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产的商品性与精神文明的高起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品性论文,精神文明论文,高起点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经济使精神生产具有商品生产性质。精神文明要以精神生产提供内容,难以摆脱商品生产制约。要使市场经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致牺牲对方作为一方发展的代价,必须遵循精神商品生产规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一)精神产品与精神文明内容重合与超越
所谓精神生产就是“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以及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1〕其产品以哲学、美学、政治法律、伦理学、宗教与自然科学成果表现出来。它受双重经济关系支配。一是社会分工、市场经济,使它的产品进入交换时要受价值法则、货币中介、市场竞争规律制约。精神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要以产品与服务换回货币维持自己的生活。写稿付稿费、买书付钱、看戏买票,这是天经地义的。商品性贯穿它每一环节中。二是思想、观念、意识又受经济基础制约的。统治阶级的意识是社会的统治意识。上层建筑的属性贯穿始终,二者又是统一的。上层建筑属性是主要的。如若离开商品性,精神产品难以生产、流通,无法执行上层建筑的职能。
邓小平说:“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指共产主义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立场和原则,人与人同志式关系等等。”〔2〕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3〕上述内容与精神生产既重合又不重合。
所谓重合,即精神生产大部分内容,也是精神文明内容。两者都属上层建筑范畴,共同维护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推动生产力发展,维持社会稳定与和谐。
所谓不重合,即精神文明乃是积极、进步、创造性的精神生产、精神生活诸方面的总和,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理想是它最高价值取向。一般精神生产、精神生活,可以是精粗共存、科学与迷信相居、进步与落后交织。它使精神文明必然超越一般精神生产、精神生活。精神生产是为精神文明奠定科学、文化、知识基础,精神文明又需对各种思想、观念、意识进行扬弃与升华。
重合与超越,同样存在于精神生产制约下的精神文明活动是否存在商品性上。精神文明建设不能离开市场经济大环境,精神文明所需要的精神精品、精神产品物质外壳、精神传播媒介、精神文明活动场所不能无偿获得,等价交换、货币支付等原则同样适用的。要使精神文明建设完全摆脱商品性是很难做到的。精神文明的核心是高扬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意味无私奉献,又与商品观念相抵触。共产主义社会又以无商品、无货币作为它的一个特征的。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使理想、信念、思想不致变为空想,无需排拒商品性;同样,要实现崇高理想、信念,不能奉行商品“拜物教”。超越精神生产的商品性又是必然的。精神文明的高起点应构筑在这里。
(二)克服精神生产“商品化”是实现精神文明的起步
将精神生产商品性无限扩大使之“一切向钱看”,将精神生产者、流通者、管理者变为“唯利是图的商人”〔4〕,这种“商品化”已构成对精神文明巨大冲击。这是商品性的异化。出现这种现象有诸多社会原因,但同精神生产特殊商品性质也有关。商品性被异化为“商品化”当作多方入手扭正它,剖析是从哪些环节扭曲了它,也才可将精神生产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
从精神商品的价值与价格关系看。物质性的商品的价值取决于抽象的社会共同劳动。价格在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规律使价格总体上无法背离价值。精神商品则不同。首先,精神生产是以个人进行的创造性劳动,一些高、新产品无社会共同劳动可凭借,价值难以确定,价格也是难以确定的。供、求关系通常对价格起直接作用。其次,脑力劳动是持续地、不间断的劳动,劳动时间难以计算。一部成功的学术著作或艺术著作通常经历数年或大半生,有时还要自费出版,价格与价值是倒挂的。一些低级、粗糙、庸俗产品并不花费许多劳动,它成为“畅销”商品后又可获得巨量报酬。价格与价值两种不同“倒挂”,扭曲了精神产品商品性,影响了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
从市场信号与使用价值关系看。市场信号来于消费者的精神生活需求。精神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对消费者求知、求美、求乐、求善需要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有长远的、近期的,各人需要也不同。消费群体在量上又大相径庭。消费者的个人素质又决定了消费高、低的不同。一般说,高尚、高雅需求者,并不高于低等消费者,社会舆论与传媒体的引导,又不能带来健康的市场信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活节奏快与功利行为又导致精神需求片面化、媚俗化,以致高雅产品市场“低糜”,而媚俗产品又“牛市”挺劲,这不能不影响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
从精神生产与产品流通关系看。精神生产者又是流通者不乏其人。精神产品要服务社会又需流通中介。产品生产与流通所花费的劳动并不等。生产者与流通者的着眼点更不同。为赚钱而写书并非彼彼皆是,赚钱又是流通者的直接目的。后者虽然依赖前者,但并不尊重前者,并对前者的劳动任意践踏。如那些“黄牛”、“掮客”为了赚钱经常篡改精神产品或专门推销低劣、诲淫产品,对高雅产品视如弊履。这又冲击了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
从不同精神生产者、服务者的货币回报看。高雅精神生产者通常囊中羞涩,“三星”(歌星、影视星、体育明星)高拱造成了苦乐不均,七千元一支歌的效益是对多数精神生产者劳动的篾视。“穷教授、憨博士”已为口头禅。谁人“板凳要坐十年冷”?书生纷纷“下海”是明证。精神生产者的“裂变”影响了精神文明的“粮食”供应。
精神生产“商品化”必然造成精神污染。精神文明建设的起步是消除这个污染源。这是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内在关系所决定。精神文明需要精神生产提供内容。唯有靠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健康的艺术熏陶人、科学的思想教育人,才有社会精神文明。这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基本规律决定的。”搞精神文明,关键是以身作则”。〔5〕这里首先是党与国家干部要以身作则。精神生产者、流通者、管理者亦如此。如果说他们混身铜臭,何以形成精神文明?这更是现实实践证明的。文明是与野蛮、腐败对立的。一本坏书、坏演出,通常会使已经确立的理想、信念化为乌有。总之,精神文明建设既应有高起点,也有低起步。不走好第一步,也难完成高起点。扭转精神生产的“商品化”属当务之急。
(三)遵循精神商品生产规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呼唤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精神需求。这依赖于精神生产者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的调动。在这里,除了精神生产者的精神人格高尚,还应有物质利益的刺激。精神生产的商品规律的运用是不可回避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坏,很大程度上要看能否正确运用这种规律。
首先,要处理好精神价值与经济价值、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精神产品有偿交换是经济价值的实现。否则,再好的精神产品搁置起来也不能实现精神价值,当然也无人从事精神生产,难有精神产品出现。同时,精神产品的知识、艺术、道德价值是首要的,也是精神生产者的神圣义务与追求的目的。精神价值是经济价值的灵魂,经济价值是精神价值物质保证,二者很难分开。精神价值又统率经济价值,才可使精神产品优质化,并从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中推动精神文明。经济价值与效益相辅相成。经济价值高才有高的经济效益。高效益来自高效率,高效率是精神生产与流通更快满足消费者的保证。精神生产又以社会效益置于首位。精神产品满足社会需求是全面的、经久的。低劣媚俗产品经济效益高,精神腐蚀也愈大;精神珍品经济效益不高,恰有更高的精神效益、社会效益。后者恰是精神文明承担者,精神文明的立足点必须在这里。
其次,要处理好市场竞争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精神生产的商品性决定了精神文化市场的必然存在。有市场即有竞争。有竞争才可激发精神生产者、流通者的积极主动性,也才有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出现,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市场竞争又会给低劣媚俗产品充斥市场,危害精神文明建设。政策导向极为重要。这就是要以相应措施打击、限制低劣产品流行,精神上鼓励高雅产品占领市场。对精神文化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制止,对高收入的“三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文化界丑行要曝光、批判。避免竞争盲目性,才有精神文明生长好环境及优良精神产品源源供应。
再次,要处理好精神消费不同层次需求与精神文明不同要求的关系。由于消费者社会经济地位不同及个人文化素质不同,对精神需求档次不同。精神文明建设也有一般文化、道德、纪律的要求与崇高理想、信念、思想的不同。这两者的关系不是对等的。正如,精神珍品的需求者不一定产生崇高理想、信念。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循乎此,精神文明的要求应当贯穿高雅产品与通俗(而非低俗)产品不同档次中。一般文化、道德、纪律的要求应是所有精神消费者共同的要求,崇高理想、信念应在社会先进分子中确立,尤其要教育好广大青少年。精神需求多样性应统一于精神文明不同要求中,才可利用精神生产商品性推动精神文明。
最后,要处理好精神生产者、流通、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就权利讲,他们一切合法活动都应得法律保护与获得经济报偿,也应受到社会尊敬。同样,他们都应有建设精神文明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无没有权利的义务。它规了精神污染制作者必须剥夺他们的权利,追究他们法律责任。对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传播者、管理者要给予更多的荣誉与奖励。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才可制止精神污染,推动精神文明。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7页
〔3〕、〔4〕、〔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