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候分析、科学研究和气象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从目前的探测环境现状来看,南昌市5个国家级台站的的探测环境破坏严重的就达4个,对气象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探测环境必须依法进行保护。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工作的流程
2.1首先要做好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分类保护工作。
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分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原国家一般气象站)等三类。由于不同类别的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对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障碍物的限制要求有不同的标准,因此“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工作要按照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分类进行。
在地面气象观测场保护范围及障碍物的限制要求都应符合表1(地面气象观测场保护范围及障碍物的限制要求
)的要求。特别注意,有日照或太阳辐射观测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周围障碍物的附加限制要求:国家基准气候站和国家基本气象站在日出方向和日落方向内,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国家一般气象站在日出方向和日落方向内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7°。
2.1.1表1(地面气象观测场保护范围及障碍物的限制要求)中涉及的术语:
障碍物是指观测场以外高于观测场地平面1米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作物等物体。
高度距离比是指障碍物高出观测场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与该高点在观测场地平面的投影点至观测场围栏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之比。
日出方向是指所在地夏至日的日出方位和冬至日的日出方位之间形成的夹角区域。
日落方向是指所在地夏至日的日末方位和冬至日的日末方位之间所形成的夹角区域。
2.2行政审批权限
在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有工程建设的动向,当地气象部门要主动跟踪,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流程迅速启动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或备案工作。涉及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的行政审批由当地气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单位接件后,报设区市气象局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报省局审批;国家气象观测站(原国家一般气象站)的行政审批由当地气象部门负责,窗口单位接件后报设区市气象局进行审批,审批结果报省局备案。详见表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工作权限)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的单位窗口接件材料要求
需要填报行政审批的材料有三种,一式三份。
3.1《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3.2建设项目平面示意图(1:2000或1:5000)(有测绘资质的单位盖章)
3.3距离及方位角示意图(有测绘资质的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预计有可能影响探测环境的,市局或县(区)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4初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材料注意事项
4.1《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4.1.1封面和内容每页都要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4.1.2表中的“海拔高度“”也称绝对高度,就是某地与海平面的高度差,通常以平均海平面做标准来计算,是表示地面某个地点高出海平面的垂直距离。海拔的起点叫海拔零点或水准零点是某一滨海地点的平均海水面。
4.1.3表中的“建(构)筑物地平海拔高度(米)”指的是某点沿铅垂线方向到绝对基面的距离,简称高程。
4.2建设项目平面示意图(1:2000或1:5000),必须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
4.3距离及方位角示意图必须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
参考文献:
1.《GB 31221-2014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
2.《江西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气测函〔2019〕15号)
3.《关于调整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赣气发〔2013〕23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5.《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6.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论文作者:张玉霞 1,吴丹玲2,程宗佩3
论文发表刊物:《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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