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大学专业论文

我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大学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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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在线优先出版日期]2010-06-22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1]16。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有必要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终身教育体系,大力提高全民的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的培养水平。就高等教育发展目标而言,要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并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促进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而高校是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之一。

高校通常被视为经济的发动机、文化传统的保护者、国家声望的象征、个人潜能的开发者、公正社会秩序的创造者、知识的源泉。高校是研究学术的机构,是生产、传授和应用知识的殿堂。从组织学的角度看,高校是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组织之一。哈佛大学校长N·M·普西指出:“每一个规模较大的现代社会,都需要建立一个机构来传递深奥的知识,分析批判现存的知识,并探究新的学问领域。换言之,凡是需要进行理智分析、鉴别、阐述和关注的地方,那里就会有高校。”[2]8作为高等学术机构,高校担负着进行科学研究、促进学术进步的职责。高校学术组织整体可被视为一个有机体,高校学术组织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各自应有的作用,而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则构成高校学术组织的细胞。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否有活力,直接决定着高校学术组织整体效能的高低。学术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须进行各项改革,其主要目标是解放和发展学术生产力。学术生产力最活跃的部分不在高校的上层,也不在高校的中层,而在高校的基层。基层学术组织在高校的纵向结构中承担着教学、科研和咨询服务等职能,是处在知识生产、传播和应用第一线的生产车间,是知识加工的源头活水。

从现实的角度看,我国高校内部等级森严的行政结构和官本位的价值取向导致基层学术组织在科层结构中地位不高。一些行政人员认为决策来自高层,指导、监控来自中层,而基层的任务就是贯彻执行。这实际上是无视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独特性。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自主创新能力比较薄弱,这势必制约高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高校现行的以知识传递为导向的基层学术组织体系,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这种状况也亟须改变。本文力图阐述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属性,剖析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划分的方法,揭示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特点,说明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冀对优化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结构及增强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活力有所裨益。

一、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含义和学术属性

组织是一种社会建制。《朗曼词典》是这样定义的:“组织是指将各个部分予以组合,以便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组织是一群有特定目的的人。”[3]767袁亚愚、詹一之指出:“组织表示一种处于较高有序状态的实体。”“社会组织和社会集团、群体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而且其区别是主要的,不能简单地而将其归入社会集团、群体范畴。”[4]99在古典组织理论中,组织经常被视为一个围绕任务和职能将若干个职位或职能部门联结而成的整体。社会组织包括五个方面的要素:(1)确定的组织原则、宗旨、目标和章程;(2)相对固定的成员;(3)领导和管理体系及执行系统;(4)传递和沟通信息的渠道;(5)必需的物质条件。

《朗曼词典》对“学术(academic)”这一条目作了界定:“学术一词有四个含义。第一,‘学术’主要与学院和大学里的教和学有关。第二,‘学术’是指通过学院和大学里的教学提供心智技能的各门学科。第三,‘学术’是指学院或大学的属性。第四,‘学术’是一个贬义词,它是指不切合实际。”[3]5在上述四个含义中,前三种含义直接界定学术的内涵,它们均指向学院和大学的教学职能和科研职能,最后一个含义是一种引申义。简言之,“学术”主要指学院和大学的活动过程、方法和结果。《辞海》是这样解释的:“学术是指专门的、有系统的学问。”[5]1296

从哲学的角度看,学是指知识、学问、科学,它属于认识世界的范畴。术是指技术、方法、手段、途径和技巧等,它属于改造世界的范畴。梁启超认为:“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真理者也;术也者,取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例如以石投水即沉,以木投水则浮。观察此事实以证明水之有浮力,此物理也,应用此真理以驾驶船舶,则航海术也。研究人体之组织,辨别各器官之机能,生理学也。应用此真理以治疗疾病,则医术也。”[6]297与一般的经验性知识相比,学术具有三个特点。第一,学术是一种普遍的知识。只有揭示出普遍意义的知识,才是一种学术。郭树清指出:“无普遍性则无科学。”[7]14第二,学术是系统的知识。只有出自理性思考的并具有一定的系统性、理论性的知识,才是学术。第三,学术是高深的知识。它是人类在不同时代认识客观世界所达到的最高程度的知识,它不是常识性的知识。布鲁贝克指出:“高等教育研究高深的学问。”[8]2

高校作为一种正式的学术组织,与自觉承担科研职责密不可分。高校科研职能的制度化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德国大学。1810年,洪堡创建柏林大学,并提出了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原则。洪堡指出:“大学立身的根本原则是在最深入、最广泛的意义上培植科学,并使之服务于全民族的精神和道德教育。”[9]38在洪堡看来,大学是高等学术机构,是学术机构中的顶级机构。他指出:“大学总是把科学当做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难题来看待,它因此也总是处于研究探索之中。”[9]38洪堡认为,高校是以培养人才为中介进行学术活动并创造学术成果的机构,大学放弃科研职责会产生严重后果。一旦停止对科学进行真正的探索,或者认为科学是不需要从精神的深处创造出来,而是可以通过收集把它广泛罗列出来的话,那么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且将永远丧失殆尽。

高校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不仅具有学术属性,还具有行政属性和产业属性。但在这三种属性中,学术属性是高校的根本属性,因为高校的根本目标是传播文明、发现知识、追求真理。离开了学术这一要素,高校就失去了灵魂。高校之所以成为古老而恒久的社会机构,就是因为高校具有传播、创造和应用知识的本质与功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高校学术组织中处于知识生产一线的学术团体,它具有四个学术属性方面的特点:

首先,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以学科和专业为基础的学术组织。没有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学科和专业,高校就无法完成各专业领域高级人才培养的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是以学科、专业为基本单位的从事高等专业教育的机构。范富格特指出:“高等教育并非一项统一的只有一个目标的事业,而是一个形形色色的学科和专业的集合体,每一个学科和专业都追求各自的目标、目的和利益。学科是高等教育内部基本的、组织的和政治的单位,每一个单位既构建它自己,又被知识所建构。以知识为基础的学术劳动分工,给高等教育提供它特定的特征,并且既在高校的层次,又在高等教育系统的层次,提出专门的有关管理和协调的问题。”[10]412由此可见,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依据学科结构进行细分,隶属的学科不同,基层学术组织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也有所不同。高校整体学术组织是由许许多多学科层面的亚层次组织单元组成的。毋庸置疑,高校学科和专业的基本支点是高校基层学术组织。高校之所以是一个以学科和专业为基础的机构,主要原因有三:第一,学科和专业是高校的基本组成要素。学科和专业是高校的本质特征,是高校不同于其他事物、其他学校的内在规定性。高校之所以称为高校,首要的、最直接的判断标准不在其有多少教师、多少学生、多少宿舍,而在于其有多少学科和专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一所大学必须具有三个以上主要学科和众多专业。第二,学科和专业是高校的基本工作单位。高校成员从事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学术工作,都是以一定的学科和专业为单位进行的,都是在一定的学科和专业范围内开展的。依托一个个学科和专业,高校生产出不同种类的高级专门人才和研究成果。第三,学科和专业是高校成员基本身份的依托。高校的成员主要是教师和学生,虽然他们有不同的身份归属,但他们首要的身份归属是某一方面学科和专业的人员。

其次,从组织活动上看,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研究并传递高深知识的学术组织。伯顿·克拉克指出:“知识是包含在高等教育系统的各种活动之中的共同要素:科研创造它;学术工作保存、提炼和完善它;教学和服务传播它。自高等教育产生以来,处理各门高深知识就是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并一直是各国高等教育的共同领域。当我们把目光投向高等教育的生产车间时,我们所看到的是一群群研究一门门知识的专业学者。这一门门的知识称为学科,而组织正是围绕这些学科确立起来的。因此,学者们的最大相同之处就表现在他们都一心一意地钻研学问。”[11]8布鲁贝克指出:“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的主要差别在于教材的不同:高等教育研究高深学问。在某种意义上,所谓‘高深’只是程度的不同。但在另一种意义上,这种程度在教育体系的上层是如此突出,以至于使它成为一种不同的性质。教育阶梯的顶层所关注的是深奥的学问。这些学问或者还处于已知与未知之间的交界处,或者虽然已知,但由于它们过于深奥神秘,常人的才智难以把握。”[8]8

再次,从组织人员上看,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以教授为主体力量、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学术组织。一方面,教授是高校的主体力量,因为高校作为一个从事知识传播、创造、运用的学术组织,教授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梅贻琦指出:“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也,而谓有大师也。”[12]10一个小故事也许能说明教授对高校的意义。一位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到任时召见学校的教授,并称他们为哥伦比亚了不起的雇员。一位资深的教授马上站起来反驳说:“尊敬的先生,我们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雇员,我们就是哥伦比亚大学。”[13]10离开高素质的教师,高校必将难以承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是服务业,学生是高校的服务对象。高校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服务的理念。

最后,从组织管理上看,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一个致力于追求自由、自主、自治的学术组织。在高校基层学术组织里,学术活动是其重要的活动之一。而学术活动往往具有探究性、自由性、自主性等特征。所谓探究性,是指人类对外部客观世界和自身世界的探索与研究;所谓自由性,即不受领域、内容、权威的限制去认识世界;所谓自主性,是指个体在学术活动中始终是主动的、自觉的状态。学术活动的这些特点决定了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管理的方式,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应该成为一个充分自由和自主的分支机构。

二、高校学术组织的层次划分及基层学术组织的运行特点

伯顿·克拉克指出:“对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表明,必须系统地注意组织的层次。”[14]194在研究学术组织时,采用组织层次分析法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首先,使用组织层次分析法有助于在高校组织研究过程中确定合适的分析单位。为了更好地认识组织行为,要对相同层次的组织行为进行甄别。其次,使用组织层次分析法有助于明确高等教育运行中上层、中层和下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要关注基层执行机构的职权、责任和利益,矫正将体制变革仅仅视为上层机构发挥协调作用的观点;另一方面,由于庞大的国家体制的发展,必须注意高等教育的规划制定和战略实施,注意发挥上层结构的作用。第三,使用组织层次分析法有助于从纵向结构方面确定各个层次的决策领域、权力模式以及这两方面的相互作用。各个组织层次都会遇到决策问题,这些决策因为各个组织层次有不同的权力模式而形式多样。伯顿·克拉克指出:“不同的组织层次不仅有不同的职能,而且还有不同的决策类型,并且把决策交给不同类型的权力。”[14]195

在高等教育领域中使用组织层次分析法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第一,通过准确地划分组织层次,可以清晰地认识到高校是一个异质结构。高校学术组织存在教师和学生这两大群体,虽然他们均参与高校事务,但他们的价值取向有很大的差别。第二,通过准确地划分组织层次,可以把握高校多层次结构的特征。最简单的层次结构是学校高层与学系或研究所等基层之间的分别。在当代巨型大学中,高校的层次日趋多样化。高校是一个典型的科层制组织,不同层次的科层制有不同的特征。第三,通过准确地划分层次,可以很好地进行各个层次的战略定位,防止越位、失位和错位现象的发生。

对高校学术组织的层次划分,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约翰·范德格拉夫提出了高等教育方面的六个组织层次分类法,主张在分析高等教育各个层次的组织结构时运用一个基本概念,即结构的等级性。约翰·范德格拉夫指出:“等级性是用来刻画组织的陡平程度的概念。最陡峭的是独裁结构,最平缓的是学院结构(collegial structure)或民主结构。”[15]2现实状况表明,在独裁结构中,权力集中于结构的顶层;而在学院结构中,权力均匀地分布在一定层次的不同组成单位之中。“六个层次的先后顺序是系或讲座、学部(按照欧洲的用法,它是指进行专业训练或者包含一组学科的组织单位)、大学、联合大学、州政府和中央政府。传统大学包括前三个层次,后三个层次在它的上面。”[15]3在每所高校中也同样存在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的区分:横向结构是平行单位,即系、讲座和研究所,它们基本上是平级的关系;纵向结构是上下层次,如研究生处于较高层次,本科生处于较低层次。

依据约翰·范德格拉夫提出的组织层次分类法,一所高校可以划分出三个层次。研究所或学系是第一个层次,它通常是一门门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单位。在欧洲,典型的组织形式是以教授为中心建立研究所,同样的结构在英国称为学系。然而,一般说来,学系这个词是按照美国的意义使用的,它是指由许多职位和地位不同的教授组成的学术单位。典型的欧洲研究所由主持讲座的教授担任所长,并且在他的绝对控制之下。相比较而言,美国的学系结构更具有社团性质。

第二个层次按照惯例被称为学部(faculty),在美国更通常地称其为学院(college或school)。学部的划分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当时建立了神学部、法学部、医学部和人文学科(或哲学)学部等四个学部。学部(院)的传统功能是为高级专业培养人才。欧洲(包括英国)的学部是由全体正教授会议控制的,人们从正教授中选出主要是荣誉性质的主任。而在美国的学院层次,行政官员却有较大的权力,他们负责实际上存在的科层机构。

高校本身是组织的第三个层次。高校是独立运作的实体,而就传统的意义来说,高校只拥有一处校园。在当代社会中,一种多文化的巨型大学应运而生。

季诚均将高校学术组织分为高层学术组织、中层学术组织和基层学术组织三种类型。高校组织内部最高层次的组织是学校一级的组织。在高层学术组织中,学术工作主要涉及学术管理。学术管理的对象是高校里的学术事务和活动,学术管理主体是相关行政人员和教师,学术管理方式包括行政管理方式和民主管理方式[16]131。高校层面的学术管理主要采取分权的方式,旨在组织和协调全体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行为,合理调配各种教育资源,以便营造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激发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在学术活动中的创造精神,从而提高学术水平。

从高校组织层次的角度看,学院是高校的中层组织形式。作为中层组织的学院不同于作为完全独立的办学实体的学院。当今社会里,学院制已经成为世界上比较通行的高校管理制度。从世界范围来看,高校里的学院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相对独立的、多学科性质的、师生共同生活其中的独立学院或二级学院。二是高校内部按照不同层次划分的单一的本科生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前者又称为文理学院,后者称为研究生院。三是高校内按照不同层次划分的专业性学院。这些学院建立在学科门类上,以学科专业命名。

学系和研究所及下属的教研室和研究室是基层学术组织。在学院制实施以前,高校的基层学术组织主要为教研室,在学院制实施以后,高校的基层学术组织主要为学系和学系里的研究所。季诚均认为,以学系为主的基层学术组织的设置类型包括三种:一是对应学科点组建学系;二是对应本科生教育所设专业和研究生教育所设学科组建研究所;三是学系、研究所并存模式[16]147。

从学术组织的特点看,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运行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首先,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中教师的工作富有专业性和个体性。大学教师主要从事知识的传播、生产及应用方面的工作,他们必须凭借专门知识才能进行工作,他们往往处在高级知识的顶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并取得一定的成果。高等教育的基层组织有着各种知识群,这些知识群由专业人员掌握,各种专业人员驾驭和运用各自的知识群。当他们进行科学研究时,就力图扩大知识群的范围,甚至重新构建知识群。当他们从事教学时,就力图把知识群的某些部分传授给被称为学生的顾客。

其次,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和单一性。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纯粹的学术组织,每位教师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他们不用坐班,除了上课与参加会议之外,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还经常外出进修、调查、参加学术研讨等。这就形成了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机构松散性的特点。同时,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主要工作是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学术工作,不包含行政工作,也不具有行政权力。

再次,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中的权力配置具有学术性和权威性。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权力来源应该是知识的拥有者,而不是行政职务的拥有者。因为在高校基层学术组织里,主要是基层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威性对业务工作表现出影响力和控制权。

最后,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中教师的价值取向存在冲突性和矛盾性。高校组织存在着行动目标模糊多样的特点,这一特点也反映在基层学术组织的运行上。高校教师既属于学科,又属于某一部门。换言之,教师同时为学科和部门两方面服务。高校教师不仅要从事教学工作,而且还承担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任务。在将时间和精力分配到各项工作方面,教师有时面临矛盾和困难。

三、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困扰着高校组织整体的健康发展。

(一)基层学术组织的建制不够完善,功能发挥欠佳

1.基层学术组织类型单一化。就学系和研究所层面的学术组织类型而言,基层学术组织主要以教研室为主,学术研究分支机构有独立建制的不多。学系一般包括若干个教研室,研究所一般包括若干个研究室。就功能而言,学系是从事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教育,承担科研任务的教学和科研单位。在部分高校里,部分学系不招收本科生,但承担培养研究生的职责,同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这些学系一般科研力量比较强,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工作任务繁重。但这类学系数量极少,影响力不大。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基础较弱的普通本科院校里,有些学系科研力量比较薄弱,它们以教学为根本职责,几乎不从事专门的学术研究。

2.教研室和研究室的学术管理职权相对缺乏。就学系和研究所管理而言,一般设立行政管理层和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并在学系下面设立一些教研室,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实行学院制的条件下,学院变成学校的二级管理实体,而学系管理有所虚化。学系缺乏必要的学术管理职权,缺乏学科经费和用人自主权。与学系并行的还有一些学系内的研究所,研究所下设研究室。这些研究所是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为主要职责的研究单位,它们大都是较为虚化的研究所。严格来说,只有在直接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情况下,这些研究所才具有教学功能。在一些研究所里,由于机构成员的学术研究基础薄弱,难以有效地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3.基层学术组织学术研究功能弱化,状况欠佳。就最底端的学术运行分支机构而言,我国高校里常见的情形是教研室的学术研究功能极其弱小。一些教研室主任被称为生产队长,其主要任务是依照教学计划分配课程和教学方面的任务,其他事情大都无法做主。教研室自身很少组织和开展相关的学术研究活动。教研室管理者关注做好教学工作,而较少关注搞好学术研究。教学和科研相统一的原则在教研室这一组织结构中事实上并未得到很好的体现。以教研室出面组织讲座、学术沙龙、调研的例子较为少见。虽然有些高校出于提升教研室科研地位和作用的考虑而将教研室改为研究室,但这类高校寥寥无几,且教研室向研究室的转型也处在初步摸索阶段。

(二)基层学术组织与中层学术组织的关系未能很好地理顺

1.中层学术组织机构数量过多。在高校里,学院这一中层学术组织的学科范围过于狭窄,学系这一基层学术组织的运行未能建立在规范化的学科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且专业设置中存在重复建设和低水平运转的情形。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开展了组建学院制的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就整体而言,高校的学科组织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高校并没有完全实现加强学科整合、促进学术权力下移、增强学术权力的初衷。与外国相比,我国高校里学院数量过多过杂。学院制是高校管理制度的创新形式之一,学院是学科组织的核心,是学科发展的重要平台。在科学技术发展既分化又综合、但以综合为主的趋势下,国外高校基本上是以大的学科门类为依托组建学院,学院的学科覆盖面宽,学院数量少。学院包括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两大类。本科生院一般称为文理学院,它涵盖的具体学科很多,一般包括几十个学系,并涵盖语言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社会科学等主要学科。研究生院一般以大的一级学科或多个一级学科为单元组建。哈佛大学有1个本科生院和10个研究生院,斯坦福大学有1个本科生院和7个研究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有1个本科生院和13个研究生院。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高校一般设立十几个、二十几个甚至三十几个学院,大的高校往往包含二十多个学院。每一个学院或者由原来的学系升格而成,或者由相关的几个学系组成。由于学院太多,各个学院覆盖的学科范围相当狭窄。对一些高校来说,学院制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的学系制,它不利于充分发挥学院制的学科整合功能。

2.中层学术组织管理权能过大,基层学术组织严重虚化。就中层学术组织和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关系而言,高校中、下层之间的管理幅度过宽,存在基层学术组织职权弱化现象。高校中存在多个乃至数十个学院,且存在为数众多的部、处级行政单位,中间层次的单位数量过多,中层管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学系等基层学术组织受到众多“婆婆”的制约,学系的学术管理方面的职权上移到学院层级,刚性的行政管理约束极强,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中层学术组织管理方面机构过多和过于强势的格局不符合管理学的管理幅度适度的一般原理,不利于提高学术管理效能。

3.中层学术组织和基层学术组织之间责、权、利的界定不够规范,学科组织和运行关系未能理顺。各级学术组织的建制未能事先明确规范、有章可循,各种人为因素、权力因素、利益因素左右学术组织的设置。在学院制改革中,有些高校只求“高大全”,在学院建制上盲目攀比和竞争,未具备学院设立条件的学院也匆忙建立,造成学院名不副实的状况。由于过度追求学院和学系的种类齐全,致使一些学系和专业重复建设现象日益突出,浪费了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有些院系建制不清,职能不明,具体表现为一级学院与二级学院并存,一级学系和二级学系并存,这就造成新的称谓混乱和实际管理方面的混乱。有些院系借改革之名简单升格,教研室或研究室简单地升格为学系,学系简单地升格为学院,学科专业的口径形式上拓宽了,实质上却丝毫没有拓宽。这种情形对学科整合产生分散化的不良结果,导致建立在更窄的学科专业基础上的学系一变而成了学院,随着形式和名称的升格,学科专业口径事实上日趋窄化,学科发展中最活跃的基层学术组织的权限因上层结构的膨胀而有所削弱,导致学科发展缺乏活力和发展后劲。

(三)高层学术组织和基层学术组织的关系未能理顺

1.学术事务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的分工责任制有待完善。高校的管理决策所涉及的事务包括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前者包括课程设置、学位设置、业绩考核、教员聘用等,后者包括资源配置、教员编制、院长任命等。依照高校学科发展的逻辑和管理效能提高的逻辑,学术事务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应当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学术事务管理应当主要依靠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其下属的职能管理部门,行政事务管理应当主要依靠校长团队和下属职能管理部门。高校中的校层教授委员会和院层教授委员会设立情况不一,有的高校未设立校层教授委员会,但在一些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有的高校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级均未设立教授委员会。由于教授委员会建制不全,高校普遍存在将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混在一起,统一由行政管理层决策的模式。须知教授是落脚于基层学术组织开展工作的,若教授不能通过一些常设的渠道和机制参与校层学术事务的咨询和决策,势必导致教授和下属学术人员的学术专长包括学术管理专长难以发挥。

2.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结构未能充分体现教授管理和严谨治学的客观要求。学校层面的治理和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是不同的。蒋梦麟提出校长治校、教授治学的理念,这是一个均衡高层行政管理和基层学术管理两者关系的新颖提法。笼统地提教授治校是不妥的,理由有二:第一,要看教授是怎么选聘出来的,教授队伍是如何组成的。只有确实具有一批一流教授所组成的强大教授阵容,才可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授治校,如早期北京大学聘请了陈独秀、李大钊等人后形成的格局。第二,全体教授极为广泛地参与诸多行政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不一定能真正提高高校管理的业绩,极端民主的管理有时反而会造成行政管理效能的下降。为了搞好全校性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遴选出好的校长团队,他们须实行全职的行政管理。在基层及基层以上的学术组织中,教授应当发挥核心作用,在中高层级学术管理机构中的教授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我国高校学术管理方面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只有少数担任行政领导的教授才能参与学术组织的管理,才能依据职务高低参与中层乃至高层学术组织的决策,普通教授很少有机会参与学术组织管理和决策。

(四)学术管理行政化特征明显,形成了行政权力超强、学术权力孱弱的格局

1.我国高校内部的权力配置模式是一种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模式,学术管理方面的学术本位制尚未建立。“中国大学是官本位或行政本位,而不是学术本位。”[17]35目前,高校中普遍存在行政权力泛化的现象。由于高校实行严格的科层制管理和行政管理,权力的重心严重偏上。各种学术组织基本上听命于行政机构,学术组织的权力较为弱小,难以对行政决策施加影响,缺乏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大学中甚至学术权力也被行政权力统管起来,这样行政管理权力很难与学术权力分离开来,妨碍了大学学术水平的提升。”[17]39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没有明确的分界,致使学术管理方面也采用简单的行政干预方式。行政化管理模式是中国普通行政管理模式在高校管理中的实际运用。高等教育中存在行政化的趋势,也即高等教育里的每件事都紧密地依靠行政权力推动去做,而不是按照教育的规律和教师的专业判断去落实。高等教育行政化的局限性十分明显,它使得学术权力容易受到侵蚀、学术的生产功能萎缩,对学术发展的规律也不够尊重,不利于调动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学术人员的积极性。

2.在高校管理中,行政领导和管理者是主角,来自基层的普通学术人员在学校高层决策体系中缺乏相应的代表,他们参与学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都很不够,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被削弱。受基层学术人员参与不足的制约,高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的目标难以真正实现。在我国高校中,“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混淆之失当或危害,尚未引起应有的注意,甚至还在刻意追求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一元化’”[18]237,这种一元化弊大于利。我国高校的决策和管理以行政权力为中心,学校中大大小小的一切事务都由行政权力予以决策和管理,学校管理机关化,行政人员对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事务管得过多过细,学术发展的自由空间受到约束。

四、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创新的对策

要解决上述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问题,从根本上说,依赖于高校组织创新和组织的能力建设。组织创新是新行为、新思想在组织中的创造或采用。组织创新能力一般是指组织积累的能够影响创新活动的效率、使创新活动可持续进行的行为特征。组织创新能力具有协同性、融合性、潜在性和差异性等特点。

为解决我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存在的类型单一、职权缺乏、功能弱化问题,可采取以下三个措施:

1.在进行合理的院校分类的基础上,设置多种多样的基层学术组织,拓展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发展空间。多样化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有助于满足不同类型高校的不同需求。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求,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专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求等多方面需求的满足,绝不能仅仅依赖单一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设置应当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改变基层学术组织单一化、设置多样化的基层学术组织方面,有必要在建立合理的院校分类体系的基础上,实行基层学术组织的分类管理。在高层次大学特别是著名研究性大学,将现行的全部教研室改为学科导向的研究室,适当分离原来教研室的教学管理功能。在教学管理方面可以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和综合性课程组负责人制度,并相应地成立一个较为稳定的教学管理团队,可以在学系的相关二级学科分类体系的基础上设置研究室。在功能定位方面,有必要强化研究室的研究生教育功能,由教学和科研表现俱佳的科研骨干特别是教授或副教授担任研究室主任。在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大学,建立以研究室为主、教研室为辅的基层学术组织结构。教研室主要限于以公共课教学为主的部门和单位,其他系科着力建立研究室。在教学为主的大学里,可以保留教研室这一组织形式,但要强化教研室的科研功能,并在必要的时候实现基层学术组织建制由教研室向研究室的转化。

2.改革现行体制,赋予教研室和研究室等基层学术组织及其学术带头人充分的学术权力,包括学科规划、学科用人、学科经费、学科资产、学科日常运作和管理的权力。法国管理学家格拉丘纳斯认为,管理跨度应该限制为5人。美国管理学家孔茨和韦里克认为,高中级主管的管辖范围是4—8人,低层主管的管辖范围是8—15人[19]358。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密切相关,管理跨度太大,不利于各个层级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不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导致管理效率降低。高校十分适合实行分权管理,它有助于具有本专业学科知识的人自主地作出自己专业和学科范围内的决策。在学术组织管理结构改革方面,要采取如下措施:(1)在部分规模小、学科专业设置较少的高校继续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模式,使学系成为真正的学术管理实体,并下放学术权力给教研室和研究室等基层学术研究分支机构。(2)在规模较大、学科专业较多的高校实行分权式的校、院、系三级管理模式,不仅学院是管理实体,学系也是管理实体,学系应当赋予研究室、教研室以充分的学术研究自主权。

3.积极创新学术组织,拓展研究组和课题项目组等新型的组织形式,并力图使其中某些有效的形式成为常态化的组织形式,促进基层学术组织提高科研能力。在学系和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单位之外,形成和完善研究中心、研究组、研究单元、研究计划组、研究实验室、课题项目组、协作组、论坛、沙龙、工作站等不同组织形式,以改变基层学术组织由清一色的学系和研究所组成的格局。承担科研的人员可以是单个人负责的单一型、多人承担的交叉型、多人共同主持的交叉型、三方科研骨干组成的三角形、多能级型。高校应致力于建设一些比较稳定的新型研究组织。在设置基层学术组织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每个教师均隶属于特定的研究室或教研室,但不同教师在其他组织中的流动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在有课题的时候大家组合在一起,在没有课题的时候大家做各自的工作。

为解决中层和基层学术组织的关系问题,要加强学科整合,扩大学院的学科覆盖面,减少所设学院的数目,严格限制中层行政管理机构的数量,消除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加强学术组织设置的制度化、规范化。具体措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注重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制定中层和基层学术组织的学科发展战略和规划,调整学院学科覆盖面。学科发展是高校改革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高校发展的关键因素。就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这三种高校职能而言,其职责的明确和潜能的发挥必须以学科发展为基础。从宏观角度看,学科发展有必要反映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反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学科发展应当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和未来学科发展的重心相一致。从中观角度看,在学科发展过程中,应当考虑高校自身的办学传统和基础,服从高校发展的总体战略,寻求学科发展方面相对于竞争对手的比较优势,逐步形成各个高校的特色。从微观角度看,学院和学系两个层级的学科设置既要有利于发挥各个学科的积极性,形成特色学科的优势,又要有利于高校对学科发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学院的覆盖面应当足够宽泛,应突破以单学科为主设置学院的现状,扩大学院的学科覆盖面,拓宽学院的服务范围。学院设置应当以顶级的学位分类为基础,所设置的学院应该包括文学院或人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医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等,并尽可能将学院总数控制在十个左右。

2.政府要采取简政放权的办法,高校要采取管理重心适度下移的政策,真正改变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过度集中的状况,真正改变学校与学院学术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使基层学术组织拥有开展学术研究方面的较大权能。高校要科学地规范行政部门和学术部门的职能,合理地设置机构,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管理的问题。高校应适当减少部(处)和学院管理部门的数量,实行部(处)和学院的大口径管理模式。一般情况下,小的高校在中层和基层实行学院和学系两级管理模式,大的高校实行学院、学系和主要研究实体三级管理模式。就学系建设而言,要加强学系力量的整合,努力使各个学系成为学术研究能力较强的学系,对一些学术力量和教学服务能力极其弱小的学系,实行关、停、并、转,对一些虽然力量不强但有发展必要且有一定特色的小的学系,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政策。

3.政府和高校应促进院系设置的制度化、规范化。政府部门制定各个层级学术组织设置的条例和实施意见,规范和约束学术组织设置行为。国家应实行学术组织设置的审议制度、听证制度、咨询制度,使学术组织的设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章可循、循章必严。国家应当制定有关大学和学院、学系命名方面的基本规范,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而言,由于其学术组织的建制和命名在对外交往中关系到国家声誉,更应该给予严格的管理和指导。院、系(所)等机构的命名应当大体上遵循某种规范,合乎国内外的通例,便于对外学术交流和学校自身发展。高校中间层次的学术机构,其建制可以定为教学和科研的行政组织与学术组织,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一方面,该级行政组织接受学校的授权,向上对学校行政负责,向下主要承担对基层教学和科研单位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行使相应的行政权力。另一方面,该级学术组织独立承担学术研究的职责,完成学术研究任务。就高层次大学而言,其中间层次的学术组织多数可以命名为学院,少数可以命名为研究院、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学院必须履行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职能,研究院则履行学术研究职能。在一所高校内,应形成统一和完整的学院和学系建制。就中低层次大学而言,高校要改变由单个学系简单升格为学院的做法,政府管理部门要突出强调只有三个相关的学系才能组建学院的规章。取消一级学院中设二级学院,二级学系与三级学系并存的现行做法。

为了理顺基层学术组织与学校层面的高层学术组织的关系,应科学地区分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确立以学术为本位的学术事务管理模式。

1.正确区分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学术事务是高校的基本事务,搞好学术事务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根本。布鲁贝克指出:“既然高深学问需要超出一般的、复杂的甚至神秘的知识,那么,自然只有学者能够深刻地理解它的复杂性。因而,在知识问题上,应该让专家单独地解决这一领域中的问题。他们应该是一个自治团体。这就是为什么学院和大学通常被称为学者共和国的原因。”“教师最有资格决定应该开设哪些科目以及如何讲授。此外,教师还应该决定谁最有资格学习高深学问(招生),谁掌握了知识(考试)并应该获得学位(毕业要求)。更显而易见的是,教师比其他人更清楚地知道谁有资格成为教授。”[8]28从学术发展逻辑的角度看,高校管理的重心必须下移到基层,管理重心必须指向学术发展,行政部门负责行政事务,学术部门负责学术事务。有关学术性事务的管理必须遵循学术发展的规律,不能以行政管理手段干涉甚至代替。学术管理的目的是促进学术的发展。行政管理的目的并不是简单的人、财、物的分配,它要为学术发展服务。换言之,高校的行政管理并不能仅仅以行政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为出发点,它应该考虑学术发展的特殊性,行政管理必须致力于促进学术发展。基层学术组织不能只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责任,而没有实质性的权力。

2.在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方面引入学院模式。所谓学院模式,是指委员会中现有同等权力的人员参与决策的治理模式。比彻和科干指出,学院模式是指“建立一个或者若干个组织,在其中人人都享有同等的参与决策权。这就意味着,个体有权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发挥作用,仅屈从于最低限度的学院式控制”[20]72。威廉姆斯和布莱克斯通指出:“在任何以高水平的专业技能为基础的组织里,如果实施的是真正的学院模式,那么组织的运转就会最有效。”[21]94在基层学术组织中,采用学院模式对于激发广大学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理顺高校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

1.合理配置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增强高校的学术权力。综观国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模式的变化,可以发现两个趋势:一是大学内部分权制的建立;二是教授成为决策、管理机构的主要成员[8]211。我国高校适合采用分权管理,应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适当分离,权力重心下移。现代大学制度包含教授治校、学术自由,它要求打破大学的行政化、官僚化,建立体现科学、民主、自由、平等精神的知识管理制度和学术管理制度。分权管理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摒弃各级行政对统一学术的‘分管制度’,代之以统一的新制度,是合理营养、正常激活学术细胞所必需的制度保证。”[18]238高校要切实建立和完善校、院、学系三级教授委员会制度。教授委员会由教授和副教授组成,它按照比例分配名额,并由选举产生,可以设立一些下属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审议发展规划,咨询行政管理者人选,决定课程计划和学科建设计划,确定科研项目的申报、结题和评价的相关事宜,确定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聘任和晋升。政府部门尽快制定《高等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高等院校学术委员会条例》,强化教代会和高校学术委员会的权力,明确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完善其在学校重大事务决策中的辅助决策机制,保证学术权力在学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学术人员在高校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应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第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领导有必要深刻认识高校组织的学术属性,认识学术权力在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摒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必须从管理的角色更多地转向服务的角色。换言之,以学科知识和学术活动为特征的学术机构应适当地淡化行政权力,加强必要的学术权力。行政管理部门要帮助教师搞活学术工作,鼓励教师不把自己的教学活动和科研活动局限于自己的基层单位以及所在的学院和研究部门,并从政策上支持教师进行跨系、跨院、跨校的科研工作,与同行进行更多的交流和合作,推动学术创新与繁荣。第二,有必要在体制上为学术权力参与管理定位,赋予学术人员在管理上的应有地位,并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避免随意性。第三,寻求适当的参与形式,建立制度化的、有实权的稳定形式,使学术权力参与管理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各种学术管理的委员会和机构,制定明确的章程和议事规则。办实事,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提高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效率,关键在于形成一个合理的效率机制[22]39。

2.进行结构改革,改善和加强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基层学术权力的主体是专家和教授,学术权力的性质要求学术平等。学术权力是多样的、复杂的,学术权力的形式要求有一种相对宽松和自由的环境。改革结构、增强基层学术权力的主要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学系和研究所等学术组织机构,学系和研究所应当以教授为主体,学术委员会由系主任兼任或由学系里有威望的教授担任。(2)明确学系和研究所等各种学术组织的性质,界定各种学术组织的职权范围。虽然学系和研究所等学术组织为咨询和审议机构,但在学校和学院放权的条件下,它也应该具有部分决策职能。(3)明确学系和研究所等学术组织的活动原则,使学术组织的管理走向民主化和法制化。(4)在校、院、学系及研究所的权力结构中,真正实行权力下放。学校和学院要下放以下教学权:鼓励创新,实行富有特色的教学管理制度;适应社会需要,拓宽专业口径,由学系制定不同的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计划;鼓励教师编写教材,特别是专业课的教材。学校和学院要下放科研权,以课题组形式组织和实施科研工作。学系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给课题组以自主权,发挥课题组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和学院要下放财权,根据财权划分原则、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给学系和研究所以财务管理的自主权。学系和研究所也要给下面的学术单位一定的学术活动经费,以拓展学术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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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大学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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