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证券业市场绩效的因素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绩效论文,证券业论文,因素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理论分析
所谓市场绩效,是指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由一定的市场行为所形成的价格、产量、成本、利润、产品质量和品种以及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最终经济成果。在产业组织理论看来,市场结构和一定市场结构下的市场行为是决定市场绩效的基础。市场绩效受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共同制约,是市场关系或资源配置合理与否的最终标志,它反映了市场运行的效率(王聪、段西军2002)。
市场结构是产业组织研究的起点,绩效则是研究的落脚点,而市场结构与绩效的内在关系,是产业组织研究的核心问题。市场结构与绩效的关系有两种相异的假说,即传统共谋假说(Tradition Collusion Hypothesis,TCH)和有效结构假说(Efficient Structure Hypothesis,ESH)。 传统共谋假说是在梅森(Mason)及贝恩(Bain)创立的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又包含传统的SCP假说和相对市场力量假说(RMP)(Shepherd,1982)两种理论。
Bain(1951)认为:集中度高的市场将导致不完全竞争,降低大企业间的共谋成本,使其能运用市场力量(如提高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由于该假说强调行业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进而又决定市场绩效,即经典的SCP范式,故又被称为SCP假说;而RMP假说则认为只有市场份额大且实现了产品差异化的企业才可借助于市场力量通过有利自身的定价决策来获得超额利润。
有效结构假说(ES)(Demsetz,1973;Peltzman,1977)则认为,高效率的企业具有更先进的管理及生产技术,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故在竞争中能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最终使整个行业的集中度提高。可见该假说认为效率水平影响企业绩效水平与市场结构,绩效与市场结构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二者都是由效率共同决定的。
二、模型设计
本文将根据这两个假说,采用如下模型来设计我国证券公司市场结构、效率与绩效之间是否存在上述我们分析的相关关系。
选择模型如下:
这里,π为券商绩效测度变量;MS为券商的市场份额;CR为市场集中度;X为环境变量;TEF为技术效率(X-效率)变量测度;SEF为规模效率变量测度;ε为随机变量。按照效率结构假说,模型(1)中的TEF、SEF效率变量的系数应为正,而市场结构变量或其他变量的系数相对较小或为零;模型(2)中的效率变量的系数至少有一个显著且大于零。相应的,按照市场力量假说,模型(1)中的市场结构变量系数应显著且大于零,而作为外生变量的效率变量对证券业绩效影响不大。市场力量假说甚至认为模型(2)所隐含的关系不存在。
三、变量选择
(一)券商绩效测度变量π
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当年证券业利润总额与净资产之比)。
(二)券商的市场份额MS
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本文从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两方面综合考虑证券公司的市场份额。其指标选取如下:
1.一级市场指标:A.主承销家数份额(每家公司主承销家数与当年证券市场主承销总家数之比,下同)、B.主承销金额份额;
2.二级市场指标:C.每家证券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份额;其中A、B各占0.25,C占0.5。具体计算式如下:
MS=0.25A+0.25B+0.5C(3)
由此可得出每家证券公司当年的综合市场份额。
(三)市场集中度CR。
由于数据收集上的困难,本文采取绝对集中系数——行业集中度(Concentration ratio)计算当年整个证券市场的集中度,本文取CR1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MP[,i]表示第i名证券公司的市场份额。
(四)环境变量X。
由于券商受到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影响很大,因此我们也把证券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SGW也被看作券商绩效的环境解释变量X纳入回归方程。
(五)技术效率(X—效率变量测度TEF)和规模效率(变量测度SEF)。
测度企业(决策单元)效率的方法通常有两种:非参数方法和参数方法。非参数方法是在Farrel(1957)和Afriat(1977)研究的基础上,由charnes&Rhodes(1978)和Fare etal(1983)等人在应用方面进一步发展。该方法首先要依据所有样本企业(决策单元)的产出和投入构造一个能包容所有样本企业生产方式的最小的生产可能性集合,再用线性规划方法测度这些企业(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而不用像参数方法那样要估计前沿生产函数中的参数。这种方法通常指的是数据包络分析法(DEA)。
数据包络分析法在评价决策单元相对效率时,有两种模型即投入角度效率度量模型和产出角度效率度量模型。对证券公司效率研究而言,我们选择投入角度效率度量模型。根据A.charnes和W.W.Cooper等于1985年提出的可变规模报酬(VRS)模型来测算证券公司的纯技术效率水平。设有n个决策单元DMUi(i:1,2,……,n),每个决策单元都是以m种投入生产k种产品,分别以m维向量xi和K维向量yi表示第i个生产单元的投入量和产出量。以相对效率为基础而建立的可变规模报酬为:
在对决策单元DMU(证券公司)进行效率评价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投入规模是否适当,其技术潜力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在生产技术为不变规模报酬的假设下两个问题实际上合二为一。在可变规模报酬的线性规划模型去掉一个约束后,即变为不变规模报酬模型,则投入角度的技术效率评价模型(加入松弛变量SA和SB及摄动量ε后)为:
式中,θ[,c]表示各证券公司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
用该不变规模报酬模型测算所得到的效率值,包含了规模效率和技术效率两方面的内容,而前述的可变规模报酬模型所衡量的则是决策单元的纯技术效率水平。我们可以把不同规模报酬假设下测算的结果θ[,c]和θ[,v]进行比较,就可推算决策单元的规模效率大小。通过观察不同规模报酬假设下的生产前沿,可以得出技术效率θ[,c]等于纯技术效率θ[,v]和规模效率θ[,s]的乘积,即θ[,c]=θ[,v]×θ[,s],运用θ[,c]和θ[,v]便可以推算出规模效率的水平。若θ[,c]=θ[,v],则决策单元的规模效率为1,即生产经营处于最佳规模,否则其规模效率有所损失。
合理地定义投入与产出,是正确利用DEA模型测度企业效率的一个关键核心问题。结合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的特点,我们选取了劳动力、自有资本、资产价格作为证券公司投入,利润总额作为证券公司产出。劳动力投入为当年证券公司的全部职工人数,其价格是对职工的劳动报酬支出。鉴于各证券公司劳动力结构、工资结构有所差异,我们缺乏此方面的详细结构资料,难以进行有效的细分,因此本文用对员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来表示劳动投入;证券公司的自有资本为其损益表中所有者权益部分,包括券商实物资本和金融资本,这里我们采用资产负债表中的权益资本;资产价格等于管理成本加其他运营成本之和与总资产的比率,该指标表明证券公司单位资产运营所承担的非利息成本。关于证券公司的产出,本文把其定义为利润总额,这是因为我们更关心证券公司总的创利能力。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证券公司生产经营获得的结果是收益,而把其所得利润作为产出,这既可避免涉及证券经纪业务服务质量和承销风险这个难以测度的问题,又可体现证券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
这样,根据前述公式就可测算出这些证券公司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数据。
四、资料来源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排行榜(具体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1996年~2004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业协会、美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网站、中国金融年鉴、中国证券市场年报的整理结果。
五、研究方法及数据的补充说明
(一)市场份额指标的选取。本文选取的是证券公司承销和经纪业务的综合份额,而没有包含自营、委托理财等业务,这种不完整性对证券业集中度、规模(SCL)的计算可能会有一定影响。
(二)集中度指标的选取。本文采用的是绝对集中度CR10而没有采用相对集中度,如H-1指数,其原因是H-1指标需要知道当年证券业所有证券公司的市场份额,而按照本文的市场份额计算标准,收集1996年-2004年度间的所有证券公司的资料较困难,若采用H-1指数,也许会更准确地反映证券业的结构。
(三)各家证券公司的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1996-2004)中各家证券公司年末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各自的网站公布数据。
(四)时间跨度的选择。由于证券公司真正规范发展是在1996年整顿信托投资公司之后的事,所以本文选取1996年以后的数据。
六、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前面的模型设计、分析以及数据的采集,我们可以回归出模型(1)和模型(2)的实际结果,并分析其结果是否支持市场力量假说和效率结构假说。由于篇幅的关系,本文仅列出实证分回归分析的结果:
ROA=-0.009-0.071CR10+0.032TEF+0.071SEF-0.5376MS+0.009SGW
(-0.011)(0.157) (0.701)
(1.264) (-351)(1.85)
R2=0.8207 F=7.09
MS=0.02037-0.0543TEF+0.139SEF
(0.57) (-1.087) (1.031)
R2=0.1325 F=0.8741
显然,实证检验结果与市场力量假说并不相吻合,也不支持效率结构假说。这就意味着我国证券业市场结构与证券公司绩效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证券公司规模效率和证券市场发展状况是影响证券公司绩效水平的不可忽视的因素,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份额与绩效并没有内在的正相关关系,市场份额与技术效率负相关,而与规模效率呈弱正相关。
来自赵旭、郭来生、季雷(2003),王聪、段西军(2002),方芳、付长文(2004)等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有效结构假说与市场力量假说在我国证券业并不存在,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是募集资金的72%和上市公司利润的89.7%,显然,交易成本过高导致证券市场的低效率。证券业的利润高低是来自于政府的管制而非经营效率。正是政府规制刺激了券商、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诸多不规范的行为,使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遭到破坏,极大地削弱了证券业市场结构与绩效和效率之间的相关性,其结果使我国证券业的绩效难以得到实质上的提高。而证券公司作为微观企业个体,其体制上的弊病也是导致其效率不高的原因之一,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经营行为的扭曲,风险控制的薄弱等,这一点不可忽视。检验有效结构假说与市场力量假说的结果表明,要提高证券业的绩效水平,关键在于证券公司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