产业集聚产生最初的影响,但是历史和预期为什么会在该地区产生作用,而不是其他区域?新经济地理学领域并无学者就此问题做过回答。有研究(Hanson;Fujita & Hu)认为贸易自由化和地理优势是影响产业集聚的重要因素。但是为什么其他有着同样地理优势的地方没有形成集聚?就东南亚国家而言,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具有亚洲四小龙一样的地理优势,为什么这些国家没有成为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可以借鉴的经验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企业无论大小,只要在市场、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它就会在竞争中不断战胜对手,引起产能向该企业集中。产业在空间的集中类似于行业产能在企业的集中,只要产业集聚区域具有其他区域不曾有的竞争优势,或者说该区域存在具有良好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者说该地区存有企业发展的良好区位条件、软硬件环境等因素,引起企业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向区域集中,从而增强区域竞争力,形成发展极,等等。所以,产业的地理集中源于竞争优势,而外部性(Marshall A.)、市场放大效应及价格指数效应(Krugman)则加速了这种集聚和极化效应。外部性主要从专业的供应商队伍、专业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技术的外溢等方面影响和加速产业集聚,市场放大效应及价格指数效应则从更为扩大的工业品市场和更为便宜的工业品价格方面影响和加速产业集聚。所以,产业集聚一旦产生,便会由于自我的原因得到强化。

显然,长三角产业集聚的动力源于其在海内外制造业中的比较优势、海内外巨大市场的形成。产业在长三角的集中,引起人口的集聚和竞争的加剧,从而引起产业为了增强竞争优势的前后向关联集聚,引起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价格指数的下降②,也引起产业的再次集中,而且通过产业集聚的前后向关联关系,放大产业集聚的循环累积效应。这样,产业集聚既体现为产业内前后向关联的集聚,也体现为产业间产业协调发展的集聚。

三、长三角产业集聚演化的省区特征

产业集聚从供给的层面讲是要素的集聚,体现为资金、技术、劳动力、企业家等生产要素在空间的集中,这种集中的后果是集聚区域生产能力的快速和大幅度成长。所以,伴随这一产业集聚过程,如图3所示,江苏、浙江第二产业的份额分别由1978年占全国的7.5%、3.1%上升至2004年的12.1%、8.3%,上海虽然由于增长速度较低,在全国的相对地位有所下降,但是其经济的绝对量自1984年以来仍然保持年均5%的实际增长率。鉴于制造业在产业集聚中的基础地位、对区域产业的带动及其对其他区域输出带来的竞争效用,本文研究的产业集聚当然包括第三产业,但主要以第二产业为研究对象。产业集聚是长三角产业发展的总体特征,那么,这种产业集聚发展将给长三角区域省(市)区之间产业带来什么空间特征,是我们关心的内容。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长三角的产业集聚也有明显的中国经济发展的特征,这一特征表现在3方面:(1)转轨经济的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改革开放后到1992年以前体制外的增量改革阶段,二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以后改革的整体推进阶段。1992年以前,上海由于国有经济比重、地区工业化程度较高,所以在体制外增量改革中上海受中央政策辐射幅度不大,而江浙两地由于丰裕的企业家资源和保有的良好工商传统,两地接受中央政策辐射幅度很大,在乡镇企业、私有企业发展方面大放异彩,推动了两地经济的发展。(2)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地区的特征。由于中国的第三世界地位和转型经济基本消费品的短缺经济特征,因而长三角的要素集聚的初始阶段地区的竞争优势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该地区向海内外主要输出劳动密集型产品。(3)要素集聚的开放经济特征。长三角由于在经济全球化产业转移中其劳动力成本等竞争优势具有世界性特征,因而其产业集聚伴随的要素集聚不仅是国内的要素集聚,而且接受海外产业的边际扩张。

长三角在世界产业集聚版图的特殊特征决定了其产业集聚的演化路径,一方面体制外的增量改革给江浙两地提供了飞速发展的机会,接下来的浦东开发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的全面推进,则为长三角由点轴发展走向网络发展创造了条件,一改过去改革开放前长三角内部存在的垂直分工状况,造就了区域内部发展程度相近的经济水平。在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相似的要素禀赋仅为长三角产业同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而中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片面发展重工业的传统所造成的对轻工业等物资供给短缺经济的特征,给长三角的始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同构提供了无限的市场机遇。改革前期过程中的“地方分权+市场化竞争”决定了长三角地区政府之间存在强烈的同构动机,从而在产业同构过程中成为一股重要的推动势力;而在实施政企分开的改革后期,这股推动力量则由已经具备资本实力的企业承担,地区政府这时只充当区域政策的推手。长三角产业同构之所以能由可能成为必然,还离不开该地区在海内外的比较竞争优势:廉价的劳动力、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基础设施、文化习俗等因素及其给该地区产业在海内外带来的品牌号召力,这些优势,使长三角的产业同构有了市场条件保证。总之,相似的要素禀赋、体制外的增量改革、政府的分权竞争和区位的比较优势,是产业在长三角集中、集聚和同构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证,而巨大的产品市场则使长三角地区的产业集聚过程中的产业同构成为必然;所以,1992年以后长三角省区产业集聚必然体现为区域的产业同构性,这种同构性对经济增长也必然体现一种正面的绩效。

有关长三角产业同构形成的原因,国内论述主要有两方面:一种观点是产业同构与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和行政壁垒有关(唐立国;洪银兴等),另一种观点是产业同构与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的相近性和地理空间的相邻性相关(陈建军;邱风等)。两种观点确实解释了产业同构的部分原因,但是还没有深入到长三角产业同构的形成机理。本研究则从产业集聚的视角结合中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地区政府与企业、供给与需求、区域优势与市场规模等因素就长三角产业同构的形成机理做了尝试性探讨。

在研究产业同构问题上,国内外文献多采用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行业分工指数对产业同构问题进行研究,但存在的问题是上述研究工具无法研究主导或支柱产业的同构情况。事实上地区之间的产业是否存在恶性竞争或重复建设,地方政府关心的往往是主导或支柱产业。如果,我们把工业产业总值占区域GDP的5%以上作为区域主导或支柱产业的选择标准,根据江浙沪两省一市1993、2003年的数据(表1),江浙沪之间主导或支柱产业同构明显,在1993年,江苏与上海的产业同构体现在江苏的主导或支柱产业在上海11项主导或支柱产业中只差化学纤维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2项,浙江则比江苏多欠缺电子通讯设备、黑色金属冶炼2项。据我们测算,上海在1999年后就已基本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江浙两地目前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所以上海的主导或支柱产业选择在2003年已完全让位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而江浙两地由于区域开发腹地较大,主导或支柱产业选择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有一定空间,但产业也在朝资金、技术密集的方向发展,江浙沪区域之间在2003年产业同构同样显著,而且长三角的产业同构还是一种产业升级中的同构。中国特殊的体制转型和经济改革,加上长三角独特的区位优势、要素禀赋等因素引起的长三角区域内部竞争优势的动态发展导致了长三角产业集聚的内容与结构的变化,长三角省区之间的产业集聚特征体现为长三角发展极产业的空间同构。不过,由于区域开发腹地导致的江浙沪三地的工业化进程不一,长三角省区之间的产业同构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差异。

表1 江浙沪主导或支柱产业

资料来源:《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1994、2004)。

四、长三角省区产业同构绩效的实证分析

有关长三角产业同构对经济绩效影响问题的看法两极化(刘志彪)。一种逻辑是产业同构来自重复建设,恶性竞争是其附属产物。部分研究基于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行业分工指数对长三角地区产业同构的绩效提出了质疑(唐立国;洪银兴等),洪银兴等认为地方政府的各自为政导致“重复建设”,“重复建设”导致“产业同构”,“产业同构”又导致“恶性竞争”。另一种逻辑是长三角的产业同构具体到制造业和具体产品层次则有所降低(陈建军;靖学清;邱风等),陈建军还第一次从产业相邻地理空间上集聚的视角就产业同构合理性进行了探讨,这一逻辑存在的问题是其还不能提供一个判断区域产业同构是否属于“重复建设”或者“恶性竞争”的产业同构系数标准。

可以说在长三角产业同构的利弊方面,理论界还没有发现存在相关合理的实证研究③。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是否有合适的方法证实长三角省区之间主导或支柱产业的同构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绩效,如果区域同构的主导或支柱产业对区域整体具有正面的经济绩效,那么衍生的问题是它的支撑因素是什么,而且如果进一步追问,伴随着以省区产业同构为基本内容的长三角产业集聚的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深,其经济绩效会不会发生变化?

我们认为,衡量主导或支柱产业同构对区域经济发展绩效影响的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看一个较短时期,产业间的省区同构是否导致了“重复建设”或“恶性竞争”;第二,从较长时期来看,考虑到长三角区域由于工业化进程不一,部分同构产业在区域内部省区之间会由于工业化进程不一而出现在产能区域内部进行调整,这时判断产业的空间同构是否属于“重复建设”或“恶性竞争”就要看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其同构的主导或支柱产业增长情况;第三,如果长三角省区之间产业同构不构成“重复建设”或“恶性竞争”,就必然对区域整体其他产业产生一种正面的带动波及作用,否则就会产生负面的作用。

为了衡量长三角区域省区产业同构对区域经济绩效的影响,我们从短期和长期、局部和整体四个维度来考察,短期以区域内部各省区1993、2003年截面空间上主导或支柱产业的平均增长率来考察,看区域产业是否陷入了“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长期则以长三角区域整体1991-2004年间各制造业的增长特征来考察,考察区域整体1993、2003年代表性的各主导或支柱产业和区域相关产业的增长率。长期的考察方法可以消除由于区域内部各省区工业化进程不同,产能在区域内部转移和调整所引起的变化。具体来说,比如上海由于工业化进程高于江浙两地,其1993年纺织、服装等主导或支柱产业就因区域商务成本的升高而不宜继续发展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导致产能向江浙两地和区域外进行了调整,在2003年淡出了主导或支柱产业的行列;但这是不是“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的后果,就要看长三角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是否在相关产业出现产能萎缩④,如果没有则说明上海纺织、服装等产业产能减少是江浙沪三地根据各自工业化进程和比较优势实施积极的产业调整政策的结果。最后,区域整体同构的主导或支柱产业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绩效要体现在区域各产业的增长方面,所以我们还必须考察区域各产业长期的增长情况。

一个区域的产业是否陷入了“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不是看区域内部是否存在多少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不是看是否有企业在竞争中破产或者倒闭,而是看区域内各地区,比如江苏、浙江、上海各地区各产业的产值是否出现了萎缩或者减产。如果一个区域陷入了恶性竞争,对该区域的总体经济绩效自然没有正面的带动波及作用,相反会因负的乘数和加速数效应陷入衰退。如果区域各产业产值均增长,那么我们认为区域内部的产业同构是一种需求拉动性的同构,而不是“重复建设”或者“恶性竞争”。如表2、表3,在短期考察方面,我们根据“江浙沪统计年鉴”(1992-2005)(本文指《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相关数据将其分为1991-1997年、1998-2004年两个时期,计算长三角各省区主导或支柱产业年均实际产值增长速度,分别代表各省区主导或支柱产业1993、2003年增长速度,这样可以消除个别年份由于市场波动和地区工业化进程引起部分产业产能在区域内部进行调整的影响。从江浙沪各产业产值的连年持续为正的年平均增长率来看,该区域的产业同构显然是一种需求拉动性的同构,而不是“重复建设”或者“恶性竞争”。因此,从微观来看各企业之间的竞争虽然可能造成部分企业破产或者亏损,但从产业看来却有利于激励企业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和价格,占领市场,从而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

表2 1993年江浙沪同构主导或支柱产业年均实际增长率

注:“—”表示产业非相关区域主导产业,下同。

资料来源:《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1992-1998)。

表3 2003年江浙沪同构主导或支柱产业年均实际增长率

资料来源:《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1999-2005)。

一般认为,主导或支柱产业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其前后向关联和旁侧关联效应影响区域产业发展。在长期考察方面,长三角同构的主导或支柱产业在区域整体年增长情况如何,对区域内其他产业产生了什么样的波及影响?我们通过综合考察长三角各产业部门增长率、工业品制造占全国份额两项指标来衡量这些影响。产业部门增长率不仅可以考察区域整体同构的主导或支柱产业在这一时期内增长情况和对相关其他产业的带动波及情况,而且还可以通过长三角产业与全国产业部门增长率的比较发现长三角产业同构的绩效伴随着长三角产业集聚的工业化进程正在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考察工业品制造占全国份额这一项指标,可以发现长三角产业同构得以保持正面绩效,离不开它的支撑因素的支持。

图4纵轴表示前一时期区域各产业部门年产值平均增长率,横向虚线表示前一时期全国各产业部门的平均增长率;横轴表示后一时期区域各产业部门年产值平均增长率,纵向虚线表示这一时期全国各产业部门的平均增长率。若区域产业在两个时期的平均增长率均快于全国,则确定为发达部门,归于象限A;若前一时期落后全国,后一时期领先则为区域发展部门,归于象限B;若前一时期领先全国,后一时期落后全国则为区域成熟部门,归于象限C;若两个时期均落后于全国则为衰退部门,归于象限D。

图4 产业部门增长率

由于长三角资源开采和能源不能满足该地区生产需要,其优势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方面,我们在剔除长三角采掘业和能源业基础上运用《中国统计年鉴》、“江浙沪统计年鉴”(1992-2005)数据对长三角和全国产业分类中全部28个加工制造行业进行测算。1998年各产业统计主体有一定变化,所以本文选择1998作为分界线,前期以1991-1997年计算平均增长率,后期以1998-2004年计算平均增长率。表4表明:长三角除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和非金属品制造3个衰退行业外,3个行业为发达部门,5个行业为发展部门,17个为成熟部门;其所有产业除饮料制造和橡胶制造两部门,1991-2004年间连年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率。

表4 长三角产业平均增长率与全国产业平均增长率比较

注:(1)本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2-2006),《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1992-2005)提供的数据制作,按1991年=100,相关产业价格指数将各产业名义GDP转为实际GDP。其中由于1992年后统计口径部分变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食品加工、食品制造4产业1991、1992年数据缺乏,本文在处理这一情况时根据经验采用时间趋势预测数据。

(2)1998年各产业统计主体有一定变化,所以本文选择1998年作为分界线,前期以1991-1997年计算平均增长率,后期以1998-2004年计算平均增长率。

(3)T1表示全国前期平均增长率,T2表示全国后期平均增长率;C1表示长三角前期平均增长率,C2表示长三角后期平均增长率。

通过表4可以看出,长三角同构的省区主导或支柱产业从区域整体的角度来看保持了连年两位数以上的快速成长。长三角经济连年的快速成长源于它在世界产业分工中的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及其在整个中国经济中的区位、技术、品牌等方面的优势。长三角省区主导或支柱产业从区域整体来看的快速发展、生产能力的自我集聚和省区之间的竞争为区域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规模的市场和便宜的工业品价格,区域内非主导和非支柱产业因此得以发挥规模经济优势,提升自身在海内外的竞争力。区域产业快速发展的结果是,通过产业集聚的外部性和海内外市场的放大效应、价格指数效应自我集聚,进一步促进区域工业制成品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这也构成长三角产业同构不沦陷于“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的支撑因素,从而体现为区域整体经济的快速成长和海内外市场的扩张。2004年年底长三角两省一市的外贸出口总值已以2191.63亿美元占全国总额36.9%首次超过广东1915.69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32.3%,形成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局面。

长三角产业集聚中的主导或支柱产业的同构对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区域内除饮料制造和橡胶制造外,各工业制成品1991年以来连年高达10%以上的年平均增长率和图5所示其工业品占全国制成品的份额,充分说明了其在海内外的输出优势一直以来得以逐步强化,并未因为区域主导或支柱产业的同构而受到负面的波及。中国大陆有31个省市自治区,一般认为,长三角区域产值占全国15%以上就可以认为区域产品在全国具有输出优势,从图5长三角1991-2005年的数据来看,其处于15%以下的产业在1991年只有石油加工产业,在2005年只有食品加工产业。显然,长三角各相关产业在中国制造业中占有的大比例份额离不开基于比较优势基础上产业集聚的自我循环和竞争带来的竞争优势的支撑。

图5 长三角28个制造行业占中国年产出份额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1992-2005)。

不过,长三角区域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其区域各制造业部门大多已属于成熟部门。这表明,长三角区域的制造业其中一部分可能受到国内外其他发展极产业的竞争和市场的约束,其发展受到抑制,另一部分由于该区域工业化进程的加深,产业集聚引起区域对用电、用水、用地、用工等非贸易性资源供给条件在中国相对优势的变化,存在产能向其他区域进行转移和调整的压力和要求。但这种产业转移压力和要求反映的只是地区工业化进程加快对自身产业升级的要求,与产业同构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无关,只反映地区工业化进程对相关产业绩效的影响。

五、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以长三角为例的案例表明,产业的集聚动力源于比较优势基础上的竞争优势,而新经济地理学中有关产业集聚的因素则是将区域的竞争优势加以放大,使集聚不断得以自我增强。(2)长三角产业集聚的省区特征是产业同构,这种同构具有必然性,是中国体制转型和长三角历史沿革、区位优势、要素禀赋和区域内竞争优势动态变化的结果,但是由于区域内部江浙沪三地工业化进程和区域开发腹地的大小不同,这种同构是以区域差异为条件的同构,江浙两地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3)实证显示,基于在世界上比较分工优势为主的长三角经济,其主导和支柱产业的同构对区域经济发展并不构成“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它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正的波及效应,基于分工优势的以长三角产业同构为集聚内容的产业集聚提供的规模经济,通过市场放大效应,价格指数效应和外部性增强了区域产品在海内外的竞争力,成为长三角地区产业同构不沦陷于“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的支撑因素,表现为长三角海内外市场的扩张和工业制成品的大量输出;当然另一方面也由于产业集聚地区的工业化进程的促进,促使部分产业有了向区域外转移的压力和要求,影响了相关产业在该地区继续发展的绩效。

注释:

①中国产业集聚地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根据国家经济开放战略,可以分为文中所述三大经济圈,华南沿海经济圈还包括1988年从广东分出独立建省的海南,但考虑到其产业集聚程度不高,故本文未考虑其建省前后在华南经济圈的影响。三大经济圈分别占中国国土面积,长三角约2.2%,华南(不含海南)约3.1%,环渤海约5.4%,所以就地均GDP而言,长三角产业集聚程度最高。

②本文价格指数的下降不仅指生产在本地集中节省运输成本引起的产品价格下降,而且指产业在地区集中由于同类产品的竞争引起的价格下降。

③鲍华俊等运用长三角28个制造业2000年的地方统计数据就长三角内部产业同构系数与企业的亏损面进行了回归分析,认为产业同构并不意味着“恶性竞争”。其研究的局限不仅在于这种回归缺少其它地区的同构数据,而且同构系数高的行业并不意味着在全国和地区总量也大,因此其研究缺乏意义。此外,产业同构系数并不反映具体产品的同构,只有一年的统计数据,难以反映同构产业的发展是“恶性竞争”还是“合理发展”。

④一种可能被称之为“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的情况是,比如说江浙沪某省(市)某产业产量剧减,而其他省出现产量微增,但区域总体上某产业产量是萎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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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产业集聚及其省域特征与同构表现--基于长三角产业集聚演化的视角_产业集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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