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山东经济的发展(三)_手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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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两年三熟制的发展和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收益,经济布局的调整则使土地资源的利用更趋合理化。然而土地资源毕竟是有限的,明清时期山东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内容,就是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其中棉纺织业的普及尤为重要。

山东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以棉纺织、丝织,以及粮食、烟草、果品加工最为普遍,大多为小农的家庭手工业。它以土地产品为原料,通过再一次的劳动投入得到一个附加值,从而增加了小农家庭的总收益。山东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是在种植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与种植业分布密切相关。

棉纺织业是山东最普遍的家庭手工业,主要分布于鲁西北、鲁北棉区。

明代山东棉纺织业尚不发达,故棉花大量输往江南,而从江南反销棉布。同时,山东还承担着繁重的军需棉布供应任务,政府每年以每布一匹折粮一石的方式从山东征收数十万匹阔布,其征收数量各州县均有定额,少则数百匹,多者达数千匹〔84〕。“遍征闾里竭民力,散作边关御士寒”〔85〕,这一诗文即是对阔布征收状况的写照。明政府的棉布折粮政策对山东棉纺织业的发展无疑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它同时也使棉纺织业的商品化受到阻碍。明中叶以降随着赋税制度的变革,政策所需棉布渐转向以市场购买为主,山东棉纺织业也从赋税强制下解脱出来,开始向商品生产转化。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中后期山东已有近二十个州县有商品布生产。

清代山东棉纺织业得到迅速发展,逐渐成为农户家庭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康熙《齐东县志》记载,该县“土地硗瘠,计其所入仅足以糊口,而赋徭、婚丧之费无所籍,惟恃纺花织布。男妇昼夜之所作,自农工之外只此一事,是以远方大贾往往携重资购布于此,而士民赖以活”〔86〕,到嘉庆年间该县商品布生产能力已相当可观,每年从各集“布市”汇集输出的棉布达数十万匹之多,“通于关东,终岁且以数十万计”〔87〕。乾隆年间,平原县“地鲜树桑,久无蚕事。而纺棉织布或织线毯、线带,近时士夫之家闺阁亦然,民间则男子亦共为之”〔 88〕。陵县棉纺织业也相当发达,清代中叶布商在该县的滋博店、神头镇、凤凰店等集镇设有布店七座,“资本雄厚,购买白粗布运销辽沈,全县收入颇有可观”〔89〕。又如武定府蒲台县“户勤纺织,布有数种,曰半头、曰长头、曰庄布,既以自给,商贩转售南赴沂水,北往关东,闾阎生计多赖焉”〔90〕。滨州“地产木棉,种者十八九。妇女皆勤于纺织,男则抱而贸于市,乡闾比户杼轴之声相闻”〔91〕。青州府博兴县“女勤纺织,故布货充轫”,该县商人多以贩布、贩花为业〔92〕。就连僻处山东半岛最东部的登州府虽地不宜棉,棉花多需从江南、直隶输入,家庭棉纺织业也相当普遍,除自给外亦有外销。府志记载,“纺织花布以自衣被,穷乡山陬无问男妇为之,其织作须织工,勤有余布亦兼鬻于乡市,复有布贾贩之城市,庶人、在官、末作、游寓者均需之”〔93〕。

到清代中叶前后山东已有六十余州县有较发达的棉纺织生产,并形成几个重要的商品布输出区。如济南府齐东、章丘、邹平、长山一带所产棉布多汇集于周村输往关东,亦销华北;鲁西北陵县、平原、馆陶、恩县、聊城、清平、茌平等县所产多运销辽沈和北口外;武定府蒲台、滨州、惠民、利津、乐陵等县棉布北销关东、直隶;南销鲁中山区;青州府寿光、博兴、高苑一带所产棉布也是南北兼销,北上直隶,南下鲁中山区和山东半岛。大体而言,到乾嘉年间山东已由明代的棉布输入区转为棉布输出区,从18世纪后期~19世纪八、九十年代洋布、洋纱销行之前的大约一百年时间,是山东土布生产最发达的时期,估计每年有300~500万匹的输出能力,主要销往东北、华北、西北。此时的华北、 西北棉布市场已基本为山东、直隶、河南三省棉布所占领,江南棉布被排挤在外;在东北市场上也形成一个山东、直隶、江南棉布竞争、分割市场的新格局。

丝织业,则分为桑蚕丝织与山蚕丝织两大类。桑蚕丝织是传统手工业,其产品绫、绢、绸等曾是历代政府征课的对象,明中叶以前山东的丝织业也与政府的赋税制度密切相关,几乎所有州县均有丝织生产。明中叶以后,随着赋税制度的变革,山东桑蚕丝织业向商品性生产转化的同时,在地域分布上则向自然条件、技术条件较好的州县集中。清代山东的桑蚕丝织业主要分布于济南、东昌、兖州等府的二三十个州县。如济南府丝织品以齐河县所产最佳,名“齐河绢”〔94〕;邹平县“贸丝织绢颇饶”,尤以“辛家寨之绢”为著〔95〕;章丘县之清平乡地宜蚕桑,织纱绢“为利不赀”〔96〕。东昌府冠县、堂邑、馆陶及临清都有丝织生产。临清是鲁西北最主的丝织品产地和集散地,其丝织产品种类甚多,如首帕、汗巾、帕幔、帛货(哈达)、绫绸、绵绸、茧绸、丝布等等。其中以帕幔最为精美,堪称第一流的佳品,主要销往京师、开封等城市;帛货为祭神所用,远销西藏、西宁及内外蒙古;绵绸、茧绸、丝布等则属较低挡的丝织品,多为农民家庭手工业产品,临清南水关外士桥有绵绸市,每逢三八日集期,“货卖者俱堂邑、冠县、馆陶人”,每集所聚“不下千余匹”〔97〕,一年上市当有数万匹或十数万匹。兖州府不少州县仍保留有丝织生产,不过其产品多为土绢、土绸、土缎、土罗之类,未见有精致之品〔98〕。

山蚕丝织业是随着山蚕养殖的发展逐渐发展起来的,虽起步较晚,但从一开始就以商品生产为主。山蚕丝织品有槲绸、椿绸、椒绸等数种,统称茧绸,其产区主要集中在鲁中山区和山东半岛。康熙年间沂州府属各县集镇山茧、山绸交易均已设行征税〔99〕。兰山县多椿蚕“作茧小而坚厚,织绸尤佳”〔100〕;莱芜县产槲绸,“出长春岭一带〔101〕;蒙阴县所产茧绸有商人收买销往苏州〔102〕; 沂水县更是“岁出山茧、山绸无算,西客皆来贩买。设经纪以抽税,岁入数千金”〔103〕。兰山县青驼寺新泰之敖阳店、泰安之崔家庄都是较重要的茧绸集散市场。商人入山采买,贩鬻四方〔104〕。

山东半岛是又一重要的茧绸产区,据说“山民有(以茧绸)起家至巨万者”〔105〕。登州府莱阳县产“樗茧织茧绸”, “有巨贾发银收贩”〔106〕:莱州府昌邑县所产亦丰,本境山茧不足供给, 需从日照、寿光等县输入原料〔107〕。他如登州府之福山、招远、栖霞, 莱州府安丘、诸城等县均有茧绸出产。山东半岛所产茧绸是漳、泉海船赴山东贸易回程所载的主要商品之一〔108〕。

济南府长山、淄川等县也产茧绸。长山县“俗善织山茧”,“茧非本邑所出而业之者颇多,男妇皆能为之”〔109〕。从乾隆年间开始,织山绸成为淄川县小民糊口和谋利的一项新的家庭手工业〔110〕,出 现了不少只有一张织机的小机户。这里非山蚕养殖区,原料丝系从鲁中山区的泰安、莱芜等县输入。栗家庄树荆堂恒盛机房的创始人毕丰涟就是上述小机户中的一个。毕氏在乾隆时以一张织机起家,道光时恒盛机坊发展为织机20余架,光绪年间更成为一个拥有场房20余间,织机72架,雇工百余人,月产山绸300匹的大规模的手工工场〔111〕。

据不完全统计,清末山东山蚕养殖已发展到30余州县,其中至少一半以上的州县具有相当规模的茧绸生产。

明清时期山东的粮食加工主要有酿酒、制曲、榨油等。酿酒制曲主要分布于平原粮产区,而榨油业则以山东半岛和鲁中山区较盛。

明代山东制曲就很发达。如嘉靖年间临朐县西南乡“好造曲,交易以为利”〔112〕。濮州商人许卫招夥计数人“籴麦踏曲,岁数万”,载至直隶真定府发卖,“货至千金”〔113〕;青州府乐安县的唐头寨是明代沿海贸易的一个重要码头,每年二三四五月间,山东、辽东、永平、天津商人汇聚于此“贩运……曲块…往来不绝”〔114〕。唐熙年间 张秋镇曲行税收居该镇诸行之首〔115〕。 外地商人赴山东收购小麦就地加工制曲者也大有人在,鱼台县谷亭镇在明代是一个重要的粮食加工和集散市场,“贾人陈椽其中,鬻曲蘖岁以千万”〔116〕; 山东小麦主要产区滕县,无论明代清代,每届麦收即有商人前来购麦制曲〔117〕;临清更是山东最著名的粮食转运中心和加工地,每到麦收这际富商大贾往“挟持巨赀”前来“广收新麦”“安箱踏曲”,明清两代皆然,虽屡禁而不止〔118〕。

山东酿酒以高梁烧酒为数最多。“酒,以麦造曲,和高梁酿于池,上用锡釜,下用铁釜甑之”,大约每高梁一石配曲70块,出烧酒100 斤〔119〕。青州府博兴县地势低洼,秋粮多种抗涝的高梁,再以高梁加工酿酒,白酒是该县最大宗的商品之一〔120〕。 嘉道年间禹城县有烧锅40余所,每年用于酿酒的“米麦高梁不下数千石”〔121〕; 滕县更是“酿户大者池数十,小者三四,池日一酿,酿费粟一石二斗”,“十室之聚必有糟房。三家之村亦有酒肆”,“计人所食不能居酒酤之半”〔122〕。光绪年间邹县有烧酒作坊十七家,共有酒池111座,每池每年酿酒五千余斤,全县共酿酒50余万斤〔123〕。章丘县共有烧酒作坊110余家,每年产酒一百余万斤,除销售本县外,亦销行邻县〔124〕。诸城县高梁酒销售本县每年90万斤,“由口、涛雒、胶州水运上海、吴淞、刘河,每岁销行十余万斤”〔125〕。

榨油业,明代即有,到清代中叶山东至少有30余州县生产商品油,品种有麻油、菜油、棉子油、豆油等数种。不过,山东榨油业真正的大发展是在清中叶以后,一个最明显的证据就是传统的大豆输出在此时转为以豆油、豆饼输出为主;同时随着花生的引进和广泛种植,传统的榨油业增加了新的原料,果油很快成为大宗商品之一。光绪年间,豆油、花生油已取代麻油菜油成为榨油业的主要产品,其产量也相当可观。

山东半岛的莱州府是山东榨油业最发达的地区,豆油、花生油都是大宗输出商品。如平度州,豆油“每年出售万篓,每篓百七八十斤,花生油称是。本境销者十之二三,出口者十之七八”〔126〕。 诸城县豆油,“由口、涛雒、石臼所、胶州等处水运上海、吴淞、刘河,每岁销130万斤”;花生油“由口、涛雒、石臼所、胶州等处水运上海、吴淞、刘河,每岁销行十五、六万斤不等”;豆饼“陆运昌、潍,水运上海、吴淞等处,每岁销行三十万片(一片约20斤)”〔127〕。潍县、 高密所产亦为数不少。〔128〕鲁中山区沂州、泰安二府榨油业以花生油为主。光绪《费县志》记载,落花生“百年前仅有种者,今则连阡累陌,……取其仁打油,兴贩四出”〔129〕。肥城县“豆油、豆饼、花生果油皆为行销外境之大宗,每岁约进银万余两”〔130〕。 新泰县“花生果油岁可收万斤”。这里地处山区,无水运之便,所产花生油、豆油多“由陆路用手车运至(江苏赣榆县)青口销售”〔131〕。他如 运河沿岸的茌平、郓城、宁阳等县也有大量豆油、花生油出产。

与棉纺和丝织不同,粮食加工业是一项需要资本较大的副业。《禹城县志》称“烧、黄酒为富者利”,《陵县志》也说豆油坊为“乡间巨资商业”〔132〕。无论酒作或是油榨, 都需要有相当的资本才能经营,因而一般小农无力开设,经营者多系地主或商人。

干鲜果品也是山东输出量较大的商品,山东果品加工最大宗的是枣,其次为柿饼。果品加工工艺较简单,农户家庭多能自制。枣制品有熏枣、糖枣、黑枣等,道光年间济南人王培荀所撰《乡园忆旧》记载,“泰安之枣,去皮核而培以糖,名糖枣;而莫盛于东昌之熏枣,煮以药,阙地而架曲薄,摊枣子上,加以火攻,干而不燥,柔而不湿,每包百斤堆河岸如岭,粮船回空售以实舱”〔133〕。东昌府治聊城是山东最重 要的枣子加工集散中心,清代中叶“每逢枣市,出入有数百万之多”〔134〕。他如茌平、清平、齐河、济阳、平阴等县枣子加工也很发达。

柿饼,以青州所产最著。嘉靖《山东通志》记有,“柿饼,出青州。柿,以大方名,……又有名园盖柿者,青人取之制为饼,渐生霜”〔135〕。益都县植柿最多,“盈亩连陌,榨为饼,……海估载之以南,远达吴楚至闽粤,大为近郊民利”〔136〕。 曹州府菏泽县所产“耿饼”亦颇有名,出“耿氏园”,“四方征购之”〔137〕:宁阳县也产柿饼, 孔府祭祀所需均系派人赴宁阳采买〔138〕。

山东的烟草加工业是随着烟草种植的推广逐渐发展起来的。山东大部分产烟州县都设有烟行、烟铺,从事烟草购销与加工。较大的烟草加工中心则有滋阳、济宁、临朐、潍县等。

滋阳是山东最早引种烟草的县分,康熙年间已是种植颇广,“各处因添设烟行”,从事加工与销售〔139〕。与滋阳相邻的宁阳县, 清中叶以后烟草种植也迅速发展起来,产量销量颇巨,质量亦佳,但加工能力不够,“都门大贾亘辇赀购取”,运至“滋阳北乡碾末”,然后北销 赴以供鼻烟之用”〔140〕。同治年间滋阳城内有烟行一家, 烟铺六家〔141〕,除一家注明系销售潮烟之外, 其余各家估计均为从事烟草购销、加工的店铺。

济宁是清代中叶山东最大的烟草加工中心。道光年间,“济宁环城四五里皆种烟草,制卖者贩郡邑皆遍,富积巨万”〔142〕; 城内有烟草加工场六家,雇工达四千人之多,“每年买卖至白金二百万两”〔143〕。

莱州府高密县北境多湖泽,盛产蒲草,“居人习织蒲”,制为蒲席、蒲扇、蒲鞋等:“沙渍之田不可耕稼”,则种柳条“制为筐篮等具”;县境西南地势低洼易涝,“种高梁者十七八,故其人工织席”。该县还产莎草,“居人织蓑最工,邻邑争购之”〔146〕。 潍县滨海滩涂“宽广计地数百顷”,多种植芦苇“连亘数里”,水浅之处则种蒲草。妇女多从事编织业,以苇织席,“手艺敏捷者一日可成方丈,席一具值钱一钱”;或以蒲草编织蒲鞋、蒲包、蒲团〔147〕。 兖州府曲阜县“秫席一项为县境出产大宗,每年销数颇广”〔148〕。青州府寿光县,席为该县四大货产之一,本地所产芦苇不敷用,商人常赴他邑购买〔149〕。 诸城县北境多种高梁,“诸村落取其皮以织席”。光绪年间该县每年秫席、苇席产量为30万领,其中很大一部分“由董家口水运上海等处销行”〔150〕。

以荆编、柳编著称者如东昌府茌平县,该县郭庄、赵庄二村有“祖传编柳术”,“以杞柳编为笸箩、簸箕、大小筐筥”等等,“数百里内之所需皆取给于二庄”,故获利颇巨〔151〕。 济南府柳编之器种类亦多,大者如囤、牛筐,次为笸箩、簸箕、篮筐、笊篱、甑箅等等,“大为时用”〔152〕。兖州府济宁,鱼台产杞柳,“以其条为箕斗、 笸箩、栲栳之类,通行四方”〔153〕。

又如麦编,以小麦莛秆编麦辫制作草帽,清代前期即为小农家庭副业之一。乾隆《曹州府志》即载:观城一带“贫民妇女皆以麦莛制辫为业,不事纺织”〔154〕:道光《胶州志》也记有,麦,“其秸可为笠,俗名草帽”,并将其列入“货属”,显然已有外销〔155〕。 清末山东开埠之后,由于出口的刺激,原有的麦编产品很快发展为出口之大宗。莱州府掖县,草辫“鬻泰西之人”,载往烟台出口盛时“一年可销行30万缗”〔156〕,平度州每年出口草帽辫四千包,“售于本境者半, 售于掖商者半”〔157〕;曹州府朝城县也以麦辫为物产之大宗, 有莱州商人在县境设栈,运至青岛出口,“每岁销行二千余包”〔158〕。

较特殊的产品则有德州凉帽,临清竹编等。德州凉帽是一种较精致的草编制品。据乾隆《德州志》记载,德州凉帽系以特勒素草编织而成,草需由口外输入,“德州民业此者颇多,京师胎悉从此去”〔156〕。京师之外,德州凉帽还北销天津、保定、山西、陕西、河南等处:南销上海、广州及东南各省,行销甚广〔157〕。竹编以临清、济宁为著。山东并不产竹,编织所有竹料系自湖广、河南而来。从事竹编业者多聚居于竹竿巷、油篓巷。临清的竹制品有床几、枕簟、帘箔、筐篓等,销路颇畅。乾隆年间出版的商书《商贾便览》在临清“观音嘴”地名之下注有“此处可买竹物”〔158〕,足见临清竹器已相当著名。济宁所产竹器主要是农业生产所需的耙子、筛子、竹扫帚、竹篱、鱼篓等等,多在庙会中出售。

临清砖是山东陶冶业最著名的产品。明清两代修建北京皇宫和陵寝用砖大多是临清烧造的。临清官窑始建于明永乐年间,“设工部营缮分司督之”,“岁征城砖百万”,随漕搭解上京:清代裁工部营缮分司,改由临清州管理。临清的砖窑,明代系官办;清代改为官督民办;每年由工部发砖价,“开窑招商”烧造。业陶者明代系匠籍,约二百户;清代业陶者已近万人,均为民户〔159〕。

民用陶瓷的制造则以青州府颜神镇为著。嘉靖《山东通志》记载,“陶器出青州颜神镇,居人相袭善为陶,其规制如缸、如罂、如釜、如缶之类,……其利民不下江右之景德镇”〔160〕。据说,明代颜神镇业陶者已有千人〔161〕;清代颜神由镇升为博山县,业陶者分布更广,北岭、山头、务店、窑光、八陡、西河等庄居民均以制陶为业〔162〕。博山陶瓷业多属家庭工业,其产品虽不如景德镇精致,但质坚价廉,因而很受一般百姓欢迎,其产品远销关外及黄河流域诸省。〔163〕

琉璃(即料器)也是博山极富盛名的手工业产品。博山琉璃制造大约拾蛹于明代中后期,据兵部尚书孙廷铨所言,其先祖“自洪武垛籍领内官监青帘”,故为世业〔163〕,即琉璃制造原为官手工业, 其转为民营当在明中叶废除匠籍制之后。博山的琉璃制品种类很多,最上者为青帘,其次为佩玉、华灯、屏风等,“皆穿珠之属,错采雕龙”,多为宫庭所用,民间所用者如风铃、念珠、簪珥、棋子、泡灯、鱼瓶、葫芦、响器等等,其销行范围更超过陶瓷器,“北至燕,南至百粤,东至高丽,西至河外,其行万里。”〔164〕

他如青州府安丘县景芝产瓦器,甘泉产碓硙,其利甚博〔165〕。莱州府高密县“砺阜山产砺石,陶人碎之,合土造为瓮缶,颇坚致”〔166〕。运河沿岸的陶瓷产地,如东昌府莘县之大三门、 小三门等村居民“善陶罂缶,勤业致富”〔167〕; 兖州府峄县之钓台山及齐村、许池诸岭产青垩、白垩土,“质坚性粘,作什器尤良”,“转贾数百里,行销四方,皆得厚值”〔168〕;泗水县“柘沟赤埴,陶为瓮盆, 四方贾之”〔169〕;平阴县之合山,“村人以陶冶为利”〔170〕;范县陶器每岁可售万余金〔171〕; 肥城县罗家窑等村所产瓮盆等瓦器也为“贩运出境之大宗”〔172〕。清代山东大部分州县多有陶人、陶匠、不过,除临清、博山等少数州县外,大多系“于农隙为之”的副业。

此外,制香、造纸、皮毛加工、采薪烧炭、烧造石灰等等,也是清代小农较多从事的家庭副业,兹不一一赘述。

据不完全统计,清中叶前后山东大约有2/3 的州县有棉纺织生产,其中已形成较大输出能力的有20余州县;从事桑蚕丝织业的约20余州县,山蚕丝织也有20余州县;编织、陶冶,以及粮食加工、果品、烟草加工等也有相当的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家庭手工业已成为农户家庭经济以及地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家庭手工业、副业发达的州县相对较为殷富。如齐东县布匹输出每年达数十万匹,收入颇为可观;临朐县蚕丝业收入为该县收入之最大宗,每年达百数十万两;寿光县盐、丝、席、布四大货产之中有三项是家庭手工业产品〔173〕。 靠家庭手工业致富的例子亦有所见。与家庭手工业、副业的普遍发展相比,山东城镇手工业则相对薄弱,没有形成象江南盛泽、震泽、朱泾、南翔、石门等那样一大批丝织、棉纺、榨油等专业化的手工业市镇;换言之,山东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还没有发展到可以脱离农家副业的水平,至少与江南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

16—19世纪山东农村家庭手工业的逐渐普及和发展,是在摆脱了明中叶以前的赋税强制之后,当地农民在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的可能条件下,为生存和致富进行的一种因地制宜的商品性生产。特别是清乾隆以降,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传统的种植业越来越无法负荷聚集在土地上的人口,迫使小农不得不设法在土地之外寻找出路,以维持生计和提高生活水平。清代中叶山东家庭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即导因于此。

事实上,农村家庭手工业、副业的发展是明清时期全国很多省区普遍存在的现象。笔者认为,16—19世纪山东以及全国大部分省区农村家庭手工业副业的发展,实际上是一个经济结构的变化过程。与传统的种植经济相比,它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几乎是取之不尽的劳动力资源;在土地之外创造价值,从而为经济的发展拓宽了途径,增加了财源。而家庭手工业之所以能在清中叶前后的百余年间如此迅速的发展,除上述人口压力的推动之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明中叶以来城乡市场的发展,至此已形成一个相当有效的商品流通网,为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清代中叶,不仅棉、布、丝、绸等商品,即所值无几的筐篓、簸箕、柳斗之类,甚至其原料荆条、苇子等也进入流通,成为商品。农民在家庭手工业中付出的劳动得以借助流通获得社会的承认,换回货币;反过来,这一流通网同样也保证了农民可以用他手中的货币,购买所需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也包括食粮在内。这一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考察山东的城乡市场与流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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