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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蛎”与“再接再励”
某报头版“焦点话题”专栏里曾刊有一文,希望国人继续努力,把控烟推上一个新台阶。题很醒目:《再接再励防烟害》。可是把“再接再砺(厉)”错写成“再接再励”。
“蛎”错写成“励”时有所见。在一些建筑工地上时常可见到:“再接再励,提前完成任务”之类的大条幅标题。北京某大报编辑大楼的建筑工地也曾出现过这样的条幅。
唐韩愈《斗鸡联句》引孟郊诗:“一喷一醒然,再接再砺乃。”“接”:交战;“蛎”:磨快。指公鸡相斗,每次在斗前都要把嘴磨利。后来用以比喻一次又一次地努力。“砺”也作“厉”。大概是为了少写笔画,后人已不大写“再接再砺”而写为“再接再厉”。如茅盾(序·一个人的烦恼):“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阻力,甚至有时好像已经绝望,所以再接再厉的斗争精神一定不可缺少。”
“励”:劝勉、勉励。“励精图治”这一成语倒是有的,是振作精神,把国家治理好的意思。
“于”与“於”
广州某晚报曾登载一文,四次提到战国时期一个历史人物樊於期,四次用“于”代“於”。想来并非误排失校,而是原稿就是这样写的。作者、编者是把“于”字当作“於”字的简化字看待了。
是的,“於”已给简化成“于”了。但须知,“於”也有不能简化的时候。
“於”有三种读音:yú、yū、wū。读yú时,“於”通“于”,成了“于”的异体字被废除。简化了的“於”,①作介词:如“对于”、“关于”、“出于”、“胜于”、“于是”等。②作后缀词:用于动词后缀的,如“合于”、“属于”等;用于形容词后缀的,如“勇于负责”、“易于了解”等。
凡读wū、yū时则仍写为“於”。读wū, 古汉语中叹词“於戏”,同“鸣呼”。先秦楚人称老虎为“於菟”,读作wūtú。樊於期的“於”(yū)不能用“于”代替。如改成“于”,音形全变了。
“于”、“於”还是两个不同的姓。用姓时两字是不能随便替换的。“于”,用作姓时读yú,“於”,用作姓时读yū。著名美籍华裔作家於梨华的“於”,与“于”形音皆不同,如把“於”(y ū)简化成“于”(yú),於梨华不就成了国民党元老于右任、 中国著名话剧演员于是之的本家了吗?
“交”与“缴”
“交”与“缴”音不同,都是多义词,但有一义项相近,组成的有些词语可以通用。
“交”音jiāo,有一义项为“把事物转移给有关方面”。 “缴”音jiǎo,有一义项为“交纳”、交出。因为此义项相近,“交纳”、 “交卷”、“交费”、“交税”、“交公粮”等,也可以用“缴”。且在一些正式文件上多用“缴”字,而不用“交”字。
尽管“交”、“缴”都有“交出”、“交付”的意思,但两者是有差别的。“交”为一般意义上的“交出”,而“缴”的“交出”,含有履行义务或被迫的意思,甚至带有被迫使交出的意思。如“缴枪不杀”、“缴了敌人的枪”的“缴”不宜用“交”。前不久,新闻出版署等部门发出联合紧急通知:“要各地立即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此处用“收缴”而不用“收交”是对的。可有些新闻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没有能区分“缴”与“交”的微妙差别,随意地把“上缴”、“缴出”、“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写成“上交”、“交出”、“收交”,是不规范的。因为“上缴”、“缴出”、“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带有履行义务和被迫的意思。
“炮制”与“泡制”
“炮”与“泡”都是多义词,也有多种读音。它们的词义大多互不相干,错用的情况不多,但“炮”读páo、“泡”读pào时,组成的词,经常用混。如“炮制”与“泡制”时见错用。某两报分别有这样两句:“这包烟土同几个月前收交(应为缴)的烟土出自同一泡制者之手。”“她认为白宫撰稿者泡制太多不同的讲稿。”这里该用“炮制”的错用了“泡制”。
炮(páo):加工中药的一种方法。把生药在热锅里炒,使它焦黄爆袭曰炮。“炮”,还可作烧、烤解。泡(pào):物体较长时间放在液体中。“炮”、“泡”声符都是“包”,炮的义符为“火”,泡的义符为“水”。“炮”与“泡”都可作动词用,又都可表示一种烹饪或制菜的方法。但“炮”指用火烧烤,“泡”指用液体浸。如炮(bāo)羊肉,泡菜。
“炮制”:用中草药原料制成药物的过程。方法是:烘、炮、炒、洗、泡、漂、蒸、煮等。制作过程中虽也有用水的,但统称为“炮制”。清赵雨村《被虏纪略·虎口余生》:“我这药皆是从各省会上好药拣选出来,加以炮制,真是黄金难买。”加工中药,因与火有关,所以该用以“火”为义符的“炮”字。用液体浸的或用水泡制的才用“泡”。
“炮制”泛指编造、制订,含贬义。某地方报《欠了丁玲一笔债》:“1989年春,我埋头炮制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里的“炮制”用得不当,怎可把自己的创作贬为“炮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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