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的定位——对图书馆“产业化”观点的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论文,观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现有的定位观点和思想
我国图书馆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里读到的第一部专业课教材,便是“图书馆学基础”,或类似的“概论”、“引论”等,而该类教材又都无一例外地将“图书馆属性”、“图书馆职能”做为首要论述的问题。为什么?因为图书馆属性与职能,不论对于图书馆学还是图书馆工作,都是一个重要的核心问题。笔者以为,图书馆的属性与职能,实质上就是对图书馆的“定位”,前者是对图书馆在理论上的定位,即图书馆学属于一门什么性质的学科?图书馆是属于一个什么性质的事业?后者是对图书馆在实践中的定位,即图书馆在社会发展中应该承担什么职责?发挥那些功能?
目前,我国几部主要的基础理论教材,在关于图书馆属性和职能的“定位”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图书馆是一个科学、文化、教育机构。就其本质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图书馆具有传递科技信息、开展社会教育、提高文化水平、保存文化遗产的主要职能。
2 讨论与争鸣
从近几年笔者所读到的一些文章来看,上述关于对图书馆定位的观点和思想,已经越来越受到来自市场的严峻挑战。这些文章虽然没有明确提到要改变图书馆现有的属性和职能,但内含的倾向是不言而喻的,其核心是要改变图书馆做为传统的社会文化公益性机构,将图书馆推向市场,给予图书馆一种新的市场职能作用,图书馆“产业化”是其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所谓产业,实质上是企业和规模经济效益的代名词,其属性、功能的表现,显然与过去事业性的图书馆是有本质区别的。
有关图书馆“定位”问题的争论,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图书馆界的学术争鸣的一个热点,几乎各系统图书馆、各行业图书馆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争鸣,因而此类问题的讨论会和学术文章也比较多(有的虽没有明确的“定位”字眼,但实质内容一样)。而且,这些会议和文章也大都与“市场经济”、“改革”等字眼相联系,最具代表性:(1)国家教委和全国高校图工委在上海举办了一期高校图书馆馆长的研讨班,会议的主题——高校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转变思想,改进职能,深化改革。(2)《图书馆杂志》从1994年开设专栏“图书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此问题进行讨论。上述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市场经济在我国有无所不在的魅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图书馆界思想开放、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
讨论与争鸣是必要的,但对有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一种权威性的论证,也是不可取的,这也是图书馆学研究存在的缺陷之一。最近,国内图书馆界的一些权威人士和专家,已经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1996年1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的“二十一世纪图书馆发展战略研讨会”上,一位图书馆高层人士已明确表示,要给图书馆一个明确的“定位”。因为它关系到人们思想的统一和图书馆今后的发展方向。笔者认为:产业属性不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将图书馆办成经济实体或半经济实体,实行产业化的基本思想是有失偏颇的,图书馆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其属性和功能的定位只能属于上层建筑领域里的事业性机构,而不可能是产业性质的市场行为。为此,本文通过对当前有关图书馆“产业化”问题的剖析,来阐明对图书馆“定位”的认识。
3 关于图书馆“产业化”的观点和依据
3.1 观点:认为信息产业包括信息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两个部分,图书馆是信息服务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信息服务产业是以图书馆为主体,以收集、处理、存储、传递各种文献信息并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为目的的一种产业。较有代表性的有:“图书馆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最佳模式是迎合市场经济的大趋势,部分或大部分实行产业化经营”[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市场”[2]、“变图书馆为租书馆”[3]等。
3.2 依据
3.2.1 有关统计论。如1977年美国经济学家马克·波拉特的《信息经济》一书中,信息产业的统计包括了图书馆;我国1991年9月拟定的《关于加强发展我国信息服务业的方案》中,也将图书馆计入信息服务业之中。
3.2.2 市场经济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图书馆产业化是社会经济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是提高办馆效益、调动馆员积极性的有力措施,只有走以文补文、以商补文、多业助文的产业化道路,图书馆事业才能更好地同市场经济接轨。
3.2.3 商品属性论。一些学者引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以知识可以转化为商品为依据,认为图书情报工作是知识的一部分,能够创造价值,具有商品属性,是一种特殊商品。图书馆今天的发展也应按价值规律办事,这也是图书馆“产业化”最根本的理论基础。
3.2.4 摆脱困境论。认为图书馆长期作为一个公益性的服务性机构存在,仅依靠国家的有限拔款,既无法解决社会文献需求与供应的矛盾,也严重压抑了图书馆内部活力的发挥。图书馆走产业化道路,能够增加经费来源,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益,从而带动图书馆摆脱目前的困境。
4 如何认识图书馆的“定位”
如何给图书馆一个正确的定位,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事业型性质,还是将其推问市场,进行企业化创新,关系到我们今后对图书馆工作的指导方针,关系到图书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方向问题。因此,为了给图书馆一个正确的定位,我们有必要对图书馆“产业化”的有关理论问题,做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
4.1 图书馆“产业化”提出的背景
4.1.1 市场经济对图书馆的冲击。认为面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大潮,图书馆应关注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改变图书馆的非盈利性文化事业机构的传统观念,要用经济观念来看待图书馆及其劳动产品,敢于突破多年来“无偿服务”的束缚,努力解放和发展图书馆市场,树立文化经济的图书馆产业观,开发信息资源,强化投入产出,讲求成本核算,扎根市场,服务经济。图书馆产业化,既是图书馆的改革方向,也是图书馆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最佳模式。
4.1.2 图书馆发展徘徊于“低谷”。我国图书馆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到了八十年代末期,图书馆发展势头有所下降,处在一个相对的“低谷”时期,这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究其原委,内外因素众多,但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图书馆的经费短缺是诸因素中的关键。因而认为当前我国图书馆事业改革的“核心是解决图书馆经费的短缺问题”[4],而实现图书馆的产业化,以商补文,能够解决这一难题,这也是“一馆两业”、“一馆两制”论的基本观点。
4.1.3 信息化社会和信息高速公路(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简写为NII.)对图书馆活动的影响。认为在NII条件下,人类的一切信息活动都是以商品形式在市场上完成的,图书馆是生产信息产品的重要基地和“转运站”,也概莫能外。市场机制、价值规律将促进信息资源、图书馆管理体制、劳动力结构的合理配置,使传统的“条块分割”被打破,图书馆将作为自由经营的社会产业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实行企业或半企业化管理。
总之,客观世界处在永恒的变化中,在这种背景下,图书馆的属性和职能是可以改变和转换的。
4.2 “背景”中存在的误区
4.2.1 机制与模式。市场经济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种机制广泛作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但绝非为固定模式。图书馆与市场经济接轨是应在强化自身原有职能的前提下调整运行方式,与这种机制相适应,而不是照搬某种模式“转为经营”。
4.2.2 核心问题。“核心:中心,引申为起主导作用的部分(辞海释)。”我们认为经费固然是图书馆界的重要问题,但它并不是目前制约我国图书馆发展的核心,核心问题是我们缺少一个得力的调控中枢和法制保障,以解决目前我国图书馆多级的混乱管理体制,确保图书馆整体工作的良性运转。经费是全球各国图书馆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使世界上最发达国家的图书馆,也同样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因而,以解决经费来作为图书馆实行产业化的依据,是一种短期行为。
4.2.3 “信息商品”与“物质商品”。图书馆存有大量的信息,但信息不是物质,而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或表征。作为图书馆产出的属于精神产品的信息商品,并不是一种物质商品,而是物质商品的对应物,它是在产业革命推动下,出现了对物质商品信息的高度需求情况下才产生的,信息商品与物质商品属于两种不同的劳动过程。图书馆为满足社会公益性需求所从事的信息活动及其产生的信息产品,都不能成为独立进入市场进行交换的商品,它虽然也是一种“经济活动”,但不能构成一种产业。那种以为在NII条件下,图书馆所从事的信息活动及其信息产品都是以商品形式在市场上完成的观点是缺乏理论基础的。
4.3 明确几点认识
4.3.1 社会教育职能仍是图书馆的重要任务之一。首先,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整体素质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人均受教育程度不满五年,在这种情况下,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就成为目前我国图书馆的重要任务之一。其次,图书馆在承担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任务的同时,还要肩负起向全体公民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的教育,其教育特点决定了图书馆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不具备商品交换的条件。因此,我们必须强调图书馆的公益性。公益性、公共性和开放性是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本质属性,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4.3.2 为经济服务是图书馆永恒的主题。一般而言,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因素有两类,一类称为“不可变因素”(地理位置、资源等);另一类称为“可变因素”(经济政策、科技水平、劳动者素质等)。图书馆作为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一个部门,更主要是通过促进“可变因素”的发展,如通过对各种信息的收、整、存、供帮助领导者决策、推广科技成果、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以及通过信息开发等来为经济服务的,其最大特点是间接性和长远性。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一定要将图书馆推向市场才是为经济服务,而事业性的图书馆就没有为经济服务。
4.3.3 图书馆走向市场,不是解决“经费难”的根本途径。现在一些图书馆实行某些范围的收费服务,确给图书馆带来了一些收益,但就此便得出图书馆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转轨是解决图书馆“经费难”主要途径的结论,显然是有误的。实际上,在当今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图书馆始终被当作事业型、公益性的服务部门,其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赞助,而不是靠图书馆经营。这是因为图书馆属于长远的基础性文化建设,单纯靠市场机制无能为力,它应是属于政府出于战略调控目的提供的“公共物品”,而非产业型。1972年发布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称:公共图书馆是“一种教育的、文化的和报导信息的组织”、“它应当完全以公家经费支付,并不许向为之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通篇宣言中没有任何“经营”、“经济实体”、“市场机制”之类的词语和含意,而且1996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第62届国际图联大会宣言,再一次强调了“图书馆不得收费”。认为图书馆走向市场能解决“经费难”的观点,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它势必会进一步影响政府减弱对图书馆的投资,使“难”上加难。
4.4 图书馆不可能成为“翻牌公司”
在这场关于图书馆定位的讨论,除了“事业”与“产业”之争外,还存在一种“中间观点”,即不改变图书馆现有的性质和职能,但可以利用国家给予的事业费用,从事一定性的商业营利性活动,在图书馆管理体制上实行“一馆两制”,在具体工作上采用“一馆两业”。笔者认为,图书馆做为一种“事业”,它同“产业”有一种完全的不同,它使用的不是资本和生产资金,而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消费资金,因而它不属于以赢利为目的的产业范围。钱学森同志对“产业”与“事业”区分,有一段很精彩的论述:“市场经济中的产业,是要用经济效益来衡量其运行效果的。社会活动中还有另一方面,即事业。事业是国家在宏观上调控市场经济的各种工作,它包括:党、政、军、教育、文化管理、群众团体等,事业不是产业,所以不能搞“翻牌公司”。[5]
4.5 社会分工决定了图书馆的工作使命
当前社会上一些信息经营公司所取得的良好效益,也是图书馆界产生“换型转轨”想法的主要因素之一。实际上,这其中我们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些信息经营公司与图书馆在资料信息来源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即前者无需在资料信息的收、整、存这一环节做大量和长期的资金投入,它们或是借助行业渠道、行政渠道来收集,或是直接利用图书馆的入藏文献。假若信息公司也像图书馆一样,在文献的收、整、存方面进行高额投入,同样不可能获得经济效益的。
图书馆从事的信息供给活动,只能是从总体上满足全社会的一般需求,完整、系统收集和整理文献,为社会包括各类信息企业使用提供便利是图书馆的使命。至于就不同学科、领域的信息进行调研、分析、组合成特定的专题信息资料,服务于各种具体的社会需求,那不是图书馆所能承担的,现今的信息经营企业已自然地承担了这一社会分工,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现有的图书馆一些带有经营性的信息服务部门,在短时期内可能为图书馆带来一些经济效益,但到信息服务业的社会化分工真正形成之日,仍将被淘汰。
4.6 图书馆“产业化”在实践中不具备可操作
首先,市场是决定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的裁判,最具公正性,从图书馆目前的体制、人力、物力等状况来看,还难以形成一个卖方市场。从读者和社会对图书馆的需求和迫切程度来看,也还远未形成一个买方市场,因此,“图书馆市场”在目前是不存在的。其次,图书馆产业的启动资金来源、税收、合作与协调等,都需要一个保证图书馆产业进行市场公平交易的法律,来进行保护和促进,而目前这种法律尚未建立。其三,图书馆的产业化,是要图书馆经过“换型转轨”后,成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产权关系明晰,进而成为在市场中自主自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实现馆长到经理角度的转换,从目前图书馆的内外条件看,这一点是根本做不到的。因此,它不具备可操作性。
4.7 “换型转轨”不是图书馆改革的方向
图书馆改革的目的,是要更大地发挥图书馆的整体效益,来为社会和经济服务,正像文化部副部长刘德友同志在全国图书馆评估工作会上强调的“图书馆在改革中一定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绝不能不加选择地将不同类型的精神文化产品一律作为商品推向市场,要特别注意坚持图书馆的社会公益性质,那种认为改革就为‘下海’,把赚钱、创收作为主要目标,利用国有文献资源,开展商品性经营的做法是一种方向性的错误。衡量图书馆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是图书馆效益的高低,对社会贡献的大小。”
5 结论
综上所论,图书馆“产业化”在理论上有误,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图书馆作为一种事业性机构,从其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来看,现在和将来只能做为一种“国家事业”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