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效果调查——以九台市部分农村学校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校车论文,为例论文,管理条例论文,效果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1477(2014)05-0092-03 2012年4月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中央政府建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校车安全制度,初衷是为校车的安全运行与校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开出一条“治病良方”。那么条例实施至今的效果是否理想?尤其是农村校车的安全管理保障是否到位?笔者选取了吉林省九台市的庆阳中心学校、鸡鸣山中心学校、东湖镇二十七中学、城子街镇中心校等部分农村学校作为样本展开了相关调查。九台市是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在吉林省同级县市中居于前列,全市的农村学校中有4所可以提供寄宿,其余十几所农村学校的中小学生大多需乘坐校车上下学。笔者采用调查法,通过与部分学生、家长、校车运营方、学校管理者深入访谈,对《条例》实施后的一些基本状况有了基本的了解。 一、《条例》实施效果的调查——以样本学校为例 自《条例》出台起,吉林省九台市共筹措了1800万元用于购进新校车。2012年5月2日起,所购进的83辆新校车开始正式上线运营。“九台市春天校车有限公司”是九台市为规范本市的校车管理、保证全市学生的乘车安全而专门成立的校车管理公司。该校车管理公司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校车正式投入运营之前,深入各个乡镇和村屯进行了实地踏查,根据“定时”、“定点”、“定人”、“定座”、“定线”的“五定”管理原则,对校车的运行路线进行了科学的规划。这一系列的措施都符合《条例》当中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所做出的规定和要求。 《条例》对于校车使用许可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九台市上线运营的校车也基本符合《条例》的规定:每台校车座位上都有学生信息,所有学生都是对号入座。每台校车设一名照管员,负责清点上下车学生人数及其安全。驾驶室上方装有GPS定位系统,以确保实时进行3G网络监控。校车上安全带、安全锤、标志灯等一应俱全。每名学生按所乘路线、距离的不同提交不同的费用。 对于校车运营近一年以来的评价和反响,学生和家长的看法大同小异。根据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学生对所乘校车较为满意。在学生眼中,校车“挺帅的”、“特别舒服”。而家长虽然普遍认为校车收费略高,但对校车安全大体上是满意的。多数家长表示,“孩子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每天上下学来回都是坐车,家里省了不少力、不少心”! 二、《条例》实施过程中遭遇的困境 尽管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校车安全状况较以前已大有改观,但是当前《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境。 1.执行力度不够,非法“校车”仍存在 《条例》对校车的条件做出了如下规定:“车辆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的证明,已在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有一套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已参加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然而,未经许可擅自运营的非法“校车”仍然存在,超载的现象也依然在上演。每天学生上下学的时间,都会发现距学校门口较远的地方,停放着一些微型面包车、货运车,这些车辆依靠“费用低”、“比校车快”等条件吸引了一些家长和学生,殊不知,学生的乘车安全也埋下了一个很大的隐患。 2.相关制度制约校车运行范围,难以全面满足乘车需要 以九台市东湖镇二十七中为例,该校共有学生1500多人,需要乘坐校车的学生人数在600人左右,其中,有近200名学生来自东湖镇以外的周边乡镇。学校一共配备8台校车,但是校车公司为了便于管理,不允许校车跨学区运行,这就使得来自周边乡镇的近200名学生出现了乘车困难。这个问题在九台市的25个乡镇普遍存在。一些家长基于教学质量、距离学校路程远近等考虑,将学生送去周边乡镇上学,可是却不能乘坐本学校的校车,这部分学生的乘车需要不能得到满足,不仅给学生、家长造成了相当大的困扰,学校方面也是束手无策。 3.校车路线规划犯难,学生在途时间过长 学生家庭住址距离学校有远有近,分布较为分散,虽然在规划校车运行线路的过程中,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诸多因素,但仍然面临在途时间长这样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如,学生正常单独乘车上下学的时间为半个小时,但是由于一辆校车往往要绕行接送两个或者三个村子的学生,那么原本半个小时的车程往往会延长至1~2小时。所以学生不得不“早出晚归”:早早地起床、洗漱、吃饭,放学后较晚回到家,还有作业要完成。长此以往,每天需要8~10小时睡眠的学生得不到充分的休息,不仅影响其生长发育,听课状态和学习成绩也会受到影响。 4.缺乏正规培训,随车照管人员职责不到位 《条例》对校车照管人员的职责做出了许多规定,如:在学生上下车时,照管人员应当维护学生上下车的秩序;监督驾驶人员;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学生安全落座;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的各种危险行为等。 《条例》还规定每辆校车须有两名照管人员,而实际上多数校车只配有一名,甚至个别校车根本就没有照管人员。在访谈中发现,照管人员对自身的职责也不是很明确,仅简单地维护上下车的秩序,清点学生人数。由于缺乏正规的指导培训,他们对于《条例》中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并不清楚地知晓。 5.道路运行环境不利,威胁校车安全 目前,九台市各乡镇道路大多为水泥路面,使用寿命较短,个别路段早已出现裂缝等不同程度的破损,且多为单车道,回车困难,还缺乏严格的人行道与行车道的划分,遇到雨雪天气就更加危险。如此不利的运行环境,着实给校车行驶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三、影响《条例》实施效果的原因分析 1.上线运营的合格校车数量不足 校车造价贵,再加上支付维修保养费、司机工资等,运营成本确实很高。在现有的校车运营模式下,无论是政府补贴还是企业出资,都需投入一笔不小的经费,因财力所限,往往会选择间隔几年分批次购进。由此,现有上线运营的合格校车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就存在一定差距,以致出现租用公共汽车临时充当校车的情况,在安全性上难与正规校车相比。由于校车配备紧张,只能绕行路线才能接全学生,从而导致在途时间延长。 2.对《条例》的认识不深,安全意识淡薄 美国的孩子自从上幼儿园开始,就要以各种方式接受培训,学会如何乘坐校车,如何在各种突发情况下更好地保护自己。而我国,大部分学校只在校车刚投入使用的时候,向教师和学生进行过安全教育,并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安全教育制度。中小学生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处于弱势,安全意识淡薄,长时间不接受安全教育,将使他们放松对危险的警惕。纵观近年发生的校车事故,那些惨痛的教训时刻在提醒着我们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可是在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学校、老师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缺位着实令人担忧。 3.曲意执行“撤点并校”政策,校车配套条件欠缺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后,“撤点并校”便以狂风骤雨般的态势横扫了中国广袤的农村。该文件第十三条要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然而在实际调整时,政策被断章取义地理解,就近入学不作考虑,撤并成了唯一的目的。据统计,“我国农村小学的数量从1997年的51万多所减少到2009年的23万多所,减幅达54.9%”。[1]虽然近年来撤并叫停,教学点适当恢复,但格局已定。学生上下学路程变远,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甚少,有乘车需求的学生增多,但校车及相关管理方面准备不充分,数量紧张,路况堪忧,安全教育不够,以致依然隐患重重。 四、提升《条例》实效性的几点建议 1.继续提高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 校车作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应当被视为一个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特殊载体予以尊重和重视。《条例》赋予校车的“三项特权”,更不能作为一纸空谈的“摆设”,而是要被充分地认知并严肃地贯彻执行。我国的校车安全管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学生、教师、学校管理者、司乘等相关人员中进行积极有效地推行校车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的教育是当务之急。重视校车安全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讲话培训层面,规范演练操作,确保每个相关者安全技能到位,形成安全习惯,才是更应付出努力去做的。 2.加强政府的责任和调控力度 《条例》在我国实施时间尚短,较之校车发展程度高的国家,还有许多待完善之处。在此过程中政府需担起主要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宏观调控的力度,完善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细化有关校车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保证校车运行的安全畅通。“在美国,校车作为政府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并不直接由学生承担。学校或学区是校车服务的提供者,州政府提供一定数额的补贴。”[2]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即便政府负担不了全部的乘坐校车费用,通过提高政府补贴、规范校车收费标准、严格监管不合理校车收费、贫困家庭适当减免车费等措施也能使合格校车惠及范围更广,减少家长的后顾之忧。 3.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致力于快速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忽视当地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片面追求“中学进县,小学到镇”。操之过急的学校撤并,使传统的“一村一校”变为“一乡一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背后是相当一部分学生上下学路途过远、缺少寄宿条件、交通安全存在隐忧。因此在现有基础上减少或停止撤并,适当恢复必要的学校设置,方便多数学生就近上下学,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供寄宿条件等,是与校车安全管理紧密相关的举措,也是便于减缓校车管理负担及进一步摸索有效的管理方法、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的可行途径。 [收稿日期]2013-09-2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效果调查&以九台市部分农村学校为例_校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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