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一般带有固定格式的文体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一般带有固定格式的文体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公文是党和国家实施管理的工具之一公文处理工作就是运用这一工具去完成党和国家的政务与事务管理密切上下左右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工作顺利进行因而形成了其庄重凝炼的语言风格准确而熟练的掌握这些表情达意的语言风格对于每一个从事公文写作的人来说是提高公文写作质量首先要突破的关口。
关键词:公文写作;语言;风格
引言
大多数人们对公文做的定义就是程式化的“官样文章”,它的措辞尽是浅白平直的白话,无法在行文的措辞造语和表达方式上做出新内容。公文撰写者在实际运用中也更多地专注于百分百贯彻文件指示和体现决策者所要表达的内容,而较少考虑文字是否妥当贴切,字句是否合乎逻辑。
1公文写作的语言特点
1.1准确性
由于应用文要求国家政策法规、领导意图能够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受众,将作者所要表达的理论和观点精准地表达出来。因此,准确性是公文写作语言的最基本的、第一位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公文文章的语言表述必须概念明确,内涵范围界定清晰,判断和推理过程正确恰当,事理符合客观实际和规律,符合思维逻辑,遣词造句用语得当,符合语法逻辑,同时还要符合语法修辞的规范。公文语言的准确性体现在三个方面,在词语的选择上,需要做到措辞准确,词语意义的使用要严格遵照词典意义,使用涵义精准的词语,客观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避免出现两歧,影响工作效率。数字、概念等内容一定要具体准确,切忌使用“可能”“大概”等模糊的词语,造成模棱两可的印象,令人无所适从。在句子运用上,要当于事理。公文的内容要符合事实,对应正确的事物和规律,在这一过程中还要避免因为词语的选用不当造成句子有歧义。在公文行文的过程中,语句的排列和词语的选用,要严格遵循语法法则,公文的语言使用在概念、论断等方面要讲究逻辑性,要做到逻辑严密合理。
1.2简明性
语言产生之初即是为了交流。同样的,公文从始至终的作用就是为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而编撰和下发的。所以,公文具有很强的现行效用。公文的语言调遣应当做到精练轻便,文约事丰。简明性是指语言的简洁和明快,即以最精简的文字涵盖尽量丰厚的内涵。公文应当以更加有效、迅捷的方式传递讯息,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为了加快阅文办事的节奏,应用文的用语必须简洁。但简约的措辞表达需要站在将事情表述清楚的立场上,做到语意简练明了。这就要求我们在公文写作中反复推敲,精益求精。在内容的具体安排上,要精炼扼要,抓住文章所要表达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矛盾,分清主次。而在词语的选用上,为了获得更精简的效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文言词语。公文由于简练的需要,逐渐在撰写和使用过程中,形成了约定俗成的,相对固定的语言形式。这些词语词性稳定、含义特定、功用广泛,几乎成了公文专用语,因此在撰写过程中,可以多掌握一些这样的词语,节省行文和阅读时间,做到简短明了。
1.3平实性
语句以及文章的美感,不在于堆砌词藻,在于语言朴素自然而又能准确表达所要表达的内容。公文语言更是这样,不同于文学作品,公文用语重在“实用”,在表述上力求清楚准确。而文学语言追求审美的功效,在语言上讲求丰富多彩、意在言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公文没有文学作品含蓄的内容、精致的词藻、众多的修辞、丰富的想象,不同于文学作品,公文是要是借助明确的概念、判断、推理来传递信息,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事物面目。
公文的朴实性是指它的语言朴实、规范。应用文的基本作用是沟通,使用范围较为固定、狭窄。语言不以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为目的,作者必须通过平实的语言说明自己所要传达的信息,不能因为讲求文采而影响语意,产生歧义。公文的语言追求浅显易懂,要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物,“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不可以追求堆砌华丽辞藻,也不搞形象描写,更不用含蓄、虚构等写作技巧,只求语法使用规范、字词准确明白,意思通俗易懂。在措辞上,不生造词,避免用冷僻的词语,用词不夸张,做到实话实说,不过分夸饰。公文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大众性,要造语自然,不过多引经据典,使文章晦涩难懂。
1.4规范性
由于公文是国家规定的机关与组织传达、公布公务信息,阐释领导意图,民间组织间进行交流沟通的一种重要载体,所以公文语言的使用要符合汉语语法规范和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固定习惯,不能在公文中使用口语话的日常俗语、口语、方言等极具日常表达功效的语言,要做到含义明确,辞格词调严谨。公文代表机关发言,代表发文机关所具备的法定职权,它所产生的效力,能够对收文者产生法定的权威,收文者要执行具体规章。具有法定的权威性,是制发机关所要传达内容的载体,公文内容的规范性就决定了公文语言不能用方言口语以及晦涩难懂的专业用语,其用语措辞必须做到严谨庄重,以体现出公文的规范性。因此,既不宜使用文学语言,也不宜使用口语、方言和不规范的简称等词语,而要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如“商榷”“面洽”“诞辰”“拟”等;或使用业已形成的专用词语。做到作者身份、读者对象、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客观环境一致,恰当得体,庄重典雅。在规范性中,应当使用一些已经形成固定搭配的,言简意赅、准确规范的公文专用语,而其中有些用词已经形成固定的形式。
2公务文件只有写得简洁明了,才便于迅速阅读和处理,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比如,写一份报告,不能写成报告文学,把人物的活动情况、思想感情写得细腻;写一份规章制度和通知,也不能像写学术论文那样长篇大论,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文章的语言要求简洁,用最简练的文字,把发文的意图表达清楚就行了。公文的语言要简明扼要,切忌冗长空泛,华而不实,写公文要以凝练的艺术,惜墨如金的态度。下功夫练字、练句、力求最经济的语言,表达更丰富的内容。
结语
总之,公文的语言应当力求简练。但是,不能够为简而简,这就同文章的长短一样,要以能否达意为准,该长就长,该短就短。由此可见,文学的繁简没有定则,应各随其宜,做到简而不陋,繁而不赘。语言的简练在于“意多期多,字惟求少”,所以必须有丰富的积累,也就是说,只有知道得详尽,才能写得简练,只有对事物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才能从大量的事实和现象中,把最确切而又富于表现力的词语精选出来,运用语言时才有余地。经由对公文语言风格的初步探讨,不光可以对公文措辞增加了解,也可以为日后的公文写作奠定一定的基础。公文的语言要做到准确、简明、平实、规范,而在行文的过程中,也可以适当运用修辞,增强语意表达效果和感染力。好的公文写作离不开撰写者个人的文学素养,高超的文字驾驭和表达能力。文学素养较好的作者事半功倍地完成工作,在公文写作的道路上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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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卫东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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