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43400
摘要:为掌握乌什县甲型肝炎疫情流行情况,为依法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甲型肝炎;疫情
分析乌什县基本概况:
乌什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阿克苏地区西部,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天山南麓,托什干河上游地带。东连温宿县和阿克苏市,西接阿合奇县,南与柯坪县交界,北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接壤。面积8943.67平方公里,截止2014年底总人口数22.03万人。有维吾尔、汉、回、柯尔克孜等19个民族
乌什县有7乡2镇108个村531个村民小组。其中95%以上是少数民族,由于大多居住在经济落后的山区,生活贫困、卫生条件差导致各种传染病、地方病不断发生。自2014年累计报告各类法定传染病人有1723列,其中甲型肝炎疫情87列给乌什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地威胁,现将疫情分析报告如下。
乌什县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报告甲肝病例87例,15岁以下儿童病例数为41例、其中临床诊断病例10例、实验室诊断病例62例。为了解我县近期甲肝疫情发病情况,我中心对全县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87例病例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一、疫情情况
全县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报告病例87例,报告发病率为85.11/10万,比去年同期(46例)相比上升了56.52%,无死亡病例报告。发病最小年龄8个月,最大年龄72岁、重点在0-6岁儿童,10月1日至11月25日期间发病数字明显增高、疫情形势散发状态。
二、流行病学分析
1、地区分布:甲肝疫情主要发布在6乡2镇,即乌什镇21例、占总病例数的24.14%;奥特贝希乡19例、占总病例数的21.831%;阿克托海乡16例、占总病例数的20.83%;阿合雅镇12例、占总病例数的13.79%;亚科瑞克乡4例、占总病例数的5.56%;阿恰塔格乡8例、占总病例数的9.19%;依麻木4例、占总病例数的4.59%;英阿瓦提乡3例、占总病例数的3.45%;共87例,城区发病数21例、农村发病66例。
2、人群分布:
1、性别分布:在1月至12月报告的87例病例中,男性59例,占传染病总病例数的67.82%,女性28例,占总病例数的32.18%。
2、年龄分布:在1月至12月报告的87例甲肝病例中,病例主要分布在0-6岁42例、7-15岁17例、15-45岁15例、45-60岁9例、60岁以上4例。
3、职业分布:在1月至11月报告的87例病例中,托幼儿童2例、散居儿童42例、学生13例、农民23例、离退人员2例、干部职员2例、家务待业1例、民工1例、军人、以散居儿童最多为33例,占总病例数的45.83%。
3、时间分布:
1月1日至31日发病数4例、2月1日至28日发病数3例、3月1日至31日发病数5例、4月1日至30日发病数4例、5月1日至31日发病数1例、6月1日至30日发病数2例、7月1日至31日发病数4例、8月1日至31日发病数6例、9月1日至30日发病数11例、10月1日至31日发病数17例、11月1日至30日发病数15例、10月份发病数最多,共17例,占总病例数的23.61%。
三、甲肝病例免疫史情况
乌什县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报告甲肝病例87例,14岁以下儿童病例数为59例、其中有免疫史儿童54例、无免疫史儿童5例、发病时还没到疫苗接种年龄儿童4例、地址不祥查无此人7例。
四、预防控制措施
1、要成立甲肝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各项防控措施,建立甲肝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提高认识,发现疫情后要做好及时上报和消毒、隔离治疗工作,严控传染源、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加强个人防护。
3.保护易感人群、提高甲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必要时适龄儿童进行一次查漏补种[1]。
4、开展大面积的爱国卫生活动、大力宣传甲肝防治知识、保护水源、加强餐饮卫生管理、完善处置疫源地。
2014年乌什县甲型肝炎发病率总体呈稍微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上升。
2014年我县甲型肝炎发病特点
肠道传染病发病明显增加,主要有甲型肝炎、,全年均有报告,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共46例,占全年发病数的51.72%;报告发病人群主要以男性青壮年为主[2]。
(二)今后的防治意见
1、提高传染病的报告率、及时率和报告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传染病疫情的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加大对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晨检工作,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的蔓延。
3、继续加大对甲型肝炎的发病直接影响到我县肠道传染病传染病的发病水平,要切实加强防治工作,加大个人防护的宣传力度,有效控制发病水平。
4、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疫情后,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并报给上级行政、专业部门。
5、提高疫情网络直报监测系统的敏感性。
参考资料:中国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陈昌福.2005-2013年宁德市甲型病毒性肝炎流行特征[J].职业与健康,2015,31,(01):67-69
[2]李澄,闫绍宏,郭卫东,宋壮志,王文瑞.1991-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甲型病毒性肝炎监测流行特征回顾[J].职业与健康,2014,30,(22):3235-3237
论文作者:库万汗·阿不都热依木1,麦丽开姆·亚库普2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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