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纱厂的资产、盈利和利润分配——中国近代企业史计量分析若干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纱厂论文,若干问题论文,利润分配论文,中国近代论文,大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生企业集团作为中国近代具有代表性的民族资本企业集团,在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相当丰富而系统的档案资料。其中大量帐略表册,为对这一典型个案进行计量分析提供了必要条件。借助系统的统计和财务数据,分析大生集团的投资、经营、效益及其分配,不仅有助于民族资本经济研究的深入,而且提示我们认识近代企业史计量研究中若干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文截取大生一厂1899—1926年的有关统计和核算数据进行整理排比,着重对其资产负债、盈亏损益、分配结构、积累投资等加以剖析,结合探讨近代企业史计量研究方法完善和规范的有关问题,以期与同好一起作深入一步的讨论。
一、大生一厂的资产和负债
在近代经济史研究中,历来以资本额作为衡量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毫无疑义,这是一个比较容易采集、可靠程度相对较高,不同于设备、产量而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指标。但是,资本额指标也有一定的局限。首先,企业注册资本往往不确切反映企业的实际资产,特别是在资产发生增减转让等变动时,企业实收资本(股本)并不作相应的调整;其次,资本额这一概念本身并不代表企业拥有和控制的全部资产,它不包含企业以负债形式借入的、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经济资源。因而,在经济史研究中应当引入资产的概念,用以反映企业的总体规模。这里即以大生一厂为例进行讨论。
大生一厂创办时的实收资本为44.51万两(规银,以下不作特别说明时均同),其中2.04万锭官机,作价25万两作为官股;商股募集19.5万两(其中包括4.19万两地方公款和1.2万两慈善团体基金)。[①a]事实上,纱厂开办中除纱机外,购地、垫基、疏浚河道、修筑堤岸、建造厂房行栈及宿舍等基本建设,共投入资本16.98万两。加上打线、轧花等辅助机器,电灯、灭火机等机具和配套设施,全部固定资产即达51.66万两。[②a]当工厂正式投产运行时,还要收购原棉,购备燃料,支付职工工资等,这就不得不另外筹措用作流动资金的款项。因而,这时大生一厂拥有及可以支配的资产总计达66.01万两,高出实收资本近50%。
此后,大生纱厂的资本和资产续有添加。1902年、1914年、1918年,工厂增添纺纱机、织布机,相应扩建厂房,加配辅助机器和设施,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均成倍增加。所需资本除历年结存的余利转为股本投资外,还在同人中扩股增资。从统计数据所反映的情况看,资产总值的增加快于实收资本的扩大。以1902、1915、1919、1923四个代表年份来看,企业实收资本占资产总值的比重依次为49.58%、43.10%、29.24%、28.39%。其中1923年,企业股本350.74万两[①b],而资产总值则达到1235.57万两;资产总值中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分别占40.94%、51.13%和7.93%(详见附表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固定资产均指固定资产原值,未以折旧冲减而计算固定资产净值。而且,大生一厂把折旧列在利润分配中提留,而不列为费用,且提取不足,这影响产品成本的核算,也不利于确切核定资产总值。但考虑反映当时的情况,本文未作调整。另外,原有固定资产统计仅指机器和厂房建筑成本,未包括辅助机器设备和机具等,对这一点,我们在列表中作了必要修正。
附表一:大生一厂资产负债表 单位:两(规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仅以资本额作为反映企业拥有资产的经济参数,是有欠缺的。资本额只代表出资者对企业投入资本的数额,而且有的注册资本额(法定资本)与实收资本(实际投入资本)也有较大差距。从内涵看,它既不能反映投入资本增值或贬损的情况,也没有区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不便于对企业的财务变动状况作进一步分析。从宏观经济角度看,仅仅统计累加的企业资本额,用以反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民族资本工业的总量规模,反映传统产业与近代产业、农工商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衡量国民收入的投入产出比率等等,也是局限的。事实上,在投入资本的基础上,企业和产业部门还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流入,从而调动相应的资源投入生产经营。相对来说,新兴的近代产业集聚和吸引资本的能力,要强于传统产业。这应当而且可以通过计量分析研究来加以判断。
毫无疑问,大生一厂资产总值大于实收资本,是企业在营运中以负债形式借入了一部分资本。在前期,大生的负债增加基本上是与生产经营的扩大和资产总值的增长相同步的,平均负债在100—200万两,资产负债率大体为30—50%。以1906年为例分析负债结构,其中从银钱业调汇各款103.61万两,占负债的87.21%;董事、执事、职员分得红利留存企业7.90万两,占6.65%;应付利息等7.30万两,占6.14%。这一类短期负债,在企业主要用作流动资金周转。1922年以后,大生一厂的负债大幅度增加,其中有一部分转而用于证券投资。负债额由1915—1920年的平均265.81万两,猛增到1921—1926年的平均743.66万两;资产负债率也达到60%以上,甚至突破70%。以1923年为例,负债中以不动产押款押租162.30万两,占20.69%;以花纱布押款144.89万两,占18.47%;以证券押款145.13万两,占18.50%;各企业、商号存款287.22万两,占36.62%;股东、董事、职员等暂记存款44.87万两,占5.72%[②b]。负债总额为资本额的2.44倍。这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周转相当困难,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均处于较低水平。
显然,企业通过负债借入资本,是扩大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门径。特别是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企业,由于资本原始积累极为薄弱,不能完全依靠企业自有资本来拓展经营,通过各种形式向银钱业借款,面向社会筹集资本,是必不可免的。但是,企业负债过大,一方面增加利息支出,增加产品成本,削弱市场竞争能力,直接间接地减少企业盈利;另一方面也加大经营风险,一旦经营失利,沉重的债务负担就可能使企业陷于泥淖而不能自拔。从宏观角度看,银钱业借助信用手段,集聚社会闲散资金投向工商业,有助于民族资本工商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实力。工商业回过来也对银钱业投资、存款。在一般意义上说,民族金融资本与民族产业资本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研究中不应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当然,银钱业与工厂企业也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其较多地表现为银钱业通过高利息盘剥工业企业,以及通过索债对工业企业进行监管、接管。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推动、助长和制约、控制,应是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总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即为净资产,通常称之为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这是企业全部资产中真正属于出资者所有的资产。净资产一般来说应大于负债,如果情况相反,即通常所说的资不抵债,企业就会信用下降,经营风险加大。当然,净资产低于负债并不等于企业濒临破产,因为只要整个资产的运行质量不恶化,资产总值中就包含有抵偿债务的资产价值。而如果所有者权益不仅低于负债,而且低于实收资本,这就意味着企业在清偿负债后,出资者的出资部分已发生亏蚀,这是不同于一般经营亏损的资本的贬损。1926年,大生一厂帐面的股东权益为349.45万两,低于实收股本350.74万两,就不得不进行清算改组。所以,在研究近代企业的兴衰变迁中,还应引入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并与负债、实收资本的变动相联系,用以衡量企业资产经营的状况。资产经营是企业不同于物质资料和商品经营而具有更重要意义的经营。仅仅以生产经营来分析民族资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就不可能认识资产经营层次的深刻的经济关系,也就不可能认识诸如张謇张詧大生纺织公司一蹶不振、由银团接管经营,荣宗敬荣德生申新纺织公司一度搁浅、由银团垫款监督经营的实质。
引人所有者权益概念,能够确切地衡量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的保全程度,这是帐面登记的实收资本、固定资产原值等财务指标所无法说明的。从附表一可以看到,1926年前几年大生一厂的实收股本和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呈增大趋势,而且固定资产价值大于实收股本。而如果从所有者利益来看,1921年以后,因为经营不景气,负债加大,大生一厂的所有者权益逐年下降,五年内股东权益净减少225.60万两,比同期帐面累计的经营亏损119.17万两还多106.43万两,资产贬值38.57%。这是企业资不抵债、难以为继的本质所在。进一步以所有者权益与实收资本相比较来衡量资本的损益情况,则大生一厂资本升溢最高的年份是1920年,溢出133.97%;而发生亏本的1926年,损失0.37%。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计算所有者权益时把留在企业的股息、余利列为未分配利润。如果作为应付款项而计入负债,则企业资产负债率将提高,资本的升益相应减少,贬损加大。总之,运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概念,能与资本额相补充,更深入地分析企业筹融资的能力、投资决策的成败、资本营运效率以及企业发展的基本趋势,揭示近代企业史研究中常常被忽略,或者说因为资料分散而未能很好展开的另一侧面。
二、大生一厂的盈利和成本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经营规模;而收入与成本的增减,则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效益,这是企业史研究中的另一方面重要内容。通过对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的计算对比,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最终所追求的利润及剩余价值的多少,分析出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变化,进而揭示企业盈利与资产增值的内在关系。这一分析研究,是多年来近代企业史研究的重要侧面,但以往我们的研究,往往仅从剩余价值的角度展开讨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史研究的深入,这一方面研究的局限日益明显。首先,剩余价值的计算,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分析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程度,论证阶级的对立,但忽略和回避了企业这一社会组织自身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原因;其次,利润、剩余价值等相应参数的计算,也把企业史研究局限于生产关系的范围,忽略了联系生产力的研究,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研究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社会联系,总结历史经验。故我们认为,在研究近代企业史时,在坚持上述研究方法的同时,还应进一步从经营角度,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衰退作出分析和解释,或许,这一侧面的研究对今天更富有认识意义。
大生一厂的收入,可分为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及投资收入三个部分,从1899年到1926年的28年中,三者合计总额达3207.9万两。需要说明的是,其中营业收入的主体部分是进花出纱的核算余额,既不是全部产品的销售收入,也不是扣除了成本、费用的净收入。其它还包括飞花、棉籽的销售收入和花庄的经营利润。这部分收入28年总计为3179.25万两,占收入总额的99.11%。严格地说,应当以这一部分收入核减其他成本和费用计算利润,而将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入直接计入利润。因为不影响利润的最终计算,本文附表二在形式上未作调整。由于缺乏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系统资料,不能对大生一厂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率作出深入细致的分析。仅从营业收入来看,1905—1906年和1917—1920年是销售经营的两个峰值时期。1904—1905年间,通海地区棉花因灾而歉收,花价上涨。大生就近大量购积棉花,即使不纺纱,“花已获利”。更重要的是,日俄战争结束,东三省“通布畅销,突过于前”,“布贵则纱贵”,获利丰厚。至于1917—1920年,则众所周知,“自欧战以来,纺织物输入锐减,而国内纺织厂之所出,不足以应社会需求,纱布之值因之超过于前者倍徒”[①c]。大生由是获得以往和后来均未有的厚利。其中1919年的营业收入415.47万两,为上一年的2.27倍和1915年的5.42倍。
如上文所述,大生帐面的营业收入中已扣除原料成本和经营费用,因而其帐面的成本费用也只包含工薪、机物料燃料、利息、捐税和少量的管理费用。显然不可能以此对全部成本结构作确切的分析。根据一些研究者对大生早期产品成本、利润所作的估计,原料棉花约占全部成本的80—90%[②c]。据此我们按原料成本占总成本的85%推算了大生一厂若干年份的总成本,并由此对成本费用的大致结构及其变动趋势作初步的分析。详见下表:
大生一厂若干年份成本费用结构估算单位:万两
显然,其中工薪支出占全部成本费用的比重呈下降的趋势,20年间由6.8%降为4.5%。特别是纺织工人的工资,这期间年平均增长不到10%,低于全部成本费用平均增幅约4个百分点。随着工人人数的增加,相对的收入水平和所占比重均趋于下降。相反利息支出所占比重则呈不断提高的趋势,同期由1.4%增加到4.6%,如果以统计资料来分析,则利息占不包括原料成本的成本费用总额的比重,从大生创办初期的9%左右,逐步递增到后来的24—28%;进入20年代以后更达到30%以上,其中最高的1922年,竟达到49.1%。这与上文分析的大生负债的不断加大是切合的。如此之高的利息负担是企业难以长久承受的,特别是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巨额利息支出将致企业于死命。相对来说,大生一厂的税收负担并不重。根据抽样年份估算的资料,税负最重的时期是创办投产到1905年,捐税占全部成本费用的比重为1.7—2.0%,以后受清政府鼓励工商新政政策的影响,所占比重逐步下降。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和张謇任农商总长期间,环境更宽松,捐税支出占成本的比重由0.8%进一步下降到0.5%左右。大生纺织厂的棉纱销售曾得到只完正税便可“通行各省、无关捐之阻”的优惠,这与沪锡等地的同行业企业相比,可能是一个特例。
必须指出的是,大生的分配制度把股息(官利)的分配列入费用开支,赈灾、助学等一些公益性开支也列入企业成本费用,这是不合理、不规范的。我们在分析中把这些项目放回到利润中,作为利润分配问题一并分析。
利润是企业投资扩张和生产经营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大生一厂自1899年正式投产以后,年年获利,到1921年累计实现利润达1236.73万两。期间年利润低于10万两的只有创办初的1899年和“天灾人祸、赓续相循”导致经营困难的1916年。而年利润超过50万两的就是上文提到的1905—1906年、1917—1921年两个时期,其中1919和1920年,分别达到274万两和215万两。根据我们对代表年份销售收入的匡算,来评价大生的经营效益,通常年份的销售利润率大体为5—9.5%;1905和1920年两个时期则高达17.5%和18.3%。请参看下表。
大生一厂若干年份销售成本利润估算单位:万两
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以环比法来计算平均增幅时发现,1899—1920年大生一厂营业收入、费用支出和利润总额三者的年平均递增幅度分别为16.9%、14.0%和20.4%,也即利润的增长高于收入和支出的增长。由此可见,大生一厂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了经济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这是历来研究者所一致肯定的。自1922年起洋纱大量涌进,以及外商大举在国内投资开厂,导致花价暴涨而纱市剧跌。加之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债台高筑的影响,大生一厂陷于连年亏损之中,不得不以抵押贷款等方法勉强谋求周转。但是此乃饮鸩止渴,最终越陷越深,直至资不抵债,为银团所控制。
1921年以前,大生一厂的净资产不断增大,大体比创办初年增加12.7倍,这还不包括转出的对外投资。大生的资产能够获得较快增殖的奥秘何在?以资产报酬率来衡量,1921年以前大生一厂平均达到17.61%。这表明企业具有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较高能力和效率。一般来说,当时银行、钱庄的借款利息率在9—12%,如果平均资产报酬率能够大于利息率,企业就能通过拆借资金来扩大生产经营。况且对大生来说,延迟支付的股息红利只计6—8%利息。这一时期的22年中,资产报酬率低于10%的仅4年,而最高的年份达到43.26%。这也可以看作大生大量举债扩充经营的动因之一。以资本收益率来衡量,同一时期的大生一厂为39.41%,如此之高的投资收益和回报,当然足以吸引资本投入。
历来很多研究者运用马克思关于M/V的分式来计算民族资本工业企业的剩余价值率,用以揭示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程度。事实上还可以从另外一个侧面来认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民族资本企业较快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者的创造。工人以自己的劳动创造了几倍于自己工资所得的新价值,由此造就企业的扩展和社会的进步。在大生一厂,平均的剩余价值率达到300%,意味着这期间企业全部新创造的价值2535万两规银的财富,相当于工人本身所得的4倍以上。如果能够进一步收集到与工人工资增长相比较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资料,与机器设备投入增加相比较的技术进步的资料,与资本运用相比较的原料产成品购销存的资料,我们将可以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劳动、技术、资本分别对于民族资本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当然,资本也是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积累。
三、大生一厂的利润分配和积累
正如上文所述,1921年以前,大生一厂除个别年份因开办初期和扩建新厂而发生亏损外,总体来说经营顺利,获利甚多。1899至1921年23年中共获净利润1236.73万两。弥补亏损和分摊部分新厂开办费用后,同期可分配利润1228.90万两,如果剔除存余结转的重复因素,以及因为超分配而导致亏损的因素,同期实际分配利润1212.97万两。需要说明的是,大生的股息、余利、花红在分配后往往推迟发放,留存企业周转使用,“周年认息六厘”。一些论者把这一部分递延分配而计算的利息也列入利润分配加以分析,这似乎不很恰当。因为利息属于使用资金而支付的价格,列入企业的费用开支。从财务上说,把这部分利息计入利润分配,不仅性质上容易搞混,而且会使费用和利润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至于大生对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折旧也计算利息,这部分利息情况比较特殊,留待下文加以分析。
大生的股息(官利)分配在费用中列支,即自交付股金第二天起按年息8厘计付,不论企业生产与否、经营盈亏如何,一概照例给付。在工厂正式投产以前,以及经营亏损情况下,实际上就是以股本或负债来支付股息。本文按规范调整为利润分配。从创办到1926年,大生一厂共计付股息265.50万两(其中1923—1926年因经营亏损而停付),占实际分配利润总额的20.96%。其中最高的年份1916年,股息占实际分配利润的81.53%,当年原本实现净利润9.92万两,但计付股息16万两,再加上其他超分配因素,导致亏损9.71万两。这种与企业盈亏相脱节的股息分配制度,确保投资者收益,淡化了投资和经营的风险意识,虽然有其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民族工业企业的作用,但在企业经营不利时,则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抽走企业的营运资本,从而进一步加剧企业的困厄。
大生一厂的红利分配,在提取公积、折旧以后,作13等份分配:10份归股东,称为余利;其余3份称为花红,2份归“绅董”(即经理和部门主持人),1份归“执事”(职员)。归绅董的花红又分作10成,其中1成至1成半充作善举[①d]。稍后,红利改作14份分配,10份归股东,3份归经理和职员,1份提作通州师范常年经费[②d]。从创办到1926年大生一厂共计发放余利557.42万两(其中1916年和1922—1926年因亏损而停付),占实际分配利润总额的44.01%,在整个利润分配中占大头。连同股息、股东的全部收益达822.92万两,为累计投入资本的2.35倍。如果按实发年份计算,平均每年的投资回报率高达23.93%。即使按1897至1926年平均计算,也达到16.91%。同一时期发放的花红为217.30万两(发放年份与余利同),占实际分配利润总额的17.16%。经理和高级职员中有一些人本身就是股东,如果计算这一部分花红,再加上分配结余留存企业的存余共计提11.69万两(占实际分配利润总额的0.92%,除1906年提取2.29万两拨付通州师范作经费和1926年帐面结存2.99万两外,均滚入余利分配),则股东的得益还要高一些。对于股东来说,这样的投资回报应当说已相当可观。
大生一厂自1900年起计提盈余公积,属于任意公积,最少的年份(1915年)仅提0.2万两(1916年亏损未提),最多的年份(1919年)则提到25万两。与此同时,大生还在费用中列支自保险费,是因“资本短缺”,在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暂议自保”[③d],每年提存0.5—1万两,即使亏损的1916年也计提不误。这项自保险虽然列作费用,但具有专项基金性质,与公积金相类似,在本文中视同公积。公积和自保险自1900至1921年22年间,共计提108.20万两,占实际分配利润总额的8.54%。其中公积金又按年计加利息,利率3—6%不等。至1921年年末,两项累计余额为70.88万两。其间1907年经第一次股东会议决,曾将结存的公积、存余、余利及其利息共计60万两,转为通海实业公司股本,其中公积金33.44万两。1920年根据股东会议决定,将部分公积金拨入大生三厂,作为股东投资,计23.73万两。也就是说,加上利息,大生一厂这期间共提留公积和自保险金128.05万两,相当于1921年末实收股本的51.22%。1922年以后企业经营亏损,没有再计提公积和自保险金,原有的积累,也陆续用于抵补亏损(见附表三)。
附表二:大生一厂损益表 单位:两(规银)
注:*已扣除原料成本
**不含原料成本
附表三:大生一厂利润分配表 单位:两(规银)
注: * 折旧本应列为费用,原帐略在利润中提留,此处未作调整。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大生在创办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没有计提,理由是“获利微薄,恐无以餍股东之望”,意思是要满足股东多分红利的要求。以后获利增多,本应开始提折旧,“以厚商战之力”,但股东们又说,可将折旧并入公积一并计提,以“省折旧之名”[④d]。这样,直到1907年才开始有折旧。大生的折旧不在费用中列支,也不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添置,而是与公积一样,登帐后滚入企业自有资金周转使用。从1907到1921年15年间,大生一厂大体每年计提折旧2.5万两,总计提取37.40万两,占实际分配利润总额的2.95%。加上周年6厘计息,至1921年未帐面实有57.66万两。此后到1926年,未再计提,也未加付利息。
大生在分配上贯彻“得利全分”的方针,这在一些论著中多有论及。从帐面利润分配来看,大部分利润用于股东的分配和职员的奖励,合计占83.05%,而留存企业的积累包括公积、自保险、折旧,合计仅占11.49%。但在实际上:(一)企业扩股增资中有一部分是股东留存的余利转入,如1915年增股87万两,其中56.6万两系“以历年截存余利填给股票,每股规银五十两”[①e];(二)股东未分配或留存的余利还有一部分转为股东的对外投资,如1905年崇明大生二厂集股,一厂“任入股本规银二十万两”,分别在甲辰、乙巳两年余利中扣银每股30两。据统计这类投资总计为160.46万两;(三)企业在不追加投入、不动用公积、折旧情况下添置固定资产,如1903年添办粗纱机6.59万两,1919年在利润中计提新厂开办费2.0万两等,也是一种实际上的积累;(四)利息支出中对公积、折旧计加的利息,也相应减少了利润及利润分配而增加了积累,其帐面反映数达40.02万两。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则大生一厂1921年前的实际积累率约在30—33%上下,其积累水平还是相当高的。而“得利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乃是吸引投资的一种策略。正如张謇所说:“否则资本家一齐萎缩矣,中国宁有实业而言?”[②e]显然如果大生一厂不处理好积累和分利,就不可能在初始投资和以后几次追加投资总数不到200万两的基础上,使1920年前后所有者权益积聚到500多万两。毋庸讳言,大生纺织厂对外投资分散,扩张失误,以及工厂本身设备更新滞后,但这主要是资金投向和运用的问题,似乎不能简单地以积累的多寡来加以说明。
大生一厂是张氏兄弟大生企业集团的主轴。大生纺织厂的创办和发展,为通海地区一批近代企业的兴起开了先机。正如上文所述,大生的积累不只体现为本企业的扩充,而且包括对一系列近代企业创办的投资。据帐略所载,在1907年通海实业公司成立以前,大生一厂对外的法人投资9.47万两。这只是正式的投资,其他以借款、垫款和往来名义拨付各企业,以后陆续转为投资的不下数十万两[③e]。在通海实业公司成立以后,企业间的投资和资产经营一度转由该公司管理,大生名下仅有复新面粉厂的少量股份。直到1918年才又扩大对电汽厂、上海维大纱管厂、中国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房屋公司、唐闸房地公司、上海华商纱布交易所等的投资。1921年,大生一厂对外投资为40.34万两,相当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8.25%。从投资方向看,其重点一是大生集团的成员企业,包括面粉厂、轮船公司、电话公司等;二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企业,诸如电厂、纺织机器厂、纱管厂、银行等;三是房地产公司、交易所,这与企业这一时期从事投机活动有关。从投资效益看,1907年以前的投资收益体现于帐面的不过2.65万两,如计算平均投资收益率仅为9.79%。而1918—1921年间投资的收益5.14万两,平均投资收益率不到5%(4.49%)。其他一些非正式的对外投资和借款,效益更不理想。有的企业旋开旋闭,不仅无回报可言,而且连本金也无从收回。大生本身的发展,程度不同地受到一系列投资决策失误的拖累。但如果超越企业的眼界,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而论,大生纱厂的对外投资,特别是成功的投资,是以企业的效益为社会作出了积累,对激发和带动通海地区的近代化发展,立下不可磨灭的功绩。
与对外投资相关的还有大生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赞助。1926年以前,大生一厂利润分配中用于赞助公益的部分,总计69.11万两,占实际分配利润总额的5.46%。这还不包括企业在其它费用中附支和无法明确区分的部分。1922年以后,企业陷于连年亏损的境地,股息红利的分配和公积折旧的提取均已告停,但这一部分开支虽然减少却未中断。从分类结构来看,最重要的是对通州师范等学校的资助,1926年前累计27.92万两,占赞助公益支出的40.4%;其次是开河筑桥及资助医院、育婴堂等公益福利事业,计9.71万两,占14.06%;再次是赈灾,计6.08万两,占8.79%。此外,由企业承担的军队、巡警、商团等的开支也有25.40万两,占36.75%。大生在这方面的开支,是张謇在南通推行地方自治,促进地方各项社会事业进步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撑。如果要用计量的方法来评价大生一厂对社会的贡献,可以借用社会贡献率指标,以企业为社会创造和支付的价值相对于企业平均资产的比率来加以衡量,反映企业以全部资产而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的能力和水平。1926年以前大生一厂的年平均社会贡献率为:
工资性支出+利息支出+捐税+社会公益福利支出/企业平均资产=(635.24万两+657.06万两+97.29万两+69.11万两)/28年/14723.34万两/28年=52.10万两/525.83万两×100%=9.91%
这在中国近代企业史上也许是罕有其侔的。
四、几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大生纺织厂的兴衰起伏,与中国近代其他民族资本工业企业有着共同的命运。特别是创办时的重重困难挫折,在外国资本侵略下的艰难竭蹶和压迫稍稍放松的丰厚盈利,以及经营管理上传统方式的束缚,如此等等,与同时代许多民族资本企业留下的轨迹如出一辙!但是,大生企业的发展无疑有其独特的个性,自觉不自觉地走出了它自己的创业和发展路子。中外众多研究者曾分别从外部环境到内部机制,作过多方面的研究。但有些问题还可以在深入一步的探讨中,给我们认识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的规律以新的启迪。这里就本文涉及的若干关节,从探讨大生企业发展独特模式的角度,试作简要申述。
首先是大生的筹资方式。在整理资产负债统计数据时可看到,大生一厂早期的实收资本和所有者权益明显大于固定资产的资本占用,这在同行业其它企业中是较为少见的。一般来说当时棉纺以及其它工业企业的自有资本大体全部用于购置机器设备和购地建造厂房,流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的不足部分依赖借贷。而早期大生一厂的自有资本在扣除设备投资后的余额达到7.5—29.6万两。这无非是两种可能:一是大生一厂的资本有机构成偏低,设备陈旧落后;二是大生具有有效筹措资本的能力。前者固然是大生的弱点之一,但比较同期的民族资本企业,这并不特别显著。后者正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大生为何以及怎样筹措资本,包括大量举债以扩充营运资本?有研究者提出,这是大生大量收购储备棉花,以适应“花贵”的一种经营策略。也有研究者则认为,这与其大量资金被挪用于大生系统其它企业有关。[①f]在当时融资市场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大生不仅要筹措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还要调度巨额短期周转资金,必须运用灵活有效的筹资方法。其筹资渠道大体为四个方面:一是调款,即向银行钱庄借贷,包括抵押借款;二是汇款,利用承兑汇票、延期付款等套用往来款项;三是推迟发放股息红利,留于企业周转;四是吸收商业行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存款。目前尚缺乏系统的资料对此进行结构分析。但从历年的综合利息率来看,大体在1916年前为10%左右,其中1910年前后不过7—9%,表明企业较好地利用商业信用,减少了利息支出。而1917年以后,综合利息率由11%递升至17.5%,企业大量的信用借款和抵押借款,以及东挪西腾的各项零星借款,被索取高额拆息,企业由此被拖垮,不能不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其次是经营方式。张謇说过:“纺厂获利之多寡,枢纽在进花出纱。”又说:“厂之大纲曰进花,曰出纱。”所以大生的经营,努力“衡量时局,斟酌市场,以权操纵,准斯所的”,形成一套“以人乘天”、“因时变通”的经营方针和策略[①g]。但是,相当一些研究者对大生的市场经营持批评态度,认为其“重商轻工”,相应忽视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组织管理。这恐怕是不全面的。因为市场经营对于企业来说,毕竟有着控制资源和实现产品价值的决定意义。严学熙先生曾仔细研究大生经营的市场条件及其经营策略,恰当地指出,稳定的原棉供应和相对顺畅的棉纱销售,是大生纱厂早期成功发展的关键因素。严先生特别指出,大生丰厚的经营利润不仅来自工业生产,而且来自庄花的商业盈余,并以统计数据证明,这笔收益在很大程度上抵补了大生为拆借资金而支付的利息,由此肯定大生在市场经营上的优势[②g]。在大生帐略上,营业收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进花出纱核余,这是包括生产和流通过程在内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约占营业收入的72—76%(扣除原料成本、经营费用,但不扣除其他成本费用);二是销售飞花、棉籽等副产品的收入,约占营业收入的12—16%;三是收花庄号的盈利上缴,约占营业收入的10—14%。1926年以前,大生一厂的花庄盈利总计达317.4万两,相当于同期企业利润总额(未轧抵亏损)的25.66%,相当于平均实收股本的185.2%。在这方面,大生纺织厂贯彻“本产本销”经营方针,组织区域市场,灵活地调节花纱布的供销数量、方式和价格,形成与沪锡等地民族资本棉纺织企业所不同的模式,是颇值得深加探究的。
再次是扩张方式。大生一厂的发展,不仅体现为本厂的壮大扩充,而且在此基础上增资扩建大生二厂、三厂和副厂(八厂)。不仅如此,张謇在南通先后兴办的铁厂、电厂、油厂、面粉厂、蚕桑染织公司、盐垦公司、航业公司、实业银行等等,也大多由大生帮助筹款或垫款创建。因此通海人士公认:“南通实业咸肇始于大生,故其对内对外经济往来,咸认大生为主体。”[③g]即以1926为例,大生一厂的资金占用中,为企业和公益事业垫款70.45万两,对其它企业借款112.46万两,以往来名义而被其它企业占用(不包括正常往来的应收款)111.82万两,这还不包括为大生副厂的垫款。以上三项合计占企业全部营运资金(包括流动负债)总数的45.42%。这也许可以作为大生一厂何以大量举债的一个注脚。事实上,1921年以前大生一厂本身的扩张基本保持在以自有资本积累为保障的范围之内。它的负债,如上文所述,有较大一块是为大生集团其它企业的创办和营运承担了义务。以一个经营较为稳定、效益相对显著的企业为依托,以负债方式筹借资金并承担利息开支,用以支撑一批企业和社会事业的创建发展,这可以看作是大生企业集团,也是张謇南通地方自治模式扩张发展的一种特有运作机制。一些研究者批评大生盲目进行业外投资,导致资金分散,负担沉重,以至受拖累而走向衰败[④g]。这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分析是完全有道理的。但从张謇的理想和南通经济社会的近代化发展来看,如果不是这样,南通本世纪前半期的发展也可能是另外一种样子。
此外,如果能整理出系统的产量、产值、销售收入、工人平均人数等数据,那就可以对大生纺织厂的边际成本、边际收益等进行比较,通过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来评价其营运的效率和效益,从而对其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管理方式作更深入的研究。
注释:
①a 《大生系统企业史》第19页,第92—104页。
②a 《大生企业系统档案选编》纺织I,第3页。
①b 据《大生纺织公司查帐委员会报告书》所列资料。
②b 《大生企业系统档案选编》纺织I,第41—42、164—165页。
①c 《大生企业系统档案选编》纺织I,第30、131页。
②c 参看《大生崇明分厂十年事述》,《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5。
①d 《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1第7页。
②d 《通州大生纱厂第一次股东会议事录》,《大生一厂第四届说略》,见《张謇存稿》第551页。
③d 《大生企业系统档案选编》纺织I,第4页。
④d 同上书,第3页。
①e 《大生企业系统档案选编》纺织I,第93页。
②e 《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1,第5、6页。
③e 《大生系统企业史》第92—104页。
①f 参看中井英基:《清末棉织企业的经营与先决条件》,《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第8辑。
①g 张謇:《张啬庵先生实业之钞》卷1第28页。
②g 参看严学熙:《论大生纱厂早期成功的原因》,《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第8辑。
③g 据《大生纺织公司查帐委员会报告书》所列资料。
④g 南京大学留学生研修部编《论张謇》第54、365、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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