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经济学文献综述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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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导言

最近几年,包括气候变暖在内的全球环境问题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由于气候变暖事关各国福祉,更影响到人类社会的发展前景,因此,世界各国不遗余力地寻求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国际社会为减缓全球气温升高正在进行的艰难而不懈的谈判足以昭示,在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压力下,世界各国已经意识到了气候变暖问题的复杂性、严重性与紧迫性,严峻的现实促使各国政府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全球气候的进一步恶化。

一般认为,全球气候变化(global climate change)①是指世界范围内温度的上升和风暴活动的增加等,是气候平均状态统计学意义上的巨大改变或者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的气候变动趋势。尽管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可能是自然内部的因素,也可能是外界强迫或者人为造成的,但我们相信气候类型的长期改变是由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引起的。②显然,对于像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问题必须而且只能通过一种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才能得到最终解决。例如,为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所达成的《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协议就表明国际社会为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的坚定决心。

气候变化问题本身涉及多个学科,对它的整体把握需要跨学科的综合视野(Aldy and Stavins,2007)。但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因素表明经济学对于理解气候变暖问题的实质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是全球气温的上升通常是由某些国家过度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但其影响却跨越了国境波及到其他国家,而这一问题正是经济学中外部性效应的延伸;其次是气候本身属于典型的全球公共物品(Global Public Goods,简称“GPG”),于是如何提供这类物品同时阻止“搭便车”行为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现代经济学关于公共物品的相关研究为我们理解这类复杂问题找到了灵感。

从经济学角度看,气候变暖源于跨国外部性效应的影响,此时一个国家的行为使其他国家获利或受损,且无法通过市场来进行弥补(Sandler and Hartley,2001)。需要强调的是,气候变化问题并不是传统外部性问题的一个简单拓展,因为此时的环境问题已经不再局限于那些最初产生这些问题的国家,而是跨越了国境,影响到周边国家甚至全球的环境状况。于是,传统智慧在解决这种发生在主权国家之间又逃逸了市场调节范围的外部性问题就显得无能为力。例如,在一个主权国家境内发生的由环境外部性所引发的损害,一般可通过“谁污染、谁治理”即环境施害者对受害者的补偿原则来治理,然而这些做法在国际场合实施起来十分困难。

由此可见,即使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气候变化问题对传统经济学的研究边界以及分析范式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气候变化问题解决之复杂使得经济学家不得不对如风险、不确定性③以及贴现等一些最基本的经济学概念进行重新的审视,而如何重新界定这些传统意义上的分析概念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Weitzman,2007a)。

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一大热点问题,许多国际一流期刊最近几年都用大量篇幅刊登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④在中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研究也日渐增多,潘家华等(2003)对如何减缓气候变化提供了一种经济学视角,崔大鹏(2003)从国际政治和法律的角度强调了国际合作的作用,陈迎等(2007)则对斯特恩报告做了一个通俗的解读,并瞻望了未来气候谈判的走向。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也很重视,2007年出版的《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为中国今后应对气候问题提供了政策指南。⑤

本文试图对当前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尤其是通过对贴现率概念和国际环境协议等领域重要文献的评述,反映出当前气候变化经济学争论的焦点问题及研究的主要方面,并大致勾勒出目前气候谈判所面临的主要障碍。⑥本文剩余部分的安排:第二部分以斯特恩报告为例,引出了气候变化问题的经济学涵义及当前围绕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所展开的争论;第三部分在强调气候问题全球公共物品特征的基础上,详细描述了气候问题的难点,对解决气候问题的正式途径即通过签署国际环境协议如《京都议定书》来体现,通过开展国际环境合作来进行,签署国际协议和开展有效的国际环境合作进行了说明,对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了评述,并简要概述了当前气候谈判所遇到的障碍;第四部分讨论了国际环境合作的经济学机制,我们以旁支付和议题关联为例,阐述了机制设计理论对于推动气候谈判、解决气候问题的意义和作用;在第五部分的结论中我们归纳了全文的主要论点,并对若干值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说明。

二 气候变化问题:内涵与特征

对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较为系统的研究出现在上个世纪90年代,Cline(1992)和Nordhaus(1994)是这一时期广泛引用的标志性论著。⑦

尽管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已开展多年,但气候变化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却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一方面是由于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异常现象日趋频繁,另一方面是由于多个国际组织的推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经常就气候变化问题所召集的多边磋商和艰苦谈判,在提升公众环境意识的同时还不断强化着这样一种信号,即气候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以及解决方案的艰巨性。最近出版的斯特恩报告(Stern,2007)再次为我们反思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提供了契机。

(一)斯特恩报告及其争论

2006年10月英国政府委托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完成了一项耗资巨大的研究,这一研究旨在重新评估气候变化对英国的影响以便政府可及时采取相应之策。这份被称为“斯特恩报告”的长篇大作一经发表就引起了世界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国际经济学界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并成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气候政策争论的焦点。⑧

斯特恩报告指出,如果忽视全球气候变暖所造成的环境恶化,人类将再次面临类似上世纪30年代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和衰退。有证据表明,过去50多年气温升高的趋势可能与人类燃烧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和天然气等碳氢化合物)等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关。一些气候变化已经可以“明显地”观察到,如雪与冰层减少、海平面升高以及极端温度的范围和严重性都有扩大的趋势等。报告认为,到下世纪初,全球可能因气候变暖损失5%~20%的GDP,报告强烈呼吁世界各国采取迅速而有效的措施以减缓全球气候的进一步变暖。

许多国际组织的研究报告与斯特恩报告前后呼应。例如,2007年2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表了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以及2007年11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都强烈敦促世界各国紧急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2007年12月联合国在巴厘岛召开的全球气候变化会议再一次呼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携手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⑨

应该说,斯特恩报告和国际组织和机构发布的气候报告大都相互支撑,在研究方法和政策建议上也较为相近,都与Cline(1992)开出的政策药方极为接近。⑩例如,他们都呼吁立即采取全球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Cline(1992)和Stern(2007)还匡算出富裕国家需要支出其GDP的2%来采取行动,与未来气候变暖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害相比,现在付出2%的GDP似乎是很合算的事情。

斯特恩报告呼吁世界各国立即采取行动以稳定当前的温室气体。因为对缓解气候变化而言,“采取较早行动的收益会大于为之付出的成本”。根据他们的估算,在当前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下,全球变暖将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并且这种破坏作用将在本世纪下半叶及未来一二百年凸显出来。如此漫长的延迟效应,使得破坏程度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与斯特恩报告要求各国迅速采取行动的热切呼吁以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减排指标形成对比,Nordhaus(2006、2007)认为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应该更多运用价格调节的方法,如实施国际间经过协调的碳排放税等,(11)因为价格手段比目前《京都议定书》着力于确立减排指标的数量控制要有效许多。面对气候变暖的威胁,Nordhaus告诫我们最重要的是思考怎样的反应才是适当的。这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便是,如何把未来由于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害贴现到现在。显然,贴现率的不同必定会使得我们对于未来的损失有着不同估量,这又会直接影响到当前政策措施的制订上。鉴于斯特恩报告使用了一个很小并接近于零的时间贴现率,Nordhaus经过计算断言,如果按照目前市场的真实利率和储蓄率来重新计算,那么斯特恩报告的主要结论就不再成立”。(12)Becker也给出一个例子,(13)批评斯特恩报告中过低的贴现率,强调一个显著为正的贴现率才是适当的。(14)Weitzman(2007a)也指出,斯特恩报告是从“错误的原因中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总之,围绕斯特恩报告的争论集中体现在折现率的大小上,而这实际上是个由来已久的老问题。正如Kolstad和Toman(2005)强调的,由于我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准确地测算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害,因此,围绕着气候变化损害的争论和研究还将进行下去,而折现率的取舍正是引起这种争论的焦点所在。(15)

(二)气候变化的实质:一种全球公共物品的视角

在当前的国际政治格局下,气候问题的解决必须而且只能通过有关主权国家签署的国际环境协议来进行,并通过国际合作来得以落实和解决。国际环境合作提供的“物品”即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全球环境质量的改进,正是一种类似于国防的纯公共物品(pure public good),(16)此种物品需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non-rivalry)和“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两个本质要求。简要地说就是,一个国家对这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消费,也不可能阻止某个国家对这种物品的消费,这是非竞争性的体现。另外,这种物品所带来的好处都无法被它的提供者所独享,这是非排他性的约束。然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不是免费的,有时甚至代价高昂。(17)于是,对于这种全球公共物品,各个国家都会倾向于从别国减排的努力中享受到好处,而自己不愿做任何努力。结果是,这些“搭便车”的行为不仅损坏了国际环境合作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而且还阻碍国际社会解决气候问题的努力。当前学术界的一种普遍观点是,如果“搭便车”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矫正,那么有效气候协议的达成即便不是不可能的,也将是十分困难的,有效的国际环境合作更是无从谈起(Miβfeldt,1999;Barrett,2003a、2007)。由此我们或许不难理解为什么国际社会围绕温室气体的减排所达成的《京都议定书》及后续减排目标的谈判会是如此的艰难。

至今为止的气候政策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降低大气层中温室气体的浓度。这种政策目标要求尽可能广泛的国际环境合作。然而,国际社会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效果却令人沮丧。为摆脱这种思维上的窘境,Barrett(2008)提出了一种新主张,即通过减少照射到地球上的太阳辐射来阻止全球变暖的步伐。这种被Barrett称之为“地球工程(geo-engineering)的经济学”(18)与当前陷入困境又牵扯众多国家合作进行减排的思路相比,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少数几个甚至单个国家来进行,避免了“搭便车”行为的影响,但该技术的管辖权问题即由谁决定在何种条件下如何使用这项新技术仍然需要妥善解决。

总之,当今世界除去气候变化问题以外,还有许多和气候变化本质上极其类似的问题,例如核扩散和全球范围传染病的爆发都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潜在的影响。预防这些威胁意味着我们将面对严峻的挑战,而忽略这些威胁又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如何设计出适当的制度来改善有关国家提供这些全球公共物品的动机不仅是现实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而且也是一个极有挑战性的理论问题。(19)

三 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

在当前的世界政治格局下,气候变化问题必须而且只能依靠各主权国家的合作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国际社会不遗余力地为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所进行的种种努力,如围绕气候问题正在进行的多边磋商和冗长的谈判等。这其中,如何改善不同国家参与国际环境合作的意愿和动机,签署有关的气候协议就成为当前气候谈判的关键点,也是目前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中的主旋律。

学术界对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国际环境问题的最初兴趣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进入20世纪90年代,气候变化问题成为国际经济学界最前沿的研究课题之一。例如,Mler(1990)、Cline(1992)、Carraro和Siniscalco(1993)以及Barrett(1994)等在气候变化和国际环境协议经济学研究领域中被广泛引用。由于这些研究者深刻地意识到国际环境问题的本质特征,而博弈论恰巧是这一时期最为风行的分析各种利害冲突问题的有力工具,因此博弈论成为研究国际环境问题的主流方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借助于博弈论的分析思路,我们对于国际环境问题产生原因和解决途径的认识已经得到了深化,对于如何抑制有关国家“搭便车”行为以确保国际合作得以落实等方面,经济学家也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国际合作:简述

国际环境合作归根结底是一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问题。经济学家对一般的合作问题大体上形成了两类研究思路:一派以Olson(1965)为代表,认为合作仅能在少数的参与者和博弈方中开展和进行;另一派以Axelrod(1984)及其追随者为代表,如Axelrod和Keohane(1985)以及Keohane(1986)等,认为可以将国际合作看成是非合作博弈在互惠策略路径上的一个均衡解,并由重复博弈的一个子博弈均衡来支持。从重复博弈的角度看,如果仅考虑博弈方单边的偏离行为,而不考虑另一方以牙还牙的报复等行为,那么自利个体间长期的相互作用及其合作就可以由一个自我执行的协议来维持。这两派的差异原则上可以用“无名氏定理”(Folk Theorem)来解释,即只要贴现率足够小,那么作为一种均衡结果,合作的局面可以在任何数目的博弈方中出现(Barrett,1999)。

现有的研究文献为国际环境合作及其动机提供了解释,这些文献也可以分成两组:第一组分析了有关博弈方参与合作的动机,而合作的指向即是温室气体的减排,以Hoel(1991)和Barrett(1994)及其追随者为代表。这一组文献大都认为,在适当的假定之下,由全体国家都参加的国际合作是很难实现的,但部分合作即由部分国家达成的协议和组成的联盟是有可能出现的。第二组文献是在强调由数目较少国家参与的合作更有现实可能性的基础上,探询如何增强合作的稳定性并在此基础上扩大参与国的数目,以Carraro和Siniscalco(1993)为代表。这一组文献认为,通过合作联盟内部的财政转移,如实施旁支付计划就可以吸引合作联盟外非签字国家的参与,从而使现有联盟的规模扩大。

通常情况下,参与合作的国家数目越多,合作就越难维系。Barrett(1999)为我们描绘了一种两难的局面:当合作带来的收益很少时,国际社会能够通过一个自我执行的协议维持全球约200个左右国家参与的合作;而当合作带来的收益很大时,不仅愿意参加合作的国家急剧减少,而且合作本身也难以维系。尤其是当合作所产生的损益在各国之间分配不均时,合作更是难以实现。于是在现实世界中,能够带来实质意义的全球性合作如果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很难实现的,此时合作的成本变得无穷大。(20)可以说,这种现实和理论上的窘境正是由全球公共物品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

(二)国际环境合作的稳定性(21)

我们知道,在现有世界政治经济的格局下,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只能而且必须建立在各国自愿合作的基础之上,这一特点就决定了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是“自我执行的”,“自愿”还意味着参与合作的国家能够获益。为此我们不难归纳出,一个具有实际意义且能够付诸实践的国际协议必须同时具备自我执行性(self-enforceability)和获益性(profitability)的特点。稍微正式地,我们得到以下定义:

定义1 国际环境合作必定是自我执行的。

根据Telser(1980)的分析,自我执行协议的特点是签署协议的当事人能够根据其自身的福利状况,自主地决定是否恪守协议或退出协议。当且仅当协议的参与者发现退出协议所产生的收益超过恪守协议所带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时,参与者就会退出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没有任何外界的力量对协议进行干预,外界不关注是否有违反协议的行为,也不会对违约者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更不可能对背信弃义者进行惩罚(Schelling,2005)。

定义2 国际环境合作必定是能够获益的。

这就是说,对任何一个国家i而言,获益性是参与国际合作的必要条件。稍微正式地,设有n个同质的国家,i=1,2,…,n,若P[,i](S)表示当国家i决定参加合作联盟S时的福利函数,Q[,i](S)表示国家i决定不参与合作联盟S时的福利函数。如果国家i∈S能够从参与的合作中有利可图,则国家i就有参与的动机,即当P[,i](S)≥P[,i](Φ),,合作联盟S满足获益性的要求。

显然,一个合作联盟和协议要稳定,就必须对包括“搭便车”在内的各种不遵守协议的行为具有免疫力。当联盟内的所有成员国都没有退出合作联盟或产生不遵守协议的动机时,用Carraro和Siniscalco(1993)的话说,这种状态就具有了内部稳定性;而当联盟外的其他非签字国也没有动机签署该协议和加入该合作联盟时,此时的联盟就具备了外部稳定性。一个联盟和协议要稳定,就必须同时具备这两种稳定性。

定义3 一个合作联盟S被认为是自我执行和稳定的,如果同时满足:(1)内部稳定性,即对于国家i∈S而言,不存在脱离联盟S的动机,即Q[,i](S/i)<P[,i](S),其中Q[,i](S/i)表示当国家i脱离联盟S时的福利水平;且(2)外部稳定性,即对于国家而言,没有参与联盟S的动机,满足P[,j](S∪J)<Q[,j](S)。

定义4 一个合作联盟S被认为是有利可图和稳定的,如果没有一个潜在的联盟使得国家i的福利优于P[,i](S)。正式地,如果P[,i](S)≥P[,i](S*)恒成立,,使得i∈S*,其中T为所有有利可图的和稳定的联盟的总集合,则联盟S是有利可图和稳定的。显然,一个有利可图和稳定的联盟S肯定是帕累托最优的。

总之,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样一种旨在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活动而言,吸引更多国家的参与和扩大合作的范围无疑是重要的,但这仅是一个手段而已,保持合作的有效和稳定才更为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持久减排的目标,从而实现遏制气候变化趋势、改善全球环境的目的。

四 气候合作的机制:旁支付与议题关联

如果我们能突破传统思维的桎梏,设计出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善和提升有关国家的减排意愿,那么国际间的气候谈判就有了成功的可能。机制设计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灵感。(22)

(一)气候合作的难处

造成气候变化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气候本身全球公共物品的特点,二是公共物品与生俱来的“搭便车”行为。“搭便车”行为的出现将直接削弱各国提供公共物品的动机,导致国际社会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种种努力大打折扣,使得《京都议定书》等气候谈判步履维艰,国际合作难以取得成效。因此,这些问题不仅是当前气候谈判必须面对和克服的现实障碍,也是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回避的理论难题。

依照Hirshleifer(1983)的经典分析,全球公共物品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这种物品的供给有时仅仅取决于最弱环节的最低投入即所谓“最弱联系”(weakest-link),那些贡献最小的国家往往决定着公共物品的可供总量,这是由于公共物品的生产函数并非匀质同一所致;二是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给有时取决于全体国家的总努力,即全球性公共品的供给总量有时需要大量且持久的集中注入即所谓“最优注入”(best-shot)。

国际社会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成效既和“最弱联系”有关,即与那些拒绝减排国家的排放水平有关,又取决于各国为减排所做的持久努力。因为欲使当前气候变化的趋势得以遏制,就需要各国持续不懈的减排行动和大量的投入,以达到“最优注入”水平取得的成效。而按照“最弱联系”的逻辑,国际社会就应该把有限的资金和技术优先配置在发展中国家,这也是“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推动气候谈判和落实各国减排目标上应该得以体现的。

以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为例,由于拒绝签署议定书的国家也能从别国的减排努力中获益,因此“搭便车”行为就难以避免。另外,即便减排对所有国家都是有利的,“搭便车”的行为仍然会顽固地存在,因为“搭便车”的动机并未消除。如果考虑到现实中的《京都议定书》并不是对所有国家都有利,而是对一些国家有利,对另一些国家不利,至少短期来看是这样,那么我们便不难理解气候谈判之症结。

由此可见,气候合作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关注对协议的遵守,而是如何阻止“搭便车”行为的发生,因为如果“搭便车”行为制止住了,对协议的遵守就水到渠成,不再成为问题。为减少国家间的差异即不对称性所引发的“搭便车”动机,Carraro和Siniscalco(1998)曾论证少数国家进行的气候合作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并强调转移支付、议题关联和贸易制裁等手段对减少国家间的不对称性,进而推动气候合作的意义和作用。

(二)机制设计的运用:旁支付与议题关联

一般认为,旁支付是指通过国家间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某些国家由于参加国际合作和履行国际义务可能遭受损失的一种机制,例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援助以帮助后者更有效地减排。显然,旁支付计划是在承认国家间存在差异的基础上设立的。(23)另外,由于现实中参与同一个国际环境协议对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意义,有些国家能够从履行协议中获得利益,而有的国家在履行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有可能蒙受损失。例如,我们经常可以观察到的一种情形是,往往是排污很少的发达国家提供财政补贴或技术援助给那些欠发达的产生跨境污染的国家,以换取后者减少污染排放和参与治理全球环境问题的承诺和行动,这被称为向欠发达的污染国购买“国际合作”的思路在现实中就十分奏效。(24)由此可见,要使合作意愿并不高的国家承担减排的义务,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援助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机制。因为当发展中国家履行对其相对而言较为严厉的环境标准时,通常会牺牲一些经济利益,至少从短期来看是这样。在旁支付计划下,这些国家就可以通过“合作待售”(cooperation for sale)来弥补由于参与减排所遭受的损失(Barrett,2001),即可以通过设立一个适当的旁支付机制来支持众多国家都参与的气候合作(Weikard,2005)。Fuentes-Albero和Rubio(2007)以及Eyckmans和Finus(2007)对旁支付机制局限性进行了探讨。

另一种可以推动气候问题有效解决的机制是议题关联(issue linkage),它可简单理解为与国际环境协议密切相关的一组问题,这些问题既可以是环境问题,也可以是其他非环境问题,关键是这些问题影响和决定着有关国家参与保护全球环境的意愿和行动。议题关联推动国际合作的作用体现在它能够有效抑制“搭便车”的动机,这是由于现实中国家间往往会同时进行若干问题的协商,协商的内容既有环境方面的问题,也有其他问题,如发达国家向欠发达国家的财政援助和技术支持等。当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和冲突时,如果将环境问题与其他问题相互捆绑,那么就可使那些不愿参与国际合作的国家做出让步,从而采取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25)

作为分析把握一种复杂系统的有效方法,议题关联最初是在政治学领域中发展起来的(Sebenius,1983)。过去15年在经济学尤其是国际贸易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被公认为是解决国家间由不对称引起冲突的有效手段(Charnovitz,1998)。Folmer等(1993)、Cesar和De Zeeuw(1994)第一次将议题关联的分析理念引入环境经济学领域,以解决不同国家间的差异对国际环境合作的影响。

从机制设计角度来看,当前除去缺少一种改善合作意愿的动力机制以外,还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即我们很难对那些拒绝履行国际气候协议的国家进行惩罚。Schelling(2005)就以欧盟为例强调建立这样一种惩罚机制几乎是不可能的。例如,即便法国和德国违反了欧盟关于经济稳定与增长的协定,欧盟也无法惩罚它们。对于像欧盟这样紧密的共同体都无法对违反规定的国家实施制裁,那么我们就不能指望一个由众多国家参与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如《京都议定书》能够对美国或任何一个国家实施有效的制裁。Schelling对北约长期的研究表明,在如何与气候变化作斗争的问题上,成败更多的取决于北约的努力而非《京都议定书》。他还对《京都议定书》对不同国家规定减排指标的做法持有异议,认为传统经济学提倡的那种用税收或污染许可制度来设定减排目标并由市场来决定的想法过于天真。相反,让各国承诺采取具体行动,比如花一定的钱,找出限制发电厂碳排放的方法,或对燃料效率进行立法都比简单划定减排目标更加现实和有效。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中应该承担的义务,Schelling认为,由于发达国家承担的气候变化代价极少,因此要求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并不现实,那些大量依赖农业且竭力应对疾病的发展中国家,将为全球变暖付出更高的代价。因此,发达国家除去有能力且应该在解决气候问题中承担更多的义务之外,还需要为发展中国家实现向低碳经济过渡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有力支持,以帮助这些国家进行减排。

(三)对当前气候谈判的启示

在当前的气候谈判中,有三派力量决定着气候问题的解决方式:一派是欧盟,另一方是美国,夹在中间的是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现在的分歧在于,欧盟迫切要求针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强烈要求订立时间表并规定强制性的减排目标,而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对此并不认同,反对设立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减排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有两个:第一,如果穷国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过程中遭受重创,那么作为世界上最富裕的美国就应该在有利于所有国家的保护行动中承担大部分成本。但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是如果美国真正的目的是帮助穷国,那么美国有更好的选择譬如大幅增加对穷国的发展性援助等;二是如果美国追求的是财富的重新分配,那么要求美国承担解决气候问题的大部分成本就有点牵强。第二,大量证据显示,美国应该为目前大气中的大部分温室气体承担责任。在现有温室气体的存量中,美国排放了其中约30%,俄罗斯和中国的排放比例均为8%,英国为6%。因此,直觉上美国有减轻这一问题的特别义务。

考虑到气候问题形成的历史以及当前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现状,Posner和Sunstein(2007)以“出钱让中国减排温室气体”为题,呼吁世界富裕国家为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掏钱。(26)这种建议的理由是:如果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那么毫无疑问,这个整体将会从温室气体的减排中获益。但问题是一个更加温暖的地球所带来的问题并不是均匀分布的,气候变化给某些国家造成的危害可能要比其他国家大得多,同时减排给某些国家带来的成本也会比其他国家多得多。由于没有任何国家愿意做事倍功半的事情,因此通过旁支付和议题关联等机制来熨平不同国家在收益和成本上的差距是值得的,也是气候合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前提条件,这种思路与Barrett(2001)经过严格推理得出的分析结论不谋而合。

五 结论

作为现代经济学前沿领域最活跃的一支,气候变化的研究涉及到众多经济学基础概念,还对经济学中的若干分析范式提出了质疑,这无疑为我们反思经济学的一些传统假定和分析概念提供了机会。例如,斯特恩报告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经济学界一石激起千层浪,就在于它触动了折现率这样一个颇受争议的重要概念。因为即便现在就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让人们确信气候变化正在造成损害,不同经济学家给出的解决气候问题的药方也会多有不同,而对于如何减轻这种损害的应对之策也就不同。这种差异恰是贴现率引起的,它反映出经济学家对于如何协调现在的收益和未来的危害上有着不同的理解,尤其是在考虑到后代福祉的跨际背景下,人们消费方面的不平等和风险间的关系还牵扯到公平和正义等更加玄奥的哲学问题。(27)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还将继续困扰着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并将成为包括福利经济学在内的诸多经济学基础研究领域重大而富有挑战性的理论课题。

由于气候作为一种全球公共物品,在当前的世界政治格局下,它的解决必须而且只能依靠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即国际合作来推进,通过签署国际环境协议来得到正式解决。为此,我们集中讨论了国际环境协议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文献。显然,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还可从多个角度展开,并延伸到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例如,气候变化对于农业和人类健康影响的研究就特别有意义,而气候变化对贸易类型的潜在影响也极具研究价值。

国际社会围绕温室气体减排正在进行艰苦的谈判。我们认为,从气候问题的全球公共物品特性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去把握谈判的本质是恰当的,而对于“搭便车”行为和有关国家在减排方面动机的不足,可从机制设计角度去寻求解决问题的灵感。国际社会要取得气候谈判方面的实质性进展,相关的理论研究就必须突破传统思想的束缚,只有这样才能为各国减排目标的落实提供可操作的政策建议。气候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国际社会的耐心,更需要解决问题的智慧,尤其需要突破传统思维定势的创新性的制度安排。

最近几年,包括气候在内的全球公共物品的研究一直是国际学术界的一大热点问题,(28)尤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提供全球公共物品越来越多地依赖众多国家的合作,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全球公共物品都拥有类似的分析基础。如何构建一个统一的全球公共物品的理论,并设计出一套确保供给的激励机制是研究的主要内容。例如,其他的全球公共物品如国际社会遏制传染性疾病在全球传播的努力以及预防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军事行动等,均与当前国际社会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做的不懈努力一样,都关乎整个人类社会的未来,同时也使那些不曾在这些领域中付出代价的国家获益。因此,我们研究气候变化所得出的结论对于我们理解其他类型的全球公共物品同样是有帮助的。

应该说,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国际环境问题还一直吸引着其他学科尤其是国际政治和国际法等众多研究者的关注。气候变化问题不仅对经济学家而言是全新的挑战,对法学研究者和国际政治学家也提出了一组全新的研究课题。对气候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不仅能为当前国际社会正在进行的艰苦谈判提供智力上的保障,而且还可为国际学术界注入新的气息并开创一些激动人心的研究领域。气候变化问题蕴涵着大量富有挑战性的研究机会,有关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国际学术界最炙手可热的研究领域。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我们不考虑气候全球公共物品的特征,也不考虑各国在提供全球公共物品方面动机不足的问题,想要一个国家进行温室气体的减排也是一项代价不菲的举动。这是因为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就必然要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这必将波及到整个工业文明的方方面面,汽车、照明以及房屋的制冷与取暖等等都需要重新安排和组织。完成这种文明方式的转变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十分漫长的。这就意味着气候问题的解决必将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截稿:2008年4月

注释:

①气候变化包括气温高低、湿度大小、风力强弱、降雨量以及日照时间长短等,本文的气候变化主要指气候变暖。

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1款中,将“气候变化”定义为:“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这一定义将人类活动引起的“气候变化”与自然原因引起的“气候变率”相互区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国际组织对“气候变化”有不同的定义,请参阅Pielke(2004)对此问题的说明。

③不确定性是环境政策设计中的核心问题,详见Pindyck(2007)对此问题的权威阐述。

④例如,2006年5月出版的《美国经济评论》开篇即围绕《京都议定书》和气候变暖问题刊登了4篇文章,并将这组文章置于“国家安全的经济学”之前,表明了经济学界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关切,4篇文章谈论的均是如何构建有效的国际环境协议,它反映出国际协议是解决气候问题的关键所在。

⑤可参见《气候变化研究进展》杂志2006年1月至7月刊出的3篇解读文章。

⑥2007年出版的长达712页的《气候变化的经济学》即“斯特恩报告”一书共分6大部分,其中第6部分即为“国际集体行动”。可见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国际集体行动,更离不开国际环境合作。详见Stern(2007),此书的初稿可在线阅读:http://www.hm-treasury.gov.uk/independent_reviews/stern_review_economics_climate_change/stern_review_report.cfm。

⑦Cline和Nordhaus被称为模型化气候变化经济效应的两位先驱,Weitzman(2007a)对二者分析思路与研究方法做过比较。Nordhaus极力主张放弃目前的污染排放许可制度,转而支持征收碳排放税。Nordhaus还提出了一套系统的研究全球变暖的经济学方法,设计出气候和经济的动态统一模型(Dynamic Integrated Model of Climate and the Economy,简称“DICE”模型)等,为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政策提供了基础。

⑧斯特恩报告在国际社会引起的轰动效应以及最近在《经济学文献杂志》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得到如此多的关注和集中评介在国际经济学界是并不多见的,详见Nordhaus(2007)、Weitzman(2007a)和Heal(2008)等的评论性文章。

⑨参见Sandler(2004)对全球集体行动的分析。

⑩Weitzman(2007a)称Cline和Stern是“知心朋友”(soul mate)。陈迎等(2007)比较了斯特恩报告和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气候评估报告的差别。

(11)如果国家间缺少合作或政策协调,那么全球环境的治理政策将是低效率的,参见Hoel(2005)的分析。

(12)围绕斯特恩报告的批驳和反驳正在经济学界如火如荼地进行,斯特恩研究团队最近的反驳详见Dietz和Stern(2008)及Dietz等(2007)。

(13)http://www.becker-posner-blog.com/archives/2007/02/discounting_gre.html.

(14)如果考虑到拖延(procrastination)和双曲线折现(hyperbolic discounting)等因素,这里的讨论将变得更加复杂。参见Dasgupta和Maskin(2005)。

(15)斯特恩报告引发了学术界对折现率空前的大讨论,最新的进展见Dasgupta(2008)和Heal(2008)。

(16)正是这种类似使得国防经济学,尤其是军事联盟的分析方法在国际气候协议的研究中大行其道,详见Sandler和Hartley(2001)的综述文章。

(17)温室气体的减排意味着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由于化石燃料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主要助推剂,因此,减排短期内必然会降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减少就业机会,长期将影响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对人类文明的诸多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18)Schelling(1996)和Marland(1996)也曾提出过通过地球工程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思路。

(19)Barrett(2003b、2007)为我们提供了富有启发的思考。从核扩散到传染病,从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到维护世界和平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如同气候变化问题一样,都属于全球公共物品的问题,并拥有类似的分析基础。请参阅平新乔(2002)对全球公共物品的评述。

(20)Congeleton(1995)从交易成本角度考察了环境协议形成的过程。

(21)此部分更详细的讨论见王军(2005)。

(22)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里克·马斯金(Eric Maskin)就曾为《环境经济学手册》撰写过保护环境的机制设计一文,参见Baliga和Maskin(2003)。

(23)如果各国被假定为均匀同质的,那么旁支付也就不可能存在。这一假定虽有争议,但具有理论意义。

(24)这一思路后来被Barrett(2001)形式化了。

(25)这已成为主权国家环境外交的核心内容。环境外交是国际社会防治全球环境问题和资源危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条件下产生的新兴和独立的外交领域,它是各国通过外交方式调整国际环境关系的各种对外活动的总称,详见Tolba(1998)。

(26)2007年10月英国独立的学术机构“新经济基金会”(New Economic Foundation)发表的研究报告用大量统计数字说明,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大部分是由于西方工业化国家将污染密集型产业迁移到中国所致。详见:http://www.neweconomics.org/gen/uploads/fmq2gmn5w2dn2qemwoor0m4505102007192709.pdf。

(27)Solow(1974)较早把Rawls(1972)提出的“延伸到无穷远的契约式正义”形式化了。围绕折现率的研究一直是国际经济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吸引了众多经济学家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注意,可参见Schelling(1995)、Dasgupta和Maskin(2005)、Weitzman(2001、2007b)以及Dasgupta(2008)等的研究。

(28)例如,联合国发展规划署(UNDP)曾召集多位学术精英,针对全球公共物品组织过大型的研究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已汇编成两本书,参见Kaul等(1999、2003)或访问http://www.undp.org/globalpublic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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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经济学文献综述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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