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太平经”中的女性思想_太平经论文

论“太平经”中的女性思想_太平经论文

试论《太平经》所蕴含的妇女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太平论文,试论论文,妇女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7 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03)01-0042-5

一、《太平经》妇女思想的哲学基础——阴阳五行说

阴阳五行学说是先秦时期形成的一种哲学思潮,其理论核心是把阴阳交替看作自然界的根本规律,用阴阳概念来阐释人世、天地及宇宙所发生的一切。该学说的基本观念认为:阴、阳作为事物正反两个不同的表现方面,既对立矛盾,又相互联系,二者相辅相成,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由此衍生万物,形成人类及宇宙。

作为早期道教的一部重要神学经典,《太平经》不仅大量吸收了阴阳五行的哲学思想,并且根据其创建道团组织的实用需要,从宗教神学和世俗社会生活的不同角度,对这一哲学思想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发挥。在《太平经》的每一卷经文中,几乎都可以看到有关阴、阳这一对哲学范畴的种种论述。兹列荦荦大端如下:

“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一阴不受化,一阳无可施生统也。阳气一统绝灭不通,为天大怨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21页。)

“悦则阴阳和合,风雨调;风雨调则共生万二千物。”(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47页。)

“阳变于阴,阴变于阳,阴阳相得,道乃可行。”(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页。)

“阴阳者,要在中和,中和气得,万物滋生,人民和调,王致太平。”(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0页。)

上述有关阴阳的论述,既涉及阴阳转化和合、滋生万物的宇宙观,同时也涉及以阴阳协调人事,建立“人民和调,王致太平”的社会政治观。在《太平经》中,凡此一类有关阴阳哲学思想的论述俯拾皆是,事例非常之多。

与阴、阳哲学范畴相对应,《太平经》提出了世俗社会中的“男”、“女”问题,并从自然生化或生成学角度,将汉代流行的元气说揉入其阴阳学说,认为人无论男女,皆本元气所始起,所以男女在先天生成上是没有差别的。其经文《分别贫富法》篇云:

人生皆含怀天气(即元气)具道出,头圆,天地;足方,地也;四肢,四时也;五脏,五行也;耳目口鼻,七政三光也;此不可胜纪,独圣人知之耳。人生皆具阴阳,日月满乃开胞而出户,视天地当复长,共传其先人统,助天生物也,助地养形也。

这种认为男女人生皆本元气而始起的自然生化论,在《太平经》卷102《经文部数所应诀》篇中,被进一步表述为:“天地未分之时,积气都合为一,分为二,成夫妇。”这里的夫妇,实即性别上的“男”、“女”,男女皆由天地“积气”而生,而“积气”本身也属阴阳范畴。于是,由“积气”化生的男女,自然与阴阳相对应。由此,《太平经》立足阴阳生成这一本体论哲学基点,形成了一系列阴阳与男女相对应的种种阐述。如:

“男女者,乃阴阳之本也。夫治事乃失其本,安得吉哉?”(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页。)

“一阴一阳,天使其有一男一女,色相好,然后能生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4页。)

“阴阳所以多隔绝者,本由男女不和。”(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页。)

“男女夫妇者,主传统天地阴阳之两手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18页。)

正是由于有阴阳概念与男女性别比类相通,《太平经》所蕴含的妇女思想,才得以具备深厚的阴阳五行学说的哲学思想底蕴。换言之,凡《太平经》有关妇女思想的表述(无论是进步的还是保守、落后的),都是建立在阴阳五行哲学基础之上而展开的论述。

二、《太平经》妇女思想的主要内容

《太平经》在阐述道教教理过程中,论及妇女问题的材料甚多,散见于全书的各卷经文之中。归纳起来,《太平经》丰富的妇女思想内容,主要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男女和合平等,同处相爱,共为和气

如前所述,《太平经》认为男、女皆元气所始起,在先天生成上没有差别,“念女之头、目、面、耳、肢体,俱与男等耳”(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7页。)

,并不存在贵贱之分。从这一基点出发,《太平经》把阴阳和合引申到两性关系中,用以表述男女之间应当和谐平等的思想。如“阴阳相与合,乃能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78页。);“阴阳相得,交而为和”(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8页。);“有阴有阳而无和,不能传其类,亦绝灭”(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9页。)等等。此类阴阳和合之论虽是针对自然生化的物种衍生而言,但同样适用于男女之间的两性对应关系,如“和合夫妇之道,阴阳俱得其所,天地为安”(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7页。);“男女不相得,便绝无后世”(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4页。)。在《太平经》看来,男女两性彼此不可缺一,不可分割,女性与男性处于同等重要地位:“有阳无阴,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有阴无阳,亦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9页。)“男女各出半力,同志和合,乃成一家。”(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15页。)既然阴阳男女同等重要,那么,“夫阴与阳,本当更相利佑,共为和气……阴阳同处,本当相爱,何反相害耶?”(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66页。)这里的“同处”、“相爱”、“更相利佑”、“共为和气”等一系列概念,其寓意所指,均是一个共同的主题——男女平等,和谐相处。

(二)男承天统,女承地统,男女相合,发展人类

《太平经》把人的繁衍,把人类生命的延续,看作是阴阳相合所引起的大千世界生生不息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表现方面。在《太平经》阴阳范畴与天地自然关系的比附对应中,“天阳,主生也;地阴,主养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20页。);“阴阳者,传天地统,使无穷极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4页。)。于是,阴阳合乃天地合,天地相合,则养育生命,滋生万物。自然界由此充满生机,循环往复,处于一个“无穷极也”的自然生化状态之中。

把天地自然与人事社会对应,则“人象天地……天地乃人之真本”(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23页。);“男者,天也;女者,地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4页。);“男者,乃天之精神也;女者,乃地之精神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4页。)。天地之精神要永恒不灭,必须靠阴阳男女承传其统,于是,“男者乃承天绝,女者承地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6页。),男女作为阴阳的化身,承担着各自不同的自然生化作用。反映到世俗社会生活中,天地既类同男女,那么,“女之就夫家,乃当相与并力,同心治生,乃共传天地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5页。)。这样,男女婚姻相合,“治生”繁衍后代,就成为传承天地之统的最根本的表现形式。

《太平经》进一步认为,世间有两大急事,一为饮食,一为男女,即“饮食与男女相须,二者大急”(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4页。)。人类“不饮不食便死,是一大急也”;“天地之间无牝牡,以何相传,寂然便空,二大急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3-44页。)。在这里,《太平经》明确指出了人类没有饮食便不能生存,没有“牝牡”(即男女)便不能繁衍,而没有繁衍,便不能传天地之统。由于繁衍过程缺男少女都不行:“男不能独生,女不能独养”(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9页。),这样,男女平等的观念在繁衍传“统”的责任中获得进一步深化,诚如前引经文所云:“男女夫妇者,主传统天地阴阳之两手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18页。)妇女与男人完全对等,是传天地之统必不可缺的“两手”之一,女性在阴阳自然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世俗社会中的重要地位,由此而被非常强烈地凸现出来。

(三)反对封建的“贞女”、“贞男”观念,认为男女应成婚安家,养育子女

《太平经》卷35《一男二女法》云:

夫贞男乃不施,贞女乃不化也。阴阳不交,乃出绝灭无世类也。二人共断天地之统,贪小虚伪之名,反无后世,失其实核,此天下之大害也。

经文直接抨击汉朝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倡的“贞男”、“贞女”不过是“虚伪之名”,认为贪此虚名实乃“天下之大害”。《太平经》甚至提出这样的反问:“汝向不得父母传生,汝于何得有汝乎?”(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7页。)也就是说,谁不是父母所生呢?若父母都做贞男贞女,能有你自己吗?《太平经》进一步阐述说:“天不雨,即其贞不施也;地不生万物,即其贞不化也。夫天乃不雨,地乃无所生物,天下之大凶咎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页。)在这里,做“贞男”、“贞女”被喻为天不下雨地不生物,是“不顺天地之教,令逆天道,不乐助天地生化”的“绝理大逆之人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7-38页。)。

《太平经》要求民间社会,切不可盲目推崇那些不通阴阳化生而一味以“贞”相标榜的男女“贞人”。认为要“化生万物,令太平气至,不可贵贞人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页。)。联系《太平经》所处的时代背景而言,这不能不说是十分宝贵的思想。这一思想对东晋著名道教学者葛洪深有影响,他在《抱朴子·微旨》篇中说:“人不可以阴阳不交,坐致疾患;若欲纵情恣欲,不能节宣,则伐年命。善其术者,则能却走马以补脑,还阴丹以朱肠,来玉液于金池,引三五于华梁,令人老有美色,终其所禀之天年。”在《抱朴子》的《释滞》、《极言》、《杂应》、《辨问》、《至理》等篇章中,葛洪一再强调了男女阴阳相交的必要性。

《太平经》对“贞男”、“贞女”之说的否定,是出于对“绝灭无世类”而“断天地之统”的顾虑担心。为了解除这种顾虑担心,做到“世世不绝天地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4页。),《太平经》主张男女成婚合为家庭,变“贞男”、“贞女”为人父人母,养育子女以尽其责。其经文曰:“天者名生,称父;地者名养,称母。”“人之父母也,天下圣贤所取象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58页。)《太平经》看重父母,尊崇父母,而变男女为父母的唯一途径,是婚姻成家,“两为一合”(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52页。)。相关经文如“男女各出半力,同志和合,乃成一家”(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15页。);“男女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子……共治一家”(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9页。)等论述,表达了对男女建立婚姻家庭的高度重视。

从对婚姻家庭负责的社会观念出发,《太平经》明确反对抛弃妻子儿女,认为“穷其妻子而去者,是皆大毁失道之人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58页。)。《太平经》认为,生养子女不仅是父母的责任,而且对父母自身也有报恩养老之益:“乃当还报其父母功恩而供养之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5页。)。凡此一类婚姻家庭的世俗观念,实乃下层劳动人民安于家庭,追求正常社会生活的愿望在《太平经》中的反映。

(四)重视妇女个人感情,强调两性相悦,情感融洽

《太平经》通过阴阳互好及阴阳互变立论,阐述男女间的相互吸引与产生感情,如其经文《男女反形诀》篇云:

天地之性,阳好阴,阴好阳。故阳当变于阴,阴当变于阳。凡阴阳之道,皆如此矣。

阳者,若阴人身也;阴者,若阳人身也。

经文所云阴阳互好互变,实乃男女之间的互相吸引,而这种两性互相吸引现象,不过是“凡阴阳之道,皆如此”的平常之事、自然之理。这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思想在《太平经》中还有多处反映。如“男者象天,故心念在女也,是天使人之明效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9页。);少男少女“适长巨大自胜,女欲嫁,男欲娶,不能胜其情欲,因相爱不能相离”;“既相爱,即生子”(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2页。)等等,认为男女之间产生感情而相爱、因相爱而生子,是顺理成章之事。

《太平经》对两性相悦、男女相知的情谊甚为赞同,如其经文“牝牡之属,相嬉相乐,然后合心”(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49页。);“人莫不悦乐喜,阴阳和合同心为一家,传相生。凡事乐者,无有恶也。凡阴阳乐,则生之始也,万物所受命而起也,皆与人相似。男女乐则同心共生,无不成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48页。)。这里的“阴阳乐”,“男女乐”,“牝牡相嬉相乐”,都是男女两性相悦相知、感情融洽的反映,它体现了对女性情感的重视以及对女性价值的尊重。有学者讲到:“道教中人认为:天地为乾坤,男女为离坎,离中有阴,坎中有阳。”“于交媾之际,守一导引行气,则坎中之阳可抽,离中之阴可填”,从而使得“纯阴广生,纯阳大生,广大相须,天长日久。”(注:詹石窗:《道教与女性》,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版,第114页。)显而易见,这种“抽坎填离、采阴补阳”是一种男女对等的“相合”行为,其目的是为了“男女俱仙”,即男女双方共同得道受益,其前提是双方相愿相乐,“不乐,则不肯相与欢合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48页。)。从中,可见道教对妇女感受的重视和对女性价值的认同。

《太平经》反对男女硬性结合,认为两性感情不融洽而硬性结合,不仅是不吉之事,而且还是“大过”行为。“设使(男女)不相嬉,不肯合心为一”,而“力以刑罚,威而合之”,那么,就会造成“阴阳相克贼害”,引起“其大过所致如此”(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49页。)的不良后果。此外,男女感情不和而硬性结合,还会诱发相应的凶事,如经文所称:“不乐,则不肯相与欢合也,怒不乐而强欢合,后皆有凶。”(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48页。)

(五)反对民间社会残害妇女、贼杀幼女的丑恶陋习

自汉代开始,儒家三纲五常思想对民间社会影响日益加深。受儒家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以及民间百姓迫于生计苦于嫁娶费用之巨,认为养育女婴是“无益于其父母”(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5页。)的无利可图之事,屡屡出现溺杀女婴、贼杀幼女的现象,形成生育行为上重男轻女、残害女性的丑恶陋习。如《汉书·王吉传》载,西汉时,民间“聘妻送女无节,则贫人不及,多不举子”。“举子”即生育抚养子女之意,这里的“不举子”,是指不愿生养女婴。《太平经》分析虐杀女婴、幼女这一社会陋习时,注意到了民众贫困是产生这一社会陋习的根本原因:“天下所以杀女者,凡人少小之时,父母自愁苦,绝其衣食共养人”(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4页。);“但为乏衣食而杀伤之。”(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5页。)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太平经》都坚决反对残害女性,认为虐杀女子“乃断绝地统,令使不得复相传生,其后多出绝灭无后世,其罪何重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6页。)。在《太平经》卷35《分别贫富法》经文中,对虐杀女子现象作了如下阐述:

今天下失道以来,多贱女子,而反贼杀之,令使女少于男,故使阴气绝,不与天地法适应。天道法,孤阳无双,致枯,令天不时雨。女者应天,独见贼,天下共贱其真母,共贼害杀地气,令使地气绝也不生,地大怒不悦,灾害益多,使王治不得平。

这段经文联系汉代流行的“天人感应”之说,认为贼杀女子违背天意,将使天地“大怒不悦”,从而引起各种灾变,如“致枯,令天不时雨”、“灾害益多”等等。接着,该篇经文又进一步阐述说:贼杀女子,“其气冤结上动天”,“今是伤女为其致大灾”,世间“人命最重,此贼杀女子,深乱王者之治,大咎在此也”。这样,从天意的“大灾”到人世的“大咎”,从神学观念到现世社会,《太平经》对虐杀女子的民间陋习予以彻底否定。

此外,《太平经》还用宗教伦理鼓励人们制止这种丑恶现象。经文说,“救冤女之命”,是天上真人“吾所乐也”的善行,凡行此善行之人,不仅将受到上天之“爱”,而且上天还会“司命易子(行此善者)籍”,“得益天算”(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4页。)。也就是说,对挽救冤女之命的行善者,上天将更改他的生死簿籍,增其天寿。这种积阴德而得善报的因果报应说,虽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和神学迷信,但在谶纬神学之风盛行弥漫的东汉时代,对遏制民间社会贼杀女子之陋习,显然具有很强的心理威慑作用和宗教道德约束作用。

(六)《太平经》中的“一男二女法”思想

不可否认,在《太平经》所蕴含的妇女思想中,也有其十分落后、荒谬的一面,如《太平经》鼓吹的所谓“一男二女法”理论,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糟粕内容。据载《太平经》列有《一男二女法》专篇,相关的经文曰:“故令一男者当得二女,以象阴阳,阳数奇,阴数偶也。……凡人亦不可过节度也,故使一男二女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页。);“应天地之法也,一男者得二女也。故天制法,阳数者奇,阴数者偶”(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6页。)。

《太平经》关于“一男二女”主张的依据是“然天法,阳数一,阴数二,故阳者奇,阴者偶”(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3页。)。把阴阳比附偶数奇数,然后再把“阳数一,阴数二”法则引入人事社会,认为世俗男女亦应遵同这一法则,“故当二女共事一男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3页。)。如果这样做了,就是“象阴阳”而行,就会“顺天地……致时雨令地化生,王治和平”(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9页。)。反之,如果不按照二女配一男的比例,就会有不良后果,如女子比重占多了,则“阴气兴”;如男子比重占多了,则“阳气无双法”,二者都将“致凶”,导致“使王治不和良”(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页。)的严重后果。

很显然,就男女婚姻家庭关系角度而言,《太平经》鼓吹“二女共事一男”,实际上是提倡“一夫两妻”,这无异是对传统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否定。由于一夫一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文明、最进步的婚姻制度,对这一婚姻制度的否定,只能表明《太平经》作者在这一问题上的愚昧、荒谬与无知。

三、《太平经》妇女思想的历史地位

在中国古代妇女思想发展史上,《太平经》因蕴含着丰富的妇女思想内容而占有其中重要的一席。《太平经》产生于汉代社会,其妇女思想的进步意义,首先表现在对汉代不断强化的儒家男尊女卑思想的大胆怀疑,予以蔑视直至公开否定。

在中国历史上,男尊女卑观念起源甚早,先秦时代的儒家典籍就已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男尊女卑理论,如:“妇女,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妇人无爵,从夫之爵”(注:《礼记·郊特牲》。);“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注:《论语·阳货》。)等等。随着历史的发展,男尊女卑思想不断被强化,尤其是到了汉朝,儒家思想被定于一尊,男尊女卑思想通过董仲舒“夫为妻纲”的男权主义表述,不仅成为封建国家“三纲五常”政治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封建王朝现实施政中的重要统治秩序。自汉代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始以皇帝诏令的名义褒扬旌表贞妇、顺女的美德,如汉宣帝诏令天下,赐“贞妇、顺女帛”(注:班固:《汉书·宣帝纪》。);汉安帝诏令天下,赐“贞妇有节义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注:范晔:《后汉书·安帝纪》。)。由于“贞妇”、“顺女”是为了满足男权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是男权统治强加给女性的产物,因此,旌表“贞妇”、“顺女”现象在汉代出现,表明社会对妇女的束缚越来越紧,妇女的地位越来越低下。

联系上述时代背景,我们可以这样评价《太平经》的妇女思想:它宣扬男女平等无贵贱之分,是对儒家男尊女卑思想的公开反对;它明确指出“贞女”、“贞男”不过是统治阶级麻痹民众的“虚伪之名”,是对汉朝逐渐加重的以“贞顺”礼教枷锁束缚妇女的“三纲五常”的大胆否定。此外,《太平经》呼吁保护女性,怒斥残害虐杀妇女陋习,是对男权专制社会剥夺妇女生存权利的强烈抗议;而《太平经》强调男女之间的感情相投,两性相悦,反对“力以刑罚,威而合之”的硬性结合,则表现出对妇女意志的尊重和对女性情感的重视。有学者如此评价说:《太平经》对妇女是“较为人道和平等的”(注:李养正:《道教与中国社会》,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89版,第93页。)。这一评价,正是《太平经》妇女思想的积极、进步意义之本旨所在。

《太平经》妇女思想的显著特征是具有鲜明的世俗政治针对性。作为东汉末年太平道教徒组织民众、宣传民众以发动黄巾军农民大起义的一部政治宣言书,《太平经》针对汉末民不聊生、社会动乱、天下极不太平的社会现状,设计出一种极大公平的世道——太平世道。《太平经》所宣扬的男女互相依存、和谐相处、性别平等以及保护妇女的生存权利等等,都是其“太平世道”政治蓝图的重要组成内容。汉末太平道教徒秘密结社具有非常明确的政治目标——“杀尽不平方太平”,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大量联络民众、组织民众,包括争取广大妇女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显而易见,《太平经》对妇女“较为人道和平等的”一系列思想观念和政治主张,对发展女性太平道信徒,争取广大妇女群众对黄巾太平道起义的参与和支持,具有非常积极的宣传鼓动和舆论导向作用。

另外,就宗教神学本身而言,不少宗教往往带有明显的贬低和轻视女性的倾向。如伊斯兰教主张一夫多妻,反映出这一宗教形态在男女婚配关系方面的极端不平等;基督教的原罪论,则将女性视为人类堕落的根源;而佛教禁、戒女色,否定男女婚配行为,也多少带有一种对女性的回避轻视意蕴。相比之下,道教通过《太平经》宣扬男女平等、宽容妇女、尊重女性等一系列主张,显示出道教这一宗教形态与众不同、贵柔守雌的鲜明特色。

在揭示《太平经》妇女思想积极进步的历史意义之时,也不容忽视其中的糟粕。由于《太平经》规模宏大,在长期流传辗转中不断扩充,兼之出自多人手笔,因而其思想内容往往前后抵牾,繁杂纷乱。一方面,《太平经》从“阴阳平衡”的角度宣扬男女性别平等,反对轻贱妇女;另一方面,却又荒谬地提出“二女共事一男”的男女不平等婚配观念。此外,《太平经》某些经文段落,明显带有“男尊女卑”的落后思想。如“阳所以独名尊而贵者,守本常盈满而有实也;阴所以独名卑且贱者,以其虚空而无实也,故见恶见贱也”(注: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6页。)。尽管有学者认为,这里的“阳尊阴卑”,是针对男女生理生殖的状态与功能而言,阳施化于阴中,而阴顺养之,丝毫也没有从人格上贱视妇女、贬低妇女社会地位的意思(注:李养正:《道教与中国社会》,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89版,第89-90页。)。但是,考虑到《太平经》论及阴阳时往往与男女社会关系相对应的惯常用例,其“阳尊阴卑”之论,显然应当具有“男尊女卑”的意义引申。这一点,正是《太平经》妇女思想的不足与缺陷,也是《太平经》总体思想受时代局限的一个侧面反映。

综上所述,《太平经》蕴含着十分丰富的妇女思想内容,其中不少思想闪烁着跨越时空的理性光辉,对我们今天处理有关妇女社会问题,仍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收稿日期]200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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