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美先驱 承前启后——论王统照早期的美学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承前启后论文,先驱论文,美学论文,思想论文,论王统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674(2003)01-0066-06
一
“五四”新文学运动,不仅使创作层面显示出繁荣兴旺的景观,也给美学理论的倡导注入了新的活力。王统照早期的美学观,人们习惯以“爱与美”一语带过,其实,这位新文学拓荒者的美学思想要远比这种认识宽广深刻得多。早在1919年前后,他就发表了一系列美学论文。稍后,又在文艺美学方面不断阐释自己的美学思想。他的见解包括对美育思想的阐发,对美的本质、美感、审美形态、审美心理、审美原则的独特看法,尤其是对创作心理的描述,创作方法的介绍以及文学批评理论的建树,表现出多元化、深层次的意蕴,在当时颇具创新意识。其独特性和丰富性不仅有利于促进新文学事业的发展,而且对于当代美学研究也不失为有益的借鉴。
中国近现代美育思想的倡导,始于王国维。他在《论教育之宗旨》一文中把教育分为“心育”和体育两个大的方面,又将“心育”分为“智育”和“美育”两个层次。一方面,他强调美育作为情感教育的特点,同时也认为美育应是德育与智育的手段,准确地阐释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说,在美育倡导的拓荒期,王国维从教育的终极目的着眼,从教育的分类入手,明确地指出了美育的特点与作用,不仅开了这一研究领域的先河,而且显示出宏阔的眼光和全面的视角。辛亥革命之后,高张美育大旗的主将是北大校长蔡元培,1912年,他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我见》中把美育列为国民教育的宗旨之一,后来又把体、智、德、美并列为“四育”。“五四”新文化运动初期,他又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蔡元培十分重视美育在民众中的普及与实施。他创办美专、音专学校,开设美育课程等举措,在当时堪称首创之举。在美育思想方面,蔡元培还提倡“美感”教育,以美感陶养为目标使人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进而形成完美的人格。王国维与蔡元培在中国近代美育史上大力倡导美育功不可没,然而,一种先进的社会思潮或文化思想最初的倡导却是很难作到一呼百应的。清末民初,他们倡导美育,在当时荒凉寂寞得如同古战场的社会环境中,显得曲高和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北京中国大学年轻的大学生王统照起而呼应,这位“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在中国现代美学史上可谓少年先锋。1919年前后,他在北京《中大学报》、《曙光》等杂志上,连续发表了《美学浅说》、《美育的目的》、《美性之表现》、《美之解剖》、《美与两性》等一系列美学论文,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美学思想体系。其中,1919年发表在《曙光》上的《美育的目的》和与友人的通信便是重要的美育论文。总体观照他的美育思想,从教育的目标着眼,以美育陶冶性情,启迪民智,改造社会和人生,他的美育观念与王国维和蔡元培有共同的倾向。微观审视,他在阐述美育对象,美育特点和美育目的时,又时时体现出个人独特的视角和见地。
众所周知,王统照是文学研究会的成员,他的美学思想是和“为人生”的宗旨一脉相承的。他倡导美育是以有益于改变世道人心为终极,试图以美来教化国民,陶冶人心,改造社会,造福人类。他不是形而上的倡导,他阐述的是一种为人生的实践性美学理论。
王统照认为,人的精神世界必须用美来“启化涵溶”。他说:“人类的情感,未能优美调和。所以人的品行天性,都为外来的物欲所遮蔽。到处是‘小我’的意见不能化除,公正良美的本能不能‘光被世界’”。[1]美有改换人心的势力,能将所有的感觉理性全为美所支配,所驱使,一切恶浊的心里,邪恶的行动,不用拒绝,自可消灭。在他看来,美是人的本性,人所异于动物的两性之爱,是人类“恒久而完美”的精神,也是美的重要内涵。美是爱的目的和归宿,所以他把异性之间的“真爱”也作为自己的美育内容来提倡。他认为实现了爱,则可“泯是非,忘名实,无人我。”“因心理上的改变,遂能改变人生,其效力如此之大,都是美的力量”。[1]他认为美育不仅能改变人生,而且还可以救国:“若要着手救这沉沦的社会”,根本问题“便是教育”。他说“美育是什么?便是超乎物质对象的一种高尚快感而引起人类自然灵明的教育”。“世界上的纷乱,人类的不安全,大而至于攻城掠地的惨剧,小而至于睚眦意气的恶德,都是没有美育的缘故。美育是一个改造人间的福音,铲除万恶的利器”。“美育这二字,是要将人类引至高尚愉快光明的地方去,将他们那些无论肉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烦闷一概除去,使人生达到安善之地”。“美”这件东西,实在具有俗话所说转移乾坤的本领。[2]
王统照认为美育能达到两种目的:一个是心理学上的目的,一个是社会上的目的。美育的主客观目的又是互相统一,和谐一致的。关于心理学上的目的是指美育在主观上可以净化人心,净化情感,陶冶情操。他说:“美在心理学上的意义,是以高洁的景物、思想、教化,以达于人类之纤维,感官应之,而起超绝一切的快乐,使外物与感官相调和,感官又与情绪相调和,于是引起人性的本能冲动,而生出选择的概念。所以精神萎靡可以使之焕发,心思郁闷,可以使之畅快,因心理上的改变遂能改变人生,其效力如此的大,都是美的力量。”[1]
王统照提出美育社会上的目的,主要是从实践的角度强调美在陶冶人心的同时,也具有改造社会生活的作用,客体经过人的实践创造而成为人化的理想世界。他认为,如果以音乐,绘画,雕刻,演剧或文学作品实施美的教育,美的社会影响便会扩大,“能以将人的理性、感觉、随与俱化”,而美育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诸如环境保护,房屋的选择,房间的布置乃至衣著服饰等方面都讲究美感,“使人一见一闻都能生出调和的感想”,那么美的意念,自然可得,可见,他提倡的美育心理学上的目的和社会上的目的是相辅相成,融合在一起的。
王统照的美育目标,有着极强的针对性,他是为改变人生而提倡美育。改造中国社会,改变黑暗的社会现实,这是“五四”时期文化先驱者们的共同愿望,然而改造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是打破旧中国落后的经济结构和腐败的政治结构,这是当时许多人没有意识到,或意识到而又深感回天无力的。正是如此,王统照作为一个青年学生,一个人道主义知识分子,他试图从人本位的角度出发,去改变中国民众的精神世界和生存状况,以此去建构自己的美学思想。
以人道主义作为思想武器,王统照具有和莎士比亚一样关于人的观念。莎士比亚曾充满激情地慨叹道:“人,宇宙的精灵,万物的灵长”,这句久为传诵的名句,它给人的一种自信是人超越于动物,人性能超越兽性,更进一步,人类的生活应当是善的,美的。但王统照所生活的时代,社会诸多痼疾,经济上的衰败外化为人性的苍白,人的兽性压倒了人性。王统照建构美育思想的第一步,就是重新确立人的自信,他认为人超越于动物之处主要就在于“教育为人类独有的生活,而美育为人类所独具”,故美育是“人类脱去兽性生活以达于合理的桥梁”。[1]可以说,王统照“五四”时期的美育思想有自己的独特视角。
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不谋而和之处是,王统照也强调美育的普遍性。他在文章中写道:“美的生活是利己呢?还是非利己呢?美之能引启人类天然灵性,就只使自己能以感受美的感觉呢?还是连类和他人也有共同关系呢?”他在文中马上作了回答:“只是认定无论什么事物的美不是预备为己所独享的,是当贡献于大家的。”[1]在王统照看来,美育不仅对社会上的个人发生作用,能改变他的主观世界,同时也会改变客观世界,进而使人的灵魂得到净化,而且应该推广到他人。也就是说,美育的范围应扩大,个人的作用是渺小的,美育不应只限于个人,而应普及推广到民众,美育的普遍性能形成一种时代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改变世道、扭转乾坤的作用。
王统照不仅在理论上大力提倡美育,而且主张美育的施行要从儿童开始,使儿童在天真烂漫脑筋清白的时代,无论在家庭还是在学校里受教育时,都能按照真正的美育去灌输,去引诱启发。不要沾染世俗卑鄙的观念,将人生种种潜移默化的恶行洗涤干净,使每个儿童都能养成高尚纯洁的美德。
在王统照早期的美育论文中,他写下过关于美存在于人的“天然的思想情绪”之中,也就是精神上之“大我”之中,这样一类带有形而上色彩的文字,留下了受到康德与叔本华美学思想影响的痕迹,但总体观照其美育观,其核心却始终强调美育是一种人生实践,是改造社会的实践。在这里,形而上显然属于表层的,非主流的,而其主导思想却是唯物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处于高潮阶段的1919年,他的美育理论,对于中国现代美育思想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王统照从“人异于动物”,人具有“感觉和理性”,人能够对美的事物在精神上产生美感,这一特殊性着眼,从人本位的角度探讨美育对象的本质特征,这种由外因转向内因的剔挖和审视,显示出倡导者独特的眼光。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如果我们把王统照关于美育的主客观目的相统一的观点,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人也按着美的规律来建造”的理论相联系,又会有新的认识。马克思认为,现实美的创造,是人类的一种社会需要,必须以合乎人的目的性为前提。而只有那些符合人类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并推动社会发展的创造活动,才可能是美的创造活动。人懂得处处把自己的内在尺度运用到客观对象上去,使自然界成为人化自然。可见,美的创造力是人类独有的品格,客体经由人的实践加工改造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人类意识自由驰聘的对象。王统照的美育目的论,主张以美教化人类,人类再按着美的尺度改造生活,这与马克思的“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理论,十分契合,如果联系王统照早期以《旧治更新》为题翻译过《列宁》的文章这一事实,不难看出马克思的美学理论在“五四”时期对他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二
文学作品,作为一种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再造的产物。客体的主观化与主体的客观化伴随着全部创作过程。王统照对于审美心理的研究体现出他对美的深层思考。
黑格尔在谈到艺术创作的想象时指出:“属于这种创造活动的首先是掌握现实及其形象的资禀和敏感,这种资禀和敏感通过常在注意的听觉和视觉,把现实世界的丰富多彩的图形印入心灵里。此外,这种创作活动还要靠牢固的记忆力,能把这种多样图形的花花世界记住。”[3]在这里,黑格尔对于自觉表象运动的特点解释得是再清楚不过了。王统照对作家复杂创作心理的描述显示出他的悟性和独特感受。他在《文学的作品与自然》中谈到作家创作诗文固然可趁一时兴会所至一挥而就,但“当时的印感,虽将创作欲不可遏抑地导出,及至写时,往往不能趁意,或不能精密”。“一个人的兴感兴奋时往往有粗疏及不能密察的毛病,最好的方法是在景物面前尽力吸纳,尽力融合,尽力观察保留,除非当时能写非常好外,只能将种种印象,常储胸中,时过境迁,也可回忆得到,而当要写出来的时候,则层层印感完全呈现:一鸟的斜飞,掠过树梢;片云的轻漾,包住碧绿的峰顶;那一夜月光下的露珠由涧草滴下;那一时的静夜的微风穿过塔铃,以及在那时我主观的感念如何?对于将来,对于过去,二者反映现实的思想、感觉,又是如何?那么,如缫丝一样的细密,如剥茧一样的层解,则著作者的高大的个性,将前此收留下的自然的生命所赠予的礼物,合为一个,而感人与美好的作品,便可出现。”[4]文艺心理学称人在记忆中所保留的客观物象为表象,它作为人脑反映客观世界的一种形貌既具有形象性又可保留在记忆中,因此决定了它在艺术构思中必然要发挥重要作用。它是创作的基础,文学创作如果离开自觉表象运动,便创造不出生动的艺术形象。表象可以记忆,与之相关联,保留在记忆中的情感也可以长久地贮存或变化。而抽象思维的理性思辩又对上述二者起着制约作用。因此,在创作过程中,自觉表象运动、情感活动与抽象思维三者完美的结合是至关重要的。联系上文王统照所说的“将种种印感,常储胸中,时过境迁,也可回忆得到”;“我那时的感觉如何”;“将前此收留下的自然的生命所赠的礼物合为一件”这些语言,可以看出早出1923年他就能把创作的心理过程描述得如此准确而又形象,这是十分不易做到的。王统照进一步指出,“一个文学家,在一种伟大,或者神妙的景物面前,其初时也同常人一样——或者可以说也同刘姥姥初入荣国府一样,惟有点头咂舌念佛而已,感到是不能分析不能描写的一个整体。不过稍稍经过时间的消化以后,将其理想的原素与当前景物化合,更用美与智的经验,将物象的真实部分完完全全捉到,而且领受到物象的印象在自己的心底。初时自己的思想、感觉、观察、幻想是整个的,是没有经过表现方法冲动的,但一经得到当前的‘自然’所构成的种种现象或印象,与我自己的思想、感觉、观察融合之后,将自然的模型,用分析技艺,加以个性的兴感,或全部的描写,即经过作家锐利的观察与分析的技能,那么他写出的便要比常人的要深入,特别是因为他有用自己天才的分光镜将一切物象摄入而变化的本能。”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曾透彻地论析创作中,“谈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意思是说创作活动中,创作主体既要入乎其内,与花鸟同忧同乐,与万物合而为一,更要出乎其外,超然事外,辨识庐山真面目。入与出,王统照更强调“出”,强调审美主体对审美对家审视的距离。其因由,正如梁启超于《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所言:“人之恒情,于其所怀抱”之想象,所经阅之境界,往往有行之不知,习矣不察者;无论为哀为乐,为怨为怒,为恋为骇,为忧为惭,常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主体必须有一定积淀,由感性体验提升至理性把握后,再重新审视客体对象,方会有一飞跃,正是如此,王统照认为:“凡文学家领受到自然的妙趣、咀嚼悦赏,而后再细细密密地去引伸我的兴感,刻画它的神妙”,当时的感受“只有‘真’,至于‘美’与‘知’的分析及联合作者想象,这些境界恐怕在过去的时候中,比当时还要精密丰富些”。[4]在此,王统照从审美规律着眼,主张沉淀后方有收获,要求审美主体从实际生活中跳出来,与宇宙人生保持一定的距离,冷静客观地观察事物,以保持审美意识的“心理距离”。从审美心理的镜角透视王统照的上述说法,可以看出字里行间都强调审美距离在创作过程中的作用。审美主体只有在意识中拉开与审美对象的距离,才可能在意识中最终构成对象,并对其作出具有普遍性的审美评价。王统照“五四”时期的这一美学理论在当代美学理论研讨中,也是先进的,具有借鉴价值的。
三
王统照虽然是文学研究的发起人,但他对“真、善、美”的看法却与茅盾表现出悖反的倾向。茅盾在《社会背景与创作》中曾这样写道:“人们怎样生活,社会怎样情形,文学就把那种种反映出来。”又说:“表现社会生活的文学是真文学”。王统照对“真”的阐述便与茅盾有很大的距离。他说:“文学是情感的产物”,“文学求情感之真。只是由真心中发出来不得不言的情流”[5],反差中的审视可以看出茅盾注重对客观事物的再现和社会规律的揭示;王统照则看重准确表达审美主体的真情。前者尊重客观,重理性;后者尊重主观,重情。两者都在揭示艺术的本质与规律,却做出了不同的解释。王统照对真的这种认识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出自深思熟虑的美学理念。
桑塔耶那在《美感》中写道:“美是一种价值,也就是说,它不是对一件事实或一种关系的知觉。它是一种情感,那是我们的意志力和欣赏力的一种感动。”又说:“美是一种感情因素,是我们的一种快感”,“审美观念却是不大抽象的,因为它还保留着感情的反应和知觉快感”。事实上情感活动的创作过程中不但会起推动作用,它本身也在创作对象中鲜明生动地表现出来,成为感动欣赏者、发挥美感作用的重要因素。正是如此,十八世纪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狄德罗说:“根据情感和兴趣去写,这就是诗人的才华”。“情绪能表现得愈激烈,剧本的趣味就愈浓厚”。没有感情这个品质,任何笔调都不可能打动人心。[3]情感在审美活动中的举足轻重,使王统照不能不对它另眼相看,1923年前后,他翻译了桑塔耶那的这本《美感》。他在《何为文学的创作者》中吐露了实话:“诗人或小说家,用其精细的观察,丰富的想象,巧妙的艺术,将人性及事物写出其断片,倾流出其情感,虽似是一部分的,而实是习见Femiliar与普遍Universal的;因为由作品中的灵魂的呼声,喊出大家的共鸣……”他告诉人们,文学创作中的情感表现固然出自作者,但更重要的在于实现了创作者与欣赏者之间的感情交流,即通过创作而在欣赏者心中引起对情感的体会以至共鸣、文学作品如果不能从情感上打动读者,就不会有深入的审美活动,也不能发挥真正的美感,视情感为艺术生命的王统照直率地说:“情感为上,文辞次之”,“文学家必须有热烈的情感,对于爱、对于同情,以及对于一切都应当是真实的”。“爱与憎,赞叹与诅咒,乐与哀、平和与奋争,激动与消极,这都是一个文学家心中所扰乱不安的情感的交流。由外表的反射镜中,摄取了种种事物,包涵到自己的情感中加以陶冶,加以剪裁,再以有趣味的文辞叙述出来,便是文学作品。”他认为不仅创作过程应注重真情的表达,即使文学批评,对于情感的观察也“不宜含混,也不宜笼统,必须详细剖解,而后方才能明其内在的情感之所在。”[6]王统照的真情论也是对封建旧文学“文以载道”,以道压情创作宗旨与倾向的离经叛道。“五四”时期个性解放思潮的烛照使他把真情与反抗精神等同起来,这就使他的美学思想闪现出时代的火花。他说文学作品“真正悲壮的反抗精神,与可歌可泣的魄力”,则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如果作品的内在精神富有反抗意识悲壮情感,那么这样的作品便是优秀的,并能给与人们灵的或肉的影响。因此,在他接触的外国文学作品中,最令他感动的是俄国小说,他认为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安德列夫等人的小说充满了浪漫意识和悲壮精神,是当时中国社会最急需的作品。相反,对于毫无真情实感与时代气息的游戏文学和腐烂不堪的下流作品则应坚决地进行挞伐。
王统照说:“文学上的创作一方面真确地表现个人纯真的情绪,一方面也是负有批判人生的责任”,他在《本刊的缘起及主张》中又写下过这样的话:“春日的花烂漫的开了,莺儿便能奏着音乐般的歌子:秋天的霜叶陨了,蟋蟀儿便可凄凄哀啼。我想文学的动机,简单说来只不过如此……文学的作者,故不必有何目的而究竟对于社会上生一种牢固的势力”。在这里,王统照提醒文学创作者,艺术与功利是相辅相成的,他对于善这一审美原则的辩证理性思考,比起那些只强调某种单一侧面的理论显得更为全面。彻底反封建的文学观念,张扬科学和民主的时代精神使他对善的阐述有破有立。“文以载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是中国封建旧文学的正统观念。王统照斥责旧文学“文以载道”为“文者明道”导致后来从事文学的人“敬慎恐惧”,非礼勿言,凡有所作,总以不背圣人之道为准,不仅损害了文学的本质,而且减少了文学的审美情趣,并说明有些人之所以崇尚儒家之道的文学,是因为他们评价文学的标准是封建主义的善,而且先入为主成了他们的文学观念。他指出:用“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庸之道衡量文学价值“总不相宜”。因为“哀与乐,纯是人的情感的表现,诚中形外,是不可掩饰”的,又以《红楼梦》、《西厢记》等名著为例说明其内容不仅与二者相去甚远,而且“淫”与“伤”的语义含混,令人费解。如是,从理论到实践对封建主义的文学标准进行了彻底否定。毁旧与创新是同步进行的。王统照说:“‘善’固为文学中之有事,但什么是善,标准何在,不同时代对善有不同标准”。在君主时代的文学,则以歌颂圣德铺张鸿业为善;在革命时代则以文学的力量,激起人民的反抗为善。然而,善在文学中不过是种随时转移的东西,哪有准确不移的?譬如浪漫主义盛行的时代,以描写热烈奇幻为善;而自然主义流行的时代,又以冷静观察写实的方法为善。写大人先生的曲曲传神固是善,即写微事及乡民的生活,也何尝不是善。他认为取这个笼统的“‘善’字作文学标准,不能深入文学的内奥处”,[5]必须重视文学作品的具体时代性。由此看来,王统照对善的阐释没有倾斜到艺术或功利的极端,而是认为二者应当并重。善作为审美原则,它的内涵王统照虽未作系统说明,但从他的部分文章中可以看出其价值取向,即善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它应有助于提高人民的反抗意识同旧势力抗争以推动社会前进,应有利于陶冶人的情操,也应增进人们的知识,开阔胸襟和视野。
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中说:“文艺之所以为文艺,并不是贵在教训,若把小说变成修身教科书还说什么文艺”。对于美“五四”新文学理论家和作家都颇为重视。然而,许多人认为只有完美的表现真,才可称为美。创造社则认为美有独立的价值,其价值高出于真之上。郁达夫说:“艺术追求的是形式和精神的美。我虽不同唯美主义者那么持论的偏激,但我承认美的追求是艺术的核心。”[6]成仿吾认为“真的艺术价值只低头于美”。[7]王统照与创造社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认为:“美、善、知,(知即真——笔者),正是宇宙间所有的宝物,而且是人生各方面不可缺一的生命的总和”。[2]它将美置于真和善之前而视为宇宙人生的要素。在给友人的信中更明确地说:“其实人生目的不过真、善、美三样。若真使人人能够达到美的境地,真、善二字也自可做得到。凡真正有美的价值的东西,绝对没有不含着真和善两种要素的。因为没有真和善,真正的美是产生不出来的。”[4]这也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的“美看起来要更美得多少倍,若再有真加给它温馨的装潢。”以这种观点解释文学,王统照认为文学作品正是美、善、知和谐统一的艺术整体,三者缺一不可。[4]“缺乏美的描划与原质,外形固失其光辉,内义亦因之枯窘”。他所说的原质与外形,既包括情感、人物、情节、环境,也指语言文字,布局谋篇等艺术手法以及所选择的创作方法。只有达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作品深刻的思想内蕴,真挚的情感才能在情节、场面等意象中自然地渗透出来,感染读者,使人获得审美愉悦。因为“文学是有美感的原性,好的文学作品,可以由感觉中使人获得不可言喻的美感满足”。[6]
王统照将“美”置于真、善之前看待人生,出自他认为“美”可以净化人的灵魂,能够扭转社会的美育理念。如此解释文学艺术,表明他更加看重文艺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他强调“美、善、知,是互相启示的姊妹三个,而友于人,在同一屋顶下共同居住”,批评文学作品要“分析综合美与善,与知识三者的全体”[4]结合程度如何,这又可以看出他早期的美学思想是客观的、辩证的。而在美学理论的创建期,他就强调要充分重视审美对象的美感特征,反对把文学视为宣传工具,其观点就显得更为可贵了。
在中国现代美学史上,王统照是继王国维之后,朱光潜之前建设现代美学理论的开拓者之一。关于他的美学论文,由于知者不多,所以美学界对其评价一直有所忽略。他提倡为人生、为改造中国社会而实行美育,其理论具有鲜明的社会实践色彩;他强调人异于动物的感觉与理性本能,从人本主义的角度,试图建立人的美育自信;他追求主客观相统一的美育目的,他的美育思想显示出独特的视角和辩证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搞》的精神实质相一致,他“五四”时期的美学理论推动了现代美育思想的发展。关于审美心理,他结合个人的创作经验,阐述得准确而透彻,即使在今天评述,也不失其先进性;对于文艺美学中审美原则的论述,他更注重文艺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可以说,王统照早期的美学思想视野开阔、理论求新求深。除上述问题之外,他对美的本质、美感、审美形态等问题都有专文论述,并写下许多文章介绍康德、叔本华等人的美学思想。他对中国现代美学理论的建设,承前启后,贡献突出,美学研究应对其给予充分的重视和研究。
[收稿日期]200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