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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与19世纪之交,席卷欧洲大陆的浪漫主义和民族主义在知识界形成颂扬民间文化,发掘民族精神的新思潮。如同文艺复兴时期人本主义者笔下的“高尚的野蛮人”一样,当时的农民被浪漫主义者赞美为健康素朴的古代文化的传承人,而流传于乡村社会的神话传说、风俗习惯、仪式信仰则被当做幸存的古代文明。“民间”和“民众文化”一时成为最热门的话题。
当德国的语言学家和英国的古物学家试图为这突然展现出光彩的民间文化作出系统解释时,民俗学便应运而生。在随后的一个多世纪里,德国浪漫主义语言学和英国进化论人类学的影响始终存在,但同时,民俗学在欧美各国的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道路,形成各自的特点。本文的描述仅仅限于勾勒德、英、法、美、以及北欧国家民俗学的发展轮廓。
一、民俗研究的摇篮:德国
早在18世纪,以赫德尔(Johann Herder,1744~1803)为代表的 德国浪漫主义者便谴责现代文明割断了人与自然的联系,并将诗歌变成堆砌辞藻、玩弄形式的智力游戏。他们认为,在古代农民的文化就是整个德意志文化,而民歌则是民族文化最基本也最有生命力的表现形式。拯救德国民族文化,重振民族精神的希望就在于发掘与重建德国的民间文化。
赫德尔的思想直接影响了德国民俗学的奠基者、著名语言学家格林兄弟。雅格布·格林(Jacob Grimm,1785~1863)和威廉·格林(Wi-lheim Grimm,1786~1859)认为民歌的创作与任何个人无关, 而是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种无法解释的奇迹。他们进而提出民间诗歌的原始形式是史诗,而史诗又与神话传说关系密切。他们十分重视收集民间口头创作,相继出版《儿童与家庭故事集》(1812~1815)、《德国的传说》(1816~1818)、《德国的神话》(1835)等影响极大的著作。格林兄弟的民俗学研究直接服务于他们重建德国民族文化、抵御当时的法国威胁的政治目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是贯穿于他们著作中的一条主线。而格林兄弟坚持民间创作的美学价值必须重视,民间诗歌的美学与民族精神一样重要,也有待重建。
继格林兄弟之后,德国民俗学最有影响的人物是传播理论倡导者本菲(Theodor Benfey,1809~1881)。不满于盛极一时的比较神话学从神名中推演神话起源的做法,本菲认为民间故事的研究应该从它的传播途径和方式入手。1859年,本菲为他翻译的印度故事集《五卷书》写了长达600多页的导论, 详细描述这些印度故事如何经由阿拉伯世界流传到欧洲的过程,也揭示了古代印欧文化的内在联系。与格林兄弟的“重建民族精神”不同,本菲提供的是一种学术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因此很快在德国、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学术界产生巨大影响。遗憾的是,本菲的追随者往往将他的理论简单化,一味强调印度起源论,忽视了本菲关于民间故事的美学意义和创作过程的理论。
19世纪下半叶,欧洲各国民俗学之间的相互影响已经比较明显。即使在本菲理论占据统治地位时,也有民俗学者将目光转向别处。著述甚多的曼哈德特(Wilhelm Mannhardt,1831~1880) 便始终受英国民俗学的影响。他早期的研究接近缪勒的比较神话学,但提出“低级形态神话”的理论;后又追随进化论人类学,收集和分析德国民间习俗信仰中的“古代文化遗留物”,并以对农业生产仪式的研究而著称于世。另一个受外国影响的学者博尔特(Johannes Bolte,1858~1937)采用稍后出现的芬兰历史—地理方法,精心编制了《格林童话索引》。
梅耶(John Meier,1864~1953)的名字在本世纪德国民俗学的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潜心研究民歌的创作过程,反对格林兄弟的“集体创作论”,认为“集体创作论”实际上抹杀了民间诗人的创作个性与创造力。历史考查可以证明许多民歌来自个人创作,又在长期流传过程中不断地得到丰富提高,而且其中也不乏文人创作的影响,梅耶的观点被诺曼(Hans Naumann,1885~1951)进一步发挥成民间文化起源的理论,激发了新一代学者极大的兴趣。诺曼的著名观点是“贵族起源论”,即民间文化先是起源于上层社会,后逐渐流传到民间,并失去其原来的贵族文化特征。
与其它国家相比,德国民俗学起步虽早,但发展并非最快。尽管格林兄弟早在1815年便提议建立民俗学组织,第一个协会柏林民俗学会却迟至1891年才出现。全德民俗学会联盟成立于1904年,在随后将近40年中,梅耶一直是联盟的核心人物。30~40年代,德国纳粹党人利用民俗学作为政治宣传工具,制造所谓纯粹日尔曼人的神话,使德国民俗学进入一个黑暗阶段。民俗学会联盟在二战后重组,并更名为德国民俗学会至今。
从赫德尔、格林兄弟,直到梅耶和诺曼,德国民俗学中的浪漫主义传统始终存在。民俗学被视为广义上的民间诗学,民间文化的起源、创作过程及其美学意义一直是德国学者研究兴趣之所在。除曼哈德特等少数人外,民俗文化的社会功能未得到德国民俗学者的重视。当然,这与他们多数具有语言学、印度学的背景是分不开的。
二、民俗学的故乡:英国
格林兄弟的影响很快越过英吉利海峡,在嗜古成癖的英国古物学者中引起积极反响。这些教养良好的英国绅士对所有年代久远的东西都感兴趣,包括被他们称之为“民间古俗”的民间风俗习惯、仪式信仰、口头创作等等。1846年,古物学者汤姆斯(William Thoms,1803~1885 )提议以“民俗学”(folklore)来代替过去关于民俗文化的种种说法。这个自造的英文字由“民众”(folk)和“知识”(lore)拼在一起,既涵盖了丰富多采的民间文化,也比较准确地反映出其属于民间的本质。因此,它很快为多数学者接受,并成为民俗研究这门新兴学科的正式名称。从这个意义上讲,英国堪称为民俗学的故乡。
在民俗学的新旗帜下,汤姆斯和其他古物学者积极收集民俗文化,出版了许多有关书籍。但他们仍然未脱古物学者的本色,对收集津津乐道,却从未想到系统地解释他们的收藏。严格说来,第一个作出理论贡献的英国民俗学家并非英国人,而是任教牛津大学的德裔语言学家缪勒(Friedrich Max Müller,1823~1900)。 当时争论的难题之一是如何解释西方古典神话中乱伦、残杀等许多不合理的因素。缪勒从希腊诸神的名字中追寻出它们的印度源头,并发现这些神名最初都是对自然现象的比喻。缪勒认为所有印欧语系民族分享一个语言源头,当这些民族分散到世界各地时,古代雅利安语言逐渐演变成许多民族语言。神名的最初含义也被遗忘,后人不得不创造出许多故事来附会解释,于是产生了神话。
缪勒以“语言疾病说”和“自然神话论”建立起他的比较神话学理论,在英国之外拥有不少追随者。然而,这种抽象、繁琐的语言学解释并不符合英国经验主义学者的胃口。以安德鲁·兰(Andrew Lang,1844~1912)为首的民俗学家从一开始便猛烈抨击缪勒理论的荒谬之处, 但却苦于找不到像样的理论来取代它。直到泰勒(Edward Tylor,1832~1917)于1871年出版《原始文化》,比较神话学才算真正遇到克星。
人类学之父泰勒为英国民俗学者提供了最有力的武器:“万物有灵论”和“遗留物说”。前者论证所谓原始人的不同思维模式,后者则解释了现存的各种奇怪习俗信仰。此外,泰勒关心的是整个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进化的历史,而不是格林兄弟努力重建的“民族精神”。民俗,作为历史的遗留物,也不再具有什么特别珍贵的现代意义,而是应该加以改革的对象。
以进化论人类学考察民俗事象的社会功能,以“遗留物说”解释现代民俗中的不合理成分,新一代民俗学者将英国民俗学发展为完全不同于德国民俗学的另一传统,其鼎盛标志是被后人誉为“超级强队”的人类学派的出现。人类学派民俗学的代表人物有六位,其中,安德鲁·兰是中国民俗学界最熟悉的。他早年以撰文抨击缪勒的比较神话学和本菲的印度起源论而为人注意,后致力于将泰勒的人类学理论引入民俗学。其代表作包括《习俗与神话》、《巫术与宗教》、《宗教的产生》等。高谟(George Gomme,1853~1916)是六人中组织能力最强者,长期负责成立于1878年的民俗学会的工作。他也最注重民俗学理论的普及,出版过《民俗学手册》(1890)和《作为历史科学的民俗学》(1908)的理论著作。纳特(Alfred Nutt,1856~1912)专长于古代凯尔特文化 ,应用泰勒和兰的理论解释爱尔兰民俗,并以他拥有的纳特出版社为民俗学书籍的出版提供了最有力的后盾。哈特兰德(Edwin Hartland,1848~1927)在六人中最热衷于人类学理论,并最终转向非洲部落文化的研究。他最有影响的民俗学著作《帕修斯的传说》比较分析了流传于世界各地的有关故事和信仰,被认为是可与《金枝》相比美的百科全书式著作。另外两人克劳德(Edward Clodd,1840~1930)和克劳斯顿(W-illiam Clouston,1843~1896)的名字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很陌生; 但在当时,他们与兰、高谟等人齐名,同为民俗学界的核心人物。
除上述六人外,当时的英国民俗学会还吸引了许多优秀人才,特别是几位颇有影响的女民俗学家。高谟夫人(Lady Alice Gomme,1852~1938)研究儿童游戏,为民俗学开辟了新的领域。 柯克斯女士(Marian Cox,1860~1916)的《灰姑娘》(1893)比较分析了318个灰姑娘故事异文及其流变历史,被认为是民间故事研究中的典范之作。她的《民俗学导论》(1895)和伯恩女士(Charlotte Burne )改写的高谟原著《民俗学手册》都曾被介绍入中国,产生过一定影响。此外,弗雷泽(James Frazer,1854~1941)和马雷特(Robert Marett,1866~1943 )也是为中国学界熟知的学者,但在当时他们并不属于英国民俗学者的小圈子。实际上,弗雷泽在利物浦大学担任社会人类学教授,而马雷特在牛津大学继任泰勒的人类学讲座,二人的专业也确非民俗学。不管怎样,弗雷泽的巨著《金枝》、《旧约中的民俗》等和马雷特的“前万物有灵论”都为英国民俗学的发展作出过极大贡献。
兰、纳特、高谟等人在本世纪20年代相继去世,第一次世界大战又使民俗学会的工作陷入停顿状态,英国民俗学史上最辉煌的一章也随之结束。之后,在很长时间内,英国民俗学得不到学术界的尊重,更没有大学设立民俗学专业。直到1960年,利兹大学才开设民间生活研究专业,后在桑德森(Stewart Sanderson)努力之下扩建成一个很小的系。 民俗研究的中心已移到北爱尔兰和威尔士的大学和博物馆,但却更名为民间生活研究。
英国民俗学的特点在于以进化论人类学为理论武器,通过民俗研究探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与德国同行不同,英国民俗学者关心的是民俗的社会功能,即使研究民间口头创作也只对其中的古代文化遗留物感兴趣。从汤姆斯到高谟,英国民俗学是由两代天资极高,教养良好的业余爱好者发展起来的。他们中有作家、编辑、出版商、职员、律师和政府官员,但却无人在大学任教。他们以高度热情在业余时间从事民俗研究,却从未尝试过使民俗学进入高等学府的讲坛,更谈不上培养民俗学专业人才。所以,兰、高谟等巨擘一旦过世,英国民俗学便几乎夭折(这一教训给后来的美国学者很大启示,详见下文)。但英国人类学派民俗学在欧洲以外的国家影响很大,其学术传统至今仍可在印度、日本和中国民俗学中发现。
三、摇摆于两大传统之间的法国
虽然文学巨匠蒙田和卢梭早就论述过民间诗歌的重要性,但是,一般认为,法国民俗学的第一部著作是福瑞尔(Claude Fauriel,1772~1844)于1824年出版的《现代希腊民歌》。福瑞尔强调这些民歌反映希腊民族精神,是现代的《伊利亚特》。之后,随着格林兄弟等人著作的传入,法国知识界也掀起收集出版民间口头创作的热潮,其重要标志是1858~1859年出版的三卷本《法国民歌》。受德国民俗学影响,法国的民俗学者也将民间诗歌视作民族精神的体现。
本菲的印度起源说和传播理论的传入使法国民俗学中产生了一个文学派。著名的语言学家帕瑞斯(Gaston Paris,1839~1903)最先应用本菲理论于法国民间文化的研究。他专长于中世纪文学,以对《罗兰之歌》的历史考证而著称。除论证民歌的传播过程之外,他还认为史诗由许多短小民歌组成,而且处于不断的再创造过程中。与帕瑞斯同为文学派民俗学代表人物的还有语言学家休特(Gédéon Huet,1860~1921 )和考司昆(Emmanuel Cosquin,1841~1921)。他们都追随本菲的传播理论,认为世界民间故事的源头在印度。考司昆在格林兄弟直接鼓励下开始收集法国民间故事,他出版的《法国传说》被认为是法国的《格林童话集》。稍后,文学派中出现一个本菲理论的反对者,即文学史家柏迪尔(Joseph Bédier,1864~1937)。他于1908~1913年间发表长达2000多页的巨著《史诗传说》,提出史诗与历史之间并无直接联系、《罗兰之歌》产生于11世纪的法国等在当时十分大胆的论断。
19世纪末期,受正处于鼎盛时期的英国人类学派民俗学的影响,许多法国民俗学者开始以进化论人类学分析解释民俗事象的社会功能,其代表人物是吉纳普(Arnold van Gennep,1873~1957 )和山狄夫(P-ierre Saintyves)。吉纳普本为人类学家,专门研究仪式文化, 发表有《生命礼仪》(1909)和关于澳大利亚土著的专著多种。自1916年出版一部研究法国传说的著作后,他便转向民俗学研究的领域。同英国民俗学者一样,他认为民俗学重建的是人类进化史而不是民族精神,但他更加强调个体的重要性。针对法国文学派民俗学局限于文献考据的弱点,他提出民俗学是一种研究民间习俗与民俗生活方式的科学,必须建筑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吉纳普晚年的多卷本《当代法国民俗》和其它理论著作已成为民俗学经典。
与吉纳普齐名的山狄夫也是英国人类学派民俗学的忠实追随者。他著述极多,且着重于宗教巫术等信仰民俗的研究,因此被称为法国的弗雷泽。与吉纳普不同的是,山狄夫将民俗学定义为心理科学,民俗研究展示的是人类心理的自然进化历史。他关于民间巫术的研究扩展了民俗学领域,也修正并丰富了弗雷泽的巫术理论。他的多卷本童话研究则遵循安德鲁·兰的模式,从民间故事中分析古代信仰习俗的遗留物。在理论方面,他于1936年发表的《民俗学概论》影响很大,是法国民俗学第二阶段的代表作之一。
法国的人类学派随着吉纳普和山狄夫的逝世而被新一代民俗学者所取代。有意思的是,后者又一次转向德国民俗学理论,以文本分析为主,强调民俗文化的美学意义和创作过程。代表这一新趋势的克埃劳特(Patrice Coirault)受梅耶和诺曼的影响,研究民间文化的创作过程。他的贡献在于修改了诺曼的“贵族起源论”,提出民间诗歌与文人创作,民歌的创作与再创作实际上是一个不可分开的连续互动过程。
新比较神话学的倡导者迪梅齐尔(George Dumézil )是当代法国民俗学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同缪勒和本菲一样,迪梅齐尔也是印欧学专家,也以古代印度神话作为构筑理论体系的基础。不同的是,他将英国的功能学派人类学和法国的迪尔凯姆社会学理论引入他的神话学研究,从对神话系统的结构分析入手,揭示语言、神话,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他最著名的理论是“三功能论”,即认为古代印度神话分成社会伦理、战争、生产三个功能层次,各有不同的神来表现。类似的三功能模式又可以在阿拉伯,希腊,北欧神话中发现,由此也再一次显示出印欧大陆文化的内在联系。
四、民族主义与民俗学:北欧诸国
民俗学在北欧(特别是芬兰)是民族主义运动的孪生兄弟;在学科建设方面,民俗学无论在芬兰还是在瑞典、丹麦、挪威都享有较高学术地位,而且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芬兰的民俗学研究远远早于现在的芬兰共和国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民俗学在教育国民、争取芬兰独立的运动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民俗学在芬兰被尊为国学,其发展史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从18世纪到19世纪30年代是芬兰民俗学的蕴育期。芬兰本是由古代游牧部落定居后形成的国家,在12世纪到14世纪期间被瑞典人征服并被迫接受基督教文化;后又于1809年被割让给俄国,直到1917年才成为完全独立的共和国。芬兰知识分子有意识地利用民俗研究来启迪民族精神的努力始于历史学家波桑(Henrik Porthan )的《芬兰诗歌研究》(1766~1778)。 虽然波桑和其他早期学者仅仅依靠文献记载来研究民间口头创作,猜想和虚构的成分很大;但他们的工作唤起芬兰社会对于民间文化的重视,为民俗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1835~1862)以芬兰民俗学之父隆诺特(Elias Lnnrot,1802~1884)的杰出贡献为标志。与波桑等书斋学者不同, 隆诺特以医务官身份长期生活在乡村社会,亲自收集民间流传的故事诗歌。他最大的贡献是收集出版了芬兰史诗《卡勒瓦拉》(1835)。后继者发现隆诺特将他从不同地方收集到的许多短歌合并在一起,编成史诗《卡勒瓦拉》,就像《格林童话集》一样,有太多的加工整理成分。尽管如此,隆诺特的实地调查和他出版《卡勒瓦拉》的历史功绩还是无论如何强调也不过分的。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卡勒瓦拉》不仅极大地振奋了芬兰人的民族精神,也成为民俗学的立身之本。
芬兰民俗学史的第三阶段也可称为科隆时代,即科隆父子在赫尔辛基大学执教的66年(1862~1928)。在此期间,以科隆父子为代表的民俗学家使芬兰成为世界民俗学研究的中心,并创造了著名的芬兰历史地理方法。尤利斯·科隆(Julius Krohn,1835~1888)自1862年起在赫尔辛基大学教授文学史和语言学,他发明了通过比较一首民歌之许多异文,将民歌异文分解成母题,分析这些母题的分布状况和历史变迁,最后确定该民歌之历史的方法。这便是芬兰历史地理方法的雏形。此外,他还积极鼓励芬兰民俗学者扩展其研究领域,研究民间故事传说,习俗信仰等所有民俗事象。
老科隆去世后,他的儿子卡尔·科隆(Kaarle Krohn,1863~1933)被赫尔辛基大学聘用继承父业,并在1898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在著名大学中担任民俗学专业教授的学者。卡尔·科隆最重要的贡献包括整理发表了他父亲晚年的重要著作,致力于发展历史地理方法论,创建了世界上最好的民俗档案馆和著名的《世界民俗学家通讯》,使田野作业方法在芬兰民俗学中制度化,还培养出许多优秀的民俗学家。卡尔·科隆于1926年发表的《民俗学方法论》系统阐述了芬兰历史地理研究方法,被认为是他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与卡尔·科隆同时发展了芬兰历史地理方法的阿尔涅(Antti Aar-ne,1867~1925),本为中学教员。与多数同时代学者不同,阿尔涅从一开始就将注意力集中于《卡勒瓦拉》之外的民俗事象,特别是民间故事的结构分析。他最著名的贡献是《民间故事类型索引》(1908,1913)。经美国学者汤普逊增订之后,这本索引工具书便成为民俗学中的经典,而A—T分类法也成为全世界民俗学者必须掌握的分析工具。
经过几代民俗学者的努力,芬兰几所重点大学都设有民俗学专业,中小学则设有《卡勒瓦拉》必修课。芬兰的民俗档案馆、民俗博物馆、民俗村都具世界一流水平,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继卡尔·科隆与阿尔涅之后,哈维欧(Martii Haavio)和库司(Martii Kuusi) 等一批优秀民俗学家致力于使民俗学专业化,并取得很大成就。到50~60年代时,芬兰民俗学已成为世界民俗学中的楷模,芬兰历史地理方法之影响遍及西欧北美,而赫尔辛基已成为世界民俗学者心目中的民俗学圣地。
瑞典、丹麦和挪威的民俗学比芬兰要晚大约半个多世纪,严肃和具规模的收集活动开始于19世纪40年代。但同芬兰情况类似,民俗学在这三个北欧小国的发展也与民族主义紧密相联,并为政府所支持。早期著名的民俗学家包括瑞典的希尔顿—卡维留斯(G.O.Hyltén- Cavallius,1818~1889)、丹麦的格兰维格(Svend Grundtvig,1824~1883) 、和挪威的巴格(Sophus Bugge,1833~1907)。他们的主要贡献在于收集民俗文化,唤起社会和学术界对民俗研究的重视,并为民俗学进入大学铺平了道路。有意思的是北欧三国第二代著名民俗学家的博士论文都以民俗学为题,随后也都在主要大学担任民俗学教授。例如,丹麦的奥瑞克(Axal Olrik,1864~1917)是哥本哈根大学民俗学教授,挪威的莫尔(Moltke Moe,1859~1913)和里斯特尔(Knut Liestl,1881 ~1952)相继担任奥斯陆大学民俗学专业教授,瑞典的塞多(Carl von Sydow,1878~1952)更以其杰出成就使民俗学在伦德大学获得讲座教席的殊荣。就研究方向而言,北欧民俗学家中最优秀的人物往往对民俗事象(特别是口头创作)的美学意义很感兴趣,在民间故事的创作过程的研究方面颇有成就。其著名代表有奥瑞克和塞多。此外,塞多对芬兰历史地理方法论一直持批评态度。当然,这也并不能改变芬兰方法的巨大影响,真正的挑战要等到70年代之后新兴的美国民俗学才能提出。
除发展大学教育之外,北欧民俗学的另一显著特点是档案馆与博物馆起了很大作用。瑞典的北方博物馆,挪威的北欧博物馆,丹麦的民俗档案馆实际上都起着民俗学运动中心机构的作用。除国立的档案馆、博物馆之外,在许多省份还有地方性的机构。它们的功能不仅仅是收集与保存资料,还包括为研究人员提供人力物力资源和直接卷入具体的科研项目,如定期进行民俗学问卷调查。由于一些著名的民俗学家本人就是档案馆和博物馆的雇员,这些地方实际上具有民俗学研究机构的功能。
五、学科建设的典范:美国
同其它国家一样,美国民俗学也是从民俗爱好者的零星收集工作起步的;但不同的是,美国民俗学很快便以大学为基地发展,美国民俗学者更是有意识地从事学科建设。几代人努力的结果使美国民俗学在70年代后迅速发展成为世界民俗学新的中心。
美国民俗学民展史大约可以分为五个阶段。1857~1858年,哈佛大学英语教授柴尔德(Francis Child,1825~1896) 出版八卷本《英格兰与苏格兰叙事民谣》,标志着早期民间文学收集的最重要成就。柴尔德本人深受丹麦学者格兰维格影响,一生致力于收集民谣和其它民间口头创作,并使哈佛大学成为美国早期民俗学的基地。纽厄尔(William Newell,1839~1906)是美国著名民俗学者中唯一未在大学任教的英国式绅士学者。他长期收集和研究儿童游戏,出版《美国儿歌与游戏》一书。他最大的贡献是参照英国经验发起筹建了美国民俗学会(1888)。纽厄尔的财富和闲暇时间使他能够以全部经历从事民俗学会的工作。尽管只任过一任主席,但他实际上一直是学会核心人物,并长期编辑《美国民俗学杂志》。在此阶段,英国民俗学被视为楷模,但同时纽厄尔与柴尔德都强调民俗就是口头传承文化,与物质文化、社会组织等无关。
进入20世纪后,鲍阿斯(Franz Boas,1858~1942)及其弟子相继担任民俗学会主席,美国民俗学进入以人类学理论为主导的第二阶段。其研究对象也从欧洲移民的口头文化转向美国印地安人的部落文化;口头创作的垄断地位被人类学家所关心的社会组织、物质文化等替代。但鲍阿斯提倡的实证主义精神和长期田野调查的方法为美国民俗学输入了新的血液。
即使在人类学理论统治民俗学时,柴尔德所创建的哈佛学派也并未受影响。其杰出代表人物基特里奇(George Kittredge,1860~1941)长期任哈佛英语系教授,编排整理了柴尔德所收集的叙事民谣,出版过《英国与新英格兰地区的巫术》等多种专著。在基特里奇的积极建议和指导下,不少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均与民俗学有关,而其中的两位很快便成为世界知名的民俗学家,并使美国民俗学进入第三阶段。
汤普逊(Stith Thompson,1885~1976)于1912年进入哈佛大学英语系攻读博士学位,接受导师基特里奇的建议,以《北美印地安人中的欧洲故事类型》作为论文课题(1919年出版),并从此确定了他一生的学术研究方向。汤普逊在民俗学理论方面的最大贡献是发展和完善了故事分类法,为民间文学研究奠定了科学基础。1928年,汤普逊出版他翻译和改写过的阿尔涅《民间故事类型》,1932~1937年,发表他的六卷本《民间文学母题索引》。1946年,他的《民间故事》出版并很快成为民俗学经典。显而易见,芬兰历史地理方法对汤普逊的影响是很大的。但更重要的是,汤普逊一贯致力于鼓励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比较研究,并试图以他的几本索引为这种研究提供科学工具。
汤普逊在美国民俗学史上的崇高地位与他杰出的组织能力和学科建设成就分不开。自1922年受聘于印地安纳大学后,他便努力使民俗学在大学内赢得一席之地。1942年,他发起成立民俗学者暑期研究班,并于1949年建立了美国第一个可授博士学位的民俗学专业。与此同时,他又在印地安纳大学筹建了独立的民俗学图书馆,出版民俗学丛书,逐渐使印地安纳大学成为新的民俗学研究中心。
汤普逊的哈佛同学泰勒(Archer Taylor,1890~1973) 本为德语专业研究生,也是受基特里奇影响,以德国文学中的民间史诗作为博士论文题材,由此走上民俗学研究之途。泰勒先后在华盛顿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执教德国文学,但始终以民间口头创作作为他的研究重点。他专长于使用芬兰历史地理方法分析民间故事和叙事民谣,并以其关于民间谜语和谚语法的研究成为与汤普逊齐名的民俗学大家。早在任芝大德语系主任期间,泰勒便努力使民俗学成为该系博士班必修的五个专业之一。转到加大伯克利分校后,他又与当时仍很活跃的著名人类学家克鲁伯(Alfred Kroeber)和罗威(Robert Lowie)等一起将民俗学专业介绍入大学的基本课程。
虽然美国民俗学的发韧可以一直上溯到19世纪中叶,但也有人认为它作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开始于1950年,它的创始人既非柴尔德也非纽厄尔,而是道尔逊(Richard Dorson,1916~1981)。这无疑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但是,美国民俗学的确是在道尔逊的苦心经营之下才逐渐摆脱人类学和欧洲民俗学的影响,成为当今世界民俗学中最为活跃也最有实力的一支队伍。
有意思的是,道尔逊也毕业于哈佛大学,但是,与汤普逊和泰勒不同,道尔逊在哈佛并没有遇到民俗学研究方面的伯乐。经过一段徘徊,道尔逊于1944年接受密执安州立大学的聘请,在接下来的13年内出版了六种民俗学专著和60多篇论文,使自己成为美国最优秀的民俗学家之一。在此期间,道尔逊发现美国民俗学存在着严重危机:既没有自己的“祖先”,也没有自己的理论,不过是人类学中一个无足轻重的附庸而已。为寻求可能的出路,有着历史学博士学位的道尔逊一头扎进英国各大图书馆去潜心研究19世纪下半叶英国人类学派民俗学的辉煌历史,得出必须通过大学发展民俗学的结论,并于1968年出版了长达400 多页的《英国民俗学史》。道尔逊在民俗研究方面著述极多,包括《美国民俗学》、《美国地方民俗》、《美国民俗与历史学家》等。他还努力发展“新大陆民俗理论”,认为美洲各国民俗皆产生于多种族多文化的互动过程之中,因此不能生搬硬套欧洲民俗学理论。
1957年,道尔逊受聘接替汤普逊担任印地安纳大学民俗学教授,以实现他多年的宏愿——将美国民俗学建设成民办一流水平的专业。他将汤普逊创建的暑期民俗学研究班改建成实体性研究机构,将民俗学专业扩建成独立的系,并出版发行《民俗学研究所季刊》。他从一开始便致力于民俗学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博士生的培养,到70年代中期,在他直接指导下成为民俗学专业骨干者便达40多人,其中包括后来成为美国民俗学顶梁人物的丹迪斯(Alan Dundes)、本-阿莫斯(Dan Ben—Amos)、亚伯拉罕(Roger Abrahams)、乔治斯(Rober Georges)、鲍曼 (Richard Bauman)、和戈登斯坦(Renreth Goldstein)等人。 此外,为改变美国民俗学的相对闭塞状态,道尔逊还努力促进美国与欧洲各国民俗学界的交流,组织发表了许多介绍欧洲民俗学历史和理论的文章,在60年代末破天荒地掀起一次小小的学术史研究高潮。
相继毕业于60年代并拥有民俗学博士学位的丹迪斯、本-阿莫斯等一批学者的崛起,标志着美国民俗学进入了一个百家争鸣、各派争雄的新阶段。综合英国、德国民俗学两大传统,美国民俗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口头创作、社会生活习俗、物质文化和民间艺术四个主要领域。功能学派人类学、芬兰历史地理方法、分析心理学、结构主义等外国理论均在美国民俗学界内占有一定地位;同时,帕瑞(Milman Parry)和洛德(Albert Lord )的故事程式理论与本-阿莫斯等人提倡的情景研究理论则是地道的美国土产。后者强调长期的田野调查,借鉴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理论,将研究对象置于社会情境之中进行分析,颇有成效,已成为自70年代后最有影响的理论流派。
1972年,道尔逊曾提出每一所大学都要有一位持有民俗学博士学位的教授的理想目标。从过去20年的发展史看,美国民俗学正在朝着这个目标稳步前进。据1986年的一次调查,美国共有509 所大学开设民俗学课程;81%的民俗学教员拥有博士学位;其中拥有民俗学博士学位的教员78位,硕士学位的9位;可授民俗学博士学位的大学已增加到6所,另有10所大学可授予硕士学位。在这个意义上讲,美国民俗学的中心已既非哈佛也不再是印地安纳,实际上,中心已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各有千秋的数个一流研究机构和民俗学系。对比英国民俗学兴起与衰落的短暂历史,美国民俗学在学科建设方面无疑是个非常成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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