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稳定论文,浅谈论文,主要因素论文,对策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正确认识和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乐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弄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一、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经济因素。经济是构成社会系统最基本的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及状况对一个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大到世界大战的爆发和一些国家的政变、内战、骚乱,小到一些人际关系、家庭内部矛盾,无不与经济状况有着密切联系。从当前情况看,经济对我国社会稳定的影响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经济发展的低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经济总量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仍处世界后列,还有几千万人尚未脱贫和解决温饱问题。或许多人虽已脱贫但还很不稳定,遇到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情况随时可能返贫。许多人失去工作又得不到社会保障,生活相当艰难。生存是人的行为的第一动因,在巨大的生存压力面前,道德法律的约束力就大大削弱,因而“要肚子不要面子”、“贫贱起盗贼”等现象就会大量增加。现在虽然人们的防盗窗、防盗门、防盗锁越来越坚固,但对于“饿死不如打死”之徒来说还有什么事做不出?因此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家里有人无人,都无孔不入。有的亡命之徒为了很少的一点钱不惜抢劫杀人,造成一些地方人心惶惶,失去安全感。二是贫富差距迅速拉大。短短的20多年时间,中国已从一个相当平均的社会变成贫富差距很大的社会,有的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有些人却住豪华别墅,开豪华轿车,资产达千万甚至上亿。这种巨大差距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无限欲望,而与此同时,人们致富的能力却显得很不足。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相称,加之中国是在很短的时间里从平均到很不平均的社会,人们攀比、妒嫉的心理特别强,两者合在一起就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不顾党纪国法、伦理道德,通过种种不正当的手段谋取暴利。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制假售假、偷盗抢劫、贪污受贿等丑恶现象四起,经济和社会秩序混乱。三是有相当部分的人财富来源不正当。应该说大多数人的财富是靠自己的努力合法取得的,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人的相当一部分财富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对于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致富的人来说,他财富的多少是他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劳动的反映,他们对社会的发展起着正面的导向作用,人们对他们有的只是崇拜。而对那些靠偷税漏税、化公为私、贪污腐败而发财的人,人们嗤之以鼻,并引发对社会不公正、不合理的不满。若不及时得到纠正,其反面的示范作用就会带来社会更大的混乱,因为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处置不力就是对其的鼓励。四是机会不均等。机会均等下的财富不均不会引起太大不满,而机会不均造成的财富不均则会引起强烈不满,这就是人类一项伟大发明——“拈阄”之所以有消除群体内因分配不均而产生的矛盾的功效的原因,这也是产生“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奇怪现象的原因。因此,靠特权、靠垄断获取利益会引起不满,如现在人们对机关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分配不均意见较大,关键问题不在于收入的多少,而在于机会不均等。某人之所以能进某一待遇好的部门、单位,可能只是因为他有一位有权的爸爸。而一旦进了好的部门、单位,从此就可能有好的收入,虽然素质、能力及所付出的劳动不如人家。这不能不引起人们对这种现象及与此相联系的机制的不满,种种不满以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2.政治性因素。政治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主要反映在权力高度集中的、以人治和管制为特征的政治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生活多样化状况所要求的民主法治的严重不适应,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已开始触及产权制度这个核心问题的话,那么政治体制从总体上说还处在如同当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放权让利时期,改革的只是一些皮毛,与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差距甚远。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滞后,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明显的或潜在影响。
一是党和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正受到挑战。一个政权的合法性主要是指社会成员坚信、接受和服从当局,认为遵守政权的各种要求对他们来说是正确和恰当的。具有合法性的政权得到广大民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认为遵从其管理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而失去合法性的政权,民众会对其产生怀疑和不信任,对其政策措施进行各种形式的抵制,把服从其管理当作一种耻辱,甚至对其政权的存在也提出挑战。因此,一个政权是否具有合法性对一个社会的政局能否保持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而一个政权的合法性的源泉是由当时的时代潮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决定的,并随其变化而变化。一个政权能顺应时代潮流和民众要求就能获得并保持其合法性;反之,就会失去其合法性。支撑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等。这些方面都满足了,那么这个政权就比较巩固(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实际上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获得长期执政的合法性指明了方向,因而也说明了为什么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道理);否则,就不稳固。从政治领域来说,现代文明社会普遍接受的合法性源泉来自选举、革命和民族主义。我们党正因为卓有成效地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使他们摆脱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而得到他们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它主要靠革命和民族主义取得了执政的合法性,掌握了国家政权。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退出政治舞台和从受苦受难的旧社会过来的、对共产党满怀深情的民众逐渐老龄化,支撑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革命因素和民族主义因素正在日益削弱,而通过民主选举获得政权和通过民主程序来运作权力就成为执政合法性的主要源泉之一。因为从现代人的政治理念看,主权在民是公认原则,国家权力的源泉来自人民的委托和授权,而选举等民主程序和活动就是对国家机构及其领导人的授权和信任投票。经过一整套民主程序政府就得到了合法授权,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也就获得了合法性。反之,没有民众授权和认可的在政治上就没有合法性。过去有的人头脑中那种老子“打天下”就理所当然世袭“坐天下”的观念是错误和有害的,“打天下”并不是永远“坐天下”的合法性源泉,否则岂不是封建时代的开国皇帝都可以一世、二世、千世万世,一直把皇位传到现在,同样也就不会有苏联的解体和苏共的下台。因此,一个政党获得政权后要长期执政,必须适应形势不断为自己的执政合法性增添新的源泉,要与时俱进。对当前来说,由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主制度建设滞后,特别是腐败现象的孳生和蔓延,一些地方干群关系恶化,使党和政府的威信受到严重损害,执政的合法性受到挑战。很明显的例子是农村中通过“海选”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对仅由党员选举产生的党支部的权威形成挑战,特别是两委班子有矛盾时就显得更加突出。而由严重腐败而引发的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危机也正在动摇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总之,由于种种原因,党和政府的权力的合法性正受到新的考验,而合法性的弱化必将对政局和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
二是政治参与渠道不畅。政治参与是指民众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官员的选择或以他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活动。政治体系想保持稳定,就必须为有秩序地改变其参与者、领导人和政策提供有组织的和为大家所接受的手段。稳定性的程度反映了政治组织机构为那些需要参与政治的集团和个人提供政治参与的渠道的程度。民主制度为民众参与提供了稳定有效的多种渠道,如选举、游行示威、新闻自由、结社和出版自由等等,使民众的喜好和愿望能被当权者了解,民众的要求能够成为政府的目标和决策,民众的不满能及时得到释放而不至于大量积累。虽然民主社会有时看起来有点乱哄哄,吵吵闹闹,但这些活动都是在法制、有序的范围之内,无损国家大局的稳定。民主制度海纳百川,使各种矛盾都能在体制内有序解决。就此小平同志曾经非常有远见地指出:“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总之,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有小民主就不会来大民主。群众把气出了,问题尽可能解决了,怎么还会有大民主呢?怎么还会有罢工罢课呢?”而封建专制统治之所以不能长久保持稳定,很重要的原因是在这种金字塔式的权力高度集中的等级结构中,民众参与政治的渠道很少,而仅有的少数渠道也往往被堵塞,各种矛盾只有通过周期性的动乱在体制外加以解决,即在摧毁旧体制的基础上来解决(在封建社会里之所以有很多秘密的与统治集团为敌的民间组织,原因就在这里)。因为专制制度使统治者的决策与民众的意愿日益相背离,而民众的不满情绪又无处释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通过动乱、起义、革命等形式表现出来,使封建统治始终无法摆脱“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率的支配。现在虽然我们的政治参与渠道有所扩大,但与形势要求和民众愿望有很大距离。而且有许多领导干部仍不顾社会生活空前多样化的现实,总是一厢情愿地希望整个社会铁板一块,只有一种声音、一种色彩、一个步调,觉得这样的社会才是有秩序和稳定的。对不同意见、不同声音,只想立即去之而后快,为此他们经常不惜动用行政手段甚至警察加以控制。这种方法通常比较简单、快捷、“有效”,一时间马上就能使人保持沉默。但这就错误地激励某些人更自信、更经常、更习惯地使用这种方式。殊不知失去减压阀下的沉默并不意味着心甘情愿的顺从,而是在积累能量等待时机,以期下次更大规模地爆发。或者表示他在采取一种更糟糕更难对付的消极怠工方式——表面顺从,实则抵抗的方式。如许多人原本敢于对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结果受到打击压制,他们吸取教训后,不想再吃眼前亏,就会对公共事务不表态、不关心、不参与、不支持,也不发牢骚,既不做违法犯罪之事,也不热心公共事务,自己管自己,我行我素,使你既奈何不得,又无法使其积极向上。一个人还在发牢骚时,往往意味着他还在关心此事,不泯之心还抱有希望,而当他连牢骚也不想发时,表明他已极度失望,心灰意冷,这就往往使他从比较关心国家、社会、他人的人,变成自私自利之人。“哀莫大于心死”,是此之谓也。我们在分析许多人的心路历程时不难看出这种现象。而这种现象的存在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毒化作用和消极影响。总之,一个社会没有一套稳定畅通的政治参与渠道,这个社会就会充满自私自利之人,就会一盘散沙,就会始终存在一个企图推翻这种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制度的敌对心理和势力。这样社会不稳定的危险就始终存在。
三是腐败现象的严重存在。腐败在中国已达到了相当的广度和深度。从个体腐败到集体腐败,从一般机关的腐败到作为社会公正最后防线的司法腐败,从党政官员的腐败到作为灵魂工程师的教师的腐败,从村官腐败到胡长青、成克杰等高官的腐败无不说明这一点。以致有人说中国社会已形成了一种腐败文化,也有人说腐败已呈现结构化特征,就是说,腐败已成为社会系统中各个个体发生相互联系的惯常而有效的方式,成为社会活动和权力运作的重要方式和准则。不管怎样说,腐败的严重性是社会公认的,从近些年来一些机构的调查中,腐败问题始终是排在前列的社会热点问题。而严重的腐败必然危害社会稳定,因为腐败必然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反抗,降低党和政府的威信,造成党群干群对立;腐败给经济活动设置障碍,增加经济活动中的成本,浪费国家财物,阻碍经济发展;腐败使猫鼠勾结,共同侵吞掏空国有资产;腐败使警匪成为一家,社会失去公正,本应保护人民利益的警察成为保护黑势力、欺压鱼肉百姓、是非善恶颠倒的罪魁祸手,造成社会价值混乱,邪气上升,正气下降,社会风气毒化。这样的社会状况肯定难以保持持久的稳定。
四是权力运作的随意性。这是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留给我们的重要“遗产”,有着很深的文化底蕴。在封建社会里,权贵们总能把法律制度玩弄于股掌之间,“法律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有“人”就易办事,易办成事,什么违法乱纪之事都能摆平,这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也是中国社会人们立身处世非常实用的经验。在这种经验的误导下,中国人办什么事都要先去找有权、有钱、有势的亲戚、朋友、熟人,或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熟人的熟人,这些人通常是愿意帮忙的,即使心里不乐意,也会因怕被人指责为六亲不认、忘恩负义的“陈世美”而不得不去想办法、去变通、去冲破原则和法律制度。现在虽然封建制度早已被推翻,但其文化影响并未随之而消失,特别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至今尚未确立,权力仍高度集中,且监督机制不健全,权力运作仍带有很大的人治色彩,党政机关权力运作很大程度上还是依据领导者个人意志和作为政策的“红头文件”。这就使一些素质较差的领导者仍然把法律制度当作一种为自己服务的工具,于是就出现“说你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是也不是”。想整人时就大讲“原则性”,可以拿出一条条党纪国法,一套套规章制度,一个个禁止、不准。不想作为时大搞“模糊性”,明知道人家违法犯罪也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碰到无法搪塞之事,绝妙的办法就是“拖”,拖意味着他不是不作为,而是客观条件使其不能立即作为,使你拿他没办法。拖得你心烦意乱,拖得你无可奈何,拖得你精疲力尽,拖得你不得不放弃,拖到最后就是他胜利。想变通时就大力倡导“灵活性”,为冲破法律制度寻找理论根据,作好铺垫。在“灵活性”这一有辩证法背景的锐利武器面前,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就冰融雪化了。适应这种随意多变,老百姓也形成了一种机会主义的习惯,就象一个严起来要命,松起来放任不管的父亲培养的孩子,父亲在或脸色难看时规规矩矩,父亲不在或脸色好看时无法无天。许多中国人也摸透了机关工作的脾气,掌握和领悟了在中国社会生存的智慧。看到政府要发怒时知道避风头,风头一过就把政策法律当儿戏。一些人一旦有了“靠山”就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横行一方。而没有“靠山”的小老百姓只好忍气吞声,夹着尾巴做人。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是否受到惩罚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他们是否实质性地违法犯罪,而是看有无“靠山”,有“靠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看政府官员是否觉得要找一下他们的麻烦,目标找着你是你的晦气,不找你是你的运气。这就使人们形成一种碰运气的“赌徒心理”,这种“赌徒心理”不仅使杀鸡儆猴的传统法宝失效,现在是杀虎鸡也不惊。一批批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分子前赴后继、视死如归,毫无悔罪之心,只有恨自己运气不佳之意。这样的恶性互动使国家的法律、政府的权威、政策的严肃性受到权利的挑战,社会的良好秩序怎能建立?
五是没有自动调节机制。民主制度划定了各种权力和权利的范围与边界,规定了权力运用和权利行使的严格程序,为各种矛盾的解决提供了多种渠道,如选举、司法、舆论等等。由于民主制度不健全,我们的社会缺乏强有力的自动调节矛盾的机制。正因为没有这种调节机制,“文化大革命”能搞十年,只有等毛泽东死后才能得到纠正,造成“史无前列”、空前绝后的灾难;正因为没有这种调节机制,一个村官的问题要等总理批示才能解决;正因为没有这种调节机制,一批批普通群众,为了一件不大的事不远百里千里上省城到首都。这种机制的根本在于切实有效地保障民众应享有的各种民主权利的缺乏。没有这些权利,民众就没有了自主、监督和制约政府官员的武器,就无力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免遭强权的不法侵害。他们的喜好和愿望就得不到政府官员的尊重,也就不能对政府官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也就不能真正做到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往往使一些小问题,演变成大乱子,导致社会不稳。
3.文化因素。文化对社会的整合即在最广泛的层面上规范与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文化的整合功能是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法律制度、军队警察是社会整合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而这些手段如果没有存在于人内心深处的道德良知的支撑,其作用就大大削弱,很难建立起社会稳定的牢固基础。当前文化对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传统文化结构的碎片化。千百年来,中国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体系,成为维系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因素。然而近代以来,随着封建制度的没落和外敌入侵,救亡图存成为时代的主题,革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以追求社会和谐稳定为特征,适合和平建设时期的儒家文化受到空前冲击。“五四”时期,在“打到孔家店”的口号下,儒家思想遭到了全面的批判。而建国以后,在极“左”思想指导下,特别是“十年文革”的文化浩劫,进一步解构了传统文化体系,这种解构不同于新加坡等一些国家的方式,即在保持儒家文化结构和基本价值观的基础上,吸收、融合西方文化来实现文化转型。它是彻底地打碎并全盘地抛弃,这就使传统文化碎片化并与现代思想产生了断裂。因此,虽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还在引用孔孟的片言只语,但它已失去一个整体所具有的社会整合功能,传统文化已不能作为整体来调整、规范现代中国人的行为。
二是革命文化抽象化、教条化、空洞化。共产党在长期领导革命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革命文化传统。这种革命文化适应当时革命的需要,对团结、鼓励人们进行革命斗争起到了巨大作用。本来随着革命战争的结束,和平建设时期的到来,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人们社会生活的变化,革命文化要继续发挥其作用也必须相应作出调整,按科学的态度对其中的内容或继承、或改造、或抛弃。而事实恰恰相反,执政后政党政治被神圣化了,成为整个国家唯一合法存在的文化。儒家文化被当作封建糟粕全盘抛弃,西方文化都被当作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全面封杀。在极“左”思潮占统治地位的时候,革命导师讲过的要吸收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教导成了耳边风,在被冠以最先进、最科学的帽子后,革命文化成了固步自封的孤家寡人,成了只有少数几条原则的抽象教条,失去了创造力、说服力和影响力。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社会生活和文化价值空前多样化和多元化,而官方的思想文化主流仍以唯我独尊、唯我独真、唯我独纯的傲慢,僵硬固执地在维护其幼年时的精华,因为他的全部精神都已固着在那里,他的言行已被“超我”所控制,而不是由“自我”在支配。这就使革命文化与社会现实的距离进一步拉大,越来越空洞化。许多领导者台上大讲抽象的高尚,台下大搞不正之风,说一套,做一套。民众把僵硬、脱离实际的高高在上的大道理和崇高理想当作道德说教,对其冷漠和厌恶,甚至嘲讽。因为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经验告诉他们,要求他们奉行的信条与现实及他们在现实中摸索出来的真正起作用的规则有着太大的反差,使他们感到受了欺骗和愚弄,因而对其失去了信任。从而使神圣、庄严、崇高一类价值成了虚伪、可笑的东西,理想危机、信仰危机随之而起,精神支柱倒塌,代之而起的是对物质的贪得无厌的追求,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迅速泛滥,造成道德失范,社会混乱,犯罪腐败以惊人的速度蔓延。甚至象“法轮功”这样的邪教也乘虚而入,兴风作浪,危害社会。
三是对道德行为监督的弱化。人的道德行为要靠人的信念和自觉,但仅靠自觉还是不够的,外部的道德评价、道德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对道德行为监督的弱化使道德主体行为失范的可能性大增。现在对道德行为监督弱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族人变成了国家人。在中国古代,人们的生存环境首先是家庭、宗族。家族有儒家伦理具体化了的家规族规,掌握着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大权,并通过一系列文化活动,对家族成员从小就形成强有力的控制。而随着家族人变成国家人,家族成员变成国家的公民,家庭对其成员的控制大大弱化,宗族控制即使在农村中也已很少,更不要说在城市。家族控制之所以弱化,一方面是因为家族对其成员的严厉控制已失去现代社会法律的支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的大量流动,很多人已离乡背井到外地就业谋生,家族不可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许多人一旦摆脱了家族监控,到了人地生疏之处就胡作非为,什么违反伦理道德之事都做得出。二是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属于某一单位,单位控制着他的生存条件、他的一言一行。而现在一些单位已解体了,如农村中的生产队。而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关注的是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业绩,而很少关注职工工作之外的行为。工作之外的时空就成了监督的盲点。三是现实人变成了虚拟的人。由于网络所采用的是特殊的离散结构,没有中心,没有界限,不受任何组织机构控制,以字符为媒介,可以“相逢对面不相识”,因而很难找到行为主体,很难控制。网络社会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开放性和多元性,使网络中人的行为不受约束,超越国界,这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可能带来复杂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传统文化碎片化,使其丧失了社会整合功能;革命文化的空洞化,使其形式上占主导地位而实际影响力很小;社会条件变化带来的道德行为失控,进一步造成了一些人行为的混乱。道德的沉沦,伦理的失范,精神的贫困,灵魂的迷失,使许多中国人什么都不信,什么都敢做。跟着感觉走,随着欲望转,什么道德良心、规矩秩序、党纪国法、是非曲直在个人私利面前都被碾得粉碎,混乱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带来的只能是混乱的社会秩序和不稳定的社会。
二、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
社会稳定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必须用系统观点来考虑问题。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快速变化的社会。因此,稳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平衡。只有以改革求稳定,以发展求稳定,以变应变才能真正保持长久的稳定。道理很简单:犹如自行车一旦停止转动就会失去平衡,骑在车上的人就会摔跤。稳定不是静止不动,不是没有冲突。维护稳定不是维持现状、回避矛盾。为稳定而不敢深化改革,为稳定而不敢扩大开放,为稳定而拖延政治民主化进程,那无疑是饮鸩止渴,后患无穷。维护稳定既要着眼于根本、着眼于全局、着眼于长远,下大力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而产生的矛盾和混乱,又要认真对待具体的、局部的、眼前影响稳定的实际问题,真正使社会稳定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1.加快发展,合理分配,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根据各生产要素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使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在发展的基础上,彻底消灭贫困,使最穷的社会群体也能衣食无忧,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保障。要按照公平的要求,妥善处理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的关系,使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与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限度之内。没有差距既不可能,也不利发展,而差距过大又带来诸多矛盾,影响发展也影响稳定,因此要认真研究并通过政府和民间、政策和法律等多种途径加以调节。要加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使大部分社会成员有恒产有恒心,使他们成为社会群体结构的核心,社会稳定的重心。要按照机会均等的要求,清理各种有损机会均等的法律法规、制度体制、政策措施和人为障碍,使同等条件的人享有同等机会。坚决打击各种利用特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和靠违法乱纪谋取不当利益而暴富的行为,堵住各种歪门邪道,使致富只能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来取得。这样才能树立正气,消除邪气,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2.加快改革,健全民主,推进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保持社会稳定,经济是基础,政治是关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总体上始终保持稳定,这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小平同志在八九风波后曾说,如果没有前些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很可能那个关过不去。然而经济发展从长远看总是波浪式的,一旦经济出现波动,又没有健全稳固的政治体制来支撑,社会稳定就难以保障。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当前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环境比较宽松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政治体制的根本改革,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民主制度的真正确立,社会稳定就有了稳固的基础。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专制集权体制摆脱不了周期性动乱,只有在法治下的健全的民主制度才能为社会根本的、全局的、持久的稳定奠定坚实基础。民主制度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同时民主制度把各种权利交给每个公民,使他们获得自主的途径、自卫的武器和抵御不法侵害的屏障,从而有效地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不象专制体制下民众的基本权利被剥夺,在强权面前唯有屈从,任腐败现象蔓延;民主体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政府官员不能只对上负责,而不对民众负责,因而能减少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劳民伤财行为;民主制度有利于人的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繁荣,这从根本上有利于稳定。应该说建国50多年来,我国的民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已铲除了专制制度的基础,但与法治下健全的民主制度的要求仍差距较大,加快民主化进程仍是维护我国社会持久稳定的当务之急,必须大力推进。
一是要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这是附着在权力身上不变的咒语,是千百年来人们用血与火换来的深刻教训。政府权力的本质是姓“公”,是用来管理社会,维护公共秩序的,当权力体现其本质的时候,就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反之,权力失去制约,成为某些人、某些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那么,它不仅不能维护社会稳定,反而成为扰乱社会的因素。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的周期性动乱,从政治上分析就是权力与其本质的异化。因此,要保持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使权力永远姓“公”,永远没有可以超越法律和其它一切的权力,无法也不可能成为某一个人、某一组织、某一集团的专断权力,这也是近代以来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民主制度确立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们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提供了可能,但它不会自然而然地自动实现。这需要执政党高度的自觉性和高度的责任感,真正从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和人民的幸福安乐出发,按照民主政治的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二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稳定也就有了保障。那种认为权利讲多了,老百姓会难管,会影响稳定的观念是错误的,是不相信群众甚至把他们当作愚氓的表现,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意识的反映。在民主和法治的社会里,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一样,都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而恰恰是当人民的民主权利没有保障时,社会会陷入混乱。我们一定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公民人身自由的各项权利,使党和政府的权力获得具有合法性,使滥用权力的行为得到有效制约,使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畅通无阻,使人民群众能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来加快国家的发展,使整个社会臻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三是确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在法治社会,法律具有稳定性、规范性、权威性,法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产生,而一旦实施就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集团都没有超越其上的特权。法律化的民主使权力的运用和权利的行使具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法律化的民主不靠领导者的恩赐、不因领导者的变动而改变。它能克服权力运作的随意性,消除腐败滋生的空间。现代社会只有确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才能稳定有序运转。
3.加强建设,构筑体系,增强文化的竞争力。一种文化有整合功能才能起到维系社会成员的作用,而有整合功能的文化必须是形成体系的有机结构。同时,它还必须有竞争力,即得到本国民众真心实意的信仰和尊崇,有强大的吸引力、说服力和影响力,否则即使是体系化的文化也不能起到社会整合功能,促进社会稳定。而文化要有竞争力,能发挥整合功能,它必须顺应形势、掌握民众。因为在全球化、网络化和道德行为失控的条件下,人的行为关键靠人的自觉和发自内心的意愿。不能掌握人的教条、空洞的道德说教没有吸引力、没有说服力、没有影响力,不能转化为人们的内在需要,因而很难真正起作用。要使文化有整合功能和竞争力,一是要有敢于吸收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胸怀,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各种文化资源进行分析鉴别和创造性地综合,形成系统化、结构化、有序化的文化体系。二是这种综合必须真正从建立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及广大民众的真实需要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过时的、脱离实际的口号出发,且其内容要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这样的文化才能有生命力。三是要把这种新文化体系世俗化、具体化,通过各种途径落实到民间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人们自觉的行为准则。四是这种文化要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之上。政府要允许各种文化交流、竞争。在竞争基础上形成的新文化才能有竞争力,靠行政手段强行扶植一方、压制其他的做法只能取得一时功效。而且在信息交流如此发达的今天,这种手段已很难有效。政府的职责是维持竞争秩序,并适当加以引导:对好的给予适当扶持;对明显给社会造成实质性危害的给予限制或取缔;对难以判别是非的就应允许它存在。在自由竞争基础上产生的新文化来自民间,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而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并成为其行为的规范。总之,这种文化吸收了人类社会各种优秀文化的营养,造就了他强健的体魄;这种文化与时俱进,顺应了时代潮流;这种文化植根于民间,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融为一体;这种文化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产生,有很强的竞争力。这样的文化不依赖行政权力的保护,不惧怕外来文化的渗透,它本身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因而能成为维系社会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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