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重复性研究:新实验主义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比较_科学论文

实验的可重复性研究——新实验主义与科学知识社会学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科学知识论文,重复性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0763(2008)04-0042-07

一、导言:实验可重复性的传统观点及挑战

在科学研究当中,有许多问题是对应于实验的研究而非理论研究。科学家在理论研究中有许多关于理论选择的评价标准,例如库恩在《必要的张力》中列出的五大准则:精确性、一致性、广泛性、简单性和富有成果性([1],pp.320-339)。类似的,在实验研究中也应该有实验的准则或价值观。在传统科学观中,实验研究中一个最重要的准则便是可重复性(或可复制性)。

一般认为,实验的可重复性是指实验的过程和结果均可重复,一个成功的实验不会因不同的时间、空间、实验者而异。判定一个实验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具有可重复性,这是以往科学研究中科学家们都普遍认可的一条准则,同时也是许多传统科学哲学家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如波普尔曾声称:“只有当特定的事件按照一些规则或规律性重复发生,如在可重复的实验中,我们的观察在原则上才能被任何人所检验。……确实,只要按照预先规定的方式来实施一个适当的实验,科学上重大物理效应都应该被任何人有规则的重复”([2],pp.23-24)。类似的,哈贝马斯也认为,“在完全相同的条件下重复一个实验必定会得到同样的‘效果’,这并不是经验得出的结论,而是先验的必然”([3],p.124)。

按照传统观点,实验是理论的婢女([4],p.209),实验的主要作用在于为检验理论的真伪提供了支持或否证。当一个科学家发现新知识并希望得到同行认可时,常需要诉诸观察和实验的重复性来捍卫其主张的有效性。特别是当实验结果存在疑问或遭到质疑的时候,实验的可重复性就成为了实验科学事实成立的重要判据。可重复性追求的是科学事实的确定性和科学活动的可靠性,它意味着这样的认识:科学知识是普遍性的知识。

随着自然科学日益发展,一些新兴的学科,如复杂性科学等,对可重复性原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5];[6],pp.1-46)。例如在复杂性科学中,事件对其初始值存在极端的敏感性,而在实验中我们很难精确地去重复事件的初始条件。建构性后现代科学倡导者大卫·格里芬认为,“科学需要反复的经验性证明,却不需要一种特殊类型的证明,如实验室实验”([6],p.27)。因为在他看来,传统的实验方法反映了物质主义、非生态、还原论的假定,而这些假定都是后现代科学所反对的。近年来,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实验哲学等通过细致研究科学实验及其过程,发现实验的可重复性原则是可疑的原则。

实验的可重复性原则是否能成立?如果它不像传统观点所认为的那样能起到科学事实的判据功能,那么这一判据功能的丧失是否将对科学知识的确定性、普遍性造成威胁?如何看待实验的可重复性?本文将探讨科学知识社会学和新实验主义对实验可重复性的研究,进而对两者的研究进行比较,并就如何看待实验的可重复性这一原则提出我们的见解。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关于实验可重复性的观点

对实验的可重复性进行研究是SSK实验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这方面研究的著作有哈里·柯林斯的《变化中的秩序:科学实践中的重复和归纳》、夏平的《利维坦与空气泵》、皮克林①的《建构夸克:粒子物理学的社会学史》等。其中《变化中的秩序》一书既是柯林斯SSK研究的总结性代表作,又对实验的可重复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论述。

首先,一个科学发现原本是科学家的私人知识,如何使其成为公共领域的一个新组分呢?可重复性就是被视为用来解决私人知识转变为公共知识的一个手段。柯林斯认为,科学家通常都会借助于他们观察或实验的可重复性来捍卫其科学主张的有效性,并把私人知识转化为科学共同体的公共知识。其次,在什么程度上一个科学发现或科学实验被认为是重复了呢?柯林斯认为,科学家们通常都倾向于用实验的结果来判定实验的适当性(柯林斯在对TEA激光器建造的案例研究中论述了这一点),因而对实验结果的重复被认为是一个实验得以重复的关键。柯林斯在《变化中的秩序》一书中首先给出了一个实验结果“r”被重复的“经验性”分类模式([7],p.39),他指出,通常人们会这样认为,通过完成这个模式的每一步骤,就可以确认一个实验被重复,这些步骤如下:

第一步:剔除与主题“r”无关的所有活动;第二步:剔除所有非科学的活动;第三步:剔除所有身份不合适的实验者的活动;第四步:剔除所有非实验的活动;第五步:剔除所有不能成功复制原始实验的实验;第六步:把剩余的东西划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部分结果:第七步:决定“r”是否被重复。

但如果按照上述这个“经验性”模式来一步步进行,我们可以发现可重复性观念的许多问题。事实上这个经验模式的每一个步骤都不能提供一个清晰明确的划界标准来使我们进行下去。柯林斯对上述的每一个步骤都进行了反思和批评([7],pp.39-46),其主要论证如下:

1、我们关于科学领域中的许多问题是存在不同意见的,因此人们很难去确定主题“r”的边界,超心理学实验就是一个好例子。

2、我们假定在第一步有一个划界标准,但我们还是很难剔除哪些活动属于伪科学。而且,只要科学是不断发展的,那么就必定存在一些我们之前认为是“科学的”而后被否定的活动(如炼丹术),或者存在一些我们以前认为不属于科学正当范围之内但随即又属于其中的活动(如针灸治疗)。

3、即使一个伪科学家做了适当的科学工作重复了原始实验,我们还是很难断定他是否具有重复实验者的资格。这是因为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标准来衡量这个重复者是否具有适当的学科背景、学科训练和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而这又会关系到科学不断发展的本质及其真伪标准。

4、什么样的活动才算是实验的呢?这也是很不明确的。在实际的实验工作当中,实验很难第一次就成功,并且有可能一次都不成功。但我们通常只用小部分成功的实验就抵消了大量不成功的实验,许多失败实验的记录都被塞进了实验者们的橱柜里而不见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文件柜问题(file drawer problem)”。既然大多数实验是很精致的并通常很难以完成,因此它们都不应恰当地被记录为实验,而只有当实验者获得了适当技巧时才算是。这意味着“如果不与实验者的实际能力联系起来,我们如何知道他做的是不是实验?”([8],p.165)。

5、几乎所有关于复制实验的“合理”理论或者说用来合算积极和消极结果的统计学算法的努力都是不成功的。例如在罗森塔尔(Rosenthal)验证他自己的预期效应(expectancy effect)假说的心理学实验中有345个结果,其中有大概2/3的结果是消极的或无效的,而大概只有1/3的结果是积极的。尽管如此,当执行计算时,积极的数据还是比消极的要更有价值因而假说明显受到支持。这是因为,只要我们假定实验结果的偏离完全可以通过引入未知背景的变量来说明,那么这一算法似乎还是相当合理的。

6、如何决定实验是否产生积极或消极的结果也存在很多问题。举一个例子来说,在超心理学中一个很有趣的问题,那些接受实验的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测试后由于感到厌烦、疲劳或者注意力不集中而出现测试能力显著“下降”的情况。然而这种有规则的特点却可以用来间接的说明实验确实有东西在背后支撑:如果整个实验现象纯粹是捏造的,那就不会有什么“下降”。这时,“消极结果”反而成了支撑实验假说的“积极结果”!

最后,我们无法知道有多少次消极和积极的结果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时实验的最终结果才可以被确定下来。因此,试图通过确认实验结果证明实验可以重复的努力都是有问题的。

由此,柯林斯得出结论,实验的可重复性原则并非不证自明,在实际当中也难以通过实验事实本身来保证。实验现象能否被算作是可重复的本身是一个社会磋商和集体共识的结果,而不是实验的证据。“可重复性,这个科学常识性理论的先锋,被证明和归纳问题一样,只不过是一个哲学和社会学的难题而非是对特定知识简单率直的一个检验。”([7],p.19)

实验者的回归(图1)

此外,对实验可重复性的研究使柯林斯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实验者的回归(experimenter's regress)”([7],p.83)——一个原始实验是否成立取决于实验结果r是否为真,r是否为真需要通过重复实验的检验者用适当的仪器来加以检验,而检验者的能力和仪器的适当性需要用其实验结果r′是否为真来衡量,但是我们又不知道这个检验的测量结果是否是真的,r′是否为真取决于r是否被相信为真……如此无限回归循环(如图1)。

柯林斯在韦伯探测器检验引力波是否存在的案例分析中说明了这一点,夏平在论述霍布斯与波义耳关于空气泵是否能产生事实的争论中也借用了实验者回归的概念,并且认为实验可重复性的本质是有很大问题的。“在重复(实验)中,没有一套清晰明了的规则能够使实验者复制所说的(实验)实践。”([9],p.226)。对柯林斯来说,实验者回归是他对科学进行社会建构论解释的核心([10],p.66),而对于希望用可重复性实验来主张科学知识确定性的人来说却是一个佯谬。无论是柯林斯还是夏平都认为打破这个佯谬的唯一办法只能依靠社会磋商机制的引入,只不过柯林斯强调的是科学家核心利益群的磋商,而夏平则突出了社会惯例在科学家作出判决时起的重要作用。

三、新实验主义关于实验可重复性的观点

新实验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科学哲学领域一个新出现的科学哲学流派,这些科学哲学家不仅开始着手在实验的领域中为科学寻找一个相对可靠的基础,而且把研究的重点安置在科学实验的说明和解释上,认为科学实验相比理论而言更为基础和基本,希望能够得到对于科学发展更为合理的解释。罗伯特·阿克曼([11],pp.185-190)在为富兰克林的书《实验的忽视》写书评时,明确地以标题形式把这些哲学家的研究称为“新实验主义”(The New Experimentalism)。其代表人物主要有:哈金(Ian Hacking)、拉德(Hans Radder)、富兰克林(Allan Franklin)、伽利森(Peter Galison)、古丁(David Gooding)及梅奥(Deborah Mayo)等人②。

实验的可重复性,必定是更为关心实验说明的新实验主义必须加以说明的问题。在这里,许多新实验主义者基本上都认同哈金的一个笼统说法,即“粗略来讲,没有人曾经重复一个实验”([12],p.231)。然而更细致地看,情况并不完全如此,新实验主义关于实验可重复性的观点也不同于SSK的理解,他们认为可重复性虽然在实际的科学实践当中存在许多问题,但它在科学发展进程中依然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新实验主义在解读实验的可重复性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1、实验可重复性概念③再思考

由于实验只是一个一般性的术语,而实际上它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实践过程。要澄清这一概念,我们必须要回答在实验中“重复什么?”的问题,拉德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包括三种类型④:

(1)对实验中物质性实现(material realization)的重复。物质性实现是拉德实验哲学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自然科学有两个基本方面,包括实验的理论描述(或解释)和物质性实现。所谓的物质性实现,“即实验者的操作,涉及到行为特征和产生特征,这意味着科学不仅是关涉思考,推理,理论化的过程,而且还关涉做、操作和产生等活动”([10],p.64)。物质性实现是一种操作化的过程,通过这种操作化实践,科学的理论层面和概念层面可以在物质层面上获得实现。如果把一个实验中的理论描述或解释设定为P,我们可以推论出实验的(理论)结果q,那么在物质性实现的重复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p→q,p′→q′,p′→q或者p→q′。在原则上和实践上,有可能持有不同理论解释的不同成员都会获得这些类型的某种重复,只要实验的行为过程和物质现象是相同的。例如夏平对波义耳空气泵实验的研究发现波义耳实际上很少重复自己的实验,许多人(包括其他实验者和外行人)都重复了气泵实验的物质性实现。只不过对于其他人来说,他们有可能没有获得真正的(理论)结果。波义耳认为空气泵中蜡烛熄灭的原因是由于里面的空气燃尽,而霍布斯则认为是气泵产生的强烈气流导致的。

(2)在固定理论解释p→q下对一个实验的重复。例如,在液体沸腾实验中,如果q代表液体在y℃时沸腾,那么在理论解释p→q下实验很难重复。但是如果我们增加一个沸腾温度的误差区间z使q表示为液体在(y±z)℃下沸腾,那么实验将会在这个新的理论解释下得以很好的重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按照所预定的理论解释来对实验进行精确的重复。

(3)对一个实验结果的重复。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的实验过程来获得同样的实验结果此时可能存在P→q、p′→q或p″→q,p、p′和p″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理论。例如在液体沸腾实验中我们可以使用不同的温度计来做实验,可以用水银温度计,也可以用气体温度计。在一个特定解释下的成功重复或者对实验结果的成功复制都需要相关的人同意相关的解释或结果是正确或真的。

此外,如果我们再继续问“实验由谁重复?”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将得到了一个更加丰富的实验可重复性概念,如表1所示。

拉德指出,表中2、3、4、6、7、10和11都可以从最近的实验史以及实验的社会学研究中找到相关案例。5和9最有可能是空的,因为这两种情况需要预设原始理论解释和实验结果总是正确的,也意味着原始实验的物质实现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总是稳定的,而这是不切实际的。基于同样的理由,在一般情况下1所假设的情形也不可能存在。8和12从定义上已经表明是不存在的,因为外行人如果没有理论指导,他们根本就无法完成这类重复。

2、实验实践中的可重复性问题

按照实验可重复性的上述分类以及实验实践的特点来考虑,新实验主义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实验实践中的可重复性问题进行了讨论:

(1)实验实践所需的默会技能对重复实验的制约。在实验实践中,其他的科学家或外行人如果要重复一个实验(特别是实验的物质性实现),通常都需要原始实验者在场的指导才能实现。这是因为“实验是一项极其特殊的技巧活,也许只有一个人或少数人能够掌握。在这种情况下,对自然的成功干预可能需要一个非常个体的“感觉”([13],p.70)。这里所说的个体“感觉”其实是一种实验的默会技能,是不能用形式化语言来明确表征或编码的。在这点上SSK也有类似的观点,如科林斯在分析建造TEA激光器的论文中也提到,没有一个科学家个人或群体仅仅根据其他科学家发表的正式论文制造出一台能运行的激光器,除非与实际制造出这种激光器的科学家直接往来([14],pp.165-186)。实验实践的默会技能制约了实验者对装置和对象的准备、它们相互作用的进程、实验结束的严格控制等活动的重复。

(2)实验实践的易错性(fallihility)和不断修正的特点对重复实验的影响。古丁([15],p.68)把未预料到事件的突现看做是实验检验的一个重要特征,认为实验实践是一个动态的复杂过程。哈金也把理论和实验仪器相互携手并进的共生现象称为“人、科学组织以及自然相关的一个权宜性事实”([15],p.57),在实验中理论与实验仪器是相互发展的,并不存在一个永恒的稳定性。因此在一个固定理论下对实验的重复常常要面对实验误差和原有理论无法解释的新现象,这时需要对实验对象或仪器的原有相关理论进行修正才会保证实验重复。

(3)实验实践的特殊性或地方性对重复实验的限制。古丁认为,“哲学家们易于假定,正因为物理学定律是普遍和永恒的,因此实验结果拥有相同的品性。实际上,在大多数时候,这个假定的反面才是对的,即实验实践是特殊的(particular)和地方性(local)的”([4],p.190)。不同的科学研究方式下实验有与众不同的特征,即使是十分固定的研究形式也会发生改变。通过对法拉第电磁感应实验和莫柏哥夸克实验的研究,古丁表明他对实验具有很好的结构的案例揭示,包括实验的策略、方法、组分、推论以及假定等总是受到挑战,因而“很难去证明一个实验重复或等同于另外一个实验”,“即便假定所有这些都是可以重复的,人类技能也将仍然很难重复的去克服这些挑战”([4],p.211)。

3、作为非地方性规范的可重复性

新实验主义认为实验的可重复性虽然在实际的实验实践过程中会遇到上述的许多问题,但这不影响它在科学事业中的重要地位,这主要是因为实际的科学实践中可重复性往往以其非地方性规范(non-local norm)的形式发挥作用。

非地方性规范的含义可以理解为,虽然实验的可重复性最初都是地方性的,它起源于特定具体的情境中,但在科学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标准化、去情境化(decontextuliation)而产生稳定的实验过程(包括物质性实现、理论设计、实验结果的稳定性),从而将地方性的知识拓展到实验室之外的领域中。

哈金犀利地洞察到标准化在地方性实验知识得到拓展和延续过程中的作用:“就实验技巧而言,大量的技巧已经消失,只有最天才的实验家才能复制那些教科书中所说的实验……复制需要谨慎的考古支持。”“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塞曼效应和反塞曼效应并不是当时发现这个效应的那个样子,是教学的实践和命名使事物看起来这样的长久”([15],pp.41-42)。古丁则强调了拉图尔所说的“去模式化(demodalization,与去情境化意思相近)”过程,他认为原本指涉那些个人和场所的(一些模式)东西从科学家们的交谈中被抛掉,从而把事实和规律变为是与情境无关的。例如,一些“卡文迪什物理学”变成了每一个实验室中物理学实践的一部分,许多著名的实验主题(如斯托克斯定律,霍尔效应)没有起到原来的模式功能([4],p.191)。拉德在这点上作了更详细的分析,他认为可重复性的非地方性规范功能可以通过许多稳定化的程序来实现,如:通过物质性实现的稳定化;通过清晰的理论设计的稳定化;通过复制实验结果的稳定化;通过标准化的稳定化([10],p.71)。按照他的说法,“可重复性同时也能起到一个非地方性的规范功能,通过运用它我们可以使原本在地方性情境中有许多变动的实验或实验结果稳定。因此,实验自然科学不能完全理解为仅仅是‘地方性’文化的总和”([16],p.10)。

四、新实验主义与SSK研究的比较

从上述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新实验主义与SSK关于实验可重复性的研究都关注科学史上具体的案例,两者都通过微观的经验性研究向我们展示了实验可重复性在实际的实验实践中并非如传统科学哲学认为的那样不证自明。双方都认为实验是一项技巧性的实践,实验中的默会技能(新实验主义)或知识转换中默会知识(SSK)都对实验的可重复性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两者的研究其实都受到了“杜恒-奎因论题”的深远影响。这一论题包含两个互补的命题:经验对于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没有证实的假说通常可以通过辅助假设来挽救);经验材料的理论负载(实验者不能独立于任何对世界的表征而去认识世界)。但双方围绕此论题所引发关于实验可重复性的探讨存在几点不同之处:

1、从实验可重复性的概念上来看。通过对实验可重复性的三个类型和四个范围的划分,新实验主义详细说明了在一定意义上实验是有可能重复的,尤其是实验的物质性实现相对比较容易重复。而SSK侧重于从实验结果来说明实验的不可重复性,主要讨论了由其他科学家所做的重复,即表1中的方格9和10。SSK把实验的不可重复性推向极端,而新实验主义则有所缓和和有所纠正。

2、从研究的方法论策略上看。SSK采用了微观案例分析与宏观社会学说明相结合的策略。SSK试图通过历史案例来向我们表明,既然经验性的判决不能依赖于观察和实验事实,那么社会学说明就是必要的。实验者回归论证要求我们用纯社会学术语来解释实验:当科学家们确信可重复性能揭示某物确实存在从而表明了实验方法的可靠性时,其实他们之前已经有了一致的准则来使他们评价和比较实验了,实验和观察的重要性不过是修辞学意义的。相比而言,新实验主义则采用了微观案例研究与哲学方法相结合的策略。通过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新实验主义为我们展现了实验的复杂结构和动态发展过程,同时在哲学的规范意义上对可重复性的合理性和重要作用做了一定程度上的辩护。

3、从本体论上看。方法论策略上的不同也因而导致了本体论上的差异。SSK否认经验的充分决定性而转而相信社会关系的实在性,这其实还是预设了自然与社会的二元论。在这种二分的假设下,可重复性的原则需要引入社会关系来保证。而新实验主义则认为人(社会)和自然的力量在实验中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不存在最终的致因。“当我们认为社会作用总是能够很好地解释观察者所看到和所想到的,具有相对主义涵义的实验者回归才会产生。我们知道有时候是这样的。……但社会的作用并不能总是很充分的解释经验,因此我们需要采用一个经验研究中更为实在论的观点”([4],pp.212-213)。⑤

4、从认识论上看。存在SSK相对主义与新实验主义的(规范)自然主义⑥的差异。从SSK对实验可重复性的分析和实验者的回归可以看出相对主义的基调始终贯穿其中,实际上,这也很符合SSK学者主要任务,即通过主张社会建构论的方式来消解传统的科学观。而新实验主义则不仅描述了实验可重复性的类型和范围及其在实际实验实践中的问题,并进而指出它作为非地方性规范的可能。这是典型的自然主义进路。这种规范的自然主义进路通过对实际科学实践更为详细和清晰的理解,似乎有可能让我们恢复以往对科学客观性的固有信念。

上述新实验主义与SSK对实验可重复性的研究差异可以用下表简示:

从SSK和新实验主义的分析可以看出,SSK认为实验可重复性原则与实验本身无关,必需借助社会因素来说明。新实验主义则对这一原则不置可否,虽指出了其在实验实践中的复杂性以及所遇到的阻抗,但仍然坚持这一原则在科学事业中依然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实验可重复性虽然在实践中不如传统科学观所认为的那样强有力,而且需要具体语境的说明,但对它的责难和质疑不会对科学的发展造成太大的影响。实验者的回归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但不必一定诉诸于社会因素来解决。

五、结语:如何看待实验的可重复性原则

我们认为,实验可重复性的原则并非自明的:

首先,它依赖于自然规律是普遍和永恒的假定。只有在这个预设下,实验才有可能在任何空间和时间中呈现出相同的现象。而这只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假定,因为我们永远不能穷尽所有的证实。

其次,在实际的实验实践中也很难完全重复或复制一个实验,除非存在理想实验。我们所说的“实验获得了重复”是在实验的某些意义上来谈论的,实验的可重复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回到具体实验去加以说明,不存在实验可重复性的通则。实际上,在实验研究中,可重复性往往作为“方法论的需要”,“不同的实验阶段中可重复性有多重的应用和含义,这取决于实验研究者的具体目标”([17],p.595)。

再次,实验实践和实验知识是地方性的,因此我们不必通过可重复性的非地方性规范来确保科学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所谓的非地方性规范,实际上也是科学共同体的修辞抽象,而不是科学实验本身可以得到的自然结果。新实验主义认为通过标准化和去情境化活动使实验产生稳定性,从而挽回了实验可重复性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标准化和去情境化的活动并不能消除知识的地方性品格。劳斯也指出,标准化的过程中失去了与特定的人、任务或情境之间的所有内在指涉关系,实验也因而不再是上手事物,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它们的功能性“平均化”了。这种平均化的后果是在实验中实验的程序更加普遍适用,但也会使它变得越来越缺乏敏感性和辨别能力。莱文兹(Ravetz)甚至认为标准化和普遍化所导致的信息丢失类似于有序系统中熵的增加([18],pp.113-117)。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知识正因为是地方性的才因而是确定的。不可否认,科学知识能够拓展到地方性情境之外的地方而具有了“普遍性”(事实上,这是标准化的结果)。劳斯认为,这不仅依赖于完善和改造程序、策略和设备本身,而且还必须部分地重构能知(know-how)知识得以应用的情境。“去除科学成果的情境性起源的痕迹,反映了人们在更大的实践性介入领域所做的实用选择,是一种得失权衡,而并非从地方性的实践介入走向普遍的‘理论’立场”([18],p.118)。

总之,关于实验的可重复性原则,我们在弱化的意义上同意SSK对于该原则的质疑,我们也同意新实验主义对于实验的可重复性的细致检验性研究,应该区分不同情境来讨论实验的可重复性,在何种意义上,什么类型的实验上,以及其他,等等。这样的结果,自然说明科学实验及其成果具有地方性的语境,无论是产生还是辩护均如此。由此,也可以说明新实验主义的部分成果可以汇流成为科学实践哲学的一个方面。

注释:

①皮克林早期是SSK爱丁堡学派成员之一,但后期皮克林对SSK有一个明显的批判转变。他认为SSK不能为我们提供行动中科学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科学的图景中的主题是实践而不是知识,因此建议去掉SSK的K和第一个S(参见[15],p.14)。后期皮克林提出了自己研究科学的“冲撞理论”,代表作有《作为实践和文化的科学》(皮克林编著,1992)、《实践的冲撞》(1995)。

②这些哲学家都有很高的科学素养,有些甚至同时也是科学家出身,如伽利森与库恩一样在哈佛大学拿的是理论物理学博士学位,富兰克林是实验高能物理学家。

③可重复性的英文说法有许多种,柯林斯通常用repeatability或replicability,而拉德更喜欢用reproducibility。

④参见[10],pp.64-65;[13],pp.64-67。

⑤许多新实验主义者对科学持弱的实在论观点(如哈金的实验实在论或实体实在论),但并不意味着他们认为自然因素是科学的最终归因(参见[15],p56)。

⑥劳丹认为认识论的自然主义在分析科学实践中不仅具有描述而且还包括规范的作用,因而主张规范自然主义的提法(参见[19],pp.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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