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前的发展中不断推行河长制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河湖水健康和国家的水安全,可以给流域管理提供一定的机遇,也提出了一定的任务和挑战,在发挥河长制的作用下,不断推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保护好水资源的开发。
关键词:河长制;水资源;保护;开发
引言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一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长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提前半年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河湖管理保护进入新阶段。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政治责任、使命担当,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河长制”水环境管理现实必要性
1.1、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需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都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努力贯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河湖库渠作为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其生态功能、资源功能以及经济功能作用十分突出,对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采取“河长制”管理模式,要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负起江河湖泊管理的第一责任,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1.2、破解水污染治理难题的需要
河流湖泊流域范围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上海黄浦松江段死猪事件、河南新乡造纸厂污水灌溉农田、内蒙古乌审旗嘎鲁图镇湖水污染等等水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河流水体污染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传统的河流湖泊的治理出现了条块分割、“多龙治水”的弊端,采取“河长制”模式,真正把治水管水责任落到实处,加大了水污染治理力度,有效破解水污染治理难题。
1.3、降低水环境治理成本的需要
河长制促进观念转变,减少治理成本。入河河流数量众多,各河之间水文条件、污染程度都不一样,各地的实际情况、经济发展也不一致,不能用一个规定管理所有河流。只有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制定地区性的水环境管理方案,解决当地的水污染问题,“一河一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领导干部具有调度和配置资源的优势,他们牵头组织河流治理的同时,并结合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推进方案的实施,实现预期目标,有效落实责任人。
2、发挥河长制推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应用
2.1、水环境系统保护与修复目标
随着人口飞速增加及社会经济飞速变化,水生态系统承载了日渐增大的压力,水资源枯竭、大量水体污染和越来越多的富营养化出现,都导致了各类污染情况不断增加,目前来看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目标有:(1)科学合理分配水资源使用,保障水生态系统长久和稳定用水需求。在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上,明确取水许可总量及其控制指标、主要控制断面生态需水要求及保障措施。(2)构建完善的水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规划体系。在基础上分析识别区域典型水坏境问题,明确保护及修复目标,以总体布局手段,制定生态需水配置、保障方案。强化水功能区的监督,用科学的办法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维持合理生态需水,不断加强管理。用水的效率及效益有待提高,持续推动节水型社会的构建。(3)保护重要的水环境系统,包括一些具有重要生态意义的水生态系统,例如涉水景观、自然保护区等。保护水生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同时完全释放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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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水资源保护措施
严格水源地管理制度,依法要求取用水单位办理取水许可,取缔非法取水部门或个人,对私接取水管道的现象进行严厉处罚。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规范流域内污水集中收集,降低剑湖水资源破坏风险。
2.3、要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建立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制度,落实河湖管理、执法、巡查、保洁等相关人员,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保持河湖畅通、堤岸整洁。科学布设河湖水量、水质、泥沙、水生态等监测站点,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河湖及水域岸线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依托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实现河湖基础数据、巡查监管情况、突发事件处理、督查考核评估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提高河湖管理智能化水平。
2.4、广泛参与,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水环境管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发挥民间组织,环保NGO,以及公益性环保组织,弥补河长制政府管理的不足,政府应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公众参与到河道治理工作中来,共同做好水环境治理,呵护美丽家园。
2.5、优化河库水量调度
依据法律法规,经甘肃省水利厅授权,落实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职能,制定并落实河水量调度分配方案。明晰水库、水电站管理主体和监督主体,严格执行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按照各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对地方相关部门落实水库、水电站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相关部门优化河道水量及水库调度运行,保持平稳泄流,防止无序截流取水和泄洪排沙。
2.6、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按照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明确流域内主要河流的采砂管理权责。依据法律法规,经各省水利厅授权,落实河道统一管理职能,编制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参与区域河道采砂规划市级审核,开展流域内河道采砂监督检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清理、取缔河道内的非法采砂场,查处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
2.7、引导公众参与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期盼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将河湖面貌改善、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3、结语
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职能,在调查掌握流域主要河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基础上,完善管理手段和措施,加强对河道内重点控制断面、重要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的监测和监督。理清流域与区域管理职责,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探讨基于河长制下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和河道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流域内河道健康状况评估、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水土流失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河道乱相治理,促进流域内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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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杨中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8
标签:河道论文; 水资源论文; 流域论文; 水环境论文; 生态论文; 河流论文; 水利厅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