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地区财务与会计论坛第三次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讨会论文,京津论文,财务论文,会计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京津地区财务与会计论坛第三次研讨会于1999年9月25 日在南开大学召开。本次活动由南开大学会计系承办。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商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财经学院、南开大学等15所院校以及《财务与会计》编辑部、中国财经报社等数家新闻单位和部分企业的近百人参加了研讨。本次论坛围绕着国企改革、资产重组的财务与会计问题展开,先后有六位学者作了主题发言,随后与会专家围绕主题发言的内容进行了广泛讨论。现将六位学者的发言及与会专家的讨论情况做一综述。
南开大学王迎军教授的发言题目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新思路——有效资源组合”。王教授的对策研究主要针对以天津市造纸厂为代表的市属300家国有企业, 如何让这些企业摆脱困境是摆在天津市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道难题。他认为,吸引民营资本介入是解决这些企业资金不足和管理机制落后的重要措施,但是这必须以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为前提。于是王教授提出了“激活一点、带动全盘、有效资源组合”的对策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 )进行资产重组,将企业内的资产划分为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2 )在资产重组的前提下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包括三种形式:注销或挂帐;债转股;债务划分,即将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作出划分。 (3)将企业的优质资产和划分过来的债务进行组合,形成独立核算的单位。(4)以优质资产的有效运作为起点,带动整个企业摆脱困境。
在有效资源组合方案中,核心的会计问题是债务划分问题,这又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实际收益率的计算问题。有效资源组合方案的出发点是为了把民营资本引入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故正确计算收益率至关重要。目前,人们经常使用的是名义收益率,即帐面收益和帐面资产之比。在实际考察过程中,王教授发现企业有许多资产是无效的、处于闲置状态,由此得出的名义收益率往往偏低,从而使第三方投资人不愿投资。所以王教授认为,在计算收益率时,应将闲置和无效的资产及其相关的债务剔除出去。只有这样,才能计算出有效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而才能吸引民营资本的介入。第二,债务划分的标准问题。如前所述,进行资产重组必然进行债务划分。由于银行、企业和第三方的利益不同,在债务划分时,各方的立场也不尽相同。为了协调各方立场,促进国有企业解困的顺利进行,有必要提出一些债务划分的标准,供各方在谈判过程中参考。王教授提出了相关性标准,即与形成优质资产有关的债务由优质资产承担,与形成优质资产无关的债务一律视为沉没成本,不由优质资产承担。
北京大学的王立彦教授根据自己的调查研究,主要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内蒙某奶粉生产企业发生在1997年的破产重组及由此引发的思考。该企业的破产重组有三大特征:1.地方政府是破产重组的主要推动者。2.破产过程呈现虚拟化特征。在该企业的破产过程中,企业经营活动丝毫未受影响,整个破产程序都是在纸面上进行的,甚至破产重组的收益人也不清楚破产的实际操作过程。3.破产重组使该企业由国有企业变成股份合作制企业。该企业在破产重组前是一家国有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该企业早已资不抵债,所以该企业的国有资本为零。在重组中,企业欠银行的债务被一笔色销,而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则实行了债转股,在所有职工名下形成一笔总数达30多万的股份。经过这样的操作,原本国有性质的企业就变成了私人性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实施重组之后,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争议,这些问题极大阻碍了外来资本的介入,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争议问题择其要者包括:1.以离退休人员名义保留下来的资产的性质及其管理。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将这些资产对应的股权按优先股思路设置。 但这存在两个问题:(1)是否可以设置优先股,因为即使是最新颁布的证券法也没有对优先股问题做出具体规定。(2)这些优先股股权的管理问题。 目前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由政府有关部门掌握股权;由离退休职工个人掌握股权;或者由离退休人员组成持股会掌握股权。但是在实践中,似乎每种方案都不理想。2.破产期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归属问题。3.银行在政府高压下的出路问题。当地银行在当地政府的直接干预下放弃了2000多万的债权,造成巨大损失。这种模式是否可以存在,银行在重组过程中究竟应当起到什么作用值得人们探讨和研究。
南开大学经研所谢思全教授发言题目是“对国有资产行政划拨式重组的思考——以天津泰达、美仑资产重组为例”。1997年9月,原隶属天津纺织局的美仑公司的国有股份无偿划拨给天津开发区的泰达集团,实现了两家国有企业在最短时间跨行业、跨部门、跨系统的资产重组。该案例被称作美仑模式,被誉为1997年国有资产重组的典范。美仑模式的核心是政府直接参与了国有资产的无偿划拨。有的学者认为:政府干预下的资产重组是非市场行为,既不规范,也无效率可言。而谢教授则认为:美仑模式确实不是完整意义的市场并购,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拉郎配,而是企业双方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自愿,在遵循现行资本市场规则的条件下,由政府扶持的资产重组。它是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情况下,较为成功的重组案例。其一般意义在于在资本市场不完备条件下,在国有资产现有格局中,以较低成本和简洁方式完成国有股权的划拨和转让,使美仑公司在山穷水尽之后,迎来柳暗花明,使得泰达公司获得新的发展空间。美仑模式并不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行政式划拨的最根本的理论依据是国有资产是国家代表的全民,从全民的意义上讲,交易就可以采用行政式划拨方式。同时现实的市场经济也不排斥行政协调手段。科斯定理指出,当市场协调方式的成本高于行政协调方式,行政协调方式就可以代替市场协调方式。这实际是市场交易费用和行政组织费用的比较。两种协调方式完全可以相互替代,替代的临界点取决于两种协调方式的成本比较。但是,谢教授也指出,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适度,无限度的行政干预只会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所以行政干预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1.在竞争性领域,政府逐渐淡出国有资产经营的原则:2.坚持全局统筹的原则;3.坚持服务企业、尊重市场的原则。谢教授认为,如果坚持了这三项原则,则在资本市场尚不完善的条件下,政府参与国有资产重组的做法还是值得推广和借鉴的。
北京商学院的林长泉教授的发言题目是“由债转股引发的若干思考”。林教授根据他承担课题的研究成果,得出以下论断。1.债转股政策的目标不是针对国企解困,而是为了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2.利息负担不是造成国企困难的主要原因,因为我国国有企业在多数年份里承担的名义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利率为负值,这相当于国家通过融资渠道给企业一笔财政补贴。真正的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管理主义盛行,而管理主义盛行则是由于企业所有者缺位、资产专一性低造成的。3.在债转股的具体操作上,应解决好以下问题:(1 )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2)债转股的目标选择问题, 即选择哪些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3)债转股的退出机制问题;(4)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问题,即资产管理公司是金融中介、还是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5 )资产管理公司和政府的关系问题。4.在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模式上,应当借鉴我们保险业的发展模式,即先由政府扶持,然后逐步发展成拥有自有资本的经济实体。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不应仅局限于化解银行不良资产,而应参与到其他优质资产的证券化过程,如汽车信贷消费、住房抵押贷款等等。5.在债转股涉及到的会计问题上,主要有二个:(1)债转股比例的确定问题;(2)银行债务的评估问题。
清华大学的谢德仁博士结合自己的研究对债转股政策提出两点质疑:1.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员基本出身于银行系统,那么他们是否有能力解决银行无法解决的不良资产问题令人怀疑。2.实行债转股政策有可能加剧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就银行而言,债转股政策会使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偿债能力更加不关心,因为不良资产可以通过新一轮的债转股化解;就企业而言,债转股政策将诱使企业拼命借款,借款之后就不思偿还,而等待新一轮的债转股;就地方政府而言,则会利用债转股政策借机揩中央政府的油。因此,如何防范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是在实行债转股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天津财经学院的田昆儒博士认为,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股权变更,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即大环境下所有者结构的变更问题。而银行的问题和国有企业的问题更是密切相关,因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大多就是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所以解决国有企业效益低下、机制落后的弊端应坚持在大环境下通盘考虑,在产权变更的条件下考虑。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银行系统现状的成因上,田博士认为,首先是由于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其次是由于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落后。在对策研究上,田博士认为,1.我国可以借鉴日本银企之间环形持股模式,修改商业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权,从而改变企业的所有权结构。2.可以吸引民营资本介入国企改革,催化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和观念转变。最后,田博士指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重组行为多只顾眼前利益,而缺乏长远的规划和考虑。这只是延缓了各种矛盾的激化而无助于矛盾的真正解决,其实并不是一种明智之举。
南开大学会计学系的周晓苏博士的发言题目是“发挥会计作用,提高资产重组质量”。周博士认为,我国目前的重组活动虽然数量多、规模大、形式多种多样,但重组不成功的案例不占少数。故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时应讲究重组质量。为了衡量重组质量,必须建立一套判别标准,供人们参考。周博士提出了三条标准:1.能够实现低成本扩张,即重组获得的收益大于重组发生的成本。这条原则也就是人们普遍认可的成本效益原则。观念上的东西容易理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何为重组收益,何为重组成本还没有统一认识,所以会计学者应充分发挥会计在资产重组中的作用,尽快确定有关重组收益和重组成本的确认标准,以利于评价重组质量。2.企业重组之后经营效益应有明显改善,简言之就是1+1>2。我国有许多企业重组之后,虽然规模扩大了, 账面利润也显著增长了,但是实际经营效率并未得到改善,其原因在于人们对经营效益的衡量仍在应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了相对真实、公允地反映重组后的经营效益,抑制利润操纵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必要时还可以运用未来现金流计量属性。3.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是要求对个别企业的资产实行优化,更重要的是强调个别企业的优化行为要有利于整个社会。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在重组会计的处理上就有必要将原资产负债表上已经失去经济价值的资产剔除出去,如某些费用性资产、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使原来“肮脏的会计报表”干净起来。
主题发言过后,与会专家就发言内容进行了广泛讨论,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许多个人见解。如有的学者认为,目前解决国企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而有的学者对行政划拨式的重组方式提出批评,认为政府行为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有政府参与的重组行为必然带有较高的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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