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何以可能?——关于集体行动动力机制的文献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体论文,文献论文,机制论文,动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可以说由各种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群体组成,这些或大或小的群体为了谋求公共利益,进行无数团结协作的努力试探,结果有成功也有失败。而群体为了追求公利而集体合作自主组织的议题,也一直是社会科学家关注的热门话题。他们对谋求公利的群体如何达成集体行动即探究群体集体行动的动力来源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经验研究和理论探索,亦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本文将从结构主义、功利主义和建构主义视角对这些研究成果加以归纳和总结。
一、结构决定一切——结构主义的阐释
结构和行动,何谓结构,何谓行动,谁是本源,谁为派生,谁决定谁?一直是社会学领域争论不休的论题,对于喜欢强调结构的大部分结构主义理论家来说,结构就是各种社会安排所体现出来的模式,结构享有优于行动的本体论地位。社会变迁都是经济基础、国家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结构中矛盾汇聚的产物。在他们的视野中,个体行动者可看作是由社会结构操纵的木偶,没有自主性或自主意识。同样地,在结构主义理论家对集体行动动力机制的论述中,社会结构成为主宰集体行动的最高统帅。
在马克思的阶级革命论里,充分体现了行动唯物质决定论色彩,这里的物质就是客观的社会结构。他认为,资源占有的不平等造成了一个两极分化的阶级结构,随着被统治阶级被剥夺感的不断增强,其针对统治阶级的反抗将集体性地组织起来(马克思,1848)。达伦多夫在对冲突性集体行动的论述中,仍然将因资源分配不均而导致的分化的社会结构视为集体行动的根源,但他更进一步分析了其他社会安排对集体行动的制约,比如培育准群体领导者和提供理论体系的组织技术条件、统治者对反利益组织许可的政治条件以及提供准群体成员招募机会和沟通机会的社会条件(达伦多夫,1958)。科塞认为被统治者集体行动的发生与疏导不满的渠道、向优势地位的社会流动率、被统治者社会化自我约束以及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外在约束等结构性因素紧密相关(科塞,1956)。穆尔在对历史上大量集体行动的个案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认为被统治者在物理方位、日常规范、生活经历的同质性,所经历的集体团结,统治群体与被统治群体之间的联系弱化以及被统治群体的被剥夺感是导致集体行动发生的重要因素(Barrington Moore,1966)。佩奇运用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分析了农业社会中的革命与其他形式的大众动员,认为农业劳动者冲突性集体行动的可能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业劳动者愿意接受激进意识形态,农业劳动者能够经历集体性团结,农业劳动者能够参加成功的集体活动等等(Jeffery Paige,1975)。帝利认为,权力竞争者的多元并存、支持权力竞争者群体的重要性、国家压制权力竞争者的意愿和能力等因素制约集体行动的发生。
从上述关于集体行动的论述可以看出,结构主义理论家对社会结构情有独钟,他们的论述都是从宏大的社会结构(如资源分配、阶级结构、社会流动等等)开始的,这样的安排隐含着这样一个理论预设,即社会结构是集体行动的本源,而他们也试图努力证明这样一种预设。在他们的论述中,对于集体行动的催化剂——集体行动的意识形态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如马克思对于被剥夺感和共同利益感、科塞对于相对剥夺感和不公正感、佩奇对激进意识形态的论述。但他们都认为意识形态是由结构所决定,并且是结构的必然产物。社会结构和集体行动的意识形态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二者之间是否存在一个转化的中介过程?这个中介过程是否会改变二者之间必然的因果关联?分析性马克思主义者赖特对此提出了质疑,他通过对中产阶级个体层面的考察和分析,发现中产阶级的地位矛盾和排列差异使不同的个体对同样的客观现实有不同的解读,结果发现他们未必形成共同利益感或共同的生活体验,所以他们也未必会自发地、集体性地组织起来(Erik Olin Wright,1989)
总之,大部分马克思主义者相信,只要存在不公正的客观社会结构,就必然形成集体行动的意识形态,也就必然会产生集体行动。这样的论证且不管在逻辑上是否存在缺陷,在经验世界却遭遇到了自证预言失败的尴尬,尽管资本主义国家遭遇了经济大萧条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马克思所预言的全世界无产阶级必然联合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革命(冲突性集体行动)并没有出现,至少在最近的历史中,资产阶级仍然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出现(Jonathan H.Turner,1998)。
二、个人理性主宰人类行为——功利主义的视角
功利主义理论家寻求依据对个人利益及其实现手段的明确计算来解释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在这里,人被看作始终处于计算之中,追求利益最大化,总是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来寻求自己得到好处(Jonathan H.Turner,1998)。
在19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中,我们可以发现功利主义社会学思想基础,马歇尔从人的“需求”、个人欲望或目标的角度入手来说明人的行动。与之同时代的帕累托第一个提出这样一个议题:对个人满足的追求能否生发集体性的安排。
交换理论进一步推动了功利主义在社会学领域的发展壮大,交换论以个体之间直接的物质交换作为研究的起点,后来拓展到直接与间接交换物质与非物质的人际互动,从个体行为的微观分析逐渐转向系统行为的宏观分析。霍曼斯在对列维—施特劳斯的交换结构论、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加以批判吸收的基础上,得出了关于社会交换的六大命题:成功命题、刺激命题、价值命题、剥夺/满足命题、攻击/赞同命题和理性命题(George C.Homans,1961)。综合这些命题,霍曼斯建构了人类行动选择的演绎解释体系,即,行动=价值×可能性,换句话说,人们估算各种行为可能带来的报酬价值以及获得这种报酬价值的可能性来作出行动选择。这种行为主义心理学分析对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的微观分析富有启发意义,个体对集体行动的价值评估以及通过参与集体行动获得利益的可能性无疑是影响人们是否参与集体行动的主要变量。霍曼斯专注于个体之间简单的交换过程,偏重于集体行动的微观因素分析,对宏观结构因素的分析明显不足。布劳试图弥补这一缺陷,他的交换冲突理论较好地打通了交换理论与冲突理论,同时也将集体行动的微观与宏观动力机制分析结合起来。他认为,在不同群体之间的交换关系中,越是集体性地经历不平等的交换关系,其被剥夺的意识越强烈,也就越有可能在意识形态上达成一致,意识形态越是统一,团结感也就是越强烈,消解不平等的冲突性集体行动越有可能发生(布劳,1988)。在布劳看来,不平等交换、集体性的被剥夺感、共同意识、团结感等等是推动自主组织集体行动的主要动力来源。布劳的交换冲突论大致遵循这样一条逻辑:满足需求→参与交换→交换不对等→权力失衡→被剥夺感、共同意识唤起→集体行动出现。
可以看出,和冲突论一样,交换冲突论也将剥夺感和不满情绪等视为引发集体行动的重要原因,但是正如迈耶尔·N·扎尔德(Mayer N.Zald)所言,“不满情绪或剥夺感并不能自动地或轻易地转化成参加社会运动——尤其是高风险的社会运动——的行动”(Zald,Mayer N.,and Roberta Ash,1980)。集体行动是需要动员的,集体行动所需的共同意识的形成需要动员,集体行动所需的资源和成员需要动员。而动员是需要成本的,参与集体行动的行为本身同样是需要支付成本,交换论和冲突论对潜在行动者在动员行为和参与行为的成本—收益的算计对集体行动产生的影响有所忽略。理性选择理论试图纠正这种疏忽,但是它滑向了另一个极端。
相比之下,理性选择理论给了集体行动更多的关怀,与马克思(冲突论)和布劳(交换论)不同,马克思把资源的不平等分配视为集体行动的原动力,布劳将资源的不平等交换视为集体行动的原动力,但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公共物品的需求才是集体行动的原动力,因为公共物品是个人力量无法缔造,必须依赖集体的力量才可以获得的物品。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或不平等交换,在特定社会情境下会导致集体行动,但并非所有的集体行动都是由这两个因素引起的。比如对公共池塘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集体行动,就和资源的不平等分配与不平等交换关系甚微。总之,所有的集体行动都是由群体成员的公共物品的引起的,不存在公共物品的群体不可能出现集体行动,“人们为了获得特别的好处,通过为生活的目的提供某些特别的好处而聚到一起”(Ehtics viii.9.1160a.)。“集体成员身份的吸引力并不仅仅在于一种归属感,而在于能够通过这一成员身份获得一些什么”(Leon Festinger,1953)。所以说,公共物品才是集体行动的本质原动力。
群体有了公共物品这个最初的原动力,集体行动是否可能?这历来是理性选择理论家争论的焦点。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公共物品(或集体利益)本身并不足以促成一个理性行动者参与集体行动,面对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的生产,理性自利的个体行动者在计算参与集体行动的预期收益的同时,也在计算参与集体行动的成本以及规避这种成本的可能性,在具备规避参与成本的条件下,行动者趋向于选择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当搭便车的比率达到一定程度时,集体行动将陷入困境(Olson,1965)。所以,搭便车比率是影响集体行动的关键变量。那么,是那些因素影响搭便车的行为选择呢?奥尔森认为,群体规模是影响搭便车行为的主要因素(Olson,1965)。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用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对“搭便车”问题做了重要的分析。他认为在规模较小的群体中,由于个人的贡献对公众物品的生产有较明显的影响,同时“搭便车”又易为他人察觉,再加上由于人数较少,容易产生友谊或社会压力,人们较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与他人合作创造公众物品。相反,在规模较大的群体,由于成员人数众多,生产出来的公众物品为成千上万人共享,远远不能弥补个人在集体行动中付出的代价。当个人回报低于所付出的成本时,人自然拒绝参与集体行动。再加上大规模群体中,个人是否做出贡献不易为人察觉,“搭便车”、坐享他人集体行动的成果,成为普遍策略,所以,群体规模的大小与搭便车比率强相关。赫克特则认为,除了群体规模之外,群体成员对公共物品的依赖程度、监督和赏罚能力也是影响集体合作的重要变量(Michael Hechter,1987)。在大多数理性选择理论家眼中,搭便车是集体行动的障碍,而科尔曼则认为搭便车行为对集体行动的影响具有二重性,即它既是集体行动的推力,也是集体行动的阻力。他认为由于人是理性的、自利的、算计的、追求资源最大化的,所以会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中选择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搭便车行为(当然还有威胁、冲突、权威的滥用或他人的惩罚与成本高昂的行为)无疑会给集体以及机会主义者本人带来消极外部性,从而使得集体成员享用的效用降低,促使行动者提出对规范的要求,放弃一些对资源和行为的控制权。因为这样可以减少消极外部性,从而提高效用(Jame S.Coleman,1990)。而行动者对规范的要求和遵从,就是一种集体合作行为。在这里,搭便车既是集体行动的动力,当然,也是一种集体合作的阻力。
搭便车是集体行动的杀手,必须对群体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加以限制,才能促成群体的团结合作,那么,如何将搭便车比率降低到最低限度?理性选择理论家开出了许多良方妙药。奥尔森认为,要限制搭便车行为,可以采用选择性诱因和强制的方式。但是无论是奖赏、惩罚还是强制以及为选择性的奖罚所必需的监控,都需要群体付出成本,当这种成本接近或超过了公共物品本身的价值时,就明显不经济。如果放弃这些奖罚和强制手段的运用,集体行动就又会陷入困境。为尽量避免这种两难困境,赫克特为降低监控和赏罚成本提供了一些很划算的技术手段。他认为在义务性群体中,可以通过共同的社会化和对利他主义的选择来降低搭便车的风险和减少监控赏罚成本(Michael Hechter,1987)。如果因群体规模较大而必须进行监控和赏罚,就尽量寻求监控的经济技术手段,其一,提高群体中个人的可见性:建构群体的空间结构使群体中的个人对他人来讲是可见的,要求成员加入某一公共仪式来确认其对群体的承诺,鼓励群体决策是个人的倾向暴露在大家面前,执行对个人行为的公共赏罚以展示群体规范;其二,让群体成员分担监控任务,当然,这种方式只有在报酬给群体而非个人、隐私有限、告密者会得到报酬、流言受到鼓励等条件下方可实施;其三,通过吸收和训练,在群体成员中营造一种同质的文化,使对行为理解的失误最小化。赏罚经济化的技术手段主要有:通过创造声望等级和赋予不同的声望等级成员不同的声望报酬来创造象征性的赏罚,对群体规范的越轨行为进行公开性的赏罚,通过与其他群体的地理隔绝、强加进入群体所需付出的不可回收的投资、限制与群体外联系来提高群体成员的退出成本(Michael Hechter,1987)。
解释集体行动动力机制的理性选择模型,也有它难以回避的局限性,在这个模型中,个体行动者都成了脱离社会情境的、激进的个人主义者(Ferree,Myra Marx,and Beth B.Hess,1985);个体所面对的社会现实是单一的、没有集体认同感的理想类型(Melucci,Alberto,1989);价值观、不满情绪、意识形态和集体认同感都因此变成可以视而不见的和无关宏旨的东西(Aldon D.Morris,and Cedric Herring,1987)。基于此,理性选择者对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大都持悲观的态度,但社会实践表明,在没有强制和选择性激励存在的情况下,依然有大量的集体行动发生,这是经验世界对理性选择模型的极大讽刺。
三、依据对世界的认知而动——建构主义的诠释
集体行动领域的理论视角,从马克思的阶级革命论为代表的冲突理论,到以布劳的交换冲突理论为代表的交换理论,再到以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为代表的理性选择理论,每一种理论对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的某些因素过分强调,而对另一些因素有所忽略。马克思主义者将社会结构视为集体行动的决定因素,同时也关注由结构因素唤起的意识形态对集体行动的重要作用,但他们忽略了社会结构如何转化成群体的共同意识的中介过程,也忽略了个体行动者的理性选择对集体行动的影响;交换冲突论虽然认识到个人理性是人际互动(交换)的内驱力(人际互动是集体行动的前提之一),也认识到交换的失衡将唤起共同意识(被剥夺感、不满情绪等),但同时却忽略了个体行动者在建构意识形态这个复杂过程中和参与集体行动的策略选择中理性计算同样会产生影响;理性选择理论由于对个人理性的过分强调而滑向了另一个极端,理性选择理论家大多悲观地认为如果没有对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加以监控和限制,集体行动必然陷入困境。在这里,意识形态对行动选择产生的影响没有放在考虑之内。这些有失偏颇的理论在遇到经验世界时往往陷入手足无措的尴尬。因此,许多理论工作者试图对这些集体行动的理论加以融合和修正,探索一个更为全面和更有解释力的综合解释模型,来阐明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之产生、发展和维持的种种机制(Morris and Mueller,1992;McAdam,McCarthy and Zald,1996)。
贝尔特·克兰德尔曼斯、戴维·A·斯诺和罗伯特·D·本特福在这一领域的尝试有所突破,他们的理论试图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将社会结构、意识形态和理性计算都视为影响集体行动的关键变量,将结构主义和功利主义关于集体行动的理论缺陷加以修正,合理成分加以融合。二是要对从社会现实转化到现实意义的社会建构的中介过程、从意义的社会建构转化到集体行动的中介过程认真加以审视,这两个中介过程是将集体行动的关键变量有机联结起来的桥梁,没有这些中介过程的有机联结,孤立的条件并不足以催生集体行动。正如克兰德尔曼斯所言:社会问题(分配或交换不平等、公共物品问题)本身并不必然引起集体行动,只有当社会问题被人们感知并赋予其意义时才会成为问题,许多原本可以被看作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客观状况从来没有能够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甚至没有被人们所察觉(Bert Klandermans,and Dirk Oegama,1987)。“在有关社会抗议(冲突性集体行动)的文献中,有一个见解正在赢得广泛的支持,即是人们对现实的解释,而非现实本身,引发了集体行动”(Klandermans Bert,1989b)。行动是需要成本的,集体行动的意识形态(不满情绪或被剥夺感)即使形成,也并不能自动地或轻易地或必然地转化成集体行动,尤其是高风险性的集体行动(Zald,Mayer N.,and Bert Useem,1987)。因为集体行动需要金钱、时间和成员,这些必要的资源和成员需要人们去组织和动员。没有这个组织和动员的中介过程,集体行动也就成为泡影。
在这些关于集体行动的综合理论当中,社会结构、共同意识和理性计算都被视为集体行动动力机制的关键变量,同时,从社会现实到共同意识的转化过程和从共同意识到集体行动的转化过程以及影响这两个中介过程的变量引起了理论家们足够的关注。
从社会现实转化到共同意识的中介过程是非常复杂的,这个中介过程也就是集体行动意义的社会建构,集体行动意义的社会建构是发生在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决定谁的情境定义将获得胜利的一场斗争,在相互竞争和相互对立的图式之间的碰撞和对抗中,意义得以建构起来(Klandermans,Bert,and Dirk Oegama,1987)。可以想见,这个过程是相当复杂而艰难的。
克兰德尔曼斯将这个共同意识的建构过程分成三个层次、三个阶段,这三个层次是:(1)公共话语的层次,以及集体认同感的形成和转型;(2)发生在由社会运动组织、它们的对手以及反社会运动组织所发起的动员战役之中的劝说性沟通层次;(3)在集体行动的一幕幕场景中发生的意识提升的层次(Klandermans,Bert and Sidney Tarrow,1988)。这三个阶段分别是:共意形成、共意动员和共意提升,共意形成是指社会网络和亚文化中意义的融合,是在无意识中发生和完成的;共意动员是指社会行动者有意识地在一个总体人群的某个亚群中创造共意的努力;共意提升是指共意的覆盖范围扩大和强度的增加的过程。
共意的形成和转化以原有的共意(传统的集体信仰)作为基础,以人际网络作为个体认知传播、加工、融合的导管。所以,原有的集体信仰和人际网络是影响共意形成和转型的重要变量。共意动员的重要手段就是劝说性沟通,劝说性沟通旨在有意识地影响他人的信仰。这种企图能否成功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它们包括劝说内容与目标群体集体信仰的切合程度(Di Giacomo,J.P,1980)、动员网络、动员目标和手段的合法性获得(Mansbridge,Janes L.,1986)、劝说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劝说对手的反动员能力。此外,还有劝说性沟通的执行者——组织者和积极分子的供给以及他们的动员技术也是影响共意动员成败的关键。共意的提升是通过集体行动进程中的一幕幕场景来完成的,提升的程度与集体行动进程中所展示的集体力量的强弱(Rule,James B.,1989)、正义性(White,Robert W.,1989)和影响的持久性有关。
正如上文所提及的,共同意识不会自动地轻易地转化为集体行动,集体行动需要金钱、时间和成员,如何积聚这些集体行动必需的资源和成员?需要组织者和积极分子开展复杂而艰辛的行动动员。行动动员的成功与否也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比如人际网络或人际纽带、集体认同感的包容性、集体行动目标的共意性、组织者的动员技术、政治机遇等等,都会对行动动员的成败形成有力的制约。
人际网络是资源动员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行动首先是通过原先存在的社会网络而组织起来的,网络对资源具有强大的吸附能力。因为网络能为潜在行动者提供参与集体行动的激励,拒绝对网络中的同伴的召唤作出回应,将意味着可能失去这一纽带所能提供的全部收益,比如友谊、社会荣誉(Laumann,Edward O.,1973);集体认同感是个体有关自己与他人的亲密关系和联结的宣言,它带给个体行为和态度上的责任和义务。在行动动员中,集体认同感具有促动人们参与的选择性激励作用(McAdam,Doug,John D.McCarthy,and Mayer N.Zald,1988)。集体认同感激励作用的大小和它的包容性有关,集体认同感的包容性越大,则控制难度越大,作为选择性激励的强度也就越小(Freire,Jo,1979)。集体行动目标的共意性是指集体行动的目标受到群体成员以及群体外组织和潜在行动者支持的程度,集体行动目标的共意性越高,就越有可能成功地占用民间的和国家的基础设施,动员人员和资源的能力也就越强(Liebman,Robert C.,1983)。动员技术是指从非积极分子身上筹集资源和动员成员的策略和方式,动员技术直接影响到动员的成本、被动员起来的资源的数量和种类以及参与者的多寡(Oliver,Pomela,Gerald Marwell,and Ruy Teixeira,1985),同时制约了集体行动的策略选择,从而间接地影响到集体行动的可能性。政治机遇就是集体行动被权威机构赋予合法化的可能性。政治机遇对资源动员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许多以前受到禁止的集体行动被赋予合法性,那么被镇压的风险不再成为资源动员的阻碍,动员的成本因此大幅降低(Tilly,Charles,1978),政治机遇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合法化本身也会增加了动员的成本,因为,随着合法性的获得,标准化、常规化和科层化等额外的资源要求被引进(Tilly,Charles,1978)。
如果我们将共意动员和行动动员两个过程统称动员过程,那么影响这个动员过程的因素就包括了原有的集体信仰、动员网络、动员目标和手段的合法性获得、行动框架的可信度、劝说对手的反动员能力、组织者和积极分子的供给、动员技术、集体认同感的包容性、集体行动目标的共意性、政治机遇等等因素。可见,动员是一个非常复杂而艰辛的过程。一旦动员不能顺利完成,则集体行动也将胎死腹中。
在结构主义视野里,结构决定了群体的共同意识,从而也就决定了集体行动。在功利主义模型中,人是脱离社会情境的理性行动者,集体行动的发生取决于个体对成本和收益的权衡。而建构主义者认为,群体成员是按照他们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意义建构来行动的,在这里,虽然社会结构作为意义建构的基础材料仍然重要,但赖以对社会进行意义建构的主体性及其地位也得到了彰显;建构主义在对功利主义模型中个体的原子观进行批判之后,并没有彻底抛弃理性选择模型,而是对模型加以重新设计并与结构的或网络的解释模型加以综合(McAdam,Doug,and Roberto Fernandez,1989)。他们抛弃了理性选择模型中原子化的个体观,对个体行动者进行重新界定,认为个体行动者是嵌入于社会之中的、能自我建构意义的理性行动者。人类思考自己周围的世界,参照它所提供的种种可能性而做出选择,并据此采取理性的行动,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马尔科姆·沃特斯,2001)。因此,从社会结构到共同意识、从共同意识到集体行动的转化过程中,理性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在思考不断变化着的周围世界,同时,在和各种非理性因素(比如:不满情绪、集体认同感、传统习惯等等)争夺行动的选择权。
建构主义者对以往的集体行动理论的缺陷进行了零星的、分散的批判,并对集体行动的某个领域进行了开创性的理论探索,笔者在综合这些理论家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抽象出一个关于集体行动的综合模型。(如下图)
附图
关于集体行动的建构主义模型
在结构主义、功利主义和建构主义关于集体行动的解释框架中,结构、理性和文化意识对集体行动的形塑功能在每一种模型中都有所体现,三者的分歧不在于要肯定一种因素而全盘否定其他因素。比如在马克思的辩证冲突理论中,既有文化意识亦有理性计算对阶级集体行动的介入,马克思所论述的阶级意识在无产阶级的集体行动中起着黏合剂的作用,马克思理论本身作为一种阶级意识对无产阶级的集体行动发挥指导作用;资本家尽可能多地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无产阶级要起来反抗资本家的剥削争取阶级利益,同样有理性的驱动,所以有人说马克思的辩证冲突论其实就是交换论的变种(特纳,2001)。在功利主义模型中,同样有着结构和文化意识对集体行动进行雕塑的痕迹。奥尔森提及集体规模(结构因素)对集体行动的影响,赫克特提到同质文化对集体行动的促进功能。所以,三种模型争论的焦点在于结构、理性和文化意识三者何为集体行动的原动力。不过,如果撇开特定时空的限定,要在一个无限的时空中来追溯谁为集体行动的本源或决定性力量可能注定是徒劳无益的。因为结构、理性和文化意识三者之间本身是相互形塑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形塑着理性和文化意识,但反过来,由理性和文化意识所共同支配的社会行动构成了结构的一砖一瓦,在或缓或急的形塑着结构,即结构化,所以可以说,理性和文化意识倒过来在形塑结构;同样,理性形塑着结构和文化意识,文化意识也形塑结构和理性。总之,三者之间形成一个互构的循环圈。在没有时空限定的条件下,要在这个循环圈中探究谁为集体行动的本源或决定性力量,就只能寄望于人们的主观臆断。
四、一种本土化的集体行动理论解释框架
我们不可能把影响社会运动发生和发展的各种因素用逻辑关系贯穿起来,形成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模型,并据此对任何一种集体行动、社会运动或革命给予指导性解释,但依据集体行动的具体的社会情境,提出一个与社会情境恰切的模型是切实可行的。
国内学者刘能在对集体行动这个领域的国外最新理论综合借鉴和吸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转型时期都市社会的特定社会情境,建立了一个本土化的集体行动理论解释框架。
在这个解释框架中,怨恨变量(怨恨的生产和解释)、动员结构变量(积极分子及其组织能力)、潜在参与者的理性计算被视为影响集体行动发生可能性的核心变量。他分别对这三个核心变量进行了中国化的界定,怨恨变量中,怨恨的生产是指对社会问题和社会不公正的关注或个体(或群体)的苦难体验或对潜在社会危机的担忧和关心,怨恨的生产是利益表达和需求保卫的导火索;怨恨的解释就是集体行动框架的建构,它对社会问题是什么?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为什么必须采取集体行动?等系列疑问作出解释,怨恨解释对集体行动产生催化作用。这个核心变量又可分解成三个次级自变量:怨恨生产的规模(包括怨恨生产的场域和频率)、怨恨所指向的目标对象的不同属性或所处的不同层级、怨恨解释的特性(包括怨恨的类型和怨恨的动员潜能)。他将怨恨的目标指向分成三类,全国性的政治主体、地方性的政治主体、非政治主体;怨恨的类型主要有对原生怨恨的认知和标定和对次生怨恨的认知和标定;怨恨的动员潜能受三个次级自变量的影响:该框架的经验上的可信度、经历上的可测量度和叙事的重要性。
动员结构变量可分解成两个层面:一是领导层和积极分子的供给,二是都市内初级社区以及社区内潜在的动员网络的形成和维持。领导层和积极分子的供给受到政治机遇结构的遏制效应和精英知识分子角色形象和角色意识转变的影响。动员网络的形成和维持与怨恨生产的共同性、空间分布上的集中度以及群体社会特征的可辨识性的影响。
“潜在参与者的理性计算”变量受到“政治机遇结构变量”和“对成功的预期”变量的制约,“政治机遇结构”变量指示了参与所可能付出的成本的界限,而“对成功的预期”变量则指示了集体行动带来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刘能,2004)。
刘能认为:这三个核心自变量与集体行动直接关联,这三个变量之间也存在相关关系。为了更直观明了的表现这个综合的集体行动理论模型,笔者用一个图式来加以描述(见下图)。
附图
关于集体行动的本土化模型
在这个模型中,共同意识、动员过程和理性计算对集体行动的影响被视为核心变量都受到同等的关注,与西方社会科学家的模型相比,一些次级自变量被忽略,而另一些受到特别的关注,比如怨恨变量、次级自变量中的领导层与积极分子的供给、社区动员网络的形成与维持、政治机遇结构、对成功的预期等等。这种处理是与转型中国社会这个特定的语境以及这个特定语境下的集体行动非常切合的。这种切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快速社会转型,利益格局被重新调整且在调整中出现了许多不公正的分配,导致某些阶层或群体的相对剥夺感不断生成和蔓延,中国社会成了一个怨恨生产场,怨恨成为现阶段中国社会集体行动的主要导火索,所以,将怨恨变量作为一个核心变量是与它对现阶段集体行动的显著性影响相称的。其次,尽管转型社会怨恨丛生,但在“稳定压倒一切”的主流话语之下,传统的威权主义政制没有适当地转型,基层社会利益表达和需求保卫的渠道十分有限或者无效,政府(无论是地方还是中央)仍然保有处理突发事件的绝对合法性,而集体行动的发动者和参与者则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刘能,2004),在这种社会情境之下,政治机遇结构对集体行动的影响变得尤为显著。再次,无论是中国历史上而是现阶段的集体行动,尤其是冲突性集体行动,大部分都以参与者付出巨大成本而最后被政府合法地处理收场,这种中国特色的集体行动定律使得潜在参与者对集体行动的成功没有良好的预期,大部分潜在行动者选择观望和等待,对成功的预期关系到集体行动所能动员的资源和成员,当然会对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产生显著影响。此外,“枪打出头鸟”、“秋后算账”、“杀鸡儆猴”等传统控制技术,在转型中国社会一直被政府沿袭下来作为应对集体行动的重要策略,同时,中国在1989年之后,随着知识精英向上流动机会的增加,其角色意识和角色形象也随之朝向改良主义方向转变,这些因素导致集体行动的领导层和积极分子供给水平严重偏低,领导层和积极分子的供给问题成为制约集体行动的瓶颈,因此,把领导层和积极分子的供给作为关键变量也是与转型中国的特定语境相符的。最后,转型中国社会正处在社会流动加速期,快速的社会流动不仅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网络,而且使新的社会网络的构建变得尤为艰难,同时,西方个人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际互动网络的扩展,此种情境,使得作为形塑共同意识和吸附资源的网络越来越成为集体行动的关键动力。
所以说,刘能的集体行动模型,是一个切合转型中国社会现实的本土化集体行动模型,对于现阶段中国社会的集体行动,尤其是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当然,这种解释力还需要针对转型中国社会正在和可能发生的集体行动的实证研究来加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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