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方法研究*_技术转移论文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方法研究*_技术转移论文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方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果转化论文,评价论文,高校论文,方法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本文认为用测定应用推广率或技术创新成功率的方法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状况,有不足之处。依据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理论提出以目标和过程辩证统一为基础的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思路,并提出了相应的综合评价方法。以实证调查的数据为基础,比较分析了几种方法的测定结果。

关键词:高校 科技成果转化 评价方法

科技成果如何更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高等学校作为我国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军,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评价目前的状况,只有确切回答了这一问题,才能更好弄清高校当前存在的问题,寻找改进高校科技成果转让工作的有效途径。作为研究“高校技术转移机制、过程和政策分析”课题的一部分,本文将首先对评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方法开展讨论,并对现状进行初步分析。

为开展本项课题研究,我们设计了包含97项指标的问卷,抽样调查了全国28所各类高校1990年鉴定的278项科技成果的转化状况, 取得的数据将作为我们对问题研究的主要依据。

1 现用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方法及其不足

当前一般在考察一个组织、部门科技成果转化状况时多用成果的应用推广率的统计数据。虽然统计时有些对应用和推广的含义已作了某些具体界定,但总的来说,应用和推广都是个比较模糊的概念。首先什么是应用,推广无非是应用面的扩大,而应用往往只从有无使用上来理解,并未回答在怎样的深度上,什么范围、多长时间内使用,以及应用有无取得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等。因此这一统计指标作为反映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嫌过于笼统,不好把握。可能正因为这样,在正式的国家和部门的科技统计中,并未列进成果应用推广率的指标。在国家教委的科技统计报表中只有科技成果转让合同数和合同金额数的指标。显而易见,这一数据是不能反映高校成果转化的全部情况,甚至不能反映主要的情况。在不少总结研究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文章中往往列出了各种应用推广率的统计数,但由于这些统计并非都界定在相同的口径上,不同材料的统计数往往差别很大,因而较难把这些结果作为依据从中引出确切的结论。

这种测定应用推广率的方法,下面将说明是一种水平转移的评价方法。

针对这一情况有人指出应从“技术创新”的观点来建立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的指标。上海科技政策研究所的研究报告[1]提出,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工业上主要体现在转化成一种新的或经过改进的有市场销路的产品或可实际运行的工艺,并给国家社会和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活动。”他们引入了“技术(中试)成功率”、“工程成功率”、“商业成功率”和“技术创新成功率”等指标。技术创新成功率是前三个成功率的乘积,也就是评价成果总数中取得商业成功项目的百分数。这一技术创新成功率就作为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这一评价方法下面将说明是一种垂直转移评价法。它的特点是着眼于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但没有把成果的社会扩散作为考察要求。而前一种以测定应用推广率为基础的评价方法的特点则在重点考察成果的社会应用和扩散的情况,但并未强调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必要前提。两种评价方法反映了价值目标上的差异,各有可取之处,但也都有不足之处。

2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

有关技术创新的理论现已被普遍接受,国内外理论对技术创新所下定义的基本内涵表述也基本相同。但对技术创新过程是否还包括技术创新的扩散在内,看法有差异。不过,无论怎样,可以认为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扩散是整个技术进步过程中两个阶段的活动。而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不仅包括科学技术在点上的物化(首次商业性应用),也包括面上的物化(技术创新成果的扩散)。也就是说,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基础,同时包括技术创新扩散在内的,比技术创新含义更宽广的概念。

下面我们将再考察一下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扩散是怎样一种联结的关系。为此,我们引入了技术转移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曾对技术转移下过许多不同的定义。 其中美国的布鲁克斯(H.Brooks )对技术转移所下的定义[2]反映了技术转移的实质。 他说:“技术转移是科学和技术通过人的活动得到了扩散的过程”。他认为,“只要某一群人或某一机构创造的系统的理性知识被另一群人或另一些机构体现在解决问题的办法中,我们就说出现了技术转移。技术转移可以是比较基础的科学知识转化为技术,也可以是一项现有的技术被用于另一种新的用途。”布鲁克斯和曼斯菲尔德都还认为,[3] 技术转移有两种类型:垂直转移和水平转移。这里,垂直的转移指比较抽象的技术转化为比较具体的技术过程,这种转移主要指发生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转移,如基础研究成果转移到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移到试验开发,试验开发成果转移到生产。又如前述的技术物化过程:从试验成功到技术成功和工程成功。水平转移则指技术从一种应用被用于另一种应用,或者指某一地点、组织和背景中使用的技术被转移到另一地点、组织和背景中并得到使用。如前述的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过程。

我们还应注意到,在实际运行中,垂直转移和水平转移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如应用研究成果向试验开发的转移从本质上讲属于垂直转移,但这种转移可能发生在同一组织中,也可能发生在两个组织之间(例如高等学校获得的应用研究成果被转移到一个工厂去进行试验开发)。在后一情况中技术发生了空间位置上转移,在这意义上也可以把这种转移称为水平转移。因此水平转移不仅指技术创新成功的新技术从一个地点、组织和背景向另一个地点、组织和背景的转移,也泛指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和试验开发成果从一个地点、组织和背景向另一个地点、组织和背景的转移。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转移并不都是一种前后联接的关系,而往往是在过程中交织联结的关系。

3

以目标和过程的辩证统一为基础建立评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思路

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有各自追求的不同目标。一般认为基础研究的目标主要是一种科学的追求;开发研究则自然主要着眼于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那么应用研究应兼有科学追求和利益与效益追求的双重目标。一项有效的应用研究应是二项目标的有机结合。

按社会总的分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目标和企业不同,主要是科学的追求,而创新成功和经济利益的实现主要是企业的目标。但是我国当前还是个发展中国家,科学技术水平还不高,科技体制又和发达国家不同,较大部分科技力量游离在企业之外,客观实际要求,当前高等学校的较大部分研究工作应是在基础研究提供新构想基础上的应用研究(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和开发研究,是有应用目标的研究。尽管高等学校开展这些工作同时具有追求科学的目标,但它们应被纳入技术创新的轨道。评价这些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样应把技术创新获得成功作为衡量的指标,同样应把自己的科技活动不仅作为一连串技术活动的过程,也视为一连串商业化、市场化活动的过程。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既然技术创新是一个从新构想的产生到实现商业化、产业化的全过程活动,对一个组织(大学、科研机构、工厂等)来说,它可能只开展技术创新整个过程中某一个阶段的活动;它可以从整个过程中的某个阶段活动进入技术创新过程,也可以从某个阶段活动结束后离开技术创新过程。一个组织能够或愿意从那个阶段活动进入创新过程,或不得不在那个阶段活动结束后退出创新过程,与该组织拥有技术基础有密切的关系。马丁(M.J.C.Martin)教授认为[4] :一个组织的技术创新的技术基础不仅指该组织从事R&D的能力, 还指在该组织其它职能部门开展的、对新技术最终获得商业成功有贡献的活动的能力。他具体指出包括生产、销售等在内的15个方面的能力。

如果有一个组织全面拥有从事各项活动的能力,而且各项能力都很强,水平都很高,它当然有能力或愿意从基础研究进入技术创新过程并直到新技术实现商业化。这种组织所拥有技术基础可称之为“全优”的技术基础。然而,拥有“全优”技术基础的组织毕竟是少数,在大多数组织的技术基础中各项能力是不平衡的,或者甚至缺少某项或几项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单靠自身的技术基础是不可能完成技术创新全过程的所有阶段的活动的,只能有选择地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某几个阶段活动。例如,对高等院校来说,它们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的能力比较强,虽然在目前大部分高等院校也已拥有可观的生产、销售、新产品试销等方面的能力,但后一种能力与前三项能力相比显然要差得多。因此,单靠高校自身的技术基础要把高校获得的所有成果一一推广到商业化无疑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高等院校当然希望自己获得的大部分成果转移到其它组织(如生产企业),由后者推广到商业化。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它们拥有较强的生产、销售、可靠性工程和品质控制等能力,有一定的试验开发的能力,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能力很差,甚至完全没有。这些企业当然没有能力从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进入技术创新过程,而希望从试验开发或生产阶段进入技术创新过程。当然,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生产水平下,一大部分企业的技术进步动力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高校要加强技术创新后期阶段的工作能力,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更多发挥一些作用。但高校毕竟不能包揽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只能在一些阶段上发挥主要作用,技术创新的主体还在企业。

既要以技术创新成功为目标,又只能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阶段作用,这种目标和过程的辩证统一是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方法的立论基础。按这一思路,评价一个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状况,既要看有多少项目技术创新得到成功,又要看各个项目在推进技术创新的阶段进程方面,包括垂直转移和水平转移方面发挥了多少作用。这是一种把水平转移和垂直转移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相结合、阶段作用与整体成效相结合的,全面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状况的评价方法。

4 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状况的试评估

在对全国高校抽样的基础上分别试用测定应用推广率的方法、测定技术创新成功率的方法,以及在上述新思路基础上设计的综合测评的方法进行评价,并与相关部门测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4.1 高校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率。 由于应用和推广是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在测评时要尽量给予明确的界定,并采用模糊量化的方法进行统计,以便于操作,又具有确定性。

根据我们设计的调查表,把科技成果的形式分为实验新技术、新工艺技术和新产品三类;按调查数据把转移过程分解为应用、扩大应用和推广三个阶段,并制定了分解标准。据此,对278 项调查成果进行统计,结果(见附表)是,未应用推广的72项,为25.9%;应用的70项,为25.2%;扩大应用的90项,为32.3%;推广的46项,为16.5%。总计,应用推广率达75%,较1992年国家教委调查的部分高校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率60%,比1993年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中心调查的全国科技成果转化率45%要高。这在一定程序上反映高校这几年来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面又有新的进步;同时反映,与社会其它部门相比,高校在科技成果水平转移方面有更突出的表现。当然由于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上可能还存在的差异,这种比较也有相对的意义。

附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调查统计(28所高校,278个项目)

水平转移

未推广 应 用 扩大 推广 (其中商 合计

应 用 应用业成功)

垂直转移 42 12 458

原理性成功

20 1618 8 (9) 62

试验成功 9 1620 8 (13) 53

技术(中试)成功

工程成功 1 264830 (46)105

(其中商业成功)

(0)(11) (33) (24)(68)

合计 72 709046 (68)278

4.2 高校科技成果的技术创新成功率。 参照前述上海科技政策研究所报告提出的测定技术创新成功率的方法,我们对调查的278 项成果按转化的垂直转移过程进行分析统计:技术(中试)成功为158项, 占评价成果的56.8%;其中工程成功为105项,占技术成功成果数的66.5%;在此基础上统计商业成功(累计利税已达到或大于企业技术、技改和固定资产投资总和)为68项,占工程成功成果数的64.8%。从以上三项成功率相乘得到的技术创新成功率为24.5%。而经测定的上海市二轻局、医药局、电气公司三个行业测定的技术创新成功率分别为40.4%、38.8%、48.5%。[5]与之相比显然高校的技术创新成功率是较低的。 特别是技术创新成功又同时较好达推广要求的项目只有43项,按此计算的创新成功率只15.5 %。 这种以反映垂直转移为基础的测定,暴露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簿弱环节,同时对高校科技工作的价值观提出了新的要求。

4.3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一个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我们可通过分别考察一个组织的各项成果转化中进展的情况,汇总对组织进行评价。对每一项成果转化的进展情况,可通过把水平转移和垂直转移结合,从推动转移的阶段进程,从最终是否取得商业成功来考察,并以转化度来度量。这里转化度是一个把转化率动态化的概念,是转化率测量的微观基础。我们把“全优”组织项目的转化度作为1,由商业成功和阶段转移两部分构成。 要对照考察一个非“全优”组织项目的转化度,就要分解观察两部分各阶段的情况。我们把阶段转移再分为水平转移和垂直转移两部分。水平转移按前述标准分为应用、扩大应用和推广三个阶段;垂直转移按成果物化成熟程度也分为三个阶段,试验成功属第一阶段;生产技术成功(一般中试成功)属第二阶段;工程成功(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属第三阶段。垂直转移的起点可以是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开发研究。通过创新研究,无论在水平转移还是垂直转移方面,把阶段推进得越多,则可认为该项成果转化度越大。那么如何具体测算呢?这里准备依据技术创新案例实证分析一些结果,先粗略确定各阶段的转化系数。

曼斯菲尔德对美国有关情况的研究表明,科技项目在技术上取得成功的概率为60%,开发成产品的概率为30%,而获得商业成功的概率只有12%[6]。可以认为,成功率愈低,取得成功所需投入愈大, 转化难度也大。我们把成功率的倒数作为转化系数,归纳后各为0.13、0.25、0.62。这样,我们可认定商业成功的转化系数为0.62,而转移过程的转化系数为0.38。显然商业成功是转化过程的主要环节,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转移过程的作用。进一步我们可把转移过程的转化系数粗略分解到垂直转移和水平转移的各阶段,平均每阶段以0.063计。这样, 我们就有了粗略的依据来测定不同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度大小的情况。按这一方法对调查的278项成果逐一进行了测定,有转化度为1的项目17 项, 也有42项转化度为0的项目(在水平和垂直转移两方面都无进展), 平均每个项目的转化度为0.346,也就是总的转化率为34.6%。 用这一方法对上海市二轻局、医药局、电气公司三个行业的状况[7]进行测定, 由于他们的工作是全部从开发研究开始的,其转化工作也只反映在垂直转移和商业成功方面的进展,无反映水平转移工作的数据,测出的转化率分别为28.6%、28.4%、34.8%,平均为30.6%,较低于高校的转化率。

以上几种方法的测定及其结果的比较分析,为我们更确切估价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的作用,进一步了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所面临的问题,并为深入研究高校技术转移的机制,提供了一些线索。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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