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基于高职法律专业课程的调查论文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
——基于高职法律专业课程的调查

赵海萍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人文与旅游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摘 要: 积极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能帮助学生将课堂的学习要求、学习目标与企业岗位的人才需求标准紧密结合起来,这是高职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以高职法律专业课程为例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分析了课堂教学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结合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提出适应高职法律专业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法的策略和建议。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应实施评价指标多元化、评价方法多元化、开展长效性评价以及拓展自主学习评价等。

关键词: 课堂教学评价;高职法律专业;学生发展;评价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作为教育评价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促进学生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1]课堂教学评价具有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双重功能。近年来,各高职院校把“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作为核心理念的课程改革搞得如火如荼,并且把转变课堂教学评价观作为其改革的重要环节。然而,现有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往往指向教师“教”的水平,而对于学生“学”的效果没有纳入评价视野,忽略了作为主体的学生学习效果情况,即没有将能否促进学生发展作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价值判断基准。长此以往,高职院校要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专门人才的目标将成为一句空话。只有通过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来反馈教学效果,掌控教学质量,才能真正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因此,如何构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是我们当前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高职课堂教学评价的现状及调研分析

(一)调研对象和调研方法

为了尽量准确地把握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大学生课堂教学评价的现状,保证调查结果的可信度,课题组选取了4 所高职院校共400 人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393 份,有效回收率为98.3%,掌握了较多的一手资料。调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由一名指导教师负责,以统一规范的指导语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整个问卷,填写问卷采用无记名形式。

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采用了问卷调查法、文献法、访谈法、逻辑推理法等研究方法,了解当前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大学生的学习状况,通过深入访谈,进一步考查大学生回答问卷的真实度。

(二)调研内容

在实施高职法律专业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关于实施课堂教学评价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对于学生在课堂学习中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缺乏合理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的实施策略,此种评价方法忽视了学生的学习情感,更没有关注到怎样促进学生的发展。基于此,调研主要从学生对教师课堂的反馈以及学习效果的角度进行。主要内容是调查了解目前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现状以及学习效果的评价方式,包括学生对专业的喜爱程度、学习的动机、学习的主动性,对课堂的期望、希望老师使用怎样的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等方面。

首先,调研学生对于本专业的兴趣。从调研中发现学生因为自己对本专业感兴趣而选择就读的占31%,如图1 所示。学生进校后对本专业感兴趣的比例只有20%,而有21%的学生选择了原来有兴趣而现在没有兴趣,兴趣一般的占51%,说明学生对于法律专业认知尚缺乏一定了解,教师需要有意识地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展示其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与岗位需求的关联性、所授课程对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生涯的作用和价值,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源动力,增强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信心。只有学生真正意识到学习的价值,才能够主动、有效地去学习。

如上所述,高职院校应侧重建立一种包含学生学习、生活、情感、职业素养等因素的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终身发展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指导学校制定出相应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从而实现全面提高教学有效性的目标。

该算例因为系统并不复杂,经多次试验表明,使用本文混合GA-PSO时,设置N为20,权重因子w=l,c1=2,c2=2,初始交叉率Pc(1)=0.9,初始变异率Pm(1)=0.01,将变异率与交叉率实施本文提出的调整策略控制,最大迭代次数即70,进行20次试验,对14节点的收敛效果如图6所示。

图1 学生就读专业的原因

图2 学生喜欢某一门课的原因

图3 学生对学习没兴趣的原因

图4 学生喜欢的上课形式

再次,调研怎样的课堂教学方式能达到较好的学习效果。调查显示,在上课形式的选择中,34%的学生选择了“教师引导,学生自由发挥”这个选项,26%的学生选择了“师生互动”这个选项。如图4 所示。在课堂互动方式上,各有27%的学生分别选择了游戏方式和情境假设和角色扮演方式。说明学生对于“活动”的课堂模式更加喜欢,他们更加喜欢身体体验式的课堂教学模式。有41%的学生在课堂上回答问题是为了学习知识。从中可以看出,学生是有强烈的追求真相的意愿,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只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能得到提高的。

最后,调研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方式。调查显示,对于学习效果评价方式,只有14%的学生选择用试卷测验方式来评价其学习效果,大多数学生主张采用平时作业、课堂提问以及小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来进行评价。可见,传统的教学评价体系一方面已不能适应学生的需求;另一方面,课堂学习效果评价应从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单纯靠一套试卷来检测学生在某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不够全面客观,应从学生的认知结构、认知水平、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以及行为习惯等因素综合考量,此种评价方式注重以学生的发展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验。

(三)调查结果与反思

生:在诗中,“我”独自一人走在雨中,“我”希望遇见一个如同丁香般美丽,亦如同丁香般散发迷人芳香的姑娘。这个姑娘或许如同作者此时的心情,带着淡淡的忧郁与孤单,所以诗人是将自己的情感赋予这个姑娘身上。

2.免疫反应治疗费和死亡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防疫员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甚至导致打假针或降低剂量注射的现象,导致防疫效果差。

积极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促进课程建设、确保教学质量及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评价需要深入研究和妥善解决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结果及其运用等问题。课题组从高职法律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中探求课堂教学评价的具体实施策略和实践活动,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推动高职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二是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需要有合理的教学模式相配套。调查数据显示,学生是有强烈的求知意愿的,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而有48%的学生认为老师的课堂情景设计不能吸引学生。因此,教师应尽可能地设计更多动态的课堂教学模式,并配套积极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法对其进行适度鞭策,让学生积极主动、自愿地参与到课堂上来。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一直以来是教学追求的终极目标,教师必须认真研究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原则灵活地开展教学评价。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应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应有利于体现、反映和引导学生主体性发挥,评价指标中应体现出学生的参与状态和参与效果。“高职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参加评价,更有助于教师的自我反省、自我调控、自我完善和自我修正。”[3]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

其次,调研学生对某一门课程感兴趣的原因。调查数据表明,有37%的学生喜欢一门课是因为对这门课有兴趣,如图2 所示。问:为什么对学习没兴趣?有42%的学生回答不知道学什么,23%的学生不知道为什么学,如图3 所示。这说明我们一半的学生主动学习的耐性不足,但也有1/3 的学生是愿意学习的。可见,如何提高课堂的有效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变其学习态度,使学生成长成才,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措施来推动。

(一)以学生为主体的评价原则

三是要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法来保障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在调研老师上课应该怎么做的问题中,39%的学生认为老师应该“注意照顾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中心,教法灵活,课堂活动丰富多彩”,35%的学生认为老师应该“让学生自由发挥,能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知识,能让所有的学生都能有所收获”。从中可以看出,其实学生也希望能发挥学习的主体性,能在课堂中展现自己,能有一套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引导学习。教学的重心应从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转移到正视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上来。“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应逐渐由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2]

(二)教师主导的评价原则

大多高职院校学生成绩不好,并不是因为智商不够,而是对学习没有兴趣。调研发现,60%的学生希望课堂应该以师生互动、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的方式进行。高职课堂的教学中,教师设置了教学目标,也准备了对应的评价规则,但是不能生搬硬套的进行生硬的评价。需要分析学生的起点能力,关注到学生的差异性,并考虑在对学生进行教学实施与评价时加以引导,让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评价要求。

(三)实行多维评价的原则

传统的结果性考核评价方式无助于学生的最终发展,与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不相符合。而采用多维评价方式可以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发展优势,取长补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评价,尽可能地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岗位能力,服务终身发展。多维评价应坚持发展性、激励性、参与性、差异性的原则,从学习的不同时间段落、不同职业情境、不同层次阶段下的内涵和特点进行多角度评价。

(四)定量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统一的原则

传统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大多采用定量评价法,具有一定的优点。采用定量评价分析法便于管理者进行数据处理和操作,其评价结果可以按照数据统计结果进行区分。“但此方法容易忽视教师个性、教学特色等,而且许多教学质量指标也难以量化。”[4]而质性评价更多关注的是教学过程学生水平的差异性以及教师因材施教的实施成效等非智力因素方面的评价,它是对量化评价方式的补充和革新。因此课堂教学评价宜采取既注重过程性又关注个体差异的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建立课堂教学评价的策略

根据表1的试验结果可以得出结论:控制炭水比是保障再生率的关键,且温度的把控十分重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废活性炭在不同温度条件下其内部废物和杂质的析出环境不同,在某些温度环境下,废活性炭的析出效果比较有限,随着温度不断提升,析出速率逐渐加大,并在700℃以上时初现效果。这时如果停止升温只增加作业时间,并不会对再生率和析出效果产生质变,因为在此温度下能够挥发的物质已经基本析出,所以需要对废活性炭进行二次反应。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温度达到800~850℃时,再生率可达到95%以上,这说明如果想要废活性炭中的杂质和废物成份完全析出,需要将二次反应温度区的温度保持在850℃以上。

(一)评价指标多元化

高职院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要使学生能掌握某一专业方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获得职业岗位的上岗能力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抛开传统的单纯用一份课程试卷来考核评价学生的方法,避免造成教学与社会需求的脱节。以高职法律专业课程为例,评价指标应从专业技能、方法能力、职业素养三方面进行多元化综合评价,对学生采用多元评价的方法更加科学与合理。

专业技能是课堂教学评价的关键环节。专业技能是高职院校毕业生工作的基础,它包含了专业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技能。对高职法律课程专业技能的考评,采取知识评价与技能评价的有机组合。如在讨论分析案例过程中,教师可以评价学生在任务完成中的逻辑思路及相关专业能力的情况。

一是课堂教学评价方法中应包含职业岗位需求的要素。积极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能帮助学生将课堂的学习要求、学习目标与企业岗位的人才需求标准紧密结合起来。我们设计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应从实际工作的要求进行教学并评价学生,应该让学生明晰专业的发展前景,领会专业课程的价值以及学生未来的就业前景,使学生能在学习中体会到职业岗位的要求,更加深刻地认识本专业以后所从事的岗位需求,从而提高对专业学习的兴趣。通过制定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加对专业的认可度。

方法能力是课堂教学评价的必要环节。课堂教学能否为学生提供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学习的教育目标是评价课堂教学效果最重要的标准。方法能力即表现为高职学生就业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能力。在高职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中可从资料收集与整理能力、制定与实施工作计划的能力、思辨能力、判断能力、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意识。

职业岗位的需求是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要素,因此职业素养评价也是课堂教学评价的重要环节。我校关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要培养学生“上岗有能力、变岗有实力、发展有潜力”。那么,作为实现高职教育目标的手段而存在的课程教学应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并将“一体两翼”能力素质体系渗入课堂教学各环节。职业素养的评价可通过模拟法庭演练、课堂辩论讨论、小组团队的合作、实训考核等方式考查学生解决实际案例纠纷的能力。

(二)评价方式多元化

构建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应以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和学习效果为基准,评价方式要注意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高职法律专业课程可以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的比例分为70%和30%,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态度20%、学习能力20%、学习习惯10%、专业技能20%;结果性评价主要为期末考核成绩。过程性评价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并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即时给予评价,随时起到学习效果反馈的作用。对于课堂教学评价形式,我们采用笔试、口答、作业、课堂讨论、完成案例分析报告等,以一定的比例得出学生的成绩。从学生的全方面实施考核,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全面,更易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以及学生综合能力能得到相应提高。

(三)开展长效性评价

目前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表现为评价时间过短,方法单一,不能有效准确地评价每一位学生。有些学生只要期末取得好的考试成绩就获得了好的评价,这是对平时认真上课的学生的不公平,也让学生产生了平时表现无所谓、只要期末考试好就行的错误认知,这种评价方式对于唤起学生在课堂互动的积极性从而营造高效课堂具有不利影响。在目前信息时代的背景下,可以通过测量、记录、存储、分析一个学期某一门课程的课堂表现、课程作业、回答问题、帮助同学、小组合作、课堂出勤、考试成绩等内容的数据,通过长期的数据登记、整理、汇总、比较等,可以全面真实地评价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发现差距,认识自我,提高自我。

20世纪初,日渐强盛的日本与封建腐朽的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部分日本人开始用带有偏见的眼光审视中国,殖民主义者心态日益膨胀。作为模仿西方文化的优等生,日本一方面俯视衰败落魄的“老大国”——中国,另一方面仰视作为先进文化代表的西方国家,这一点在苏州游记中也充分体现出来。

(四)拓展自主学习评价

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教育应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然而在许多课堂中教师为形式而形式,不能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及深度交流。“要破除为评价而评价的思想,在实践中要防止为评价而评价的各种做法”。[5]评价指标的内容应蕴含对提高教学实效性的期望,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为根本目的。在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下,教师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让学生带着准备进入课堂,课堂上引导学生以各种学习形式完成学习任务、检查、交流展示、总结点评,通过师生共同交流,学生深入讨论,让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自在、自悟、自得。总之,教师从学生课前预习准备、课堂小组合作参与度、学习主动性、语言表达、总结展示等各环节制定自主学习评价模式的考核细则。

结果分析:从曲线的走势看,没有明显的峰出现,说明运动过程较为平稳,没有经常出现振动等现象,但是在t=20s时,机械手的关节2和关节3受到的驱动力矩迅速减小(图4-图5),关节4和关节5受到的驱动力矩迅速增大(图6-图7)。这说明,仿真时间t=20s时对应的关节变量和机械手的位姿比较危险,应使用有限元等方法分析其最大受力点,以防止机械手发生退化。

恩格斯曾说过:“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量的关系与空间形式的科学。”在教学中,可以根据不同教学内容充分利用数形结合思想,寻找解题思路,使问题化难为易、化繁为简,从而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张文强.建立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13(10):37-39.

[2]王春杨,敖敏.高校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学论教视角[J].重庆高教研究,2015(2):80-85.

[3]刘苹,周冠生,阮俊,李荫.高职院校“理实一体化”课堂教学评价方案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9(29):65-66.

[4]冯利英,任良玉,刘益东.高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4(2):19-23.

[5]陈玉琨.教育评价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70.

A Study on Evaluation of Classroom Teaching Centered on Student Development——Based on Investigation of Course of Law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ZHAO Haiping
(Zhenjiang College,Zhenjiang 212003,China)

Abstract: A positive and effective evaluation of classroom teaching can help students to combine the learning requirements,learning goals and the standards of talents demand of enterprises.It is an important breakthrough in the reform of classroom teaching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Taking the course of law major as an example,this paper makes an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direction of improvement.Combining the principles of classroom teaching evalua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 adapted to the higher vocational law major..To build a teaching evaluation system with school-based characteristics,we should implement diversification of evaluation indicators,diversification of evaluation methods,long-term evaluation and expansion of independent learning evaluation.

Key words: classroom teaching evaluation;higher vocational law specialty;student development;evaluation principle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2560(2019)05-0001-04

收稿日期: 2019-03-04

基金项目: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三五”规划课题(16SSW-Y-013);2017 年度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改课题(2017YB034)。

作者简介: 赵海萍(1976-),女,山西文水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 张文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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