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要试行到何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很多都带着“试行”或“暂行”二字。对此,大家或许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改革就是探索,探索就有不确定因素,要试点、要积累经验,方可逐渐推进,不可能想得那么周到。但是,如果再思考试行的成本、试行对于试行对象的影响、改革的持续性,则有必要对“试行”与“暂行”进行新的价值判断。试行当然可以理解为改革探索,可也暗含着因为很多未知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在某天“不试行”的意味。
在发达国家,由于教育政策牵涉面广,是基本的民生政策,在出台之前要反复论证,而在出台之后,将保持很长时间不调整,而即便调整,也给民众很长的调整时间,比如,如果是影响学生升学的政策,至少在学生升高中或升大学之前四到五年前告诉他们新政策。可现在各地的教育政策,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几乎是常态,今年的试行很快又被明年或后年的试行替代,往往令老百姓左右为难,陷入政策焦虑。
简单地说,“试行”在我们这里,已经成为政府部门随意修订政策的通行证,在“试行”的旗号之下,政策是可以不充分论证、不完善的,因为“试行”嘛!政策执行的效果可以很差的,因为“试行”嘛!“试行”的政策可以被随时推翻的,也因为是“试行”嘛!在这样的试行之中,有的地方10年出台了五套高考政策。
我国的教育迫切需要改革,但改革绝不能盲目、仓促,应该有充分的论证、系统的思考。表面上看,充分论证、系统思考是费时间的,但是,如果联系到1987年以来的23年间,我国已经针对素质教育进行多少大大小小的课程改革、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改革,却始终没有多大效果,就会明白一些所谓的“只争朝夕”的改革,其实在折腾精力、贻误真正的改革,假如在过去23年时间中,我国教育部门认真分析教育的真实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设计改革方案,教育的问题不至于发展到现在积重难返。
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教育部门为何乐于如此“试行”,因为,如果推行上述真正意义的改革,政府部门的投入责任被强化,而手中的办学权、评价权丧失。如果没有公众意见对改革以及政策制订的参与,哪个政府部门能主动干这种“傻”事呢?教育政策的“试行”风,乃因为老百姓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且,不管是“试行”,还是今后推翻“试行”、“再试行”,对于政府部门来说,都博得了改革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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