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积极推行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经贸论文,抓住机遇论文,股份制改革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正在有步骤地全面发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践证明,对现有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条重要途径。虽然,这一改革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不断地完善,但是,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必然显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积极推进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是适应了国家总体改革的大趋势,而且外经贸企业股份制发展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增强外经贸企业的活力和凝聚力,提高外经贸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找到了切实可行之路。外经贸企业的股份化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引起了众多的外经贸企业的关注。为此,本刊与外经贸部计财司共同举办“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专栏。敬请读者垂注并来稿,为促进外经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献计献策。
外经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在1992年9月外经贸部发出了《关于经贸企业股份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告》以后,开始有领导、有选择、有步骤地进行的。在这以后的几年中,外经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务院有关领导、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取得了较大进展。
加快进行外经贸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吴仪部长在1997年初的全国外经贸会议上强调指出:1997年要把外经贸企业的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国有外经贸企业要增强生存的危机感和改革的紧迫感,要丢掉幻想、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走出新路。刘山在副部长在外经贸部直属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以股份制的改革来增强外经贸企业的活力和凝聚力,提高外经贸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外经贸企业的上市工作和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至少具有以下十个方面的意义。
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有利于外经贸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使外经贸企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为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创造富有活力的微观基础。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国有外经贸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不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下降。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无论是公司上市还是内部职工持股试点,都会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因为股份制公司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公司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从而有利于强化企业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
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有利于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的配合,进一步推行“大经贸”改革战略。“大经贸”发展战略是我国外经贸事业发展的基本战略,要加强外经贸行业与国内相关产业的结合,必须发展贸、工、农、技、商、银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从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就可以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各行业的融合,从而在产权融合、渗透的高度实现“大经贸”的发展态势,这种融合将是“大经贸”发展战略的最高实现形式。
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有利于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结构调整,实现一业为主,综合经营。1997年外经贸工作的重点之一是进行结构调整。目前外经贸企业经营结构单一的问题相当严重,这也是外经贸企业综合运筹能力差,经济效益不佳的重要原因。股份制改革具有较强的募集资金的功能,这就为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实现综合经营创造了资金条件。
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有利于外经贸企业的规模经营。外经贸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以后,企业资产实现了货币形态的股份化,这有利于企业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从而为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革的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制度创新优势和资金优势兼并其他企业,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有利于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减少外经贸企业的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件。近年来外经贸企业由于投资而引发的经济案件不断发生,损失金额巨大。而股份制具有分散投资风险的功能,在股份制企业中,投资者仅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种“有限责任原则”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整个外经贸工作尚未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片面追求规模扩大和数量增长的思想观念和习惯做法,在外经贸企业当中仍然大量存在。股份制企业因为要回报股东,就会产生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外在压力和内在需求,从而有利于企业走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轨道,这更有利于国有股的保值与增值。
进行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特别是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有利于外经贸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开发。国有外经贸企业在某种意义上讲,多年经营所形成的商誉、客户渠道、市场和人才等无形资产比写字楼、小汽车等有形资产更为重要,人才更是外经贸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外经贸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吸引内部职工入股,就可以起到联股联心的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
进行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从客观上有利于外经贸经营秩序的好转。外经贸经营秩序混乱是制约外经贸事业健康发展的顽症。外经贸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后,容易形成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目标,这在客观上促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售价,从而有利于外经贸经营的秩序的好转。
进行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有利于培养个人的投资意识,拓展投资渠道。目前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比较单一,基本限于储蓄和购买国债。实行股份制改革,进行企业上市或实行内部职工持股,有利于引导投资流向,有利于缓解市场和通涨压力,具有直接的社会效应。
进行外经贸股份制改革的试点,也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以后,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的经营事务,政府部门必须学会并习惯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间接调控企业的经营活动,这必将促进政府职能向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方向转变。
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状况
据初步统计,截至1996年底外经贸企业中共有股份制公司166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71家,国有独资公司15家,股份有限公司68家,股份合作制公司12家。在166家股份制公司中,共有上市公司13家,1997年又有几家股份制公司相继上市。这些公司大部分运行情况良好。例如,由外经贸部推荐上市的第一家外经贸企业浙江省中大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三家企业联合组成中大控股公司,完善了各种监督、约束机制,使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外经贸部副部长陈新华在对中大控股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后,对他们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为改革是外经贸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推行股份制改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职工入股,使原来抽象的主人变成真正的主人,把企业的利益和职工利益联系起来,产生了很强的凝聚力;推行股份制改革,加强了企业管理,公司改制后转变了企业的经营机制,彻底打破了以前“领导不敢管,职工不愿管”的混乱局面;推行股份制改革,在股份制企业中形成了股东会、工会等监督体系,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推行股份制改革,使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方位开拓企业的发展,以效益最大化来回报股民,回报社会;推行股份制改革,加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快了企业的发展。
尽管外经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发展很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直属企业落后于地方企业。目前部直属总公司的股份制改革进展不够理想。二是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落后于公司上市工作。到1996年底,外经贸部原则批复的13家进行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企业除天津食品公司已开始运作外,其他12家企业还处于研究准备阶段,有的甚至已处于停滞状态。企业对上市的积极性也远远高于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积极性。
造成目前这种股份制改革进展不平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股份制改革属于产权制度改革,产权问题涉及到个人或单位的根本性利益,政策性很强。为此,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从原则批复到最后审批设立都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整个试点工作要制作20多个规范的主件,而这些主件绝大多数要有中介机构来完成或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试点企业由于对这项试点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起初积极参与试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从试点工作中得到优惠政策,试点工作开展后发现没有偏饭可吃,反而要花大气力进行制度创新,因而对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下降,畏难情绪增加。特别是前几年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环境比较有利,外经贸企业对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还没有紧迫感,这更使部分外经贸企业对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有“等一等”的思想。但是,真正有远见的企业却是另外一种认识,他们把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改革看作一种难得的机遇而紧抓不放。首批由外经贸部原则批复进行内部职工持股试点企业天津食品公司于1996年6月18日正式改制以后,各项业务都得到了长足发展。1996年全年进出口额突破1.15亿美元,税前盈利988万元,成为天津市外经贸企业当中效益最好的公司之一,年底分红率为15%,共分配利润512万元,其中国有股共分得红利410万元,法人股及个人股各分得红利51.2万元,取得了国家多得、企业多分、个人多拿的改制效果。
其次是政策法规不完善、不配套。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1992年国家各部委陆续发布的有关股份制试点的一些暂行办法,起着指导和促进外经贸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的作用,但仍存在着局限性,各种政策法规不配套,制约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第三是近几年外经贸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外经贸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不够理想,影响了内部职工持股的积极性。一些外经贸企业疲于应付日常生存问题,也无暇顾及企业的改制工作。从1995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退税率,并且还有大量的出口欠退税问题;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也不断攀升;国家又先后取消了外贸企业的优惠贷款利率和“三不政策”。这都在一定程度上收紧了外经贸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直接影响了外经贸企业的经营效益。外经贸企业不断加剧的亏损状况和外经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转变以及加入WTO的预期,都会影响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对本企业的盈利信心,从而影响内部持股的积极性。
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所面临的机遇
外经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尤其是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历尽磨难,但当前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却面临着难得的机遇。这些机遇概括来讲,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997年,中央决定把国有企业的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昊仪部长在全国外经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也要求加大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力度,这就给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国家提出了“抓大放小”的国有企业改革新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改革放得比较宽,规定可以采用承包、租赁甚至拍卖的方式进行改革,这就使得我们有可能突破中小型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比例限制。
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在1996年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由外经贸部推荐上市的浙江中大股份上市成功,由外经贸部原则批复进行内部职工持股试点企业之一的天津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也已开始正式运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在外经贸企业当中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激发了其他同类企业进行试点,最近要求由外经贸部推荐上市的直属总公司和地方公司不断增多,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
最近国家证券委先后批准中技、五矿上市,批准国贸中心成为海外上市的38家预选企业之一,这是国家证券委等部门对外经贸部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支持,它必将使外经贸部直属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产生新的飞跃。
近几年来外经贸企业的职工投资意识和抗风险的能力增强,而1996年以来国家多次调整存贷款利率,也有利于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的开展。
推进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的设想
面对这些机遇,最近外经贸部经过研究提出一个加快推进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设想。这个总体设想概括而言就是“推动上市、拓展持股”。
所谓“推动外经贸企业上市”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积极争取。不仅外经贸部要争取,还要指导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外经贸企业都要积极争取,使股票市场的外经贸板块越来越大。二是要狠抓落实。争取到上市资格以后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务求必胜。三是要加强联谊,要把外经贸上市企业组织起来,继续抓好经验总结和机制转换的工作,争取良好的业绩回报。
所谓“拓展内部职工持股”也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结经验,要对从1992年以来特别是1994年6月18日以后的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制约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的主要原因。二是加强协调。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与此同时,推动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不能靠优惠政策,也不能存在政策歧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外经贸股份制改革试点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要适度推广。在试点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推动更多企业进行内部职工持股试点,以取得更丰富全面的试点经验,扩大试点成果。
关于适度推广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问题,总的原则是不搞数量限制,成熟一家批复一家,要认真,不刮风,但也并非放任自流。初步考虑是自1997年开始在部直属总公司当中先后启动30家左右二级子公司进行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每家总公司至少确定一家子公司进行试点,这一工作将在今后几年内完成;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也要尽快启动外经贸企业的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年内每个省市至少要启动1家企业进行试点;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地县级外经贸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试点工作。
为了保证1997年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设想的顺利实施,外经贸部领导向部直属总公司提出以下五条要求:
进一步提高对外经贸股份制改革试点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参加试点企业的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股份制知识,树立股份意识。
切实加强对外经贸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股份制改革是一项产权制度的改革,政策性极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领导小组。部指导股份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小组也要充实和调整。
努力做好企业上市和上市的争取工作。已经批准上市的部直属总公司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要有专门的班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出了问题由一把手负总责。已经申请上市的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积极争取,自加压力,改进经营,提高效益。
精心组织好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我们要看到,外经贸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上市企业只能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的外经贸企业不可能成为上市公司,因此,我们要把股份制改革的主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上。自1997年开始启动的外经贸部直属总公司的30家试点企业,要成为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样板。特别强调以下三点:一是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克服该办法的局限性。二是试点企业的选择要多样化,不要光选经营好的企业,也可以选择效益不好的企业,选择经营机制需要尽快转换的企业。三是要处理好上市公司与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关系,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和成为上市公司并不矛盾,而是一个推动。今后外经贸部要重点推荐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搞得好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凡是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组织不力的总公司,外经贸部一律不予推荐为上市公司。
要及时沟通情况,反映问题、总结交流,保证外经贸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