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 广东韶关 512000
摘要:当前,城市安全已经成为21世纪城市建设的首要目标之一,宜居城市首先应是安全的城市。灾害发生时,如何快速有效地疏散人群、提供足够的避护空间成为城市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课题。因此,科学、合理、高水平地规划建设不同功能的应急避护场所,已成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维护城市正常运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
关键词:应急避护场所;空间布局;规划
1研究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韶关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水平,围绕“粤北中心、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山水名城、和谐韶关”的城市发展奋斗目标,切实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本文展开本次论文研究。
2 韶关市应急避护场所空间布局现状与问题
2.1 现状
当前韶关市区已经挂牌的室外应急避护场所共有5处,其中,浈江区4处,武江区1处,曲江区1处。目前韶关市区尚没有挂牌的室内应避护场所。
2.2 现存问题
(1)应急避护场所总量不足。由于目前并未经过统一防灾避护规划,中心城区内真正挂牌的只有6处,无论是数量还是总面积均未能达到防灾避护的要求。即使对照近期建设目标,韶关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仍有较大缺口。
注:数据来源,《广东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纲要》内《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室外固定应急避护场所规划建设规模一览表》
(2)公共空间利用不充分
将可利用的公共空间纳入到防灾规划体系,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体现平战结合思想的重要途径。韶关市拥有分布广泛的中小学、大型商场和图书馆等公建设施,这些公共空间是对公园绿地、体育场馆的重要补充,要实现对其有效利用,最重要的是明确其应对的灾害种类、服务半径及应对措施。
(3)防灾形式单一
现状应急避护场所建设以单灾种为主,缺乏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不能形成立体的、综合的防灾系统;市区内缺乏用于应对重大灾害的规模较大的应急避护场所,室内应急避护场所部分也整体缺失。
(4)配套设施与管理不达标
市区内已挂牌的应急避护护场所因建设年代早,老化现象严重,甚至丧失防灾避险的功能。兼有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使用权不明确,责任范围划分不清,使用效率偏低;部分固定避护场所管理不善,应急物资储备不能得到及时的检查更新。
(5)应急疏散通道建设滞后
韶关市区现有的疏散通道以国道以及市区部分主干道为基础,缺乏必要的路面设施及标识,灾害发生时难以快速引导车流和人流疏散;现状疏散通道部分路段等级偏低,抗震能力差,且道路两侧的建筑未经过统一规划。
3空间布局规划
3.1 室外应急避护场所空间布局规划
(1)布点选择
布点选择即从候选点中进一步选择位置条件最优的场地做为室外应急避护场所。为了均衡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以节约成本,并最大限度兼顾公平,本规划借助ArcGIS软件进行空间分析。
一是建立ArcGIS数据库。整理现状收集及相关规划确定的公共空间资料,将所有室外公共空间分为两类输入ArcGIS数据库;二是确定缓冲区半径。由于避护逃生时,避护人群的性质多不相同,避护人群移动的速度很难预估,因此,区位选择采用距离标准,将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最大服务半径设为2km,具体数值因防灾分区而异;三是对缓冲区覆盖进行最大化分析。第一步,对录入的数据进行500米缓冲区分析,得到覆盖规划范围内街道面积最大所需的最少点,得出紧急应急避护场所的分布。第二步,从选中的紧急应急避护场所中选择规模符合固定应急避护场所规划标准的场地,进行2000米缓冲区分析,得到固定应急避护场所的分布。并对结果进行修正,使固定应急避护场所的街道覆盖率大于等于80%。第三步,从选中的固定应急避护场所中选择规模符合中心应急避护场所规划标准的场地,进行10000米缓冲区分析,得到中心应急避护场所的分布。并对结果进行修正,使中心应急避护场所的街道覆盖率大于等于80%。
(2)选址优化
在选址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选址的公平性、经济性和选址效率。从经济性的角度出发,服务范围的大小足其间布局公平与否的最好体现。据此,应急避护场所的区位及数目的设置,应能使所有需求点都处于避护所的有效服务范围内。从效率性的角度出发布局公共设施,配置已知固定数量的应急避护场所,使涵盖在避护所服务范围内的需求点数量最大化。
(3)室外应急避护场所空间布局规划结果
一是中心应急避护场所规划。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建设市级应急避护场所3处,其中近期规划市级应急避护所为中山公园和曲江人民公园,中山公园占地面积14.9 hm2,有效面积共10.0hm2,可容纳10000人长期避护生活;曲江人民公园占地面积积7.0 hm2,有效面积共5.7 hm2,可容纳5700人长期避护生活;远期增加市级应急避护场所文化三馆,占地面积24.6 hm2,有效面积10.0hm2,可容纳10000人长期避护生活。
二是固定应急避护场所规划。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建设固定避护场所58处,总建设规模478.2 hm2,有效面积共117.0 hm2,有效面积按3平方米/人计,共可容纳人39.0万人短期避护生活。
三是紧急应急避护场所规划。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建设紧急应急避护场所109处(含所有中心和固定应急避护场所),有效面积共计81.66公顷,有效面积按1平方米/人计,可供169.7万人临时避难。
3.2 室内应急避护场所规划
选点从室内公共空间中选择,包括学校、社区中心、会展场馆、条件较好的人防工程等室内场所。为避免重复建设,室内应急避护场所选点首先要考虑与室外应急避护场所共建,即充分利用可以兼做室内应急避护场所的学校和体育场馆,并统一以2000米为半径进行缓冲区分析,如这些场所服务覆盖不能达到要求(80%),则需重新在候选室内公共空间中选择。优化目标、优化条件及优化标准与室外应急避护场所相一致。最终中心城区共建设室内应急避护场所53处,建筑面积39.4万㎡,可供9.8万人临时避难。
3.3 应急交通和生命线系统规划
(1)应急交通系统规划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完善陆、海、空等不同方式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构建以陆路交通干道为主,水路通道及空中通道为辅的综合型应急交通或救助线系统。
(2)城市生命线系统规划
充分利用现有的生命线系统,提高和保障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运行和恢复能力。增强骨干系统的防灾抗灾能力,确保骨干系统至各类应急避护场所的供应通道畅通。室外应急避护场所内设置生命线保障设施,满足灾时基本需求。应急供水设施要包括供水管网、抗灾水井、供水车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要包括多路电网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或小型发电机等。固定应急避护场所要设置应急医疗卫生设施,充分利用场所内或周边的商店、饭店、仓库等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等应急通信设施。
3.4 配套设施规划
考虑到韶关天气湿热容易滋生疫情的特殊情况,应急医疗区需增设应急卫生防疫设施。固定避护场所除基本设施外,增设改善型的服务设施,要有较完善的所有“生命线”工程。其中紧急避护场所应具备最其本的生活保障设施,要求用地平坦,易于搭建帐篷及临时建筑,并配备自来水管等基本设施。
4 结语
总之,在城市应急避护场所规划建设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关注室内和室外的应急避护场所的建设与完善,同时要加强对城市应急交通和生命线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城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在未来一定会受到高度重视,并实现建设技术的全面升级。
参考文献:
【1】 杨培峰,尹贵.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划方法研究[J].城市规划,20·7,(9).
【2】2何淑华,城市地震应急疏散规划编制研究[J].城市规划,2016,(11).
论文作者:陈岳清1,何佩纯2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3
标签:场所论文; 韶关市论文; 设施论文; 韶关论文; 室外论文; 城市论文; 缓冲区论文; 《建筑细部》2018年第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