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私募之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募论文,之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策划/执行 张成龙
迈入“私募元年”
“春天的号角已经吹响,我相信你们已经摩拳擦掌,整装待发……”
这是3月24日在深圳召开的中国首届私募基金高峰会上的一段致辞。
这段致辞应当能够代表很多参会的“私募”管理人的心情,沉寂多年,私募基金重新登上舞台,并受到热烈追捧。
对他们来说,热闹之后更深层的含义在于:私募春天已为期不远。
两种生存形态
私募基金被区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前者主要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按照不同阶段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以及PIPE(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等。
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一般被理解为“私募”——通过不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二级市场证券的基金。
深交所报告将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官方背景的合法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投资计划和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
另一类是没有官方背景的民间非合法私募基金。它们没有合法形式,其业务合法性不明确,常常以投资顾问公司和投资管理公司等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其他投资者提供集合理财服务。
与私募股权基金相比,私募证券基金因运作方式隐秘,不为公众所熟悉,因而更加具有神秘感。首次召开的中国私募基金峰会,无疑是其第一次集体亮相。
此前,很少有人将私募股权基金与私募证券基金联想起来,此次峰会将两种形态的资本撮合到一起。“这是一种新形态的组合方式。”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评价。
繁荣在路上
如果说公募基金因门槛较低、申购方便而逐步成为“平民理财俱乐部”,那么,私募基金无疑是“富人俱乐部”。无论是私募股权还是私募证券,其投资人进入门槛都较高。
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最低投资门槛,将从原先的5万元跃升至100万元。以信托形态出现的私募证券基金,注定要成为富人俱乐部。
与私募证券基金相比,私募股权基金门槛更高。
尽管进入门槛提高,但无论是从社会财富积累还是制度环境看,私募基金都将迎来繁荣期。
从财富积累层面看,中国中产阶级群体正迅速扩大,凯捷咨询2006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拥有资产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人群已达32万,而且这个群体正在不断扩大。
新兴中产阶级以及富裕阶层将有更多的投资需求,仅依靠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大众化理财服务,很难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风险和收益都相对较高的私募基金自然成为理想的理财途径。
从制度层面看,在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科技战略下,更多企业需要私募股权资本介入,以推动其迅速成长,而即将开设的创业板,客观上要求有更多私募股权基金参与培育创新型企业,为创业板输送上市资源。这给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很好的发展环境。
私募证券基金的制度环境逐步成熟,则有多方面原因:首先,信托形态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出现,为私募提供了“阳光化”合法路径,其次,QFII等机构将其投资额度出售给私募机构,也提供了新的“阳光化”路径。
当然,私募证券基金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改善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过于单一的问题,私募证券基金能够对公募群体非理性行为进行及时纠错,这将促进股市平稳发展,同时,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也需要熟悉对冲运作的私募基金参与。
综合各方因素,私募基金“迈入元年”并非轻率臆断,而是可期待的未来。
黄金十年催生私募盛宴
两年以前,当你谈到把资金交给私募基金打理的时候,很多人或许都会投来茫然、怀疑甚至讥诮的眼光。
而现在当你无意中提起和某个赫赫有名的私募基金经理是好友,人们就会对你肃然起敬,主动和你交换名片。
上证综指从2005年6月6日的998.23点一路上行到2007年5月29日的4335.96点,正是在这两年间,越来越多的人将自己的积蓄投入私募基金的账户,一些赚钱高手更是被投资者推崇为明星。
在中国经济以及资本市场“黄金十年”的背景之下,他们成为了资本市场中的英雄,而他们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经济增长助推股市
从2003年开始,国内经济就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主任朱明春指出,2002年相比2006年,GDP从12万亿迅速增长21万亿,增长近80%;进出口总额从6000多亿美元翻到17000亿美元,增长了184%;四年间,固定资产年投资额从43000多亿翻到10万多亿。“这种势头是非常好的,从今年看,GDP超过10%没有问题。当然,近几个月与物价相关的数字有一些波动,也出现一些通胀的苗头,但我相信只要控制得好,我们这个黄金十年是一定会延续下去,不仅是十年,甚至二十年都是有可能,如果处理得好,我相信中国经济会创造出奇迹来。”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院长王自力也表示,我国已进入国际公认的高速发展阶段。持续的经济增长成为推动人民币升值的内在因素,伴随着国家贸易顺差的增加,未来十年人民币升值将成为一种趋势。
尽管发展相对滞后,但资本市场在近年也跟随中国经济的步伐进入了飞速发展期。上证综指在2005年6月6日的位置是998.23点,两年的时间,2007年5月29日已经达到4335.96点,翻了4倍。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也是从不到20%超过40%。
王自力表示,人民币升值因素将推动我国股票市场成为“升值不止,牛市没完”的一轮超级大牛市。从宏观上分析,尽管目前中央银行对资本流动有严格的管制,但是从近几年我们国家外汇储备的构成上,已经可以看到套利资本大规模的流入痕迹。
深圳尚诚资产公司总经理肖华则从股市各参与方的角度分析,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带来了市场结构的改变。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机构及个人投资者以及上市公司都是利益共同体,因此同一个奋斗目标就是尽量把上市公司做好。此外,投资者的保护制度逐步完善,也是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充满期待很重要的因素。
“尽管我国现在面临诸如币值波动压力较大、外部资金流动很快、信贷持续高速扩张、过度投资造成一些产业产能过剩,资产价格快速上涨等一些问题,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未来十年,随着人民币持续升值,中国A股市场会经历一个黄金十年的大牛市。”王自力表示。
私募基金借势雄起
据王自力介绍,私募基金最早源于国外私人银行业务,之后服务对象日益扩大、功能日益完善。截至目前,全球私募基金总量已超过12万亿美元,并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项目。今天,国际上开展私募基金的机构很多,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等等,特别是随着国际上金融混业的发展,几乎所有国际上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的管理业务,它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上金融服务业中的核心业务之一。
目前,国内私募基金虽然没有正式成型,但是一个庞大的灰色市场已经存在于我们的周围。据估计,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私募基金规模至少在1万亿以上。伴随着股指的不断高企,2006年以来,这些私募基金如雨后春笋一样迅速遍布在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落。
巴曙松认为,在法规日趋明朗、市场日趋宽容的今天,一些私募基金开始陆续浮出水面。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有着明显差异的投资研究决策模式,无论是上市公司调研、投资决策流程还是业绩考察体系,私募基金都开始呈现出一些新的特色,它的独特与灵活为它带来了超额收益。一方面,私募基金的价值发现模式堪称独特,他们崇尚的价值投资理念催生了独特深入的调研模式,而且私募基金由于不受仓位限制以及时间和投资比例的影响,因此没有资产结构配置方面的要求,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利用很多非正式途径来获取信息,凭借独特深入的调研,可以更早的发现上市公司的价值从而较早介入获得高回报,这使私募基金成为市场上真正发现黑马的机构;另一方面,私募基金在运作模式上也比较灵活。例如果断的择时与频繁进出带来短期较高风险下的丰厚收益、利用多样套利模式把握一些短期市场机会,如跨市场、跨品种进行交易,这是公募基金难以做到的。
深圳晓扬投资公司董事长杨骏认为,未来私募基金将会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投资主体。海外的私募基金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美国15000多家基金大部分是私募基金,它们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目前国内公募基金的客户是中小投资者为主,他们的申购赎回频率过高;而私募基金的客户是以比较富有的个人为主,因此私募基金可以使整个基金业客户结构完善,有利于将更多资金吸纳到专业轨道上,进一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活力。可以私募和公募利用良性竞争、相互依存、彼此制衡的机制,由此产生市场互补和功能整合的效益,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形成效果。
“我认为中国会选择复制海外对冲基金的模式,会产生超过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私募基金。未来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社保基金、大学基金会、慈善基金会都有可能成为私募基金的客户。”杨骏表示。
阳光化人心所向
中国的上万亿私募基金何去何从,是监管层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此,“上上下下都在明确地提出不能回避,需要正视、需要研究,毕竟这些私募基金已有上万亿的规模。应以积极的态度看待私募基金,关键是引导和规范。”朱明春指出。
王自力分析表示:“目前,国内地下私募基金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保障,为了吸引客户,大部分私募基金给予私下承诺,比如保证本金安全、保证年终收益率等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实际上近乎于非法集资。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私募基金即使有了书面委托文本,委托人、受托人,也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很多时候极易引发风险。另一方面,在风险可以买卖的情况下,我们之所以要大力发展私募基金,就在于私募基金能够分散风险并且愿意承担风险,对于那些含有承诺收益性质的私募基金,必须加以规范,并视同非法集资予以打击。”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强劲,特别是2005年下半年以来,资本市场进入快速健康的发展黄金期,所以各种形形色色的私募基金,包括私募风险基金,私募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它们的成长性都比较好,基本上没有出现什么大的风险。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的推出,以及私募基金规模的扩大,其存在于财务杠杆基础上的金融风险很可能随时显现出来。地下基金做到一定的规模,基金管理者从自己利益考虑,稍稍偏向投资者就会获得巨利,因而引发投资者之间的冲突。如果引发连锁反应,就很可能引发更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地下私募基金越大,越是需要合法的外部监管。
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孙建勇表示:“我们已经进入到了财富增长的阶段,社会公众包括企业都有强烈的理财需求,市场需要有更多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来参与这个进程。”
专家:中国将成全球第二大私募市场
目前,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在国内逐渐升温,成为近期金融领域的新热点。
如何满足中国经济发展中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如何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国内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在日前举行的“第一财经研究院成立仪式暨2007年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与PE发展论坛”上,多位专家就此发表各自精彩观点。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
产业投资基金目前是当今世界上资本市场股权融资方面仅次于IPO的一种方式。但在中国如何发展产业基金以及产业基金的发展路径、PE的存在形式等,在大家的讨论当中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我认为,在中国发展产业基金还有一个引导和“抓大放小”的概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个如何把资金和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相结合的问题。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
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推动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力量。我们认识到,要实现中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从去年以来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A股市场需要达到新供需平衡,就需要我们以各种方式增加供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未上市企业,这些企业在不同的成长阶段需要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后者在寻求投资回报的同时,通过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利于提高其所投资公司的治理和运营,这客观上有助于培育上市资源。
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景学成:
中国的PE发展要有个战略,要有一个路线图。从国家的安全角度来讲,也要有所考虑,比如,在一定的时期内做到多大的规模、多大的量?我们要有一个规划,哪怕是一个粗线条的规划也好。比如,外资进来是多少?我们自己募集多少?使用信托或者是其他的方式募集多少?投资怎么投?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情况?这些需要有提前考虑。我觉得,设计好路线图将使我们都心里有数,这样发展起来会更为积极。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
我个人认为,应该鼓励更多的民间机构去发展PE的形式。至于产业投资基金与PE是否会给A股二级市场定价造成影响,我认为,A股二级市场的定价是依赖其本身的规模和供求关系。如果有影响,那应该是A股二级市场本身的问题,而不是其他的问题。目前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场总流通市值是5万亿元,居民存款超过了16万亿元左右,整个银行的储蓄存款是40万亿元左右。从这个角度上说,产业投资基金与PE对A股市场的影响并不大。
复旦大学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史正富: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以超越常规的速度发展,也许不到10年的时间,中国就会成为全球最大的私募市场之一,很可能仅次于美国,从而成为全球第二大私募市场。同时,私募股权资本在中国的发展将改变和影响中国人几千年来形成的合作关系。中国是否可以成为持续的世界经济强国而不简单地是一个大国,最后的一仗是在金融体系。而没有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不可能有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美国弗劳尔斯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原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宣昌能:
PE之所以在全球可以成功,很重要的是他们“用手投票”而不是“用脚投票”。PE可以通过股权交易,通过改造董事会、改造管理层,在战略定位上重新定位,从公司成本控制、李维安风险管理、产品创新以及新的业务方向的发展,可以起到非常强力的推动作用。现在很多上市公司最后变成“绅士俱乐部”,出现了“你好我好”的局面。但是PE进来之后是“用手投票”,激励机制使得这类投资者非常关注企业的生死、成长,创造价值,所以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真正可以起到完善作用。同时,PE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能提供很好的帮助和服务,对降低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起到很好的帮助。
中国私募基金初探
揭开私募基金的神秘面纱
什么是私募基金?在我国,私募基金一直是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是人们相对于公募基金,私下里对非公募基金的一种模糊化称呼。
从学术理论的角度探究,我国学者对私募基金的定义有两类,其中一类认为:“所谓私募基金,又可以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在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一类认为:“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宣传地向少数或有专门投资经验、不需政府特别保护的特定投资者募集货币基金并以基金方式运作的集合投资制度。”
综合这两个定义中的核心要素可知,私募基金与一般公募基金的本质区别在于“私募发行”,与一般信托行为的区别在于“基金运作”。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两个定义指的都是广义上的私募基金,在这两个定义中,主要通过基金的募集方式界定其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只要是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的基金,无论其投资方向是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还是低流动性的私人股权,都称为私募基金。
而我国市场以及媒体上通常谈论的是“狭义”上的私募基金:即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简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第一,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可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第二,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因而更具有灵活性;第三,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内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对其监管远比公募基金宽松得多,因而它的投资更具有隐蔽性。正是以上这些优势,使私募基金吸引了社会大量游资,尤其被少数富人阶层追捧。
回顾私募基金的发展历史
全球第一只私募基金是由阿尔弗雷得·文斯勒·琼斯(Alfred Winslow Jones)于1949年在美国创立的。这个基金以有限合伙形式创立,主要从事股票交易。琼斯在进行投资时进行了两种投机交易以避免其投资组合在市场下跌时遭受重大损失——杠杆交易和卖空。琼斯认为无论市场涨跌,选股是投资表现的关键。因此,在他的投资组合中买入一些在市场上涨时涨幅会超过市场的股票,同时卖空在市场下跌时跌幅将超过市场的股票。由此,他通过杠杆放大交易规模。通过这种方法,他的投资组合在市场上涨和下跌时都赚钱。同时,琼斯还首次采用了对冲基金目前通常采用的收费方式,对投资组合的盈利部分收取业绩表现费。
随着琼斯成功的故事在华尔街和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中迅速传开,其他的财富管理人设立了类似的基金。但当时,由于很多基金经理在进行杠杆交易的同时没有通过卖空等方式降低市场风险,结果当市场下跌时许多私募基金迅速下跌。因此,私募基金曾一度被视为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该行业未能得到蓬勃发展。同时,由于其投资者群体很小,被称为“富人俱乐部”,因此私募基金长期存在于社会公众视野之外。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一些杰出的对冲基金经理,如麦克·斯帝芬哈特(Michael Steinhardt)、朱利安·罗伯特森(Julian Robertson)和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逐渐通过媒体引起了公众的关注。索罗斯和他的量子基金由于20世纪90年代打破了维持英镑高汇率的政策,以及在亚洲金融风暴中的惊人表现,引起全球关注,对冲基金从此也走入了中国投资者的视野。
而萌芽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私募基金,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93~1994年,证券公司的主营方向从经纪业务走向承销业务,与之配合需要定向引进一些大客户,久而久之形成信任关系,而证券公司的角色亦转换成代理人,由大客户将资金交与证券公司代理委托进行投资;第二阶段:1997~1998年,这个时期一级市场非常活跃,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的空余款项委托主承销商进行投资;第三阶段:1999年至2000年5、6月,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跳槽出来自己做业务,特别是1999年中出来的一批,多是证券业的精英,专业知识娴熟,营销能力过硬,在市场上具有极强的号召力。
2001年后是我国证券市场私募基金进入了逐步规范、调整的第四阶段。这个时期,大批委托理财公司因亏损而退出。私募基金操作策略有所调整,如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
在大多数国内投资者最初的印象中,中国私募基金基本上就是“庄家”的代名词,曾几何时,中科创业、海虹控股、大连国际、飞乐音响、银广夏等强庄股几乎成为中国股市的绝对主角,他们在股市中呼风唤雨,一石激起千层浪。然而,短暂的“辉煌”后,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五年“熊市”,由于资金链出现问题以及管理、体制、市场等方面的原因,“庄家”们陆续陷入困境,随着德隆帝国的崩塌,中国“老庄股”时代宣告结束。
2001年大盘见顶以后,国内私募基金虽然一直在顽强的生存着,但是一些证券“工作室”、“投资顾问”以赚取交易佣金和收取顾问费为盈利模式的团队和个人也号称私募基金,在恶劣的市场环境下市场投资者对所谓私募基金开始出现严重的厌恶感,这对立志做好私募基金的人士也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2005年以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好转以及管理层对一些证券咨询不法经营的监管力度加大,一批正走向规范经营的私募基金逐渐浮出水面。从地域上看,广东地区最为发达;其中以深圳的一些私募基金更具有代表性;上海(包括江浙地区)、北京发展程度次之,从全国范围上看,深、沪、京仍然是全国私募基金的活跃地带,且出现“南强北弱”的格局。
纵览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全球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1988年后,私募基金数量以平均每年超过17%的速度增长,并在进入本世纪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无论是从基金个数还是管理资产规模看,全球私募基金行业在1988年后一直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1988年时全球私募基金仅仅1373家,管理资产规模不足420亿美元,到2003年底,全球私募基金的数量已超过8000家,管理资产规模已超过8000亿美元。在15年的时间里,基金数量增加近5倍,管理资产规模增加约20倍。2004年全球私募基金为9500亿美元,2005年则达到14,000亿美元的规模。
在1988年后的15年间,私募基金所管理资产的增长速度是基金数量增长的4倍,单个私募基金管理资产平均规模由3000万美元增加到1亿美金。
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到20世纪末,美国私募基金规模在全球各国和地区中排名第一,但近年来,离岸基金市场迅速发展,其中开曼群岛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尤其迅速,已经有超过美国的势头。
设立离岸基金,对许多投资者充满吸引力。首先,各国通常对境外投资者人数和最低投资限额的要求更低;其次,离岸基金受那些希望进行匿名投资的投资者青睐。境外投资者通常通过私人银行向对冲基金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对冲基金的管理人很难知道真正的投资者。一笔来自瑞士某个私人银行的资金,可能至少代表了5至10个投资者。另外,离岸基金通常选择在税收最少的地区注册,投资者仅需向自己所属的税收当局申报税收。
开曼群岛2003年新增对冲基金560个,2004年新增1100个,截至2005年底,开曼群岛注册的基金数量达到7106个。2006年的前5个月,开曼群岛新增基金665个。开曼群岛对冲基金的个数已经远远超过英属维京群岛和百慕大等其他税收天堂,占所有离岸基金的80%。开曼群岛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得益于该地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金融服务业,以及严格的政府监管。可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美国退休基金投资于美国对冲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离岸基金以合法避税。这部分资产超过1300亿美元。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私募基金也取得了飞速发展。目前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官方背景的合法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投资计划和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另一类是没有官方背景、民间的非合法私募基金。这类私募基金通常以委托理财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集合理财服务,其业务的合法性不明确。媒体和市场讨论私募基金合法化问题时,主要指后一类民间的非合法私募基金。
有官方背景的合法私募基金。事实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目前我国相关法规明确认可的、有确定法律地位的、非公开募集进行证券投资的集合投资计划。因此,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是我国标准的私募基金。随着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得越来越多,其投资特色越来越少,不收取业绩表现费只收取管理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非公开募集的方式越来越公开化,在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所能看到的私募基金的特点越来越少。因此,很多媒体在讨论我国私募基金的时候反而常常将我国这类标准的私募基金忽略了。
信托投资公司的资金信托投资计划可以分为准保底型证券投资信托和不保底证券投资信托两类。央行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金信托计划的合法性,并规定由信托投资公司专营。所有的信托投资计划都只允许非公开募集,因此这两类信托投资计划,都属于合法的私募基金。目前我国大部分证券投资信托都属于准保底型,发行准保底型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的信托投资公司较多,这类信托中市场影响比较大的有上国投的蓝宝石计划和华宝信托的点金系列结构化证券投资计划。
只有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平安信托发行了不保底的证券投资信托。这类信托的投资者没有投资收益保障,信托的投资顾问不承担额外风险。这类信托都收取管理费和业绩表现费,对投资者最低投资金额的限制也较高(目前都是最低100万),更接近于海外的私募基金。目前深国投已经发行的此类信托计划有四个。这类信托计划目前比较受欢迎,投资者和投资管理人都很踊跃,但这种方式也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灵活性差的问题,为了获得合法身份这类私募基金的隐性成本实际也不低。
一些大企业,有时以单个企业出资或联合几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投资公司管理企业自有资金。这类投资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是自有资产,目前合法。几个企业联合出资成立的这类投资公司,实际上是以公司的形式通过证券投资进行集合理财,因此也属于合法的私募基金。采用这种方式,在获得合法形式的同时,必须面对较高的税收和管理成本,而且在投资者发生变更时手续也比较繁杂。因此,采取这种形式的私募基金不多。
民间的非合法私募基金。目前媒体和市场最为关注的主要是没有官方背景的民间非合法私募基金。这类基金常常以工作室、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和投资管理公司等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其他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的集合理财计划。其操作中主要当事人只有两类:委托人和投资管理人。这类私募基金的资金通常以委托人的名义开户:如果委托人资金规模较大,通常不采用集合投资的方式,而是单独开立账户。如果单个委托人资金规模不是太大,则以几个委托人商议好的一个名义开立,同时与开立资金账户的营业部约定需经几个委托人一致同意才允许从该账户中转出资金。
采用这种操作方式时,委托双方商定投资收益分成比例后,委托人将账户名称、开户地址、账号和交易密码等信息告知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负责日常交易,但由于没有资金密码,不能转移账户上的资金。委托人只能进行交易监督,但不能直接进行证券交易。近年来,这种操作方式也在不断改进中。如委托双方开始事先就投资理念等问题进行沟通,有的会在协议中明确限定资金投资方向,如不得买入权证、不得买入ST、不得买入近期涨幅过大的股票等,有些合作中甚至注明双方在投资合作过程中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方式和频率。
按照这种方式,资金集合管理会增加投资者的资金风险,在操作中有一定困难,因此大部分私募基金实际上是单户理财。从理论上说,单户理财不属于集合理财方式,不是私募基金。但由于采用这种方式,无论单户理财还是集合理财,其运作方式相同。而且,很多表面上的单户有时实际上又是由多个投资者共同出资的,难以区分。另外,目前这种操作方式被市场普遍认定为私募基金,加之采用这种方式的单户理财随时可能发展为集合理财,因此仍将其纳入私募基金讨论。
由于没有法律保障,目前我国民间私募基金大多以个人名义开户,以各种变通形式存在。因此,我国私募基金的实际发展状况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现有的数据都是根据不同资料进行估计的结果,其中影响较大的是2001年夏斌等“中国私募基金报告”中根据抽样调查的估计,基金规模大约7000亿元。无论这些估计是否准确,至少可以说明我国目前处于灰色地带的私募基金规模庞大,市场需求旺盛。
私募基金渴望“阳光”
私募基金在我国并不算是新生事物,但由于诸多不规范的操作,多年来一直行走在灰色地带,无论是积极的鼓动者,还是跃跃欲试的经营者,对私募基金似乎都有自己的理解,因此私募基金一直给人以雾里看花的感觉。
近年来,私募基金的话题更是被人们热议,随着中央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领导以及业界专家在公众场合肯定私募基金的地位后,今年三月在深圳召开的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上,相当一部分私募基金经理也高调亮相,让人们纷纷猜测,一直处于地下的私募基金终于要感受阳光的温暖了。
不过,私募基金的立法问题多年来一直未得到解决,国家始终未给其名分。对于私募基金概念的理解,业界说法也相差甚远,甚至有的认为我国根本不存在私募基金。监管部门对此问题也持极为审慎的态度。由于各部门未能达成共识,有关私募基金的政策至今未出台,因此私募基金究竟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是否需要监管、是否有发展前景等一系列问题都还是未知数。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认为,私募股权基金恰恰能够满足中国将发展直接融资的需要,他认为,最近,关于合伙人制度法律法规的出台,使中国在私募股权基金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基础。今年两会上《物权法》的出台有助于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建立。
虽然政策性的问题我们不宜发表言论,但作为一种研究性和探索性的方式,我们仍然策划了这组有关私募基金的报道,采访和收集了一些官方、专家和基金业人士等各方的建议和观点,对私募基金的特色优势、问题和发展等作了客观地分析,希望给业界和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私募基金为何受宠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风格不同,公募基金透明化程度高,业绩每周或者每个月都会公布,私募基金没有公开审计和披露,一般人很难知道,因此长期以来私募基金的规模比较小。然而,2007年伊始,当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突破万亿的消息传来时,证券市场上有关私募基金问题的争论就越加受到关注,因为与此同时私募基金的规模估计也已近万亿元。尽管人们常将私募基金和“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词联系起来,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业界人士的呼吁,私募基金的壮大也成为不可抵挡的一股潮流。
“本性”决定其生存
记者在媒体上看到一个关于私募基金发展原因的调查:“您认为私募基金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四个被选项分别为:A股民投资者不了解证券投资知识,委托理财投入精力少;B股民投资者投资水平低,盈利率低于私募基金;C证券监管不力,私募基金的隐蔽性强;D公募基金的局限性。调查的结果:选择D的被访者占绝大多数。
的确,公募基金本身的局限性使得相对机动灵活、专业特色很强的私募基金在市场上更有其生存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由于体制的限制,公募基金在市场上持有类似的操作方法,特色不明显、收益不突出,对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和机构来说吸引力不大。而私募基金是面向少数的投资者,因此投资目标更加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公募基金在投资上的各种限制也比较多,而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例如对单一股票的投资占净值的比例没有上限,不必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操作非常灵活自由,投资更具有隐蔽性,投资组合也随机应变,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就会更大。
能获得高收益率是私募基金的生命力所在,这也是公募基金经理纷纷跳槽私募基金的根源。据业内人士透露,基金经理收入的固定部分是在20万-100万元/年,其他部分是跟业绩挂钩的奖金。但如果按照私募基金收益提成的方法,可以轻松获得数千万元的年薪。再加上利益的驱使使得私募基金经理更加尽职尽责,有更好的空间实践投资理念,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率。
法规为其创造条件
中国政府先后发布实施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对中国私募股权市场也产生重大影响。
曾从事私募工作的现任宝盈基金高级经济师刘传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2006年9月8日公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将可以有限制地对A股进行战略性投资,并在限售期后在二级市场卖出。中国大量优秀的A股上市公司对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就为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A股上市公司扫清了道路,扩大了基金可投资的项目范围。新规发布后,已有一大批海外基金开始频频活跃于各地上市公司。
《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虽然不是针对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行业的需求直接点明,但仍间接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与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能够采用有限合伙这一国际通行的私募基金形式,避免了在公司制下的双重征税,不仅大大提高了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效率,而且也拓宽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资渠道,将极大促进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在日前出席“中日联合金融论坛”时表示,人民银行将大力支持发展PE(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易纲表示,PE恰恰能够满足中国将发展直接融资的需要,而且能以更高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推动中国直接融资的发展。他认为,最近关于合伙人制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中国在PE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基础。特别是《物权法》将有助于保护投资产权和PE公司的建立。
市场需求带动其发展
2006年以来汹涌的牛市,让公募股票基金全年的收益大部分超过了100%,从这几年的行情来看,尽管主要还是公募基金在引导市场行情,一大批的私募基金已经被清洗掉,但是随着行情的走好,新的一批私募基金又开始成长。
“私募基金的出现及发展符合居民财富增长的宏观经济背景,符合居民财富寻找增值途径的要求。”刘传葵告诉记者,通过私募基金形式把社会上中产以上阶层的资金聚集起来,有利于提高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更好地处于政府监管与调控之中。如果说公募基金更多的是符合中小投资者的要求,那么私募基金的发展则是尊重了中产以上阶层的资金要求。
刘传葵认为,私募基金的出现及其发展,是中国基金市场上的一次思想革命。如果说公募基金更多地有类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那么私募基金则更多地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由于每个人的资金在私募基金中都占相对可观的份额,它使得这些资金的产权特点比公募基金的中小投资者资金的产权特点更加突出,有利于塑造社会的产权意识,有助于资金的增值冲动。
由于我国地下金融市场的规模也比较高,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与金融稳定,如果能够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引领民间资本大规模进入股市,或许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股市资金缺乏问题,不仅帮助中国股市走出困境,而且可以有效地控制地下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的经济安全。
另外,私募基金将对现有基金经理人的准垄断格局形成强烈冲击,构建中国基金市场的竞争格局。只有在这种竞争格局下,才会有更多更好的基金经理人脱颖而出,提升整个中国基金市场的水准。相应地,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好的理财服务,并且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将中国的基金市场推向成熟。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专家胡立峰说,私募基金有利于市场的多样性发展,若只有公募没有私募,市场的多样性将不足。有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以及保险、信托等投资目标不同的多种机构投资者,市场才会越来越活跃,才会更趋完善和成熟。
实践证明其具有发展空间
虽然我国私募基金一直没有正名,但实践证明其正在成长为证券市场的一大主力。
采访中专家透露,微软对Google投入30万美元发展成今天的规模是私募基金史上最经典的案例之一,而在2000年仅仅价值百万美元的网易,现在“身价”最少也有几亿美元,还有像徐工收购大战、凯雷的大手笔等案例都足以证明私募基金主要目标是投资现有企业,通过改造企业、重新治理来获利,足显其发展空间和优势。
而在我国目前相对比较公开的一种参与私募的渠道就是信托。深国投是国内最早发行证券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早在2004年2月,深国投就联合赤子之心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过名为“中国成长”证券信托产品,先后分红8次,累计收益已达到78.83%。后来深国投又联合明达投资顾问公司,发行“深国投·明达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分红4次,分红率为45%,累计收益达到68.73%。随着股市行情的火暴,上海国际信托、华宝信托、厦门国投等均在大力拓展这种信托业务,品种和规模都出现了大幅攀升。
今年1月22日,受托人为华宝信托的“千足金-华佳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募集成立。进入2月,通过信托形式募集的私募基金更是遍地开花。2月2日,“千足金-华创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募集成立;2月8日,“睿信证券投资信托”成立。此外,募集成立的类似产品还有“亿龙中国2期证券投资信托”,“大臧金-瑞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PUREHEART中国成长二期信托”以及“赤子之心(中国)2期信托”等4只私募基金。可见,随着我国股市的日益健康发展和投资理念的丰富,私募基金也逐渐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资金来源。
成长背后的隐忧
私募基金的特性决定了其具有可发展的空间,也决定了其存在很大的风险。目前,我国的私募基金大都以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等身份出现,其负责人多是神秘而低调,尽管很多声音在传达:私募基金的春天就要来了,但其背后存在的问题和隐忧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名分”不确定
虽然私募基金发展迅速且规模很大,但我国在私募基金的立法上一直是空白。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刘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托法》的综合调整。各国的法律对私募基金的直接约束也比较少,有关的约束主要是建立在政府对投资者的个人能力信赖的基础上。”
据了解,2002年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中,原本是要从公募与私募的角度,对所有的基金都做出规范。初次审议稿就已全面规范了私募基金,即从总的原则上对私募基金做出若干规定,使之适用于所有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经修改后形成的草案缩小了调整范围,删去了对私募基金的整章规定。
深交所研究员王霞告诉记者,由于人们对私募基金认识的分歧,在第二次审议中,不少人对私募基金,特别是个人性质的私募基金看法不一:有人主张在法律中做出规范,使处于地下状态的私募基金浮出水面;有人认为有不少私募基金与乱集资没有区别,不能简单通过立法使其合法化。两种意见争议比较激烈,因此立法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蕴藏系统风险
记者了解到,国内很多私募基金都会承诺保本保收益。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分配方式是:如果收益在20%以下,则全部是客户的收益;如果收益在20%以上,则基金与客户三七开;如果收益在50%以上,则基金七成客户占三成;收益在100%以上的部分,全部归基金。
虽然现在规模超过1亿的私募基金比比皆是,不少今年收益都在200%以上,做得比较好拿到上千万收入的私募基金操盘手也大有人在。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私募基金存在于财务杠杆基础上的金融风险可能会显示出来。
在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上,中信创投的周龙华提到,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都存在着一个资格认证和审批的问题,而目前的私募基金经理都没经过资格认证和审批,事实上也找不到哪个部门来审批,这其实蕴藏着很大风险。比如,前些年,在期货交易过程中,有人给客户理财,一个账户做空,一个账户做多,这两个账户是不同客户的,不管市场是涨还是跌,基金经理都是盈利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道德风险。股指期货即将推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会给这个行业造成不良的后果和影响。另外,公募基金有严格的账户管理。在私募这里面,如果没有证券账户监管,未来还可能出现对敲、操纵股价等问题。
“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或实业公司等面目出现的私募基金,实际上面临着双重纳税的问题。”专家指出,一方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得面临着作为公司必须应付的工商、税务、年检等一大堆麻烦事情,并且按照公司的架构设置一大堆行政人员。另外,相对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由于在运作时投机性较强,因而风险也较高。地下基金管理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无效合同,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许胜忠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有其法律依据,信誉度较高,因而吸引资金的成本较低。而私募基金缺乏统一的游戏规则,许多基金的管理者对投资者作出了最低回报的承诺,以吸引投资者,而这种承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而不受法律保护,这就容易导致许多纠纷的出现。
游离于监管之外
在我国,目前管理层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尚处于朦胧状态,态度也不明晰,其原因在于有的是对私募基金的存在形态不了解,有的怕过于监管私募基金可能引发其他的金融风险,也有观点表明要先界定私募基金的概念,之后才能界定监管责任,毕竟目前就私募基金到底是归中央银行还是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监管,仍然没有清晰的思路,而且今后究竟需不需要监管也没有具体的政策出台,不过从一些专家的意见看,如果不监管,私募基金会面临或者带来一些负面效应。
刘传葵认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以个别协商筹资的私募基金可能成为部分投资者不法收入合法化的载体和过程。例如,私募基金的灰色状态使得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铤而走险,挪用国有资金投资私募基金。另外,私募基金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
刘传葵建议放松政府管制,强化市场化监管,是对私募基金有效监管的必然选择。应当完善私募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实行私募基金资金托管制度;规范运用投资组合;规范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章程和协议;适度控制私募基金对财务杠杆的运用;完善私募基金评级体系;加强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李雅芳也表示,私募基金一直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对证券市场和机构投资者都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她说,处于地下状态的私募基金市场竞争激烈,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比较激进,短期行为严重。一旦市场扭转或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失误,私募基金发生亏损,违规融资或通过财务杠杆借贷而来的资金不能及时偿还,形成资金链断裂,可能造成股市动荡及宏观金融的不稳定。
拨开云雾见青天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资本市场不完善、投资品种稀缺的限制,以及私募基金自身的局限,使得私募基金今后的发展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过作为一种正在探索性前行的投资途径,官方、专家以及投资者都对此问题表明了一定的态度,私募基金的阳光化进程似乎为时不远。
合法化呼声强烈
对于已经大规模存在的私募基金,要不要让其公开化、合法化,市场各方人士存在分歧。多数人士认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个人金融资产数量也大幅增加,寻找有效的投资途径使这部分资产增值,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公开表示,在风险可以买卖的情况下,将来可能比较愿意承担风险的主要是私人投资类组织和私募投资的基金,今后民间财富是需要着重培养的,因此“要在政策上考虑私募基金的地位问题”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2006年也明确提出,中国已经有了设立私募基金的条件:一是具有大量的富裕资金,二是《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改为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公司创造了条件,投资型公司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因此要给予私募基金合法地位。
日前在深圳召开的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上,鼎晖资本创投的合伙人王树透露,私募基金立法在我国不见得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在做这个课题研究,他所在的鼎晖创投也受邀参加了研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正在研究这一课题,股指期货推出之后,参与到股指期货投资中的私募将有可能首先获得监管层的承认。而针对做期货的私募资金的规模、集资门槛、私募基金经理的资格等都将有进一步的规范。
虽然也有媒体披露有关私募基金的相关政策法规不久将会出台,但今后会有什么变数,至今仍未确定。记者也几次致电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可由于政策未定,证监会对此问题闭口不答。
宝盈基金高级经济师刘传葵认为,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和市场化,将使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数量迅速扩大,从而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尽快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同时规范其发展,对于稳定市场、树立投资者信心作用重大。刘传葵主张立法更多从我国基金市场发展的未来与方向去考虑,而不一定要被理解成私募基金在我国将立竿见影地得到较大发展,因为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私募基金还没有到可以较大规模发展的时候。但不管如何,私募基金在我国的正式出现已经是可以展望的事情。
人才资源日益丰富
随着去年年底博时基金的明星经理肖华跳槽私募基金在业界引起极大的震动后,公募基金经理纷纷转投私募的案例越来越多,建信基金公司研究总监蒋彤、长盛基金的基金经理闵玉、原中金公司的李刚都相继加盟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在市场上也逐渐被人们接受和青睐。
由于公募基金公司追求的是相对收益,基金经理只要跑赢基准指数和大多数同行,就可以称之为成功,而基金公司又是以收取1%左右的管理费为盈利模式,所以拼命做大基金规模成了基金公司的经营目标,客户盈利的最大化就退居其次了。私募基金则永远追求绝对收益,收益越高越稳定越能吸引客户,未必需要很大的资金规模,管理几亿元的私募收益不亚于管理几十亿元的公募收益,而且收益大部分都属于私募基金经理所有,付出与回报成正比。
除了利益需求外,私募基金人才的增多也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中国股市这些年来的起起落落,股市中的投资者除最初的个人投资者外,券商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公募基金的发展已培养出一大批投资人才,这也为私募基金的发展做好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储备。
大量的私募基金经理人才储备,也为私募基金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深交所研究员王霞向记者透露,美国的私募基金经理主要出自华尔街出色的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华尔街被称作年轻人的世界,经纪商通常采用水平型的组织体系,很少有资深交易员可以晋升到总经理层,有些合伙制企业甚至希望他们的合伙人50-55岁就退休,为有潜力的年轻人创造机会,因此一些非常成功的基金经理很年轻就退休。那些经验丰富的基金经理发现,利用私募基金可以增加他们的个人收益,因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收取类似于薪酬的管理费,以此来代替薪酬,同时私募基金收取激励费用,以此取代奖金。私募基金经理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具有吸引力的回报,同时获得与基金经理一样多甚至更多的报酬。
可见,私募基金能为基金经理提供一个新的舞台,使他们可以利用一种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来施展才华。例如曾经在公募基金中创造了无数奇迹,全球最大公募基金——麦哲伦基金的基金经理彼得·林奇,在退休后也从事了私募基金行业,由于私募基金不鼓励经理人提早退休,基金经理的投资经验就会增加基金对潜在投资者的吸引力。
本土化走势迫切上演
柳传志、粱锦松、香港汇丰银行田约翰纷纷加盟美国大的并购私募基金,说明国际并购基金已经准备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华平、凯雷等国际私募股权基金也在过去几年,频频出现在中国市场上,因为投资蒙牛、徐工科技、分众传媒、无锡尚德等公司非上市股权而声名大振。当这些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纷纷投资于中国,积极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高额回报时,发展中国本土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呼声日益高涨。
2006年中国出台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产业基金试点。当年12月30日,中国首只在大陆境内注册以人民币募集资金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正式在天津挂牌成立,打破了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由外资基金主导的局面,此举极大推动了中国本土私募投资的迅速发展。而此后全国各地兴起了一股申报产业基金试点的热潮。据估计,中国目前有十余家产业投资基金正在申报成立。
另一方面,今年多只由中国本土机构发起的私募股权基金也成功募集,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06年有6只由中国本土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募集金额达到15.17亿美元,占整体募资金额的10.7%,平均每只本土基金的募资额达到2.53亿美元。这与中国当前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积极试点和本土机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的热情息息相关。相信2007年,中国将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由本土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
规范化发展亟待实施
业界在说到私募基金阳光化的时候,很多观点一致。但明确私募基金的概念时,有人认为民间委托理财不是私募基金,但也有人认为它是私募基金,如果是,那么什么标准的民间委托理财是合适的,这些都是私募基金今后发展中需要规范的问题。
现在国内基金管理公司还处于政府发牌、垄断经营的局面,管理公司数量少,持股比例有限制,业内缺乏激烈竞争,管理水平差。既然说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内资均可进入,那么现在有必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私募基金”。刘传葵指出,有很多私募基金性质的资产管理集合已经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所谓的“庄家”,因法律对其没有明确界定和保障而陷身地下,而一旦这样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市场行为相对公开化,有关政府部门对它们的监管将具有可能,从而也相对容易对其实现合理控制。
在制定监管制度时,有专家认为应该首先区分具有不同自我保护能力的投资者,仅允许私募基金为那部分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同时,通过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范围,避免私募基金风险扩大化、普及化和公众化。并将私募基金监管的重点放在限制私募基金投资者资格和数量,以及私募基金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上。
展望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前景
依据全球私募基金的发展经验,我国私募基金正迎来一个辉煌发展期,主要表现在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旺盛的投资市场需求以及较为充足的人才储备、行业经验等。但同时,当前我国私募基金也急待政策制度的进一步明朗化,以尽早走上阳光大道,发挥更大的价值创造力。
私募基金的投资空间广阔
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值不断增加,流动性不断提高,同时金融衍生品市场即将推出。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交易制度不断创新,发展衍生品市场是历史必然。从全球共同基金的发展看,各国对共同基金使用杠杆工具和投资衍生品市场都有严格的限制,共同基金很少参与衍生品交易。目前,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市场有严格的限制,估计未来对共同基金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参与卖空交易和投资衍生品都将有更为严格的规定。目前,我国现货市场已经推出权证产品,融资融券制度刚刚开始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已经筹备。融券卖空以及投资衍生产品,显然不适合散户操作,主要由各种专业和机构投资者组成。其中,共同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主力不可能成为衍生品市场的主要投资者,私募基金将成为我国未来杠杆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的主要投资者之一。
基金可以买入和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但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新产品不断出现,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流动性不断增强,可供私募基金的投资空间日益扩展,私募基金在市场中的重要性将不断提高。
私募基金需求旺盛
海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个人投资者、捐赠基金(endowments)、基金会(foundations)、养老基金和企业投资者。据统计资料分析表明,个人投资者仍是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群体,私募基金超过80%的资产来自个人投资者。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的潜在投资人群体在迅速成长,其资产规模也在迅速增长。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超过15.5万亿元。其中大约80%的资产掌握在20%的人手中。根据我国某经济发达地区某国有银行的调查,在该行存款超过5万元的居民,其存款占该行所有居民存款的80%,存款超过100万元的居民,其存款占该行所有居民存款的11%。如果按照这一比例,考虑到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素,以及我国家庭通常以不同家庭成员的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等因素,全国存款规模超过100万元的家庭,其储蓄存款总额将超过1万亿元。富有个人占有规模如此庞大的现金类资产,其投资需求将成为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供给。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富有个人资产规模将进一步迅速扩大,私募基金的发展潜力巨大。另外,我国企业经营中的闲置资金数量庞大,也是私募基金的有效资金供给源。
我国私募基金监管面对的问题和应对方略
目前我国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有价证券集合信托计划。其基本的监管框架是,依据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其监管思路与共同基金的监管思路非常相似,将所有投资者纳入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范畴,同时也纳入监管者试图通过监管政策保护的投资者范畴。因此,在制定具体的监管政策时,很大程度上仍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与共同基金监管同质化。但是,根据全球私募基金发展的经验,私募基金的监管主要是通过禁止私募基金募集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小投资者的资金,从而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有专家学者提出,私募基金监管的重点应放在对投资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进行区分,仅允许私募基金为那部分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
目前我国民间私募基金协议双方是典型的委托理财关系,而我国目前对这种委托理财业务是否合法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该理财方式和理财协议的合法性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合作双方在此合作关系中都面临一定风险,如果对方违约,任何一方都很难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如果委托人到期不按照协议向投资管理人支付投资咨询费或投资收益分成,投资管理人可以采取的措施非常有限。另外,如果投资管理人从事为他人锁仓、拉抬,以及其他不正当投资行为造成损失,委托人也很难了解其中内幕,追索投资损失。实际操作中,采用这种方式的委托双方通常有一定的私人关系,对对方个人有一定了解和信任。因此这种合作方式是建立在相互了解和信任基础上签订的“君子协定”很难大面积推广和发展。
由此,业内人士大力呼吁,目前急需解决民间委托理财关系的合法性问题。只有明确了民间委托理财关系的合法性,民间私募基金当前普遍采用的这种方式才可能有长期发展的前景。
综上,业内权威专家指出,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方向重点在于把握以下原则:第一,明确私募基金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合法性及其地位,既不能一律封杀,也不能放任自流;第二,明确私募基金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政策鼓励和发展它的特色和优势,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优化;第三,明确对私募基金的监管重点和方向,避免使私募基金与共同基金趋同。
2006年以来,我国私募基金的“阳光化”进程大大提速,经过多方努力,我国已具备设立私募基金的法律依据,私募基金政策框架初露端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明确表示:“目前我国私募基金的设立在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多集中在监管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执行力的贯彻上。
相信不久的将来,私募基金将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大放异彩,成为中国金融业不容小视的一支主力军,对中国以及全球金融体系产生重要影响力。
资料链接:
国外私募基金的运作机制
目前,国际上开展私募基金的机构很多,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等,特别是随着国际上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国际知名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私募基金在投资策略和运作机制方面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范围。
在美国,对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如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个人投资者必须要有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并且最近2年的个人年均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进行投资,夫妇两人最近两年的年均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投资,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同时,对于私募基金的参与人数,各国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这些“有资格的投资者”在参与私募基金时因其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并能积极地、主动地进行自我保护,从而能有效地规避私募基金的风险,这里主要是要求投资者具有风险承受能力。
2、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这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在国外,私募基金一般都是暗箱操作,其投资策略高度保密,不要求它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但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控制私募基金的风险,私募基金也有信息披露的要求,如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组合情况及其资产状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备案,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3、私募基金一般都运用财务杠杆进行操作。
私募基金的投资目的是获取高额利润,因此,为了突破基金自身资金不足的限制,它们经常大规模地运用财务杠杆,即通过借贷的方式,扩大其资金规模,一般情况下,基金运作的财务杠杆倍数为2-5倍,最高可达20倍以上,在某些情况下,杠杆倍数可能会更高。
4、私募基金一般采取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同时还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承担机制。
国外私募基金通常的做法是私募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甚至没有管理费),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通常是提取5%-25%之间的投资利润作为奖励),这使得投资者与管理者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一般还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者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通过这种激励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的利益机制问题,成功地激励了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据统计,1988年至1994年,美国私募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高达18.5%,远高于其他类型的投资收益率。而我国目前按证券法规定的报酬方式,则值得改进。我国证券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当日报酬为上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1.5%乘以1/365,这种分配方式使得基金管理者可以通过在短时间内抬高资产净值获取收益,快到年底分红时,又迅速做低净值,造成净值的大起大落。
5、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的明显区别是其募集方式不同。
后者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如美国法律规定它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是通过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即主要通过私人关系来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回顾
1993年—1995年:萌芽阶段,这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阶段,此期间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
1999年—2000年:盲目发展阶段,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业的精英跳槽,凭着熟稔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市场营销,一呼百应。
2001年以后: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
资料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2007.3.30 周斌
《经济观察报》2007.6.18 程志云
《第一财经日报》2007.7.10 谢潞锦
《科技智囊》2007.6 秦锐
《中国金融家》2007.5 余欣
标签:私募论文;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论文; 私募基金论文;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论文; 私募股票论文; 私募机构论文; 信托100论文; 信托理财论文; 产业投资基金论文; 信托投资公司论文; 资本市场论文; 证券论文; 信托论文; 投资论文; pe投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