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联论文,探析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苏联解体后,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研究一直是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如何认识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及其有关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的历史沿革,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历史评价,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与苏联解体的关系,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等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与分析。
一、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的历史沿革
论及苏联模式社会主义,自然要提及苏联70多年社会主义的历程。它们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是列宁、斯大林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俄国实际相结合所创立的一种具体的社会主义道路,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机制的统一体。而苏联70多年社会主义的历史沿革,则是苏联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运动及其发展、变化的全部历程,它为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提供了从理论到实践、由盛转衰的历史舞台,它展示了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由创建、确立到正常运转、再到扭曲变形以至解体消失的轨迹。研究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与苏联70多年社会主义的关系,既不能把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混为一谈,更不能脱离历史背景妄加评判。因为,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产生、发展于苏联70多年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彼此不可能泾渭分明,研究二者的关系,必须深入考察苏联70多年社会主义的历史,将其分为若干阶段,弄清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变化及其作用,从而准确把握二者的关系。
第一阶段: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创建、确立时期。始于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止于1936年苏联通过新宪法。这是俄国实现由一个落后的封建军事帝国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又可分为前期(1917—1924年)和后期(1925—1936年)。前期由列宁领导,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创建时期。列宁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和当代社会主义制度的创始人。他领导俄国无产阶级突破了“帝国主义链条上最薄弱的环节”,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在短短的6年时间里,列宁以超人的毅力和非凡的勇气,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律作了多方位的成功探索。他虽然没有“一下子规定出新社会的组织形式”(《列宁选集》第3卷第545页),但他从俄国历史的、现实的实际出发,实现了由全体人民管理国家到由无产阶级先锋队管理国家、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到新经济政策的转变,为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奠定了基础。后期斯大林开始执政,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确立时期。在这一时期,斯大林终止执行新经济政策,结束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1936年12月5日,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通过新宪法,宣布苏联已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
第二阶段: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正常运转时期。始于1936年底,止于1956年苏共20大。在这一时期,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体制给苏联三个五年计划(1928—1940年)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稳定的环境,为卫国战争的胜利创造了“绝对必需的物质条件”(《斯大林文选》(1934—1952)第447页)。它使苏联的战时动员之快、规模之大,举世罕见,使战争期间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一致对敌。依靠这些,苏联人民在苏共和斯大林领导下,赢得了战争的胜利,为取得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彻底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进而使社会主义越出一国范围成为震撼资本主义旧世界的强大世界体系。同时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也为战后苏联社会主义的恢复重建,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给苏联造成了惨重的损失,但仅用了两年时间,苏联的工业生产就达到了战前的水平,到1950年,其工业总产值比战前增长了73%,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2%—23%,农业总产值也达到了战前水平。50年代,苏联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以工农业总产值论,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第三阶段: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扭曲变形时期。始于苏共20大全面否定斯大林,止于戈尔巴乔夫上台。在这一时期,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安德列波夫、契尔年科等苏共领导人看到了深深打着斯大林烙印的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存在许多弊端,需要改革,但却没有找到根本的症结所在,使改革步入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误区,加之对苏联社会发展的过高估计和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修正,以及对外推行大国主义、大党主义和扩张主义,导致苏联社会主义的长期停滞和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严重扭曲。
如果说历史赋予斯大林的使命主要是建设、保卫社会主义,那么他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他领导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在艰难的国内外环境下生存下来,而且迅速发展壮大,雄居世界强国之林。在这其中,由列宁奠基、斯大林确立的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功不可没。当历史把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使命交给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人时,因为他们教条地、僵化地对待列宁、斯大林创立的社会主义模式,贻误了改革和发展的时机,最终使苏联社会主义积重难返,陷入困境。
第四阶段: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彻底改向、消失时期。始于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止于1991年苏联解体。在这一时期,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被彻底否定,苏共解散,苏联解体,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复存在。戈尔巴乔夫上台后,一方面严厉批评苏联长期经济停滞的状况;另一方面宣布要进行彻底的全面的经济改革。但他低估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苏联经济体制运转失灵,经济结构严重失调的条件下,加速发展不过是幻想。在苏联经济每况愈下的困难形势下,戈尔巴乔夫没有检讨改革计划的不切实际和改革目标的选择失当,而是归咎于改革的“阻力”太大,于是提出要“粉碎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有关的一切东西”,“形象地说‘过去的’一切都应当炸毁,从过去那种专制集中的社会模式向人道的、民主的、以服务于人为社会方向的社会过渡”。结果使“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取代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戈尔巴乔夫推行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不仅在政治上使苏共丧失了领导地位及最终解散,而且在经济上全面推行私有化,使改革陷入“空转”。戈尔巴乔夫所谓的改革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而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彻底背叛和否定。正是在这样一种机会主义思想和路线政策的指导下,苏共和苏联才走向了灾难的深渊。
二、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历史评价
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在苏联从产生、发展到扭曲以至走向消亡,这是历史的悲剧。正象鲁迅先生所指出的,悲剧是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们看。我们不能因为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中存在某些弊端而全盘否定它对国际共产主义的重大贡献,更不能无视它在实践中创造的巨大成就,而应当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事实为根据,冷静地回顾过去,清醒地展望未来。
首先,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是主导方面立得住的、基本合格的社会主义,又是具有诸多不足和弊端的、不够好的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既有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本质特征坚持发展的一面,如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生产资料公有制采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人民群众当家作主采取苏维埃政权形式,在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建立无产阶级常备军,在过渡时期结束后仍保留无产阶级专政,等等;也有对科学社会主义教条式搬用,甚至扭曲背离的一面,如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条件下,急于消灭商品经济和小生产,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把全民所有制规定为国家所有制,把计划经济规定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在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大量存在的条件下,急于用行政手段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及政治上的个人集权、领导职务终身制,文化上的专制主义、教条主义,对外关系上的大党主义、大国沙文主义,民族关系中的大俄罗斯主义,等等。前者是处于主导方面的、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产生过并将继续产生积极影响的因素,后者是处于非主导方面的、对苏联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产生过消极影响的、在今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中应该努力消除的因素。早在1958年8月,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发生错误是不可能的,但“苏联那个主流,那个主要方面,那个大多数是正确的”。
其次,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看,它曾发挥了巨大的积极影响,如保证了苏联在30年代高速发展重工业,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保证了苏联卫国战争的胜利。只是在战后,尤其是60年代以后,由于改革不利,这一模式中的许多不合理的因素日益僵化了,并在客观实际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冲击下不断扭曲变形,从而使之在新技术革命时代与资本主义又一回合的较量中,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以,评价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必须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把它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对每一特殊的历史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列宁选集》第2卷第375、700页)。决不能因为历史条件的变化出现了改革的必要性而否定原有体制存在的历史必然,从现在的、已经发展了的形势出发来评判在另一种条件下产生的政治经济体制的是非曲直,进而全盘否定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否则,就是反历史主义的,更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应有的态度。很显然,肯定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历史作用与改革这一模式的历史必然,是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二者不能同日而语,也并不矛盾,不能用一个问题否定另外一个问题。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是具有苏联民族特色、符合特定历史条件的、不够完善的社会主义,因此它既不可能完全适用于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地适用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
再次,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弊端,并非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本身所固有的,而是其具体实现形式即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运行机制中不合理的因素造成的。必须把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中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实现形式区分开来,不能等量齐观,前者是基本的、决定性的,是应当坚持的;后者是表层次的、从属的,是可以变更的。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人民在列宁、斯大林领导下,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符合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是人民当家作主,经济发展,生活提高,社会稳定,使苏联在国际帝国主义包围中巍然屹立的根本保证。它使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实践,是苏联共产党人对世界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最大贡献,然而,这一基本制度的建立,只是为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只有在建立了合理的、科学的政治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把各种资源有效的配置和利用起来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这也说明,寻找建设社会主义的最佳形式,必须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和当时的历史条件,即符合实际的、科学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途径、方法、机制,并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和开拓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这种探索和开拓,也就是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
如果我们本着上述三个原则评价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就会清楚地发现,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失误和困难,都是在具体体制、运行机制这一层次上产生的,决非因为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由于没有及时找到改革的出路,结果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因此产生不满情绪,国内敌对势力以此煽动对社会主义的仇恨,使资本主义的和平演变更加有机可乘。而戈尔巴乔夫的反动则在于,没有把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实现形式两个范畴区别开来,把改革的矛头指向了社会主义制度,直接配合了国内外反社会主义的浪潮,以致葬送了苏联社会主义。这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极其深刻的教训。
三、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与苏联解体的关系
苏联解体的原因虽然复杂,但不外乎内因、外因两个因素的作用。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这里,外因主要是西方国家对前苏联的和平演变,内因主要指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
(一)苏联解体的主要原因是内因所致,内因中起决定作用的直接的主要方面则是现实原因。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战略没有内因的配合,是难以奏效的。西方的“和平演变”攻势始于五、六十年代,之所以在很长时间里没能达到目的,是因为苏联国内条件还不具备。在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人执政时期,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已开始扭曲变形,弊病丛生,但苏联并未走向政治上的崩溃,其根本原因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中的基本制度没有改变。那时,苏共和政府没有乱,社会政治思想比较稳定,国内外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还不能够明目张胆地纠集在一起,形成一股推翻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直到戈尔巴乔夫上台以后,选择了错误的改革方向,抛弃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以党的总书记的身份,宣扬和推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实行政治多元化、经济私有化、思想自由化。结果,搞乱了人们的思想,搞乱了党,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得到扶植,这是促使前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当然,也要看到,苏联解体是有历史渊源的,这也是重要的内因之一。由于没有及时地进行改革和有效地推进改革,苏联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积累的大量矛盾不断膨胀,如经济体制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力,社会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民主和法制等,致使苏联的政治经济积重难返,使得戈氏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更具有了迷惑力,拥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另外,赫鲁晓夫等人否定斯大林,修正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提出“全民国家”和“全民党”的理论,怀疑、动摇社会主义,也为戈尔巴乔夫提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公开背叛社会主义奠定了一定的政治思想基础。因此,必须把戈尔巴乔夫在苏联剧变和解体中的决定性作用与苏联历史上的失误造成的严重恶果联系起来加以分析。
(二)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弊端以及由此而积累的种种矛盾与问题,孕育着严重的社会危机,是致使苏联解体内因的一部分,但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弊端存在于它的具体体制之中,如果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这些具体体制进行改革,兴利除弊,苏联社会主义的前途还是光明的。戈尔巴乔夫上台以后,却以这些弊端为口实,从揭露批判历史上的某些过错,发展到全盘否定苏联70多年的社会主义历史;从主张社会主义观念更新,蜕化为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终于,以其“新思维”为代表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毁灭了苏共,使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毁于一旦,帮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现了“和平演变”的夙愿。这里,戈尔巴乔夫本人的责任是无可推脱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领导人、领导集团很重要,许多事情就是这样,领导人变了,就都变了,整个国家就会改变颜色。”也正因为如此,在分析苏联解体的原因时,既不能否定苏联模式社会主义这一历史原因作为内因所起的作用,也不能孤立地只看到这一因素的作用。事实很清楚,戈尔巴乔夫及其所倡导的改革是当之无愧的罪魁祸首。
四、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1956年,我国胜利地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时的我国社会主义还不具备鲜明的“中国特色”,却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极为相似,其中包含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也包含了只适用于苏联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和国情的差异,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在中国很快显露出种种弊端,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历史把改革的重任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经过艰苦探索,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逐步确立起一条区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改革道路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有区别,也有联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辩证否定。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继承了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合理“内核”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发展而来的。作为苏联模式社会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历史选择,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石。我们党制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其中的一个基本点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把它作为另一个基本点,即“坚持改革开放”的根本保障。这样,就把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中符合马列主义普遍原理的部分在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坚持下来了,保证了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从而使改革在稳定的环境中健康地进行,成为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质的区别之所在,因而在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垮台之后,中国的社会主义仍能立于不败之地,并日益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有诸多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根据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探索出的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无论对待马列主义,还是对待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我们党都摒弃了教条主义的态度,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创造性地提出了“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而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区别”的论断,打破了社会主义不能发展市场经济的“禁区”,彻底变革了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中具体体制的弊端,开始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如此,在政治上,我们党吸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逐步走上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正常轨道,进一步健全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重大决策出台之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证了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国家统一问题上,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改革先从农村开始,再向城市展开,既扎实,又稳妥,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好转,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中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又一创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有了明显的差异。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有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表现在对待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和以往各自建设社会主义经验的态度上。我们党采取的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本着对历史负责的原则,全面总结了自身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兼收并蓄传统模式中的合理成分。在性质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是相同的,都是社会主义。而苏联的改革在戈尔巴乔夫之后,急转直下,全面否定苏联模式社会主义,采取的是将过去的一切全部“炸毁”的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甚至抛弃了原有模式中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用“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取而代之,放弃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放弃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性质上已完全不同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三)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关系时,必须澄清几种糊涂认识:其一是,中国从建立社会主义之始就师法苏联“老大哥”,“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曾经是50年代流行一时的口号。似乎我们的榜样既然发生了剧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要重蹈覆辙。其二是,目前改革之所以遇到困难,原因是我们没有很好地坚持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因此必须回到50年代建设社会主义的老路上去。这两种认识都是十分错误的,而且是同出一辙,都是由于没有认真分析苏联解体的内在原因,更没有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只看表面现象的肤浅认识。如前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虽然在本质上有继承和被继承的关系,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除了后者的弊端,并增添了崭新的内容,注入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不同于戈尔巴乔夫的改革道路。戈氏的所谓改革致苏联社会主义于死地,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扬弃,是对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遇到一点困难是正常的,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必因此而怀疑改革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只要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集中精力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一定会迎来光辉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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